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与认同--毛泽东加速转型理论的关键_李维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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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17/D69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0351(2011)03-0012-12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确定了实现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根据基本国情,整个中国革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进行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变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为新民主主义社会;第二阶段进行消灭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革命,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由于中国经济十分落后的缘故,毛泽东在1948年9月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由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1](P146)的构想,并在七届二中全会上强调:“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2](P1431)至于何时开始社会主义的“全线进攻”,毛泽东估计“也许全国胜利后还要十五年”[3](P7)。可是新中国成立还不到三年,毛泽东便改变原来的预计,决定从现在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用十年到十五年完成,结果三年多就完成了。这个重大转变,深刻影响了中国发展的历史进程。多年来学界围绕转变发生的背景、过程及其原因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诸如国内主要矛盾与阶级关系的变动;经济结构中公私比重的消长;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战略的选择;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局限性;毛泽东的“不断革命论”以及国际环境、外部压力、苏联模式的影响等,①几乎所有相关的因素都涉及了,总体来看,宏观论者居多,较深入的实证性研究偏少。

至于促使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的直接因素,有论者指出:除了毛泽东通过1951年把农村互助组提高一步的争论“认为找到了一种不必等到工业化和农业机械化后再改造小农经济的方法”外,同样重要的是,“1953年6月中共中央统战部提出的可以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形式改造私营工商业,也使毛泽东看到了对城市私营经济逐步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条件已经具备。”[4](P31)不少学者论及,找到了国家资本主义这一改造或取代私营工商业的方法,是毛泽东提出总路线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对其中的“找寻与契合”、“踌躇与催生”的关节点,缺少具体考察,或还有把因果关系颠倒过来的误判。②

笔者认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酝酿,从1952年下半年起“十月怀胎”,到1953年6月“一朝分娩”,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提交的《资本主义工业中的公私关系问题》的调查报告起了“催生”的关键作用,使毛泽东系统地发现了新民主主义经济中初步发展的国家资本主义,正是它为推动中国过渡到社会主义找到了一条一直在寻找的现实途径。本文不拟详析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在中国发展变化的复杂情形,而主要围绕李维汉调查报告的形成及其如何催生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种种情况,详加考察与求证。

一、“船”和“桥”:找寻过渡的途径

1952年9月24日,毛泽东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听取周恩来关于“一五”计划轮廓草案同苏方商谈情况的汇报后,提出“十年到十五年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不是十年以后才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思想。一般认为,这是酝酿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开始。其实在8月周恩来访苏之前,中央政治局就讨论同意了由周恩来主持起草的向苏方的报告提纲,其中确定今后五年建设的一项基本任务,是“使中国经济向社会主义发展”,并“保证长期建设在计划经济轨道上前进”③。周恩来此次访苏,斯大林表示愿意为中国实现五年建设计划提供所需要的技术设备、贷款等援助,毛泽东就此提出过渡问题,并非“兴之所至”。因为要在人口多、底子薄的中国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必然要同分散个体的小农经济、要求扩大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发生矛盾和冲突,惟有在“计划经济的轨道上”集中配置有限的资源,提高积累率,才能保障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的实施。就是说,在未来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框架中,固然以建设工业化为主体,但必然内含着对个体、私营经济进行所有制改造的实质和主题,才能“使中国经济向社会主义发展”。

对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中央早在七届二中全会上确定:“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2](P1432),其方法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组织生产的、消费的、信用的合作社。1951年8月,毛泽东又以“中国的合作社,依靠统一经营形成新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基础,也是可行的”[5](P191)意见,否定了刘少奇、薄一波等认为现阶段不能动摇私有基础的主张。接着下发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明确了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是走向农业社会主义化的过渡形式。就是说,早在上述提出过渡问题的一年前,关于个体农业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途径问题已基本解决了。但是,对于在国民经济中占相当比重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如何走向社会主义化,毛泽东并不是很清楚。

中国革命的最大特点,是在革命中和革命胜利以后,都保持了同民族资产阶级的政治联盟和经济联盟。这个历史和现实条件,决定了中国没有理由像苏联那样直接没收私人资本企业,无偿剥夺资本家的财产。刘少奇在1949年5月有个分析说:目前“单就国内矛盾来说,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的确是基本的矛盾,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尚不能互相脱离,可以拖十来年,到无产阶级不需要资产阶级也能活下去的时候,就可搞社会主义”[6](P208)。这为党在革命胜利后相当长时期内允许私人资本主义有一定发展的政策作了注脚。建国三年来实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政策,对迅速恢复国民经济起了重要作用。但随着1952年资产阶级在“五反”运动中受到沉重打击,毛泽东很快将解决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提上了日程。[7](P231)

民族资产阶级过去是共同建设新民主主义的朋友,现在必须看作敌对阶级,这在党内、党外都会感到突兀,需要一个转圜:一要有合法性的解释;二要找到社会各界能够接受的私人工业国有化的方式。当时的初步设想是:估计五年以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比重会缩小到20%以下;再过十年,私人工业会缩小到10%以下,而且都要依赖国家供给原料、收购和推销它们的成品及银行贷款等,并纳入国家计划之内,不能独立经营。“到那时,我们就可以将这一部分私人工业不费力地收归国家经营”[8](P256)。这种公私经济比重自行消长的长期规划,稳当有余,却不适应加快工业化的紧迫要求。在毛泽东看来,必须寻找现实有效的办法,尽快实现私人工业国有化,以集中力量建设工业化。这就是1953年2月他到湖北视察时所说:“过渡要有办法。像汉口到武昌,要坐船一样”;又说:“过渡时期的步骤……类如过桥,走一步算过渡了一年,……十年到十五年走完了”[9](P25)。这时毛泽东对过渡问题的思考,主旨在必须“上船”、“过桥”,不能站在岸上等待。关键是要找到到达彼岸的“船”和“桥”,即借以过渡的形式或途径。这个问题不解决,过渡问题虽然提上日程,却无“船”可渡,无“桥”可过。当时,由国家花一大笔钱来收购资本家的全部企业,不具备可能性。而要强制性过渡,势必造成社会震动和生产力的破坏。在这种两难的选择下,毛泽东虽于1952年9月提出从现在开始过渡,却拖了9个月时间未见分晓,其原因就在于对如何具体实施尚无定数。

其实,过渡的形式就掩藏在三年来经济恢复的实践中。关于国家与私人资本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1949年《共同纲领》规定: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应该鼓励私人资本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例如为国家企业加工,或与国家合营等。但丝毫没有暗示国家资本主义同消灭私人资本及过渡到社会主义有什么必然联系。陈云在1950年调整工商业中,曾提出通过加工订货的办法,把私营工厂“夹到社会主义”[10](P93)的看法。周恩来在1952年10月同一些资本家代表人物谈话时说:“将来用什么方法进入社会主义,现在还不能说得很完整,但总的来说,就是和平转变的道路。……如经过各种国家资本主义的方式,达到阶级消灭,个人愉快”[11](P238)。可是由于各项工作千头万绪,这些想法只是笼统的、片断的,未得到验证的,更谈不上形成明确的理论和政策指导了。

实际上,对加工订货等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各地财经部门只是一般地把它“作为维持私营工业生产……借以稳定市场、保证军需民用”的一种“手段”[12](P271)。如调整公私关系,陈云即把扩大对私营工厂的加工订货比作发出了一路“救兵”[10](P93),也的确起到了维持私营企业生产“救急”、“解难”的作用,全国紧张形势为之改观。1951年抗美援朝军需物资量剧增,私营工业通过国家加工订货、收购包销所获利润颇丰。然而好景不长,1952年进行“五反”运动,全国工商界受到严重冲击,公私、劳资矛盾骤然激化,私营厂店纷纷停产歇业,营业额大幅度减少,市场萧条,税收锐减,还伴随着工人失业的高峰。“五反”以后政府和国营部门对私营企业的加工订货虽然继续进行,但在政策实施上很不统一、很不规范,无论在公私、劳资关系的处理上,还是在生产监督、产品检验、工缴利润等方面,都普遍存在着“政治、财经、工运之间不统一,财经国营内部也不统一”,“国营不顾私,各依需要,各行其是”等混乱现象。“继续乱下去,对公、私、劳、资都不利”[13](P265)。李维汉的调查研究,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进行的。

二、武汉上海调查及过渡途径的发现

李维汉一行于1953年四五月间赴武汉、上海等地调查。调查组成员有统战部工商处的郑新如、黄铸,国家计划委员会私营企业处的勇龙桂,还有政务院总理办公室的李逸云等。据调查报告的主要起草者黄铸④说:“当时调查组对中央酝酿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之事尚不了解,所以李维汉同志在出发前向我们提出调查任务时,只说是去研究‘三反’‘五反’后对资产阶级的工作如何做”。[14](P1)从李维汉4月28日报送毛泽东的《武汉私营工商业中的若干问题》的报告来看,开篇即交代了这次调查所要研究的问题为“同资产阶级的关系和统战工作”[15],侧重点在调整政治关系,这也是他主管统战工作所应提出问题的角度。因此,有论者说“李维汉的这份《资本主义工业中的公私关系》的报告,显系在毛泽东授意下所撰写的”⑤,当属主观臆断。

据黄铸记述,调查组4月中旬到武汉,工作半个月,听取了武汉市各有关部门对私营工商业问题的汇报,并同中南局、市委负责同志进行了一次座谈。所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1.公私关系不协调,有的十分紧张。加工订货“计划性不足,突如其来,又突如其去,甚至不守信用”,有的国营部门“订了合同不执行”,“任意改约、毁约”;工缴费“利润过低,或竟至赔本”;验收罚款偏苛,“有达工缴费一倍至几倍的”。2.劳资关系紧张。普遍情况是“工人要什么给什么,国营要怎样就怎样”;“五反”后中央要求向资本家交还“三权”⑥,少数厂店“完全未交”;有的则是资本家坚决不接(说“杀了头也不接”);“多数厂店是名交实不交,资本家不能动用企业财产,工会不点头就指挥不动工人”;“生活费也要限制”,“资方用钱要经工会批准”;“解雇问题在劳资纠纷中占第一位,形成社会问题”。3.税收对私营工商户营业额“估算不实”,加上退、补、罚款,“企业负担过重”,等等。这些情况深刻反映了私营企业“内忧外患”的处境,一些私营企业被挤垮,失业人口增加,对国家、对当地经济、对私营企业工人都不利。针对上述问题,中南局、武汉市负责人李雪峰、王任重等提出意见和建议:鉴于私营企业问题复杂,头绪繁多,相关部门达十几个,“各方经常‘打架’,各有各的工作角度和观点”,建议“必须把各部门有关私营企业的业务工作统一起来”,“有效地加强党对私营企业工作的统一领导”[16],[17],⑦。

汇总各方面的意见,4月26日由黄铸执笔写出《武汉私营工商业中的若干问题》的报告,调查组即乘船转赴上海。李维汉28日在上海向毛泽东报送了这份报告。据黄铸认为:“报告虽然涉及加工订货和公私合营的一些具体问题,但还未能从原则上提出和把握国家资本主义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18](P2)

上海是中国最大的工商业城市,有关经济的各项工作和政策调整,通常在全国具有典型意义和重要影响。李维汉一行到达后,接触了工商、税务、银行、工会、统战等部门,了解到上海资本主义工业大多数已纳入国家资本主义(主要是加工订货),并且中共上海市委自3月份起,即组织力量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工作,初步形成《关于上海市经济基本情况和资本主义工商业中若干问题的调查报告》、《关于上海市私营中小工业情况调查报告》、《关于上海市公私合营和合资企业问题的报告》、《关于上海市私营工商业资金与利润情况的报告》[19](P188,199,203,209),集中反映了三年多以来上海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情况。上海市财经各部门向调查组汇报和提供了大量私营工商业的材料,使李维汉和调查组成员“逐渐抓到和把握住国家资本主义这一主题”。他们在上海着重研究了国家资本主义的各种形式,将其分为低级、中级、高级三种形式;低级形式的收购、统购、包销,是公私关系最为松散的形式;中级形式的加工订货,公私关系比较紧密,原料、产品两头由国家掌握,生产过程由工会掌握,即生产靠工会、资金靠银行、销售靠国家的“三靠”企业;高级形式的公私合营,主要将私营企业中清理出的敌伪资产、“五反”后资本家无力偿还的退、补、罚款算作公股实行合营,已是半社会主义或过半社会主义。调查组边调查,边学习《列宁、斯大林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着重讨论国家资本主义问题,逐渐明确了国家资本主义尤其是作为高级形式的公私合营,是资本主义工业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主要形式。李维汉在讨论中作了几次重要讲话,对形成上述思想和看法起了决定的作用。[18](P2-3)

回到北京后,李维汉即布置撰写调查报告。一份是关于劳资关系、劳动政策的报告,由统战部工商处郑新如起草。报告分五部分:1.关于工资福利;2.关于劳动纪律;3.关于三权与监督生产;4.关于劳动就业与解雇;5.附:工人同农民关系上的若干反映。5月25日由李维汉上报毛泽东并中央。[20]

另一份是关于公私关系问题的报告,由国家计委私营企业处勇龙桂起草。报告的第一稿,分析了资本主义工业中公私关系的变化,提出了一些调整措施,但多从单纯业务角度出发,以纯粹经济观点看问题,没有抓住国家资本主义这个中心。李维汉要黄铸重新起草了第二稿,突出了国家资本主义这个主题和重点。李维汉认为第二稿中最后一部分所谈“公私兼顾”问题,对加强统一领导、克服经济工作中的各种乱象很重要,便把这部分内容单独抽出来,加写了开头和结语,作为《关于〈资本主义工业中的公私关系问题〉给中央并主席的报告》,于5月27日报送中央并毛泽东。[21]

其时,向中央反映“五反”后公私、劳资关系紧张,包括加工订货中政出多门、各行其是等问题,在财经部门、地方党委的有关报告里所在多有,唯独李维汉的报告跳出了用加工订货等手段维持私营企业生产的既往思路,从本质上把国家资本主义提到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和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地位来把握,用大量实证数据和材料,论证了国家资本主义的各种形式,“是我们利用和限制工业资本主义的主要形式,是我们将资本主义工业逐步纳入国家计划轨道的主要形式,是我们改造资本主义工业使它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主要形式,是我们利用资本主义工业来训练干部、并改造资产阶级分子的主要环节,也是我们同资产阶级进行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环节。”[22](P266-267)报告突出了一个核心要点:由低级到高级的各种国家资本主义形式,是我们已经找到了的“逐步地将他们(资本主义工业)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使有利于向着社会主义过渡”的“一个主要环子”[22](P265)。这个主要环子,实际上就是毛泽东一直在寻找的使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去的“船”和“桥”。

由此可见,所谓李维汉的报告“显系毛泽东授意撰写”之说,是站不住脚的。相反,正是这个报告用实证的方法,揭示了在过去三年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改组所发生的完全意想不到的作用,这就为毛泽东大大拓展了关于过渡理论的视野和思路。其核心要点是:国家资本主义由低级形式向高级形式的发展,构成了“资本主义工业的主要部分的过渡形式”的完整链条,从而不必等到十年、十五年后,私人工业的比重缩至更小,再“收归国家经营”,完全可以现在就通过私人企业向公私合营的过渡,去实现私人工业的国有化。正是在这一点上,李维汉的报告非常准确地契合了毛泽东关于加快过渡的意图。这就是1953年2月毛泽东到安徽安庆地区视察时指出的:“要搞好革命的转变问题。假如说,新民主主义革命有十项任务,现在已经完成了七项八项,那么要不要等到把这十项任务都做完了,再去搞社会主义呢?不是的,只要基本条件成熟了,就可以开始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工作。”[23]

关于在国家资本主义条件下,私人资本对国家的依赖日益加深,很难独立经营,不得不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情形,李维汉报告中的例证给人以深刻的印象。譬如上海人民银行行长谢寿夫说:“今天只要银行把信用收紧一下,许多资本家就会完全短缺。”[22](P272-273)上海市工商局局长蔡北华说:“上海机器制造业只要国家加工、订货停止,就要大部垮台。只要我们不配售铜料,就可以扼死上海三十七个行业”[24](P10),⑧。这些实证的材料,为毛泽东加快过渡的理论提供了强力的支撑。总之,不用等到五年、十年以后,“在今天的条件下”,“国家资本主义已经是我们有需要、资本挣不掉的一种稳定的经济成份”,“资产阶级要摆脱国家资本主义已不可能”[22](P273,272)[18](P2)。尤其是随着低级形式到高级形式的发展,私营企业中的社会主义因素逐步增加,企业内部的生产关系也发生不同程度的改变,其高级形式公私合营,“除了给资本家保证一个最低利润一点而外,已经与国营企业没有多大区别”[22](P283)。在毛泽东看来,所有这些构成了一幅现实的图景,一向悬而未决的过渡途径已经赫然在目了,并且足以向社会解释,共产党不是采用直接没收(会被各界视为不合法),而是采取逐步过渡的方法去实现私人企业的国有化,既有正当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又有业已证实的“可操作性”。

“百费周章,一朝释然”——毛泽东喜出望外的心情,从李维汉的回忆里可以得到印证:“这个调查报告,受到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的高度重视,毛泽东同志亲自打电话给我,说要提交政治局会议讨论。”[25](P742)毛泽东过去是从公私经济比重的彼此消长来考虑问题,估计五年以后会如何,十年以后会怎么样,处在“要想一想”的状态。读了调查报告,豁然开朗,当即决定由中央统战部在调查报告基础上另写出一个题为《关于利用、限制和改组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若干问题(未定稿)》的文件,先提交政治局讨论,修改后再提交6月13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财经会议讨论。6月15日,即全国财经会议召开的第三天,毛泽东主持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统战部提交的文件。[26](P28)在讨论中,刘少奇说:“文件很好,系统地解决了问题”[25](P748);周恩来欣然表示:“我也在调查、寻找对私人资本家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和途径,李维汉的报告解决了这个问题。”[27](P308)这些情节交相映衬,凸显了李维汉的一大发现在毛泽东及中央领导层整个过渡战略中至关重要的地位。毕竟是终于找到了可以顺利解决私人企业国有化问题,又不致发生社会震动和生产力破坏的一着“妙棋”。9个月以来蓄势待发的过渡时期总路线,至此已是瓜熟蒂落,呼之即出了——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第一次较完整地概括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内容的讲话提纲,就写在统战部文件的封面上。

三、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国家资本主义方针的几个关节点

毛泽东在6月15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1977年《毛泽东选集》第5卷曾发表一个近800字的节录;1990年《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4册刊印了该讲话的提纲。2003年《党的文献》第4期《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问题文献选载》发表了约4000字的文稿,系根据讲话记录整理刊印,为较完整的版本。6月29日中央政治局再次召开会议讨论统战部文件的修改稿。讨论中,毛泽东作了多次插话和发言,但未整理刊印,鲁振祥等根据记录稿对毛发言的大意作了转述。[26](P32)另外,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引用了他自己和周恩来当时的一段记录。[5](P65)张明远在《我的回忆》一书里,把他参加6月15日会议当时的记录整理出来,供读者参考。[28](P374-379)黄铸则存有李维汉对两次会议讨论发言的记录手稿。这几个版本加上原始记录稿相互印证,可以看出国家资本主义方针的确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战略决策中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是通盘讨论的核心问题。

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的统战部文件,分析了三年多以来资本主义工业发生的重大变化:一方面,“经过国家资本主义这一纽带,国营经济在不同程度上控制了资本主义工业的主要部分,掌握了全部资本主义工业生产品的主要部分,从而控制了这部分商品的流通。……所有这一切,就使资本主义经济的体系从生产到流通的过程,已被割裂,而且日益依附于国营经济”;另一方面,“资本主义工业的地位虽已相对下降……但其有利于国计民生的部分仍占相当比重,……继续利用这部分工业,有利于我们积累资金、训练干部和技工,使我们能够集中更多的资金和干部于重工业建设,加速国家的工业化。”[29](P4,7)

在讨论中,毛泽东就此对还要继续利用资本主义的必要性作了阐发。他说:“资本主义企业的数量不可忽视,其作用是不小的。……资本主义企业数量很多,目前少不了它,而我们又有办法逐年把它改造为社会主义企业。目前一脚踢开资本主义企业是不行的,我们也没有资格。现在,我们飞机、坦克、汽车、拖拉机等都不能造,就想(发野心)把资本主义企业一脚踢开,是不对的”。[9](P22),[28](P378)稍后,他有一个很直白的说法:“我们现在对私营工商业‘一下吞不了’。三年半的经验,我们找出这条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道路”。[30](P23)有学者分析:“‘五反’运动过后,资本家乃至整个私人资本的继续得以存在,很大程度上其实只是因为共产党没有做好全面取代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足够准备,不得不主动采取退让和安抚政策的一种结果。”[31](P23)这符合毛泽东前述之意,即不必等到各种条件都具备,只要基本条件成熟,即开始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而开始社会主义革命所赖以支撑的,就是找到了国家资本主义这个“法宝”。

对私营工商业“一下吞不了”而作暂时“退让”,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是“为集中更多的资金和干部于重工业建设”。诚如周恩来在前述访苏报告提纲中所言:“因为中国私人资本主义的存在,工商各税还是财政收入和建设资金的一个重要来源”[32]。而统战部文件则进一步证实了这个资金来源是完全有保障的:“我们集中力量于重工业建设的时候,资本主义轻工业在一个时期中保持不小的比重,并较重工业赚钱,但我们既有了国家资本主义和税收这两个武器,就足以将其主要部分从产品和利润两方面都加以控制,且依据四马分肥原则,资本主义加工业利润的主要部分已不能为资本家所有。”[29](P7)无论是新发现的“武器”也好,“法宝”也好,毛泽东对国家资本主义赞赏有加。他稍后讲道:“公私合营,实际上百分之九十是社会主义。对私人企业国家可投资一部分,这很便宜,而国家新建企业多费劲。把公私合营企业当作我们自己的,这很有味道。”[9](P23)

至于对资本家的“安抚”政策,李维汉报告中提出:“要使资本家能够获得最低利润,接近于或等于或略优于银行利息的利润,确实到了他们的荷包,归其自由支配,而不是他们今天所叹息的‘纸上富贵’、‘镜花水月’。”[22](P265)关于资本家究竟分得多少利润,李维汉报告中有个基本计算:在国家资本主义工业中,新生产的价值“首先分为工人的工资、企业的利润和国营企业利润三个部分,三分天下工人阶级有其二;而后企业利润又分为国家的税收、资本家的股息和红利、工人的奖金和福利、企业的公积金,四马分肥,工人阶级得其大半。”[22](P276)

关于私营企业利润“四马分肥”的实际状况,李维汉提供了一组实证数据:据1953年4月份天津恒源纱厂等十家大厂子的统计,除开国家所得税和工人所得外(企业公积金未提),这些厂子的企业利润,1949年是63%,1950年是37.7%,1951年是15.2%,1952年就只有0.4%了。这个资本家利润逐年大幅度降低的案例,是因为国家在原料、销售两头及中间的工缴、品种、规格等方面,都卡住了。毛泽东在讨论中还专门提到:“要派干部去,像恒源(纱厂)一样,应该说是做得很好的”。[33]可见他对李维汉提供的恒源纱厂等范例是很赞赏的。在上海,也计算了几个工厂,如以企业新生产的价值为一百,则国家、职工和资本家利润份额(%)见下表。

表格说明:据《关于利用、限制和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意见——李维汉同志一九五三年七月十五日至十七日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报告》(速记草稿)7-8页数据制作。

上表中,资本家的利润占企业新生产价值的比例,裕民毛纺厂最低,且为递减;申新九厂有增,华盛电机厂有减,正泰厂数据欠缺。李维汉在报告中分析道:不要怕资本家拿着很多东西跑掉,反正是资本主义生产起了作用,国家收了所得税,工人也解决了问题,除去企业公积金外,资本家所得就很少了。[24](P7-8)

国家资本主义究竟是如何将资本主义工商业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呢?党内“好多人不懂”,毛泽东在讨论中解释说:“资本主义企业中社会主义因素是逐年增长的”;“两种国家资本主义,……高级的是公私合营,是半社会主义性质,或者社会主义因素更多一点。低级的是加工订货,两头和中间都卡住了。两头即原料和购销已卡掉;中间有工缴费、品种规格检验、工会、党支部、劳资协商等,也卡得很厉害。”[9](P21)毛泽东非常欣赏这种“卡”的办法,他在后来发动社会主义改造高潮时更确定地说,通过国家资本主义从原料供给、产品销售两头“横直卡死”,“这就把资产阶级要搞自由市场、自由取得原料、自由销售工业品这一条资本主义道路制住了”[34](P198),使资产阶级除了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以外,别无出路。

当时,中央尚未形成对资产阶级实行“和平赎买”政策的规范性概括,党内高级干部一般认为,“公私合营是把他的东西拿过来,把资本家养起来”[17]⑩。有的地方领导干部说得更为直白:政权在我们手里,对私营企业可以像喂猪一样,“喂肥了再杀”[35](P10)。这种“喂养论”刺激了资本家的戒备心理和逆反心态,导致许多消极后果。如资本家宁愿靠银行贷款维持生产,“要靠资产阶级拿出钱来新投资实际上不可能”[17](11)。又如“上海培成电讯厂、国信纱厂、中华铁工厂、动丰纱厂等老板均认为厂已经是国家的了,对生意不闻不问”。“天津亦发现有不少资本家对企业已无心经营。或企图抽资、歇业、降低工资和解雇工人等”;或者“大吃大喝”、“大肆挥霍”,“搞到还剩四五千万(元)时就停业,把钱拿出来”[36](P80)。这些情况不仅有损于党的政策“信誉”,而且不利于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为此,毛泽东同意陈丕显的意见,对资本家“可用劳保条例养一批”。他插话说,“有许多(资本家)要用企业内养,采用各种办法”。他特别指出,对党内喂“肥猪”的观念要加解释,对资本家,要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国营为主,还有兼顾其他,与喂肥猪不同,与对待地主不同,不取消资本家的公民权,消费财产不交出,现在给红利,将来给工作等。[33]不过,毛泽东言犹未尽,说“也不是养肥猪”,而是“养瘦肥猪”[33],意即只给资本家一个最低利润就好,无须养得“太肥”。后来他在12月9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说:“我们现在的办法,十三年,工人付给资本家利润,资产阶级可养活起来……我们出了钱,资本家还会调皮?”[9](P23)这里讲的,带有了逐步“赎买”的含义。直到1955年10月毛泽东主持起草《中共中央关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时,才对党的“和平赎买”政策作了正式的表述和概括。

看到公私合营有如此多的社会主义因素,简直视同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在讨论中,陈伯达、胡乔木两位“秀才”提出了“第六种形态”的概念。陈伯达认为,说公私合营是“半社会主义,与合作社混淆”;“说国家资本主义——显不出社会主义一方”。胡乔木则提出“公私合营不(应)放在国家资本主义范畴内”。对此,毛泽东在插话中纠正说:“基本剥削关系存在——加工订货;部分剥削关系存在——公私合营”。他说:“合营——主要管理权在我,但性质还不是完全社会主义,要划在非社会主义内”。“算国家资本主义,政治上好说”,“资(本家)有(红)利,有股权”,如“民生(公司)有股权,有(红)利,即剥削”[33]。这里隐寓着另一层深意,即对于民族资产阶级,把剥削的帽子拿在我们手里,政治上就握有主动权。例如实行公私合营的企业,除了资本家拿定息以外同国营企业没有什么区别,但既然领取定息,“剥削”的帽子不能摘;以至有工商业者愿意放弃定息,以换取摘掉资本家的“帽子”,也不可得。在此情形下,原工商业者尤其是领取微薄定息的中小工商业者,作为社会主义社会公民的政治地位,实际上是打折扣的。最后毛泽东拍板:“公私合营是否叫国家资本主义的问题,国家资本主义是过渡形式,不要搞第六种经济形态,过渡的形式有几种,不必分很多形态,都是过渡形式,如过桥,有刚走的、有半路的、快登岸的,已登岸的就算社会主义了。”[28](P375)

毛泽东在6月15日会议上明确了“改造的目的是消灭”,就是“要在十年到十五年使资本主义绝种”。但现在资本主义在经济上还有作用,还需要尽可能地加以利用。在6月29日会议上,毛泽东解释了“中国资本主义与苏联、东欧新民主主义国家的资本主义不同,没有理由采取没收的办法。中国的资本主义,是人民政府管理,和社会主义经济联系着并受其领导的、受工人监督的资本主义,总的来说,叫国家资本主义。如不与之斗争、领导它,则会泛滥。‘五反’后阶级关系起了很大变化,中国的资本主义有可能逐步改造,直到消灭它。”[33],[26](P32)同时说明了“对资产阶级分子可用文明的方法加以改造”,包括由工人付给资本家一部分利润,对资产阶级代表人物的政治安排和资方代理人的工作安排,都是必不可少的“承诺”。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不太勉强”地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现实。

通过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国家资本主义作为私人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现实途径,在党的指导思想上确定下来,进而明确了“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完成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较健全的方针和办法”(12)。

本文围绕国家资本主义这一大发现,及其催生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前前后后,作了实证的考察和梳理。从中可以看到中国变革资本主义私有制的重大决策大致呈现这样一条历史线索:建国之初,为着战后经济恢复、完成土地改革等现实需要,中国共产党慎行稳健务实的新民主主义建国纲领。毛泽东在七届三中全会上批评了党内“认为可以提早消灭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7](P71)的错误思想,在党外宣布实行私营工业国有化和农业社会化,“这种时候还在很远的将来”[7](P80)。随着1952年我国获得进行有计划经济建设的条件,毛泽东即提出从现在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思想,并寻求现实合理的途径,以实行工业国有化来加快工业化建设。1953年李维汉的调查研究与这种找寻正相契合,毛泽东匠心独运将新发现的国家资本主义改造资本家私有制的作用发挥到极致,形成一整套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方针及对民族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政策——中国资产阶级在大势所趋下,除了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之外,别无出路。这个“找寻与契合”,在共和国历史上带有根本转折的意义。

四、余论

本文主要讨论国家资本主义方针的确定与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的关系。对于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围绕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论述,不可能深入探讨。兹就其中影响中国经济长期发展而值得重视的几个问题,略作余论如下:

(一)关于过渡时期的起点

毛泽东在6月15日会议的讲话,开篇即明确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过渡时期的起点从1949年算起,诚如毛泽东在修改总路线学习和宣传提纲时所解释:“我们说标志着革命性质的转变、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的东西是政权的转变,是国民党反革命政权的灭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不是说社会主义改造这样一个伟大的任务,在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就可以立即在全国一切方面着手施行了。……那时我们一方面在农村实行民主主义的土地改革,一方面在城市立即着手接收官僚资本主义企业使之变为社会主义的企业,建立社会主义的国家银行,同时在全国范围内着手建立社会主义的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并已在过去几年中对私人资本主义企业开始实行了国家资本主义的措施。所有这些显示着我国过渡时期头几年中的错综复杂的形象。”[37](P404)

就是说,从一建国起,社会主义革命就在建立国营经济、国家银行、合作社经济等几个重要方面开始进行了。包括对私人企业的加工订货等,也是“早已有之”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尽管1949年制定《共同纲领》时,毛泽东要求不写入社会主义,理由是“纲领中只说现阶段的任务”。但事实上,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在毛泽东这里是“引而不发”,只做不说,或不妨做了再说。现在可以名正言顺地向社会主义过渡了,又追补说:“这条总路线的许多方针政策,在一九四九年三月的党的二中全会的决议里,就已提出,并已作了原则性的解决。可是许多同志,却不愿意遵照二中全会的规定去工作,喜欢在某些问题上另闹一套不符合于二中全会规定的东西,甚至公然违反二中全会的原则。”[37](P301-302)这是批评薄一波“公私一律平等纳税”的口号,亦当包括刘少奇关于“现阶段不能动摇私有基础”的主张。即便是公开宣布实行工业国有化和农业社会化的时候“还在很远的将来”,并不妨碍在实际生活中推进社会主义的步骤。这也是刘少奇等中央领导人思想上一时跟不上的原因。

对于过渡的起点问题,胡乔木在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历史决议时有过一个说明:“1949-52年间,中央从来都是讲新民主主义,否则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就从来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了,新民主主义秩序能否巩固的问题也不会发生了。如果不是这样认识问题,就会损害1940年《新民主主义论》发表以来直至1949年《共同纲领》通过并加以实行的党的信誉,使党陷于在根本理论上自相矛盾的地位。”[38](P158)这里明确肯定了头三年是全面贯彻新民主主义共同纲领,但对毛泽东理论上发生的重大变化是否前后“自相矛盾”,缺少有说服力的阐释。

(二)关于“从资本主义过渡”的提法

毛泽东在提出总路线时,批评了党内“右倾表现”的三个提法,最重要的是“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批评“这种提法是有害的”,“是不符合实际斗争情况的,是妨碍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的”[9](P21)。不论这是针对刘少奇“现在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奋斗”的提法,还是针对周恩来在全国政协四次会议上的政治报告修改稿中曾使用的“我国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已经确立”(13)的提法,毛泽东坚持认为这是党内十分有害的想法,即“没有懂得革命性质的转变,还在继续搞他们的‘新民主主义’,不去搞社会主义改造。这就要犯右倾的错误”[9](P20)。这个批评导致了对“从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提法的否定。尽管毛泽东早期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政治形态、经济形态、文化形态作过较系统的论述,但是他现在认为,新民主主义充其量只是一个过渡性时期,而不是相对独立的社会阶段,所以,中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基础上向社会主义过渡,是不能成立的。

既然“从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是“错误的”、“有害的”,可是又不能说“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过渡,因为毛泽东早就说过:“要想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来,那只是完全的空想”[39](P1060)。为了使党内干部同“错误观念”严格划清界限,1955年9月毛泽东在为《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写的序言中,首次改用“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34](P218)的概念。原来从中国实际出发所独创的“从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皈依于马克思、列宁的“经典”提法。后来在1958年3月成都会议上,毛泽东直截了当地批评新民主主义秩序“实际是资本主义民主秩序,发展资本主义”(14)。这样,又把新中国成立后在党的领导下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等同于发展资本主义,把他自己创立的新民主主义理论及其成功实践彻底否定掉了。此后长达20多年,“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或转变)”的提法,便在党的文献中消失了。

“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并不符合近代中国从未经历过资本主义独立发展阶段的基本国情,更导致后来过分地夸大城乡经济中的资本主义因素,不断进行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而把发展生产力的任务实际上推到次要的地位,使中国经济长期处于缓慢发展状态。总结历史经验,1981年党的历史决议重新恢复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这个历来的提法,是符合客观历史的。现在看来,在毛泽东的理论框架里,中国革命要争取非资本主义的前途,搞新民主主义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天经地义”。但其理论内核中,新民主主义实为“新”资本主义。一旦开始搞社会主义,有人还要继续搞新民主主义,便无异于发展资本主义了。这样的逻辑演绎,触及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理论体系的核心问题,即没有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行到底,仅仅将新民主主义看作是经济落后国家通向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的桥梁,而没有从本质上把握新民主主义制度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当属适合中国国情的初级社会主义——这才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价值所在。当然,这是20世纪50年代整个国际共运的历史局限。

(三)关于实现过渡的模板

毛泽东在6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有一个语义确凿的提法:“过渡时期总路线,要学理论,联共党史第九章至十二章。我党的总路线,基本上是联共党史第九章至十二章的路线”[33]。这是从适合中国国情的新民主主义理论与实践全面转向仿效苏联的一个历史关节点,涉及中国实现过渡的“模板”问题,一向少为研究者注意。以往的研究,已经论证了中国在工业化战略的选择上,采取了苏联优先快速发展重工业和国防工业的经验。在过渡的目标模式上,确认“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实质,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40](P702),将多种所有制的混合经济结构过渡到单一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结构。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虽有互助组到初级社再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过渡形式,但本质上是以苏联集体农庄为农业社会主义化的目标。在经济体制上,仿照苏联逐步过渡到全部经济和社会生活均由国家统筹的计划经济。

这里要说明的是,所谓“我党的总路线,基本上是联共党史第九章至十二章的路线”,不仅在于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着重了解和掌握苏共如何领导苏联恢复战后国民经济、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农业全盘集体化的经验,更值得深思的是,中国“实现过渡”的历史进程,在几个关节点上都与“第九章至十二章”提供的模板相类同。

据联共(布)党史记载(15):苏联实行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没几年就“达到了‘退却’所要达到的目的”;其间同“要求对国内外的私人资本作巨大让步”的党内“反对派”进行了尖锐的斗争,并由暂时的退却“转入坚决进攻,以消灭资本主义的残余”。而中国为了快速实现工业化,原预计“在革命胜利以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对民族资产阶级“退让”的新民主主义政策,也没有维持几年。从1953年起,以批判“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确保私有财产”、“公私一律平等纳税”等党内右倾思想开道,加速推进所有制变革。在苏联集体农庄运动中,斯大林批判了布哈林“富农和平长入社会主义”、让资产阶级“发财致富”等理论观点,“集中火力批判右倾”,判定“右倾分子是富农在党内的代理人”,从限制富农政策过渡到“在全盘集体化基础上消灭富农”、“剥夺富农财产”的政策,不少地区出现了“农民严重不满的危险征兆”。中国的农业合作化运动,也是因担忧土改后农村出现新富农将导致两极分化而加快推进的;同样出现农民杀猪宰牛等“对于党和政府在农村中的若干措施表示不满”,“生产力起来暴动”等紧张情势。对此,1955年夏季以后,通过关于党的总路线是不是完全正确的“大辩论”,批判了邓子恢所谓“放任农村资本主义的自由发展”[41](P76),[42](P286)的右倾机会主义,掀起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全行业公私合营,固然有其“经济发展的结果”一面,但本质上是几年来国家在原料、销售两头“横直卡死”,造成私人企业无以继续生存的大势,同时又营造了敦促资本家尽早放弃资本主义所有制,放弃剥削,才能“一身轻快不受社会责备”[43]的政治氛围,以致在压力下出现了资本家白天敲锣打鼓,夜晚抱头痛哭的“戏剧性的场景”38](P258)。

从横向比较来看,在毛泽东酝酿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候,东欧人民民主国家在苏联的推动下刚刚完成社会制度一体化的进程,从1949年到1953年,各国基本上实现了工业国有化和农业集体化,苏联模式的经济体制在东欧各国的确立,用了4年时间。(16)而中国实行系统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53年起到1956年基本完成,同样用了4年时间。不论东欧各国大都采取剥夺资本的方式,还是中国采取逐步赎买的方式,在完成过渡的时限上是一致的。这表明,在美苏两大阵营对立的国际格局下,欠发达的人民民主国家开始搞工业化,向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过渡是一种别无选择的历史现象。而且各国向单一公有制结构和集中调配资源的计划经济的转变,是可以计日程功的,工业化初期也显示了较大的正面效应(均顺利完成五年计划)。但是,苏式社会主义的种种弊端日益显露出来,对中国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则是长期的(持续20多年)、深远的(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艰难而曲折),造成许多历史遗留问题。

注释:

①相关研究主要有:于光远:《“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历史命运》,《求索》1989年第1期;庞松、王东:《滑轨与嬗变——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备忘录》,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薛暮桥:《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求是》1989年第1期;金观涛、刘青峰:《中国共产党为什么会放弃新民主主义?——五十年代初中国社会结构的巨变》,《二十一世纪》总13期,1992年10月;杨奎松:《毛泽东为什么放弃新民主主义——关于俄国模式的影响问题》,《近代史研究》1997年第4期;张继昌:《再论毛泽东放弃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思想动机》,《浙江大学学报》1998年第1期;叶成林:《影响毛泽东放弃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两个因素》,《中共中央党校学报》1998年第1期;戴光前:《试析过渡时期总路线》,《当代中国史研究》1998年第2期;赵凌云:《1949-1956年间中国经济市场化中断过程的历史考察》,《教学与研究》1998年第4期;郭德宏:《对国史研究中争论较大的几个问题的思考》,《史学月刊》2002年第2期;王也扬:《历史地看待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及其变化》,《中共党史研究》2001年第3期;李理、隋丽娟:《毛泽东放弃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重要动因——建国前后苏联对中共的压力》,《长白学刊》2003年第2期;李福钟:《中国共产党为什么放弃新民主主义?》,《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台北)第40期,2003年6月;薛汉伟、王文章:《新民主主义加速过渡到社会主义的经济学解释》,《教学与研究》2004年第7期;陈益元:《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到过渡时期:社会发展战略的重大转向》,《求索》2004年第10期;刘振清:《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放弃和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早终结的原因》,《求实》2006年第2期;鲁振祥:《毛泽东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几个重要关节点的再考察》,《党的文献》2006年第5期;李强,骆赟:《试论新民主主义社会提前终结的重要因素——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本身存在的缺陷》,《前沿》2006年第11期;王韶兴,陈海燕:《对中国社会制度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再思考》,《社会科学》2006年第8期,等等。

②如台湾学者李福钟在《新民主主义时期(1949-1956)中国共产党的私营工商业政策》博士论文中,认为“1953年毛泽东为准备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整体规划,特地嘱咐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撰写了一份题为《资本主义工业中的公私关系问题》的报告”,即把因果关系颠倒了。见台湾“国家图书馆”《全国博硕士论文资讯网》PDF文件,页198。

③引自《中国经济状况与五年建设的任务(最后校正本)》,1952年8月,国家计委档案科文件,1953年永久96号。此件经中央政治局讨论同意后,标题改为《三年来中国国内主要情况及今后五年建设方针的报告提纲》。

④黄铸,原中共中央统战部政策研究室主任,时为中央统战部工商处干部,曾任李维汉的秘书。本文写作承蒙黄铸先生接受采访、提供原始材料,在此致谢。

⑤见李福钟:《新民主主义时期(1949-1956)中国共产党的私营工商业政策》,页192注13。

⑥指所有权、用人权、经营管理权。

⑦参见《李维汉同志给主席的报告——武汉私营工商业中的若干问题》,1953年,中共中央统战部档案室藏,卷号85。

⑧据李维汉后来描述谢寿夫的说法,“他说,他好像在那里耍傀儡戏,只要他把线一紧,资本家就要跪在地下”。

⑨毛泽东还把文件标题中的“改组”一词改为“改造”。

⑩引自《向中南局汇报时中南、武汉负责同志的发言》,王任重发言时李雪峰的插话。

(11)引自《向中南局汇报时中南、武汉负责同志的发言》,王任重的发言。

(12)6月15日会议只是确定对工业采取加工订货、公私合营方式,对商业则一如既往采取“淘汰、排除、代替”的方针。后于9月7日毛泽东同民主党派和工商界部分代表谈话时,才明确指出“私营商业亦可以实行国家资本主义,不可能以‘排除’二字了之”,形成完整的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方针。

(13)毛泽东在审改这个报告时删除了这个提法。见孙钢:《对“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提法的一点考察》,《党的文献》1989年第4期。

(14)转引自林蕴晖等:《凯歌行进的时期》,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页673-674。

(15)参见《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1938年版)第9-12章,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页274-387。

(16)参见孔寒冰:《东欧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页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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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与认同--毛泽东加速转型理论的关键_李维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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