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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欧洲高等教育地区的学分制的概述
欧洲学分制的全称为“欧洲学分积累与转移制度(European Credit Transfer and Accumulation System,ECTS),亦即“欧洲学分转移系统”(the European Credit)。ECTS是在欧洲高等教育地区使用的高等教育学分系统,涉及参与博洛尼亚进程的所有国家。1999年开始的欧洲博洛尼亚进程是欧洲国家通过政府间合作和协商,在整个欧洲范围内进行高等教育调整的过程。博洛尼亚进程确定的一项主要目标是到2010年建立一个欧洲高等教育区。截止2009年2月已经有46个国家参与博洛尼亚进程,其中一些国家除了有ECTS外还有自己国家或机构系统。ECTS是博洛尼亚进程的基石之一。大多数参与博洛尼亚进程的国家通过立法来使他们国家高等教育系统采用ECTS。ECTS在欧洲被正式推介使用是在1989年。
ECTS实际上是由学分积累(Credit Accumulation,CA)和学分转移(Credit Transfer,CT)两个概念组成的。学分积累(CA)指的是学习者在某段时间某个学习计划中所获得的学分可累加起来直到整个学习计划的结束,它通常发生在系统内部,如学科、培养计划、院系、学位授予机构以及国家的内部。学分转移(CT)指的是学习者在某段时间内某个学习计划中所获得的学分可累加起来以便向另一个系统转移并得到承认。它通常发生在系统之间,如学科之间、机构与机构之间,甚至国家之间。在实际的运行中,ECTS学分积累与转移的过程是交叉的,两者是相互作用的,即在某个系统内部累积起来的学分可被转移到另外的系统中去。
(一)ECTS学分与使用
1.ECTS学分
ECTS学分(ECTS credits)是建立在学生为了获得预期的学习结果(learning outcomes)需要的学习负荷量(workload)基础上的。学习结果是成功完成一个学习过程后学习者被期望知道、理解和能够做什么。它们与国家和欧洲的认证框架的层级描述(level descriptors)有着密切的关系。ECTS是博洛尼亚认证框架(Bologna Framework for Qualifications)的一个关键成分,并与欧洲终身学习认证框架(Europe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for lifelong learning,EQF)相兼容。根据博洛尼亚认证框架,第一和第二层次(本科、硕士层次)有他们自己的学分范围(range),第一层次的本科学位认证通常包括180-240个学分;第二层次的硕士学位认证通常包括90-120个学分,这一层次的最低学分是60个学分;第三层次的博士学位的学分尚未确定。因此,ECTS被用在制定高等教育的国家认证框架之中,它可能包含更加具体的国家学分约定。
学习负担量(Workload)是指学生通常需要完成全部学习活动(例如讲座、研讨会、项目、实践活动、自学和考试)的时间,这些学习活动是获得预期学习结果所必需的。通常60个ECTS学分是一学年正常的学习负担量,它与学习结果有关系。在大多数境况下,学生的学习负担量是一学年1500-1800小时,因此,一个学分相当于25-30个小时的学习时间。
2.ECTS学分的使用
ECTS学分在整个认证或研究项目以及它们的教育成分(educational component)(例如模块、课程单元、论文、实习和实验室作业)中使用。每一个教育成分的学分数量要依据学生在正常的环境下需要完成学习结果的学习负担量的价值。
学生在完成正式的学习项目或单个教育成分(educational component)所要求的学习活动后,并对取得的学习结果进行评价后方能获得学分。为了获得认证学分可以累积,这由学位授予机构来决定。如果一名学生已经在其他的学习环境或时间框架(正式的,非正式的)下获得了学习结果,在准确评价、验证或认可这些学习结果后,可以给予这名学生与之相关的学分。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个项目中给予学生的学分可以转换到同一个机构或其他机构提供的另一个项目中。但是只有学位授予机构认可学分和相关的学习结果,这种转换可能发生。合作机构应该事先在认可国外学习学时(periods)上达成一致。
学分的转换和累计通过使用ECTS的重要文献和文凭补充文件(Diploma supplement)而变得方便,重要文献包括课程目录(Course Catalogue)、学生申请表(Student Application Form)、学习协议(Learning Agreement)和分数记录卡(Transcript of Records)。
(二)学分分配
学分分配是将若干学分分配给认证/项目或教育成分(例如模块、课程成分、论文、实习和实验室工作)的过程。要依据正常的学习负担量对学分进行分配,这些学习负担量是获得要求的学习结果必需的。将若干学分分配到整个认证或项目中要依据各国或机构的规定,以及博洛尼亚框架的各个层次。通常一学年的学习负担量分配60个学分,30个学分通常分配到一个学期,20个学分是一年三学期制中的一学期。持续三学年、拥有正常项目的认证被分配到180个学分。每一个学年、学期或一年三学期制中的一学期又被分成教育成分(educational components)。一个教育成分通常被理解为是一个独立的、正式建构的学习经历(例如课程单元、模块、研讨会或实习)。每一个成分应该有一系列连贯的、明确的学习结果、适当的评价标准、确切的学习负担量和具体数量的学分。
(三)给予学分
只有当适当的评价显示他们获得了项目、教育成分或认证所要求的学习结果的时候,才给予学生者学分。由授权的高等教育机构给予学分。给予学分证明了该学习者遵守了教育成分的要求。给予学习者的学分数量要与分配给教育成分的数量同等。如果学生获得了一个通过的成绩,通常授予学生完全数量的学分。它从不根据学习者的行为表现层次进行调整。学分并不表示学习者是如何很好地满足给予学分的要求。学习者表现的质量由高等教育机构或国家的评分系统(grading system)来表示。
(四)ECTS的标签
(ECTS的)“标签”是用来证明高等教育机构已经在本科以及硕士学位学习阶段应用了ECTS系统。其目的是为了提高机构的吸引力、可靠性和透明度,并向所有学生表明机构正在努力使自己的课程符合整个欧洲高等教育体制。授予标签的标准是:一个信息包/用英语写的课程目录(在线),正确使用ECTS学分,学习协定的样本(samples of learning agreements),分数记录卡和学术认可的证据。
欧洲委员会每年组织对ECTS的标签(label)的申请。被授予一个“标准的”或“扩展的”伊拉斯莫大学宪章(extended Erasmus University Charter)的高等教育机构才能获得对ECTS的标签(label)的使用。
(五)学生如何应用ECTS
本(Ben)在2002年完成了硕士学位机械工程专业的第一年学习,但是因为他移居比利时在一家航空企业工作,不能继续完成学业。
几年后,因为觉得“我没能完成硕士学位真是丢脸”,本(Ben)决定将他在爱尔兰积累的60个ECTS学分以及他的记录卡(transcript)提交给比利时的大学。
而不需要从硕士学位的第一年开始学起,这60个学分让他直接进入比利时的对等的硕士学位的第二年开始学习。
二、欧洲学分制与终身学习
(一)学分和继续教育
不是所有的学生都是在正式学习项目中注册的全日制学生。遵循“自足”的培训(“stand-alone”training)的成人学习者数量不断增加,他们没有必要追求一个具体的认证。高等教育机构面临着成人学习者或雇员的需求不断增加的压力,要求为他们提供个体的学习途径。
当在继续教育中使用ECTS时,学分分配、给予、转化和累积等原则同样适用在继续教育中。像在正式的高等教育学习中学分分配到项目的一部分的教育成分一样,学分分配到继续教育也是要依据正常的学习负担量对学分进行分配,这些学习负担量是获得要求的学习结果必需的。
(二)ECTS和非正式学习的认可
人们通常拥有的宝贵能力,有的是在正式高等教育机构之外获得的,有的是通过其他类型的学习活动、工作或人生经历获得的。非传统学习者能从高等教育机构通过使用ECTS来提供透明化和认可中获益。
非正式学习的认可对那些不能够或不愿意使用传统方式获得一个高等教育资格的人提供了可能。高等教育机构应该有能力对在正式学习背景下之外取得的学习结果给予学分,这些学习结果是通过工作经历、爱好或自学获得的,用这些学习结果来满足取得高等教育资格或教育成分的要求。非正式学习的认可应该自动给予与正式教育中相应的学分数量。给予的学分数量应该是与正式教育项目可比较的学习结果相同的。
与正式教育一样,在给予学分之前应该先评价以证实获得的学习结果。为了在一个合适的层次上评价所要求的学习结果的成就,应该构建评价标准和相关的方法,但不需要提到具体的学习活动。
鼓励高等教育机构在他们的网站上面公布他们主要针对非正式学习的认可政策和实践。这些政策应该包括诸如针对学习者的评价结果的反馈或吸引学习者的措施等因素。也鼓励高等教育机构创建针对非正式学习的建议、咨询和认可的“评价设施”(assessment facilities)。依据各国和高等教育机构的实践,这些措施可能采用多种形式。
通过实施针对非正式学习的认可程序,高等教育机构的服务社会维度增强。高等教育机构实现方便学习者进入的目标,通过职业生涯(professional life)和非传统学习环境的范围,因此使终身学习变成现实。
(三)在非正式学习中使用ECTS的例子
本文以苏格兰的认证和学分框架(Scottish Qualifications and Credit Framework,SCQF)为例来说明在非正式学习中如何使用ECTS。
苏格兰的认证和学分框架(SCQF)指南鼓励对非正式学习使用验证,目的是:1.为了个人、职业发展(正式认可);2.为了给予学分(总结性认可,summative recognition)。后者涉及评价,通过在学习者从事一个正式项目或认证之前发生的经历中获得对评价学分(credit rating)的学习。评价学分是一个确定学分价值的过程。通常这意味着学生所在的高等教育机构决定一名学习者在一个特殊的项目中、高等教育机构或组织中能被给予学分的数量。
在非正式学习中给予学分的过程有四个阶段:1.最初的建议和指导;2.支持(反思过程;理解学习结果;确认自己的学习结果;证据搜集和选择);3.认可/评价;4.给予学分。
三、简要分析
(一)以学生为中心的系统
ECTS是一个以学生为中心的系统,是一个针对建立在学习结果和学习过程的透明性基础上的学分积累和学分转换(credit accumulation and transfer)系统。它旨在方便对认证、学习单元和学生流动性的规划、传授、评价、认可和验证(validation)。ECTS被广泛地使用在正规的高等教育中,也适用在非正规的高等教育中和终身学习活动中。
在这样一个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方法中,高等教育机构支持学习者形成他们自己的学习方法(learning pathways),帮助他们建立自己的学习风格以及获得经验。在课程设计和传授中通过使用学习结果和学习者的学习负担量,ECTS往往将学习者置于教育过程的中心。通过在教育成分中设置学分,方便学生创建灵活的学习方法。
(二)表现出灵活性、范围广的特点
ECTS的灵活性是指ECTS突破了过去学生升入一所大学,就要在这所大学中读书直至毕业的模式,使学生能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不同的大学读书,方便了学生的生活和学习。
此外,ECTS的应用范围非常广,它不但在正规的高等教育系统中使用,也在非正规高等教育系统(诸如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终身学习等)中适用。ECTS的应用范围广还体现在使用的国家比较多,涉及的高等教育学生数量比较大。ECTS自1989年产生以来,使用的国家就不断增加,目前参与国已经达到了46个,并且还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三)对我国的一些启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成人高等教育取得了让人惊叹的成就。“从2003到2006年,(我国)网络高等教育毕业生达到218万人。到2007年,各类成人本专科招生191.1万人,在校规模达到524.2万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教育报考学生950万人次。与欧盟大范围终身学习、成人教育等非正式高等教育中大规模推行学分制相比,我国的成人高等教育在推行学分制方面大多只是停留在探讨、实验,还没有进行大规模的推广阶段,但是因为它符合成人高等教育发展的方向,引起了学者、政府和有关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例如《首都教育2010发展纲要》提出“在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之间开展学分互认的试点。推进高校之间课程认可、学分互认、学科专业共建和教育资源共享,实行学分积累、学分转迁。拓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探索各类高等教育相互衔接的招生考试制度。”当前在我国成人高等教育中推行学分制面临着课程资源不足、课程资源水平高低不等、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缺乏等等问题,我们应该直面这些困难,努力钻研,大胆试验,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成人高等教育的学分制,毕竟,在成人高等教育中推行学分制符合成人教育、终身学习的发展方向。
收稿日期:2010-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