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委实行民主集中制的调查与分析_民主集中制论文

乡镇党委实行民主集中制的调查与分析_民主集中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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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根本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作为党在农村最基层的党委——乡镇党委,如何根据自身的特点正确贯彻执行好民主集中制?带着这个问题,最近我们对10个乡镇党委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作了一次较为系统的调查。总的来看,目前,乡镇党委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流是好的,表现在坚持了民主科学决策,建立健全了各种制度,班子的成员团结比较好。尤其是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以来,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已成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共识。但是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乡镇一级党委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中也存在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亟须认真研究解决。

一、乡镇党委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事无巨细提交党委讨论与以个别成员的通气替代集体讨论的现象同时存在。少数乡镇党委班子对应该提交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规定不明确、不具体,尤其是对经济建设方面的内容,哪些应该集体讨论决定,哪些可以按分工负责制由班子成员协商决策,含糊不清,执行起来不可避免地出现两种倾向。一是事无巨细都提交党委会集体讨论,致使有的党委一周开会二、三次,有的一次研究讨论十几个问题,弄得班子成员泡在会议之中。二是认为基层工作无大事,一般不必经过党委讨论,两、三个成员通通气就拍板定案,致使一些重大的决策失误。如有个镇与某单位联合搞四个工业项目,投资额较大,这本是涉及到全镇经济发展的重大事项,理应由党委集体讨论科学决策,但镇委书记和分管副镇长私下通通气就签了合同。由于决策不民主,不科学,导致四个项目上马两年多至今无法产生经济效益。

2.片面强调遵守程序而将基层决策机关化与片面强调乡镇工作特殊,为赶时间而草率拍板的现象同时存在。一些乡镇党委在贯彻民主集中制过程中,有的不注意从乡镇一级党委决策的客观需要出发,时时事事按部就班,本应抢时间、抓机遇迅速作出决策的事情,为避免个人承担失误的责任,一步一请示,一步一讨论,民主集中制的一般程序是遵守了,但干大事、求发展的许多机遇却往往失掉了。有的则过份看重“机会”,强调速度,只要见到有“机会”,什么利弊分析,得失判断,前景估测,科学咨询,都统统省略掉,马上开会讨论,作出决策,甚至不讨论也作出决策,致使一些决策缺乏科学依据,上马快,下马也快。

3.党政一把手擅权与简单地少数服从多数的现象同时存在。党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后,乡镇书记和乡镇长往往同时兼任了乡镇经济发展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一些书记和乡镇长在这种双重一把手的身份下,摆不正自己的位置,本应按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决定的事情,常常以行政命令的形式决定,个人独断专行。与此相反的是少数党政一把手的导向作用不强,在党委会上简单地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纪律,即使是合理的提案,由于多数班子成员一时认识不到位而通不过,一把手不善于做解释说服工作,错失干好工作的良机。

4.以“家长制”代替行政首长负责制与党政各行其是的现象同时存在。在少数乡镇党委班子中,书记个人专断作风严重,把以党委为中心实际上变成了书记个人为中心,事无大小,都要等“一哥”点头才算数。即使在党委会上讨论问题,也往往是书记定调,各位附和,就连经济问题决策,负责经济工作的镇长的意见也得不到尊重。如有的镇,碰到书记外出开会或出差,十天半月不在家,其他副书记、委员竟然什么决策也作不成,遇事总是“等书记回来再说”,给乡镇工作带来被动。与此同时,少数乡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特别是个别乡镇政府的一把手,错误地理解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遇到分工由行政领导主管的问题,即使按制度规定应该提交党委讨论的重大问题,如社会管理、经济工作、城镇建设、土地征用等,也避开党委独断专行,造成一些班子内部不团结,党委和政府工作不协调,给工作带来损失。

5.制度不健全与有章不循的现象同时存在。少数乡镇党委与民主集中制相关的制度建设不健全,有的忽视乡镇一级自身特点,按县级以上党委制定的制度照搬照套;有的制度不具体不明确,操作性差;有的只有一、两种制度,不配套;有的制度不全面,只规定应该怎么做,对违反制度的则无处理条款。制度的不健全,给一些乡镇党委执行民主集中制带来了很大的随意性。与此同时,个别镇党委,可以说是制度应有尽有,如《党委议事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委学习制度》等等,但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自觉执行制度的意识较差,使制度成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的摆设。

二、造成乡镇党委贯彻民主集中制存在问题的原因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影响乡镇一级党委正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既有政治因素,也有经济影响,还有工作方法上的问题。我们通过与一些乡镇党委成员的交谈分析,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种原因:

1.乡镇一级党委扮演的主要角色转变,增加了正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难度。在计划经济时代,乡镇一级党委所扮演的角色比较单一,只要老老实实地贯彻执行上级的部署和下达的任务就行了,需要乡镇一级党委独立作出重大决策的事情较少。而在新的形势下,乡镇一级党委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和经济领导的双重角色非常明显,而且后一个角色比前一个更重要。事实上,现在乡镇党委成员,不仅担任党内和政府职务,同是也兼任着经济职务,比如兼任乡镇经济发展总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等。在党委成员分工上,则既管线又包片,在分管的片上,土地征用、项目上马、引进外资、企业发展等,大都要分片包干的党委成员唱主角。乡镇党委成员扮演角色的双重性,决定了他们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时自觉不自学地执行双重标准,导致了有些领导成员个人说了算、各行其是风气的形成,无疑给乡镇党委正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增加了难度。

2.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特征认识上的误差,恶化了乡镇党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氛围。乡镇党委成员处在组织和指挥农村市场经济建设的一线岗位上,许多同志对市场经济的理解停留在表面的认识,认为搞市场经济决策要快,而民主集中制遇事要经集体讨论太麻烦。一些乡镇党委成员自觉不自觉地按照外商们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来处理自己所分管的经济工作,把自己分管的经济区或经济项目当作自己的领地,不喜欢提交党委班子讨论决策,我行我素。而与此同时,对经济工作哪些应该由党委讨论决策,哪些可交给分管成员根据实际情况处理,缺乏具体的规定,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往往成了空洞的条文。

3.照搬照套县级以上党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一般程序,给乡镇党委正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造成误区。在实行科学决策的问题上,县级以上党委与乡镇一级党委相比,有两个明显的不同特点:一是县以上党委的决策具有相对笼统、原则化、超前性等特点;而乡镇一级党委的决策则比较具体、现实,操作性比较强。二是县以上党委因为机关大、部门多,可以先由机关职能部门进行广泛的调查论证,提出预案,再由党委作出决策,在时间上比较从容;而乡镇一级党委决策中需要处理的问题,往往是马上要办要落实的问题,在时间的要求上比较紧,如果事无巨细按部就班提交党委讨论,就会拖拉误事。

4.一些乡镇班子成员的素质较低,给乡镇党委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带来了困难。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现在的乡镇干部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一是县直机关部门任职或一般干部下乡镇任职;二是从农村管理区书记、主任中提拔上来;三是从乡镇企事业单位选拔上来;四是部分大中专尤其是农科专业大中专毕业生。这些干部,绝大多数经过基层长期学习和锻炼,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比较高。但许多同志由于缺乏参与党委集体领导决策的经历和经验,对民主集中制原则知之不多,掌握不好。或者带着自己过去所工作的线或块上的背景参与党委决策,影响了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

三、乡镇党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对策

根据目前乡镇党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现状,我们认为在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乡镇党委要从实际出发贯彻民主集中制,应该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

一是要正确处理把好“入口关”与强化培养的关系,不断提高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素质。人可立制,亦可废制,再好的制度,都是靠人去执行的。下力气提高乡镇党委班子成员的素质,使之对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较强的自觉性和较高的操作水平。首先,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把好用人关,尤其要把好选配乡镇党政一把手的关口,切实把那些思想和业务素质高、民主科学意识强、民主作风好的干部选拔到乡镇领导岗位上来。同时,要通过对乡镇党委班子成员有计划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开展“怎样当好一把手”、“怎样当好副职”等研讨活动,不断增强他们的民主意识和纪律观念,提高决策能力和组织领导才能,并组织他们不断地发现、研究和解决乡镇一级党委执行民主集中制中碰到的难题,使他们能够在新形势下,始终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另外,还要增强纪律观念,对于那些践踏党内民主和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种种行为,应以破坏党的纪律论处,以维护民主集中制的严肃性。

二是要正确处理好“一把手”与“一班人”的关系,坚持重大问题集中决策的原则。乡镇党委书记是党委日常工作的组织者和主持人,是班子的核心。这种角色决定了书记比其他班子成员负的责任要大一些,挑的担子要重一些。但这决不表明书记在班子中就可以唯我独尊,独断专行,书记在班子中同样只有一票的权力。书记的作风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敢于挑担子负责任,对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十分重要。而正确处理一把手与一班人的关系,党委班子的其他成员同样有责任。作为班子成员,要尊重一把手,自觉维护一把手的核心地位,积极配合工作,努力当好助手,对党委分配给自己的工作,要保质保量地去完成。只有这样,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乡镇党委的决策中才能得到贯彻和执行。

三是要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大胆负责的关系,坚持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调查表明,乡镇班子成员闹矛盾的焦点大都围绕人、财、物、权上,而主要原因又是分工和职责不分明,或专权、越权,或互相推诿。因此,落实好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十分重要。一方面重大问题必须经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不能强调自己分管的工作就什么都可以自己说了算。尤其是行政一把手,更不能以经济工作为自己份内事而独断专行,要自觉地维护党委的集体领导。另一方面,领导班子成员要有明确合理的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只要分管某项工作的班子成员是在党委规定的原则内行事,就不能以加强集体领导为借口,削弱个人分工负责的那一份权力。

四是要正确处理少数服从多数与简单以票取事的关系,坚持科学的民主决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搞经济建设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既然是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就不能要求每一个乡镇党委成员遇事都能达到高度统一的认识,应该允许有一个认识的过程。民主不是简单的“计票员”,因此,既要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一般原则,又要注意有时真理在少数人手里的客观实际,不搞简单的以票取事。比如引进外资办厂,按正确预测的确有利可图,但由于班子成员知识结构和对市场行情掌握程度的不同,很可能大多数成员一时难投赞成票。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乡镇党委一把手,就不能简单地以赞成票多少而加以否定,而应该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用令人信服的论据来说服一时认识不清的党委成员,尽快形成共识,以免错失良机吃后悔药。

五是要正确处理健全制度与强化制度落实的关系,保证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许多乡镇党委的成功经验表明,健全各种与民主集中制相关的制度,是乡镇党委正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保证。但再好的制度不执行、不落实就如同一纸空文。因此,乡镇一级党委要一手抓制度的建立和健全,一手抓制度的落实。要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适时谈心交心、建立上下左右监督网络等途径,保证党委班子成员自觉地、严格地执行制度。对违犯制度的党委成员,则应该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组织、纪律处理。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制度的严肃性,通过制度保证民主集中制在乡镇一级党委正确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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