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竞争中推进公司治理改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司治理论文,市场论文,竞争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现状与问题的提出
经过20多年的改革,中国企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有两个变化是值得我们注意的:一是民营经济发展很快。截止2000年底,中国民营企业产值年均增长71%,从业人数年均增长41%,企业数目年均增长45.9%;二是外资大量进入,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加强合作,国内企业国际化程度不断加深。总体上来看,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在不断提升,但我国企业同世界上的大企业相比,还比较弱。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有两个方面的缺陷:一是我国企业尤其是大企业治理机制很不完善,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缺乏有效的制衡关系;二是缺乏有效的市场竞争体制,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地位很不平等。行政性垄断在许多行业仍旧存在,市场竞争、淘汰机制很难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起到有效的约束作用,从而导致行业增长效率也打了折扣。
在中国现有的2900户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骨干企业中,约有69%依照《公司法》实行了公司制改革,但这些改革还是初步的,不少企业的改革还很不到位,影响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力的提高。这种缺陷在资本市场上就得到了最直接的反映,包括:上市公司大股东及经营人员侵占公司资本、弄虚作假、滥用募股资金、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这些问题的出现直接影响资本市场的有效运做,影响投资者的信心。这说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机制问题必须加以改善,我想主要谈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现象比较突出。由于改革的早期主要是考虑向企业下放经营权,对经营者的监督往往徒具形式,即使在股份制改革之后这种现象也很难改变,企业治理机制甚至被严重扭曲,其中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董事会成员与经理人员高度重合,“内部人控制”现象比较严重,缺乏必要的制衡和约束。尤其在一些上市公司、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出现了问题,甚至是相当恶性的问题之后,政府开始对企业加强了进一步监督和制约,比如国务院向大型企业派驻特派员,后来又外派监事会以加强企业财务约束;通过增强上级党组织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监督和评价功能来进行人事任免。应该说,现有的企业改革比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其仍旧存在很大的行政性干预,内部人控制问题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
(二)、对经营者的激励与约束还很不到位。虽然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对经营者的激励机制已经开始有了转变,但市场化的运做还不是很成熟,政府的干预很难使企业市场化运做,比如对企业人事任命、企业经营发展的过度干预,内资与外资企业的差别尤其明显。虽然一些国有企业在激励经营者方面做了一些努力,但成效依然不是特别明显,不同企业存在很大的差别,多数企业经营目标与经营者目标不一致,导致一些国有企业经营者利用其对企业的控制权变相消费,多花成本,做关联交易,把好处转到亲朋好友那里去等情况时有发生,这说明国有企业在激励与约束机制上还有不少问题。
(三)、经营者缺乏市场化的竞争上岗机制。企业经营者虽然有企业的控制权,但企业的经营目标却不是利润最大化,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多创造利润与经理层没有多大的利害关系。这个问题不解决,经理手中的控制权就会往别的方向用。一些企业的经营者虽然有企业的股份,并且有很高的股份,但经营者能力差,利润激励很难起到作用,这与我们的国有企业缺乏有效的业绩评价体系与竞争上岗机制有密切关系。
当然,影响国有企业治理机制是否完善的因素很多,但是只是考虑股权与激励因素还很不够,推进企业治理机制改善必须要考虑竞争因素,竞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内部的竞争上岗;二是推进市场的公平竞争,打破垄断。治理机制不完善的企业要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淘汰,治理机制不完善的企业不能仅靠市场垄断价格获得利润。市场竞争的真正作用就在于让治理机制好的企业发展壮大,经营不善的企业退出市场。
在市场竞争中改善企业治理机制我们现在有大量国有企业效益很差,企业经营不善又不能退出市场,这对解决与改善国有企业治理机制问题是一个很大的障碍。在发达的市场体系中,企业治理机制的有效运行与其市场的竞争环境是否充分是分不开的,市场竞争总是要淘汰治理机制不完善、经营绩效差的企业,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结果总是让那些治理机制比较完善、经营绩效好的企业留在市场上继续参与竞争;相反,在完全垄断的市场中,企业产品缺乏替代性,经营者完全可以通过抬价的方式来增加利润收益,这种“坐地收租”不会刺激经营者增加努力与投入,从而很难促进企业治理机制的改善。如当美国计算机行业由垄断市场结构演变为竞争市场的时候,迫使IBM公司放弃职工终身雇佣制,消减调整职工队伍,再造企业治理机制,从而使IBM扭亏为盈。
从严格意义上讲,企业治理机制不仅包含了狭义的有关公司董事会的功能、结构、董事长或经理权利及监督方面制度安排,同时也概括了公司的各项收益分配激励制度、经理聘选与人事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公司管理结构、企业战略发展决策管理系统、企业文化和一切与企业高层管理有关的其它制度。显然,不同企业的治理机制不仅因产权安排的不同而异,而且因企业内部各种管理制度的不同而异。因而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都会由于治理机制的不同而存在经营绩效的差异,也就是说私有企业中会存在效率低下的企业,国有企业中存在经营效率好的企业。用什么来判定企业治理机制的好坏呢?那就是要推进市场竞争,竞争不仅能够判定企业治理机制的优劣,而且给企业以改善治理机制的压力,促使它们提高效率。
推进治理改革举
从市场的效率与提高企业经营效率的角度来看,中国的企业改革应当主要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完善市场竞争体系,打破垄断。完善竞争充分的市场体系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考虑:(1)取消行业壁垒与地区性障碍,促进产品市场与要素市场的充分竞争。(2)高级经营人员实行竞争上岗。要让掌握控制权的经理面临更激烈的市场竞争,并在竞争形成的要素市场上获得部分剩余索取权,最终使经理的管理决策和行为与企业的赢利目标相一致。(3)完善并规范资本市场的竞争,通过资本市场加强对高级经营人员的业绩监督。要广泛运用证券市场的这种评价功能,通过经营人员持股和股票期权,对经营人员进行监督和激励来实现治理机制的有效运行。
二是对国有企业,要引入与市场竞争相适应的治理机制。在这个问题上,主要考虑三个方面的问题:(1)确保所有者在位。确保股东在企业中行使所有者天然拥有的知情权、收益权、在股东大会做出决定时的投票权、对董事的选拔权以及通过董事会对高层经理人员进行监督等重要权能。(2)完善董事会的职能。为了确保董事会不损害股东和其他利害相关者的利益,董事会中必须有相当数量的不属于“内部人”的“外部董事”。董事会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但它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全过程的监督。任何股东认为董事会有有意损害其利益,都可以对董事会提起诉讼。另外,还要确保董事会对于高层经理人员的监督,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保证企业监督管理的透明性,杜绝经营层的违法与损害股东利益的活动;二是掌握高层经理的任免、报酬与奖惩;三是全面监督经营层执行董事会制定的经营目标、重大方针和经营管理原则的情况。(3)企业自主经营,并实现对经营人员的激励相容(即经营者目标与企业发展目标相一致)。企业要保证自主经营,必须要使企业最高领导要有职有权,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日常经营和投资自主决策,任何其他机构不得干预。高层经营人员行使着董事会授予的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控制权和限额以下投资的决策权,承担着重大的经营风险和管理责任,因此必须根据他们的业绩对他们进行激励。尽管从短期来看,要实现“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对于国有企业确实存在很多现实困难,但从长期来看,改善国有企业治理机制并完善市场竞争体系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由之路。
完善企业治理机制与促进市场竞争两者相辅相成,没有市场淘汰就产生不出完善的治理机制,没有治理机制的不断改善就没有充分的市场竞争。所以,在加强国有企业治理机制改革的同时,如何尽快地建设一个具有高效的市场退出机制也是企业改革的当务之急,这也是衡量企业改革是否成功的一个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