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租与腐败:理论分析和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策论文,腐败论文,寻租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7320(2007)02-0201-09
在经济发展进程中,特别是在法制还不健全的市场经济发育阶段中,人们为了追求自身利益,不惜蒙骗欺诈、以权谋私、行贿受贿、违背市场规则,甚至践踏法律等等,这种现象早已引起经济学家的关注。但是,“寻租”(rent-seeking)作为一个规范化的概念得到研究,则始于1970年代初。到1980年代后期,该理论的影响扩展到了社会学、政治学、行政管理学等其它领域,形成了更大的影响。著名经济学家巴格瓦蒂曾经预言道,寻租理论“已成为少有的几个主要研究课题之一”①,围绕寻租和腐败的理论研究,为解释发展中国家的腐败现象及其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新的维度。
寻租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究竟是怎样的?国内外许多学者从公共选择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国际贸易理论以及集体行动的逻辑等不同角度展开过阐述,但始终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本文围绕寻租、腐败行为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规范的模式研究,通过构造关于寻租、腐败与经济发展的内生一般均衡模式,揭示寻租与腐败活动的制度背景,从中探求解决寻租和腐败问题的具体政策。
一、寻租与腐败活动:研究综述
寻租或腐败活动在历史上由来已久,人们对此并不陌生。从经济发展和社会效益的观点看,人们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行为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增进社会福利的生产性活动,如制造活动、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正常市场条件下的交易活动等;另一类是非生产性活动,它们非但不能增进社会财富,反而消耗了社会经济资源。例如,当一个人通过偷盗活动来增加自身利益时,其行为的直接后果是社会财富在个人间的转移,但决不会使社会财富有任何增加;更糟糕的是,偷盗活动不只耗费了偷盗者本身的时间、精力等资源,也耗费了被偷盗者的资源,如偷盗造成的损失、为抵制和防范偷盗而付出的费用等等,这对整个社会来说,都是非生产性的资源损耗,减少了可用于生产性活动中去的资源。
在当代经济发展中,最为普遍且后果严重的非生产性经济活动,是那些涉及权力与金钱交易的活动,即个人或利益集团为了牟取私利而对政府决策或政府官员施加影响的活动。在发达国家,院外利益集团的游说活动、各种社会势力在竞选活动中的明争暗斗,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在许多发展中国家,贪污腐化严重,原本十分简单的例行事务也要经过“走后门”、“搞关系”才能办成。这不仅直接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也消耗了企业家、消费者、公职人员的大量时间精力,扭曲了市场运行机制,间接造成了社会效率损失。30多年来,这些现象引起了经济学家的广泛关注。他们把那些维护既得的经济利益,设法取得或维持垄断利益,或是对既得利益进行再分配的非生产性活动,称为“寻租活动”或“直接非生产性寻利活动”(Directly Unproductive Profit-seeking,DUP),由此形成了“寻租”理论。
为什么经济学家把这些活动称之为“寻租活动”呢?“租”(rents)或者“经济租”(economic rents),原意是指一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凭借垄断地位而获得的收入中,超过该要素的机会成本的剩余。当一个企业家成功地开发了一项新技术或新产品,其企业就能享受高于其它企业的超额利润或“租金”,这种活动被称为生产性的寻利活动或“创租活动”(rent-creation)。这种活动是市场竞争机制的表现,由此而得到的短期超额利润或“租金”有利于社会经济利益的增进。
但是,如果人们违背市场规则,以非生产性活动谋取超常的经济利益,其活动的性质就变成了“寻租”。偷盗抢劫作为对产权的直接侵犯,可以说是对既得社会利益进行强行再分配的最原始的寻租活动了。在现代经济生活中,更为常见和隐蔽的寻租活动是钻行政法律的空隙,甚至利用行政法律的手段来维护或分配既得利益。这类行为往往是通过阻碍生产要素在各产业间自由流动、自由竞争来维护或攫取既得利益。例如,一个企业开拓了一个市场后,寻求政府的干预来阻止其他企业加入竞争,确保其创造的租不致消散。又如,一个企业明知其他企业比自己拥有更先进的技术,于是想方设法诱使政府采取保护政策,限制那些企业加入竞争。更有甚者,有的企业施展种种手段争取政府的“照顾”,通过税收减免和补贴等方式抽东补西,得到其他企业的“输血”,从而获得一种经济租。
可见,寻租或腐败活动的直接后果是造成市场机制扭曲,阻止资源有效配置和技术创新;间接后果是造成其他层次的寻租活动或“避租”活动。比如,如果政府官员在这些活动中得到了特殊利益,政府官员的行为发生扭曲,由此会引发一轮追求行政权力的寻租竞争;又如,利益受到威胁的企业也会采取“避租”(rent-aversion)行动与之抗衡,结果浪费更多的社会资源。从长远看,寻租与避租交互作用,导致更严重的资源浪费。寻租活动也受制于成本约束,一方面,寻租者愿意花在寻租上的成本不会超过他可望从寻租中得到的预期收益;另一方面,为了寻租成功,他又不得不比别的寻租者更多地投入。在均衡状态,寻租竞争的结果将使寻租成本刚好等于寻租的预期收益,这就是“租的幻灭”(rent delusion)。
一般地,寻租活动有的采取合法形式(如通过游说、院外活动谋求政府优惠待遇),有的则采取非法形式(如行贿受贿、走私贩毒)。布坎南把寻租活动分为三个不同层次②。假设一个城市的政府用发放有限数额的营业执照的办法来限制出租汽车的数量,那么市场上的出租车数量就少于自由竞争市场的均衡水平,出租车业主就可以赚取“租金”。如果执照发放主要取决于政府官员的个人意愿,则寻求执照的人们会争相贿赂这些官员,这是第一层次的寻租活动。由于这些活动使官员得利,又会吸引人们为争夺主管官员之职而发生第二层次的寻租。如果部分或全部的出租车超额收入以执照费的形式转化为政府的财政收入,那么,各个社会利益集团有可能为了这笔财政收入的分配而展开第三层次的寻租。
巴格瓦蒂根据寻租活动对市场条件的扭曲程度,把他提出的“直接非生产性寻利活动”分为四类。第一类,在该活动发生前后,市场条件都是扭曲的。例如上述对于政府收入的争夺战,起源于对市场竞争的限制,其结果也不会改变这种限制。第二类,在该活动发生前市场条件是扭曲的,但该活动的结果是对市场条件的矫正。比如一些希望通过竞争获利的企业借助于游说使决策当局废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法令。第三类寻租活动在发生前后都不会增加或减少对市场活动的行政法律限制,合法的如有关经济纠纷的法律诉讼,非法的如偷盗活动。第四类是那些使市场扭曲从无到有的活动,如寻求政府保护来维持既得利益的企业行为。寻租理论尤其关注第一类和第四类活动,它们造成或维持了市场的扭曲。
尽管分类方法各异,但研究寻租问题的着眼点却是一致的。其一,寻租理论的出发点是个人对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追求。人们同样地为自己的利益打算,在某种经济制度与激励结构下会被引导从事生产性的活动;而在另一种经济制度与激励结构下被引导从事非生产性的活动。因此,寻租活动的根源要从制度基础上去寻找。其二,经济发展理论探讨的是如何实现资源有效配置,促进长期经济增长的问题。寻租造成了市场扭曲,阻碍了经济发展,因此,寻租研究无疑地为解开发展中国家“贫困恶性循环”之谜提供了一个思路。
不少学者应用寻租理论研究发展中国家的制度与经济落后状况。例如,塔洛克以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作为寻租社会的典型案例来说明寻租活动对于经济发展的障碍。科举制度本来是为了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官员队伍,但问题是在中国封建政治经济制度下,做官的地位与收入是任何其他职业都不可比拟的,走上仕途成为人们的至上追求。这样,大批人才都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到钻研对经济发展意义不大的学问(例如八股文)上,于是科举制度越发达,经济越是陷于停滞中③。鲍莫尔比较了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欧洲中世纪的骑士制度和政治制度,以及现代的各类国家,他得出结论说,所谓企业家资源,即具有开拓精神、富有创造力的人才及其才能,在各个社会中既是存在的,又是稀缺的。如果社会经济制度为企业家资源的非生产性应用(如科举考试),或者破坏性的应用(如骑士争斗)提供的报酬比生产性活动的报酬要高,那么企业家资源的配置就会偏离生产性用途,经济发展就会停滞甚至倒退。所以,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状况,主要不是取决于该社会企业家资源的多少,而是取决于该社会的制度机制对企业家资源的引导与发挥[1] (第893-921页)。墨菲、舍雷夫和维希里等经济学家应用大样本统计资料,对鲍莫尔的结论作了论证和进一步说明[2] (第409-414页)。从中,可以得出一个毋庸置疑的结论:许多发展中国家之所以出现严重的市场缺陷和持续的经济落后,寻租或腐败活动的泛滥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
二、寻租与腐败活动的内生一般均衡模式
为寻求租金而展开的竞争机制是怎样的?如何通过理论模型来探讨寻租或腐败活动对于社会福利、经济发展的影响?自1970年代,克鲁格[3] (第291-303页)、巴格瓦蒂和斯瑞尼瓦桑[4] (第1069-1087页)[5] (第988-1002页)等人从国际贸易入手建立了寻租模式。这些学者之所以以国际贸易市场为出发点来分析寻租腐败行为,是因为贸易限制、贸易中的寻租活动是发展中国家各个领域中寻租现象的一个缩影。在其他领域中由于政府干预也存在类似的寻租问题,比如“公平贸易法”导致企业的经营小于最优规模;最低工资法造成失业高于均衡水平;利率上限和信贷配额导致银行为贷款或存款而竞争,以致银行运作成本过高;对出租车费的管理可能不是影响车主收入,而是影响了人们平均候车时间和出租车平均空闲时间;资本所得税征收导致非生产性建设过多和非经济性的矿产开发等等问题。
但是,这种外生寻租模式的缺陷是明显的。它假定寻租活动是自由进入和完全竞争的,假定租金来源、政府行为和经济运行的制度背景都是外在既定的。事实上,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由进口许可证等产生的租金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去寻求的,这些租金往往是政治或官僚精英集团持有的特权,因此寻租研究不能不与个人或集团所能利用的、他们在社会等级结构中的特殊地位相联系。马基曾坦率指出:“直到十年以前,对于关税的政治解释仍是一个黑箱理论。国际经济学家,包括我本人在内,都认为关税是我们无法理解的政治过程外生决定的”④。为了揭示与寻租活动紧密相关的政治社会制度结构这个“黑箱”,许多经济学家围绕关税这种可能带来租金的、典型的政府干预形式,建立了以“内生关税理论”面目出现的关于寻租与腐败行为的一般均衡模式。早在1951年,金德尔伯格已经提到利益集团的活动会对贸易造成内在影响[6] (第30-46页)。塔洛克也指出,为取得关税收益和垄断租金而付出的经济资源所造成的福利损失比通常估计的要大得多[7] (第224-232页)。但是,形成内生关税理论则是1970年代肇始,1980年代以后兴起的事情。布洛克和马基率先在几篇论文中提出把关税内生化,考察国内冲突的结果对收入分配的影响。他们运用公共选择论形成了一个特殊利益理论,其中寻租者和政党都导致最大化行为,因此,关税成为政治市场上的一个均衡变量,它在为收入再分配而展开的争斗中平衡各方的力量。他们用博弈论的框架分析了寻租行为,两个寻租集团(一个支持关税、另一个反对关税)都把资源转向政党手中,以使其成员收入最大化;而两个政党在关税问题上各执己见,以使其竞选概率最大化[8] (第246-250页)。他们提供了内生化分析的基础,但这个初步尝试仍是在局部均衡框架下展开的。芬德莱和威利兹首先在一般均衡框架中来解释内生关税。马基和布洛克在分析中加入两个政党,它们明确地谋求选举概率最大化,并且其中一个支持关税,另一个主张出口补贴(即负关税)。此外,他们还引入了投票者,这样就把传统的2×2×2模式扩展成2×2×2×2模式。
总体上看,内生关税模式是建立在再分配观点基础上的。这些研究典型地考察了小国经济,全部分析集中到一个问题上:在国内谁从关税保护中获益,而谁从中受损。关税的产生不是外生的,它是一个成功的支持关税的集团与一个不成功的反对关税的集团,分别为了各自的利益而进行寻租活动的结果。所以,内生关税理论的发展实质上就是内生寻租理论的发展,正如马基所说,运用“关税”一词只不过是为了表述上的方便,关于关税的分析只需稍作调整即可用于分析其它寻租活动。由内生关税理论推演而来,可以把政治市场和经济市场相结合,把政治行为、寻租行为同生产行为一样作内生化研究。这些研究虽然一般是以发达国家为背景的,但是对于探索发展中国家的类似问题也颇有借鉴意义。
(一)权力分散政治制度下的寻租与腐败
一般地,假定存在两个典型的利益集团:地主和制造业主,他们分别拥有投入要素土地和资本。假定农产品由土地和劳动生产,制造品由资本和劳动生产;土地和资本分别为两部门专有,而劳动是个公共蓄水池。在自由贸易情形下,没有任何资源用于政治活动,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会形成进口制造品、出口农产品的结构。
现在我们在关税决定中引入内生的政治过程,假设“关税形成函数”为:
(二)权力集中政治制度下的寻租与腐败
在权利集中的政治制度下,不存在利益集团,但是可以采用一个两部门的小型开放经济模式来分析这种政治制度下的寻租活动。假定政治统治者必须通过使他的领地的产出最大化来确立其统治地位,而社会产出是一个复合公共品,它的生产所需要的物质资源必须以税收形式取自私人部门。为简化起见,设税收全部来自关税。假定公共品水平由供给方面决定,政府试图以提供的公共品的数量来证明其存在的合理性。因此,关税水平确定的标准是,必须能使政府当局将公共品的供给达到最大化。
(拉格朗日乘子,它的经济含义是以单位货币计量的公共品的边际成本)。因此,(4)式就可以解释为公共部门就业的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等于其边际成本,也就是等于工资率与从私人部门中抽出1单位劳动力所导致的收益的损失之和。
由此可见,这种政治制度下内生关税完全是由统治者的行为目标及其均衡所确定的,随着关税的确定,私人部门的其它经济变量也得以确定。在权力分散的政治制度下,人们只能通过结成利益集团,组织院外活动来影响政府决策,由于并非所有人都能成功地结成集团,而且并非所有集团都能有效地说服政府采取对自己有利的政策,因此,这种寻租是在政治与经济市场之间周旋的间接寻租。而在权利集中的政治制度下,政府是租金的唯一获取者,因而私人不再是试图间接地影响政府,而是千方百计地跻身公务员行列。在一些国家,人们为谋求政府职位而追求高学位,不择手段地攀附权贵,买官卖官;而政府官员腐败现象日益严重,尤其是官员家属或离职的官员利用原有的关系网经商,在寻租中得到“近水楼台”之利。这些都表明,在权利集中的政治制度下,寻租活动更直接,更难以控制,危害也更深。
根据寻租或腐败的内生模式研究,可以进一步得到如下认识:
首先,寻租或腐败活动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制度现象。这可以由寻租的组织成本、财富分配状况、再分配效应、信息等重要因素的不对称性来解释。就寻租成本而言,政治体系实际上是一个制度化的产物,由政治市场产生的内生关税是一种贸易条件。一般地,特殊利益集团的寻租成本低于一般利益集团,因而寻租成功概率更大一些。比如,希望高关税保护的少数进口替代品生产企业要组织起来对政府施加影响并不难,而广大消费者尽管希望从自由贸易中获利,却几乎不可能组织起来。结果,特殊利益集团的组织成本更低,其寻租更有可能达到高关税目标,为此布洛克和马基称内生关税实际上是政治市场出清的“价格”。就财富分配而言,如果稀缺要素的禀赋是平均分配的,那么很可能更容易出现自由贸易的状态,然而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要素的分配极不平衡,少数拥有大量要素的人往往更有可能影响政府,使之制定对自己有利的政策。就再分配效应而言,在大多数国家都是不对称的。这就是说,社会不同集团与个人从再分配活动受益或受损程度差异很大,于是有了“选票交易”、先联合寻租再分享租金的可能性。就信息不对称而言,绝大多数选民对于政治候选人的信息十分缺乏,而少数内部人士则对领导人的偏好十分了解,因此后者更有可能影响政治决策。
第二,寻租或腐败活动是一个负和博弈过程。人们通常认为寻租活动是某一部分人获利,而另一部分人受损的零和博弈。甚至有人认为,有些寻租活动的最终后果对社会有利,是一种正和博弈。事实上,在出现寻租的情形下,任何一个集团都可以通过院外活动,花费较小的寻租代价,为自己获取较大的垄断利益,并且如果任何一方不进行寻租活动,就会因别人的寻租活动而受损。所以不论经济状况,不论是否自愿,每个利益集团、政党和经济主体都不断地卷入寻租活动中,不断消耗原本可用于生产性活动的资源,以致所有各方均遭到福利损失。最后,每个人都是寻租活动的“牺牲者”,寻租所造成社会净损失比人们想象的要大得多。马基等人认为,如果人们具有风险中性,则寻租的资源损耗将达到国民收入的50%;而如果人们具有风险回避倾向,则寻租就像一个“黑洞”,吞噬无数资源。
第三,寻租或腐败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经济现象。从福利损失上讲,寻租是再分配的经济现象,但更根本地讲,它是一个与社会政治制度密切相关的问题。在权力分散的政治制度下,寻租只能采取院外活动的迂回方式。寻租者以在选举中支持某个政党的许诺来换取后者提供的租金,多个政治集团间的相互竞争与相互监督,可能会对这些活动有所限制。而在权力集中的政治制度下,寻租者以各种方式与政治集团成员达成共谋,甚至寻租者也就是政府官员。因此,寻租成为蔓延极广的社会公害。不少发展中国家对于政府官员缺少政治与法律制度约束,寻租现象严重,虚耗了大量社会资源,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道德和人际关系等方面起了不可低估的腐化作用,严重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因此,仅仅从纯经济分析入手,是把握不了寻租的本质的,更难以把握寻租或腐败对于经济发展的影响。
三、寻租、腐败与经济发展
关于寻租和腐败的理论模型,从多个方面体现了寻租和腐败行为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从市场结构来看,寻租和腐败行为大多与垄断相关。垄断的社会成本究竟多大?首先,从经济合理性上看,垄断的存在与一定时期的技术限制相关,随着技术进步,这种合理性逐渐消失。比如,过去把长途通讯业务集中在同一通讯网中,并由一家公司管理,要比由若干个互相竞争的公司共同管理更加有效,因为这样有利于充分利用有限的设备。但是,随着通讯技术的发展,同轴电缆、通信卫星、光纤和激光等的应用,电信部门高度垄断的合理性已遭到严峻挑战。其次,从消费者方面看,政府干预下的垄断不仅没有给消费者带来益处,反而使得消费者利益大量转移到非效益的生产者或有能力影响国家机器的社会或政治集团手中。据估计,如果允许私营邮政,则美国邮政分送设备会更好,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更高,邮资市价可下降30%左右,安全性提高5倍。垄断者牺牲消费者享受廉价优质服务的自由而获取垄断租金,这是社会福利的一大损失。最后,在政府介入的垄断中,寻租活动的费用更为庞大。仅就美国公路、铁路、内河航运和输油管线来说,20世纪60年代这笔费用达100亿美元,相当于整个运输部门营业额的1/3,1977年该项费用达170亿美元,这也是垄断造成的社会成本⑤。
而寻租理论的分析表明,垄断的社会成本远不止于哈伯格(Harberger,A.)曾讨论到的损失。如图3所示,D,S分别为需求与供给线,p[,1]、p[,2]分别为完全竞争与完全垄断市场的价格,Q[,1]、Q[,2]为相应的产出水平。由于寻租获取的垄断价格由p[,1]提高到p[,2],消费者剩余损失为p[,1]p[,2]BC,BEC部分是因垄断造成的谁也无法得到的净损失(deadweight loss)。有些学者把ΔBEC称为垄断的社会福利净损失,或称之为“哈伯格三角区”(Harberger triangular)。然而根据这种理论,运用美国的资料,人们估计垄断造成的福利损失仅占GNP的0.1%—1%,这未免低估了这一社会经济问题的严重性。塔洛克、帕斯纳等人认为图中p[,1]p[,2]BE部分即是垄断产生的租,企业为了获取这个租金,愿意花费不小于这个区域的成本来谋求垄断地位。帕斯纳(Posner,R.)则进一步明确指出,当企业为寻求垄断发生的竞争达到均衡时,企业寻租成本会与垄断利润相等,而且这种花费于社会无益。于是他们主张垄断的社会成本不仅包括图中ΔBEC部分,还应包括p[,1]p[,2]BE部分,这个新区域通常被称为“塔洛克矩形区”(Tullock rectangular)。这种分析尽管比较粗略,但是对寻租造成损失的刻画是很形象的。
奥尔森等人以集体行动理论为背景,分析了寻租对市场机制和效率带来的损失。这可用图4来说明⑥。图4中D,S分别为寻求与供给曲线,p[,c],p[,m]分别为竞争或垄断状态下的价格,Q[,c],Q[,m]分别为这两种状态下的产出。按哈伯格的传统,垄断的损失在于产出下降,价格上升,消费者蒙受了损失,表现为ΔABC。然而考虑到寻租问题,每个垄断者为了取得垄断租金会进行大量活动。开始时,垄断成功概率几乎为零,寻租者愿意为此而付出的代价不超过在竞争情况下可能得到的“竞争租”(图中ΔADC),随着压力集团力量增大,垄断的可能性增大,垄断者愿意付出的代价就接近于“垄断租”(O p[,m] BC)了。因此,假定寻租的价格与该部门资产数量成正比,则寻租支出线大致为p[,c] E。由此,寻租的私人收益等于
容易得出,需求曲线越缺乏弹性,供给曲线就越富于弹性,则寻租的私人收益越大,这就是公共服务部门最易成为寻租的对象,并且垄断程度普遍较高的原因。从社会角度看,寻租者的私人收益来自对消费者的损害和把大量资源从生产性使用转移到非生产性使用上。因此(p[,c]p[,m] BF+CFE)实际上即为寻租活动的社会成本。显然这个成本比传统估计要高得多。
在宏观层次,寻租与经济增长的水平有怎样的关系?从理论上看,寻租和腐败就像一只“看不见的脚”,会践踏经济秩序和破坏经济增长。原因有二:一是资源被人们转移到了非生产性活动中;二是大量寻租活动导致了经济僵化和非效率。在一个寻租活动十分盛行的经济中,寻租收入在GNP中所占的比重必定较大,由GNP计量得到的较高的增长水平是不真实的,或者说,在这个较高的经济增长背后,是低发展或无发展的困境。这从一个侧面解释了许多发展中国家出现的“无发展的增长”状况。
那么,如何在经济发展中治理寻租问题?或者说,如何在存在寻租和腐败现象的社会中谋求经济发展?根据各个不同层面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启示。
其一,寻租或腐败的蔓延是与信息不对称相关的,因此针对信息不对称问题,必须努力提高社会经济活动的透明度。一般地,寻租活动都是与信息问题相关的。正是由于信息不完全,有些人可以在某些地区或局部市场上建立起垄断力量,这样,即使表面上市场是竞争性的,市场均衡也不可能达到均衡,也不是帕累托最优的。如果政府能够通过民主的投票制度、严明的立法司法执法制度、严格的公务员制度、公开的新闻制度等各种安排来传递人们相互间的信息,则可大大减少寻租活动。
其二,减少政府干预,规范政府行为。政府干预越多,政府官员权力越大,官员设租和寻租越是便利。因此,减少政府对市场交易的不适当压抑、提高政府服务的效率和透明度、健全法制等办法来减少地下经济活动。具体地,一方面增加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提高公务员的待遇,加强监督考察;另一方面使原先对公务员的暗中贿赂转化为对快速有效服务的合法收费。
其三,调整制度结构,促使人们由寻租活动转向生产性活动。为此需要减少可能引起寻租的政府干预,如关税、配额、价格上限、价格支持、对生产或消费的补贴等;明确界定产权,通过专利、版权等制度保护科技发明者的权益,鼓励企业公平竞争以获取正常利润;改变投票、选举和政治决策制度,加强法制,促使公民普遍参与和监督,提高寻租活动的发现概率和惩罚力度,极大地增加寻租成本。这样,人们的理性选择才能指向生产性活动。
迄今为止,围绕寻租和腐败的研究仍然是经济学中非常活跃的领域,但是针对寻租和腐败展开规范的模式分析则是比较年轻的。如何更明确地界定寻租和腐败活动,如何把寻租和腐败的制度背景揭示得更加充分,如何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治理腐败的政策,这都是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问题。正如柯福特和柯兰德所指出的:“对于寻租、垄断化或DUP活动的分析就像对天气的分析一样:太多的讨论与抱怨,太少的改进建议。”⑦ 所幸的是,寻租和腐败行为及其对于经济发展的影响已经引起了越来越多国家政府和国际机构的关注,也引起了越来越多学者的浓厚兴趣,因此,循着规范的理论研究思路,必定能够探讨出更加切合发展中国家实际的治理腐败的政策方案。
注释:
①Bhagwati,J." Directly Unproductive Profit-Seeking Activities( DUP) "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Oct.1982.p.988.
②Buchanan,J." Rent-seeking and Profit-seeking" ,in Buchanan&Tullock( eds.),Toward a Theory of the Rent-seeking Society,( M) Texas A& M University Press,1980.
③Tullock,G." Rent Seeking as Negative Sum Game" ,in Buchanan & Tullock,1980.
④参见Colander,D.ed.Neoclassical Political Economy,( M) Ballinger Publish Company 1984.pp41-42.
⑤亨利·勒帕日:《美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57-174页。
⑥Coland,D.,& M.Olson," Coalitions and Macroeconomics" in Colander,D.ed.Neoclassical Political Economy,( M) Ballingger Publish Company.1984.
⑦Colander,D.ed.Neoclassical Political Economy,( M) Ballingger Publish Company,1984.p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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