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设工程监理在保证工程项目质量、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业主合法权益等方面日益显示出巨大作用,但现在这个阶段工程监理不到位, 名不符实, 难以充分发挥出作用, 直接或间接影响着监理活动的发展。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问题;对策;
引言:工程建设监理在保证工程项目质量、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业主合法权益等方面日益显现它的巨大作用。建设监理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可以说,目前我国建设监理的形势,总体上是好的,是健康发展的,但是与先进国家工程监理的水平比较,我们的建设监理体制仍然处在初期阶段,还有不少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探索和解决。
一、建设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1、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责任不落实
有的工程项目空挂“监理”人员名字,只见其名,不见其人。有的监理单位没有确定一定的工程监理的内容和程序,也没有规定或落实各级监理人员责任,致使一些监理人员该进行检查时不检查,该旁站监理时不旁站,甚至不问工程是否合格也签字。某些工程建设管理中,监理只承担行政责任,即首先是工程进度责任,其次是不能及时发现质量和施工安全恶性事故的责任,基本无须承担、或较少承担经济责任,致使对工程变更可能增加投资的控制不够负责任。监理人员办理工程变更时或者不负责任地签字认可,或者毫无独立判断地签字,既不认可也不否决。
2、监理队伍总体素质不高
监理队伍总体素质还不高主要是缺乏经济管理和法律知识,缺乏全方位控制的能力。一些监理单位由于人才不配套,大多只能运用技术手段进行质量检查,而不能运用经济手段和合同手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这种状况自然不能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由于项目管理与控制能力的薄弱,只能在现场进行质量监督工作,这是我国建设监理与先进国家建设监理的主要差距。
3、监理招投标缺少科学性
监理是一种服务行业,服务质量的好坏取决于企业的信誉和服务人员的素质及服务意识。因此,企业信誉和人员素质,尤其是总监素质应当是招投标中重点考察的内容,然而目前监理市场上的招投标很少对总监和企业信誉进行考察,仅仅停留在对标书书面的评判上,而标书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带有虚假的成分,即使是真的往往中标后又不兑现,使得监理的招投标流于形式,缺乏科学性。
4、建设监理市场行为不规范
在监理业务的承揽方式上,存在着转包监理业务、挂靠监理证照的现象。存在着业主私招乱雇,系统内搞同体(或连体)监理的现象,致使建设监理的作用在相当多的项目上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有些监理单位还不是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这些监理单位,尚处在母体的副业状态,既不独立核算,更不自负盈亏;有的挂着监理企业的牌子,有监理任务时就临时凑人员,没有监理任务时,这些人就解散或转移,严重影响监理人员从事监理工作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性。
二、强化建设工程监理的对策与建议
1、强化监理委托程序,促进监理市场的规范化
严格规范各方的市场行为,业主选用建设监理单位应严格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直接委托应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监理,不应使用内部监理单位搞自我“监理”,以及施工、监理为同一行政管理单位的同体监理。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业主应与中标的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监管部门应强化竣工备案制度,对工程监理应招标而不招标的工程,对挂靠、转包的工程,一经查实,不予验收备案。由于国家目前尚没有一个规范化的监理招标法规,而且监理市场和监理招标确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建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尽快制订与颁布《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使监理招标步入规范化的轨道。
2、提高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的认识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合同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而不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建设单位聘请建设监理的目的是为了把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在预定的范围内,而且希望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做到投资最省。而建设监理正是利用其在技术、管理方面的优势来为建设单位提供咨询和服务,让建设单位得到其所希望的结果。只有明确对监理工作的认识,才会让建设单位不会产生对监理服务干涉过多、压价过低等不合理现象。
3、确立和完善工程监理制度
监理行业的发展遇到阻碍,最重要的是本身监理行业的制度不完善。因此需要借鉴国外先进完善的监理行业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国情,建立比较完善的制度。目前我们监理行业制度比较松散,条例不够严谨科学,这就导致很多监理工程师不能根据现有的制度,来执行完成自己的工作,对监理行业的发展不利。而监理行业的制度关系到监理行业的发展方向。因此为了监理行业健康的发展,提高监理行业在国际上的名誉和竞争能力,就需要完善工程的监理制度,为监理行业发展以及工程的顺利进行确定目标。同时,完善建立行业制度,也是重视监理行业,维护监理行业稳步前进的有效手段。
4、加强监理工作人员技术培训
从技术上来讲,在监理工作人员上岗之前,应当对其进行培训,提高他们对监理的工作专业水平。并在后期实际对建筑工程进行监督时要经常做总结及汇报,遇到问题要积极探讨及互相学习如何采取应对措施。除了提升他们的技术水平外,还要对监理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技能测试,对其能力进行评估,若是不合格者,要求重新参加培。除了保证监理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外,还应当加强他们的道德标准,要多进行道德宣传及教育,提高监理人员的监理意识,积极参加党课学习及党教育培训,让监理人员明白监理岗位的重要性,以此才能认真对待监理工作。
此外,监理单位工作人员应当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很多建筑工程中,监理单位存在不负责任的情况,当再次遇到这种情形时,应当严厉惩戒,杜绝再次发生,规范监督行为,才能使监理单位健康发展。
5、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监理企业宁缺毋滥
我国推动监理事业的发展除了注重保护之外更应该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淘汰一些不合规范的监理企业和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打破垄断,禁止监理企业不规范的行为。有人认为监理是新兴行业,处罚重了会打击监理企业的积极性,现有的企业还满足不了市场的需要。这种说法是不恰当的,不规范的监理企业和不称职的监理人员,不清除监理队伍,就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玷污了监理工程师这个名称。量少可逐步发展,质量泛滥的话则必然成灾。
三、结语
总而言之,企业的有效领导才是使我国的建筑工程得到严格监理的根本保障,而这就要求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者应该以长远的眼光来分析企业的未来发展,除此之外,不断的提高其关于建筑工程监理的专业素质也是十分必要的,这样才能够确切的意识到关于建筑工程监理的重要性,从而肩负起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在未来的建筑工程施工中对其进行严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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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王文豪
论文发表刊物:《城镇建设》2020年 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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