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的市场导向和宏观调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宏观调控论文,市场导向论文,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这句话我们已经讲了四十多年了,无论是计划经济时期,还是市场经济时期,这句话始终只是一个警句,或者说只是一个口号,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三中全会以前,农业是牺牲的对象,大量的农业积累被用于国家工业化特别是重工业的建设,轻视农业的作法即使在强调“十大关系”时也没有什么改变。十四大以后,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把中国农业逼向了市场,但市场的导向并没有给农业带来繁荣,比较利益原则和价值规律使农业陷入了停滞和徘徊困境。倒是在三中全会那一段既非计划经济又非市场经济的时期,农业呈现了短暂的繁荣。很明显,照此下去,农业这个基础有倒退的危险,有崩溃的可能。如何把“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这句话变为行动、变为现实呢?靠什么力量把农业引向“基础”这个“宝座”呢?本文想就此略述管见。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中国农业
中国是一个古老的农业国,封建传统及其观念是根深蒂固的。中国农民习惯了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生活,不愿意介入激烈的竞争,不愿意承担市场的风险。因此,中国农业进入市场经济的氛围,完全是被改革的大潮冲到彼岸的。而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正处于转轨定制时期,市场体系和调控体系都很不完善。在这种自身缺乏主动性,体制又极不完善的情况下,农业的被动局面是可以预见的。
1、“计划”对农业已没有任何约束力
计划经济时期,国民经济计划是无所不包的,人、财、物、产、供、销,都要按计划支配,农业产值,农产品产量,农作物播种面积,农业用水、用电,化肥、农药、种子的供应,农产品的收购、储存、销售,以及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和财政补贴等等,都要列入计划。但是,即使在那个时期,农业计划也是弹性最大的,因为计划无法精确预测自然再生产过程,农作物又不可能按计划指令生长。三中全会以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在全国推广,农业生产单位划小到一家一户,农产品市场也逐步开放,产、供、销都成了农户自己的事,计划部门根本无法了解农业的真象,更无法控制产、供、销,那些在办公室产生的农业计划已流于形式。应该说,计划经济的缺口首先是从农业打开的。随后,农产品价格逐步放开,农民开始接受市场信号并据此安排生产,农业计划更是徒有虚名。十四大以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名正言顺地得到确立,农业计划早已被人们遗忘了,可笑的是,至今还有一本又一本的“农业生产计划”在办公室间流传,说是“指导性计划”,可又有谁愿意接受这些出于主观意志、有悖于市场导向的计划指导呢?我国粮食播种面积计划年年增,实际却年年减的情况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1990年,我国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为17亿亩,1991年下降1700万亩, 1992 年下降2400万亩,1993年下降3000万亩,1994年下降1400万亩。
2、传统的小农经济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
如前所述,中国的封建传统既悠久又顽固,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在广大的中国农村有深厚的经济基础和思想基础,资本主义在中国发展极不充分,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在农民心中是非常陌生和模糊的。再加上几十年计划经济模式的熏陶,农民进入市场被视为资本主义的尾巴。所以,当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确立的时候,广大农村无论是思想观念,还是市场体系,都无法与新体制相适应。这不仅是农民的问题,如果我们再深究一步,其实这是个全民意识问题。在农业进入市场的时候,很少有人筹划相应的购销体系和服务体系;很少有人计算农产品的实际价值并以此为基础制定价格体系,而是一味地强调稳定价格;很少有人考虑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主体的重塑;很少有人考虑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者如何去和有组织的机器大工业相竞争。似乎中国正在建立一个农业缺位的市场体系,而农业的责任只在于提供廉价的农产品和剩余劳动力,以支撑高速增长的国民经济。这与其说是农民和市场的矛盾,不如说是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及其思想意识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矛盾。近年来,我国不断出现卖粮难、卖猪难、蚕茧大战、红果大战等,就是这种矛盾的体现。而如果农业仍然游离于市场之外,这一矛盾最终将导致各种大战的频繁发生和农业的大幅波动。
3、“看不见的手”把农业拉向波动和徘徊
从主观上讲,我国农业进入市场的准备是很不充分的,但从客观上讲,市场机制一旦介入经济生活,价值规律这只“看不见的手”就要发生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受比较利益的驱使,在经济发达地区,土地、 劳力等农业资源向非农产业大量转移,农业生产积极性降低,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下降,产量减少。这种趋势随经济发达程度的提高而逐步增强。从1978年到1993年,我国耕地面积净减6432万亩,相当于一个四川省的耕地面积。我国传统农业高产地区的东南沿海地带,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和非农产业的迅猛发展,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减少,粮食减产,由自给有余转为大量调入。近几年来,江苏、浙江、上海、广东的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分别减少了3.91%、13.05%、10.47%和18.48%。粮食产量分别降低了2%、21%、10%和10%。东南沿海各省平均1978年人均占有粮食341公斤,比全国平均高22公斤,到1993年人均占有粮食下降到275公斤, 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12公斤。广东省的粮食自给率不足70%。1994年,12 个沿海地区有9个地区粮食减产,共减产69.5亿公斤, 占全国粮食减产总量的近60%。广东省东莞市1993年比1991年粮食播种面积减少33.57%,粮食总产减少34.82%,人均占有粮食减少35.72%。从粮食结构上讲,近几年我国粮食增产的主要是北方生产的小麦、玉米等,而主产区在南方的稻谷却连年减产,供求矛盾加剧。从1992年到1993年,南方14省市区的稻谷产量除广西、海南略有增产外,其余全为减产,幅度最大的广东省减产17.1%。
(2)受投资回报率的影响,农业投入严重不足,中央、地方、 农民对农业的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均在下降。80年代初,农业投资占整个国有单位投资的比重为5%,80年代后期下降为3%,1994年11个月仅占1.7%。1993年,国家用于农业的基建投资占国家基建总投资的2.8%,比上年下降0.9个百分点,1994年仅为2.6%,又下降了0.2个百分点。 农业比较利益低,农民收入水平低,自身增加投入的能力和积极性都不高,农田水利设施薄弱,很难抵御自然灾害的侵袭。目前全国共有大、中、小型水库85000座,病险库比重分别为20%、30%、40%。 如此之多的病险库,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隐患。而农产品市场、仓储设施、江河治理、环境治理的大量投资缺口更令人忧心重重。
与农业投资相对应,农业科技的投入也远远不能满足农业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每6000亩耕地才有1名农业科技人员,每200万亩草原才有1名牧业技术人员。农业科研单位的经费和仪器严重不足, 农业技术推广网络面临着“线断、网破、人散”的局面。1994年,全国有44%的县级、43%的乡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经费被缩减或取消。
(3)农业生产成本增加使农产品价格大幅上涨, 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物价的全面上涨。近年来,农业生产成本大量增加,1993年与1990年相比,农业生产资料零售价格指数上涨了21.8%。1994年,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化肥、柴油、农药、农用薄膜价格分别比上年上涨了25%、28.6%、10%和6.6%,劳动力成本提高20%(据国家计委调查)。 在成本增加的推动和南方粮食减产、供需紧张的拉动下,1994年,农产品价格出现了大幅度上涨的趋势。到9月底, 市场粮价比上年同期上涨了62.3%,其中大米上涨了84.7%。猪肉和鸡蛋的售价比上年同期分别上涨72%和22.4%。在这个涨价风潮中,粮食流通环节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国有粮食企业囤积居奇,个体商贩高利盘剥。价值规律的作用使许多人(其中包括担负着吞吐粮食以调控市场任务的国营粮食企业负责人)利令智昏,而我们的市场法规又显得苍白无力。
4、中国农业的基础地位
中国农业的基础地位从正面讲还不太容易被实际操作者接受,但从反面讲这个基础地位,却比任何国家都理直气壮,这是由中国的特殊国情所决定的。
我国有12亿人口,且每年新增人口却有1500万人左右。我国人均耕地只有1.2亩,为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 人均水资源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占世界7%的耕地却要养活占世界22%的人口, 而目前世界粮食总产18亿吨,国际贸易量只有2亿吨, 全部运到中国也不够全国人吃一年,仅吃饭问题就令所有的人都很容易理解中国农业的基础地位。之所以念了几十年的经反倒使人们麻木不仁,是因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民和生产队没有生产和销售的主动权,不致于在市场的导向下产生大的波动。偌大一个中国,东方不亮西方亮,即使碰上灾年,也可以维持吃不饱、饿不死的局面。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受利益的吸引和推动,生产和销售环节什么样的情况都可能发生。笔者在山西某地调查时,就发现在计划中是粮田的土地里大片大片地种着向日葵,这种油料作物的土地产出率远比粮食高得多,农民便把卖葵花籽得来的收入交给粮站一部分作为公粮,农民增加了收入,粮站节省了收购和存储费用,两厢情愿,只是欺骗了统计部门。这种情况如果大面积传播,便会发生世界性的粮荒和难民潮,这绝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极有可能发生的事情。
二、农业运行机制选择
中国农业目前正处于徘徊时期,而它的外部环境也正好是一个十字路口。面对徘徊和波动,有人主张加速市场化进程,用“看不见的手”去改造传统的带有许多封建色彩的农业;有人主张加强计划管理,防止大滑坡,有些省已经部分恢复了粮、油、肉、蛋的凭票供应制。究竟选择什么样的运行机制呢?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我们的主观好恶,而在于客观上什么机制能有效地将中国农业导向良性循性。
1、单凭市场导向势必带来混乱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的配置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它引导资源向效益高的产业和部门流动,促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企业得到最大收益。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早已证明,市场的这种作用有很大的局限性和盲目性,必须由政府干预(即宏观调控)来补救。近年来,有些西方学者甚至从根本上否认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他们认为:“市场制度不管多么具有创造力,却不能自我调节”,“市场常常惩罚无辜的局外人,但却奖赏不从事生产的投机者,市场往往排斥社会价值”,“没有国家管理的市场将导致二元的、甚至四分五裂的社会,它不仅会埋葬市场经济,使市场成为万恶之源,而且还会使自由遭到毁灭。”
市场机制的这种局限性在农业上表现得尤其明显。农业的比较利益低,生产周期长,风险大,受自然条件限制多,就必然受到市场的冷遇,市场导向必然会排斥对农业的投资,结果就会造成产业结构的失衡和农产品的紧缺,这又给投机者提供了一个利用市场机制牟取暴利的机会。
之所以说单凭市场导向会带来混乱,还在于我国市场体系的不完善,农业的相对落后,农产品起始价格偏低和必要的保护机制的缺乏。众所周知,我国农业长期以来处于“贡献”的地位,我国的工业体系在很大程度上是靠农业的积累建立的,但农业本身却几乎还停留在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上。近年来逐步建立的市场体系主要是针对工业品的,农产品的流通除国家调拨外,仍靠集市贸易去完成。在这种不平等的竞争条件下,国家又没有对农业实行特殊的保护政策,农业在市场导向下产生混乱就是必然的了。
2、政府干预有“一管就死”的余悸
由上可知,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业没有政府干预是不行的,但一提政府干预,大家就会回想起统购统销时期的沉闷局面,与其“一管就死”,不如让农民到市场上去找出路。而在实践中便可明白,一旦市场经济体制在全国确立,农业单独想脱离市场走统购统销的道路也是不可能的,就象这几年对农产品价格的管理一样,主观臆想的价格已无法约束市场的买卖关系,只有根据市场供需情况适当地加以调控才有可能起到应有的作用,这就提出了一个以市场导向为基础的宏观调控机制,这也许是一个比较切合中国农业实际的运行机制。
3、以市场导向为基础的宏观调控
我国农业之所以长期处于极其落后的状况,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它脱离了市场导向,农业积累的转移和农业投入的缺乏在前期几乎表现为军事共产主义,而后期则主要是因为在宏观上没有将非农产业的利润反哺于农业。要改变这种状况,首先就要从两方面“加强营养”。从市场方面讲,应遵循价值规律,使农产品的价格得到适当提高,从政府方面讲,应给农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保护农业渡过“恢复”期。这两方面都有很多具体的工作要做:
(1)进一步放开农产品价格, 限制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流通服务价格,防止新的比价回归;
(2)完善农产品销售体系,建设农产品市场基础设施, 使农产品的流通市场化、正规化;
(3)建立完善的农业信息系统,准确、 及时地反映农村形势和市场的供求关系,根据市场信息调整农业政策,防止政策与市场脱节;
(4)利用国家储备适时吞吐粮食以调控供求关系, 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5)发放农产品抵押贷款,为农民承担一部分风险, 农民可以按国家定价交售农产品,也可到市场出售农产品,然后归还贷款;
(6)制定特殊的保护政策,鼓励农民向农业投资, 引导资源向农业配置;
(7)实施科技兴农计划, 拨付专项资金用于农业的技术改造和农民的技术培训,扶持农机生产,限制农机价格,尽快改变农业的落后面貌,提高农业的竞争力;
(8)治理、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9)建立农业专项保险基金,由政府代农民支付保险金, 以鼓励农民从事农业;
(10)建立国家和地方农业基建投资最低限制度,把必须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兴建的大中型农业基础设施分解到各个年度和各个省区,无论发生什么情况,对农业的投资都不能低于最低限。
三、新体制下的政府行为调整
从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企业和农民需要调整行为,政府也需要调整行为,其基本准则就是要尊重价值规律,合理合法地进行宏观调控。
1、不要“叶公好龙”
农民的封建意识较浓,接受市场导向有一个过程,政府应引导他们尽快完成这一转变。但我们在工作中往往犯“叶公好龙”的错误,一方面,埋怨农民落后保守,市场观念淡薄。但当农民接受了市场信号,按市场导向提高农产品价格或者表现出惜售心理时,政府又指责他们缺乏全局观念等等,使农民无所适从。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只有把农民彻底推向市场,政府才能减少补贴,减轻负担,各种宏观调控措施才能灵敏有效。
2、不要“重蹈覆辙”
当前,农业出现了暂时的徘徊和波动,面对这种状况,已有不少人提出由政府加强对农业的管理,避免出大乱子,这种出发点是好的,但要防止“重蹈覆辙”,回到扼杀农业生机和活力的老路上去。民以食为天,农业并不是缺乏生命力的“夕阳产业”,只要因势利导地去激发农民从事农业的积极性,12亿人赖以生存的农业一定会逐步繁荣起来。我们大可不必对农业的前景过分悲观,以致采取一些违背市场规律的作法,延缓市场的发育。
3、不要“放任自流”
面对增加农业投资的强烈呼唤,有人主张把农业完全抛给市场,由市场的需求去刺激农业投入,有些地方政府已经有意无意地向这条路走去。如前所述,这是一种危险的选择,且不说农业比较利益低,农民投资能力低,单就农业的外围投资来说,我们已欠帐过多。国外有人把生产调控以外的调控称为“第二层调控”,如生态环境保护、大江大河治理、社会保障等等。过去,我们只从农业中提取积累,而并没有把农业当作一个产业来对待。要使农业进入市场,就要为农业提供进入市场的条件,这对于政府来讲是责无旁贷的,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工作重心正在于此。
4、不要“裁判抢球”
在当前的经济活动中,许多政府部门的行为是不规范的,有些甚至是不合法的。最明显的就是职能部门非法牟取部门利益。比如工商管理部门办市场,土地管理部门开发土地,公安部门办交易所等等,这无异于“裁判抢球”。它不仅破坏了市场法则,也造成了腐败的温床。这种行为是绝不能容许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行为的规范化、合法化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否确立,如果不注意,也会造成另一种混乱。
农业的市场导向和宏观调控,从表现上看是一对矛盾,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是农业运行机制的两个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方面。宏观调控以市场导向为基础,市场导向又要依靠宏观调控去充分发挥作用。只有把两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才有可能把农业引向良性循环的轨道。
本刊收到稿件时间:199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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