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乡村工业的可能模式——费孝通《江村经济》的实质主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合作社论文,乡村论文,实质论文,模式论文,江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江村经济》的主旨及其在费孝通思想体系中的位置 《江村经济》是一本怎样的书?学界通常称之为:“这是一本描述中国农民的消费、生产、分配与交易等体系”(费孝通,2001:20)的人类学著作。对这一约定俗成的评价,费先生本人似乎有不同看法。他在1996年《重读〈江村经济·序言〉》中写道:“实际上,真正了解我学人类学的目的,进入农村调查工作的,在当时——甚至一直到现在在同行中除了马老师之外,为数不多。”(费孝通,2001:342)费先生这番言论对我们这些社会学的后辈无异于当头棒喝;赧颜之余,不禁要问:《江村经济》的主题是什么,费先生乡村研究的目的何在?要准确回答这一问题,应当从费先生所处的时代,更准确地说,从近代中国转型的历史背景中去求取答案。 近代中国社会转型的本质是什么?简单地说,自1840年“西力东侵”以来,以天地人伦、礼俗教化、君主郡县、农副经济、家族村落与册封朝贡为核心要素的“中华文化体”,无力化解来自西方文明的挑战,在短短数十年间一败涂地、土崩瓦解,被迫卷入了西方主导的世界新秩序;中国也开启了“中华文明圈的宗主国”向“世界列国时代的一员”转型的历史新阶段。这场变革与以往改朝换代的“因循之变”截然不同,按钱穆先生的说法,其本质是一场酝酿已久的大病变,中国社会的人心秩序与社会体统都要彻底的转型(钱穆,1996:25-28)。昔人谓之“三千年未有之变局”,所言不虚。然而,对一个历史悠久、构成复杂、体量庞大的世界文明来说,一场彻底、全面的转型的难度是可想而知的。 可以说,近代中国的精英学者(包括费先生)多在为“近代中国如何转型”这一大问题夙兴夜寐;他们的理论思考与实践活动多指向“救亡的出路”与“复兴的蓝图”(费孝通,2001:14)。①至20世纪早期,学界围绕转型问题大致形成了两种思路:据传统思想与体制求变,或据西方模式重塑中国。以产业为例,就有“以农立国”与“工商立国”的争论;其他领域也同样充斥着各种对立的“主义”与“学说”。(费孝通,2001:23)对此,费先生写道,“分歧之处是由于对事实的误述或歪曲”,其实“这不是一个哲学问题,更不应该是各学派思想争论的问题。真正需要的是一种以可靠的情况为依据的常识性判断”。(费孝通,2001:23)那么,费先生在诊断近代中国转型问题时的依据是什么?大体可以归纳为以下两点: 其一,以科学调查的事实为依据。费先生明言,彼时中国社会的变迁,“既不是从西方社会制度直接转渡的过程,也不仅是传统的平衡受到了干扰”,其结果也不可能是“西方世界的复制”或“传统的复旧”(费孝通,2001:20-21);真正的过程是两种力量的碰撞、角力与融合,低估任何一方面都可能曲解事实。作为一名受过社会科学专业训练的青年学者,费先生认为,“传统派”与“西化派”都犯了一个错误,他们要么不正视历史的力量,要么不正视变化的现实;实际上,当时中国“所遭遇的问题,实在远超于选择哪一种主义,抄袭哪一种成法”。(费孝通,2009a:252)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基于对传统社会结构的本质与西方冲击引发的变迁的科学考察,及对于近代中国转型的方向、可能性及其限度的深入思考,小心试错,反复试验,“引导这种变迁趋向于我们所期望的结果”,“在中国的本土上建筑起一个切当的、新的社会组织”(费孝通,2001:21;费孝通,2009a:117、252)。 其二,以“总体”视野把握转型。青年时期的费先生就深切意识到,社会作为一个有机总体,政治制度、生产方式、价值观念等要素是相互匹配、交互运作的,中国社会更是积数千年之功磨合而成的“极复杂的结构”。(费孝通,2009a:91)作为一个悠久的文化体,传统中国的社会体制的诸要素及相应的人心秩序,已经形成了一种深度嵌套的关系。因此,他十分赞同当时(1933年)来华授课的派克教授的论断,即中国是一个“完成了的文明”(a finished civilization);这也就决定了近代中国的转型与改造必然是一种全面、彻底的转型与改造,而不是某个领域的修补突破或增量改革(费孝通,2009a:134)。 据以上两点,本文认为,费先生的著作构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思想体系,从人心秩序与社会体制的双重视角,考察了传统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组织结构与文明形态(国际关系)等核心要素及其转型可能性。大体如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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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知,《江村经济》是费先生关于传统农副经济向现代产业经济转型的主要著作之一,它与《复兴丝业的先声》等早期文章一同构成了费氏乡土工业与乡土重建的思想框架。费先生在1981年的《三访江村》中还强调,这部书的关注点是转型期中国农村的“农业、家庭副业与乡村工业的关系”,“在一个人口众多、土地有限的国家里,要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重点应当放在发展乡村工业上”(费孝通,2001:295)。由此可见,《江村经济》的主旨是乡村工业的发展;准确地说,这里涉及两个问题需要回答:(1)费先生主张走乡村工业道路的理由是什么?(2)何种模式的乡村工业适合中国?下文力图依次梳理费先生对这两个问题的思考。 二、伦理与产业的统一:“乡村工业”的理由 到1930年代,西方主导的世界市场与现代工商业已经深度侵蚀了中国农村的经济体系,从东南沿海一直波及内陆腹地,乡村社会凋弊溃败,高利贷横行,土地权持续外流,农民挣扎在饥荒边缘;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家经济都面临破产的危机(费孝通,2006:80;梁漱溟,1989:613)。与此相应,彼时学界的主流问题便从20世纪初期的“以何立国”变为“如何工业化”,主要的声音则是“都市工业”,主要的分歧是选择英美自由市场式(资本主义)还是苏联集体计划式(社会主义)(费孝通,2009d:45)。② 就英美式与苏联式的争论及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等主流主张,费先生批评道,这是一个极不合常识的假定,好像中国就是“一张白纸,想染什么颜色就染什么颜色”(费孝通,2009d:45)。他指出,社会作为一个总体,各要素是相互契合的,牵一发而动全身,建设与破坏都需要“十二分的谨慎”,“一定要兼顾到相关的各部和可能引起的结果,不然,徒然增加社会问题和人民的痛苦罢了”。(费孝通,2009a:116) 费先生以开弦弓村快速引入新式教育为例,指出这一做法既不能提供乡民所需的“会账”等知识技能,又改变了精英青年的价值观念,“夺去了一乡的领袖人物”,结果造成了开弦弓村的紊乱,阻碍了复兴。(费孝通,2009a:466-471)同样,工业不是一个可以单独发展的东西,其发展未必一定有利于国家与人民,若无完善的制度与之匹配,势必重蹈美苏的覆辙,“形成一个畸形的社会”。(费孝通,2009a:251-252)费先生告诫同时代的学者与乡村建设的改革者,为了减少乃至免除时代变迁的失调痛苦,一方面,需要“现在做社会研究的人,能详细地把中国社会的结构,就其活动的有机性,做一明白的描述,使从事建设的人能有所参考”;另一方面,应当吸取民国初年政治建设的教训,不要单点突破,“破坏了原有社会的有机性,弄到一盘碎局,无从收拾”,而应当从总体着眼,多方入手。(费孝通,2009a:258)那么,费先生根据哪些因素认为,“乡土工业”是适合中国的工业化道路呢? 首先,中国的工业化道路要考虑到现实的经济社会情况。费先生指出,“虽然中国的许多方面被修正,被新奇的外表所掩饰,但传统的中国并没有过去。……社会结构的本质还是和以前一样起作用”。(费孝通,2006:124)纵使某些旧要素已经沦为变革的阻力,也不能在一时之间就斩断历史、重起炉灶。特别考虑到当时的城乡格局,90%左右的人口依然在乡村,若采取都市资本与技术取代农村丝织工业的道路,使“本来可以维持生活的农民,都成了饥民,成了负债的人”,被迫向都市流动集中;于农村,这是经济社会的全面破产;于都市,这是“劳动后备队的陡增,影响到都市劳动者的生机”(费孝通,2009a:251)。③ 第二,技术的应用要有与之匹配的社会组织与社会结构。留学英伦的青年费孝通对资本主导的现代化大生产对工人的剥削、对人格的异化、对人伦关系的疏离、对共同体生活的破坏、对社会风俗的戕害是深有体会的。二战之后,费先生在母校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一次讲演中更告诫西方人士,不要只注重技术的发明应用与利润的追求,而忽略了社会组织的进步与配合,应当着力于“创造出一个和现代技术能配合的完整的社会结构”④(费孝通,2009a:13);毕竟发展工业的目的“是美满的人生,是社会的价值”(费孝通,2009a:118)。诚如费先生所言,“都市不只是一套建筑和街道,而是一套生活的习惯和做人的态度,有了都市的习惯和态度,这套建筑和街道才能利用来增进我们生活的幸福,不然,就会变成一个可怕的陷阱,成为人间罪恶的渊薮”。(费孝通,2009c:296-297)就当时中国而言,上海等转型期产生的新都市是“西力东渐”(租界)与“政治主导”的结果,徒具西方城市文明的外表皮毛,未得其内瓤精华,“资本+工业+城市”的负面效果已经凸显,夏衍笔下的《包身工》便是当时城市工人悲惨状况的真实写照。费先生也曾就城市女工的生活写道: 我也很了解,工人们在城市里是如何生活的。农村姑娘被吸引到城市工厂去工作,挣微薄的工资,几乎不能养活自己,她们离开了自己的家。这种过程既损害了城市工人,又破坏了农村的家庭。如果中国工业只能以牺牲穷苦农民为代价而发展的话,我个人认为这个代价未免太大了。(费孝通,2001:181) 相较之下,中国传统的家庭手工业,其生产力虽不能与社会化大生产的工业模式相比,但它迁就了人性,其中人不是纯粹的劳动力或活的机器,人的劳动是指向人本身及其家庭共同体,这种“乡土”精神应该保存。费先生明言,“一切科学发明都应当用来平均增加一般人的幸福”(费孝通,2009a:118);丝业的复兴也不是为了经营丝厂的资本家,而是要使之“成为维持农民生计的一项主要副业……使它成为大众谋生活增进的工具”(费孝通,2009a:250-251)。因此,正确做法应当是创制一种正确使用机器的经济组织与制度,即,“我们主张在旧的传统工业的社会机构中去吸收西洋机器生产,目的就在创造一个非但切实,而且合乎理想的社会方式”(费孝通,2009d:51)。 第三,为提升工厂风险承受力计。作为一个后来者,“我们幼稚的技术,微弱的资本”,难与英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争一日之长,若走别人的老路,很可能沦为世界市场的末梢,一旦经济危机来临,必然无抵御之力。上海等新兴都市民族工业的实际情况便是“受外国的资本和经济势力的阻遏不能发达”,1929年的世界经济危机更直接导致江浙一带缫丝厂的大规模破产(费孝通,2009a:117)。在对比开弦弓村“合作社”与都市“营业丝厂”之后,费先生认为合作社具有“经济伸缩力”的优势:一方面,工厂生活与原有家庭社会生活没有脱节,工友即邻里,社会信用度高,凝聚力强;另一方面,合作社的目的是维持每个工人的日常生计,而不是股东的利益回报。简而言之,合作社“使经济生活融合于整个生活之中,使我们能以生活程度的伸缩力求和资本主义的谋利主义相竞争”。⑤(费孝通,2009a:120-121)有鉴于此,费先生主张可以尝试创制一种有别于西式“城市—资本—劳动力”模式的工业模式,以乡土社会的伦理共同体意识充实经济组织的伸缩性与竞争力,或许能挽救衰败的农村经济,甚至助力中国经济后来居上。 第四,为节约成本计。基于原料质量把控、原料成本、运输成本、地价、租金、人力成本、技术引进的便利性等要素的综合考虑,费先生指出,丝织业等轻工业落脚乡村,较大都市有无可比拟的优势(费孝通,2009a:120、254)。⑥1957年费先生重访开弦弓村时依然强调,“一定规模的小型工厂,可以制出品质很高的生丝,在经济上打算,把加工业放到原料生产地,有着很多便宜”。(费孝通,2001:264) 三、合作社:开弦弓村的乡土工业试验 (一)开弦弓村开办“生丝精制运销合作社”的具体原因 费先生在1985年撰写的《江村经济》译本前言中明确指出,这本书源自他1936年探访开弦弓村时对当地“生丝精制运销合作社”的关注。(费孝通,2001:1、255)那么,开弦弓村为何要创办生丝精制运销合作社,它为何引起费先生的关注? 开弦弓村是中国东南地区一个典型的农副结合的传统村落。据费先生的调查统计,当地四口之家的年度开支至少200元,而开弦弓村约76%的人口都在从事农业生产,土地收入约为68.4元,仅能覆盖家庭最低开支的34%,即是说,单靠农业每年要亏空约为131.6元。(费孝通,2001:123、127、176)这种“匮乏经济”,一方面要求发挥文化对消费的节制作用,养成勤俭持家的精神;另一方面则要开源寻求副业的支持。缫丝工业作为开弦弓村的主要副业,在鼎盛时期可使一般农户每年盈余约250元,足以维持一般的生活水平。(费孝通,2001:176)由此可见,家庭手工业的发达是传统社会结构之必然。 问题在于,随着中国被加速卷入新的世界经济秩序,缫丝业、运输等副业都相继进入破产的境地;这在晚清时期就已经显露,更无论1930年代。容闳先生在其回忆录中写道,“自有欧西之汽船、电气及各种机械输入中国以来,中国工界乃大受其影响,生计事业几十夺其九”(容闳,2011:41);地处江浙的开弦弓村更逃避不了这一时代命运。到1920年代,情况继续发酵。彼时以日本为代表的国际生丝工业技术革命,导致中国土产的生丝沦为竞争市场的末梢,加之1929年的世界经济危机,国产生丝的出口销量与价格持续下跌,对民众生活造成直接影响。据费先生的调查,较之20年代初期缫丝业兴盛时期,1935年开弦弓村的村民收入平均减幅在1/3以上(费孝通,2001:32、223);为此,村民被迫采取若干消极或积极的措施以寻求出路。 1.紧缩不必要的开支。开弦弓村的“各种文娱、礼节性活动已经停止了约十年”(费孝通,2001:177)。⑦ 2.必要时靠借贷维持生计。互助会等传统内部借贷体系依然在发挥作用,但它只能应对“这个社区内部财富分配上的不平等,不能解决普遍无力偿付债务问题”;问题在于经济萧条使拖欠人数增加,削弱了现存的亲属联系,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当地的信贷资源。(费孝通,2001:223、226;费孝通,2009a:462)这就为城镇的高利贷等金融力量流入农村大开方便之门;而无力还贷的农民最终只能出卖土地。当时(1936年)开弦弓村已经有2/3的土地被“不在地主”掌握,70%的人沦为佃农,承受着“高压之下的苛刻的税收、租息和利息”(费孝通,2001:222)。⑧ 3.流入城市谋生。许多贫困的农民不得不放弃手工业,背井离乡,“他们拥挤在通商口岸里,或者做工,或者当歹徒”(费孝通,2006:130)。这既加速了农村的衰败,也扰乱了城市的秩序,更为暴烈的社会与革命运动提供了土壤。 4.发展贩卖等商业活动与养羊等其他副业以平衡收支。(费孝通,2001:201-203;费孝通,2009a:472) 5.从技术与经济组织两个方向入手,试验改进缫丝产品。引导传统手工业向现代化工业转型以应对世界市场的挑战。 当地有识之士(费先生的姐姐费达生等人)与村中主张改革的人便是最后一种措施的尝试者;他们力图通过改进缫丝产品以复兴乡村经济,解决农民生计。费先生引用他们的话写到,“我工作的目的是,通过引进科学的生产技术和组织以合作为原则的新工业,来复兴乡村经济”。(费孝通,2001:181)生丝精制运销合作社便是这场试验(1929年)的成果。 (二)合作社的主要特征 1.所有制:所有权归社员共同所有(共有制);社员自愿入股,不限本村,各人对工厂的责任限于他们所有的股份; 2.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其对应机构分别是执行委员会与社员大会;但鉴于当时社员的文化水平与观念,工厂实际上是蚕业学校通过村域能人实行管理; 3.资金来源:因农民资本有限及各种顾虑,主要资金来自农民银行的贷款; 4.原料:社员供应原料,支付70%的价值,其余30%延期至每年年底; 5.技术:争取蚕业学校与银行的支持,尽可能采用先进的技术与机器; 6.劳动力:来自社员,但因应用机器的缘故,只需部分年轻社员参加工作,工资与分红分列; 7.生产形式:在物资基础可能的条件下,从养蚕到缫丝各阶段都尽量集中生产,以便于技术应用,提高产品质量; 8.规模:60人左右的小型企业; 9.分配:按各人提供的原料数量与入股资金分红。(费孝通,2001:177-191、262-263) (三)合作社面临的困难与衍生的问题 合作社第一年(1929年)财务记录(费孝通,2009e:120)显示纯利总额为10800元;分配情况是:“为鼓励社员并扩大组织,我们决定提高红利,约为总利润的70%。我们要求社员借一半给工厂以便工厂还债。利润的15%将作为我们的储备基金。其余金额将被分成:改良储备金、明年开支津贴和职员奖金,比例为4:3:3”。(费孝通,2001:192)据以上可知,合作社起初的效益比较可观,但同时也遭遇了种种困难,衍生了新的问题,具体如下: 1.分红停止导致合作的“成色”降低。1929年世界经济危机的蔓延,导致丝织品价格的持续下降,影响了利润,同时工厂又用利润支付了贷款与利息,账面显示1930、1931年就已经出现“虚亏”。⑨(费孝通,2001:32)尽管这些机器已经为社员共同所有,但对个体社员来说,他们不明白所谓工厂为社员共同所有、社员是工厂主人之类的新事物,对工厂的其他工作也很不了解。所谓所有权只意味着他们可以分得一份利润,他们也只关心自己的实际利益。(费孝通,2001:189)对此费先生评论道,“所谓合作原则其意义主要在于分配”。(费孝通,2001:191)分红的承诺不能得到履行,这折损了合作社领导者的威望与信用,也挫伤了社员缴纳股金与提供原料的积极性;使得合作社更多依赖政府的农民银行,并用市场方式购买蚕茧原料,使得工厂后继乏力,也降低了工厂的合作成色(费孝通,2001:190、195-196)。 2.剩余劳动力流向城市。改革者原本计划用合作工厂推动“就地”工业化与城市化,但其结果一定程度上背离了初衷。开弦弓村原有350名缫丝女工,新的工厂采用机器,同时因规模所限,只需要70名左右的工人与职员,非但没能阻止劳动力流动对农村社区的传统社会结构的破坏,反倒客观上促进了人口流动。据费先生统计,当时村内16-25岁的106名女青年已经有32名外出打工。(费孝通,2001:197-198) 3.新生的工资阶层对家庭关系的影响。从合作社的实践来看,主要受益者是工厂的80名工人与职员(以年轻女性为主),她们以工资形式获得收入(约每年70元),充分改变了家庭的收入结构。较之传统家族的农副合作生产,工厂劳动使得生产与家庭分离;女工的“挣工资”是一种个体化行为,一定程度上可以摆脱家庭伦理关系的约束,实际上这立时就对亲子、夫妻、婆媳等家庭关系产生了微妙而实在的影响。(费孝通,2009a:258;费孝通,2001:198-199) 四、合作社的意义 诚如上文所言,近代中国的转型是一次总体的转型,是社会秩序与心性秩序的彻底变革,它需要政治制度、生产方式、社会生活与价值理念等诸要素的深度磨砺契合,方能成功。对一个历史沉积悠久、文明体量庞大的古老国家来说,真是千头万绪,各家也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较之前一时期及同时代主张政治转型、文化转型的学者,费先生的精辟之处在于,文明的转型成功与否最终要看占人口90%的农民的变化,而对广大农民来说,乡村经济的转型必须、也应该是先导性、基础性的。更重要的是,在当时农村经济破产的条件下,经济转型若能成功突围,文明的平稳转型尚有一线希望,若误入歧途,让农村陷入饥饿的境地,则暴烈的社会动荡不可避免。 费先生之所以关注研究开弦弓村的合作社,就是试图从实践中找到一条复兴乡村经济乃至促成整个文明转型的可能之路。尽管生丝精制运销合作社经营惨淡,最终在日本侵华期间被夷为平地(费孝通,2001:263),但其意义不能抹杀。费先生当时就盛赞开弦弓村的试验改革是“中国农村工业大改革方案的先驱”(费孝通,2001:193);若回顾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农村历次改革的历程,费氏合作社意义更不容忽视,体现在: 1.寓工厂于社会之中,以生产方式的转变诱导整个社会的渐进转型。 如上文所言,较之都市工厂,合作社非但没有破坏家庭生活,而且用合作集资的方式,赋予了村落(共同体)新的经济属性,以便于保留发挥乡土的伦理情感与共同体的团结优势,从而使机器工厂这种新型的经济机构能深度嵌入乡土社区。理论上说,这既可以避免资本的剥削与人性的衰退,又能提升工厂的团结与活力,增强其抵御经济风险的伸缩能力。 更重要的是,费先生认识到,缫丝产品的改进不简单“是一个技术改进问题,而且也是一个社会再组织的问题,甚至于这些也还是不够的”。(费孝通,2001:236)因为传统家庭个体劳动到工厂集体劳动的变革,必然伴随着生产资料所有制、资本与劳动关系等社会原则的变化,甚至还直接涉及价值观念、家庭关系、产权形式、村落形态、治理权威等诸多要素的变迁与总体重构,“直到整个系统完全重新改组为止”(费孝通,2001:184);借用唐德刚先生的话说,古老文明的转型是“一转百转”(唐德刚,2004:4、91-92)。 开弦弓村的改革尝试从传统的社会结构中创制出一种工业模式,在客观上引发了地域社会结构的连锁变迁,是以经济要素为先导诱发整个乡村社会“渐进”转型的典型试验,是防止转型期乡村社会的虚空化乃至整个文化体系崩塌的有益探索。费先生晚年着力倡导“小城镇/乡镇企业”的原因也在此。 2.规避“伦理共有”产权的牵扯,向“合作社会主义”转型。 既然新的世界经济秩序是近代中国转型给定的现实条件,我们就需要一种能与现代市场经济匹配的产权制度。当代中国经济改革历程也一再告诫我们,产权制度是改革的关键与难题;它之所以成为难题,是因为直接关系到深层的人格转型问题。 马克思说过,在现实上,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但不同文明,社会关系之于人的权重与数量是不同的。就传统中国社会而言,不仅在现实上,而且在理论上,人都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传统中国的人的本质是什么?一言以蔽之:“伦理人”。以家庭关系为核心的所有社会关系都构成“我”,每一重社会关系都是差序有别的“伦”。如梁漱溟先生所言,“伦者,伦偶;正指人们彼此之相与。相与之间,关系遂生……所谓伦理无他义,就是要人认清楚人生相关系之理,而于彼此相关系中,互以对方为重而已”。(梁漱溟,2011:78)伦实质意涵是人与人相成偶,高于人我之分,诉诸人与人相互间的义务关系。对此,梁先生写道: 吾人亲切相关之情,几乎天伦骨肉,以至于一切相与之人,随其相与之深浅久暂,而莫不自然有其情分。因情而有义。父义当慈,子义当孝,兄之义友,弟之义恭。夫妇、朋友,乃至一切相与之人,莫不自然互有应尽之义。伦理关系,即是情谊关系,亦即是相互间的一种义务关系。(梁漱溟,2011:79) 因此,人与人的关系,在理论上与实践中,都优先于人与物的关系。既然人是以家庭为核心的伦理人,那物的所有便是“以家庭为核心的伦理共有”(同上)。事实上,在费先生的“江村研究”中,我们依然观察到“伦理共有”的产权制度。费先生指出,在“江村”,物的所有权划分为“无专属的财产”、“村产”、“扩大的亲属群体的财产”和“家产”四类,唯独没有“个人所有权”,个人被囊括于家的所有权名义之下。其中最关键的“家产所有权”,“实际表示的是这个群体以各种不同等级共有的财产和每个成员个人所有的财产”。其中,土地这一传统社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特别值得注意。作为“家”的一种特殊所有物,它的形态也受此规范的制约。在使用权方面,土地要围绕家族进行,收益亦要依据家族成员来进行分配;涉及土地转让时,主要依照“差序格局”的原则进行,首先在族内转让,其次则可在征得家族成员同意的情况下实施族外转让;反映在代际分配过程中,基本按照“父系传嗣、单系继承”的原则,土地被一代代划分到接替“香火”的男性财产继承人手中。在讨论赡养问题时,他指出:“从纯粹的伦理观念出发,已足以阻止一个人随意出售他所得的遗产。继续保持土地拥有是子女孝心的表现。相反的行动就会遭到社区舆论的批评,认为是不道德的。”(费孝通,2001:64-80) 然而,当中国被迫跌入资本主导的世界经济秩序时,伦理共有的产权制度与清晰核算的现代产业就有些凿枘不投了。可以说,当代中国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的升级转型都受到伦理共有的历史因素制约。⑩就此而言,彼时的合作社产权制度设计依然有借鉴意义。 尽管运销合作社的实际入股单位是家庭,但在制度设计上,合作社的所有、管理、分配与劳动的单位都是个人。这样,作为村落共同体的“新增”经济组织,合作社既能发挥就地工业化的优势,又采取了非家庭作坊式的集中生产,摆脱了家庭关系及其伦理共有的牵扯。合作社的改革者尝试以自愿入股、合股经营、按股分红的原则,“实现一切生产器具俱由参加工作的农民所有,一切管理及行政的权力由合作员掌握,一切利益由合作员公平分配的经济制度”(费孝通,2009a:253);这是一种融“集体共有”与“社员个人私有”于一体的产权制度,而且理论上创制权与主动权都在社员一边。从大历史的视野看,这是传统农副经济的“家族社会主义”向现代产业经济的“合作社会主义”转型的一次重要尝试。因战乱、政权更迭与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兴起等缘故,没能做进一步的倡导与改良,实为可惜。 若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的经济组织变迁,从初期的互助组、合作社、人民公社,到改革开放初期的包产到户,再到当前中国农村大规模推行的“股份经济合作社”与“专业合作社”,历史似乎证明了费先生对农村经济转型方向的思考与担忧。这也提醒当代中国学界,在转型的“新常态”时期,有必要以整个转型期为背景,梳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要素在转型各阶段的选择及其变迁路径,反思其利弊得失,以为定型的中国做学理的努力。 ①马林诺斯基在《江村经济》序言中写道,“费博士是中国的一个年轻爱国者,他不仅充分感觉到中国目前的悲剧,而且还注意到更大的问题:他的伟大祖国,进退维谷,是西方化还是灭亡?”实际上,费先生的思考超越了马林诺斯基给出的选择,他试图立足传统中国的要素与框架,融合西方要素推陈出新,以引导中国解决内忧并成功应对世界新秩序的挑战。参见《江村经济》(费孝通,2001:14)。 ②相关争论可详见罗荣渠主编,2007,《从西化到现代化》第四编“中国经济发展的道路:以农立国还是以工立国”。 ③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仍有89.4%的人口在农村,参见《集体化与中国1959-1961年的农业危机》(林毅夫,1992)。 ④同样观点参见《〈昆厂劳动〉书后》(费孝通,1999)、《人性与机器》(费孝通,2009i)、《复兴丝业的先声》(费孝通,2009b);其师潘光旦先生也有类似主张,参见潘光旦的《工业化与人格》一文,载于《从西化到现代化》(下册)(罗荣渠主编,2007:1095-1103)。 ⑤参见《我们在农村建设事业中的经验》(费孝通,2009e),费先生在这篇文章中明确表示苏俄集体企业模式有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 ⑥另强调一点,费先生并不同意当时乡村建设派关于“‘中国问题’是一个乡村问题”的主流观点,他指出,“中国社会变迁中都市与乡村至少是同样的重要”,换句话说,这是一个结构与布局问题。参见《社会变迁研究中的都市与乡村》(费孝通,2009f:123)。 ⑦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北方织布工业重镇高阳,参见《中国的经济革命》(顾琳,2009)。 ⑧广州三角洲、上海邻近地带的佃农比率分别可以达到85%与95%,参见《禄村农田》(费孝通,2009h:165)。 ⑨据调查,1934年的出口蚕丝量更减少到1930年的1/5,价格则是1/3(费孝通,2001:32)。 ⑩当前中国学界关于产权问题的争论,因为没有从历史转型的视角抓住传统产权的本质及其破碎、裂变、重铸的过程,所以才衍生出模糊产权、复合产权、共有产权、集体产权等一系列称谓。此处主题所限不作深入讨论。相关研究可参见申静、王汉生,2005;王颖,1995;张静,2003;张小军,2007;折晓叶、陈婴婴,2000;周雪光,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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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农村产业的可能模式--费孝通“江村经济”的实质主题_江村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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