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0107
摘要:目的?了解北京市奥运村辖区托幼机构儿童健康状况及动态变化趋势,为集体儿童保健提出合理干预措施。方法 收集2011-2015年奥运村社区集体儿童体检资料,按年度对体检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和比较。结果 结论:贫血儿童逐年减少,但视力不良的儿童、肥胖儿比例有逐年上升趋势,患龋儿童无明显变化。应加强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和指导针,对儿童肥胖、视力不良和龋病,进一步加强干预和管理。
关键词:集体儿童;体检结果;分析
托幼机构是幼儿和学龄前儿童集体生活的主要场所,儿童体格发育状况及患病情况是衡量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为了掌握奥运村托幼机构集体儿童的健康状况,发现儿童健康成长中存在的问题,为集体儿童保健提出更合理的干预措施,现将奥运村2011-2015年托幼机构集体儿童的健康体检资料进行分析,结果如下:
1资料和方法:
1.1资料来源 收集整理2011—2015年奥运村地区11所幼儿园儿童健康体检年报表。
1.2方法
1.2.1 体格检测方法 统一由保健科医生进行体检,采用标准测量仪器,体重测量时被测儿童只穿单衣单裤,体重精确到0.1kg;身高测量时被测儿童脱去鞋帽,2岁以内用婴儿测量床,3岁以上用身高坐高计,身高精确到0.1cm。
1.2.2 血红蛋白(Hb)测定 取手无名指末梢血,采用全自动血细胞电脑分析仪测定血红蛋白含量,根据我国小儿贫血诊断标准,外周血血色素<110/L为轻度贫血,血色素<90/L为中度贫血,血色素<60/L为重度贫血[1]。
1.2.3 视力检查 采用对数视力表,单眼5 m距离测量,4 岁≤0 .6、5 ~ 6岁≤0.8定为视力不良。
1.2.4 龋齿按口腔科检查标准检查
1.3 统计分析 用SPSS19.0进行统计分析,采用X2检验。
2.结果
2.1儿童营养不良检出情况 营养不良包括低体重、生长迟缓、消瘦。2011-2015年低体重、生长迟缓、消瘦儿童逐年下降,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均<0.05)。2011-2015年营养不良儿童逐年下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特别是2014、2015两年低体重儿童检出为0,生长迟缓和消瘦儿童检出比例均下降至0.06%。
2.2儿童肥胖检出情况 五年中,肥胖检出率最低的为2012年,2012-2015年肥胖儿童比例逐年上升,由3.77%上升到4.59%,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3儿童贫血患病率 儿童贫血患病率逐年下降,由2011年0.52%下降至2015年0.06%,2012年患病率最高为0.83%,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2.4儿童龋患率 五年龋齿检出率有波动,2012年上升之后,2013-2015年逐年下降,总体上看2015年龋患率高于2011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2.5儿童视力不良查出情况 五年来反复波动,2012年上升后下降,2015年再次升高,2012年视力不良率最高为10.83%,差异有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3.1体弱儿管理 调查显示,奥运村地区集体儿童营养状况不断提高,营养不良患病率逐年下降,且控制在很低的水平,2015年明显低于全市平均水平[3]。2011-2015年儿童贫血患病率从0.52%降至0.06%,且均为轻度贫血,低于有关调查结果[ 3-4]。说明奥运村地区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集体儿童的健康水平得到了提高。
3.2 儿童龋齿的防治 调查显示集体儿童龋齿患病率在下降,龋齿的检出率由2012年的33.29%下降至2015年的27.4%,低于相关调查结果[ 3-4],这与奥运村地区托幼机构积极开展氟化防龋治疗有一定的关系。广泛开展集体儿童预防龋齿的宣教,使幼教老师及家长提高对儿童龋齿的重视程度,教育儿童减少糖和甜食的摄入。做到一年至少2次涂氟,必要时用窝沟封闭预防乳磨牙龋齿。
3.3 肥胖儿检出情况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肥胖儿数逐年增多,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奥运村在园儿童肥胖检出率呈持续增长趋势,2015年达到4.59%,低于2005年北京市托幼园所儿童健康状况分析城区儿童5.71%[3]和2006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流行病学调查显示,城市3-6岁儿童单纯性肥胖的发病率为8%[5],儿童肥胖是遗传与环境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普遍认为环境因素的作用大于遗传因素,食欲和进食速度与肥胖的发生呈正比,也是肥胖的基本危险因素;多食少动的生活模式易导致单纯性肥胖。这就要求托幼园所加强肥胖儿童的专案管理,并不断探索对肥胖儿童的管理模式。
3.4 视力不良检出情况 调查显示奥运村地区托幼机构儿童视力不良检出率以2012年最高10.83%,2013-2015年由7.58%上升至8.48%。托幼机构应将学龄前儿童视力检查定期化、制度化,根据在园儿童数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保健医生;托幼机构保教人员应培养儿童形成良好的用眼习惯,包括眼部卫生、正确的坐姿、缩短看电视和使用电脑的时间及坚持做眼保健操等。对视力不良的儿童应去医院进行适当的纠正和治疗。另外,托幼机构和保健机构应协调配合,加强对家长眼保健知识的宣传工作,从而形成一个以托幼机构为主体,学龄前儿童、保健机构和家长共同参与的干预模式[6]
参考文献:
[1]杨锡.强儿科学[M].6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397.
[2]王同庆.徐爱萍.北京市来广营地区集体儿童体检结果分析[J].中国预防医学杂志,2013(7).
[3]孟杰,陈欣欣,张玉敏.北京2001-2005年托幼园所儿童健康状况分析[J].中国儿童保健杂志,2007(6).
[4]宋琳英.傅小艺. 2007 -2009年新余市城区集体儿童健康体检结果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2012(36).
[5]龙磊m刘黎明.5岁以下儿童单纯性肥胖的干预现状与分析[J].中国妇幼健康研究,2008,19(6):595-597.
[6]李玲,张志辉,曲荣,等.合肥市区4-6岁学龄前儿童视力不良状况分析[J].中国学校卫生,2013,34(7):883-884.
论文作者:田亚林,孙翠娟
论文发表刊物:《健康世界》2016年第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8/7
标签:儿童论文; 托幼论文; 奥运村论文; 肥胖论文; 检出论文; 集体论文; 龋齿论文; 《健康世界》2016年第1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