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零售业态的结构与调整_商业论文

农村零售业态的结构与调整_商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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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农村零售业态结构的特征

我国农村的零售业摆脱了传统流通体制的束缚,进入一个多种经济成分的市场化竞争格局;一些新的零售业态相继活跃在我国农村零售市场,如设在县城商业中心的大型百货商店;设在县城和发达地区集镇的专卖店、专业店;设在城郊的超级市场、仓储商店;沿海发达农村随处可见的连锁店;分散在广大村屯的杂货店;小型集镇的商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新的经营业态不断地诞生和进入,改变了传统的经营业态格局,形成了由县城商业中心、一些集镇的综合性及专业性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农村基层销售网点三个层次的多种经济成分、多渠道、开放的农村商品市场体系。但与城市零售业相比,现阶段我国农村零售业态仍有明显的区别,有如下一些显著的特点。

1.组织化程度低,“小生产”流通方式制约农村流通企业的业态选择

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一直占据农村市场主体地位的供销合作社,大多实行出租、转让、柜组承包等社有民营、“租壳卖瓤”的做法,动摇了集体所有制,变成了挂供销社招牌的个体户。加之零售业的门槛低,容易进入,造成农村市场低层次的个体商业急速发展,以往国合商业一统天下的局面不复存在,大量分散的个体商业成为农村市场的主导力量。市场主体的个体化,使得农村零售业的零散度高达90%以上,产业竞争力相当低,流通方式回归到了商品经营从进到销全过程可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状态。零售业态大多是传统的杂货店、夫妻店,经营能力小,规范化、组织化程度低。互不协作的小农经济方式的经营单位,市场竞争能力十分薄弱,发展上自生自灭,布局上散乱无序,流通效率低下,缺乏规模效益。由于“小生产”模式商业的自身局限和致命弱点,根本满意不了农村消费者对商品质优价廉的最基本要求,更不能满足我国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大流通的需要。

2.各种零售业态的大中小结构比例失调,小型化趋势有所加剧

近年来,农村规模较大的国合商业也把农业的生产方式引进了零售业,不断化小核算单位,实行柜组承包。从产权结构上说,这些小企业在利益机制上的落实要优于国有大企业,但利益机制的直接性并不代表经营成功的全部,经营方式的现代化和创新也是重要的决定因素,这种小型化的零售组织由于受经营管理水平和自身机制的限制,力量单薄,不具备规模经济优势,难以承担农村商品流通体系的“主力军”,难以促进商流物流的大进大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经营方式陈旧、管理方式落后使得农村零售企业经营越来越困难。可以用“小、乱、低、差”四个字来概括农村零售业。小,是指市场容量小,企业规模小,商品辐射小,市场流通半径小,商品品种少,许多新的商品根本到不了农村基层的零售商店;乱,是指流通秩序乱,进货渠道乱,管理混乱,现有的农村小店不少是假冒伪劣的乐土,农民屡屡上当之后,干脆不买或少买;低,是指经济效益低,产品质量低,商品科技含量低;差,是指竞争能力差,融资功能差,售后服务差,现代化管理手段差。

而在西方国家,小型零售商店虽在零售业中占有绝对的比重(一般在90%以上),但他们却有极高的组织化程度,常常依附于大型零售商店或连锁经营实现协作竞争和互补竞争,因而有很好的规模效益。

3.新型零售业态比例低,业态形式传统

在乡镇一级,零售业态的形式很有限,不少乡村的零售业以集贸市场为主,而且通常是定期和不连续的。一般以阴历为据,每旬三四集或采用单双隔日集,多是以棚为市,以路为市,摆摊设点,时间一般集中于上午。这个特征是与农村经济的现状密不可分的,在农村,大量的日用品由个体、私营小商人进行经营,为了实现规模经济效益,这些小商人聚合起来,就构成了小商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又由于农村收入水平低,大部分农村消费者买不起高质量的名牌产品,消费观念仍然是重数量而非重质量(尽管这种观念正在转变)。提供无品牌、仿名牌、低质低价商品正是集贸市场、小商品市场这一业态的优势所在。总体上说,集贸市场具有三方面的优势:一是商品价格的低廉,这是较低的进货成本所致;二是品种多,许多市场都有成百上千个摊位,每一个摊位又有若干个进货渠道,多渠道必然带来多种商品;三是经营灵活,良好的经营机制决定了每一个商人要按市场需求来组织货源,且商品各具特色,应季商品较多,能够满足农民的需求,这三方面是当前其他商业业态所不能比拟的。

4.零售业态不规范

虽然各种零售业态也不断的出现,但许多经营者对各种业态并没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只重形式,而忽视实质内容,以为超市就是开架售货,几家商店统一了店名、服装、标识就是连锁,许多地方的连锁店表面连锁而实质仍是单店操作,各自为政,而连锁的核心,统一采购和配送至今未完成,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也就无从谈起。出现了“连而不锁”、“平价不平,超市不超”、“有场无市、有行无情”的状况。

二 农村零售业态的发展与创新

在目前的中国市场上,国有商业企业和供销社已经丧失主渠道地位,完全以个体和私营商业为主体而形成的流通渠道和市场网络体系,是零售业开拓农村市场的最大障碍。要积极推进县域国有商业改革进程,发挥国合商业在农村零售业的主导地位,引导农村和多种经营主体参加到商品流通领域上来,形成富有活力的国有、集体、私营、个体、外资等多元化竞争主体。积极推进市、县、乡镇的各类经营主体在农村发展连锁经营、代理制、物流配送、公司加农户等流通组织形式,发展仓储店、折扣店、便民店等新型经营业态。在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现有市场的同时,选择具有资源和地域优势的县城和乡镇,再培育和发展一批特色突出、专业性强、能够连接城市并与产业化相配套的专业特色批发市场。

1.培育大型企业集团,提高农村商业的规模经济水平和市场集中度

为提高农村零售业的组织程度,向规模要效益,降低流通费用,要在农村建立一批闻名全国的大型商业企业集团。开拓市场、组建企业集团不能完全依靠企业自发联合,应该借鉴韩国的办法,政府要承担宏观管理、规划和指导的职责,对组建大集团发挥协调、扶植功能,要打破地域界限、行业界限,限制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小生产行为。结合我国国有经济的历史基础,根据农村特点,组织产品“上山下乡”,将城乡“连锁”起来。建立城乡一体的商业集团,在农村成立相应的专业公司,建立销售网点、服务网点,以信誉好、售后服务好、品种齐全、价格合理等吸引农村消费者。同时要注重依托农村原有的销售渠道和设施,采取联营、代销等形式,疏通城乡商品流通渠道。

2.大力推行连锁经营

我国农村零售业的高零散度问题是中国商业发展的难点,这些既没有资金优势又没有规模优势的小企业如何在不大量投入、不改变现有设施的情况下,在竞争中发展,许多国家的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进行连锁,寻求规模优势。连锁经营已成为开拓农村市场的有效形式,近年来浙江农村迅速崛起的连锁超市,就是一个例证,它有效地改变了农村流通领域的粗放状态,它以统一的配货中心为龙头,统一价格、服务、标识、质量的网点遍及乡村,给一直疲软着的农村市场注入一剂兴奋剂。连锁超市以较低的价格、良好的服务、窗明几净的购物环境、有力的质量保证刺激了农民的消费欲望。通过特许经营来连锁,应是速度最快、风险最小、投入最少的一种方式。特许经营作为连锁的一种较好方式,已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胶东半岛等地区的农村大量出现。发展特许经营,目的是要实现规模经营,因此,要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严格的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企业形象、统一营销等管理制度,以发挥其在建立流通网络体系、调整流通结构、发展中小企业、吸纳民间资本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3.积极推广普及仓储商店、量贩店等零售业态

作为发展中的国家,我国城乡经济仍然处于“二元经济结构”状态。对于收入水平不高的农民来说,价格仍然是购物时关注的头等大事,因此要根据农村消费水平,购物习惯,积极推广普及仓储商店、量贩店、折扣店,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县城、交通方便的大集镇设立仓储商店和量贩店,在乡村设立折扣商店。仓储商店是类似于仓库的零售店,其特点是装修简单或没有装修,设施简陋,营业面积大,地点选在租金便宜的地区,自选与导购相结合,因而经营费用低、售价低;量贩店的突出特点是批量作价、批量销售(顾客购买五个是一个价,购买十个是另一个价)。这两种业态非常适合农民集中、大量购买日常用品的需要。

4.适当发展无店铺销售

受地理位置、交通等因素的影响,农民选购商品的商圈范围一般比较小。但随着农村信息通讯设施的建设,商家完全可以利用电话订购、电视营销、直接邮购、上门直销等无店铺销售方式扩大商圈的范围,方便农村消费者。这有利于偏远地区农民节省时间和路费,满足他们不定期集会和一些活动需要。如果在送货的同时,把服务(商品咨询、商品维修、商品信息)也带过去,会更有利农村市场的开拓。

5.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有商业和供销社为主导的多渠道、多种类、多功能、多元化、开放型的集贸市场网络

首先,要对现有的各类市场进行改造、提高、完善,增强吸引力,扩大辐射面,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有场无市”问题。其次,要继续建设和发展专业市场和批发市场。城镇要办好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工业品批发市场,逐步解决仓储、运输、食宿和信息问题,增强服务功能,扩大服务领域。县城和乡镇的集贸市场,要做到场棚结合,固定与流动相结合,因陋就简,不要追求高标准,以便利群众交易为原则。支持国有商业和供销合作社按照经营分工,以利用自有设施和资金为主,自办或联办形式多样的批发市场,并通过自身的购销业务,充分发挥其主渠道作用。以市场为导向,积极进入城市市场选点设店,参与市场购销活动,充分发挥各类经济成分的作用。

三 农村零售业态调整的相关措施

1.强化政府的调控职能

在促进农村市场繁荣和经济发展上,政府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调整业态结构,各级政府应注意舆论导向和传播新的零售理念,充分运用政策的扶持和法律的约束功能,同时不断完善农村流通领域的基础设施,为推进地区间、企业间的合作与交流等牵线搭桥,提供必要的信息咨询服务。总之,政府要从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出发,综合运用各种杠杆,力争创造最有利的经营环境。

2.国有商业应切实肩负起优化农村商业业态结构的重任

我国农村市场商品流通体系、经营业态大都停留在自给经济、短缺经济的传统模式上,已不适应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阻碍了农村商品市场的扩张。国合商业要根据农村消费趋势来不断优化业态结构,一是农村的商业企业可以利用了解农村的消费环境的优势,与生产企业合作,通过加盟连锁、代理、代销等形式,建立工业品的直销系统或委托代理系统。使农民能够方便、省时、省力、省钱地购买到所需商品。二是可以利用新的业态采取资本、管理输出等办法,通过办连锁超市、仓储商店、专卖店、专业店、便民店,推动城市商业向农村进军,要加强农村各种经济成分的商业联合,将他们纳入分销网络,使国合商业的经营触角向乡村延伸,鼓励城市商业向农村实施名店延伸、品牌延伸、服务延伸。

3.加快信息技术的普及速度

有人将供应链、顾客关系和信息技术归纳为零售业成功的三要素。以我国农村零售业而言,信息技术当属最薄弱的一环,也是农村连锁店“连而不锁”的主要原因。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在零售网点的建设中,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通讯终端,在软件上注重人才培养和建立销售数据库等高效能的信息系统。农村连锁企业和有条件的超级市场、仓储商店应尽快推行销售点管理系统、商店安全卫生系统、办公室自动化系统、电视监控系统、文字图像传输系统等信息技术。

4.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今日的零售业不再是简单劳动的产业,零售业态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不再是人力的竞争而是人才的竞争,发展新的零售业态需要一大批有知识和善思维的新型管理人才,因此,企业必须坚持引进人才与培养人才并重的原则,制定引进人才的具体计划和有关政策,对现有人员分层次、分岗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对新录用的人员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培训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如举办讲座、参观学习、派人到国内大中城市的知名零售企业见习,加强各种业态企业间的经验交流和信息交换,认真研讨各地农村同行业的成功范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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