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亚杰建构论的启示和局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启示论文,皮亚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皮亚杰的认识建构理论中的:(1)以认识主体为核心建立认识理论的思想,(2)主体认识具体机制的思想,(3)认识图式的思想,有助于推动认识论的发展。但它亦具有局限性:过分强调生物机体因素,忽视社会因素;概念的运用较为混乱;建构论不能全面概括认识过程的本质。
The Inspiration and Limitation of Piaget's Theory of Construction in Epistemology
Liang Jun
Abstract:Through briefly indroducing Piaget's theory ofconstruction in epistemology,in this article the authoranalyses both positive and negative aspects of the said theory.His ideas are as follows,(1)setting up the theory of knowledge from cognitive subjection (person),(2) the concrete mechanism of subjcctive cognition,(3)the schema of cognition which are really helpful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epistemology.But Piaget's theory does have some limitation.he paid attentionto the factor of organism, but neglected the factor of society.His terms were confused by others.And finally his theory couldn't be used to summarize totally the nature of cogitive process.
近年来,皮亚杰(Jean Piaget,1896—1980)的认识建构理论在我国理论界引起了许多的争论,人们提出了不同的甚至是截然相反的看法。为了说明问题,应当坚持事实求是的基本原则,给予恰如其份的评价。
1 建构论的基本内涵
皮亚杰在批判地总结经验论和唯理论之争的基础上,用建构的观点解释人的认识的发生和发展,深入探讨了主体认识过程的具体机制。皮亚杰把认识过程主要区分为图式、同化、顺应、平衡和自我调节五个环节。具体图示如下:
皮亚杰认为认识的起点是图式。所谓图式是指“动作的结构或组织”〔1〕。有了它,主体才能对客体的刺激做出反映。
图式是建构的。“任何图式都没有清晰的开端,它总是根据连续的分化,从较早的图式系列中产生出来,而较早的图式系列又要以在最初的反射或本能的运动中追溯它的渊源”〔2〕。 倘若从发生认识的起点——婴儿的本能活动说起,主体具有的第一个图式是遗传获得的,即本能图式或反射图式,从这一图式出发,儿童不断地和客观外界发生相互作用,并由此获得非遗传性的后天图式,如感知运动图式。以后,随着主客体相互作用的深化,后天图式逐渐从低级向高级发展,主体又依次获得具体运演图式和形式运演图式。皮亚杰把这种图式建构过程亦称为主体的建构。
图式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其中主体的作用至关重要。皮亚杰说:“每一个图式的内容,一部分依赖环境,一部分依赖它们所依附的客体和事件。但是无论如何不能说明它的形式和作用能够不依赖内在的因素”〔3〕。这表明,任何图式都是机体与环境、 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脱离客体,图式就是空洞的形式;脱离主体,客体就无法说明。图式不能脱离“内在的因素”表明,认识离不开主体的能动作用,离开了主体,客体就永远不能被认识,主体能力的内在机制就是主体的认识图式对外来信息的同化。皮亚杰在认识论上重新提出了认识图式的问题。
主客体的相互作用是通过主体的内在机能——同化和顺应表现出来的。“刺激输入的过滤改变叫做同化;内部图式的改变,以适应现实,叫做顺应”〔4〕。
皮亚杰运用同化概念对行为主主义的刺激—→反应(S→R)公式进行了改造。S→R的基本含义是指一个刺激引起某种特定的反应,该公式的最大缺陷在于,它没有表现出主体在认识过程中的能动作用,而是把认识视为是对外界材料的被动记录。皮亚杰深刻地指出:“一个刺激要引起某一特定反应,主体及其机体就必需有反应刺激的能力,因此我们首先关心的是这种能力,……所以我们不从刺激开始,而从对刺激的感受性开始,感受性自然是依存于作出反应的能力的。所以这个公式不应当写作S→R而应当写作SR,说得更确切一些,而应写作S(A)R, 其中A是引起反应的根源”〔5〕。这就是说,当外部刺激作用于机体时,机体并不是消极地接受这一刺激,被动地做出反应,而是首先利用自己已有的图式将这一刺激进行过滤或改变,使之成为主体能吸收的形式。刺激被同化,实质就是客体作用于主体后,主体改造客体的结果。S(A)R不是一种直观的机械反映,而是机体或主体改造环境和客体的过程。
然而,同化只说明了认识过程的一个方面,即主体对客体的改造,他不能充分体现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还需要加入与同化过程相对应的另一个过程——顺应。顺应就是当客体作用于主体,主体原有的图式不适应客体时,主体调整和改变自己的图式适应客体的过程。与同化作用相应,顺应也存在于从生物水平到认识水平的各个阶段。由于同化表明了主体改造客体的过程,而顺应表明了在客体作用下主体得到改造的过程,所以,同化和顺应充分体现了主客体的相互作用。
同化和顺应的相互作用需要达到某种平衡,也就是主体较为客观地再建客体,客体符合主体结果的状态。皮亚杰指出:“一个有机体按照它所处的环境不同而有各种形式的平衡,从姿态上的平衡到体内的自动平衡,这些不同的平衡形式对于生命都是必要的,所以,它们就是一些内在的特征;而持久的不平衡则构成了一种病态的有机状态或心理状态”〔6〕。正是由于平衡的重要作用, 所以“发展的理论就必然要求助于平衡概念,因为一切行为都要在内在因素与外在因素之间保持平衡,或者比较一般地讲,都要在同化和顺应之间达到平衡”〔7〕。 同化和顺应达到某种平衡以后并不是一劳永逸,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仍在继续,同化和顺应的机制还要不断地发挥作用。因此,“从心理上的解释来讲,主要的不是把平衡当做一种状态,而是当作现实的一个平衡过程。平衡状态只是平衡过程的一个结果,而过程本身则有较大的价值”〔8〕。同化和顺应每获得一次平衡,认识图式就会随之更新。 随着同化和顺应从平衡到打破平衡再到新的平衡的不断发展,认识图式也会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不断地发展。“这些连续的心理结构可以视为许多继续前进的平衡形式,而每一平衡形式都在前一平衡形式之上又前进一步”〔9〕。平衡过程展现了人的认识能力从低级向高级的发展。
皮亚杰认为,仅有以上几个因素还不够,在认识过程中还必须有一个自我调节的环节。自我调节是皮亚杰从生物学中引进的概念。皮亚杰把自我调节看成是介于同化和顺应之间的第三者,“这一系统勇敢地面对环境,但不受它的左右;这一系统仍然运用环境所提供的信息,而不是忽略它,或者把自己的程序加给环境”〔10〕。就是说,自我调节系统的作用是主体对同化和顺应的调整,以达到二者间的平衡。当同化大于顺应时,通过主体的自我调节可以加强顺应的作用,同时抑制同化的作用;相反,当顺应大于同化时,自我调节可以强化同化的作用,减弱顺应的作用。总之,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中,自我调节随时发挥自己的功能,以保证同化和顺应的正常进行。
皮亚杰认为,上述五个环节是有机联系的,它们在认识过程中共同发挥作用。所谓认识是一个不断建构的过程主要是指,在活动的基础上主体用图式去同化和顺应客体,通过自我调节不断达到平衡。个体最初以原始的图式去同化外界刺激,如同消化系统将营养物吸收一样,当不能同化外界刺激时,就会改变原有的图式以顺应外界的刺激,达到平衡。以后,每遇到新的事物,总是力图用原有的图式去同化它们,如果获得成功,原有图式便会得到巩固和加强,认识达到平衡;如果失败,便会调整或创立新的图式去顺应现实,使认识达到新的平衡。
2 建构论对认识论的启示
在我国学术界,对皮亚杰建构论一直存在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皮亚杰的观点与列宁的反映论相违背,是唯心主义的。这种观点指出:皮亚杰的建构论主张,主体使用认知结构,对外部世界产生的感觉、经验进行加工组合,同化外部事物,对之进行外化建构;在这一过程中,主体把自身建构的结构赋予客体,使之具有顺序和结构。在这里,皮亚杰把外部世界看成没有秩序、联系、结构和规律的,把客体的结构、秩序看作是由主体认知结构输入的。用主体建构的结构去丰富现实,因而重蹈了康德“人为自然界立法”的覆辙,陷入唯心主义。
也有人认为:皮亚杰的建构论是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发展,在本质上与列宁的反映论是一致的。皮亚杰的建构论从具体机制上说明了人的主观能动性,是对马克思主义能动反映论的必要补充和发展。
上面这两种观点各有偏颇。首先,不能以是否坚持反映论作为划分正确与错误的标准,从皮亚杰对建构论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他反对的是消极的反映论,而不是能动的反映论。仅以皮亚杰反对反映论为由,将其学说简单地归为唯心主义是错误的。
同时,我们也不能把皮亚杰的建构论等同于反映论,甚至认为建构论可以代替反映论。笔者认为,应该对皮亚杰的建构论做深入具体的分析,通过对建构论与其他认识理论的比较,找出皮亚杰建构论的可取之处以及错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达到加强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目的。
皮亚杰的建构论在以下几方面对认识论的研究具有启示意义。
首先,以人——认识主体为核心建立认识理论的思想。过去,我们在认识问题上一直坚持反映论的传统,强调有被反映者,才能有反映。然而却往往忽视了问题的另一个方面,即:有了被反映者,是否一定会有反映?皮亚杰通过大量生理学和心理学的研究发现,只有在反映者觉察到了刺激物以后,才会对它形成反映,否则就不会有反映。这表明认识的形成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作用的方向不是单向的而是双向的。由于认识是人的活动,因此,认识主体在认识过程中应当起主导的作用,就是说现实材料能否成为认识对象,取决于主体能否对其进行加工、处理和改造,能否将其结合到主体的认识结构中去。
事实上,只有在认识中解决了主客体的关系问题,确立了认识主体在认识活动中的能动作用,才能真正达到本体论、辩证法和认识论的有机统一。即:在承认外部世界存在的优先权及其客观实在性的前提下,坚持用事物的内部矛盾即内因解释事物的变化和发展。在认识问题上,坚持用人的内因说明认识的形成和发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比较容易地解释一些认识论方面的具体问题,如:为什么同样智力水平的人会有不同的反映?为什么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对同一认识对象会有不同的反映?简言之,主要是在于主体能动性的发挥或内在根据不同。因此,在认识论中,我们应当以主体为核心,从主客体辩证统一的角度考察认识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一味地强调被反映者对反映者的作用,最终只能导致机械反映论,这与马克思主义的能动反映论的精神实质也是背道而驰的。
其次,主体认识具体机制的思想。皮亚杰用图式、同化、顺应、平衡、自我调节说明主体反映客体的具体机制。他认为主体不是被动地对外界刺激做出反应。“刺激能够引起反应,……只有当有机体觉察到刺激,才能引起反应”〔11〕。主体的这种反应能力,来自对于刺激有所觉察并能够有所反应的图式或者结构,它可以同化刺激。图式是主体动态可变的认识结构,是儿童的动作协调组织及其内化的产物。图式对外界刺激的能动适应包括同化和顺应两种形式。同化能把经验材料进行改变处理,并纳入主体的图式之中,或者说能对经验材料进行“过滤”与“筛选”。由于同化的作用,主体可以对刺激做出反映,如果获得成功,便暂时得到认识上的平衡;反之,主体经过自我调节做出顺应,使内部图式有所改变,进而去同化新的刺激。皮亚杰的这一思想是建立在科学研究基础之上的,它比较具体地说明了思维形式和理性起源于人的实际活动的具体机制,这个方向与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是基本一致的。关于理性思维的起源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不仅提出了一切观念来源于实践的基本原理,而且做了许多精辟的科学分析。例如,恩格斯指出:“由于人的活动,就建立了因果观念的基础,这个观念是:一个运动是另一个运动的原因”〔12〕。然而,经典作家只是从宏观和抽象的角度对认识过程加以说明。这种概括表明,认识过程是由浅入深,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抽象加工过程,但却很难说明认识是怎样具体发生的?怎样从感性认识进入到理性认识?理性认识是何时产生的?等等。皮亚杰的内化建构学说,从心理发生角度阐明了从实践结构转化为思维结构的具体机制,这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研究实践与认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之间的辩证关系。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皮亚杰的内化外化的双重建构学说为马克思主义能动的反映论作了具体的论证。
再次,认识图式的思想。认识图式是现代认识论中有待深入探索和解决的问题。在哲学史上,德国哲学家康德早已提出先验图式的思想。皮亚杰继康德之后运用图式来表示认识结构,这无疑是受了康德的影响,他本人也直言不讳地声称是在研究康德哲学之后才创立发生认识论的。然而通过比较可以发现,皮亚杰的图式和康德的图式具有原则区别。其一,康德的先验图式是先天的,不变的;而皮亚杰的图式是后天的,是发展变化的。的确,皮亚杰认为,主体的第一个图式(即婴儿所具有的动作结构或组织系统)是通过遗传获得的,但它仅仅是一个起点,新的更高级更复杂的图式将在它的基础之上逐步地建立起来。正如皮亚杰所说,认识图式的“每一结构都是心理发展的结果,而心理发展就是从一个较初级的结构过渡到不那么初级的(或较复杂的)结构”〔13〕。其二,康德的先验图式具有固定的数目,即感性直观形式——时间和空间与知性的12个范畴。而皮亚杰的认识图式无固定的数目,从婴幼儿的简单图式到成人的复杂图式,都是通过同化和顺应的不断调节达到的,它们无不处于动态的变化过程之中。因此,皮亚杰的图式是一个开放式的发展变化的系统。其三,康德的先验图式只能整理客体的现象,不能认识本质。皮亚杰则主张,随着认识图式的不断发展,人们能够借助于自己的图式逐步认识世界的本质。皮亚杰则主张,随着认识图式的不断发展,人们能够借助于自己的图式逐步认识世界的本质。由此可见,皮亚杰是在现代生理学和心理学研究的基础上重新提出图式思想的,他把康德的图式“整合”到自己的体系当中,并赋予其新的含义。我们决不能简单地把皮亚杰的图式与康德的图式混为一谈。
为什么不同的人观察同一个认识对象会得出不同的结论?皮亚杰的图式思想对于我们研究人的认识的差别,以及人们在不同阶段认识的变化和发展情况有较大的帮助。过去,我们一直坚持社会因素是人类认识产生的决定性因素,却没有全面系统地考察认识图式对人的认识的产生和发展的影响。其实,列宁在论述实践活动中的重要性时,早就注意到在人的意识中有一种由于实践活动而形成的“逻辑的格”。他说:“人的实践经过千百万次的重复,它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格固定下来,这些格正是(而且只是)由于千百万次的重复才有着先入之见的巩固性的公理性”〔14〕。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并不否认图式的存在。在现实认识活动中,为什么不同的人对同一事物有不同的认识?前面我们已经说过,应该从主体的内在根据或内因来考察,即图式可以为这些问题提供较为圆满的解释。从一定意义上说,图式就是人们形成不同认识的内在根据或内因。由于人们的认识图式不同,人们对同一事物的认识也是千差万别的。同样,由于人的认识图式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所以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或地点其认识也会有所不同。总之,我们应该承认人的认识是受内在图式影响的。注重对认知结构——图式的深入研究,积极探索认知结构的形成和发展以及它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对于推动认识论的深入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
3 建构论的局限
以上分析表明,皮亚杰的建构学说的确有很多积极的东西值得我们借鉴,但是必须看到,建构论是以未成年的儿童的思维发展为对象的,它关于认识发生和发展的考察只是从个体的角度揭示人类认识发展的规律。尽管个体认识在本质上同人类认识是一致的,但它毕竟只是人类认识的一个方面,不能代替全部人类认识活动。因此,建构论不是全面的哲学认识论,而是关于个体智力发育的理论。它与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关系只能是个别与一般的关系,即它只是从发生学的角度探讨了认识发生的具体机制,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作了具体论证。因此,建构论不能等同于马克思主义的能动的反映论,更不能用建构论代替能动的反映论。皮亚杰的建构学说本身还存在着很多的局限和不足,我们必须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它进行分析和批判。
首先,皮亚杰过分强调了生物机体因素,忽视社会因素。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特别强调认识发生的社会因素。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详细论述了作为社会因素的“劳动”创造了人本身,进而用“劳动”说明人类的产生。皮亚杰尽管在其著作中也提到了社会因素在认识发生过程中的作用,但却没有将其放在应有的重要位置上,特别是在《发生认识论原理》这本带总结性的后期著作中,认识发生的社会因素几乎没占什么位置。正因为如此,他的理论具有严重的缺陷。一方面,不能很好地说明认知结构出现的必然性。认知结构的出现当然有生物机体的因素,但更为重要的是在遗传组织和自然环境之间还有社会因素。皮亚杰在这个问题上主要求助于生物机体因素的自我调节,对社会因素只是一般地提一下,因而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就显得十分软弱无力。另一方面,不能全面理解社会因素的基本内容。由于皮亚杰没有很好地重视和研究社会因素,因此在对社会因素的理解方面显得较为混乱。例如,他说:“从感知运动性行为过渡到概念化的活动不仅仅是由于社会生活,也是由于前语言智力的全面发展,同时也是由于模仿活动内化为表象作用的形式。没有这些部分地来自内部的先决条件,语言的获得、社会性的交往与相互作用,就都是不可能的了:因为不具备这个必要的条件”〔15〕。在这里,他错误地把社会生活同智力发展当成同一层次的因素。事实上,社会生活具有决定性的因素,没有这个因素,那些所谓“先决条件”也就不起作用了。又如皮亚杰所理解的社会影响,主要是指儿童与儿童之间的影响,从而忽视了更为重要的成人教育儿童时所起的重要作用。从时间上讲,每个儿童最先受到的是成人(特别是父母)的影响,然后才有儿童与儿童的交往;从重要性上讲,成人对儿童的影响实际上反映了社会对儿童的影响,也是儿童与儿童之间进行交往的基础。因此,不仅应当重视儿童与儿童之间的相互交往,更应当重视成人与儿童之间的交往以及其它方面的交往。从儿童本身看,他们认识事物的能力较差,他们开始主要是从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来吸收人类认识成果的,并拿前人的认识成果指导自己的活动。所以,教育对儿童认识的发展有着决定性的意义。由于皮亚杰忽视了社会因素对儿童的影响,因而使其学说缺乏全面性和完整性,很难全面地说明儿童思维的发生和发展。
由此可见,在考察人的认识发生和发展过程中,必须把个体放到社会生活中进行综合的考察,忽视或否认任何一方都会带来一定的片面性,只有从微观——个体和宏观——社会群体两方面入手,才能对认识发生和发展问题做出较为完整的科学说明。
其次,皮亚杰的建构论不能全面概括认识过程的本质。认识论是关于认识过程的一般本质和规律的哲学理论。其中心问题就是要解决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对这一问题的理解和说明决定了认识论的基本性质。认识过程是主客体相互作用而形成观念的过程,对这一过程的理解决定了认识是辩证能动的理论还是消极被动的理论。能动反映的范畴既强调了认识的客观性,鲜明体现了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同时又重视认识过程的主体能动性,强调了认识过程中大脑对信息的加工改造作用,因而全面地概括和说明了认识的本质及其特征。
建构范畴不是一个概括认识全过程的总体范畴,而是揭示主体如何认识客体的具体机制的范畴。建构范畴虽然也以承认认识客观性为前提,承认在被发现之前客体就存在,但其侧重点是强调认识过程中主体的能动性、主体的能力以及主体的内在因素。作为揭示认识过程具体机制的范畴,建构有着重要的意义,它深入具体地揭示了认识过程的能动性。但是如果以建构作为认识论的基本范畴,则容易过分突出认识的主体性而忽视认识的客观性,因而不能准确地揭示认识全过程的本质,不能全面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因而建构不能作为认识的基本范畴,只有能动反映范畴才能全面地概括认识全过程的本质及其特点。
再次,概念规定及运用方面的混乱。建构论同传统哲学、现代西方哲学、数学、物理学、生物学、化学、逻辑学、心理学等多学科有着密切的联系,具有明显的跨专业特征,内容十分庞杂。皮亚杰在一些问题的表述上,由于借用不同学科的概念和术语,造成了许多的漏洞,甚至是理论上的自相矛盾。例如,在客体的规定上,他一方面说客体是由主体建构起来的,另一方面又说客体是不依赖于主体而存在的。由于他没有明确区分客体是由主体建构起来的,另一方面又说客体是不依赖于主体而存在的。由于他没有明确区分客体的两种不同含义(即本体论意义和认识论意义),往往容易使人们误以为,他所说的主体建构的客体与认识极限的客体是完全同一的东西。其实,主体建构的客体与作为认识极限的客体根本不是同一个东西,否认这一点,就必然滑向唯心主义。当然,皮亚杰在晚年已经注意到这些问题,并力图予以澄清。因此,在研究和分析皮亚杰的建构论时,必须注意他的术语的多种含义,以便全面、系统、深入地把握其思想实质,对他做出正确的评价。当然,这需要我们进行大量深入的研究工作。
收稿日期:1994—04—20,修回日期:199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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