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穿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史的主线_公有制论文

贯穿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史的主线_公有制论文

一条贯穿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史的主线,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主线论文,思想史论文,社会主义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文章编号:1005—2674(1999)11—59—05

中图分类号:F091.3文献标识码:A

一、邓小平在总结社会主义国家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主线”

邓小平多次指出:“社会主义是什么,马克思主义是什么,过去我们并没有完全搞清楚。”(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7页。)“社会主义究竟是个什么样子,苏联搞了很多年,也并没有完全搞清楚。可能列宁的思路比较好,搞了个新经济政策,但是后来苏联的模式僵化了。”(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9页。)“最根本的一条经验教训,就是要弄清楚什么叫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怎样搞社会主义。搞社会主义必须根据本国的实际。”(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23页。)“多年来,存在一个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理解问题。……马克思去世以后一百多年,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在变化的条件下如何认识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没有搞清楚。”(注:《邓小平文选》第3 卷,第291页。)“老祖宗不能丢啊! 问题是要把什么叫社会主义搞清楚,把怎么样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搞清楚。 ”(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69页。)邓小平的这些论述,告诉了我们两点。第一, “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对这一根本问题的解决,构成了一条迄今为止贯穿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发展史的主线。因为它涉及到对“老祖宗”关于未来社会设想的理解,涉及到苏联模式,也涉及到我国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第二,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原则是,必须结合“变化的条件”,“根据本国的实际”,同时“老祖宗不能丢”。

为什么应以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作为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史的主线?主要理由在于:其一,“主线”提出的是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形成和发展的根本和首要的问题。对这一根本问题的理解是具有全局性的,它关系到一国社会主义经济形态的理论认识和现实结构的设计,决定着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道路和方式的选择。其二,“主线”的展开过程,是人们对社会主义认识的逐步深化的历史过程。通过对不同时期、不同国家社会主义经济不同模式的分析和比较,有助于我们加深对社会主义的理解,澄清在一些重大问题上的模糊认识,总结我国经济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从而能更好地为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其三,有助于加深认识邓小平开创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对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作为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总结国内外长期社会主义经济实践基础上形成的理论结晶,是迄今为止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发展的高峰。而构成中国特色理论的基本内容和首要问题,就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回答。由此,抓住“主线”,理解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历史发展过程,能使我们深化对中国特色经济理论的研究和认识,从中汲取充分理论营养,在不断推进改革和发展中丰富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二、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首先应全面认识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源头”

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源头”,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的设想。对其作全面认识和把握,应是弄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出发点。

完整理解马恩关于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设想,应当包括以下两个层次的内容。第一层内容是关于未来社会的经济规定性,主要有:高度发展的社会生产力;生产资料归整个社会所有,全体社会成员在对生产资料的关系上已经没有差别;在消费品的分配上实行“等量劳动领取等量产品”的“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商品货币关系已经消失,社会主义社会实行的是产品经济;由社会中心统一配置生产要素,有计划地进行生产和分配,等等。在这些未来社会的基本规定性中,涉及到社会主义经济本质的基本要素,一是社会所有制,一是按劳分配,这应当是以后的实践中任何社会主义经济都应包含的基本规定性。当然,这些规定性是马恩依据他们当时所见到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固有矛盾及其发展趋势,而对未来社会所作出的预测或设想,这样的未来社会应当是发达的、成熟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另外,在马恩生活的年代,世界上还不存在社会主义国家,作为一门科学应当研究的对象还不存在,因而马恩只是对社会主义社会提出一些最抽象、最一般的理论原则,仅凭这些原则并不构成社会主义的具体“模式”。

第二层内容,是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首先,马恩提出了社会主义一般原理和特定社会经济条件相结合的原则。马克思在回答荷兰社会主义者斐·多·纽文胡斯关于社会主义革命后的行动纲领问题时写道:“……在将来某个特定的时刻应该做些什么,应该马上做些什么,这当然完全取决于人们不得不在其中活动的那个特定的历史环境。但是,现在提出这个问题是虚无缥缈的,因而实际上是一个幻想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唯一的答复当是对问题本身的批判。”(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21页。)笔者以为,马克思的这一观点不仅适用于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也同样适用于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时期。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这个运动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第87页。)马恩还反复告诫人们:我们并不想教条式地预见未来,只是在批判旧世界的过程中发现新世界。其次,广义地说,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方法论体系中的一些具体方法,亦可用于构建社会主义经济的方法论指导,如一般和特殊的方法、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辩证运动的方法,等等。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处理“普照之光”与“其他色彩”的关系的方法。将这一方法纳入马恩关于未来社会的观点体系之中,是由于在现实社会主义经济中,一些非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因素在其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必然存在和发生作用,这就产生了社会主义因素与其他非社会主义因素的关系以及社会经济形态体系的构造问题。必须指出,尽管马恩未将这些方法直接归入他们关于未来社会设想的观点体系之中,但这一设想作为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理应受到科学方法的支配。

立足于整个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体系,马恩关于未来社会的设想应是以上两方面内容的统一。如果我们只是看到第一层次内容,而忽略了第二层次的要求,在实践中就会产生片面的认识和行动。我们应当全面完整地把握马恩关于未来社会的观点体系,不可孤立、片面地对待关于未来社会主义的基本规定性,因为这些规定性的实现程度和具体形式,还取决于“特定的历史环境”和“条件”。马恩关于未来社会主义观点体系的深远意义在于,“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第406页。)

三、“苏联模式”发生僵化的原因,在于教条式对待马恩关于未来社会的设想,未能从本国实际出发

从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史的角度,可以把迄今为止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演变过程分为三个阶段:马恩关于未来社会主义的设想为第一阶段,原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包括我国80年代以前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为第二个阶段,我国80年代以后形成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第三阶段。第二阶段是以“苏联模式”为其主流理论。列宁发现并运用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规律,开辟了一条经济文化比较落后、资本主义不发达国家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道路,使原苏联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开创了马恩关于社会主义一般原理转化为现实的先河。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实践中,突破了马恩关于社会主义单一公有制的设想,建立了公有制二元结构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二重划分,第一次提出了全民所有制是采取国家所有制形式,集体所有制采取集体农庄的实现形式;突破了“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的论断,坚持并发展了列宁晚年关于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还要利用商品生产、货币交换的观点,并特别强调商品生产不等于资本主义生产,承认价值规律的存在和作用;斯大林认识到社会主义社会中应始终存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运动,生产关系有时会对生产力发展“造成一种障碍”,应及时解决矛盾以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在这一基础上形成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和实践的所谓“苏联模式”。

苏联模式作为人类历史上第一次通过社会实践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经济理论,在一些方面构成了对马恩关于社会主义设想的丰富和发展,其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是深远的。但另一方面,苏联模式事实上是一种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还没有真正弄清楚的理论模式,以至于后来走向了僵化。导致僵化的认识论根源是在于,片面、凝固和教条式地对待马恩关于社会主义的设想,未能真正找到将基本原理同苏联的国情条件相结合的形式和道路。具体原因主要有三。其一,超阶段地提出不切合实际的理论和政策。苏联作为经济文化较为落后的国家,其生产力状况和社会经济条件与马恩设想的作为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物质基础的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水平相差很远,但在很多方面却不顾条件地基本按照成熟阶段社会主义的原则和标准构筑经济关系形态和制定政策。斯大林放弃了列宁关于社会主义社会需要划分阶段的思想,把社会主义看作是一个短暂的阶段,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其二,不能将公有制内容同其实现形式作出科学区分,并找到与经济文化条件相适应的实现形式。比如,斯大林看到了集体农庄这种集体所有制形式阻碍了农业生产力发展,但他未能将集体所有制同其实现形式区分开来并通过探寻适宜的所有制实现形式以解决矛盾,而是错误地认为通过公有制“升级”方式可以解决矛盾。斯大林说:“任务就在于,通过把集体农庄所有制逐渐变成全民所有制的办法,通过以产品交换制——也是逐渐地——代替商品流通的办法,来消除这些矛盾。”(注: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第54页,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其三,追求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纯粹性,限制和排斥非社会主义经济因素的存在,强调计划对国民经济的全面调节,人为限制价值规律在生产领域中的调节作用,并形成了高度集权的“社会大工厂”式经济管理体制。僵化的苏联模式严重制约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加上其它各种主客观因素,使苏联最终走向亡党、解体的道路,这一历史教训应当认真总结和吸取。

在一个较长时间里,苏联模式作为各国仿效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也带来了新的思想和体制禁锢,阻碍着人们对社会主义认识的深入。我国建国以来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构造和体制建设上是基本按照苏联模式而形成的,脱离了我国生产力现状和经济文化条件,在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问题上,采取的也是公有制“升级”和“越‘大’越‘公’越好”的经济发展方式和道路。因此,总结历史经验,改革传统经济体制,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寻求观念更新和理论突破,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选择。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一般原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实现形式和道路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我们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就必须搞清楚什么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在初级阶段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由邓小平开创、党的十五大加以发展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对此作了创造性的回答。

首先,提出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还处于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邓小平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订规划。 ”(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52页。)邓小平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新概念, 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创新,使我们得以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使我们明确了我国现阶段社会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社会,已经具备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这可以有效地抵制抛弃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主张;就发展程度来说,这个社会主义又是不成熟的,还处在初期阶段,这就可以将其与社会主义较高阶段区分开来,避免了超阶段的用社会主义成熟阶段的甚至共产主义阶段的原则和标准来裁剪现实经济,犯急于求成、盲目求纯的错误。

其二,开创性地提出了充满辩证法思想的“主辅结合”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构。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了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一种“主体——辅体结合”型的社会主义制度结构,表明我们已经克服了过去完全公有制的单一制度形态,建立起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模式,在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史上第一次科学地阐述了“什么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党的十五大还创造性地提出了作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实现有效结合和共同发展的形式和道路。宏观地看,是通过发展社会化商品经济和建立、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以塑造公有法人主体,形成平等参与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微观地说,是为公有制寻找多样化的实现形式,包括股份制在内的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采用,并据此而提出了“公有资本”这一全新范畴。同时,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中,由于确立了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的支配地位以形成对国民经济全局的控制力,通过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以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在这样的条件下,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不仅不会威胁到社会主义制度,相反还会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巩固。

其三,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思想,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在很多著作中都作过深刻的论述,尽管他们可能没有使用过“社会主义本质”这一术语,因而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本质不能算是创新。邓小平对这一问题的创新,是在具体内容上,即是说,是在于他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出发,立足于共同富裕大目标的实现过程,从这一过程的道路、方式、动力和机制方面的独创性思考,概括出社会主义本质的具体内容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践性、目的性和国情意识。从这一角度认识,也可以说,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也是对“怎样建设现阶段社会主义”的集中回答。

具体说,邓小平对于社会主义本质的具体内容上的创新,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邓小平提出“应该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两个方面讲全”的新观点,这是对社会主义社会中社会基本矛盾辩证运动认识上的新突破。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关系并非是僵化、凝固的,而是生动可变的,它们从总体上相适应,但有时也存在矛盾和障碍,阻碍生产力发展,因而革命(改革)是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通过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某些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这种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与生产力之间的“适应——局部不适应——适应”的变动发展论和“改革动力”论的统一,是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创新性认识。第二,怎样实现共同富裕?邓小平提出了一个发展生产力基础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先富——共富”的社会分配结构,这是对社会主义本质实现认识上的又一重大创新。邓小平说:“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成果是属于人民的。……因为我们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当然分配中还有差别,但我们的目的是共同富裕。”在邓小平这一辩证观点的指导下,我国经济改革摈弃了带有平均主义色彩的计划型按劳分配的模式,从单一的按劳分配形式向市场型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生产要素所有权共同参与分配的经济形式转变,正在形成一个通向共同富裕大目标的新型分配格局。

收稿日期:199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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