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的表象与隐蔽性:从李大钊、瞿秋白到李大钊_李大钊论文

人格的表象与隐蔽性:从李大钊、瞿秋白到李大钊_李大钊论文

个性的显现与遮蔽——从李大钊、瞿秋白到毛泽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李大钊论文,个性论文,瞿秋白论文,毛泽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识码:D2 文章编号:1009-3176(2003)02-0116-(6)

个性问题是现代中国思想界的主流话语之一,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主题。马克思曾提出“自由个性”、“有个性的个人”观念来诠释理想社会。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同样予以较多的关注,而且经历了比较复杂、曲折的探索历程。本文试图从李大钊、瞿秋白和毛泽东三人入手讨论马克思主义个性理论的丰富性及其得失经验。

一、与大同团结相统一的个性

早期马克思主义者李大钊更多是在社会历史观和伦理学两个层面讲个性解放。在社会历史观上,他抓住群己的辩证关系来阐释个性的积极内涵。群己之辨包含两层关系,一是“己”与社会的关系,一是“己”与群体的关系。这样他在社会历史观上的个性观也呈现两方面的特点。第一,联系大同理想社会来考察个性。他指出:“个性解放,断断不是单为求一个分裂就算了事,乃是为完成一切个性,脱离了旧绊锁,重新改造一个普通广大的新组织。一方面是个性解放,一方面是大同团结。”(注:《李大钊全集》第四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58页。)大同团结是社会主义的理想,个性解放是人道主义的理想,两者的统一便是李大钊的社会理想。大同世界的主导价值是个性自由发展,它是自由人格的联合体。置身其中,每一个体实现了个性的解放,本质力量得到了全面的发展,主体间关系成为平等的关系。当然,这里讲个性解放是在群众观点的基础上展开的。解放是群众自己的解放,正如李大钊指出:“真正的解放,不是央求人家‘网开三面’,把我们解放出来,是要靠自己的力量,抗拒冲决,使他们不得不任我们自己解放自己。”(注:《李大钊全集》第三卷,第296页。)个性正是在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过程中实现的,而这个解放的过程也正是大同团结的形成过程。大同理想使个体都有平等的机会与选择的自由,“靠自己的努力”,对各自的生活方式作出合理的安排。它是个性化人格的确证。因而,大同团结与个性解放是辩证统一的。

第二,联系群体(秩序)来考察个性。李大钊指出:“真正合理的个人主义,没有不顾社会秩序的;真正合理的社会主义,没有不顾个人自由的。个人是群合的原素,社会是众异的组织……真实的秩序,不是压服一切个性的活动,是包蓄种种不同的机会使其中的各个分子可以自由选择的安排。(注:《李大钊全集》第三卷,第579页。)这里讲的“个人主义”有“合理”两字作限制,所谓“合理”有合乎社会发展规律的意思,因而,个性是合乎规律发展的个性,是平等社会秩序中的个性。这里讲的“社会主义”也有“合理”的限定,表明社会秩序不是整齐划一的铁板一块,而是包容个性的秩序,给自由主体以平等机会。个性与秩序的统一也意味着个人主义与社会主义的统一,而后两者的统一也就是个性解放与大同团结的统一。

李大钊在伦理学层面上讲个性主要指向自由人格的塑造。这样的理想个性是知情意的统一体。李大钊认为“知识是引导人生到光明与真实境界的灯烛”,对知识和真理的看重,表达的正是对科学理性的注重。知识与人生的关联不仅意味着理性认识是增进人生幸福的有效手段,而且意味着理想的个性应当具有理性的品格。科学的求真态度,“薰陶渐渍,深入于人的心性,则可造成一种认真的习性,”(注:《李大钊全集》第四卷,第406页。)理想个性除了理性自觉品格外,还具有意志和情感方面的内涵。“利达不易其心,威武不夺其气”强调的是意志的坚定性规定。“爱者,神圣也,不许假人为之造作,伤其真也。”(注:《李大钊全集》第二卷,第379页。)他对“伤其真”的批评,从反面肯定理想个性具有仁爱、诚挚的情感规定性。所以,他讲个性解放在伦理学上的意义表现为知情意等本质力量的全面发展。

由上可见,李大钊在社会历史观和伦理学两个层面显现个性解放的内涵:与大同团结相统一的个性和知情意全面发展的个性,不过他更强调前者。从社会历史观的角度看,他提出个性解放与大同团结的统一,把个性的发展与社会的奋斗目标联系在一起,把个性问题置于群体关系中来考虑,而不是孤立地谈就个性而谈个性解放问题。他从理想社会和秩序的角度来理解个性,带有一定的革命意味,因为要实现个性的解放就需要彻底改造整个社会。同时,他的个性理论还存在一定的早熟性和思辨性,说它早熟,是因为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尽管还处于革命实践的初期,但是一开始就从理论上对个性问题有了一个比较正确的把握。说它思辨,是因为这毕竟是一种理论的抽象阐释,缺乏具体实践经验的支撑。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李大钊的个性理论多少有所遮蔽,就是源于缺乏实践经验的支撑。

二、与民族、历史和阶级相统一的个性

在李大钊之后,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仍然十分关注个性问题。瞿秋白就对此作了较多的探索,主要从社会历史观、伦理学与认识论的角度提出了一些有益的看法,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局限,为后来的民主革命实践和社会主义建设带来消极的影响。瞿秋白的探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个性理论的曲折发展。

第一,从社会历史观的角度看,李大钊侧重讲理想的个性,而瞿秋白侧重讲现实的个性。但是他们都联系群己之辨讲个性。瞿秋白所理解的“群”包含民族、历史和阶级三层意思,因而其个性论主要涉及个性与民族、历史、阶级的关系,总的倾向是把个性看作是从属于民族、历史和阶级的。

首先,在个性与民族的关系上,瞿秋白认为前者从属于后者。他写道:“‘我’的意义:我对社会为个性,民族对世界为个性。”(注:《瞿秋白文集》文学编第一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13页。)这里的“我”有个体之“我”与民族之“我”两层意义,因此个性也有自我个性与民族个性两层意义。个性发展既是个人奋斗的目标,也是民族振兴的目标,并且前者以后者为旨归。就自我个性来说,他的目标定位是成就“新时代的活泼稚儿”。实现自我个性不是游离于民族文化建设事业之外的,要投身于“世界的文化运动的先锋队”,而且以民族个性为导向。民族个性的实现意味着民族文化的重建,既要反对东方文化派,因为它“盲目固执一民族的文化性,不善融洽适应,自疲其个性”,也要反对全盘西化派,因为它醉心于西方文明,“汩没民族的个性,戕贼他的个我”。(注:《瞿秋白文集》文学编第一卷,第212-213页。)民族个性的真正实现不能离开中西文化的交流这个基本事实,一味拒斥与照搬都不是合理的立场,只有依托于文化的交流才能孕育出“人类新文化的胚胎”,成就民族个性。

其次,在个性与历史(社会)发展的关系上,瞿秋白提出个性是历史的(社会的)工具的观点。“每一个伟人不过是某一时代、某一地域里的历史工具。历史的演化有客观的社会关系,做他的原动力,伟人不过在有意无意之间执行一部分的历史使命罢了。”(注:《瞿秋白选集》,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37页。)个性化的先觉在社会历史发展中充当一种工具,个性发展以历史目的为取向。从理论上看,理想个体的发展是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的统一,在历史中每个人既是目的又是工具。追求个性的完善、真善美的统一是人的内在价值的集中体现。当然,人也有其外在价值即工具价值,成为实现某一个历史任务或别人的工具,把人当作物,具有手段价值。瞿秋白的上述说法割裂了人的内在价值和工具价值的统一,以工具价值遮蔽内在价值,忽视人本身是目的,从而忽视一个富有个性的人作为历史主体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所能起的能动作用。

再次,在个性与阶级的关系上,瞿秋白提出个性实质上具有阶级性的观点。他说:“个性孕育在社会里,他受当代社会心理的暗示,他亦受当时社会里阶级斗争的影响,”(注:《瞿秋白选集》,第125页。)因而自然带上阶级性的烙印。虽然个性化的人似乎能自由地选择某一阶级的观点,但他在根本上无法超越阶级性,他的“自由选择”无非是从这个阶级的立场转移到另一个阶级的立场。他从阶级性的角度来阐发个性,无疑为深化个性理论提供了一个视角。个性不是纯粹抽象,在阶级社会里,每一个个体总是隶属于一定的阶级或阶层,因而不可避免地带上了所属阶级的特性。个性是有层次的,当一阶级与另一阶级相比较相对待时,阶级性就成为了个性的一部分,而在本阶级内部,阶级性则成为了一种共性,并不能显现出个性来。因此,从理论上对个性与阶级性关系加以辨析有助于全面把握个性理论。瞿秋白的工作并非毫无意义,指明个性有与阶级性相统一的一面。但是,问题在于不能把两者混淆。对此问题瞿秋白并没有予以合理的解决。他有“个性的(亦即阶级的)”的提法,这就有过分强调阶级性而忽视个性、忽视每个人的具体存在的偏向。

第二,社会历史观上群己之辨又关联着伦理学上的个性与群体的关系。他关于个性的历史工具和个性是阶级性的观点都表明他相对忽视个人的目的价值,重视个人之于群体的手段价值,因而,他虽然强调个性发展,但是他更强调个性是群体的一部分和个性对群体的服从。也就是说,他把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个性主义)看作是矛盾的,要求用集体主义来克服个人主义,依靠群众来和自己的个人主义作斗争。这一要求显然和李大钊讲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统一的观点有较大的出入,但它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有其现实的理由。当然,它有其理论的局限,过分突出集体主义而遮蔽个性发展,过分突出个性对社会的工具价值而遮蔽个性自由的价值。从理想个性的角度看,瞿秋白的个性工具论突出了对集体对社会负责的责任品格,甚至存在以责任品格压倒独立与创造品格的致思趋向。这一趋向在30年代以后的马克思主义发展中有一定的代表性,在较长时期内,李大钊关于个性解放与大同团结相统一的观点被一度遗忘,给革命实践带来一定的危害。

第三,从认识论角度来看,瞿秋白深刻反省教条主义(抽象名词)对个性的压抑这一现实。尽管瞿秋白对个性的认识存在着一些偏差,但是,在总体上他非常希望“实现自我的个性”。因而在后期他对压抑个性发展的教条主义抱着相当警觉的态度。他谈道,作为一介书生,他对社会现象没有“亲切的了解”,这就容易“把自己变成一大堆抽象名词的化身”。同时,他作为一个文人,文学事业使他“亲切的了解人生和社会,了解各种不同的个性……摆在你面前的是有血有肉有个性的人,虽则这些人都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一定的阶级之中。”(注:瞿秋白:《多余人心史》,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63-64页。)书生的态度和文人的态度呈现出两类认识论的旨趣:一是教条主义式的旨趣,以普遍的抽象理论遮蔽事物个性,二是实事求是式的旨趣,从客观实际出发认识各个事物的个性。只有后者才能真正达到认识目的。一旦离开了实际,搬弄“抽象名词”、“一知半解”地对待理论容易导向教条主义,以致消解和扼杀个性。

我们应当看到,瞿秋白的个性理论还只是前进过程中的一种探索,探索的过程是一个容易犯错误的过程。一方面,他重视自我个性和民族个性的建设,对教条主义压抑个性也有所反思;另一方面,他又在一些重要理论问题(个性与历史、个性与阶级、个性与集体主义)上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多少显露出遮蔽个性的倾向。

三、与集体意志相统一的个性

在30年代以后的民主革命实践中,存在着教条主义对个性的压抑等现象,毛泽东等十分关注个性理论的发展,继续从伦理学、社会历史观、认识论等角度阐释个性理论,澄清了以前在个性问题上的一些模糊认识,对马克思主义个性理论在现代中国的发展作了阶段性地历史总结。

第一,在伦理学层面上,毛泽东在理论上作了一个重要的区分,认为个性发展与个人主义是两回事。我们知道,五四时期,李大钊主张合理的个人主义和合理的社会主义的统一,即个性解放与大同团结的统一。到30、40年代,一些人把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对立起来,以集体主义反对个人主义。这在瞿秋白那里就有所显露。在五四时期,个人主义往往与个性发展、独立人格、自我实现等内涵联系在一起。以集体主义排拒个人主义,似乎存在忽视和扼杀个性发展的倾向。当时也有不少人心存疑虑。毛泽东对个性与个人主义的区分至少在观念上承认个性发展对于集体主义的重要性,保留了个性发展的地盘,从而为拒斥个人主义又不否定个性解放打下伏笔。他说:“解放个性,这也是民主对封建革命必然包括的。有人说我们忽视或压制个性,这是不对的。被束缚的个性如不得解放,就没有民主主义,也没有社会主义。”(注:《毛泽东书信选集》,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39页。)

从中国传统伦理话语的影响下,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的含义颇为接近,个人主义者追逐个人利益,置个人利益于群体利益之上,只顾一己之私。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曾指出个人主义的种种表现。(注:《刘少奇选集》上,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39页。)这和个性发展有着较大的距离。而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必然包含个性的发展与解放,他们之间具有一致性。刘少奇指出,党员“要根据他的个性和特长来发展他自己”。“党允许党员在不违背党的利益的范围内,去建立他个人的以至家庭的生活,去发展他个人的个性和特长。同时,党在一切可能条件下还要帮助党员根据党的利益的要求,去发展他的个性的特长,给他以适当的工作和条件,以至加以奖励等。”(注:《刘少奇选集》上,第135页。)这就把个性原则从个人主义中剥离出来,在集体主义的框架内承认个性原则。

第二,在社会历史观上,毛泽东继承李大钊关于个性解放和大同团结相统一的观点,认为统一意志与个人心情舒畅可以得到统一。在群己之辨上毛泽东提出群众观点,其中蕴涵的一个意思是尊重群众的个性。把群众看作是一个个具有个性特点和意志自由的个体。个性尽管带有阶级性的特点,但是在群众中,个性主要不是表现为瞿秋白理解的阶级性,而是表现为带有个体气质和品格的个性,包括心情、意志和兴趣上的种种差异。这样的个性是活的,脱去了机械论的影子。如果把群众的这些个性加以整合,就能形成集体的意志,成为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巨大动力。两者的统一在社会实践中就会造成一种“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局面。

民主集中制为上述观点的落实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民主”意味着首先要尊重每个思想主体的个性,尊重的自由意志,使每个人都能发表一己之见,各抒己见,充分展现自己的个性。“集中”意味着要把分散的意志统一起来,把个性整合起来,使之成为集体行动的一股力量。这就要求在集体主义的范围内发展个性。

毛泽东关于个性发展与集体意志相统一的观点,似乎又回到李大钊“个性解放与大同团结的统一”的设想。但这是在高级阶段上的“回复”,这种“回复”明显呈现出这样几个特征:第一,这是在深刻总结了革命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的“回复”。长期的革命实践使毛泽东认识到泯没个性对于集体事业的发展具有相当大的负面作用,必须正视教条主义压抑个性发展所造成的危害。第二,这是在克服了个性理论的思辨性基础上的“回复”。思辨的个性理论固然能给予很多有益的启示和指导,但是容易被束之高阁而和具体实践相脱节。在经历了实践的磨难之后使人更加觉得早熟的个性理论的可贵。也正因为此,毛泽东的个性理论具有了现实性的品格。我们从用词的变化上就可以看出这一点。“个人心情舒畅与统一意志”的用语和“个性解放与大同团结”的用语相比,前者无疑传达出更多现实的需求,后者更多带有某种理想的期待。

基于这样的认识,毛泽东又把人的个性的发展看作一个历史地实现的过程。从过程的观点来看个性,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把握:第一,从历史衍化的角度看,个性的发展是在不同历史阶段的演进中实现的,是一个逐步逼近的过程,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个性总有其历史特殊性和时代局限性,呈现出丰富的差异性来。但是,它作为一个理想,又总“是在前面迎着我们的”,范导着现实生活中个人的所作所为。第二,从变化的类型上看,个性的发展不仅是个循序渐进的量变过程,也是个飞跃式的质变过程。“没有几万万人民的个性的解放和个性的发展”,要想在半殖民地半封建废墟上建立社会主义,“那只是完全的空想”。(注:《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60页。)毛泽东肯定个性发展和解放是社会主义的前提和主题,也是一个完善人格的组成成分。

第三,从认识论上看,毛泽东比瞿秋白更深入地批判教条主义之于个性的危害性。他说不少人把马列主义的个别字句当作现成的灵丹妙药,以为只要有了它就可以包医百病。这就压抑了自己的创造性和个性。他呼吁应当解除精神负担,去掉盲目性,“对任何事情都要问一个为什么,都要经过自己头脑的周密思考,想一想它是否合乎实际,是否真有道理,绝对不应盲从,绝对不应提倡奴隶主义。”(注:《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27页。)

由上可知,毛泽东等马克思主义者在伦理学、社会历史观和认识论层面剖析个性观,较为系统地展现出马克思主义个性理论的丰富内涵,充分肯定个性原则,纠正了以前在个性理论上的一些片面认识,但是,在理论与实践中仍然暴露出一些问题来。例如,在理论上,混淆了认识论上的个性与伦理学上的个性。(注:陈卫平:《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与传统哲学》,《哲学研究》,1987年第5期。)认识论上讲个性以科学理性为基础,强调理性的自觉和独立思考。伦理学上的个性既指独立的人格,对客观必然性和社会规范的理性认识,又指意志的自主和自愿,个性化的人格要想做什么自然出于自己的意愿,是自觉自愿地行事,从这个意义上讲的个性与认识论意义上的个性是有差别的。但是,毛泽东、刘少奇等马克思主义者对此并没有予以充分的厘清。刘少奇的下列说法就表明了这一点,他指出:“先进的党员在接受分配工作是无所谓愿意不愿意,高兴不高兴。工作应由客观的需要来决定,不能由主观的愿望与兴趣来决定。应当说‘工作重要不重要’;不应该说:‘我愿意不愿意’。”(注:《刘少奇论党的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358页。)客观需要常常表现为一种强迫性的义务,工作由客观需要而不是由主观愿望来决定,意味着强迫性义务压倒个体内在的意愿。对个体意愿的压制或忽视,将直接导致对个体自身的否定与对个性的消解。这一说法忽视了个性自愿原则,而以认识论上的理性自觉原则吞并了伦理学上的自愿原则。冯契指出:“忽视个性,也就忽视道德行为的自愿原则,群众成了被动的‘工具’,助长了‘个人迷信’,终于造成了像‘文革’那样的‘运动群众’。”(注:冯契:《中国近代哲学的革命进程》,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584页。)可见,这一认识的偏差同在瞿秋白那里表现出来的个性是历史的工具的理论、个性与阶级性相混淆的理论都有着一定的关联,这表明我们的个性理论还存在这样那样的局限,对个性理论的探索还远没有结束。在某些时候某些实践中,个性常常被遮蔽。

总之,现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对个性理论的探索大致经历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李大钊提出的与大同团结相统一的、知情意全面发展的个性理论,这是个性理论的早熟形态。第二个时期是瞿秋白提出的与阶级性相统一的、作为历史发展工具的个性理论,此为过渡期,表明马克思主义个性理论在前进中的曲折发展。第三个时期是毛泽东提出的与集体意志、集体主义相统一的个性理论,是对前两期发展及其实践经验的阶段性历史总结。与这三期发展相应,个性内涵也日益呈现出丰富性和开放性:既有社会历史观、伦理学上的含义,也有认识论上的含义,并由早熟走向成熟,由思辨走向现实。

收稿日期:200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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