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上风电发展现状
1、国内海上风电发展现状
据中国气象局测绘计算,我国5米到50米水深,70米高度风电可装机容量约为5亿千瓦,从可开发比例以及单位面积来看,海上风电的发展潜力巨大。
从2010年国内第一个海上风电场—上海东海大桥海上风电项目建成投产以来,我国沿海,特别是江浙沪地区已经先后开发建设了十几个海上风电场,基本形成了从前期规划-勘察设计-制造-施工-运维的完整生态链。其它如福建、辽宁广东、山东等地区也先后开始了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的热潮。
2、广东省海上风电发展现状
广东省近海风能资源丰富,具备规模开发的条件,潜力巨大。广东省发改委从2009年8月开始开展海上风电场规划研究工作,委托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有关沿海市研究编制《广东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在广东省发改委的统筹下,经过四个阶段的规划场址筛选工作、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及专家论证后实施,随后在2017年进行修改,形成《广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17-2030)》。
尽管如此,从2010年至今,广东省有且仅有珠海桂山项目以及粤电湛江外罗项目、中广核阳江南鹏岛海上风电项目、粤电阳江沙扒海上风电项目、三峡阳江沙扒海上风电项目等开工或者核准。相对于国内其它沿海省份海上风电的发展,广东省海上风电发展严重滞后。
二、广东省海上风电发展问题分析
1、没有结合我省海上风电实情而制定的电价政策
2016年10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
对非招标的海上风电项目,2019年以前投运的近海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8元(含税,下同),潮间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元。
但是,其定价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我省海上风电场的开发建设成本较高,单位造价大约是陆上风电的两倍,同时海上风电运维成本大大超过陆上风电。
(2)其定价并未考虑到地区之间风资源的差异。根据粤西阳江地区四个海上风电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显示,可利用小时数基本在2500小时左右,而粤东地区的可利用小时数基本在3500小时左右。因此,粤西地区的海上风电开发商开发运营压力更大。
建议:由省委省政府及省发改委协调国家发改委,出具更加合理的电价政策。
2、没有支持鼓励我省海上风电规模发展起步的补贴政策
地方性的海上风电上网电价补贴、奖励政策,势必将成为国家海上风电电价政策基础上的重要补充,其意义也不可小觑。一是地方性补贴、奖励政策可以根据各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更具灵活性,二是此类补贴政策在国家电价政策并不高的前提下,能够有效提高项目收益水平,刺激当地海上风电发展。
建议:希望省能源主管部门向省区市政府建议,结合广东省实际具体情况,在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海上风电上网电价的基础上研究出台本地区的合理配套补贴政策。
3、目前已规划和开发的海上风电项目接入系统还不配套
广东省电力设计院在进行《广东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编制时,同步开展海上风电输电规划工作,编制完成《广东省海上风电场输电规划研究》。但是省内配套电网建设进度远不能满足现有海上风电的建设进度。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建议:电网企业要积极做好列入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的配套电网建设工作,落实电力消纳市场,加快推进配套电网送出工程建设,确保海上风电场本体工程与配套电网同步建成投产。
4、我省海上风电产业还未建立起来
在广东,配套的海上风电生态产业链完全欠缺。规划设计工作很早就开始工作,但是执行情况较低;大容量主机、海缆、海上升压站等主设备研发生产能力不足、与之配套的钢结构制造、齿轮箱、发电机、变频器、叶片等配套厂家几乎没有,具有海上风电施工经验的单位几乎没有。
而参考国内海上发展最早也开发速度最快的江浙沪地区,由于有着良好的制造业基础,加上技术的不断更新使得这些地方的风电产业发展迅猛,已经形成了较强的集群优势,具备了一定规模和水平的风电机组制造能力,一定的关键零部件制造能力和风电机组配套能力,以及一定的研发能力。
建议:在广东省省委省政府的统筹规划之下,参考江浙沪地区,通过海上风电项目的开发建设,有侧重的部署建设一批风电产业园,引进主机、海上升压站制造、海缆生产等主要设备及下游的发电机、叶片、齿轮箱、法兰、风机塔筒、风机基础导管架、风机用玻璃纤维复合材料等产业,形成海上风电产业集群,打造完整的海上风电生态链,进而带动本地经济的发展,从而实现广东省结构转型的战略部署。
5、我省海上施工单位海上风电施工经验不足
目前国内的海上风电施工的单位及有意进入海上风电施工市场的单位主要为现有海洋开发建设领域的企业。中国长江以北海上风电开发建设进度较快,其施工经验积累也较为充足,而中国南北海域海况差异较大,尤其是南海海域的施工必然要考虑海洋自然环境要素(如浪、涌、流、潮等海洋水文条件,风、台风、高温、雷暴等气象条件,海床构造,海水腐蚀等)的影响,海上风电施工单位到南海,会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
建议:首先,扶持1-3家省内具有海上施工经验的单位进入海上风电安装市场,介入到海上风电安装市场。公司立足广东省海上风电安装市场,辐射整个广东乃至全国,当公司的能力达到相应的水准以后,可以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走出国门,承接海外业务。
6、海上风电运维管理还需向欧洲学习
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维护检修,作为海上风场运行管理的重要项目,在风场后期管理中成为重中之重。在机组进入运行维护阶段,确保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在设计寿命期间安全高效的运行,是海上风电场建成以后直接影响风电场投资成本回收及利润最大化的关键。国外海上风电发展比较早,海上风电运维经验比较丰富,工作模式比较先进,对影响运维的环境因素识别能力比较强。尤其是欧洲,海上风电场离岸距离越来越远,海况也变得越来越复杂,风电场的维护工作要求越来越高。
建议:首先,必须考虑在风电场周边建设专业化运维码头,以解决运维工作中频繁船只出行靠泊的问题,缩短运维船只在海上的行驶时间,从而延长运维工作有效工作时间。其次,如果不建造合适的运维船舶确保海上风电场可及性,运维人员不能及时到达风电机组进行维修,风电机组可利用率将无法保证,也就不能确保预期的发电量及收入。协调省内资源进行运维船舶的设计和制造。最后,我们建议,以海上风电开发商,联合主机厂家、施工单位、第三方维护单位,成立专业化运维公司,建立海上风电运维管理系统,该系统提供对所有作业人员、船舶以及工作的全局统筹管理,以提高风电场的海上和陆上工作的安全性和效率。
7、主机及配套技术还需完善
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必将朝着单机容量大型化方向发展,目前,国内各大风电主机厂家均称已成功研发大容量机组以适应海上风电发展。但是,大部分均处于样机试运行阶段,均未进行批量生产、运行,而且大部分基于陆上风机升级改造而成,对复杂恶劣的海上环境因素考虑不足。
建议:首先,扶持省内的海上风电主机设备厂家,加大研发投入,联合海上风电开发商、设计院、咨询单位、施工单位、运维单位等,进行技术改造升级,以确保机组出厂的可靠性;其次引进国内外具有竞争优势的其它主机厂商,形成良性竞争,从而促进海上风电技术的发展。
三、总结及建议
海上风电必将是广东省进行快速发展的重要引擎,我们相信,在省发改委的正确引导和指挥下,积极有序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及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打造一套完整的海上风电产业链条,带动研发设计、海上施工、运营维护、辅助设备等系列产业发展,从而实现能源战略转型,促进海洋装备制造业发展。
论文作者:李高强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8年第1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1/11
标签:海上论文; 风电论文; 广东省论文; 电价论文; 风电场论文; 项目论文; 阳江论文; 《电力设备》2018年第17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