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业公司治理的几个关键问题:综述与思考_家族企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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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企业是一种源远流长的企业组织形式,至今仍在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采用(储小平,2000)。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绝大部分民营企业都是家族企业,因此家族企业对中国经济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这些新兴的家族企业要实现永续经营就离不开企业制度的选择和构建,本文对家族企业的公司治理的几个关键问题进行了梳理。

一、家族企业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家族企业概念的界定是家族企业研究的逻辑起点和基础,美国企业史学家钱德勒(1987)通过实证研究,将家族企业定义为:企业创始者及其最亲密的合伙人(和家族)一直掌有大部分股权,他们与经理人员维持紧密的私人关系,且保留高阶层管理,尤其是在有关财务政策、资源分配和高阶人员的选拔方面的主要决策权。在这个定义中,钱德勒强调了股权所代表的所有权和实际管理权对家族企业创始者的重要性。

哈佛大学企业管理学家唐纳利(2002)教授认为,同一家族至少有两代参与某家公司的经营管理,通过长期参与,公司的政策、决策和家庭的利益、目标形成稳定的相互影响的关系,方可构成家族企业。唐纳利是从家族(成员)和家族企业的关系出发认识家族企业,强调非财务因素对认识家族企业的重要性,如传承、信誉、亲缘、职业生涯等。

台湾学者叶银华和李存修(2004)试图定量化研究家族企业,以“临界控制持股比率”将个别公司股权结构的差异性与家族的控制程度纳入家族控股集团的量化认定,认为家族企业应该具备以下三个条件:①家族的持股比率大于临界持股比;②家族成员或二等亲以内的亲属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③家族成员或三等亲以内的亲属担任公司董事席位超过公司全部董事席位的一半以上。临界控制持股比率的提出确实有利于对家族企业进行量化研究,但临界比率的选择主要还是靠经验,难以有理论上的说服力。

我国大陆学者在界定家族企业时,除了重视企业控制权和经营管理权之外,对传统文化和血缘亲情对企业的影响也比较关注。

郑海航(2003)认为,家族企业不同于其他企业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在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控制权方面都表面出浓厚的家族控制特色。曹德骏(2002)认为家族企业的核心是谁拥有企业所有权,即企业所有权是否掌握在创办企业的家族成员手上。持类似观点的还有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潘必胜(1998、2001),他认为,当一个家族或数个具有紧密联盟关系的家族拥有全部或部分所有权,并直接或间接掌握企业的经营权时,这个企业就是家族企业。储小平(1997)、吴继忠和何杰(2003)认为,家族企业是家族资产占控股地位、家族规则与企业规则的结合体,它的所有权和控制权表现为一种连续的状态,从家族全部拥有两权到临界控制权的企业都是家族企业,一旦突破了临界控制权,家族企业就蜕变为公众公司。

姚贤涛、王连娟(2002)认为,家族企业是指以血缘关系为基本纽带、以追求家族利益为首要目标、以实际控制权为基本手段、以亲情第一为首要原则、以企业为组织形式的经济组织。吕政、郭朝先(2001)强调了家族企业的文化特性,认为家族企业是企业与家族的统一体,既是一个经济组织,又是一个文化伦理组织。

综合国内外的研究,从现象上看,家族企业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其规模可以小至家庭作坊,也可大到成为一个“企业帝国”,其形态可以是业主制企业,也可以是家族绝对控股的股份公司制企业。从本质上看,家族企业具有以下特征:①无论企业采用何种组织形式,最终其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而实际控制人通常是企业的创始人或者其授权的其他家族成员(往往是其至亲),在企业化组织形态的背后是实际控制人的血缘关系和亲友关系;②实际控制人对企业的控制,既通过有形的、可以量化的股权(或所有权)实现,也通过企业创建、经营中形成的权威(影响力)实现,无论哪种方式,最终都归结到对企业的经营权的控制力上面;③企业的经营受到实际控制人(及其家族)利益的影响,和一般企业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不同,家族企业的经营以实现家族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当然,在很多时候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家族利益最大化并不矛盾;④企业的经营受到家族内部控制权关系变化(特别是代际传承)的影响,这种控制权转移和一般意义上大股东股权转让(例如企业并购)所产生的影响显然不同。

二、家族企业公司治理的权力结构

企业是以赢利为目的的组织,需要进行决策、运营、销售、激励等一系列的战略和管理活动,因此企业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如何运行的问题,这就涉及到企业的权力分配。权力结构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在企业的权力结构中,最重要的是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所有权和经营权集中统一,是家族企业最为显著的标志,也是区别于公众公司的重要特征。现代家族企业可以采用法定登记的公司制形式,如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在表面形式上如同一家公众公司,但实质上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统一,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归控股家族所有。所以,要探究家族企业的权力结构不能只看表面,还必须深入到企业内部,分析其权力构成。

在家族企业治理结构领域,美国学者盖尔西克提出的三环模型在学术界和咨询实务界都有较大的影响力。三环模型将家族企业简化为三个独立而又相互交叉的子系统:家族、企业和所有权。在三环模型中,由于三个子系统的状态不同,即三环的相对位置的不同,形成了7个不同的区域(如图1),家族企业中的任何个体都可以在这7个区域里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例如区域7代表既是家族成员,又在企业工作,并且拥有所有权的个人;区域6代表在企业工作的家族成员,但不拥有所有权;区域1则代表与企业经营和企业资产所有权均无直接关系的家族成员。三环模型将家族企业内部错综复杂的关系简化,但是模型也存有缺陷,它没有说明各个子系统是如何相互影响的,而这正是家族企业治理的关键问题。

图1 家族企业三环模型

资料来源:克林·盖尔西克等的著作《家族企业的繁衍——家族企业的生命周期》。

我国及港台学者在研究家族企业的时候更关注家族所有者对企业经营权的控制。黄光国(2005)认为家族企业在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中,从企业管理团队的人员构成来看将经历只用亲属、在非核心管理层雇佣外人、在核心管理层雇佣外人、由雇用人管理经营企业四个阶段,体现出所有权和经营权从统一走向分离,管理方式从人治走向法治的特征。

钟朋荣(2002)从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否被家族所控制的角度出发,将家族企业划分为家族式所有和家族式管理两个特征,这样,家族企业的治理模式则可以分为三种:家族式所有和家族式管理相结合的企业、非家族式所有和家族式管理相结合的企业、家族式所有和非家族式管理相结合企业。钟朋荣的这种划分方法在理解现代公司式家族企业,分析股权相对分散的家族企业方面有重要的帮助。

现代企业制度通过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可以实现专业化管理和扩大融资范围的双重目的,但也带来了内部人控制问题。传统家族企业的两权合一是以绝对所有权(对企业产权拥有绝对的控制权)为基础实现的,这种方式往往不利于企业再融资扩大企业规模。在现代商业竞争环境下,家族企业逐渐演化,发展出相对所有权(对企业产权拥有相对的控制权)的治理模式,实现了形式上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实质上是家族企业制度的权力结构。在现代大型家族企业中,在看得见的相对所有权背后是看不见的所谓权威(即影响力),而权威是连接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重要纽带。因此,权威(影响力)来自何方?这是理解家族企业公司治理的权力结构的钥匙。

不可否认,家族企业业主的权威首先来自于股权蕴含的法律力量。我们看到,任何现代意义上的家族企业必须以一定的股权为基础,特别是在创业的初期更强调对企业的绝对控股权。但企业要发展壮大就必须要融资,借助资本市场增资扩股几乎是绝大部分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而股权稀释则是增资扩股的必然结果。在这个过程中,家族企业有可能构建来自股权以外的权威——基于文化和关系的隐形力量。家族创业者可以通过安排重要管理岗位、制定制度规则、建立奖惩标准、引导潜在的势力圈子和行为规范,在企业内部培育出符合自己理想的管理文化;而家族观念和传统关系文化则顺理成章地被引入到企业的管理文化当中。一旦创业者成功建立了这种管理文化,他就可以在股权被稀释的情况下确保自己及家族对企业的控制权,持续对企业产生重要影响。权力结构被烙上浓厚的家族文化色彩,这正是家族企业公司治理的重要特点。

三、家族企业公司治理中的代理关系与利他主义

Berle和Means在1932年的《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一书中提出公司所有权和公司控制权分离的命题,Jensen和Meckling(1972)提出的代理理论成为了分析公司两权分离现象的利器。代理理论假设设机会主义总是存在,但是家族企业有区别于一般企业的明显特征,即与一般企业机会主义相区别的利他主义。

围绕家族企业的这一特征,学者们对利他主义进行了研究,丰富了家族企业代理特性的研究成果。汪林、储小平等(2009)认为家族企业特别重视血缘和亲情关系,这样在公司的制度安排上将更多地体现出非正式契约安排和松散型的制度约束特点,公司在管理层关系上更像是一个扩大了的家,而不似彼此间的“代理”。家族企业的所有者往往直接或间接担任管理者——即企业的经理,他在管理企业的时候,不但要履行经理人的职责,还会追求经理职位以外的目的,他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还要为家族利益服务,充分体现出利他主义的特色。相区别于传统代理理论,前述观点注意到经理人对家族利益的维护,这种分析企业经理的理论被称为管家理论。一般来说,在家族企业中即使公司经理不由所有者担任,经理人亦被期望尽到恪守职责、可以信赖、顾全家族利益的管家职能。在管家理论和代理理论中,公司经理的地位显然是不同的。代理理论视经理为源于企业外部的独立安排,需要股东层设计制度平衡并监督经理的权力,具有明显的契约特征;而管家理论视经理为家族内部选定的管家,归入家族组织体系,在一般的公司治理之外更强调情感、传承等文化纽带在管理中的作用。

利他主义在家族企业中的存在是客观事实,这已经被学者们认同,但对利他主义是否真的能降低代理成本则有不同看法。McEachern(1976)研究了所有权结构和代理问题的关系,发现无论是管理者控制(即股权分散)还是所有者控制(即股权集中)的企业,代理问题都同样显著。王志明、顾海英(2004)在研究家族管理比例与公司价值关系(如图2)时也发现:利他主义在家族企业发展的初期会避免代理问题,提高企业治理效率,而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家族内利他主义产生的代理问题可能相当严重,反而降低了企业治理效率。这种现象引起了学者们的注意,反思并研究家族企业的利他主义为什么并不必然降低代理成本。对这个问题有两种不同的解释,第一种是有学者认为,利他主义本身会引发新的代理问题。因为在家族或家族体系中,利他主义的水平常常不对称,如果经理人拥有的利他主义水平较低而公司所有人的利他主义水平较高,就可能出现经理人利他主义不足,所有人利他主义过度的现象,即所有人过于信任、偏袒经理人的现象,这将引发家族内部的不满,使得代理问题更加复杂。第二种解释是有学者认为,利他主义不否定自利主义。家族企业中,当经理人自利主义水平较高时,他同样会出现在职消费、利益输送、管理防御等行为,而经理人还可以利用家族感情掩饰自利行为导致的问题,使得代理风险更加突出。所以,利他主义在家族企业中的作用受利他方向和利他水平的双重影响,当经理人利他主义方向与家族内部关系协调,利他主义水平较高,自利水平较低时,代理成本和风险大大降低,家族企业具有团结的优势;当经理人利他主义方向与家族内部关系不协调,利他主义水平较低,自利水平较高时,代理成本和风险大大增加,家族企业呈现内部矛盾重重的局面。

图2 家族管理与公司价值

资料来源:王志明、顾海英论文“家族企业契约治理及其实证研究”。

四、家族企业公司治理的非正式契约因素:文化、信任等

企业的运行是在具体的社会环境中进行的,因此社会环境必然对企业内部治理产生重要的作用,社会的发展过程向我们展示了社会治理基本框架的变化。在社会治理上,宗法治理向司法治理转变,以家族、宗族为核心的分散管理模式逐渐走向以社会为核心的综合管理模式。现代社会的发展特征之一是法律规制的作用越来越显著,整个社会的契约化程度逐步提高。但是,契约受到成本制约,即使在市场经济已经极为成熟的西方国家,契约也远不能穷尽社会的各个方面,所谓完备完美的契约社会一直是理想的假设。从公司治理角度看中,公众公司是以契约为治理导向的企业,以法治、规范为特征;而家族企业是以非正式契约为治理导向的企业,以信任、亲缘为特征。

文化传统是家族企业的重要外部环境,在家族企业的研究中,特别是在对华人家族企业的研究中,很多学者从文化角度解释家族企业治理特性。但是现有的研究过于强调西方社会的法治程度和华人社会的非正式关系,似乎西方国家是公众公司的天堂,而家族企业是华人世界的必然选择。事实上,西方国家有大量影响力强大的家族企业,而中国也有大量股权分散的公众公司。所以传统血缘亲情的文化环境和现代规制契约的法制环境并不矛盾,而是同时相容并存,共同发挥作用,现代经营的任何企业都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律规范,也必须适应一定的文化环境。而企业在创建、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可以选择以法制规范为基石的公众公司模式,也可以选择以血缘亲情为基石的家族企业模式。

在家族企业文化环境的研究中,信任是最为被关注的对象,这也正是理解家族企业治理的关键(储小平、李怀祖,2003)。如果信任程度低,家族企业的经营管理将内部化,即从有血缘亲情的家族内部挑选合适的经理人,家族色彩将显著浓厚。如果信任程度足够高,家族企业的经营管理有可能外部化,即从外部市场选聘经理人,家族色彩将淡化。对家族血亲的信任、依赖和维护,有学者称之为家族主义。长期以来,家族主义被认为是东方特别是华人社会人际关系的核心,而家族主义对社会生活从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上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以至于在企业、组织和社会活动中人们也借用家族主义的关系模式,这被称为“泛家族主义”。费孝通先生曾以差序格局概念描述“泛家族主义”:它实际上是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因此,当家族企业处于初创阶段,企业的规模较小,社会资本的介入程度较低,管理也相对容易掌握的时候,出于对家族内部人的信任,家族企业在经营管理上更多从家族内部用人。但是,当企业规模扩大,社会资本介入程度较高,管理难度不断增大时,光靠家族内部的信任来选拔经理人已经不能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企业不得不构建代理性质的治理结构,聘用外部经理。而即便在这种情况下,对经理人的聘用并不完全取决于其经营水平,家族负责人还要考虑经理人在多大的程度上可以发挥管家的作用。

五、家族企业的继承模式:代际传承

家族企业的代际传承现象是最能体现家族企业性质的可观察特征,又由于代际传承和企业的成长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家族企业代际传承现象吸引了广泛的关注。代际传承不是单纯的资产继承问题,而是更多的体现了管理权限的移交,因此其本质是企业管理权在家族内部的转移。代际传承之所以显得特别引人注意,在于它有别于一般企业的经理选拔选聘制度,较少受外部经理人市场影响,是家族企业最直接最显著的证明。

家族企业追求发展壮大,这和一般企业的发展理念是一致的。在第一代创业者的带领下,企业经营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运行已经成体系,但是随着第一代创业者老化,这时出现了家族企业普遍会遇到的一个困境,即如何完成企业的传承:如果直接由家族内部人承接权利,可能会侵犯为企业付出多年心血的元老级经理人的利益,打击其积极性,更为要紧的是继承人是否有能力运行现有企业,毕竟家族内部可挑选的人才范围比较狭窄;如果让家族外部的经理人接任核心职位,那么如何保护家族利益,企业的委托代理问题和内部人控制等问题立刻就会浮现。

在第一代创业者领导企业运行的时候,经理人选问题会因创业者的能力、魅力和魄力而被遮掩,而当创业者准备离开的时候,经理人选问题将显露出来:家族第二代不一定有足够的资历和能力让潜在的竞争者信服;元老级经理人对公司内部的资源和信息掌握程度可能远超过家族第二代;企业的其他非家族股东对经理人选有不同的意见。

一些学者从家族企业经营效率的角度分析了代际传承问题。周其仁认为家族企业的经营和非家族企业的经营没有区别,选人不但要看能力也要看关系,在“能干”和“可靠”之间达到平衡,而家族企业里所谓的关系和“可靠”很重要体现在亲缘上。李新春(1998,2002)认为家族企业与非家族企业是有区别的,家族企业更注重企业的长期利益最大化,因此企业发展的“安全”是第一目标,在这个前提下,体现差序格局的“子承父业”模式自然成为家族企业继承的主流模式。虽然子承父业是家族企业主要的代际传承模式,但实际中,家族企业创业者常常被很多问题困惑:①家族内部的继承者对继承经营家族企业不感兴趣,或者没有管理企业的能力;②有多个继承人的情况下如何传承,如果平均分配资产容易导致企业的凝聚力降低,增加企业被分解的风险;③如果集中分配资产容易引发家族成员之间的内部矛盾,家族内部的控制权争夺势必对家族企业的经营造成不良影响;④继承的时间问题,何时交接班成为技术活。

六、家族企业公司治理组织演进路径的研究

家族企业从何而来,如何演化,又将向什么方向发展,这些关于家族企业组织演进的问题是家族企业治理研究的重点领域,吸引了大量的学者关注。关于这方面的研究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家族企业演进的动力是什么;二是家族企业的演进方向是什么。

中外学者关于家族企业的演进主要有两类观点,即认为家族企业的组织演进遵循两个基本路径:一是公司化的演进方向,一个是网络化的演进方向。需要强调的是这两个基本路径虽然有重大区别,但并不完全排斥,更多的时候在于强调的重点不同。

强调公司化演进路径的学者认为家族企业在发展中需要不断引入外部资本才能壮大,因此资本市场将决定企业的演进方向。资本有逐利性,要求企业能给其约定(包括非正式约定)的回报,但是社会信任不足以保证契约能够履行,在此情形下,法律规制将逐步完善并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遵循法律规制的企业可以更方便的融资,因此将有更好的市场机会,这将促使家族企业逐渐转化为依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曹祥涛、郭熙保,2003)。随着经济社会的范围越来越大,跨地区跨国运营越来越普遍,法制的作用更加显现,家族企业公司化倾向也越来越明显。因此,资本市场是影响家族企业组织演进的重要因素,随着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家族企业由两权合一向两权分离演进,由家族内部管理向经理人外部管理演进(如图3)。

图3 家族企业的公司化演进路径

强调网络化演进路径的学者认为家族企业是社会文化在经济领域的反映,因此家族企业的演进也必然受到社会文化的支配。与家族企业相关的社会文化因素很多,研究较多的是信任。社会学家福山根据社会文化的特点把不同的文化划分为高信任度文化和低信任度文化,他认为在高信任度文化的国家如欧美国家家族企业更容易向公司化方向演进,而低信任度文化国家如中国等东方国家家族企业更容易维持家族企业的管理模式。受信任程度的约束,企业关系多建立在家庭、家族、邻里和同乡关系的基础上,形成网络结构,具有Granovetter(1973)所说的“弱组织和强网络”的特征,这种非正式的社会关系网络是家族企业得以运行与发展的黏合剂和推动力(郑传贵,2003)。由于社会文化的关系,家族企业尽管也可以有一个现代企业的外壳,但内里是由错综复杂的家族利益关系决定的。当企业规模和经营范围扩大时,家族企业首要考虑的不是单纯引入外部资金和人力资源,而是以维持家族的核心管理权作为先决条件,在一定的信任约束下,通过熟悉程度和衷心程度确定企业核心管理层的成员,构建网络化的企业内部关系;通过关系的稳固程度和可持续程度引入外部股东或合作方,构建网络化的企业外部关系(如图4)。因此,亲疏远近关系是影响家族企业演进的重要因素,随着经营的扩张,以家族为核心的关系网络深入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像神经网络控制有机体一样控制着企业的运营。

图4 家族企业的网络化演进路径

七、对我国未来家族企业公司治理研究的展望

家族企业是我国民营企业的主体,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现在的民营企业大多只有30年左右的发展历史,很多还由创业者在经营,没有经过传承的考验。在我国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以及经济正处于转型期的特定环境下,我国家族企业公司治理有一些重要的问题需要研究,值得深入探讨。例如,家族企业是否需要加快公司化进程,是否要尽快实现家族管理向职业经理人管理的转变;家族企业如何挑选经理人,如何在家族内部人选和外部人选间平衡;家族企业如何实现代际传承,如何构造适合交班的公司治理结构等。这一系列问题既是经济学管理学理论探讨的热点,又是我国民营企业实践中面临的难点;既具有公司治理的共性特点,又具有我国特定的国情特色。对我国家族企业的公司治理研究,既要借鉴国际上特别是西方的已有成果,但又要避免“唯欧美化”的倾向,必须立足于我国的国情和传统,在案例调研和数据采集的基础上,才能得出有意义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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