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社会资本参与公司治理的机制与有效性: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_社会资本论文

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公司治理的机制与效能: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实证论文,效能论文,公司治理论文,资本论文,机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现代社会是一个由各种社会关系联结而成的网络社会,社会资本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1]企业社会资本在企业价值创造和公司治理实践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然而,由于传统的公司治理理论和有关法律片面强调物质资本的治理作用,忽视了其他资本特别是企业社会资本,导致实践中企业社会资本投资不足,[2]个体社会资本无法转化为企业社会资本,并由此带来一系列治理问题。因此,需要深入探讨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公司治理的机制和效能。

      目前国内外有关社会资本参与公司治理的机制和效能的研究文献比较少见,现有文献大多将某种治理机制作为社会资本与企业绩效(或价值)关系的中介变量,[3-5]也有些探讨了高层管理者的社会资本与企业绩效(或价值)以及竞争优势之间的关系,[6-8]或高层管理者的个体社会资本对单个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9,10]这些文献既未将企业社会资本作为前因变量系统地研究其对公司治理的作用机制,也没有从企业角度评估其参与公司治理的效能(公司治理目标的实现程度)。虽然有学者发现社会结构和政治关联对公司治理机制产生普遍的影响,[11]企业社会资本作为一种隐形控制链在企业中会对企业控制权产生重要影响,[12-14]但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公司治理的机制和效能仍是一个“黑箱”。

      本文基于资源依赖理论、代理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构建了企业社会资本对公司治理效能产生影响的理论框架,认为企业社会资本是通过资源通道机制、自我约束机制、非合作行为的惩罚机制、信息披露机制和高层决策的影响机制对公司治理的三个重要层面——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和高管层治理产生影响(包括积极的影响和消极的影响)。在此基础上,运用ANP方法,通过实地走访和问卷调查,从治理收益、治理成本和治理风险三个方面,对企业社会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效能进行了验证和比较。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在一定条件下,企业社会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分享企业控制权、经营权或剩余,对提高公司治理效能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本文的主要学术贡献在于:第一,从企业角度重新界定社会资本,总结了企业社会资本的动态性、累积性、主次性以及价值创造性等本质属性;第二,分析了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公司治理的机制及其对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和高管层治理的积极和消极影响;第三,运用网络层次分析法(ANP),从治理收益、治理成本和治理风险三个方面对企业社会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效能进行了初步的实证检验。

      一、企业社会资本及其参与公司治理的理论依据

      社会资本是一个源自社会学的概念,后来被引入经济学和管理学领域。由于社会资本的定义过于宽泛并存在歧义,其有效性一度遭到质疑。[15,16]不过总体而言,学术界通常认为,社会资本既是一种关系网络(自然状态),同时也是个体、群体或组织从嵌入性的社会关系网络获取回报或提高竞争优势的动态投资过程,[17,18]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19]维度不同,社会资本的分类有所不同。Paldam把社会资本分为认知社会资本、结构社会资本和关系社会资本。[20]Adler等则把社会资本分为内部社会资本和外部社会资本。[21]石军伟等曾经从经济学视角将社会资本分为等级制社会资本和市场社会资本。[22]这些基于不同研究视角的概念界定和分类不断地丰富和完善着社会资本的研究,但由于未能考虑社会资本的资本属性[23,24]及企业战略和目标的实现程度,在工商管理领域的应用有一定的局限性。本文沿用高闯等对社会资本的分类方式,[12]根据社会资本主体的不同,把社会资本分为个体社会资本和企业社会资本。前者是由个人拥有的社会资本,后者是由企业整体拥有的社会资本。只有当企业成员利用不同来源的关系网络(可以是个体关系网络,也可以是企业历史累积的关系网络)实现企业目标时,企业才能累积社会资本。因此,本文将企业社会资本界定义为在特定的制度和文化环境下,企业成员通过各种基于信任的关系网络,为了实现企业目标而主动采取的经济或非经济行为所创造、累积的企业资产(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本文的界定侧重于企业社会资本的资本属性和工具属性,将企业社会资本看成资本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通过累积、运用、再生产等实现价值创造和增值。此外,本文的界定还强调了企业社会资本产生的宏观环境、微观基础以及过程和结果。个体社会资本和企业社会资本的根本区别在于:个体社会资本更侧重于个体(以个人身份)运用关系网络实现个体目标或获取个人利益;企业社会资本更侧重于个体运用其个人关系网络或企业累积的关系网络完成企业任务或实现企业目标。当个体运用个人关系网络去完成企业任务或实现企业目标时,个体社会资本仅暂时转化为企业社会资本,会随着个体的变动而变动;而当个体运用企业累积的关系网络完成企业任务或实现企业目标时,即使个体离开,企业依然拥有此类社会资本。如果企业成员利用不同来源的关系网络,以组织成员身份实现个人目标,则难以为企业累积社会资本,或者说为企业累积社会资本的可能性较小。

      企业社会资本具有以下属性:第一,动态多变性。企业社会资本存量的高低会随着环境和企业及其成员行为变化而变化。第二,累积性。企业可以通过其成员的努力改变其在行业(甚至整个经济体系)中社会联系的广度和深度,不断积累更高质量的社会资本。第三,有主次之分。能为企业带来积极价值结果的社会资本更多地体现在股东、董事会成员或中高层经理与企业内外关键经济主体(或关键利益相关者)的联系和互动过程中,且处于不同环境和发展阶段的企业积累和需要的社会资本不同。本文将重点分析这些关键成员(股东、董事、经理等)的内外部社会资本。第四,需要与其他资本形式合作才能创造价值。单一的资本结构在现代网络社会并不能长久地发挥作用,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企业社会资本的有机组合才能规避单一资本结构带来的风险,为企业发展提供强大的牵引力和驱动力。

      企业社会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是一个复杂的动态过程,需要从不同学科领域寻找理论依据。首先,从资源依赖理论来看,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内外部的信息和资源互换。企业社会资本所有者与其所处的社会关系网络中的其他关系主体进行资源和信息互换,可以为企业带来内在性报酬(信任、认同和有价值的信息等隐形资本)、外在性报酬(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等显性资本)以及混合性报酬。当企业与内外部进行资源和信息互换时,企业社会资本的资源通道机制就发挥了一定的治理作用;其次,从委托代理理论来看,企业社会资本的使用者(代理人)和企业社会资本的所有者(委托人)之间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或合约关系(可以是正式合约,也可以是非正式合约)。虽然代理理论强调企业对合约关系的理性适应,[25]但合约关系的维持需要有效的治理机制来保障,包括社会资本使用者实施的内部自约束(自我约束机制)和社会资本所有者实施的外部他约束(非合作行为的惩罚机制)。同时,为了获得信任和合法性,企业需要利用信息披露机制向社会资本所有者传递信息,表明其会合理使用社会资本所有者投入的资源并保障其利益,减少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再次,从利益相关者理论来看,现代公司治理是一个不同利益相关者互动的过程,企业社会资本所有者处于“结构洞”[26]位置,与公司内部成员和社会关系网络中的其他利益相关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对高层决策产生影响,因此,公司治理需要考虑企业社会资本所有者的权益及其制衡作用。

      二、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公司治理的作用机制

      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和高管层治理是公司治理的三个重要层面。[27,28]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公司治理是通过以下五个机制分别对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和高管层治理发挥作用的:

      1.资源通道机制

      资源通道机制是指企业股东、董事和高层经理通过企业社会资本接触关键资源的能力。关键资源是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稀缺资源,一般掌握在组织内外部关键成员或其他组织手中,如核心供销商、实力雄厚的外部投资者、优秀人才、大客户等。从资源依赖理论的视角看,作为企业接触外部关键资源的通道,[29]企业社会资本能够给企业带来交易成本较低的战略性、关键性资源,从而有可能提高企业的竞争优势和市场控制权。企业经营者主要通过以下三类关系网络为企业获取资源:[21]一是通过市场经济关系网络获取敏感的商业信息、商业时机、物质资本或稀缺的人力资本。基于经济关系的社会资本表明,企业更注重经济交易中的经济理性和竞争意识,其管理者更注重依据市场竞争来运营企业,提高企业各方面的竞争力。二是通过政企关系网络,克服体制进入障碍,获取“体制内”资源。尤其是当企业存在“体制跨越”[30]的高层经理时,更能为企业获取跨体制的稀缺资源。基于政企关系网络社会资本的产生更多是由于正式制度的缺失导致资源分配不合理,这类企业社会资本会导致社会资本所有者较多的非生产性活动的存在。三是通过社会关系网络,为企业获取更为广泛的社会支持。这类关系运作的目的是为了使企业获取次要利益相关者或者说更广范围的利益相关者的认可和支持。具有责任和战略眼光的董事和高层经理注重这类社会资本的存在和积累。

      那么,企业社会资本的资源通道机制是否一定可以对股东、董事会或高管层治理带来显著作用呢?首先,就股东而言,企业社会资本使得股东能够更便捷地接触和控制企业内外部各种资源,从而既有可能导致大股东为企业带来异质性资源、更有积极性践行股东的监督职责,也有可能导致企业对大股东的担保行为和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行为增加;其次,就董事和高层经理而言,这种基于信任的资源通道不仅能为企业带来短期救急性的资源补充和长期的战略资源,还可以降低董事或高层管理者在资源寻找过程中的交易成本,包括签约前成本(信息搜寻成本、谈判成本等)和签约后成本(监督成本等)。不过,企业获得这些治理收益的前提是社会资本所有者将社会资本用来实现企业目标,企业依据社会资本所有者的贡献给予相应激励。如果企业不给予社会资本所有者明确的权利和有效的激励,董事或高层经理可能会通过频繁地与其他关系主体接触而将企业自身的资源外流,以获取额外收益。目前中国国有企业中大量存在着这一现象,是企业低效和资产流失的主要因素之一。

      2.自我约束机制

      自我约束机制指运作企业社会资本的主体基于对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信任而产生的自律行为,尤其是指对股东、董事会和高层经理的机会主义行为、渎职行为的非正式约束。就股东而言,股东投资企业的目的是期望从企业发展中获得长期的战略利益,而不仅仅是短期的利润。大股东为了自身利益有动力与各方利益相关者建立信任关系,甚至会为了战略利益而主动放弃或减少“隧道挖掘”等侵害小股东利益的机会主义行为。就董事而言,董事的内部社会资本(主要是与股东、高管的关系)和外部社会资本,可以促使董事在做出战略决策时更多地考虑自身对这些利益相关者的职责,如主动选聘合格的高层经理等。这种基于信任和了解所招聘的管理者不需要更多监督,且会获得合理的薪酬作为激励,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股东的权益,自动履行了董事职责。最后,对高层经理而言,企业社会资本有助于提高高层经理的经营绩效,而企业绩效的提高会增加其利益(如更多的薪酬和福利等),提升其市场价值。在此情况下,高层经理与股东目标是高度一致的,因此会主动减少或避免偷懒与渎职行为。特别当高层经理本身就是社会资本所有者时,他们会通过运作自身的社会关系网络实现企业目标,努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因为社会关系网络是以个人信誉为基础和前提的,高层经理通过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体现个人能力,提高其在关系网络中的声誉和价值,无形中保障了股东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高层经理与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若企业一味地侵占和消耗高层经理的社会资本,企业高层经理长期得不到根据其社会资本的贡献而应得的激励,企业社会资本的自我约束机制就会因激励不足而受到削弱。这种现象对其他为企业积累了社会资本的所有者来说也存在。

      自我约束机制究竟客观上发挥了约束功效,还是沦为所有者和经营者粉饰自身机会主义行为的外衣,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Aguilera等认为,如果一个国家的企业间存在多重网络关系(包括供应商关系、董事会关系以及债权和股权的诉求),那么这些企业的资本倾向于追求战略利益,并且通过承诺实施控制。多重关系的存在使资本退出(某一网络)的成本更高,特别是企业间关系高度密切更是强化了资本的承诺。[31]从这一视角看,社会资本的自我约束机制是有效的。不过也有学者认为,企业的第一大股东可能会利用公司治理的信号显示作用,在利用企业社会资本谋取个人利益的同时博得良好的市场声誉。[32]就董事会治理而言,有的学者基于合约理论提出,董事会是否选择与自身有社会联结的人管理企业,取决于董事会能否在以下两者间取得平衡,即识别高能力管理者给企业带来的收益和由于社会联结导致监督不足的成本。[33]如果董事会没有对高层经理的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缺少监督的高层经理有可能堂而皇之地运用企业资源获取个人利益,甚至可能在事故发生时将责任推卸给董事会,从而导致自我约束机制失效。

      3.非合作行为的惩罚机制

      非合作行为的惩罚机制是指联结在一起的不同利益相关者能够识别关系网络中其他行为主体的自利行为并对其做出惩罚的机制。从公司内部来说,股东、董事和高层经理与中下层员工形成了复杂的关系网络,每个主体都需要对关系网络的其他主体负责,否则就会遭受非合作行为后的惩罚,如股东对玩忽职守董事的解聘,董事会对“吃里扒外”经理的降免职或勒令辞职,经理对“偷懒”员工的辞退或罚款等。从公司外部来看,企业与上下游客户、金融机构、社区和政府等构建紧密的关系网络,一方面有利于企业获取这些外部利益相关者的资源和支持,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这些外部利益相关者了解和观察企业内部经营活动,及时发现企业的不合作行为并采取对策。一旦企业的非合作行为被发现,这些外部利益相关者就会减少甚至停止对企业的支持,导致企业市场份额减少、业绩下滑等,甚至使企业陷入困境,直至破产倒闭。如供应商对失信企业停止赊供、政府对偷排污水企业罚款或强制停产、银行对挪用贷款企业停贷或强制回款等。

      非合作行为惩罚机制的有效性取决于关系网络中利益相关者对非合作行为的识别能力。随着市场化程度的加深,一般来说,利益相关者能够识别股东、董事、高层经理的机会主义行为并加以惩罚。不过,关系网络中的利益相关者识别非合作行为不仅耗费成本(包括货币的或非货币的),而且还要承担非合作行为后的损失,因而一般情况下,当发现关系网络中其他主体的非合作行为后,利益相关者往往采取“触发战略(Trigger Strategy)”,导致一些企业,甚至是历史悠久的大企业顷刻垮塌。Sacconi等指出,一旦利益相关者通过观察和学习注意到一个或多个其他利益相关者(处于同一关系网络中的主体)表现出机会主义行为时,各方的理想效用(Ideal Utility)就会为零。[34]这就是利益相关者发挥企业社会资本惩罚机制作用的后果。

      4.信息披露机制

      信息披露机制指为了维护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权益,企业自觉或不自觉地披露有关内部真实信息。信息披露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克服企业经营者的机会主义行为,形成企业投资者、经营者与其他相关利益相关者信息共享、风险共担的有机合作(互惠有利)。信息披露的渠道有两种:一种是通过法律或法规强制进行的公开信息披露(简称强制性信息披露);一种是通过私人关系进行的私下信息披露(简称私人信息披露)。Aguilera等曾经准确地提出,中小投资者依赖强制性信息披露获得企业信息,而大股东则依靠私人信息披露获得企业信息。[31]完善的社会资本信息披露机制不仅可以缩小强制性信息与私人信息的差距(虽然不能完全消除),还可以减少或降低关系网络中的其他主体与经营者之间以及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信息搜寻成本。也有学者提出,信息透明度(信息披露程度)是商业伦理的重要体现,反映了企业社会资本的存量。[35]较高的内外部企业社会资本在一定程度上会抑制企业歪曲、隐藏信息的行为,提高信息透明度。同时,较高的内外部企业社会资本存量也意味着内外部利益相关者有更多渠道获取关于企业的真实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

      企业社会资本的信息披露机制相当于在关系网络中的其他主体与企业间引入一个监督成本很低的第三方(在此可理解为信任关系),这个第三方一方面能够帮助关系网络中的其他主体低成本地获取企业较为真实的信息,另一方面可以监督企业经营者尽责地运作企业社会资本。关系网络中的其他主体所获企业信息是否真实可靠,可以通过观察企业的实际行动印证。在一定时期内,如果企业披露的信息与企业的实际行动相符(言行一致),说明是真实可靠的,社会资本的信息披露机制就真正发挥了作用;如果企业披露的信息与企业的实际行动不相符(言行不一致),则说明有可能是不真实的,需要进一步观察。若进一步的观察证实企业真的言行不一,则可以利用企业社会资本的非合作行为的惩罚机制。

      5.高层决策的影响机制

      高层决策的影响机制指社会资本所发挥的资源通道、自我约束、非合作行为的惩罚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综合影响企业经营者的决策过程。资源通道机制是股东、董事、高层经理在决策制定前能否获取重要信息的基础,自我约束机制是股东、董事、高层经理在决策制定时能否综合考虑各方利益相关者利益的责任基石,惩罚机制是股东、董事、高层经理在决策制定后贯彻执行决策的效能保障,信息披露机制则可以使股东正确地做出是否投资的决定,并促使董事和高层经理提高企业决策的效率和公司治理效能。由此可见,企业社会资本对高层决策的影响机制是多个机制混合作用的复杂机制。这一机制的有效运行,不仅可以帮助企业甄别出较高能力的董事和高层经理,同时也促使这些董事和高层经理不断挑战自我,提高自身素质。也就是说,企业社会资本对董事选择、董事会效率和高层决策都产生重要影响。[6,36]

      总体来说,在现代网络社会,企业社会资本及其所有者通过上述五种机制的密切合作分别对公司治理三个层面——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高管层治理产生影响。尽管由于嵌入社会网络中的主体地位不同而导致不同的企业社会资本发挥不同的治理作用,但从总体来看,企业社会资本作为资本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与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一样,成为影响公司治理的重要因素。不过,企业社会资本对公司治理的作用是一把“双刃剑”,发挥得好可以提高治理效能,发挥不当则会降低治理效能,关键是找到两者之间的平衡点。这个平衡点是企业社会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分享企业控制权、经营权或剩余的重要依据。纵观公司治理的历史可以发现,任何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都会带来一定的治理收益,同时也会带来一定的治理成本和治理风险。问题的关键不是社会资本所有者要不要参与公司治理,而是参与后能否提高公司治理效能。但迄今为止学术界并没有相关实证分析上述五个机制发挥着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的综合效应,即企业社会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效能。

      三、企业社会资本的治理效能分析

      对一个组织来说,效能(Effectiveness)是指组织目标的实现程度。[37,38]就公司治理而言,效能是指公司治理目标的实现程度。在复杂条件下,企业进行公司治理决策时,目标往往是在成本(或收益)一定的情况下,获取较高(或较低)的收益(或成本)并承担较低的风险。网络层次分析法(ANP)的创建者Saaty提出,在复杂问题的决策中,不仅要考虑近期的收益(Benefit)和成本(Cost),还要考虑远期潜在的机遇(Opportunity)和风险(Risk)。[39]收益、成本、机遇和风险组成了ANP复杂问题决策中的BOCR分析思路。不过,在实际问题的决策中,上述四个要素可根据研究的需要进行选择。从企业角度看,由于公司治理的机遇是由环境外生给定的,属企业不可控因素,因此公司治理目标就是增加治理收益、降低治理成本、减少治理风险。治理收益、治理成本和治理风险三个目标实现程度就是公司治理效能。

      在传统工业社会,各种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程度和效能取决于资本的稀缺性和重要程度以及制度环境等。在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股权资本所有者(股东)曾经是公司治理最重要的主体,债权资本所有者(如银行)是潜在的治理主体(当企业陷入财务危机时接管企业),只有特异性人力资本(如经营者和核心技术人才)才有资格和机遇参与公司治理;而在德荷等大陆法国家,股东、银行和企业员工基本上是共同参与公司治理的。现代关系网络的一大特点是各关系主体间的平等和合作,换句话说,机遇对每个主体都是均等的,各个主体之间是相互合作的。虽然企业社会资本与物质资本(主要是股权资本)、人力资本(主要是特异性人力资本)一样,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降低交易成本和监督成本,[20]但企业社会资本并不能单独促成某一行为,[40]只有与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相结合才能发挥更大的治理作用,为企业提供更强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从而提高公司治理效能。因此,本文将企业社会资本纳入企业资本结构中,运用ANP思路综合考察三种资本的治理收益、治理成本和治理风险。

      治理收益可看作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而导致的公司治理绩效的改善、治理水平的提高和企业价值的增加。本文用以下三个指标来度量:(1)竞争优势。这是用来衡量各种资本参与公司治理能否带来企业长期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的提升,如创新能力的提高、垄断地位的加强、大笔订单的获取、融资需求的满足和融资成本的降低等。竞争优势的提升无疑会增加治理收益;反之,则会减少治理收益。(2)市场价值。此处是指企业的市场转让价格或重置成本,主要用来衡量各种资本参与公司治理能否为企业带来价值增值。如果一种资本参与公司治理能带来企业市场价值提升,就意味着治理收益增加;相反,则治理收益减少。(3)品牌声誉。这是反映各种资本参与公司治理对品牌资本累积作用的指标。品牌资本是无形资产,如果一种资本参与公司治理能提高品牌声誉,增加无形资产价值,则治理收益增加;反之则减少。

      治理成本是指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维持内部治理系统运转而产生的成本费用,包括为激励和监督经营者更好地实现企业目标而发生的激励成本和监督成本。激励成本主要指给经营者的额外报酬,即超过正常薪酬的部分,包括浮动年薪、奖金、职务补贴、在职消费、股权和期权奖励、分红等形式,旨在激励经营者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而非个人利益最大化),勤勉尽责,不偷懒耍滑。监督成本主要是指董事会和监事会等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费用开支,包括董事和监事及其工作人员的薪酬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和差旅费等,其目的是约束经营者权力,保障资本所有者权益。治理体系存在的原因缘于企业经营者的机会主义行为(如贪污受贿、坑蒙拐骗等)。机会主义行为越严重,激励和监督就越是必要,治理成本就越高。不过激励成本和监督成本之间存在替代关系:激励成本高,监督成本可以低;监督成本高,激励成本可以低。[41]此外,治理收益和治理成本之间也存在替代关系:在一定条件下,如果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能降低治理成本,则治理收益会相应增加;反之,治理收益则减少。

      治理风险则是指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可能带来的潜在的消极后果,主要表现为资本所有者的机会主义风险,包括道德风险和企业效率损失等,如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的破坏、决策效率的降低、市场机会的丧失和市场份额的减少等。对企业来说,治理风险是潜在的、客观的,因而需要将其纳入评估体系中,综合评估治理收益、治理成本和治理风险,然后采取相应对策。这既是公司治理的内在要求,也是提高公司治理综合效能的根本途径。

      

      图1 公司治理效能的网络层次分析

      总之,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公司治理,会带来治理收益、治理成本和治理风险,三者共同决定了公司治理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即公司治理效能。根据ANP思路,为了提高公司治理效能,可以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见图1)。图1中,单向箭头代表支配关系,如目标层和准则层;双向箭头代表相互作用的关系,如准则层与方案层。支配关系是指治理收益、治理成本和治理风险是治理效能的三个子准则;相互作用关系是指三种资本参与公司治理(方案层)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准则层各因素作用的提高或降低,而准则层各因素作用的提高或降低又反过来影响三种资本的公司治理安排。准则层与方案层构成网络层。

      四、实证检验与比较

      根据ANP网络层次体系的构建原则和方法要求,需要通过专家评估对有关指标赋值,建立判断矩阵。为此,本研究邀请了国内对企业社会资本和公司治理有研究的专家学者和企业高管共同讨论设计了调查问卷,特别是对前述有关治理收益、治理成本和治理风险的指标选择进行了反复讨论和修改。经过试用检测后,课题组从广东省的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份制企业精选了20位不同行业的具有代表性的大型企业高管(均具有高级职称和研究生学历,少数是在读EMBA学员,十分熟悉资本运作),作为评估专家填写了问卷。另外,从浙江股份制企业中精选了15位在大型企业任职10年及以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资本运作的董事会成员或高管,作为评估专家填写了问卷。剔除偏激判断和无法采用均值法修正的残缺问卷13份,最终获得有效问卷22份(满足ANP取样要求,具体参见Saaty、[39]孙宏才等、[42]王丹力等[43])。运用Super Decision1.6.0软件进行一致性检验,这22份问卷的判断矩阵均获通过,CI值和CR值都小于0.1。具体结果如表1和表2所示。

      从表1和表2可以看出,人力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能够在提升治理收益方面获得最好的表现,社会资本次之,物质资本最低。人力资本和企业社会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在降低治理成本方面的表现相当,略高于物质资本。这可能说明:企业社会资本的五个治理机制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企业运营者通过企业社会资本提高了治理收益,降低了治理成本;同时企业社会资本的五个机制也对公司治理产生了一定的负面作用,从而使其在提高治理收益和降低治理成本方面的表现并未明显优于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社会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能够在降低治理风险方面获得最好的表现,物质资本次之,人力资本最低。风险的防范能力主要依赖于强大的内部凝聚力和坚实的社会基础,而这二者正是企业社会资本的优势所在。

      从表1中的治理效能和优先级两列可以看出,大部分专家认为企业社会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能够提高治理效能。表2的综合数据进一步表明,社会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对提高公司治理效能的贡献最大,约为0.439。也就是说,社会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能够在治理收益、治理成本和治理风险三方面都取得较好的表现。这表明,企业社会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所带来的价值提升支持其所有者分享企业控制权、经营权或剩余。

      部分专家(专家3、4、5)认为,物质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对治理效能贡献最大,贡献值约为0.5。这可能是因为企业所属行业性质不同,对三种资本的需求程度有差异,这些专家可能来自资金密集型行业。

      上述结果是以三个子系统具有同等的重要性为假设前提而计算出的排序结果。在实践中,不同决策者往往对这三个子系统具有不同偏好。如果决策者更看重提高治理收益,就会赋予治理收益更高的权重;如果决策者更看重降低治理成本,就会赋予治理成本更高的权重;如果决策者更关心风险的降低,就会赋予治理风险更高的权重。如果不同的专家根据自身对三个子系统的不同偏好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见表3),那么各个专家对方案选择的最终排序有可能发生变化,因此需要进行灵敏度分析。

      

      

      

      在加入了专家对不同子系统的偏好后,实证结果并未发生实质性的改变。虽然不同专家对子系统的偏好不同,但与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相比,企业社会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仍然能够在治理收益、治理成本、治理风险三个方面带来较好的治理效果,提升治理效能。表4的综合数据进一步表明,社会资本的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对提高公司治理效能的贡献仍是最大,约为0.435,与未加入偏好的治理效能排序一致。各个方案的排序也未发生变化。

      

      五、研究结论与讨论

      本文从企业角度考察了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公司治理的资源通道机制、自我约束机制、非合作行为的惩罚机制、信息披露机制和高层决策的影响机制,并运用ANP法分析了企业社会资本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共同治理对公司治理效能的影响,从而为企业社会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分享企业控制权、经营权或剩余提供了依据。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企业社会资本所有者分享企业控制权、经营权或剩余能够增加治理收益(市场价值、竞争优势、品牌声誉),降低治理成本(激励成本、监督成本),减少治理风险(道德风险、效率损失);以信任和社会关系网络为基石的企业社会资本的治理效能优于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

      以上结论是在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对比分析的基础上得出的,是从整体上对企业社会资本治理效能的考察,为企业社会资本所有者分享企业控制权、经营权和剩余提供了初步的依据。同时,本文的研究也表明,不同类型的企业社会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的途径及其发挥的治理效能是存在差异的。这种差异性可能是由关系网络范围(企业内部还是企业外部)、企业社会资本所有者的层次(关键成员还是一般成员)、关系网络质量(对企业发展重要还是不重要)等方面的差异导致的。同时,由于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公司治理也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也就是说,企业社会资本既能发挥积极作用增加治理收益,也会带来消极作用从而提高治理成本和风险。这些因素包括企业社会资本所有者机会主义行为的严重程度、企业激励机制的合理程度以及制度环境的优劣等。只有建立起良好的监督约束和激励机制,努力改善外部环境,才能保障企业社会资本治理效能的提高,实现社会资本所有者与企业之间的“双赢”。

      研究结果对公司治理理论和实践具有重要启示:

      首先,从公司治理理论来看,传统的公司治理理论认为,只有股东才是企业现实的所有者,债权人是潜在的所有者,人力资本所有者只在特定条件下才能成为企业所有者,社会资本及其所有者被排除在公司治理主体之外。而根据本文研究,企业社会资本所有者可以通过资源通道机制、自我约束机制、非合作行为的惩罚机制、信息披露机制和对高层决策的影响机制参与公司治理,且在一定条件下,公司治理效能优于其他资本所有者,因此传统的公司治理理论需要做出必要的修改和完善,适时承认网络社会环境下关键的企业社会资本所有者的地位和治理作用,分享企业控制权、经营权和剩余。

      其次,从公司治理实践来看,传统的公司法和相关法律制度只承认物质资本所有者(股东)和部分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治理权,企业社会资本及其所有者被排除在外,导致企业社会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无章可循、无法可依。而根据本文研究,企业社会资本所有者通过各种机制参与公司治理,不仅可以调动社会资本投资的积极性,而且可以在信任和互惠的前提下减少经营者的机会主义行为和监督成本,增加公司治理收益,提高公司治理效能,因此应分享企业控制权、经营权和剩余。

      最后,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来看,我国的公司治理长期采取单一模式,注重物质资本及其所有者的作用和利益,忽视了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及其所有者。而根据本文研究,企业社会资本及其所有者与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一样,共同对公司治理效能的提升发挥作用。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社会资本的比重越大,价值越高,其发挥的公司治理效能就越高。因此,不同资本结构的企业应采取不同治理模式。对于重要的企业社会资本,企业应允许其所有者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主导作用,适时适度地分享企业控制权、经营权和剩余。

      企业控制权在企业具体表现为企业董事会权利,即决策控制,包括审议和监督;企业经营权在企业具体表现为高层管理人员的权利,即决策经营,包括提议和执行。[44]企业社会资本所有者分享企业控制权就是要通过取得董事会席位参与到企业决策控制中去,取得席位的多少取决于企业社会资本的重要程度和专用性与唯一性;企业社会资本所有者分享经营权就是要允许一部分企业专用的重要社会资本所有者担任企业高管或项目负责人等,为企业争取更多的关键资源,提高公司治理效能;企业社会资本所有者分享剩余就是要根据其在资本结构中的比重以及稀缺和重要程度参与企业利润和剩余财产分配。让企业社会资本的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分享企业控制权、经营权或剩余,是网络社会环境下公司治理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客观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应及时修订公司法和相关法律制度,为社会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提供法律依据。社会也要转变只有股东才是企业所有者的传统观念,为企业社会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创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上述研究是从企业角度考察得出的,有些结论仅仅是初步的,还存在许多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第一,任何资本参与公司治理都有两面性。企业社会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虽然可以将“社会资本隐形控制链”转化为“股权控制链”,更符合代理理论视角下的公司治理逻辑,但也意味着公司权益的重新分配,这种权力和利益的再分配无疑会增加公司治理的转换成本,影响公司治理效能。第二,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公司治理的必要性和程度在不同行业和企业是不一样的,在一些行业和企业,传统的治理机制作用效果可能更好;而在另外一些行业和企业,社会资本参与的共同治理机制效果可能更好。第三,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公司治理,分享企业控制权、经营权或剩余,需要准确计量企业社会资本在资本结构中的比重,提高其科学性和合理性,而企业社会资本的计量是一个复杂的实证会计学问题,需要会计学家们从会计账户的处理、计量的口径和范围及投资、收益和成本费用分摊等方面统筹考虑。此外,由于本文初次运用ANP法评估公司治理效能,国内外没有可供参考的样板,虽然样本范围满足ANP评估要求,但研究结论的普适性还需审慎看待,今后仍需扩大样本空间,以期得出更可靠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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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社会资本参与公司治理的机制与有效性: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_社会资本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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