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乡镇官吏研究_秦汉论文

秦汉乡官里吏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秦汉论文,乡官里吏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秦汉时期的乡官里吏,为民表率,助成风化,在地方基层统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试对乡官里吏的职责及选任与管理的基本情况略作考述。

一、乡官及其职掌

关于秦汉乡官的设置,《汉书·百官公卿表》曰:“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后汉书·百官志》在有同样的记述后说:“又有乡佐,属乡。”可见,秦汉时期的乡官主要有三老、啬夫、激徼、乡佐,兹依次将其主要职掌考述如下。

(一)三老。春秋战国时期,地方上已有三老名称出现,《管子·地度篇》云:“三老、里有司、伍长者,所以为率也。”秦汉时期乡置三老已成定制,但三老并非是严格意义上的国家官吏,三老既不是行政职务,也无俸禄,由于其具有较高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所以人们把它比作官吏。《史记·平准书》云:“非吏比者三老、北边骑士。”《集解》引如淳曰:“非吏而得与吏比者,官谓三老。”东汉《三老掾赵宽碑》中亦有“优号三老,师而不臣”的话,可见各级官员都不把三老视为属吏。关于“三老”的设置,《汉书·高帝纪》云:“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复勿徭戍。”《后汉书·秦彭传》:“有遵奉教化者,擢为乡三老。”《东观记》:“(秦彭为山阳太守)择民能率众者以为乡三老。”可见乡三老必须由50岁以上、德高望重、能教化乡里、为民表率者担任。乡三老的职责是推行教化,为民表率,“凡有孝子顺孙、贞女义妇、让财救患,及学士为民法式者,皆扁表其门,以兴善行。”〔1〕为了配合三老教化工作的进行, 在乡里还推举孝弟、力田。惠帝四年“举民孝弟力田者,复其身。”《汉书·文帝纪》十二年三月诏曰:“孝悌,天下之大顺也。力田,为生之本也。三老,众民之师也。廉吏,民之表也。朕甚嘉此二三大夫之行。今万家之县云无应令(师古曰:无孝悌、力田之人可应察举之令),岂实人情?是吏举贤之道未备也。”至此乡设三老、孝悌、力田遂成定制。

为了表彰三老的垂范作用,国家每年都给三老以一定的奖励,“遣谒者劳赐三老、孝者帛,人五匹。”同时,部分乡三老还可“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2〕而且还可以直接上书皇帝, 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武帝时,戾太子受江充诬陷,不能自辩,遂矫诏捕杀江充,兵败亡匿,武帝震怒,群下忧惧无所出,“壶关三老茂上书曰:‘……江充,布衣之人,闾阎之隶臣耳,陛下显而用之,衔至尊之命以迫蹴皇太子,造饰奸诈,群邪错谬,是以亲戚之路鬲塞而不通。太子进则不得上见,退则困于乱臣,独冤结而亡告,不忍忿忿之心,起而杀充,恐惧逋逃,子盗父兵以救难自免耳,臣窃以为无邪心。’”〔3〕书上, 武帝为之感悟。又《汉书·京房传》:“(焦赣补小黄令)爱养吏民,化行县中,举最当迁,三老官属上书愿留赣。有诏:许增秩留,卒于小黄。”汉成帝时,京兆尹王尊免官,“湖三老公乘兴等上书讼尊治京兆功效日著……书奏,天子复以尊为徐州刺史,迁东郡太守。”〔4〕后王尊不避危殆,亲率吏民治水,“吏民嘉壮尊之勇节,白马三老朱英等奏其状。”〔5〕王尊因而受到嘉奖。由此可见, 皇帝对三老的意见也十分重视。

(二)啬夫。啬夫是乡级行政事务的主要承担者。《汉书·百官公卿表》:“啬夫职听讼,收赋税。”《后汉书·百官志》:“(啬夫)掌一乡人……主知民善恶,为役先后,知民贫富,为赋多少,平其差品。”可见听狱讼和收赋税是其主要职责。由于啬夫为一乡之长,其它事宜也无所不问,《汉书·朱邑传》:“(朱邑)庐江舒人也,少时为舒桐乡啬夫,廉平不苛,以爱利为行,未尝笞辱人,存问耆老孤寡,遇之有恩,所部吏民爱敬焉。”又《后汉书·第五伦传》:“(第五伦)为乡啬夫,平徭赋、理怨结,得人欢心。”《太平御览》卷一五七《州郡部》引《零陵先贤传》:“(郑产)为白土啬夫。汉末,产子一岁辄出一钱,民多不举。产乃勅民勿得杀子,口钱自当代出,因名其乡曰‘更生乡’。”又由于啬夫是乡里的主要行政官员,上承下达,地位重要,其活动范围也主要在乡里,故啬夫在乡里民众中很有地位,《后汉书·爰延传》:“(爰延)陈留外黄人也……令史昭以为乡啬夫,仁化大行,人但闻啬夫,不知郡县。”

秦汉文献论述乡官时,有“有秩”、“有秩啬夫”、“啬夫”的不同记载,那么三者是什么关系呢?要弄清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什么是“有秩”。在秦汉时期,“秩”表示官品的大小和俸禄的多少,如“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6〕所以说“有秩”即指有品级、俸禄的官吏,当“有秩”前加上“乡”字时,就是指有品级、俸禄的乡官。《汉书·张敞传》云:“敞本以乡有秩补太守卒史。”师古注曰:“乡有秩者,啬夫之类也。”弄清了“有秩”的含义,“有秩啬夫”和“啬夫”的问题就容易解决了。《汉书·百官公卿表》:“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后汉书·百官志》:“(乡)有秩,郡所属,秩百石,掌一乡人;其乡小者,县置啬夫一人。”掌一乡人的最高行政长官是乡啬夫,所以“乡有秩”或简称为“有秩”就是有秩的乡啬夫,或称为“有秩啬夫”。从上述《后汉书·百官志》的记载看,“有秩啬夫”由郡任命,秩百石,掌大乡。“(无秩)啬夫”由县设置,无秩,掌小乡。这就是说,乡有大小之别,其行政长官就有高低之分,犹如县令、长分别是大小县的长官一样,“有秩啬夫”和“(无秩)啬夫”分别是大小乡的行政长官。“有秩啬夫”和(无秩)啬夫”的另一区别在于是否佩有印绶,“有秩啬夫”佩有印绶,“(无秩)啬夫”则没有。李贤在注《后汉书·仲长统传》:“身无半通青纶之命”时引阚骃《十三州志》云:“有秩啬夫,得假半章印。”所谓“半章印”即“半通”。那么“青纶”是什么意思呢?郑玄在《礼记·缁衣》注中曰:“纶,今有秩啬夫所佩也。”这和杨雄《法言·孝至篇》中“不由其德,五两之纶,半通之铜”相一致。李轨注《杨子法言》曰:“纶,如青丝绳也。五两之伦,半通之铜,皆有秩啬夫之印绶,印绶之微者也。”所以说,仲长统之所谓“半通青纶”就是指“有秩啬夫”。由于“有秩啬夫”在有秩官员中地位最低微,故假以“半章印”。

(三)游徼。《汉书·百官公卿表》:“游徼徼循,禁贼盗。”《后汉书·百官志》:“游徼掌徼循,禁司奸盗。”可见级里治安是其主要职责。此外,游徼还参与县里的追捕活动,《汉书·胡建传》云:“客藏公主庐,吏不敢捕,渭城令建将吏卒围捕……主使仆射劾渭城令、游徼伤主家奴,建报亡它坐。”又《汉书·朱博传》:“姑幕县有群辈八人报仇廷中,皆不得……博口占檄文曰:‘府告姑幕令丞:言贼发不得,有书。檄到,令丞就职,游徼王卿力有余,如律令’。”师古注曰:“游徼职主捕盗贼,故言如律令。”游徼虽为乡官,但直属于县,为县派往各乡徼巡,《五行大义》引翼奉曰:“游徼、亭长外部吏,皆属功曹。”汉制,县属吏“各署曹掾史”〔7〕, 功曹为县廷的主要属吏,职总内外,《后汉书·袁安传》:“(安)初为县功曹,奉檄诣从事,从事因安致书于令。安曰:‘公事自有邮驿,私请则非功曹所持。’辞不肯受,从事惧然而止。”又《后汉书·烈女传》:“孝女叔先雄者,犍为人也。父泥和,永建初为县功曹。县长遣泥和拜檄谒巴郡太守。”功曹在县廷中的地位可见一斑。结合前述《五行大义》引翼奉云可知,游徼和亭长是直属于功曹的外部吏,即虽直属于县功曹,却不在县廷供职,而是外在乡里,故称“外部吏”。在已知秦汉文献中,游徼前常贯以某县,在游徼前贯以乡者,则未有所见。”《后汉书·臧宫传》:“少为县亭长、游徼。”又《后汉书·郑均传》注引《东观汉纪》:“兄仲,为县游徼。”可见游徼虽为乡官,其直属于县当无可疑问。

(四)乡佐。乡佐为乡啬夫之副,协助啬夫处理乡里事务。从汉简中啬夫与乡佐的排列次序中可以证实这一点。“建平五年……广明乡啬夫客、假佐玄敢言之。”〔8〕“陶乡啬夫定、佐博。”〔9〕“掾宗守啬夫延年、佐就。”〔10〕“啬夫党、佐忠。”〔11〕由于乡官中三老并非正式官职,游徼是属于县的外部吏,只有啬夫、乡佐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乡官。故每论及乡官,往往啬夫、乡佐连称。

关于乡佐的职掌,《后汉书·百官志》云:“又有乡佐,属乡,主民收赋税。”《后汉书·张宗传》注引《续汉书》曰:“乡佐,主佐乡收赋税。”可见佐助啬夫收取赋税是其主要职责。由于乡佐处于上承下达的地位,与县吏乃至县令长也有所交往,若工作出色,可得到超迁提拔。《后汉书·第五伦传》:“(第五伦)为宕渠令,显拔乡佐玄贺,贺后为九江、沛二郡守。”又由于乡佐需躬身处理乡里事务,所以在乡里拥有一定的势力。《后汉书·张宗传》:“(张宗)王莽时为县阳泉乡佐,会莽败,义兵起,宗乃率阳泉民三四百人,起兵略地。”又《后汉书·周党传》:“初,乡佐尝众中辱党,党久怀之,与乡佐相闻,后读《春秋》,闻复仇之义,便辍讲而还,与乡佐相闻,期克斗日。既交刃,而党为乡佐所伤,困顿。乡佐服其义,舆归养之,数日方苏,既悟而去。”乡佐张宗能率众三四百人起兵,乡佐能在众中毁辱周党,都表明乡佐在乡里有一定的势力。

二、里吏及其职掌

里吏主要有里正、闾佐、父老、社宰、什伍长、里监门等。

(一)里正。里正为一里之长,主一里之事。在先秦时期,表示一里之长的称谓很多。有“里君”、“里宰”、“里长”、“里正”等。秦称里典,汉称里正,但并未制度化,《后汉书·百官志》中又有“里魁”之称。里正的职责主要是掌里内教化、治安等,《汉书·韩延寿传》曰:“置里正、五长,相率以孝悌,不得舍奸人,闾里阡陌有非常,吏辄闻知,奸人莫敢入界。”这正和“里有里魁,民有什仁,善恶以告”〔12〕的记载相符。但就里正自身而言,具有官、民二重身份,“比庶人在官之吏”〔13〕,因此,它独立决策的机会并不多,其职责主要是佐助乡官行事。三老、啬夫、亭长、游徼、乡佐等乡官部吏在执行公务时,都需要里正的密切配合,所以收赋税、征徭役、捕盗贼、行教化、为民表率以及处理与其它乡里的关系等,都在里正的职责范围之内。

(二)闾佐。《史记·陈涉世家》云:“发闾左适守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关于“闾左”的属性,诸解蜂出,或曰“居闾里之左”者〔14〕,或曰“复除”者〔15〕,或曰“平民”、“良家子”者〔16〕,或曰“闾阎”〔17〕、“黔首”〔18〕者,都未超出左、右与贫、富的圈子,而且与闾里的实际情况不符。秦汉时期的宅基土地皆属私有,不可能按贫富统一划分左右两区,由于土地兼并激烈,田无常主,人无恒产,不可能因贫富变化而随时变更宅地。同时,人们的乡里宗族观念十分强烈,多聚族而居,故以贫富分居里之左右之说难以成立。那么,“闾左”的属性是什么呢?我们同意张汉东同志的观点,“闾左”是一种里职〔19〕。在秦汉各级行政机构中,多有佐官,见之于文献的有“书佐”、“府佐”、“关佐”、“仓佐”等,在乡级行政机构中,乡有“乡佐”,亭有“亭佐”,由此推之,闾里似应有“闾佐”或“里佐”。同时,在秦汉文献中“左”、“佐”往往通用,如少府属官“佐弋”,《史记·秦始皇本纪》记为“佐弋”,《汉书·百官公卿表》则记为“左弋”。说“左”与“佐”是通假字当无不妥,故“闾左”即“闾佐”,对照其它官佐而言,闾佐应为里正之副,佐助里正主闾里事务。

(三)父老。从严格意义上讲,父老非官非吏,但在乡里具有较高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耆老有高德者曰父老”〔20〕,因此,父老是一种具有特殊身份的人。秦汉时期,士大夫有居乡之俗,《后汉书·贾逵传》:“(司马均)位至侍中,以老病乞身,帝赐以大夫禄,归乡里。”又《后汉书·陈宠传》:“及莽篡位,……时三子参、丰、钦皆在位,乃悉令解官,父子相与归乡里,闭门不出,犹用汉家祖腊。”一些在朝中为高官的人,其父母妻儿也往往不在京师而居乡里,《后汉书·袁安传》附袁酺传:“酺虽在公位,而父常居田里。”这些致仕居乡、弃官居乡的高士以及里内年老德高者,往往被称为“父老”或“耆老”。

汉以孝治天下,尊老成为一种时尚。一些地方官到任后往往首先去拜见当地父老,“(张)敞既视事,求问长安父老。”〔21〕“舍、胜既归乡里,郡二千石长吏初到官皆至其家,如师弟子之礼。”〔22〕“(邓彪归老)河南尹遣丞存问,常以八月旦奉羊、酒。”〔23〕在敬老、尊老的风尚下,里父老也参与乡里的一些重大事情。《春秋繁露·止雨策》:“乡啬夫若更三人以上祝一人,里正、父老三人以上祝一人。”《汉书·尹赏传》:“乃部户曹掾史,与乡吏、亭长、里长、父老、伍长杂举长安中轻薄少年恶子,无市籍商贩作务,而鲜衣凶服被铠持刀兵者,悉籍记之,得数百人。”由于父老的特殊地位,在乡里可起到乡官里吏所起不到的作用,《后汉书·梁鸿传》:“(梁鸿)误遗火延及它舍,鸿乃寻访烧者,问所去失,悉以逐偿之,其主犹以为少,鸿曰:‘无它则,愿以身居作’,主人许之。因为执勤,不懈朝夕。邻家耆老见鸿非恒人,乃共责让主人,而称鸿长者,于是始敬异焉,悉还其豕。鸿不受而去,归乡里。”由此可知,父老在乡里统治中起着重要作用。

(四)社宰。社宰负责里社的事务。秦汉时期,乡里皆有社,是乡里民众祀神祭祖的场所。《汉书·郊祀志》:“(高祖)十年春,有司请令县常以春二月及腊祠稷以羊彘,民里社各自裁以祠,制曰‘可’。”随着乡里民众社会交往的增多,社内的活动内容也不断变化,由单纯的祀土神嬗变为多种庆典活动和一些娱乐性活动,男女欢腾,聚饮为乐,即使穷乡之社,也“扣瓮拊瓶相和而歌,自以为乐。”〔24〕里社进行的集体活动,由社宰具体负责。《汉书·陈平传》:“里中社,平为宰,分肉甚均。”师古注曰:“宰,主切割肉也。”实际上这只是社宰职责的一部分,《后汉书·王修传》:“母以社日亡,来岁邻里,修感念母,哀甚,邻里闻之,为之罢社。”《荆楚岁时记》:“社日,四邻并结宗会社,宰牲牢,为屋于树下,先祭社,然后享其胙。”诸如此类的集体活动,似应由社宰主持。里社进行公共活动,需要一定的钱财,“社闾未尝春秋之祠,用钱三百。”〔25〕这种钱财的收敛,也似应由社宰负责。

(五)什长、伍长。什伍即左邻右舍,为了统治和行事方便,以五家为一单位,设伍长一人,十家为一单位,设什长一人,在秦代,什长称为“什典”,伍长称为“伍老”〔26〕,或分别简称为典、老。云梦秦简《傅律》:“匿敖童,及占不审,典、老赎耐。”〔27〕汉代则分别称长,《后汉书·百官志》本注曰:什主十家,伍主五家。”《汉书·韩延寿传》:“又置里正、五长,相率以孝弟,不得舍奸人。”师古注曰:“五长,同伍之中置一人为长也。”什伍之长的职责主要是为民表率,佐助里正处理里内事务,“伍长者,所以为率也。”又《汉书·黄霸传》:“然后为教条,置父老师帅伍长,班行之于民间。”可见什伍之长在维护地方统治中占有重要地位。

(六)里监门。里监门当为一种贱职,《史记·魏公子列传》:“臣修身洁行数十年,终不以监门困苦故而受公子财。”《史记·张耳陈余列传》:“张耳、陈余乃变名姓,俱之陈,为里监门以自食,两人相对,里吏尝有过笞陈余,陈余欲起,张耳摄之使受笞……秦诏书购求二人,两人亦反用门者以令里中。”索引曰:“门者即余、耳也。自以其名而号令里中,诈更别求也。”又《汉书·郦食其传》:“郦食其,陈留高阳人也。好读书,家贫落魄,无衣食业,为里监门,然吏县中豪杰不敢役,皆谓之狂生。”那么,里监门的属性是什么呢?张晏《史记集解》曰:“监门,里正卫也。”《汉书·张耳陈余传》师古注曰:“监门,卒之贱者。”由此可见,里监门为一种贱职,平时监守里门,还时常跟随里正警卫或佐助里正办理杂事,常常接触乡官里吏,并受其役使。

除上述里吏外,见于史籍的还有“祭尊”、“附城”等。祭尊,当为主管里社祭祀,职同社宰,《汉印文字征》第一有“孝子里祭尊”、“外里祭尊”、“祭尊私印”、“杜祭尊印”等四门枚印文;附城当为主管徭役征发,《汉印文字征》第二有“正行里附城”、“口逆里附城”、“通耻里附城”,第三有“嚣成里附城”,第十三有“尊宠里附城”、“显美里附城”、“修光里附城”、“便安里附城”等八枚印文。限于史料,一时还难以弄清其具体职责,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三、乡官里吏的选任与管理

秦汉时期乡官里吏的选任,除少数由郡县派遣外,大多由乡举里选决定。乡举里选之制肇始于西周,周制:三年大比一次,乡里遴选其境内的贤能之士,上书推荐给天子。进入封建社会后,这种制度不断嬗变和再生,秦汉时期,乡举里选已成为选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汉书·高帝纪》云:“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孝宣地节四年诏曰:“郡国举孝弟有行义闻于乡里者各一人。”“崇乡党之化,以厉贤材。”〔28〕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秦汉两朝起于乡里的官吏为数很多,如陈平“家乃负郭穷巷”,韩信出于“闾巷”,严助起于“乡里”。当时的乡曲毁誉对人们的影响很大,甚至成为乡举里选的重要依据。东汉人冯豹“长好儒学,以《诗》、《春秋》教于丽山下,乡里之语曰:‘道德彬彬冯仲文’。”结果,冯豹被“举孝廉,拜尚书郎。”〔29〕再如“(蔡邕)与叔父从弟同居,三世不分财,乡党高其义。”〔30〕“(宋贵人)父杨,以恭孝称于乡闾,不应州郡之命。”〔31〕一旦为乡里所称誉,就有可能成为乡举里选的对象,若不为乡里所称,非特殊情况则难以入选。司马迁在《报任少卿书》中自称“少负不羁之才,长无乡曲之誉”;西汉人陈汤“家贫匄貣无节,不为州里所称”;〔32〕东汉时“安定俗鄙庶孽,而(王)符无外家,为乡人所贱”〔33〕,可见乡曲毁誉对人们影响之重大。

乡举里选除依据乡曲之誉外,还有一些限定条件,韩信“贫无行,不得推择为吏”〔34〕,高凤“自言本巫家,不应为吏”〔35〕,孝惠高后时还明文规定:“市井子孙不得任官为吏”,“无訾又不得宦。”〔36〕汉哀帝时也规定“贾人不得为吏”〔37〕,这说明乡官里吏的任用,名义上由乡举里选决定,实际上为乡里富绅所垄断,家贫、巫家、贾人等都没有任用资格,所以并不能把乡举里选过分理想化。

另外,乡官里吏的工作认真出色,还有升迁的机会,《后汉书·左雄传》:“乡部亲民之吏,皆用儒生清白任从政者,宽其负算,增其秩禄,吏职满岁,宰府州郡乃得辟举。”可见,乡官里吏任满一年,就有机会得到宰府州郡的辟除或荐举。《汉书·张敞传》:“敞本以乡有秩,补太守卒史。”太守卒史当为卑末之吏,虽位卑职微,却有机会接触各级官府吏员,可望升迁。《史记·萧相国世家》:“秦御史监郡者与从事,常办之,何乃给泗水卒史事第一。秦御史欲入言征何,何因固请,得勿行。”东汉时,郡国举吏亦多由乡里,《后汉书·和帝纪》:“选举良才,为政之本,科别行能,必由乡曲。”

如果乡里治理不好,乡官要负教化管理不善之责。武帝时遣司马相如以檄书晓谕巴蜀曰:“让三老孝悌以不教诲之过。”〔38〕又,韩延寿为左冯翊,有昆弟争田,延寿以责在冯翊,移病不视事,“令、丞、啬夫、三老,亦皆自系待罪。”〔39〕《汉旧仪》亦曰:“官寺乡亭漏败,垣墙阤坏不治,无办护者,不称任,先自劾不应法。”乡亭官吏治理无方,又不主动自我反省,要依法惩治。由此可见,秦汉时期对乡官里吏的管理已有一套严格的制度。

注释:

〔1〕〔7〕〔12〕《后汉书·百官志》。

〔2〕《汉书·文帝纪》十二年三月诏。

〔3〕《汉书·武五子传》。

〔4〕〔5〕《汉书·王尊传》。

〔6〕《汉书·百官公卿表》。

〔8〕〔9〕〔10〕〔11〕《居延汉简释文》卷一第6、40、43、 87页。

〔13〕《春秋公羊传》。

〔14〕〔唐〕司马贞《史记·陈涉世家索隐》。

〔15〕《汉书·晁错传》注。

〔16〕郭嵩涛《史记札记》。

〔17〕岑仲勉《两周文史论丛·考据举例》。

〔18〕王好立《闾左辨疑》,载《中国史研究》1980年4期。

〔19〕张汉东《闾左新解》, 载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未定稿》1984年第27期。

〔20〕《公羊传》宣公十五年何休注。

〔21〕《汉书·张敞传》。

〔22〕《汉书·两龚传》。

〔23〕《后汉书·邓彪传》。

〔24〕《太平御览》卷五八四缶条引《淮南子》。

〔25〕〔36〕《汉书·食货志》。

〔26〕见安作璋《秦汉官制史稿》下册第220页。

〔27〕《睡虎地秦墓竹简》第134页。

〔28〕《汉书·武帝纪》。

〔29〕《后汉书·冯衍传》附《冯豹传》。

〔30〕《后汉书·蔡邕传》。

〔31〕《后汉书·章帝八五传》。

〔32〕《汉书·陈汤传》。

〔33〕《后汉书·王符传》。

〔34〕《汉书·淮阴侯传》。

〔35〕《后汉书·高凤传》。

〔37〕《汉书·哀帝纪》。

〔38〕《汉书·司马相如传》。

〔39〕《汉书·韩延寿传》。

标签:;  ;  ;  ;  ;  

秦汉乡镇官吏研究_秦汉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