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市还是小城镇?我国城市化战略实施路径研究_小城镇论文

大城市还是小城镇?——我国城镇化战略实施路径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大城市论文,小城镇论文,城镇化论文,路径论文,战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研究背景

       我国城镇化战略自实施以来,城镇化推进速度一直较快。在三十余年的时间里,城镇化率已从1978年的17.92%提高到2013年的53.7%,年均增长率达到1.02个百分点。①如此长时间和高速度的城镇化进程,在世界历史上可能都是绝无仅有的,如图1所示。

      

       图1 1978-2013年中国城镇化率

       不可否认,在这段时期中,我国城镇化进程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如下三方面问题的存在仍然使得城镇化进程所取得的成果受到威胁。

       第一,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的城镇化率间存在较大差距。我国的城镇化率一直都是按照常住人口测算和公布的。由于户籍制度的存在,很多已经在城市居住的人口并不具备城市户口。2013年全国城乡间流动人口规模达到2.4亿人,因此,如果按照其他国家城镇化率测算的标准,我国2013年真正的城镇化率,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5%左右,远远低于我国按常住人口计算的城镇化率的53.7%。这种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间的巨大差距很可能导致中国逆城镇化危机的出现。[1]

       第二,过去我国实施的城镇化战略更多的是以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提高GDP为目标。与此同时,在分税制的背景下,通过城镇化进程交易农村土地,从而获取财政收入,也是过去几十年我国城镇化战略迅速推进的原因之一。据统计,2008-2013年我国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高达15万亿元②。这种意图的城镇化战略使得我国过去城镇化进程屡屡出现问题,比如由强拆导致的社会冲突问题、环境污染、城市贫民窟等。这一系列问题使得城镇化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

       第三,我国大城市城市病问题愈发凸显。城市病是指由于城市人口、工业、交通运输过度集中而给城市发展带来的种种弊病,表现为环境污染、交通拥堵、公共产品难以保障等方面。导致我国城市出现城市病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由于城镇化速率过快,大量人口在短时间内涌入城市,加重了城市负担;另一方面,由于大城市与小城市间存在巨大差距,人口的主要流动方向为大城市,大城市人口增加的速度超过了其规划能力的提升速度,导致我国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城市病现象极为突出,直接影响了这些大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整个区域的均衡发展。

       以上三方面问题的存在使得中央政府开始反思过去城镇化战略的得失,并开始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然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路径则是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城区人口50万-100万的城市落户限制,合理放开城区人口100万-300万的大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城区人口300万-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人口规模。③从中可以发现,我国未来城镇化的实施重点在于小城镇,其意图为通过大力发展小城镇来吸纳农村人口。

       对于城镇化究竟应该以大城市为主还是以小城镇为主这一问题,学界一直存在争议。一些学者基于经济集聚所带来的好处,主张优先发展大城市(张正河,1998[2];王小鲁等,2000[3];蔡继明,2002[4];姜永生等,2008)。[5]也有一些学者认为,中小城镇的优先发展能使大量农民迅速非农化,降低农村劳动力流动进入城市的心理成本,较好地将城乡两个市场结合起来,并且所需建设资金相对较少,因而更符合中国国情(费孝通,1984[6];朱选功,2000[7];秦待见,2008[8];肖金成,2009)。[9]由于我国目前已经进入到改革深化期、结构转型期、矛盾多发期的关键阶段,城镇化战略实施顺利与否不仅关系数以亿计的居民生活,对于我国经济的平稳可持续发展同样重要。有鉴于此,本文试图对大城市和小城镇的城镇化路径进行全面对比,并结合城镇化过程中的人口变动趋势以及我国城市人口分布规律提出适合中国的城镇化路径。

       本文的结构如下:第二部分从六个方面对大城市和小城镇进行城镇化优劣势的比较;第三部分从三个角度,运用大量的数据资料证明目前这种鼓励小城镇和限制大城镇的城镇化思路并不可取;最后,根据研究结果,提出能够比较符合中国实际以及城镇化一般规律的城镇化路径。

       二、大城市与小城镇之全面比较:孰优孰劣

       在对大城市和小城镇进行比较前,必须确定大城市和小城镇的规模范围。我国原先的城市分级主要根据1989年的《城市规划法》。该标准将全国分为3级城市:大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中等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20万以上、不满50万的城市,小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20万的城市。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加速,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这种划分标准已经跟不上城市发展的速度。2014年颁布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调整方案》将城市分为五类七型城市。该《通知》对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变,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④。如表1所示。

      

       根据2014年颁布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调整方案》标准,本文将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归为本文的大城市研究对象,而将小城市和中等城市归为本文的小城镇研究对象。虽然不同的学科对于城镇化具有不同的定义,但是,城镇化进程推进始终与人口流动的方向密切相关,因此,在对城镇化路径进行判断前,本文首先在一般抽象情形下对大城市和小城镇各自在城镇化进程中对人口流动所具备的优势劣势进行对比。对比属性主要包括收入属性、成本属性、地理属性、环境属性、价值属性以及保障属性。

       1.大城市和小城镇在收入属性方面的对比

       收入属性指的是居民在大城市和小城镇分别能够获得的收入水平。在这一点上,大城市远远超出小城镇。根据中欧-博尔捷薪酬指数数据库公布的信息,2013年我国薪酬收入排名前八的城市为上海、深圳、北京、广州、杭州、苏州、南京、武汉,如表2所示⑤。

      

       我国薪酬收入排名前20位的城市都是城区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大城市,中小城市无一上榜。虽然收入除了薪酬收入外,还包括其余收入,比如财产性收入和投资性收入等,但是,在收入属性方面,由于具备更大的经济规模和更多的就业岗位,大城市通常能够提供更好的就业机会和工资收入,因而,大城市对于流动人口的吸引能力显然远远超过小城镇。这也是为何在我国过去的城镇化过程中,大城市往往会吸引绝大部分流动人口的真正原因。

       2.大城市和小城镇成本属性方面的对比

       成本属性是指居民在大城市和小城镇生活所支付的成本。生活成本主要包括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在所有的支出成本当中,房价无疑是目前影响居民居住选择的首要原因。当考虑到住房成本时,大城市的生活成本将会远远高于小城镇。根据2014年全国房地产市场数据中心统计公布的数据⑥,全国房价排名前十的城市情况如表3所示。

       表3表明,在房价排名前十的城市中,除了三亚属于小城市外,其余9个都是大城市。同时,如果考虑到大城市的教育支出,大城市的总生活成本将高于小城镇。虽然在其余生活成本如日常消费支出方面,大城市由于存在规模经济,其生活成本可能会低于小城镇,但是就总体而言,大城市的生活成本应该高于小城镇。

       3.地理属性

       地理属性是指大城市与小城镇在地理位置上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城镇化的本质是农村人口流向城市。我国目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7%,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则只有35%,实际上仍处于农村人口多于城镇人口的阶段。因此,加快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仍然是目前城市化战略的重点。然而,在目前的城镇化背景下,一方面,大城市落户愈发困难,各大城市纷纷提高了落户门槛,某些农村户口居民即使能够获取城市户口,也很难顺利将其全家转为城市户口;另一方面,目前农村老人数目众多,在这部分人口中,安土重迁情绪严重,他们可能并不愿意完全进入到城市中生活。在这种矛盾的情况下,地理上临近农村,生活习惯与农村相近的小城镇,相对于地理上远离农村,生活习惯与农村迥异的大城镇,对相当大一部分农村人口的吸引力显然更大。因此,从地理属性而言,小城镇的确优于大城镇。这也是我国为何在新型城镇化战略中坚持优先鼓励小城镇发展的原因。

       4.环境属性

       环境属性指的是影响人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的因素。由于我国过去长期依靠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经济发展思路也是按照“先污染后治理”进行,我国的环境污染情况十分严重。同时,大城市作为我国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增长极,经济发展始终是我国大城市建设过程中的重要部分。长期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使得我国绝大部分大城市的环境污染,如空气污染、水污染等,非常严重。根据《2013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空气质量报告》,2013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是空气污染相对较重的区域,而这些区域都是我国大城市较为集中的区域⑦。其中,尤以京津冀区域污染最为严重,北京的雾霾已经成为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在水污染方面,很多大城市由于长期发展工业,地下水受到严重污染,水资源质量不高而且严重不足。在目前情况下,小城镇的环境明显要好于大城市。

       5.成长属性

       成长属性指的是居民在小城镇和大城市中能够获得的进步机遇。在这一点上,大城市的优势更为明显,尤其是对于青年人而言。大城市由于存在规模经济,产业分工和专业化程度高,能够提供的职业种类较多,就业岗位数量较大,就业的难度极低。可以认为,在大城市就业接近于“人择业”的就业模式。与此同时,由于大城市经济发展水平高,各行各业的发展路径比较完善,对于个体而言,其职业提升空间也较大。而小城镇一方面由于规模较小,经济结构较为单一,多依靠单一或者某几种产业作为发展支柱,小城镇就业基本上可以被认为是一种“业择人”的就业模式,职业提升更是艰难;⑧另一方面,很多产业和行业由于其自身具备一定的市场规模要求,几乎不可能在小城镇出现,如表演、影音、规划设计、金融外语等产业,通常只能在大城市才能出现和生存。因此,对于年青一代,尤其是学生而言,留在大城市的吸引力远远高于留在小城镇。在这一点上,大城市要优于小城镇。

       6.生活属性

       生活属性指的是大城市和小城镇能够提供给居民的与日常生活相关的娱乐、医疗以及教育等设施和机会。人对居住地的选择,除了有就业、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外,对于教育、医疗、娱乐等同样具有很强烈的需求。而在这一点上,大城市同样具备小城镇无可比拟的优势。无论是教育、医疗、娱乐机构,如高等院校、三甲医院、图书馆、剧院的数量还是质量,大城市都远远高于小城镇。

       通过对大城市和小城镇在收入属性、成本属性、地理属性、环境属性、成长属性和生活属性方面的比较可以发现,大城市在收入属性、成长属性和生活属性三方面占优,而小城镇则在成本属性、地理属性和环境属性方面占优。具体比较结果如表4所示。

      

       根据比较结果可以发现,在不考虑任何时空环境约束的前提下,大城市和小城镇都没有绝对的优势,大城市和小城镇都可以作为城镇化战略的实施重点。但是,在不同的时空背景下,城镇化战略仍然对实施过程具有一定要求。下面,我们将结合城镇化过程中的人口变动规律以及我国目前城市人口分布情况对符合我国实际的城镇化道路进行分析。

       三、目前情况下我国合适的城镇化路径选择

       城镇化既与城市自身发展相关,也与人口流动方向密切相关。因此,本文试图从城市规模体系分布、城市对于人口的吸引力以及城镇化战略自身等三个视角对我国城镇化路径进行探讨。

       1.目前优先发展小城镇不符合城镇人口变动规律——来自Zipf法则的证据

       Zipf法则描述了在一个国家内部城市规模与城市位序应该满足的规律,即,一个国家内人口数量排名第二的城市的人口,是排名第一的城市人口的二分之一;排名第三的城市的人口,是排名第一的城市人口的三分之一。在一个国家内,S[,i]表示城市的城镇人口占该国家总城镇人口的比例,那么,对于任意一个城市,其比例大于一个给定S的概率为:

       p(Size>S)=a/s

       (1)

       其中,a是一个常数。也就是说,如果规模在S以上的城市有1个,那么规模在S/2以上的城市就应该有两个,以此类推。再进一步地,可以理解为一个城市的人口排名和该城市的人口总数的乘积应该等于一个固定值。于是,各个城市人口排名的对数就应当与人口规模的对数成严格的负相关关系,即:

       ln(Rank)=a=ln(Size)

       (2)

       换言之,在不存在任何行政干预的情况下,一个国家的城市规模和城市位序都应该符合如公式(2)所示的规律,这一点已经有学者利用美国、日本等国家的数据证明。[10]同样,本文将利用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中的城镇人口数据来验证我国城市人口分布是否符合Zipf规律。中国城市人口分布与Zipf规则的拟合情况结果如图2所示。

      

       图2 中国城市人口规模与Zipf规则的拟合情况

       从图2中可以发现,我国城市人口规模分布与Zipf曲线拟合情况一般,R[2]只有0.61,与美国和日本的0.98、0.94显著水平存在明显差异。从城市具体分布情况分析,可以发现,中国绝大部分城市都位于Zipf曲线以下,尤其是中国的大城市,如上海、北京、广州、深圳、天津,以及一些省会城市,更是远远低于Zipf曲线。这种分布拟合结果也是符合目前我国实际发展情况的。我国目前城镇化率偏低,即使按照常住人口计算,我国城镇化率也只有53%,大量的人口仍然居住于农村。未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这些城市的人口规模将会迅速增加,从而使得其在图2中的位置上移至Zipf曲线,从而符合一般城镇人口规模分布规律。图2的模拟结果充分说明,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城市的人口规模并没有达到Zipf曲线所暗示的顶点,尤其是中国的大城市更是如此。因此,从这个角度上看,限制大城市的发展并不符合城市人口规模变动的一般规律,值得警惕。

       2.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小城镇不具备吸纳人口就业的能力——来自IUJP指数的证据

       城镇化的最终目的是将相当大一部分农村居民转为城市居民。在这个过程中,城市需要提供大量的职业以容纳中国数以亿计的农村居民。因此,考察城市创造职业以及提供就业的能力就极为重要。根据前文分析,城市规模不同必然导致城市创造职业和提供就业的能力不同。因此,在探讨何种城市类型更适合目前我国城镇化战略推进时,必须考虑我国城市提供就业的能力的差异。然而,衡量城市创造职业和提供就业的能力并非易事,学界对此并没有给出详细和科学的指标。有鉴于此,本文试图采取一种新的视角来观察城市提供就业的能力。

       首先,必须清楚,任何居民的流动并不是毫无判断依据的。居民选择流动方向取决于居民在居住地所能获得的收益,而在理性人假定下,居民会选择流向能够提供最多利益的地方。同时,我国目前存在比较严格的户籍制度,任何一个城市或区域都能够将城市区域内部居民分为本地户籍居民和外地户籍居民。绝大多数外地户籍居民之所以来到本地,其根本原因在于该地能够提供更多的利益。而在一般情况下,这种利益体现为能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和更高的工资。因此,从这种视角出发,我们可以将一个城市的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的比值作为衡量城市提供就业能力大小的指标。本文将该指标称之为城市提供就业能力指数(IUPJ),其计算公式为:

       IUPJ=RP/HRP

       (3)

       其中,RP代表城市的常住人口规模,HRP代表城市的户籍人口规模,指数越大则表明城市提供就业能力越强。如果某城市的常住人口规模大于该城市的户籍人口规模,即城市提供就业能力指数大于1,说明该城市吸引了外来人口,其提供就业的能力较强,反之亦然。根据我国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本文对307个城市的提供就业能力指数进行测算,测算结果的具体分布情况如表5所示⑨。

      

       测算结果显示,城市提供就业能力指数最高的为东莞市,其提供就业能力指数高达4.46;最低的是乌兰察布市,为0.75。307个地级市的提供就业能力指数均值为1.02。这说明,我国城市整体上仍处于吸纳人口的发展状态。另外,在307个地级城市中,IUPJ大于1的城市有113个,占全部307个城市的36.8%;而IUPJ小于1的城市有204个,占全部307个城市的63.2%。进一步观察IUPJ大于1的113个城市可以发现,绝大部分高IUPJ值的城市都是大城市。以IUPJ值在1.15以上的26个城市为例,市区常住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大城市有22个,占比高达84.6%。这充分说明,一方面,我国目前大城市吸纳人口的能力要远远高于小城镇;另一方面,我国大量的小城镇缺乏足够强的就业提供能力。因此,小城镇难以承担吸纳大量劳动力的能力,以小城镇作为城镇化的实施重点可能存在不足。

       3.优先发展小城镇战略附带的其他政策意图

       新型城镇化战略相对于过去的城镇化战略,出现了两点变化。第一个变化是将城镇化的目的明确为以人为本,第二个变化是将城镇化的路径变为以小城镇发展为主要载体。第一个变化是针对过去城镇化战略完全忽略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利益的缺点而提出的。过去的城镇化战略过于追求城镇化进程所附带的经济价值,而将城镇化原本的核心即人忽略掉了。因此,在新型城镇化战略中强调以人为本是对过去城镇化道路偏差的弥补。但是,新型城镇化战略出现的第二个变化,即重点发展小城镇,则并不完全是根据过去城镇化战略实施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缺陷而做出的,这种实施思路至少附带如下三方面的意图。

       第一,为大城市发展减轻负担。优先鼓励小城镇发展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决策层认为大城市已经不堪重负,拥堵不堪,已经没有进一步发展的空间。然而,这种观点是很难站得住脚的。因为,一方面,大城市的拥堵不堪很有可能是城市规划能力不足造成的。我国城市规划建设能力较差,无论是城市的基础设施,还是整个城市的产业布局,都没有体现出较高水平的规划能力,这也是为何我国城市抗灾能力差、容纳性低的根本原因。另外一方面,有很多学者已经指出,我国大城市的人口密度并不高于甚至远远低于世界其余大城市的人口密度。[11]本文以北京2012年面积与人口为例,换算了北京与世界一些大城市的人口密度关系,具体结果如表6所示。

      

       表6清晰表明,北京的人口密度与国内外大城市相比,并不算高。因此,目前大城市的“不堪重负”并不一定是人口过多的原因。坚持以大城市人口过多为理由限制大城市发展,恐怕是存在一定疑问的。

       第二,进一步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从而保持经济增长。我国传统的依靠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模式已经被证明是不可持续的,而刺激消费则是改变这种增长模式的较好做法。小城镇由于数量多,而且相比于大城市,其消费起点低,增长潜力较大,是极为合适的拉动内需政策的作用对象。在这种背景下,决策层将政策作用重点转向小城镇也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必须指出,城镇化战略的根本目的在于人的城镇化,如果过于追求城镇化战略所附带的其余价值,很有可能忽略掉新型城镇化战略以人为核心的要求,而步入以往城镇化战略追求GDP和财政收入所导致的种种困境,最终影响城镇化战略的效果。

       第三,保持房地产业的发展,维持数目庞大的农民工就业。房地产行业是城镇化进程中最为重要的一个行业,房地产行业不仅仅给政府带来财政收入,同时,房地产行业还吸纳了大部分农民工的就业。如果考虑到房地产的上下游行业,如原材料业、建筑业、设计装潢、房地产交易等行业,房地产业吸纳劳动力就业,尤其是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容量是惊人的。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行业能否保持稳定,对于整个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因此,在大城市房地产行业逐渐遇到瓶颈的情况下,开发新的市场,也就是小城镇房地产市场,同样是必需的。

       可以发现,之所以实施以小城镇为重点的城镇化战略,并不在于小城镇本身具有相比于大城市更多的优势,而是其余的政策意图发挥了作用。

       四、相关政策建议

       通过上文分析,我们认为,我国目前坚持实施以小城镇作为城镇化战略重点的城镇化思路,既不符合城市规模变动的一般规律,同时,我国的小城市也缺乏提供大量就业的能力。如果再考虑到这种思路所附加的多重目的,按照这种思路实施城镇化战略的效果是很难保障的。根据本文的分析,我们认为,政府应该在地位上对大城市和小城镇一视同仁,在具体实施方针上则区别对待,最大程度发挥大城市和小城镇的各自优势,并通过加强包括交通、信息网络、金融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大城市与小城镇间的要素流动通道,让市场在政府正确的帮助下最大程度的发挥作用。具体而言,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

       1.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

       城镇化本质上是在城乡二元结构转变过程中必然出现的现象,而人口的流动又是这种转变的直接体现。在农村居民流向城市的过程中,是进入大城市还是小城镇,取决于农民对于在大城市和小城镇的收益与成本预期,当进入大城市所能够获得净利益高于进入小城镇时,进入大城市则是更好的选择,反之亦然。因此,应该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选择权,避免政府过多的干预,让市场经济规律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发挥作用。目前的城镇化路径选择以小城镇作为城镇化战略的重点无疑是过多干预的体现。当然,考虑到目前我国大城市管理规划能力确实存在不足,大城市负担较重,在短时间内限制大城市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是可行的。但是,如果相关政府不利用这段限制时间尽快提高大城市的管理规划水平,而仅仅依靠行政干预来避免自身负担的进一步加重,那么,这种局面是无法长久的。从长远考虑,应该尽快提高大城市的管理规划水平,放开对人口流动的限制,让城镇化进程在市场主导下自主进行。

       2.大城市和小城镇应该齐头并进发展

       大城市和小城镇在城镇化过程中并无高低之分,以大城市还是小城镇作为城镇化战略的重点,只不过是在不同的时空环境约束下作出的选择。两者的发展也不会是互相损害的关系,相反,应该是互相支持的关系。两者在城镇化战略过程中应该获得同等重要的地位和支持,只不过两者各自的工作重点应该有所区别。下面分别进行分析。

       大城市首先应该尽快提高城市规划和管理水平。目前一个限制大城市发展的重要判断依据就是城市病现象。城市病现象固然受到城市规模的影响,但是,根据目前我国大城市的发展情况,城市规划和管理水平不足可能才是导致我国大城市出现城市病现象的根本原因。正如本文测算的结果所显示的,与国际知名大都市的人口密度相比,中国的大城市如北京和上海的人口密度远远低于香港、台北、东京等城市,因此,与直接采取行政手段限制大城市发展相比,提高城市规划和管理水平,科学促进城市规模发展,可能更符合我国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其次,大城市应该坚持以发展经济为中心。与小城镇相比,大城市的优势主要体现在经济规模大、产业结构多样化,生活设施和基础设施完善等方面,而建立这些优势的根源在于经济实力。大城市是否能够保持发展,取决于其经济实力强弱。因此,对于大城市而言,无论外部环境发生怎么的变化,保持经济发展始终应该是大城市的工作中心。但是,在保持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必须摒弃过去那种“三高一低”的经济发展方式。在新常态的经济形式下,大城市必须发挥自身优势,发现符合新常态要求的发展路径。

       对于小城镇而言,一定数量和种类的就业岗位以及比较完善的包括信息网络、交通商贸等在内的公共产品体系十分重要。首先,保证一定数量和种类的就业岗位,要求小城镇具备一定的经济发展实力。然而,我们必须注意到,小城镇发展经济与大城市发展经济的思路是截然不同的。大城市能够采取多样化的思路,通过发展不同的产业来促进经济发展,而小城镇受限于自身经济规模、要素规模和财政规模,选择产业多样化的发展道路是不切实际的。小城镇应该充分利用自身规模较小的优势,利用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行业的优势发展专业化经济。我国东部地区的发达的县域经济多是依靠一个行业或几个行业发展起来的。对于小城镇而言,通常情况下,一个或几个产业往往就足以支撑其提供就业岗位的需要。其次,形成完善的公共产品环境也离不开一定的经济实力。固然,小城镇必须注重发展经济这种硬环境,但与此同时,小城镇还必须更加注意包括环境卫生、公共产品等软环境的建设。相比于大城市高昂的生活成本、拥挤的生活环境和污染严重的自然环境,小城市应该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提供大城市没有而绝大部分居民又想拥有的生活方式。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发展思路,小城镇即使在现代文明的发达程度方面难以和大城市相比,也可以通过各种自然环境的优势和舒适的生活节奏吸引大量的劳动力流入,从而保持小城镇的发展。

       3.在大城市和小城镇间构筑良好的要素交流渠道

       大城市和小城镇间的要素交流渠道不仅包括劳动力、资本的交流渠道,同时也包括产业流动渠道。当要素交流渠道建立后,小城镇既可以通过发展与大城市主导产业互为上下游的产业来发展自身,也可以通过承接大城市的转移产业来发展自身。这两种思路在现实经济活动中都已经被证明是可行的。同时,大城市既能够利用这些交流渠道转移自身落后产业或者不符合大城市功能定位的产业,也能够利用这些交流渠道顺利转移其过多的人口。因此,无论是对于大城市还是小城镇,在两者之间构建良好的交流渠道意义重大。而就具体的实施过程而言,交通设施条件的改善和政府合作力度的加大,无疑是两者间交流渠道顺利形成的前提。

       注释:

       ①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

       ②数据来源于http://jjckb.xinhuanet.com/opinion/2014-08/22/content_518147.htm。

       ③全文见http://www.gov.cn/zhuanti/xxczh/。

       ④详细标准见http://news.dichan.sina.com.cn/2014/10/13/1235710.html。

       ⑤具体排名见http://www.bridgehr.com/content/newsDetail.html?contentId=261。

       ⑥数据来源于http://www.chinabgao.com/stat/stats/34881.html。

       ⑦报告来自http://www.jcxx.cc/xinwen/wangluoyuqing/2014-01-03/53194.html。

       ⑧“人择业”和“业择人”的就业模式区别在于前者劳动力是主动的,劳动力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就业岗位,而后者就业岗位固定,劳动力必须适应就业岗位而不能根据自身能力选择岗位。

       ⑨限于文章篇幅,本文只报告测算结果的分布情况和部分结果,而对307个城市对的具体IUPJ指数的测算结果不予展示,如有需要,可向作者来信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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