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刘少奇的发展战略构想_重工业论文

建国初期刘少奇的发展战略构想_重工业论文

建国初期刘少奇关于发展战略的构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发展战略论文,建国初期论文,刘少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发展战略,是指在较长时期,根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因素、条件的判断,从关系发展全局的各个方面出发,考虑和制定发展所要达到的目标、所要解决的重点、所要经过的阶段以及为实现上述要求所采取的力量部署和重大方针及根本性措施。建国初期,共产党人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发展战略”概念,但对发展战略问题进行了认真思考,提出了初步构想。本文重点探讨刘少奇建国初期的发展战略思想,以纪念少奇同志诞辰一百周年。

一 国民经济发展重点观

在中国实现工业化,这是中国共产党为之奋斗的伟大理想和目标,是广大民众的共同心愿,被写入《共同纲领》。但是,选择什么样的工业化道路,即在优先发展农业还是优先发展重工业以使之成为工业化基础的问题上,共产党内存在认识上的分歧。

刘少奇1950年在一份手稿中提出工业化道路的构想,即首先恢复国民经济,然后集中主要力量发展农业、轻工业和必要的国防工业,再然后以更大的力量建立重工业基础、发展重工业,最后在建立和发展起来的重工业基础上再大大发展轻工业,实现农业机械化。刘少奇还特别指出,“中国工业化的过程大体要循着这样的道路前进”(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173页。)。1951年5月7日,刘少奇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又一次讲到这个问题。他指出:国家的建设方针是工业农业都要发展,但首先要恢复和发展农业。“发展农业才有原料和粮食,工业才有市场。”其次是发展工业,包括重工业和轻工业,但开始还是要发展一些轻工业,因为“轻工业可以赚钱,也容易办些,又不用很多的资本。”而且土改以后,农业发展了,农民需要大量的轻工业产品。刘少奇还提出:“在工业建设中,必须首先建设国防工业;同时必须首先发展基础工业,如电力、铁路、水利等,没有这些东西轻工业建设不成。轻工业发展了再来大量地进行重工业建设”(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181-182、203-205页。)。

7月初,刘少奇在中南海春耦斋对马列学院第一班学员讲话时再次重申了上述观点,并强调指出:“经济建设要有步骤,先搞什么,后搞什么,总要有个先后轻重。”他仍然主张第一步先恢复国民经济,第二步发展农业和轻工业以及“必要的可能的重工业,如造点机器、汽车”。与前两次提出的构想比较,第二步中添加了“必要的可能的重工业”内容。第三步发展重工业。第四步依靠重工业再进一步发展农业和轻工业。基本步骤与前两次所讲的相同,说明刘少奇在这个问题上的构想已经定型。刘少奇还进一步阐述了这一发展战略观的理论依据,归纳起来主要有:农业是工业的基础,为工业提供原料、市场,并依靠农业、轻工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积累发展工业的资金,而重工业则需要大批资金,所以“不能先发展重工业”,“要先发展农业”(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181-182、203-205页。)。

陈云从工业化需要大批资金必须“从农业(上)打主意”以及农产品远远不能满足需要的角度出发,也强调“发展农业仍然是头等大事。农业发展不起来,工业就很难发展”(注:《陈云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7、143页。)。周恩来从城市对农产品的需求、对乡村工业品的供应促进农业生产的角度出发,强调城市领导乡村、工业领导农业,认为“农业不能作为重心,它必须在工业的领导下才能发展。”同时他又强调,工业、农业是“辩证关系”,如果没有广大农业的发展,工业发展也是不可能的(注:《周恩来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8-9页。)。毛泽东1951年12月在修改一份中共中央文件时指出:从1953年起国家进入“大规模经济建设”,“准备以二十年时间完成中国的工业化”。“完成工业化当然不只是重工业和国防工业,一切必要的轻工业都应建设起来。为了完成国家工业化,必须发展农业,并逐步完成农业社会化。但是首先重要并能带动轻工业和农业向前发展的是建设重工业和国防工业”(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二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534页。)。这就明确提出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构想。

毛泽东优先发展重工业构想提出以后,刘少奇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围绕国民经济发展重心问题并未与毛泽东发生论争。随着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和大规模全面经济建设的迫近,共产党人接受了毛泽东提出的构想,把优先发展重工业确定为经济建设指导方针。

二 对“三年准备,十年建设”的理解和阐释

毛泽东提出“三年准备,十年建设”的构想,看起来是关于“准备”和“建设”时间安排的规划,实际上包含着准备什么,如何建设,建设的条件、目标等丰富的内涵。因此,可以把它看作一项发展战略构想。毛泽东对这一发展战略没有展开论述,刘少奇等人则从不同层面阐述了这一命题。

“三年准备”,是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算起,“头三年做准备工作”。准备什么呢?刘少奇说,“军事的准备,政治的准备,文化的准备,经济的准备,各方面的准备要在这三年之内准备好,以便于今后好建设”。军事准备包括打赢朝鲜战争,肃清土匪,解决西藏问题,尽可能争取解决台湾问题,巩固国防。政治准备包括搞好统一战线、群众运动,完成土改,组织互助组,管理好工厂,搞好爱国主义竞赛。文化准备主要是教育并充分利用现有知识分子和专门技术人才,大力培养初步掌握一定知识和技能的各类建设人才。经济准备主要是使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恢复国民经济,并使生产得到发展,更重要的是搞清经济国情,制订出切实可行的经济建设计划(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178-181、205、60-61、202、182、205-209、197、7、182页。)。

“十年建设”,即从1953年起,进行10年大规模的、有计划的全面经济建设。刘少奇指出:到那时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除了必要的国防建设外,其他各项都要配合经济建设”,“国防建设也是围绕经济建设进行”(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178-181、205、60-61、202、182、205-209、197、7、182页。)。十年建设的外部条件要求“世界和平”;内部条件要求完成各项准备工作,筹集到建设资金、准备了大量建设人才、制订出明确切实的建设计划。由于所进行的是计划经济建设,还须使国民经济“初步走上计划经济”轨道。刘少奇还提出,工业化离不开民主化。他说:“没有我们国家的民主化,没有新民主主义政权的发展,就不能保障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工业化。反过来,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工业化,又要大大地加强和巩固新民主主义政权的基础。因此,我们的基本口号是:民主化与工业化!在我们这里,民主化与工业化是不能分离的。”(注:《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60-61页。)他还特别指出:“选举要很好地搞,这也是为建设作准备,没有人民民主不好搞建设”(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178-181、205、60-61、202、182、205-209、197、7、182页。)。

关于建设的步骤,即先发展什么,后发展什么,前面已作了专门论述。关于建设的目标,即十年建设之后中国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状况,刘少奇因为主张优先发展农业,他设想10年以后中国“不但有庞大的农业,而且还有不少工业。那时我们就做到了自给自足,使中国变成一个比现在富足的国家”。还说“十年就可初步打下建设重工业的基础,建立统一、独立、富强的新中国这口号就可大体实现”。政治上使人民民主专政大大巩固;经济上“近代工业比重逐渐增大,农业和个体经济比重缩小”,同时社会主义、半社会主义经济比重增大。这就创造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基本条件,党和国家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或立即或再等几年便采取社会主义步骤,“进入社会主义”(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178-181、205、60-61、202、182、205-209、197、7、182页。)。

三 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设想

建国前后,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对于如何由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思考和比较深入的理论探讨。刘少奇关于“过渡”的最初设想,包括过渡时机、条件、方式、步骤、过渡后状态等方面的基本观点和主张。

关于过渡时间。1948年9月13日,刘少奇在一个讲话中明确指出:“过早地采取社会主义政策是要不得的”(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178-181、205、60-61、202、182、205-209、197、7、182页。)。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过程中,有些代表提议把社会主义前途写入共同纲领,中国共产党认为不妥,不同意写入,刘少奇代表中共解释说:“要在中国采取相当严重的社会主义的步骤,还是相当长久的将来的事情,如在共同纲领上写上这一目标,很容易混淆我们在今天所要采取的实际步骤(注:《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35页。)。1951年7月刘少奇在《春耦斋讲话》中提出:新民主主义建设阶段“最少十年,十年建设加三年准备是十三年。到那时看情形怎样,或再搞个五年计划,进入社会主义。采取社会主义步骤,少则十年、多则十五年,二十年恐怕不要”(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209、148、210、148-149、104、211、7页。)。刘少奇还认为,向社会主义过渡之前,中国依然属于“新民主主义”范畴,并明确使用了“新民主主义阶段”的概念,提出“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的口号。

关于过渡条件。刘少奇认为,采取社会主义步骤,向社会主义过渡,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把握恰如其分、水到渠成的时机。1949年6月建国前夕,刘少奇在“关于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方针”的报告提纲中指出:“只有在经过长期积累资金、建设国家工业的过程之后,在各方面有了准备之后,才能向城市资产阶级举行第一个社会主义的进攻,把私人大企业及一部分中等企业收归国家经营。只有在重工业大大发展并能生产大批农业机器之后,才能在乡村中向富农经济实行社会主义的进攻,实行农业集体化”(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85、209、212、210、212、81、141、216、141、210、209-212、212、210、216-217、207-208页。)。1951年7月他在《春耦斋讲话》中提出:十年建设之后,“工业大大发展,农业也有了大的发展;国家经济的领导作用加强了,成为绝对的领导;管理经济工作的干部成熟了,管理干部和技术干部数量也多了”;工农联盟在经济上也大大加强了;“组织上人民代表会议加强,人民民主政权巩固了”;“这时,我们才采取步骤进入社会主义”(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85、209、212、210、212、81、141、216、141、210、209-212、212、210、216-217、207-208页。)。因此,刘少奇既反对“发展普通的资本主义经济”,“向资本家作无原则的让步,对小资产阶级的弱点表示迁就,自觉或不自觉地要把中国建设成为资本主义共和国”的极端错误的右倾倾向,也反对“冒险主义的倾向”,即经济计划和措施超出实际的可能性,“过早地、过多地、没有准备地去采取社会主义的步骤”。并指出,这会使共产党失去农民小生产者的拥护,破坏城市无产阶级与农民的联盟,“这就要使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政权走向失败”(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85、209、212、210、212、81、141、216、141、210、209-212、212、210、216-217、207-208页。)。

关于过渡方式。建国前后,刘少奇等中共领导人设想,“将来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可以采取和平的方式(毛泽东称之为“和平到达”)(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85、209、212、210、212、81、141、216、141、210、209-212、212、210、216-217、207-208页。)。这一方式包括对私营工商业通过“和平赎买”实现“国有化”和将个体经济引向社会主义集体化。而所说的和平方式,又主要是指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社会主义改造的和平方式。刘少奇提出,“国有化”到底采取什么方式,还要看资产阶级的态度。“如果资产阶级的态度恶劣,(国有化)可能早些,方法激烈些”;如果资产阶级“采取好的态度”,“比较服从国家的决定,国有化的时间可能慢些,方式可能和平些”(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85、209、212、210、212、81、141、216、141、210、209-212、212、210、216-217、207-208页。)。刘少奇认为,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和平转变有极大可能性”(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85、209、212、210、212、81、141、216、141、210、209-212、212、210、216-217、207-208页。)。其主要依据有:第一,国家政权、国家经济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建立了巩固的工农联盟,而且国营经济掌握了国民经济命脉,为和平转变提供了根本保障。第二,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在民主革命时期是革命的同盟者,新中国建立后仍是“四个朋友”之一,在恢复国民经济和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中如果再诚心诚意地采取“合作态度”,作出应有贡献,共产党没有理由也决不会把他们“一脚踢开”,象对待封建地主阶级那样剥夺他们。第三,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落后的近代中国经济中属于进步的经济形式,采取和平的转变方式,更有利于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第四,私人资本主义在国民经济中比重不大,根本“竞争不过”国营经济,因此民族资本家愿意同国营经济合作。面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及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优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事实,以及资本主义生产所存在的无政府状态容易导致生产过剩危机的资本主义发展规律,加上共产党的教育和帮助,“资本家没有理由一定要搞资本主义,在思想上要起变化”,会“拥护共产党,诚心诚意跟着党走到社会主义”。第五,和平方式,“资本家就不会感到十分痛苦”,而且“面子好看点”,便会大大减少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阻力,壮大经济建设统一战线,利*

社会稳定。

关于过渡的步骤。刘少奇提出:“采取进入社会主义的步骤,第一步是实行工业国有化”,然后“可以进一步采取农业集体化步骤”(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85、209、212、210、212、81、141、216、141、210、209-212、212、210、216-217、207-208页。)。他设想的过渡道路是先工业国有化,实现机械化,然后再实现农业集体化。具有方法是:对私营工业,“用赎买的方式”,即国家“只拿出一部分代价”赎买之,使之成为国有企业。对资本家个人,“可以加点薪水,叫他照样当经理”,甚至“可以给他当部长,给他政协会议的位子”,利用资本家在生产上、经营上、管理上的经验、办法和技能(刘少奇认为在这些方面资本家比共产党人“有办法”)(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85、209、212、210、212、81、141、216、141、210、209-212、212、210、216-217、207-208页。),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刘少奇指出:“赎买”不同于“收买”,收买是照价付款,赎买是付一部分代价,即退还一部分股份,而且可以逐年退还;收买是只要企业不要企业主,赎买则连同资本家一起吸纳。

建国前夕,刘少奇在北平一个有民主党派人士参加的会议上讲到工业国有化问题时,提出把私人产业有代价地收归国有的设想,即私人股份可以分期逐年退还,或者退一部分,献一部分。他说:“也许这是一步步地搞,慢慢地分多少年走,反正用不着急,一切都可以迁就。”(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85、209、212、210、212、81、141、216、141、210、209-212、212、210、216-217、207-208页。)1951年7月,刘少奇在《春耦斋讲话》中特别指出:“工业国有化,不是逐步实行,而是逐步准备,一下实行的。”把30人以上的工厂收归国有,“这是严重的社会主义步骤,一步就进入社会主义,其性质是破坏资本主义私有制,所以,没有准备好就不能走这一步。”他反对“让私人工厂零散地捐献,或挤垮、收买”,主张通过法律形式把私营工厂有代价的一次性收归国有。他说,一旦准备好了,“工业国有化是一天早晨的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通过,第二天就执行。”因为“工业比农业集中,好实行”(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85、209、212、210、212、81、141、216、141、210、209-212、212、210、216-217、207-208页。)

对于私营商业,刘少奇主张要与私营工业有所区别。他提出,在十年计划经济建设后期,国家对商业的控制要加大,“主动发展国营商业。要有计划地来决定商业资产阶级的命运。一方面要挤掉,另一方面要收容,一挤一收,可以早点使商业资产阶级得以解决。到十年建设后期,商业资产阶级是零散的,商业的主体是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那么剩下的零散的私营商业,在工业国有化时便非常容易的也全部国有化。(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85、209、212、210、212、81、141、216、141、210、209-212、212、210、216-217、207-208页。)。

刘少奇主张手工业集体化要逐步地搞。”他认为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是比较高级的合作社,不是在私有基础上组织的,而是在公有基础上组织的。手工业工人在工厂领工资,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性质”,也就是说这种形式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可以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他还认为,以私有制为基础,仍然按资分配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只能叫合股公司或股份公司,不能叫合作社(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85、209、212、210、212、81、141、216、141、210、209-212、212、210、216-217、207-208页。)。

关于农业集体化,虽然刘少奇多次讲到毛泽东关于农业逐步集体化的观点,但他解释为“逐步准备,先东北,后华北,再其他地区,是这样逐步地搞集体化”,而不是由互助组、初级社到高级社的“逐步”搞,也不是先几十户农民再几十户农民的“逐步”搞。他认为“由互助组是不能逐步发展提高到集体农庄的”。他说:“如果认为目前组织合作社,就可以改造中国的农业,使个体的小农经济成为社会主义的经济,那就是幻想。”他认为只有生产资料公有、按劳分配的集体农场才是社会主义农业集体化,只有农业机械化后才能实现农业集体化,“共耕社”式的农业合作社,不能准备过渡到社会主义集体化的“经济条件”,“经济条件是重工业,拖拉机,没有这个条件,即使思想准备好了,大家要求集体化,也是不可能组织好的。”他认为只有实现了“工业的国家化”,有了“强大的国家工业”,“才能供给农民大量的机器,这样农业才能普遍的集体化”。所以他主张先国家工业化,再农业集体化。当然,他也认为互助组、合作社有积极意义,主要是“具有培育农民的集体观念的作用,将来再加上工业化提供的机器条件,便能顺利地实行集体农庄。”基于上述认识,刘少奇强调:不能由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互助组、合作社发展到生产资料公有制的集体农庄,集体农庄要重新组织,它建立之后互助组就取消了。互助组、合作社与集体农庄仅有“思想上的联系,是为了教育农民”增强集体观念,“在经济上是没有什么联系的”,“因此不能靠互助组、合作社发展到集体农庄”。如果从这个意义上说,农业集体化又不是逐步进行的。所谓的逐步实现集体化,仅仅是一个地区、一个地区的逐步地搞集体化而已。也“不是逐步地消灭富农、消灭阶级”,“农业集体化是个大的运动,不是一个村子先几十户再几十户,而是一片片地搞”,因为干部不够,所以分批按大区搞,“经过两三年搞起来(完成)”(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212-213,220-221,219,153-154、183-184、218、217、215-216页。)。

关于过渡后状态。由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之后的中国是一个什么样的状况呢?刘少奇设想:“工业国有化后资产阶级被废除,农业集体化后富农、小资产阶级被废除,就使中国成为没有大小资本家的国家。”中国经济成分也由五个变成三个,只剩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和个体经济。前两者很大,后者逐步缩小。30年以后,国民经济中90%多是社会主义经济。“从农业集体化后就没有剥削了,只有劳动人民”。国家“政权性质是无产阶级专政,名称不一定改,仍叫新民主主义也可以”(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212-213,220-221,219,153-154、183-184、218、217、215-216页。)。刘少奇的这个设想,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完成向社会主义过渡之后虽以公有制为主体,即主要是社会主义经济,但仍有私有制,即个体经济;二是名称仍然可以称做“新民主主义”。

四 结语

建国初期,刘少奇关于发展战略的思想、观点、认识和设想,在一些重大问题上与毛泽东的相关理论是基本一致的。比如,过渡到社会主义需要创造必要的条件,新中国建立后不能马上采取社会主义步骤,向社会主义过渡至少需要15年左右;要进行“三年准备,十年建设”,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实现由农业国到工业国的转变;国家工业化可以采用和平方式,通过赎买办法实现,等等。但是,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刘少奇的有些观点与毛泽东不尽相同,甚至完全相左。比如,在工业化道路问题上,毛泽东主张优先发展重工业,带动农业、轻工业,并使农业、轻工业与重工业发展相配合;刘少奇的主张则恰恰相反。在向社会主义转变问题上,毛泽东主张注重增加社会主义因素,逐步地向社会主义过渡,并于1952年下半年开始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问题,酝酿过渡时期总路线;刘少奇也主张增加社会主义因素,但认为那只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准备,提出只要准备好条件,便可水到渠成,一个早上即可过渡到社会主义,而且一直坚持毛泽东建国前后提出的不能过早地采取社会主义步骤的观点,坚持大约要15年左右再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构想,主张多搞一段时期的新民主主义。在农民问题上,毛泽东强调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并主张由低级到高级的逐步实现农业集体化;刘少奇虽然赞同农民组织起来,建立互助合作社,但认为这并不能走向农业集体化,提出只有集体农场才是社会主义集体化,必须另起炉灶重新建立,采取由东北再华北的方式逐片实现集体化,而且不主张过早地轻易动摇农民的私有制,并提出先国家工业化,实现机械化,再实行农业集体化。

这些认识和主张上的分歧,属于党内“认识”、“思想”领域内的正常现象。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历史上空前巨大的政党,党内认识客观事物时出现主观上的一些分歧和差异,是非常正常的,也是使党保持活力的思想源泉之一。解决思想上的分歧是以理服人,用实践检验;决不应该以权、势压人,也不能“绝对的”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以防止真理在下级、在少数人手里时受到错误地压抑或批判。

刘少奇自己也承认,他的一些讲话不一定都对,“大体上是个人的意见,中央没有讨论,不是定见,可能和其他同志想的不一样”(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197页。)当他的一些观点受到毛泽东的批评时,他表示接受批评,放弃那些观点,甚至公开作检讨。毛泽东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后,刘少奇表示赞同,用更大的热情和精力去阐释过渡时期总路线,为实现过渡时期总路线而奋斗。这既体现了刘少奇的坦荡胸怀,也是中国共产党高度团结、统一的标志,思想上的统一也是过渡时期总路线能够顺利执行的重要保证。当然,对刘少奇上述思想中的许多合理因素和真知灼见,未能及时地总结、传播,使之指导实践由精神力量变成物质力量,甚为遗憾。不过,重温这些思想,仍能汲取一些有益的借鉴,不失为一份宝贵的思想遗产。

标签:;  ;  ;  ;  ;  ;  

建国初期刘少奇的发展战略构想_重工业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