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显著增强企业和办事群众改革获得感,强力推动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综合系统平台建设,优化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流程,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平台设计;原则;措施
1导言
不动产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实行多部门分散登记和管理的模式和制度,因此,导致在管理模式和制度上存在较多的问题。不动产管理系统是以数据信息技术为承载依据,建立信息整合系统,实现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的目的,以方便他人查阅和调用,实现数据共享交互的功能。但是,由于不动产登记涉及信息复杂繁多,我国在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方面还有一些问题。现以宿迁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做浅析。
2不动产登记平台设计的主要任务
2.1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在线支付等技术,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不动产“网上(掌上)登记中心”,推出网页版、微信版、自助终端版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平台,为群众提供多种选择,构建多层次、多维度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实现24小时不打烊,随时随地可申请。构建“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模式,推行线上统一申请、联网审核、网上反馈、现场核验、一次办结,提供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支付和网上开具电子证明等服务,实现服务企业和群众零距离。
2.2夯实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
要加快存量数据整合与质量提升,实现所有市县城镇登记数据成果的完善与汇交全覆盖。积极开展地籍测绘等补充调查工作,满足优化登记流程工作需求。按照国家政务信息整合共享要求,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与政府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有序衔接,为及时共享相关信息提供便利。
3不动产登记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
3.1系统平台建设未实现一体化
目前,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仅处于物理协同阶段,未能实现不动产、税务、房产交易、公积金、金融等多部门系统平台一体化,各部门数据无法自动获取、相互调用,仍需重复录入。
3.2网签备案和税费缴纳途径较单一
目前,网签备案和税费缴纳95%以上是在一窗受理现场办理,影响了办理效率,增加了办事群众等待时间。主要体现为部分客户就具体交易细节及税费缴纳未谈妥,导致现场出现分歧并需要解决,使得群众等待时间长、办件效率低。
3.3部门业务缺少关联“引线”
目前,涉及不动产管理的相关部门业务数据相对独立,缺少通用性识别代码,未能将部门间数据串联形成有效整体,部门间数据关联调用程度较低。
3.4公积金贷款未纳入一窗受理范围
目前,“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仅包括不动产、税务、交易三个部门,群众办理公积金贷款仍需再次排队并递交材料,导致办事群众奔波往返于各业务窗口,不能实现让群众办理业务“只跑一次”目标。
结合当前宿迁市不动产交易登记工作实际,需打造一个不动产、税务、房产交易、公积金、金融部门协同办公、综合受理的业务平台,实现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工作机制的有效衔接,不断深化业务协作配合。
4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平台设计要点分析
4.1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设计技术路线
不动产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需要设计和依据不同的技术路线,才能实现完成建设科学、严谨、完善的系统体系。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其主要技术路线是:
(1)调查与登记数据库分库管理。不动产在向登记簿或信息系统进行登记之前,首先需要进行不动产权归属调查,核实不动产的归属与登记是否一样,只有信息属实才能将登记信息录入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将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分开管理,同时建立数据连接,在保证数据清晰不会造成混乱的情况下,保证登记信息与权籍信息保持一致,同时保证两者的信息与现实所属信息一致。
(2)以云计算环境为建设基础,将繁多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利用网络技术进行科学管理,避免人工操作造成的失误。遵照云平台部署要求,在云计算环境下,实现海量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有效管理,减轻工作人员工作负担。
(3)实现数据交换的信息共享交互的原则。在网络平台上设置前置库、服务接口、数据推送等服务窗口,进行数据交换服务,完成和实现数据资源共享,为所需人员提供便利,从而实现地市级之间不动产登记信息跨部门的交流互动。
4.2信息互通共享
按照相关要求,实现公安户籍人口基本信息,民政婚姻登记,住建部门交易网签备案等信息,税务部门税收信息、银行贷款审批信息、公证机构公证书信息等数据信息及相关电子附件在综合系统平台上互通共享与调用获取。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其他材料或信息也能够直接通过共享交换平台提取,如住建部门竣工验收、商品房备案等数据信息。
4.3优化窗口人员配置
目前不动产二手房交易登记采取的是住建、税务、不动产物理集成办公(三联模式),住建交易网签多元化后,在保留少部分集成窗口基础上,将三联模式改为二联模式(保留税务);要达到90%业务变为一联模式,所有数据及材料全部后台交互调取、审核。
4.4与外部服务接口
(1)交易系统房源核验接口。在进行不动产交易合同签订及网上备案时,需根据不动产单元号或不动产证号查询被交易不动产抵押、查封、预告、异议等状态以规避交易风险,实现方式为在交易平台输入不动产单元号或不动产证号将请求通过共享交换平台发送至不动产登记平台,不动产登记平台将相关状态通过共享交换平台返回至交易系统平台。
(2)税务系统获取交易信息接口。在交易合同(存量房)签订后,触发税务系统核税业务流程,同时向税务系统推送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证号、交易合同备案号、交易合同签订时间、不动产坐落、建筑面积、交易金额、评估金额、买方及买方身份证号、姓名等信息,同时推送在交易合同签订时扫描上传的身份证、户口簿、交易合同、原契税发票等附件信息。
(3)税务系统获取登记信息接口。税务系统获取交易信息后,根据买卖双方信息(税务系统自行通过公安及民政接口获取家庭成员信息)向不动产登记平台发送查询请求获取买卖双方各自房屋套数信息,以此作为核定税率依据。
(4)税务系统推送完税结果及电子税票信息接口。税务系统在核税完成并通知业主进行缴税且业主完税后,税务系统根据业务类型(是否有抵押,是否为公积金贷款)选择性触发业务系统并推送电子税票及完税证明等相关信息,如果为公积金贷款则触发公积金贷款审核流程并推送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证号、电子税票、完税证明至公积金业务系统,如果为全款买房则直接触发不动产登记系统业务流程并推送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证号、电子税票、完税证明等信息。
(5)公积金获取交易信息接口。公积金系统在接收到税务推送信息后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向共享交换平台请求不动产证号、交易合同备案号、交易合同签订时间、不动产坐落、建筑面积、交易金额、评估金额、买方及买方身份证号、姓名等信息,同时请求身份证、户口簿、交易合同等附件信息。
(6)公积金推送审批结果接口。公积金在完成公积金贷款业务审批后将审批结果及审批表附件推送到共享交换平台,并与不动产单元号进行关联。
(7)银行获取交易、缴税、公积金审批、登记信息接口。银行在签订抵押合同时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向共享交换平台请求交易合同信息、缴税信息、公积金审批信息、登记信息以及相关附件,进行抵押合同签订。
(8)登记平台获取交易、缴税、公积金审批、抵押信息接口。在完成缴税或抵押合同签订后触发登记业务流程,登记系统根据不动产单元号向共享交换平台请求交易、缴税、公积金审批、抵押等业务数据及相关附件信息并生成登记业务流程。
结语: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综合系统平台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任务及省政府3550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对提高行政效能、构建便民利民的工作体系、增强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和幸福感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黄湘琼.不动产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研究[J].中国新通信,2016,18(10):105.
论文作者:王璐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2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1/2
标签:不动产论文; 信息论文; 平台论文; 数据论文; 公积金论文; 接口论文; 系统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27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