海绵城市建设的问题与对策论文_麦建锋

海绵城市建设的问题与对策论文_麦建锋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佛山分院 528200

摘要:近年来,由于城市的变迁和环境承载力的变化,许多城市出现了逢雨必涝、水生态恶化、水资源紧缺、水环境污染、水安全缺乏保障等一系列问题,城市水生态资源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为此,国家提出了建设“海绵城市”的畅想,许多大中城市也纷纷响应,进行了海绵城市项目的申报,但是目前我国海绵城市建设无论是从理念,还是体制、规划、管理、执行等方面都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何正确的解决好这些相关问题关系到城市生态安全的维护,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海绵城市;问题;水生态;可持续发展

我国的城市经历了许多年的发展,城市的面貌正在逐步的革新,城市建设内部隐藏的弊端也逐渐凸显。在城市开发和建设过程当中对于资源的不当利用,城市生态环境每况愈下。海绵城市理念的兴起正是可持续发展观念指导下的新型产物,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愿景。文章首先分析了国内海绵城市建设过程存在的问题,随后针对具体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此为国家顺利建设生态文明的海绵城市提供指导。

一、目前海绵城市建设存在的问题

海绵城市的建设关系到城市的生态建设,关系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每个城市自身自然条件的不同,在建设的过程当中难免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值得进一步的分析和研究。

1、海绵城市国家规范和标准体系有待建立。尽管2014年住建部出台《海绵城市建设指南》,但中国地域辽阔,气候、地理条件差别很大,需要组织科研力量,借鉴美国低影响开发经验,各省都要编制有针对性的实施手册,让海绵城市技术能够落地。

2、海绵城市建设没有形成合力。海绵城市建设不仅仅涉及住建、水利、财政部门,还有环保、交通、农林、气象、规划等部门都要参与进来。某个部门牵头开展海绵城市建设都有局限性,独木难支,无法改变九龙治水的现状,需要国务院成立协调机构,统筹安排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流域海绵和区域海绵都要兼顾、照应,海绵城市建设、黑臭水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生态农业建设、水利工程建设等都要整合在一个平台进行统筹安排。

3、海绵城市建设资金有待落实。在地方政府债务高企,造血功能缺失的情况下,各地难以形成PPP建设模式,民间资本无法参与。在地方政府债务高企、政府信用还没有建立的时候,筹集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寻求PPP合作模式,面临尴尬的境地。

4、绿色海绵与灰色建设模式两张皮。尽管国家开展了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倡导了绿色排水理念,但是各地包括试点城市在内,原有的工程建设项目还在继续推进,市政道路、广场的设计、施工还是按照集中快排模式进行建设,地面水泥硬化情况还在加剧,内涝、雾霾、面源污染、天坑、热岛效应以及城市极端气候现象等城市病周期性频繁出现,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同时,各种交通、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并没有贯彻低影响开发理念,灰色工程增量在不断加大,对城乡生态环境的惯性影响还在继续。

5、法律与财税政策不配套。住建、水利、环保等部门涉及低影响开发(海绵城市)的规定、规范以及国家法律,都明显带有部门法规的性质,散、杂、乱成为涉水生态环境法规体系的主要特点;各级政府的财政资金支持以及税收政策刺激调节杠杆作用并不明显,无法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法律与政策保障。

6、海绵城市人才队伍缺乏和产业体系薄弱。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目前海绵城市建设人才严重缺乏,规划设计、教育科研都缺乏领军人物和团队,大学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教材奇缺,课程开设极为困难,人才培养无法满足社会需求;工程材料产业体系单薄,运营管理缺乏经验,生态工法一知半解,无法满足海绵城市建设需要。

二、海绵城市建设过程的应对策略

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事业,关乎城乡环境的改善,子孙后代的福祉,最终实现城乡可持续发展。2018年将是海绵城市建设的关键一年,在试点基础上,国家应尽快先行出台战略性的宏观政策,摆脱摸石头过河的局面,走上海绵城市建设的快车道。

1、组建国务院协调机构。由国务院牵头,组建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协调机构,统筹行政资源,将财政、住建、水利、环保、交通、农林、气象、海洋、税收、金融、科研、教育、工信等部门行政职能纳入统一的海绵城市发展平台,制定统一的技术政策、财税支持政策、人才培养政策和产业发展政策。

2、统筹流域水生态规划。实施以流域治理为目标、城乡统筹的生态海绵城市建设行动计划。将海绵城市建设与流域水生态修复结合起来,形成流域性海绵与区域性海绵统筹建设、同步推进的良好局面。

3、建立海绵城市投融资模式。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事业,需要持续的投资支撑。巴黎气候协议的签署以及即将建立的国际、国内碳排放交易市场,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了长期的资金利好。为确保本世纪全球气温升高幅度控制在1.5°~2°,各国都明确了自主减排的目标。而海绵城市建设能够大幅度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这正好与中国履行国际减排义务同步,将伴随中国碳减排这一历史进程。海绵城市建设是最大的碳减排项目之一,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将有利于实现中国多元的战略目标,包括政治的、经济的、环境的、文化的。中国承诺在2018年建成碳交易市场。碳排放量的量化及交易价格,将为减排行动提供天量的资金支持,加快海绵城市建设的进程。国家有关部门要做好制度性安排,将海绵城市建设基金纳入碳减排交易基金范畴,为海绵城市建设争取长期的资金支持。同时,中央财政及各级地方政财政也要积极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基金,做出年度计划安排,并向社会资本开放。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政府要放下身段,树立诚信,研究并出台相关政策,建立PPP投资回报模式,争取海绵城市建设尽快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4、实施全方位的低影响开发行动计划。2016年底以前,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利建设项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业开发项目、矿山开采项目等等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实施低影响开发计划,各主管部门清理现有工程类项目设计规范和标准,永久停止与低影响开发理念相冲突,特别是终止对水文、水质环境、地质环境、气候环境、生态廊道有影响的工程类技术规范。各省都要根据当地自然环境实际,编制低影响开发可操作的工程技术手册,以指导各地工程技术实践,争取在2018年全面实施低影响开发行动计划,彻底改变绿色发展与灰色发展两张皮的现象。现有进行中的工程类项目处于设计阶段的,需要变更低影响设计;处于建设初期的工程类项目可暂停施工,变更设计施工方案。建立工程项目低影响开发评估体系,并结合税收、奖补、经济处罚等杠杆进行调节。

5、创新水生态法律体系。现有涉水法律带有明显的部门法的痕迹,权利取向和部门取向导致了涉水法律体系的紊乱,部门推诿,利字当头,不愿担当。立法部门要清理各类涉水法律法规,构建统一的涉水法律体系,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6、建立国家生态海绵城市研究院。海绵城市建设需要科技引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法将带动生态产业发展和社会进步。成立国家生态海绵城市研究院,以雨水工程实验室、材料工程实验室为核心,联合大学、科研机构及企业形成产学研平台,依靠一系列发明创造构建知识产权体系,参与流域生态规划、法律政策的研究、人才培养和产业引领。

三、结语

海绵城市的建设能使旧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有上升空间,使城市质量总体提高,自然水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得到进一步认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也能在良好的水生态系统中得以验证。但是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问题,需要社会各方群策群力、相互配合,做好各项工作,处理好水资源的循环合理利用,才能实现海绵城市的建立。

参考文献:

[1]海绵城市:让城市回归自然[J].翟立.中国勘察设计.2015(07)

[2]海绵城市(LID)的内涵、途径与展望[J].仇保兴.建设科技.2015(01)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J].建筑节能.2015(11)

论文作者:麦建锋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3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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