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科建设_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科建设_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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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1071(2008)02-0005-08

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具有主导意义的哲学学科。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产物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理应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门分支学科。本文试图探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科构建问题,以就教于哲学界的同行们。

一、“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成为一个哲学学科的根据

什么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界的共识,就是承认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所形成的哲学成果。在此共识之下,有着许多的分歧意见。最大的分歧发生在这些哲学成果具不具有学术性这一点上。不少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是由共产党的领导人做的,“化”出的成果就是这些领导人所制订的路线、方针、政策、战略、战术。它们均是如何行事的实践观念,不具有学术性。因此,说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之后产生的哲学成果可以成为学科,是没有根据的。我本人是不赞成这种看法的,我坚持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丰硕成果具有超越前人和他人的学术创造性,因而已经具备了成为学科的条件。我的具体理由如下:

(一)“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界共同的学术成就

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这项伟业是中国共产党中央领导集体同党内外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共同努力、合作创造的。在历史和现实中,这种合作有三个集中区。第一个集中区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中央理论家们同以李达、艾思奇等为代表的哲学学术工作者通力合作,开创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个集合区有三件大事值得提出。第一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这两个原则的共同提出。第一个提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口号的不是中共领导人,而是学术工作者艾思奇。1938年4月,艾思奇在《哲学的现状和任务》一文中指出:“现在需要来一个哲学研究的中国化、现实化的运动”,就是“从各部门的抗战动员的经验中吸取哲学的养料,发展哲学的理论。然后才把这发展的哲学理论拿来应用,指示我们的思想行动”。[1]6个月之后,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口号,论证说:“离开中国特点来谈马克思主义,只是抽象的空洞的马克思主义。因此,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使之在其每一表现中带着中国的特性,即是说,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成为全党亟待了解并亟须解决的问题。”[2]毛泽东所讲的“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首先是它的哲学的中国化。他本人优先去做并着力去做的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的工作。第二件,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一系列学理在合作中被创造出来。毛泽东在写作《实践论》、《矛盾论》的前后,读了李达的《社会学大纲》,也读了艾思奇的《哲学与生活》、《哲学选辑》,他既从李艾二人的著作中吸收成果,又在此基础上探讨切磋,共生出一系列重要思想。如:李达提到了关于现实可能性与主体选择的哲学观点,认为“关于两种实在可能性的选择的问题,是促速或延迟过程的发展的枢纽”,要求“把所选择的一种实在的可能性当作链子中的特殊一环来确定。”毛泽东以实例证明李达所说,同时又强调应是“把所选择的可能性之实现条件当作链子一环抓住”,补充了李达的不足。[3]毛泽东同艾思奇所作的关于“差别是不是矛盾”的讨论也促进了哲学理解的深化。[4]第三件:毛泽东在延安倡议成立“新哲学会”,众多哲学工作者都参与其间。在这里,领袖和学者共同研究,共同提高,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显然是起了重要作用的。[5]第二个集中区是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共中央领导人同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界在1978年前后合作,开展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这场讨论的成果,集中到邓小平那里,

就形成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思想路线,而在学者那里,则产生“实践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实践标准是生产力标准与人民利益价值标准的统一”、“批判精神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精神”、“实践论中科学维度与人文维度具有不可分割的同一性”等一系列创新的哲学学理。可以说,这样的合作兴起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新浪潮。第三个集中区是以江泽民、胡锦涛为代表的邓后中共中央领导人同中国哲学界更加平等、广泛的合作,形成了前所未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同中国古代以来哲学进一步结合的新热流。这种合作在中共中央产生出“以人为本”的根本原则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在学术界则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人学研究跟和谐辩证法研究的广阔新天地。

(二)“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人民的实践智慧和中国哲学密切结合而形成的学术新说

“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原理和方法应用于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开放的实践进程,又在此进程中形成新的实践智慧,将其升华为一系列新的学理的结果。正因为如此,它就有了非常丰富的新内涵和新论断。其中最突出的,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核心——实践论形成了新的见解。首先,在教条式地移用一般原理去解决具有巨大特殊性的中国实践问题的过程中,中国哲学家们认识到,仅仅有“实践”范畴是不够的,必须懂得实践的具体性,建立起“具体实践”这一新范畴,[6]进而也就有了“一般实践”和“具体实践”的成对范畴,使“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论成为“一般实践”与“具体实践”二范畴互相统一的实践论。其次,在实践论的核心地位确立以后,“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法也就成为实践论的辩证法。它以“普遍矛盾”和“特殊矛盾”的成对范畴作为“精髓”;[7]“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论则成为实践论的人论,它以“一般人性”和“具体人性”的成对范畴为核心。结论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核心是“一般实践”和“具体实践”、“普遍矛盾”和“特殊矛盾”、人的“一般本性”和“具体人性”三个成对范畴相互结合而构成的新实践论。

“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又是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原理运用于中国哲学的批判性分析,从中吸取哲学营养,从而在内容和语言两方面都中国化了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重要的一点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其形成过程中,不但强调唯物主义地认识、能动地改造中国这个现实感性世界,而且吸取中国哲学中的“修身正心”的合理因素,强调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提高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塑造新人。这样,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就形成了新的修养论——在实践锤炼之中加强人的修养的新论。刘少奇写了名著《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哲学家冯契提出了“广义认识论”,论述了在实践唯物主义的基础上,把认识“天道”(即认识自然世界)和认识“性”(即认识人性)结合起来,从而“转识成智”,“化理论为方法”,“化理论为德行”,培育人的自由人格的学说。[8]

(三)“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系统性,有了构成专门学科的坚实基础

历来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家都在努力于“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建立和创造。以下几位学者的体系构想更值得我们研究。

——毛泽东的构想。他在1937年写了《辩证法唯物论提纲》,在体系安排上依“物质论”、“运动论”、“时空论”、“意识论”、“反映论”、“真理论”、“实践论”的次序展开,虽然参照着当时苏联教科书体系,但也有了个性性质的新的考虑。1949年前后,毛泽东从这篇“提纲”中选出并整理成了《实践论》《矛盾论》的“两论”,这反映毛泽东对他的哲学体系有一种新的思虑,接近于将“一般实践”与“具体实践”之统一,“普遍矛盾”与“特殊矛盾”之统一当作新体系的核心和骨架。国外学者已经有此议论。如日本学者中村一人就认为:“两论”应被看做是“为了实现同一目的的缺一不可的不可分割的统一的一篇著作,可以说这两篇著作一起构成了辩证唯物论的整体。”[9]新岛淳良更进一步指出,按照“两论”,毛泽东哲学应概括为“实践一元论”。上世纪60年代,毛泽东又提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家“要搞实际的哲学”,“要抓活哲学”、“我搞的是土哲学”,意思要搞本土化的、同中国实际结合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然后他又提出“哲学就是认识论”,“唯物论、唯心论、世界观、辩证法,都是讲的认识论”的构建体系的见解。[10]

——冯契的构想:冯契的“广义认识论”也称“智慧论”,是安排了体系的。这写在他的《〈智慧说三篇〉导论》一书中。首先,他以中国哲学的语言论明了哲学基本问题。他写道:“哲学家所探索的根本问题可以概括为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或按中国传统哲学的提法,概括为天与人、性与天道的关系问题。”冯契对这一哲学基本问题的总解答叫做“转识成智”。《智慧说三篇》的第一篇《认识世界和认识自己》,主旨是讲如何通过“转识成智”的飞跃,获得关于天道与性的认识。第二篇《逻辑思维的辩证法》,主旨是讲“转识成智”中的第一主题“化理论为方法”,说明认识的辩证法如何通过逻辑思维的范畴,转化为方法论的一般原理。第三篇《人的自由和真善美》,主旨是讲“转识成智”中的第二主题“化理论为德性”,将认识的辩证法贯彻于价值论,、使理想成为现实,创造真善美,培育自由人格。[11]我认为,冯契的体系构想是“以认识世界和认识自己”为纲,讨论“转识成智”、“化理论为方法”、“化理论为德性”三个问题的体系构想。其优点是将认识世界中的认识自己,扩展为培养自由人格,其缺点是对如何认识客观世界、如何改造客观世界的问题论释不足。在优点方面,它超越了毛泽东的“两论”;在缺点方面,它则不及“两论”以及按“两论”精神写的着重讨论如何认识和改造中国这个现实世界的《论持久战》等著作。

——张岱年的构想。他在上世纪30年代就领会和赞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论和辩证法,以此为基础,研究中国哲学的道德哲学和人生哲学,运用西方逻辑解析方法之长,弥补中国哲学的不足,逐步形成将“唯物、理想、解析综合于一”的新哲学体系。他本人称之为“综合创造论”,后期更名为“综合创新论”。[12]

——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寻找“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新阶段的体系构想。毛泽东之后的中共领导人,都不是哲学家,但又都是掌握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具有改革创新精神的政治家。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等几个阶段上的战略思想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我国哲学界的一些同仁,包括我本人在内,都在探索这个理论体系的创立和发展用的是怎样的创新的思维方式,而思维方式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质所在。把握住邓小平及其继承人的思维方式,就可以看出他们继承和发展了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有着怎样的学理体系。我本人在1999年第一期的《中共中央党校学报》上撰文探讨“邓小平创造科学理论的思维方式”,曾指出这种思维方式的内含哲学原理及其逻辑展开。

以上四种体系构建的探索和构想都有其历史地位和创新价值,但又相互区别。从区别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构建的共同之点。这是这一学科构建具有学术基础和可行性的保证。

二、“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构建的原则

作为一门学科,“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有其独特的理论核心,有其创新的学术内涵,有其可推演的逻辑系统。现在,所有这些都还只记载在诸多哲学家的著作之中,这就有一个学术整合和学科构建的问题。在这样做的时候,需要坚持一系列原则。

(一)尊重思想客体的原则

卡尔·波普尔提出“三个世界”的见解。他认为物理的世界(物质的世界)是世界①;心理的世界(文化心理的世界)是世界②;客观思想的世界(记录、刻印在各种软件上的思想内容的世界)是世界③。后者作为“语言的世界,推测、理论和论据的世界,简言之,客观知识的世界,是这些人类创造的世界中的一个最重要的世界”。[13]“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这样一个客观知识的思想体系。当我们把它当作一门学科来构建的时候,就要面对、尊重并发掘属于这个学科的大量知识。在这个客观知识的世界中,毛泽东所作的《实践论》、《矛盾论》、《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论持久战》、《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等卓越著作;邓小平所作的《怎样恢复农业生产》(1962年)《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1978年)、《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1980年)、《和平和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两大问题》(1985年)、《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不存在根本矛盾》(1985年)、《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1992年)等富含创新哲学思想的著作;江泽民所作的《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1995年)、《论“三个代表”》(2002年)等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增添新光辉的著作;胡锦涛关于“以人为本”、关于“和谐社会”、关于“科学发展”所写的标志着马克思主义人学在中国复兴的著作,都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中的瑰宝。另一方面,我国学术界的李达、艾思奇、张岱年、冯契等大家以及众多的学者所写的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并取得卓越成就的著作,同毛泽东等人的著作异趣同向、相得益彰,也是我们所面对的“客观知识”积存中的珍品。对所有这些著作,我们要尊重它们的客观性,给予如实的解读,科学的分析,将它们的哲学思想纳入“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科体系之中。

(二)总结历史发展的原则

整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知识,首要的部分是整理它的思想史。我认为:李大钊、陈独秀、瞿秋白等人的哲学贡献属于“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前史阶段,他们所做的工作,第一是“窃火”,将马克思列宁的哲学思想引入中国,按照自己的诠释介绍了、评价了、宣传了这些著作;第二是“助燃”,倡导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原理和方法运用于中国的实际,使革命的烈火熊熊燃烧起来。毛泽东、李达、艾思奇等人的哲学贡献构成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开创和奠基的阶段,他们提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方向,写出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奠基性著作;邓小平以及与他合作的诸多学者,则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推进到了新的阶段。到达当代,由于实践论得到既是科学的、又是人文的解读,“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日臻完善。

所谓“总结历史发展”,就是要给这每一个阶段上的著作以应有的历史地位,指明它们的贡献,又分析它们的历史局限性;就是要将历史的东西转化为逻辑的东西,阐述“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各项学说;就是要区分正确思想和错误思想,分析它们之间的关系。不要把各种哲学著作看做是同质的无时空规定性的作品,将纵向展开的它们挤压成为逻辑的“饼”。

(三)合理逻辑整合的原则

构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科,就是要将落在这一巨大“玉盘”中的“大珠”、“小珠”,“成串的珠”、“颗粒的珠”串合成一个学理系统。这必须借助于逻辑整合,解决好如下几个关系问题:

——核心理论和非核心理论的关系。我在前面说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理论是把“一般实践”和“具体实践”、“普遍矛盾”和“特殊矛盾”、人的“一般本性”和“具体人性”统一在一起的新实践论。其他的学理都是这一核心理论的展开。“新实践论”这一核心由抽象到具体地展开为实践论的世界观、实践论的认识论、实践论的历史学,从而理顺为一个合逻辑体系。

——主线和非主线的关系。“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实践中运用,从运用中得到新知,然后发展起来的本土化的哲学。因此,创立并发展这一哲学的主线是由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团结带领中国哲学界共同完成的学理创新的工作。在这条主线上,毛泽东、邓小平等发挥了领率的作用。可以说,毛泽东哲学思想、继之而形成的邓小平哲学思想以及邓后中央的哲学思想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线和主要构成部分。但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同毛泽东、邓小平哲学思想又有区别。对于“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而言,中国学术界相对独立地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工作以及取得的成果也整合其中,虽非主线,但又不可或缺。学术界的功绩更多地表现在对“中国哲学”、“西方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所做的交会融通的工作。同“中国哲学”结合,才能在文化上实现本土化;同“西方哲学”结合,才能在哲学上包含人类先进思想。

——全面真理和片面真理的关系。我认为:马克思主义实践论是一个总体性、全面性的哲学理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由于将研究扩展到“具体实践”、“特殊矛盾”、“具体人性”,把这种总体性、全面性进一步揭示出来。总体性全面性理论是由各个片面构成的,当人们只从一个侧面去研究总体性全面性理论时,常常首先只把握其中的一个侧面,形成“片面真理”,停留在这个侧面上,就走向谬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法的发展最能说明这个问题。革命、革命战争的辩证法强调“矛盾的斗争性”,当时也讲“矛盾的同一性”,但它一是用于分析人民内部矛盾,二是强调同一性的转化意义。建设发展的辩证法则强调“矛盾的同一性”,把“矛盾同一性”当作矛盾运动的落点、归宿,而且强调矛盾同一性的共生共处、协调发展、达到和谐的意义。这两个阶段上的辩证法都潜存着片面性。今天的逻辑整合应将它们了解为矛盾辩证法的两个阶段,其总结在于全面把握矛盾斗争性和矛盾同一性之同一关系。

(四)多样性中趋同的原则

我认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已经是一个思想客体。当然,也有些学者不承认它的合法性,或者虽认为合法,但不赞成说它可以成为一个“学科”。但这种“不同”并不妨碍我们去倡导和推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构建工作。承认这一思想客体和如何表述这一思想客体,不是一回事。在表述上,目前还处在多样性的阶段。由“多”到“一”是新学科构建的必经之路。我认为:应该承认“多”,但也要求其“一”。这个“求一”的努力,实际上是一个“趋同”的努力;这种“趋同”努力首先应集中在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总体规定上面。对于这个总体规定,我提出三条:(1)“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同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实践的结合中加以应用,在应用中获得新知,从而加以阐发的马克思主义哲学;(2)“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同中国从古代以来的优良哲学文化结合中加以阐发,从而具备了中国气质、中国作风的马克思主义哲学;(3)“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同中国人民实践智慧的结合中,将后者升华为哲学智慧,从而得到了丰富和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否是这三条,可以讨论。其次,应集中在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核心的把握上面。我和许多学者一样,认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实践论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核心,这一实践论不但强调了具体实践,而且强调一般性的科学范导和中国式的人文精神的结合。再次,应当对于基本的逻辑构架有一个大体上一致的认识。这方面的多样性会更强,但不要紧,可以开放式地加以讨论。

三、“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的内涵和结构

前面,我讨论了建立“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的三点根据和作这种工作的四项原则。那么,以此为根据而构建起来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它具有怎样的特色内涵和特殊结构呢?这是必须深入研究的问题。前也说过,一个哲学学科,它必须有自己的理论核心,并且,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分支学科,“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核心应该具有自己的特殊内涵。对此,我做了回答,它是“一般实践”和“具体实践”相统一、“普遍矛盾”和“特殊矛盾”相统一、人的“一般本性”和“具体人性”相统一的人学实践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内涵和结构应该是这个理论核心的合乎逻辑的展开。我着重提出如下三点:

(一)以中国这个现实世界为对象的实践论的世界观

哲学是世界观。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对人在其中活动、从而在人的活动中被改造和创造的现实世界的世界观,因而是由实践主体为原点的坐标系。同一个现实世界,例如21世纪的当代世界,由于实践主体的差异而形成相对其主体的不同的现实世界图景。朱熹说:“理一分殊”,[14]现实世界也是“分殊”的。因此,“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论的世界观,是对以中国人民为实践主体的处在世界体系一定方位上的中国这个现实世界的世界观。这里的“实践”是“具体实践”,“实践一般”是对于无数“具体实践”共同性的抽象。毛泽东对这一点早有认识。他不但认识到世界是主体和客体统一的世界,因而,“同敌人斗争,敌人就被我们管了(按:敌我之间是互为主客体关系的);同自然斗争,自然就归我们管了。”[15]而且它也是一个不断变动和进步的世界,因而,“将来认识的,将是一个别有天地的世界。”[16]邓小平也是持这种具体实践的世界观的,他着眼于现实世界的分析,寻找着当代世界的具体结构,得出“东西南北”格局的著名结论。[17]邓小平界定了中国在这个世界中的位置,它处在“东西”关系中的东方,因而面临着“和平”问题,又处在“南北”关系中的南方,因而面临着“发展”问题。“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这说明,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现实世界”里,中国是世界的中国,世界是中国的世界。[18]

实践论的世界观,同时就是辩证法的世界观。因为二者的主题是同一个:作为主体的中国人民和作为客体的以人的实践为基础的世界;辩证法则论明,这个现实世界中的主客体关系是辩证的关系。高扬中国人民的主体性同严格尊重中国这个现实世界的客观性之统一,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论亦即辩证法的世界观的最重要结论。在敌强我弱、环境极其艰难的抗日战争时期以致整个人民革命战争时期,要争取它的胜利,只有实行这个哲学原则,由此毛泽东指明了“辩证法最重要问题是能动性”的学理。[19]实践论的辩证法还必须研究和把握现实世界的辩证法规律,特别是“对立面之同一”的规律,阐明在中国实践中、在升华人民智慧基础上对辩证法规律的思想创新。

(二)以中国的改造和中国人民自我改造之统一为实质的实践论的“广义认识论”

毛泽东在《实践论》中创造性地系统发挥了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阐明了马克思列宁都没有提出或没有详述过的一系列实践论的认识论的原理,最根本之点在于:他提出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总原则:实现“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20]论明了实践论的认识论的具体性与历史性。具体性原理是说:反映一般实践规律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必须同中国的具体实践结合;历史性原理是说:这种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统一是不断更新的、历史地展开的,从而反对了认识落后于实践的保守思想和超越于现实实践阶段的冒险行事的思想。认识论的总原则是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在中国的具体实践中把握到的,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特证性原理。

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创造性地把辩证法的“精髓”确定为矛盾运动中的“普遍与特殊、绝对与相对”的关系的原理。这里的创造性在于:继承并超过列宁,将普遍与特殊的辩证法理解为认识论的辩证法,而不是本体论的辩证法。毛泽东在论及苏格拉底的时候说:他“在道德论上提起了知识与行为关系的辩证法,在认识论上提起了普遍与个别的辩证法。这些是他的大功绩。”[21]到毛泽东那里,鉴于反教条主义的深刻经验,重新提起并论释了这个认识论的辩证法或辩证法的认识论的中心问题,成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又一个特性原理。

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对于在实践中改造主观世界的问题极为重视。在28年(1921年-1949年)的艰难革命斗争中,这种主观世界的改造突出了几个方面:第一,对于丧失民族自尊心与自强不息精神的教条主义萎靡思想的改造,弘扬“独立自主”的民族性格和主体精神;第二,对于把个人利益置于民族利益、阶级利益之上的个人主义思想的改造,张扬“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思想、品德和风格;第三,对于各中间阶级在革命道路上摇摆不定的政治倾向(冒险主义倾向、投降主义倾向)的改造,提高民族凝聚力和阶级凝聚力。当时对于主观世界的改造又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在实践锤炼中改造;二是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亦即在批判的自律的途径上得到改造。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界的学者们是历史地肯定这些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的认识论学理的。李泽厚评价说:“从思想史的层面看最值得注意的是,毛泽东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着重‘自觉能动性’的哲学高扬中,道德主义精神、观念和思想占有突出的位置,这就是把改造思想作为党的建设的关键环节。从整顿‘三风’(党风、学风、文风)的《改造我们的学习》等到‘文化大革命’中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所谓‘老三篇’,都正是这一时期的创作。”[22]冯契评价说:李大钊以及鲁迅、瞿秋白等,“用他们伟大的人格,对如何培养新人问题作出了正确的回答。共产党人继承了这个传统,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培养共产党员这样一种人格的理论,最后归结为三大作风:在理论联系实际中,在密切联系群众中来进行锻炼、修养,包括自我批评”,“应该说,这方面的成就是很大的。”[23]

革命时期所倡导的主观世界改造有其特定的历史定位和价值,那就是塑造作为先进革命分子的崇高人格。这是在革命和革命战争对于民族和阶级生存具有决定性影响的条件下塑造的,是把普通人的平凡需要加以压减、缓行或舍弃的特殊人格的塑造。革命时期转化为和平建设时期以后,所有人包括革命家和一切革命者在内的人性需要得以恢复。另一方面,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目标是要实现“个性解放”,作为实现“个性解放”的手段的革命和革命战争反而是强调群性意识的。新中国成立以后本当提出并完成“个性解放”的历史使命。由于“左”的思想的主导和阻碍,这项任务推迟到了1978年以后。这时,对于主观世界的改造就有了全新的内涵和使命。要“改造”和“扬弃”的,一是过分集中的妨碍“个性解放”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及其观念;二是作为“个性解放”的对立面的“人对人依赖”的整体主义观念;三是将“个性解放”推到极端的反集体主义的思想意识。三者结合起来,就是要努力塑造社会主义的新人。

在这种新的环境下,冯契提出了自己关于人的自我改造的见解。他指出几点:第一点,“人在有目的的活动中常常会产生错误,还需要由实践来改正错误。然而,‘自我改造’的提法,我认为值得商榷。过去只讲自我改造而不讲自我实现、自我发展,有片面性。‘改变世界,发展自我’这才是积极的提法。这里讲‘发展自我’包括自我实现、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第二点,这一“发展自我”的主体建设,须正确处理集体主义、个人主义的关系,解决好中国古代哲学中所说的“群己”问题。首先尊重个人自由,然后引导个人的自由选择自觉地指向为公共事业服务。第三点:倡导培养“平民化的自由人格”。“自由”是说每一个平民都是独立的并且是自由的,他们的自我发展只能以此为前提来逐步实现。在促进这种多样化、个性化发展的同时保持共同理想。[24]冯契的这些思想是可以整合进“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之中的。

“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论的认识论是以改造对象世界与改造和发展人自身为其实质的;然而,这一实质是要通过认识过程和一系列认识形式来实现的。综合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家的哲学建树,可以这样概括:认识过程由三个阶段构成,同时也就具有三种认识形式:一是反映性认识阶段和反映性认识形式,这一认识阶段和认识形式是以求客观之“真”,就是说建立反映世界的本质和规律的科学理论为目的的;二是评价性认识阶段和评价性认识形式,这一阶段和认识形式是以求价值之“真”,就是说,建立对于主客体价值关系的价值学说,进而在实践上确定价值理想和价值准则为目的的;三是规范性认识阶段和规范性认识形式,这一认识阶段和认识形式则以求“善”,就是说,实行能实现人民愿望的正确决策或设计为目的。就人民群众所从事的改造客观世界、创造新中国、新生活的实践而言,规范性认识是实践的直接前提和决定人民愿望能否达到、人民事业能否成功的决定性因素。反映性认识只是为了把握实践赖以进行的客观环境,评价性认识只是为此而制定价值准则,二者聚焦在规范性认识之上。毛泽东、邓小平、陈云等马克思主义者,有着十分丰富的规范性认识理论,使马克思、列宁都没有着重讨论的认识论中的规范问题得到了重视和发展。相反,张岱年、冯契等学者的认识论中,强的是人格的修养完善的学说,弱的是对规范性认识的讨论,也可以说,没有认真地讨论。

(三)以引导中国人民创造自己的新历史为使命的实践论的“历史创造论”

在马克思的历史哲学——历史唯物论中,人们如何创造自己历史的哲学问题是它的中心议题。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本来就是“历史创造论”的哲学。但是,马克思恩格斯的研究重点放在揭示人类社会的形态、结构和普遍规律上,这是历史创造活动自觉地展开的前提,但还不是对人们如何创造历史这一议题的解答。

到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到了邓小平所开创的新阶段,如何创造中国人民的新历史的议题被突出地提了出来。我认为:毛泽东关于群众路线的理论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创造论”。他的几个命题应在待构建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体系中得到强调:(1)人是历史创造力量。“世界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在共产党领导下,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间奇迹也可以造出来。”[25](2)“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26](3)历史创造的过程和机制就是实行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做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27]这不就是人民创造历史的机制的一种说明吗?这种说明,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是空前的。毛泽东称他所描述的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在我看来,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同其历史观是同一的。在认识论中,主体是“人”,但没有人的具体性;在历史观中,主体是人民群众,有了人的具体性。

更加具体的“历史创造论”,出现在邓小平的著作之中。他的1992年的“南方谈话”可以看做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创造论”的杰作。其要点是:(1)以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形态、社会结构、社会发展基本规律的把握,为必须具备的理论前提;(2)以实践论的“真理检验论”为依据,树立对待一切既得实践与理论前提的批判意识,解放思想,开辟进路,是历史创造活动的思想突破口;(3)以实践论的“客观环境论”为基础,研究和把握历史创造活动的客观出发点,就当代中国人民的历史创造活动而言,掌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世情,在二者制约下探索历史创造活动的道路;(4)将历史唯物主义的“规律论”和“人论”转化成为历史创造活动的价值导向,确立“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合规律原则和“富裕全体人民”的合目的原则,二者结合,构成寻找历史创造活动之路的范导;(5)把握历史唯物主义的“选择论”和“建构论”,对于新的制度体制和社会发展进路作出主体选择,实行科学决策,而此种选择不是从现成诸模式中寻找一个,而且吸纳诸模式的优点,实行制度体制建构;(6)把“实践创新论”和“实践自律论”结合起来,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或者说在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到群众中坚持下去的过程中,走出新的发展道路。以上六点就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创造论”的理论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化的过程中获得的最可宝贵的学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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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科建设_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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