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市场经济的国家地位--中国的理论分析、现状与对策_市场经济论文

论市场经济的国家地位--中国的理论分析、现状与对策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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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4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12X(2005)-02-0025(03)

近几年中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增长和中国占世界贸易比重的不断上升使中国进入了对外 贸易摩擦的高发历史阶段。从中国产品频繁遭遇的反倾销调查中可以看到,“市场经济 国家”地位已经成为了制约中国经济对外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中国被认定为“非 市场经济国家”,在进行反倾销调查确定产品成本时必须用“第三国数据”,这样的考 核方法忽视了中国在劳动生产率和劳动力成本等方面的优势,对中国出口增长和比较优 势的发挥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实际上,中国经过20多年的市场化改革,市场机制在整个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已经占据 了主导地位。虽然由于历史传统的影响,政府在社会体系中的作用仍然远高于西方国家 ,但由中央计划确定商品价格和分配资源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

考察中国是否是市场经济国家,必须了解市场经济国家的内涵,对于国外提出的标准 我们也必须了解其背景和动机,不可人云亦云,将国家的利益拱手让人。

一、完全的市场经济仅仅在教科书中存在

人们习惯于将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对立起来,认为在市场经济国家,商品的生产、消 费过程完全由市场来决定,经济自由是市场经济的根本特性;计划经济国家则将社会生 活的全过程纳于国家的统治之下,包括公民的思想。实际上,这种简单明了的判断方法 是对市场经济本质的误解。

我们可以从经济学对市场结构的划分来看待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差别。在市场结构 分类的一端是完全竞争市场,在这种市场结构下,众多的卖者和买者同时进行交易,信 息充分,每个交易者都是价格的被动接受者。分类的另一端是垄断市场,在这种市场结 构下,仅有唯一的卖者或买者,该垄断者能够控制市场的价格从而谋求最大利润并损害 社会的整体福利。在这两种极端的结构中间,大量存在的是垄断竞争市场和寡头垄断市 场。如果一个国家的垄断者足够大,控制了所有的行业,这就是我们在实际中观察到的 计划经济国家。因此,区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从微观基础来看,就是一个国家经济 体系的竞争程度。与市场经济相对应是完全竞争市场,与计划经济相对应的是完全垄断 的国家。常识告诉我们,完全竞争市场仅仅存在于教科书中,建立纯粹市场经济国家也 仅仅是一种幻想。在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初期,各个行业的参与者对市场的影响力都有 限,一些市场形态接近于完全竞争市场。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的发展,许多行业的市场份 额不断集中,仍然保有完全竞争市场特性的仅有农业等几个特定行业。在这种情况下, 政府虽然没有决定价格,但市场的价格却被少数厂商控制,也就是说出现了市场失灵。 在中国,除了少数商品外,政府对商品价格的控制早已完全放开,由于中国经济的集中 度还不高,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比发达国家有过之而无不及。考虑到垄断资本主义社会 中广泛存在的市场失灵和垄断现象,从微观基础上,我们很难认定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比 中国更接近于市场经济国家。

如果看国有经济在整个经济中的比重,我们同样对市场经济难以给出一个精确的定义 。二战以后,在欧洲的许多资本主义国家,国有经济都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了重要地位, 虽然上世纪80年代以来欧洲各国普遍展开了私有化运动,但我们无法得出上世纪80年代 以前的欧洲是“非市场经济国家”的结论。同样,美国的铁路直到不久前才开始推进私 有化,美国不会因为美国经济中存在的国有成分就否认其市场经济的本质。从目前看, 中国的国有经济在石油、金融等部门中还占据着主导地位,但这并不能说明中国是非市 场经济国家。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萨缪尔森指出:市场经济是这样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在其中,单 个消费者和企业通过市场相互发生作用来决定经济组织中的三个中心问题;命令经济则 是这样一种制度,其资源分配由政府决定,命令个人和企业按照国家经济计划行事。这 两种极端的形式都不能代表美国经济制度的现实,我们的经济制度是私人组织和政府机 构都实施经济控制的“混合经济”:私有制度通过市场的无形指令发生作用,政府机构 的作用则通过调节性命令和财政刺激得以实现。(注:[美]保罗·A·萨缪尔森,威廉· D·诺德豪斯:《经济学》,发展出版社,第12版第68页。)同样,中国目前既不是完全 的市场经济国家,更不是命令经济国家,而是混合经济国家。

因此,从各个方面而言,纯粹的市场经济国家是不存在的,判断一个国家是市场经济 国家还是计划经济国家,不应该用单一指标来衡量,而是应该看市场和计划二者谁起到 了主导作用。

二、美国的标准及意图

美国商务部部长唐纳德·埃文斯表示,中国必须要为赢得市场经济地位做出相应改革 ,并符合美国《1930年关税法》的相应规定。《1930年关税法》第771节18段中规定的 这六项标准具体为:货币可自由兑换;劳资双方可以进行工资谈判;设立合资企业或外 资企业的限制程度;政府对生产的控制程度;政府对资源配置、企业生产和商品价格的 干预程度以及管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标准。(注:针对一国国内某一行业是否是市场 导向的行业,美国还有三条标准:在价格和生产量的决策过程中,不存在政府事实上的 干涉;该产业中的企业以私有制或私有性质的集体所有制(合伙制、股份制)为特征,该 行业可以有国有企业,但国有企业的大量存在将很不利于市场经济地位的判定;所有重 要的生产投入,包括物质的非物质的,以及所有其价值在产品成品价值中占有重要比重 的生产投入,为其支付的购买价格必须是由市场决定的价格。)

我们先研究美国《1930年关税法》的六条标准。货币可自由兑换的目的是保证不同国 家间的汇率能够自由浮动,因为汇率代表货币的价格,汇率的自由浮动实际上说明了汇 率是由市场决定的。从这个意义上而言,货币的可自由兑换仅仅是汇率自由浮动的条件 之一,但并不能保证汇率自由浮动。即便实现了货币的自由兑换,但如果一个国家对外 汇市场频繁干预,汇率也不是自由浮动的。我们看到,在许多公认的市场经济国家和地 区,货币当局对汇率的干预也是家常便饭。例如自由经济的天堂中国香港地区明确表示 执行“盯住美元”的政策,日本名义上实行自由浮动的汇率政策,但日本政府常常担忧 日元升值而大举干预汇市。一些标榜自由浮动的国家实际上也存在“害怕浮动”的现象 。因此,用汇率能否自由浮动乃至于货币能否自由兑换来决定一个国家是否是市场经济 国家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

关于劳资双方能否就工资展开谈判这一条规定有着其特殊的历史背景。上世纪初,美 国军警常常与垄断资本家勾结,对工人要求提高工资和改善工作环境的群体行为进行镇 压并酿成血腥的流血事件。《1930年关税法》反映了美国民众力量的觉醒和工人生存条 件的改善。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前工资完全由国家决定,但推进市场化改革以来,市场力 量在劳动力市场的工资决定中已经占了决定性作用。虽然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工人可以通 过罢工等手段争取提高工资,但中国的国家性质绝对不会允许军队对工人要求提高工资 的行为进行镇压。中国出口的产品物美价廉,在世界市场上具有强大的竞争力,但这并 不是依靠强迫工人接受低于市场水平的工资而来的,而是由于中国劳动力市场供应充沛 ,初级劳动力拥有良好的教育水平和较高的劳动生产率,想当然地拿《1930年关税法》 制定前美国的情况来想象中国无疑导致了巨大的偏见。

有关设立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限制,中国的确存在,但这种限制正在逐步削弱。实 际上,是否对设立外资和合资企业加以限制并不是区分社会经济政治制度的一个良好标 准。二战以后,所有解放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对垄断资本在本国历史上所起的作用 都抱有深深的戒心,很多不发达国家采用贸易保护、进口替代的战略来发展本国经济。 对设立合资和外资企业的限制仅仅是不发达国家为了实现民族经济独立的许多努力之一 。许多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都对设立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行业、股本结构施加了 诸多限制。因此,相关限制反映的是国际贸易和投资壁垒及其严重程度,与中国是否是 市场经济国家无关。

政府对生产的控制程度,的确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制度的有效标准。从直观上讲,现 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呈现三分天下的格局,但即便是对国有企业,目前政 府对其具体生产经营干涉也极为有限。从中国国有企业中大量存在的“委托——代理” 问题来看,中国政府作为国有企业出资人的职能都无法有效行使,更不要说控制企业的 生产过程了。

政府对资源配置、企业生产和商品价格的干预程度是判断市场经济的另一条重要标准 。应该说,不论是市场经济国家还是计划经济国家,政府对资源配置过程的干涉都是不 可避免的,特别是当资源配置涉及到跨国资源流动时。但在不同的经济制度下,影响资 源配置的基础性制度是有所区别的。时至今日可以看到,除了在石油、军工等少数行业 外,市场机制已经是中国资源配置的主导性机制。中国政府对企业生产和商品价格的干 涉也是有限的。从这个重要标准来看,中国是符合市场经济的标准的。

实际上,在世界两大权威研究机构——美国传统基金会和加拿大弗雷泽研究所的报告 中,中国经济自由化指数排名均领先于俄罗斯。俄罗斯在2003年申请加入世贸组织时被 美国认可为市场经济国家,而中国却被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这对我国显然有失公平 。

美国等西方国家显然已经把这一问题政治化,俄罗斯、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等国家因 为支持美国在阿富汗、伊拉克的军事行动,在2002年和2003年分别被给予了市场经济国 家地位。这些市场化程度远不如中国的国家都被给予了这一地位,作为以市场经济为基 础的WTO成员的中国却没有被给予这一应得的地位,显然是不公平的。笔者认为,所谓 的“非市场经济国家”是一种手段,是西方国家迫使中国让步,试图从中国谋求最大利 益的一系列行径中的一件。在争取“市场经济国家”地位时,我们必须衡量我们的成本 和收益,切不可为了这个称谓不惜成本。从“最惠国待遇”到加入WTO到“非市场经济 国家”,我们在美国身上已经交了不少学费,在涉及到国家利益时切切不可过于天真。

三、中国的现状与对策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纯粹的市场经济国家本来是不存在的。从美国的角度而言,“ 市场经济国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政治称谓。美国提出的衡量标准,有科学的方面, 又有不科学的方面,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它是向中国要价的一个工具。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如何判断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就没有标准可言。虽然没有纯粹的 市场经济,但如果一个国家绝大部分价格由市场决定,对大部分资源通过市场机制来配 置,企业的生产活动主要跟随市场信号的指导,大部分商品主要通过自由的市场交换取 得,劳动者可以自由地变换工作,工资水平取决于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我们就可以 说这个国家是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市场力量已经在社会生活中占 据了决定性的地位,中国已经是一个市场经济国家。

李晓西教授领衔的课题组提交给中国商务部两份报告,其中一份用两万字的篇幅从理 论上详细论证了“中国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国家”;另外一份3万字的报告,则针对美国 对市场经济提出的6个法定要求,说明中国的市场经济程度已经达标。

在历时一年的研究中,李晓西领导的课题组借鉴美国传统基金会测度经济自由化指数 的思路和方法,测算出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程度已达到2.51,折合百分比为69%,超过了 市场经济临界水平(60%)。虽然这一研究成果未必能够平息有关中国市场化程度的争论 ,但至少在一定意义上说明了市场在中国社会中的基础性地位。

中国“市场经济国家”的地位已为较多的国家认可。如果说中国已经是市场经济国家 是一个事实的话,那么这些国家的承认代表了对事实的认同,但中国的“市场经济国家 ”地位何时能够被西方国家完全承认就是一个超越了经济层面的问题。

在国家的政治较量中,明确对手的意图往往会取得战略上的优势,这就是所谓的“知 己知彼,百战不殆”。在WTO谈判中,我们在某种意义上亮出了自己的底牌。在争取市 场经济地位的对策上,我们要总结历史经验,以更加前瞻和理性的姿态来对待。必须清 楚的是,我们不能以完成政治任务、不计成本的方式获取西方国家对我国市场经济国家 地位的承认,同时必须明确的是,即便我们获取了世界在该问题上对中国的普遍认可, 某些西方国家仍然会以其他的方法来制约中国的发展,其间是永恒的国家利益在起作用 ,就如同西方国家在纺织品配额问题上的态度一样。因此,我们的做法应该是:以国利 益为重,不急于求成,在获取广泛谅解和共识的基础上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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