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塞眼中的爱尔兰--论爱尔兰现状中的民族意识_斯宾塞论文

斯宾塞眼中的爱尔兰--论爱尔兰现状中的民族意识_斯宾塞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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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国内对埃德蒙·斯宾塞(Edmund Spenser,1552-1599)的研究都着力于他的“斯宾塞诗体”、两部长诗《仙后》(The Faerie Queene)、《牧羊人月历》(The Shepheardes Calendar)与十四行诗集《小爱神》(Amoretti)、《婚曲》(Epithalamion)等,却忽视了他的一篇重要政论文《爱尔兰之现状》(A Veue of the Present State of Ireland)及斯宾塞与爱尔兰的重要关联。斯宾塞曾于1580年作为英国驻爱尔兰总督格雷伯爵的秘书前往爱尔兰,并得到位于科克郡的3000英亩土地和基尔科曼城堡,他的后半生几乎都在爱尔兰度过。在英国殖民政府担任职务期间,他为平息爱尔兰人的反抗出谋划策,并于1596年向伊丽莎白女王提交了一份报告——《爱尔兰之现状》。在这份报告中,斯宾塞详尽阐述了爱尔兰“野蛮”、“邪恶”、“未开化”的民族特征并针对爱尔兰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然而,这份报告直到1633年才得以公之于众。

为什么斯宾塞在其报告中将爱尔兰民族呈现为一个野蛮、邪恶的民族?这一历史叙述后隐藏着怎样的意识形态?为何这份报告会被伊丽莎白女王政府搁置,近四十年后才得以公开?本文试图置《爱尔兰之现状》于16世纪伊丽莎白女王统治时期的历史语境中,以期揭示斯宾塞政论中所反映的大英格兰中心主义意识以及16世纪英国在爱尔兰殖民过程中所出现的诸多问题。

一、爱尔兰民族之野蛮和邪恶的他者定位

《爱尔兰之现状》以对话体形式,通过“总督”(Eudoxus)和“总督秘书”(Irenius)之间的对话,展开对爱尔兰民族的总体叙述。

开篇,总督要求秘书向他汇报爱尔兰这个“野蛮民族”的“邪恶情况”,于是秘书开始从“法律、习俗、宗教三个方面分别阐述对统治这片土地造成最大阻碍的邪恶因素”①。

首先,在法律方面,总督秘书认为爱尔兰这个“固执”且“未被驯化的”民族“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服从,也不知道什么叫遵守法律,甚至连我们[英格兰人]法律的名字都不知道”(Veue:3)。“尽管本国[英格兰]的宪法是最公正和最有效的”(Veue:15),但是,当地的爱尔兰人却一直保留着他们传统的以口头形式传播的布雷亨法规(Brehon Law)。而在总督看来,以爱尔兰法官命名的布雷亨法规根本“违背了上帝赐予的法律”,是“世界上最邪恶的法规”(Veue:3)。

在习俗方面,总督秘书认为爱尔兰存在着一些“野蛮的习俗”,“对女王政府的统治造成威胁,这些习俗令人厌恶”(Veue:27)。他把爱尔兰的早期居民划分为四类:“塞西亚人”(又称“苏格兰人”)、“西班牙人”、“撒克逊人”和“盖尔人”。爱尔兰人现有的“邪恶习俗”都是从他们这些祖先那里继承而来的。比如,他们从北部的“苏格兰人”身上继承了好几个“邪恶的习惯”。一是爱尔兰人喜欢群居在山里或偏僻的地方,“他们与牛住在一起,一年中多数时间都住在一个‘圆形的聚居地’(bollie)或深山里、旷野中”(Veue:36),且这种习俗对英格兰产生了许多极坏的影响,因为“这种栖居于深山旷野的习惯会使得他们[爱尔兰人]变得更加野蛮,没有人约束他们,想做什么坏事情也没人管,如攻击政府,偷窃甚至杀人”(Veue:37)。

二是爱尔兰人有喝人血的习惯。“他们以前喜欢喝敌人的血”,“而现在有些爱尔兰人却喝朋友的血”(Veue:45)。总督秘书还曾经亲眼见过,“一个老妇人喝他养子的血。当他被处决后,她把他的头抬起来,把流出来的血全部喝尽,她说,这土地不配喝我儿子的血,然后她抬头、挺胸、抓乱头发,大声尖叫和哭喊,令人毛骨悚然”(Veue:45)。

三是爱尔兰人的穿衣习惯很奇怪:“他们喜欢穿斗篷,带子长长的”,“然而这种习惯是极坏的”(Veue:37),“因为它们是违法者的‘房子’……睡觉的时候把斗篷卷起来……下雨的时候挡雨,刮风的时候挡风,寒冷的时候保暖……夏天的时候可穿可不穿,冬天的时候裹在身上,简直方便实用。它们是反叛者的‘床铺’……在森林里可以作为床在里面睡……还可以裹起来防御敌人,因为这东西连箭也不能轻易戳穿。它们还是小偷的保护伞,是小偷最亲切的朋友……在它们的掩护下可以进行任何违法邪恶的行为而不被发觉”(Veue:38)。

此外,总督秘书以为爱尔兰人几乎与野人无异,“他们喜欢一群人大声呼喊着冲出来,叫声十分恐怖,感觉就像天要塌下来一样,这就是典型的爱尔兰人”(Veue:39)。

除了上述这些与“野人”无异的习惯外,爱尔兰还有一些“从表面上看稍微合理的习俗”,“然而它们所产生的影响仍然是极坏的”(Veue:53)。如在爱尔兰人中,有一批“行吟诗人”(bardes),他们的职业是“写一些诗歌或字句赞美或贬低他人”(Veue:53),他们在当地享有很高的声誉。因而,“没人敢得罪他们……怕遭到他们的攻击,因为这些人写的诗常在聚会上被朗诵”(Veue:53)。重要的是,这些诗人“不传播好的行为,反而在诗中大肆宣扬那些最可耻的偷窃行为、最大胆的违法行为和最危险的反叛行为……他们以此为荣,还鼓励年轻人去模仿”(Veue:54)。

爱尔兰人还有一个在山里定期举行聚会的习惯。“他们常聚在一起讨论城镇里所发生的一些大事”(Veue:56),但“参加聚会的全是一些龌龊的下流分子……他们的行为不受约束……从不接受别人的建议和质问……有许多英格兰人还有‘良好’的爱尔兰人都在这儿被残忍地杀害”(Veue:56)。不仅如此,“他们还把山圈起来,每隔100平方米就设置栅栏”,“从山上往下扔石头……扔很大的土块……就这样杀死和埋葬了许多人”(Veue:57)。因此,这样的聚会非但不合法,而且还十分“危险”,应该马上被“禁止”。

然而,总督秘书认为“最令人憎恨”和“最野蛮的”情况是许多爱尔兰士兵的“残忍”和“嗜血”。因为当地许多爱尔兰贵族都有自己的武装力量,他们把自己的仆人、侍从变成善战的士兵(kearnes),然而这些士兵们“如野兽一样的行径”,“应遭到所有人的谴责”(Veue:52),“他们偷窃,杀人,非常残忍……他们草菅人命……亵渎神灵,奸淫妇女,甚至连小孩子也要杀”(Veue:52)。

在宗教上,秘书认为在爱尔兰的“宗教中错误的地方只有一个,但是普遍存在”,“那就是他们都是盲目的、野蛮的天主教徒,或者也可以说是异教徒或无神论者……因为在一百人中居然找不到一个人懂得宗教的起源,或者是信仰的涵义”(Veue:61)。不仅如此,“那些爱尔兰主教”还“把教区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内,还派他们的仆人和马夫去收税,用这些钱购买大量的土地,修筑城堡等”(Veue:64)。

甚至在爱尔兰的英国国教也有其独特的“罪恶性”。因为受到当地天主教徒的影响,“爱尔兰的牧师都只是一些普通的信徒,他们不朗读《圣经》,不为人民祈祷,也不主持教区里的圣事”(Veue:64)。

通过指责爱尔兰之野蛮和邪恶特性,斯宾塞的这篇政论文借虚拟的总督秘书之名,道出斯宾塞对爱尔兰态度之实:野蛮的土地亟待英格兰文明的教化。

二、爱尔兰征服之难与英格兰的文化焦虑

1596年,斯宾塞将《爱尔兰之现状》呈送伊丽莎白女王,但因“女王的枢密院并不想让这份报告被其他人阅读”②而被悄然压下。对于这一压制的原因,历史学家大卫·贝克指出:“答案之一是,伊丽莎白政府并没有在爱尔兰做出什么‘成绩’以供呈述。”(Between:66)那么是什么因素阻碍了这一“成绩”的实现?自12世纪到16世纪末的近四百年殖民历史中,英格兰在爱尔兰遭遇了怎样的困境?

首先是土地占有的困境。征服总是以占领土地为起始,早在1171年,亨利二世就率军登上爱尔兰岛,在爱尔兰兼并良田,在现今的都柏林地区建立起“英属佩尔地区”(the English Pale)。其后,英格兰王朝在爱尔兰历经了亨利三世(1216-1272)、爱德华三世(1327-1377)、亨利七世(1485-1509)统治的大力推进。然而,到16世纪初,英格兰国王在爱尔兰的土地仍仅限于都柏林周边的局部地区,“大部分的领地,包括佩尔地区以内或者以外的地方都被爱尔兰人和旧式英格兰贵族③占有……在那不稳定的地方,英国政府的作用并非时时生效”(Between:76)。尽管1541年,亨利八世自封“爱尔兰国王”(King of Ireland),意图加强英格兰在爱尔兰的统治,但“佩尔地区的边界已变得模糊不清,且随时都在改变,已完全分不清‘佩尔以外’和‘佩尔以内'”④。

至16世纪末,在斯宾塞长居爱尔兰的岁月里,他发现“有许多土地不在女王的管辖范围内”(Veue:16),而且“那个地方几乎所有不动产的终身拥有者都是爱尔兰人”(Veue:15),旧式的英格兰贵族还常与爱尔兰人联合起来“一起冲进佩尔区”,“把那儿的英格兰居民赶走”,以争夺土地。(Veue:12)

第二是语言推广的困境。“要控制一个地方就要让被控制者说自己的语言”(Veue:49),语言的推广是文化殖民的重要标志。随着14世纪欧洲民族主义的勃兴,本土语言成为民族意识的表征和民族形象的标识,英语在英格兰本土亦应运势起。1366年爱德华三世在爱尔兰颁布《惩罚法案》(Penal Law),禁止英格兰移民采取爱尔兰生活方式,禁止与爱尔兰人通婚,禁止讲爱尔兰语。然而,直至16世纪末,英语并没有成为爱尔兰的通用语言,相反在爱尔兰的英格兰人不说英语,“在爱尔兰,有好些英格兰人既不说上层的英语,也不说好的爱尔兰语……他们说的是这两种语言的混合语”(Between:76)。

“为什么英国人那么多,爱尔兰人那么少,英语却输给了爱尔兰语呢?”(Veue:49)斯宾塞总结个中原因有三。一是英格兰人雇佣爱尔兰人做保姆所致,“小孩喝保姆的奶,自然会模仿她[保姆]的语言、举止和习俗,……因此,说的话是爱尔兰的语言,心也是属于爱尔兰”(Veue:49)。在斯宾塞看来,“语言是思想的载体……深深影响着人的思想”(Veue:49)。在此,斯宾塞敏锐地意识到语言在身份意识和认同中的重要性。其二,英格兰人与爱尔兰人通婚。他们的后代陷入双重文化影响,且更易受到爱尔兰本土文化的影响,因为“孩子会更多地承袭母亲的特性”(Veue:50)。此外,“爱尔兰人并不承认英国人的统治”(Veue:4),且“住在深山或树林里”(Veue:9),因此要让他们说英语是十分困难的。

其三是法律实施的困境。自亨利二世(1216-1272)以降,英格兰在爱尔兰实施英国法律,致力于建立法律和政治秩序,但英格兰法律的触及面仅限于城镇,“英格兰人已把大部分的爱尔兰人驱赶到了深山或是沙漠里”(Veue:9),那些未开化的爱尔兰人很难接受到“伟大法律”的教化。

更为“可怕”的是,英格兰法律开始与爱尔兰习俗结盟,“一个古爱尔兰习俗被提议加入了英格兰法律……叫做‘亲属连带法’(the Custom of Kincougish)”(Veue:26),其名称是英语和爱尔兰语的结合,“kin”是英语词,意表“亲属”,“cougish”则是盖尔语,指代亲密关系。如此一来,征服者与被征服者的文化呈现杂合化。在斯宾塞看来,“英格兰法律已经达到了一种几乎完全腐败堕落的程度”(Between:72)。

然而“对于这种失败,斯宾塞和他的‘读者’都还没有做好应对的准备”。(Between:72)同时贝克认为,“斯宾塞的文章之所以‘不可接受’,不仅仅是因为它暴露了女王政府在爱尔兰问题上的种种失策,还因为它反映了那部‘伟大的’法律从根本上来说是失败的”(Between:72)。

其四是宗教纷争的困境。爱尔兰的宗派纷争起于英格兰本土的宗派纷争。1529年,亨利八世宣布脱离罗马天主教廷,建立英国国教—基督新教。伴随着英格兰教派的血腥斗争和新教作为国教地位的逐步稳固,英国也在爱尔兰同步推行新教。1560年,伊丽莎白一世在爱尔兰推行“王权至尊法案”和“信仰划一法”。“王权至尊法案”确立国王成为爱尔兰教会在人世间的最高统治者;“信仰划一法”则要求一切接受正式任命的普通教士都必须使用《英国国教新祈祷书》。英政府还要求爱尔兰人“每个星期都要到国教教堂做礼拜,缺席一次就要罚款一先令”⑤。固守天主教义的爱尔兰人与新教派英格兰人的冲突由此而生,构成几百年来英爱政治冲突的根源所在。至今,新教与天主教之争犹在,“究竟有多少主教承认英王的至高权威问题,至今[20世纪]仍有争论”(《爱》:344)。

然而,16世纪处于复杂历史交汇点的爱尔兰,其宗派的纷争并非止于简单的二元对立。宗教改革之前来到爱尔兰的旧式英格兰人及其后代仍信奉天主教,因与盖尔文化的世代混杂及面临英格兰新教派的利益冲突,旧式英格兰人表现出对“新建国教和官方宗教政策的普遍不满”(《爱》:345),他们选择与天主教盖尔人结盟,共同反对英格兰新教徒统治者。1580年,当斯宾塞随格雷爵士到达爱尔兰时,“正是德斯蒙德叛乱(Desmond Rebellion)⑥高涨时期,这场叛乱正是由当地的一个古老且名望最盛的英格兰家族发起的”⑦。

综上四大主要困境,直至16世纪末,英格兰在爱尔兰的殖民仍处于不完全殖民状态。⑧

众所周知,16世纪下半叶是英格兰民族自信心大增、民族意识自觉发展、民族身份(English identity)纯粹性确立的重要阶段。然而,在此历史背景下,英格兰在爱尔兰历经了四百多年的殖民历史后,爱尔兰文化却仍呈现出有别于英格兰文化的强烈异质性,致使英格兰人陷入深深的文化焦虑之中。“英格兰人与爱尔兰人的接触与碰撞必然会导致一系列的危害与变化,这会影响到在爱尔兰的英格兰人。”⑨包括斯宾塞在内的英格兰人已深切意识到英格兰文化遭受同化的强烈危机。

事实上,斯宾塞并非表达这一文化焦虑感的第一人。早在亨利八世期间,威廉·达西爵士就曾提醒,在爱尔兰的英格兰人有变成爱尔兰人的危险。⑩1571年,著名的编年史学家爱德蒙德·康平(Edmund Campion,1540-1581)在其著作《爱尔兰的历史》中也曾抱怨:“[旧]英格兰人已成为野蛮的爱尔兰人,堕落成最糟糕的爱尔兰野人,与他们混居。”(11)

在1596年的报告《爱尔兰之现状》中,斯宾塞更是多次强调,“在蒙斯特省的英格兰人与爱尔兰人联合起来反对国王,把自己当做地道的爱尔兰人,学习爱尔兰人的习俗”(Veue:48)。更有甚者,有些英格兰人还“以自己的英文姓名为耻……甚至把姓名更换成爱尔兰姓名”(Veue:47)。那些“在康拉赫省、蒙斯特省、莱恩斯特省和阿尔斯特省(12)的英国领主们和绅士们已与野爱尔兰人无异”(Veue:47),“他们已堕落成爱尔兰人”,“对待本国人甚至比爱尔兰人还要恶毒”(Veue:35)。

面对这一“糟糕”和“令人耻辱”的境况,斯宾塞意识到“得做点什么来改变他们和他们的态度了”(Veue:50)。呈送这份政论性报告便是他实施的行动。

然而,斯宾塞的报告却被枢密院搁置了下来。究其原因,贝克指出,“在16世纪90年代,或者说在伊丽莎白统治时期,都没有产生过处理爱尔兰问题的一致看法”(Between:66)。不管事实真相如何,《爱尔兰之现状》无疑隐藏着报告者面对殖民困局的深深焦虑。

三、大英格兰中心主义意识与“自我型塑”

《爱尔兰之现状》展现了英格兰在爱尔兰的殖民困局和报告者深层的文化焦虑,而这一源于殖民困局的焦虑正是英格兰中心主义意识的外化。

斯宾塞所处的时代(1552-1599),正值英国国力强盛和英格兰民族意识确立时期。尽管亨利八世后的11年间,英国王权历经了从爱德华时期到玛丽女王时期的更迭,宗教上天主教与新教之争致使英国处于天主教话语与反天主教话语的激烈冲突之中,但至伊丽莎白统治下,女王“对国内的天主教徒采取比较温和的态度”(13),缓解了天主教徒与新教徒的矛盾,稳定了国内的形势,进一步把国家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继而,女王大力发展国内经济,恢复货币铸造,大力发展制造业,国力得以迅速提升。1588年,英国战胜西班牙无敌舰队,“成为海上主人”,进而扩大对外贸易和扩张海外殖民,综合国力进一步增进。在伊丽莎白一世执政时期,“英国以富庶繁华闻名于世界”(14)。英格兰强劲的经济实力和海外频频的军事捷报(15)足以唤醒英格兰人的民族意识,确立纯粹的英格兰民族认同和民族中心意识。

英格兰中心意识有助于英格兰民族主义的勃兴,但也显露出其文化排他性的特征,“其显著特征是排外的意识形态及把这种意识付诸实践”(16)。在英格兰确立其世界强国地位的同时,也开始以“他者”眼光来看待异质民族和文化。通过对异质民族和文化的“俯视”以建构自身“强大”的民族身份。作为英格兰的政府官员、爱尔兰殖民统治阶层代表,斯宾塞面对爱尔兰异质文化,同样在《爱尔兰之现状》中采取他者化叙述和立场。将爱尔兰定位于“一个野蛮、邪恶的民族”,无疑是其英格兰中心主义意识的必然结果。

无独有偶。英格兰中心主义意识在莎士比亚的历史剧中也有典型反映。一方面,读者可以在莎士比亚的《亨利六世》、《理查三世》、《理查二世》、《亨利四世》中,不断读到叛逆的爱尔兰军、在爱尔兰起事的魔鬼凯特和借助爱尔兰颠覆势力掌控王权的理查三世的描述,在莎士比亚笔下,爱尔兰同样呈现出野蛮和叛逆的恶性本质(17);另一方面,作为英格兰作家,莎士比亚在《亨利五世》中不惜以错乱的时空叙述、借亨利王之口,一次次向英格兰观众传达爱尔兰必败、爱尔兰莫非王土的决心。(18)

文学是意识形态作用的结果,同时也参与意识形态的塑造。(19)从某种意义上说,斯宾塞、莎士比亚对爱尔兰民族的他者化描述实则有助于大英格兰民族意识的自我型塑。正如格林布拉特所言,“自我塑造不是顺向获得,相反是经由那些被视为异端、陌生或可恨的东西才逆向获得的,而异己形象是透过权威意识而加以辨识并作为其对立面而出现的”(20)。作为在爱尔兰生活长达18年的英格兰人,身为英国驻爱尔兰总督秘书,斯宾塞在报告中提供的真实的“耳闻目睹”无疑使英格兰人深信:爱尔兰这片“野蛮”、“未开化”的土地是无法与强大的英格兰民族相提并论的。

值得注意的是,斯宾塞眼里的野蛮现状主要是爱尔兰人对英格兰统治的反叛、对英格兰法律的蔑视、特别是对英格兰人的残杀。在他看来,一个落后且被征服的民族不但不接受其领主的教化与统治,反而公然与其对抗,这种现状不得不称之为“野蛮”与“邪恶”。

事实上,对于“野蛮”一词,评论家默里森曾精辟地揭示过其本质:“‘野蛮’(barbarism)一词本身就暗示着一种语言歧视……‘野蛮人’(Barbarians)最开始被古希腊人定义为那些不能说希腊语而只能发出胡乱咿呀声如‘吧,吧’(like bar,bar)的人……后来希腊被罗马占领以后,希腊人反过来被它的征服者定义为‘野蛮人’,因此,‘野蛮人’的定义是模糊不定的,只要有需要,怎么定义都可以,而且这种定义完全依赖于文化因素。”(21)

英国早期文学研究者、斯宾塞研究专家哈德菲尔德指出,“斯宾塞运用了一种最具有说服力的殖民辩证法,那就是所谓的‘眼见为实’……鉴于爱尔兰人中没有英格兰人,他们在背后做了哪些坏事没有[英格兰]人知道,因此,斯宾塞这一‘眼见为实’的有力证据就具备了向英格兰人解开他们所应当知晓的‘秘密’的力量……他[斯宾塞]亲眼所见并记录了下来,这种叙述就会使我们信服”(22)。

作为女王忠臣的斯宾塞和尽心尽责的政府官员,斯宾塞有义务让他的国人相信,爱尔兰是一个未开化的尚不知“文明”为何物的低等民族,正等待着且非常需要英格兰人的统治与教化。为此,“他花了18年的时间在爱尔兰为女王伊丽莎白和她的统治进行忠诚的服务”,并“自愿成为一名辩护者和理论家”,他坚持对爱尔兰采取强硬的态度,“请求对爱尔兰进行全面的进军,将那里反对女王统治的一切因素彻底根除”(Between:72-74)。

事实上,16世纪下半叶以来,除斯宾塞以外,还有其他英格兰学者也关注到了爱尔兰问题,如前文所提及的英格兰编年史学家康平在《爱尔兰的编年史》中就抱怨爱尔兰的旧英格兰人已堕落成了野爱尔兰人;1612年,约翰·戴维斯爵士也在其著作《为什么爱尔兰人无法被彻底征服》中提到旧英格兰人被爱尔兰人同化的问题(Between:36)。这些抱怨和质疑直指伊丽莎白女王政府在爱尔兰殖民统治的不力,更敦促伊丽莎白的后继者寻找改变这一局面的良策。

的确,进入17世纪,历史见证了斯图亚特王朝在爱尔兰殖民方式的彻底改变。军事上,詹姆斯一世(1603-1625)入主英格兰王位的当年,英爱在金赛尔展开激战(Battle of Kinsella,1603),爱尔兰军队惨败;1607年爱尔兰贵族和领主们纷纷逃亡欧洲大陆,由此标志着盖尔秩序在爱尔兰的全面崩溃。在宗教方面,查理一世(1625-1649)在爱尔兰进一步推行强权,“力图把爱尔兰变为英王王冠上的第二颗明珠”(《爱》:451)。1639年,时任爱尔兰总督的温特沃思爵士对天主教徒采取了更为残酷的惩罚措施,硬性剥夺教会对财产和土地所有权,强迫他们接受“信仰划一法”,这直接导致了1641年爱尔兰天主教徒的叛乱、克伦威尔在爱尔兰岛上对天主教信徒的大肆杀戮,由此,英国在爱尔兰的武力殖民和文化殖民全面展开。

作为斯宾塞唯一的一篇散文,1596年的《爱尔兰之现状》道出了斯宾塞眼中的爱尔兰形象本质。斯宾塞对爱尔兰“野蛮”、“邪恶”的民族叙述正是16世纪大英格兰民族中心主义意识的表征。并非巧合,莎士比亚在其系列历史剧中,也埋植了对爱尔兰民族的隐性“他者化”叙述以及对其征服的决心。两位伊丽莎白时期的文人,分别以不同的文本形式,道出了他们共同的民族意识和文化关切,并以活跃的文本传播或舞台表演强化着那一时代英格兰读者/观众心中的英格兰中心主义意识,与殖民主义意识达成共谋。

斯宾塞1596年的报告虽搁置近四十年,直至1633年才公之于众,但这一延宕恰巧反映了多铎王朝的文化隐忧和斯图亚特王朝意欲扭转时势的决心。纵观17世纪上半叶英格兰在爱尔兰的作为及爱尔兰的历史巨变,在某种意义上而言,《爱尔兰之现状》在1633年的再现是恰逢其时。

注释:

①Edmund Spenser,A Veue of the Present State of Ireland,Oregon:University of Oregon,1997,p.2后文出自该著的引文,将随文在括号内标出该著名称首词和引文出处页码,不再另注。本文中所引原文系笔者自译。

②David Baker,Between Nations:Spenser,Shakespeare and Marvell and the Question of Britain,Calif.:Standard University Press,1997,p.66后文出自该著的引文,将随文在括号内标出该著名称首词和引文出处页码,不再另注。

③旧式英格兰贵族是指英国宗教改革之前来到爱尔兰、信奉天主教的英格兰人。故而,斯宾塞把爱尔兰人分为三类:爱尔兰土著(Gaelic Irish),旧英格兰人(Old Catholic English)和新英格兰人(New Protestant English)。See also Edmund Spenser,A Veue of the Present State of lreland,pp.32-40.

④Jennifer Klein Morrison & Matthew Greenfield,Edmund Spenser:Essays on Culture and Allegory,Aldershot:Ashgate,2000,p.48.

⑤艾德蒙·柯蒂斯《爱尔兰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343页。后文出自该著的引文,将随文在括号内标出该著名称首字和引文出处页码,不再另注。

⑥德斯蒙德叛乱是1568年在爱尔兰爆发的天主教徒叛乱。

⑦Andrew Hadfield,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Spenser,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1,p.62.

⑧参见何树《试析爱尔兰多元民族认同形成的原因》,载《史学月刊》2002年第2期,第80页。

⑨Andrew Hadfield,Shakespeare,Spenser and the Matter of Britain,New York:Palgrave Macmillan,2003,p.126.

⑩See Jennifer Klein Morrison & Matthew Greenfield,Edmund Spenser:Essays on Culture and Allegory,p.68.

(11)James Myer,A History of Ireland in Elizabethan England,Hamden:Shoe String Press,1983,p.25.

(12)爱尔兰岛历史上分为四个省:康拉赫省(Connagh)、蒙斯特省(Munster)、莱恩斯特省(Leinster)和阿尔斯特省(Ulster)。

(13)霍利迪《简明英国史》,洪永珊译,江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54页。

(14)霍利迪《简明英国史》,第54页。

(15)在战胜西班牙无敌舰队之前,1559年英国出动陆、海军帮助苏格兰人把法国人从苏格兰驱逐出去。

(16)Gary Waller,Edmund Spenser:A Literary Life,Basingstoke:Macmillan,1994,p.19.

(17)详见李成坚《莎士比亚历史剧中的君王与爱尔兰》,载《外国语文》2009年第4期。

(18)详见李成坚《〈亨利五世〉中麦克默里斯的身份探源及文化解读》,载《外国文学评论》2009年第4期。

(19)参见赵一凡、张中载、李德恩《西方文论关键词》,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5年,第670页。

(20)朱利元《当代西方文艺理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403页。

(21)Jennifer Klein Morrison & Matthew Greenfield,Edmund Spenser:Essays on Culture and Allegory,p.67.

(22)Andrew Hadfield,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Spenser,pp.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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