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理论视角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式的思考_标签理论论文

标签理论视角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式的思考_标签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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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6365(2007)06—0089—04

“标签论”(labeling theory)又称“标定理论”、“标示论”、“贴标签论”等,是当代西方犯罪学研究犯罪原因的一个重要理论流派。“标签论”认为,个体演变为罪犯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社会给其贴上了“越轨者”的标签,是社会按照一定标准将某些行为规定为犯罪,因而产生了“罪犯”,犯罪并非“罪犯”个体的原因所致。“标签论”揭示了在界定“越轨”及预防违法犯罪等方面能动的主体可能会对客体所产生的一些消极影响。其实,标签理论不仅对于预防违法犯罪具有很大的启示意义,它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如何做好大学生思想工作也有很大的启示作用。当前,随着高校办学主体的多元化及民办学校的增多,高职高专教育的快速发展,高等教育的入学门槛降低,这势必会影响高校部分思想政治工作者的态度、行为和做法,如一些思想政治工作者常常把学生身心发展成长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一些认知偏差、情感失调、过失行为等一概归结为道德品质问题、甚至思想政治问题而贴上各种标签。这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简单化和成人化的倾向,不但给学生带来了“成长的烦恼”,引发各种问题,而且也给思想政治工作的名声和实践造成不良影响。以标签理论为视角反思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方式就更具有现实意义。

一、“标签论”的主要理论观点

标签理论是由美国犯罪学家和社会学家塔德温·勒默特和霍华德·贝克尔系统提出的,其理论渊源可以追溯到美国著名社会学家乔治·米德、芝加哥学派的犯罪学家坦南鲍姆。标签理论的核心观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标签理论用一种独特方式对越轨行为进行界定;第二:标签理论用一种独特的观点阐明了“贴标签”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因果联系,解释了犯罪事实产生的原因。

坦南鲍姆在1938年出版的《犯罪与社区》一书中,论述了“邪恶的戏剧化”(dramatization of evil)理论,并且使“贴标签”(tagging)一词在社会学、犯罪学文献中流行开来。这一理论的基本观点认为;犯罪人是由社会制造的,犯罪人的产生过程,是一个社区对有不良行为的少年给予消极反应,使其对这种消极反应产生认同,从而逐渐走上犯罪道路的互动过程。[1] 如,最初有轻微不良行为的少年儿童,由于对社区加给他们的坏名声(消极反应)产生认同而变得越来越坏,产生了与社会成员的期望(他们的本意是要控制少年儿童,防止他们进一步变坏)相反的戏剧性结果。因此,坦南鲍姆把这种过程称之为“邪恶的戏剧化”。这是一个使自我实现预言(self-fulfilling prophecy)发挥作用的过程,正如坦南鲍姆所指出的:“制造犯罪人的过程,就是一个贴上标签,(给他)下定义、认同、隔离、描述、强调以及形成意识和自我意识的过程;它变成了一种刺激暗示,强调和发展被谴责的那些品质的方式。如果这种反应与刺激关系理论有点意义的话,那么处理少年犯罪人的整个过程就是有害的,因为这个过程使少年犯罪人认识到,无论就他自己来说,还是对环境而言,他都是一个少年犯罪人。这个人就变成了人们所描述的那种人了”。[2]

关于贴“标签”的过程,勒默特指出;每个人实际上都会在某一时刻、某一地点以一种越轨的方式行事。这类行动中大部分是暂时的、出于好奇微不足道的或易于掩饰的,这种大量存在而未被发现的越轨即所谓原初越轨。原初越轨是未被当局任何人认出,因而也是未受惩罚的越轨。这种越轨是人人具有的。一个歌星或企业家向收税人隐瞒真实收入,一个小孩偶尔受同伴怂恿在集市上偷了一点东西,某中学生出于好奇看了次“三级片”,诸如此类的行为都是初发性越轨。

简言之,初发性越轨可能不被人觉察,当事人不会认为自己越轨,也极少引起别人的看法。但是,假若这些行为被某些重要的人比如父母亲、朋友、雇主、校长、甚至警察和法庭发现并公布于众,情况就会发生急剧的变化。犯有过失的人,更确切地说是那些不幸被发现的初始越轨者,就不得不面对证人,通过所谓的“贬黜仪式”而受到指挥、训斥、责骂甚至惩罚。更重要的是,这个人被别人贴上了“越轨”这一标签,从而产生新的自我概念,对别人的看法予以认同,并且开始作出相应的举止,表现为复发性越轨。这一标签的被证实,又使越轨者向习惯性越轨发展。概言之,一旦某个正常人被打上了“越轨者”的耻辱标记,他的个人经历就会发生意义重大的变化,他常常被迫与其他越轨者为伍。结果是,本来目的是要消除越轨行为的那些惩戒和制裁措施,却起到了强化越轨行为的消极后果。[3]

“标签论”的另一代表人物美国犯罪学家贝克尔于1963年在《局外人:对越轨行为社会学的研究》一书中这样阐述,“越轨行为不是个人实施的行为的特性,而是别人将规则和制裁适用于犯罪人的结果。越轨者是被成功地贴上了标签的人;越轨行为是人们如此标定的行为”。根据贝克尔的观点,通过对越轨行为的反应,那些规则、情节、个人的特征、旁观者的反应等,就可以把那些“越轨的”行为与不越轨的行为区分开来,尽管他们可能是完全相同的两种行为。重要的并不是越轨行为是否存在,而是那些反应者相信它的存在。贝克尔强调,人们对某种行为的反应比这种行为本身的性质还要重要;甚至在某个人并没有进行某种行为的情况下,别人认为这个人进行了这种行为的反应,也会迫使这个人对别人的反应产生认同,接着产生别人所标定的那种行为。[4]

尽管标签理论不能对所有的越轨行为都做出合理解释,而且这种理论忽略了越轨者本人主观上的所作所为,但是不可否认,标签论的独特视角使我们看到了越轨行为形成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些环节,尤其重要的是,这种理论指出了人们对越轨者的认定和处理过程中混杂了社会和执法者的偏见,并使一些人成了这种偏见的受害者。正是在这一点上,标签理论不仅对于如何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有一定启示,对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如何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手段)也有重要借鉴意义。

二、以标签理论为视角反思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式的必要性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是确保高校培养合格人才的生命线,对大学生健康成长具有导向、动力和保障作用。在今天,高等教育已步入大众化阶段,学生来源和构成更加复杂化和多元化,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不同家庭、不同性格、不同层次、不同经历的大学生聚集在一起,极易出现各种问题,引发各种冲突。不少高等院校的学子成为“问题青年”乃至触犯法律。面对社会环境和教育客体心理的多样化的客观现实,思想政治工作者如果还满足于多年形成的惯例,势必造成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实践受挫。只有不断调整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路和方法,才能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将标签理论引入到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以标签理论为视角反思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正是立足于这点。

1、以标签理论反思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是解决当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方式弊端的有效手段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是一种特殊形态的社会实践活动。在这一社会实践活动中,主体起着主导作用,它主导和支配着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介质等因素,对思想政治教育诸要素相互关系的形成和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要切实做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主体首先要有科学的思想政治工作方式。当前,大学生年龄一般处于十八岁至二十二、三岁之间,心理发展处于迅速成熟而又没有完全成熟的过渡期,即处于美国心理学家霍林渥斯称之为“心理性断乳”的最后关键期,因此,他们具有一般大学生青年晚期的心理共性,如精力旺盛、情感丰富、情绪波动大、耐挫能力较弱、自我同一性初步确立、思维具有一定的批判性和独立性、追求个体存在价值的欲望强烈等。由于这一时期的特殊性,个人在其成长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许许多多复杂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受到来自多方面的诱惑,比如如何正确对待恋爱和妥善处理失恋,如何妥善处理自己进入高校由于社会地位的相对弱化引起的“心理失落感”等等。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中的任何一个得不到妥善处理都会引发一些“越轨行为”,尽管大部分是初级越轨。一些思想政治工作者满足于多年形成的求纯、单向、唯一的思维方式,刚发现一些苗头性现象,就把别人出现的一些反面事例无端地“迁移”、“嫁接”到思想政治工作对象中来,从而把客体的感情推向对立面,使之产生反感甚至抵触情绪;还有的思想政治工作者仅根据学生一、两次偶然性错误就对学生上纲上线,夸大后果。而来自学习的、教师的、班集体的压力所产生的合力足以将这些犯过错的学生划分到一起,统一贴上坏学生的“标签”,这些“边缘人”自然而然地走到一起,充分体验坏学生角色的快乐,自暴自弃。

2、以标签理论反思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是适应现阶段高校发展的要求

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内容来看,可以分为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面向全体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学生提高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培养和提高大学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能力,使其顺利完成大学阶段的社会化过程,预防一些问题出现;第二个层面是面向所谓的“双差生”或“问题学生”(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是“越轨者”),主要任务是帮助他们解决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或是人生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克服自身存在的一些缺点,以减少他们的次级越轨行为。

自从高等教育步入大众化及高校收费制度改革后,高校办学规模逐年扩大,办学层次多样化,招生人数逐年增加。学生成分越来越复杂,政治思想和道德水平参差不齐,呈现“三多”新倾向。一是贫困生不断增多。据统计,我国高校在校生目前已达到2000万人,其中贫困学生和特困学生平均分别占在校学生人数的20%和10%以上,因贫困而导致的财产型越轨及心理问题越来越多。二是大学生心理问题增多。据有关资料,我国大学生心理障碍调查显示,上世纪80年代占23.25%,90年代上升到25%,近年来已增至30%。[5] 大学生中由于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所造成的越轨已呈上升趋势,甚至已成为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之一。三是“双差生”增多,随着高等教育的入学门槛降低,生源整体质量下滑,高校校园内学生来源越来越复杂,降分录取的学生、成人教育的学生、民办大学学生、各类培训学员都云集高校校园,这些学生中,文化素质差、思想道德素质差的学生占了相当比例,有很多在中学时即是所谓的“问题学生”。

尽管从理论上讲,思想政治工作的这两个层面应当相互结合,相辅相成,互相补充,但在实际日常工作中,“问题学生”或“双差生”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工作对象。

鉴于当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方式中存在的缺陷及目前高校学生的新情况,都要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在准确判断大学生越轨行为性质的基础上根据越轨行为的实际情况来采取相应的措施。对于初级越轨者而言,思想政治工作者不仅不能根椐他们的一次越轨行为就给其贴上相应标签,而且在对他们进行批评、处罚时也要做到慎之又慎,随意性的训斥和惩罚有可能使他们在越轨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对于次级越轨的“双差生”或“问题学生”,除了慎重对待批评处罚之外,还必须清醒认识到整个社会文化所提供的“社会化”环境在越轨行为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当朋友、同学、老师把这些学生当作“窃贼”、“怪癖”、“朽木不可雕”来看待时,他也就极易成为真正的窃贼和怪癖等而自暴自弃了,这样也就违背了教育的初衷。

三、标签理论对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指导

思想政治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是通过一定的方式来控制、引导大学生的行为。同样,根据标签理论,教师对待学生的方式、给学生贴的标签也会深刻影响学生的自我概念,从而改变学生的行为。对照标签理论反思目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方式中存在的缺陷,将给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带来很多有益的指导。

1、思想政治工作主体要避免给学生贴标签

标签论阐明了“贴标签”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因果联系。标签论者认为,社会对确有一定越轨行为的人“贴标签”,反而刺激、加强或促进了被标签者的恶性转化。下层社会成员和少数民族、有色人种更有可能被贴上犯罪的标签。随着全国高校的大规模扩招,在校学生的质量、层次、结构都发生巨大的变化,这些来自沿海与内地、城市与农村的不同层次的大学生济济一堂,拥有了相对公平求学机会,但客观上由于经济因素、历史因素、地缘因素、家庭因素等多方面的影响,导致大学生从人学那一天起,就产生和形成了巨大的心理落差,出现了许多精神、心理、情感上的特殊问题,大学生的角色层次也因此变得越来越复杂,出现了因角色不清而导致的越轨行为,此时,思想政治工作者要明确自身的特殊角色,能及时、准确、主动地把握不同学生角色层次的艺术,针对不同角色层次进行具体认知和实施角色教育。切忌语言生硬、动辄带帽子、贴标签,使偶有不良行为的大学生、“双差生”或“问题学生”因为被简单地贴上标签而逐渐演变成真正的越轨者。

2、思想政治工作者要防止师生之间的互动给学生带来消极影响

标签理论为我们在解释学生的行为时提供了一个新的角度。依照标签理论,教师由于对学生有不同认识,从而对学生有不同期望。期望不同,教师对待学生的方式也就有所不同。教师的不同对待方式影响着学生的自我概念,从而塑造着学生的行为,使得学生的行为越来越与教师最初的期望相接近。因此,思想政治工作者在与学生交往时应予以特别注意,要防止师生之间的互动给学生带来消极影响。如果思想政治工作者对“问题学生”带有偏见,就易于给他们贴上坏的标签,扣上否定性帽子。同时,在日常活动安排和价值观念上弱化消极性暗示,减少有可能强化越轨者越轨自我意识的仪式,把他们当作可以改正的正常学生,而不是毫无改正能力的“问题学生”,只有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预防次级越轨行为的大量出现。思想政治工作者还要尽可能发现学生的优点和长处,给他们贴上好的(积极的)标签,通过积极标签让“问题学生”成为正常学生。

3、思想政治工作还须与社会其他力量一起提供一个适合大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化环境

标签理论运用形象互动论的原理,把社会反应与行为人视为互动的双方,认为犯罪是社会反应与行为人形成自我形象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而某些社会反应本身可能带有不合理性;某些社会反应缺乏发展、变化,不能适应标签对象的特征;某些社会现象也能产生歪曲等。因此,思想政治工作不仅仅需要谨慎判断学生行为是否真正越轨,而且还需要学校、教师、学生乃至社会的共同努力和配合,善待偶发的初次越轨者。

4、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对待犯罪大学生应采取人性化的帮教手段

标签理论指出司法机关的活动具有犯因性作用。标签理论提出:刑事司法机构是主要的社会控制机构,但其活动本身却对犯罪具有促进作用,使人们看到许多刑事司法政策和活动弊大于利,人们在初次进行越轨行为后如果被刑事司法机关公开地贴上违法犯罪者的标签,会促使个人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因此,思想政治工作对违法犯罪的大学生一方面不能一味姑息、包庇,另一方面也不能不加区分,简单地“一网打尽”。要尽可能地对犯罪大学生进行挽救,对违法犯罪的大学生要根据其行为性质、社会危害性的不同来区别对待。对罪行并不严重且有悔改之意的,应采取微罪不诉或建议法院单处罚金的方法,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防止出现犯罪大学生破罐子破摔、再度犯罪危害社会的现象。

虽然标签理论有片面强调违法犯罪因素中外部条件的作用,即社会标签的作用,否定了违法犯罪行为与行为人之间的内在联系,而且标签理论仅仅揭示社会反应的消极面,忽视了其积极的一面,以及它对标签化的后果进行了简单的解释等不足。但是,标签理论发展到现在,仍为西方大多数犯罪学家所继续主张,必有其合理性。一位哲人说过:“从某种意义上讲,方法比目的更重要”。的确,掌握适宜的思想政治工作方式,就等于找到一把开启心灵的金钥匙,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今天,高等院校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如何有效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已成为摆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面前的一个新问题。将标签理论等一些相关学科的理论研究成果引入到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以标签理论为视角反思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式就显得很有必要。

收稿日期:2007—07—02

基金项目: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6ZC200)阶段性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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