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巩固政治统治到构建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发展观的历史性转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历史性论文,发展观论文,构建和谐社会论文,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从而“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由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中国共产党人为之奋斗的宏伟纲领,也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内容,成为传统社会主义向现代社会主义跃迁的历史丰碑,完成了社会主义发展观的一次历史性转变。
一 巩固政治统治:传统社会主义是以政治统治或国家政权为本的社会主义
什么是传统社会主义和传统社会主义社会?从总体上说,传统社会主义是“以政治统治为本”或“以国家政权为本”的社会主义。传统社会主义关心国家政权的强大巩固,但很少关心社会和人的发展,社会资源是为国家政权的巩固服务的,国家可以随意使用任何社会资源,社会主义是通过国家或国家政权的强大和巩固,来实现向共产主义的过渡,而不是通过社会和人自身的发展来实现向共产主义的过渡。因而,在传统社会主义中,社会主义不是以社会为本,而是以国家为本,或者以政权为本,社会主义在事实上成为国家主义、政权主义或政治主义。列宁在十月革命后多次提到,我们的苏维埃国家虽然还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但已经是社会主义国家了。只要政权掌握在无产阶级手里,在无产阶级党的领导下,就是社会主义国家了。在“以国家为本”或“以国家政权为本”的总概念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传统社会主义进行识别和判断。
(一)传统社会主义的社会目标是未来社会的高度统一。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曾经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使阶级对立简单化了,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阶级,即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无产阶级随着大工业的发展而壮大,其他一切阶级(即中间阶级,包括小资产阶级和农民)都将随着大工业的发展而日趋没落和灭亡;阶级斗争的结果必然导致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的完全统一。因而,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是只存在无产阶级一个阶级的社会,是没有阶级矛盾和阶级对立的高度统一的社会。在这种情况下,就不存在和谐或不和谐的问题,如果叫做和谐,也是没有矛盾的和谐,不是矛盾协调的和谐。
(二)传统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的完全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从马克思、恩格斯,到列宁、斯大林,再到毛泽东,都没有摆脱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圈套,认为公有制越是完全越好,公有制的形式越高越好,私有制消灭得越彻底越好。不管他们在实际政策上做过什么样的暂时调整,他们在对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判断上,从来都是这样认识的。在列宁提出的新经济政策中,做出了利用资本主义迂回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调整,但是,列宁始终认为,当时采用的可以让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存在的措施,只是在当时苏维埃俄国社会经济极为落后和特别困难的条件下,利用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最终将迂回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完全公有制和计划经济,这种过渡策略只是一种权宜之计。因而,传统社会主义社会是以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为本的社会。
(三)传统社会主义的政治基础是巩固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传统社会主义是以争得政治统治、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为中心而进行的革命过程,为了巩固政治统治,可以采取各种各样的手段。在经典作家论述未来社会主义建设的著作中,马克思提出要建立无产阶级专政,这个专政是达到消灭阶级和实现无产阶级社会的过渡,这是一个要把环境和人都改变过来的过程,是一个充满矛盾和斗争的漫长的历史阶段。列宁提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旧社会的死尸是不能装进棺材、埋入坟墓的,它仍然在散发着旧社会的臭气;同时,还存在着大量的小资产阶级,它们每日每时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因而要用无产阶级专政的铁腕对付他们。斯大林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体系理论,提出要不断加强国家机器,社会主义越是接近胜利,阶级敌人就越是要进行疯狂挣扎,因而阶级斗争就越尖锐。毛泽东同志提出,要以阶级斗争为纲,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总之,革命、专政、改造、批判,等等,是传统社会主义的政治符号。因而可以说,在传统社会主义中,政治的合理性可以凌驾于任何形式的法制之上,传统社会主义是以巩固政治统治为本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中的“社会”被忽略了,甚至消失了,在事实上成为“政治”主义。在某种意义上,传统社会主义社会是试图以残酷斗争达到高度统一的社会。
(四)传统社会主义的文化基础是所谓“无产阶级文化”。早在十月革命胜利后,苏维埃俄国就发生了关于无产阶级文化的争论。当时有一个所谓“无产阶级文化派”,他们提出,一定要彻底消灭一切旧文化,建立纯粹的无产阶级的文化。他们甚至提出要消灭资产阶级的语言,重建无产阶级的语言。这种极“左”的思想在当时就受到严重的批判。斯大林明确指出:语言没有阶级性,如果语言有阶级性,就会发生这个阶级说话,那个阶级就听不懂的情况,但实际上,各个阶级之间的语言是相通的,如果发生一个阶级的人说话另一个阶级的人听不懂的情况,那就不是语言,而是“黑话”。列宁在多篇文章中尖锐批判了“无产阶级文化派”在文化建设问题上的历史虚无主义观点,强调只有在充分吸取历史上一切有价值的文化成果的基础上,才能创造和发展真正的无产阶级文化。十月革命后出现的这种所谓无产阶级文化思潮,虽然受到了批判,但是在社会主义建设历史上,仍然具有十分严重的影响。比如,我们在文化大革命中,也有所谓“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之说。那个时代的所谓“破四旧”、“立四新”,几乎毁灭了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美国的布热津斯基说,苏东社会主义国家之所以失败的最深刻的根源,就是他们几乎否定和毁灭了一切传统文化,但是却没有建立起新的文化。[1](P96)这种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
二 构建和谐社会:现代社会主义是以社会为本的社会主义
什么是现代社会主义?简单地说,现代社会主义是以社会为本的社会主义。而人是社会的主体,以社会为本就是以人为本。什么是“和谐社会”?从总体上说,“和谐社会”是社会系统中的各个部分、各种要素处于一种相互协调状态的社会。社会各部分、各要素的和谐,首要的和最根本的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目的,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最大限度地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因而,和谐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社会。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进行识别和判断。
(一)和谐社会理论的哲学文化基础是科学发展观。(1)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即“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观,它把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党执政为民的宗旨有机地统一起来。以人为本,就是一切从人民群众的需要出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2)科学发展观的主体内容是全面、协调发展,即改变过去仅仅以GDP增长作为政府的首要任务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而强调依靠统筹发展来解决过去存在的不均衡问题。所谓全面发展,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全面发展。所谓协调发展,就是“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事实上也就是经济和政治的统筹,社会与国家的统筹。“五个统筹”是和谐社会的理论指南。在和谐社会里,国家是为社会服务的,是社会的勤务员,是社会的仆人;社会是国家发展的目标,国家权力向社会回归,社会是国家的主体,是国家的主人,是国家权力的所有者。和谐社会统筹社会与国家的关系,使社会主义回归到它是关于“社会”解放、“社会”发展的主义、思想和主张,回归到社会主义的本来面目。(3)科学发展观的发展模式是可持续发展,是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发展的目标是社会的全面发展,归根到底是社会民众的全面自由发展,是人的个性的解放、发展和展现,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
(二)和谐社会的社会基础是各阶级、阶层的和谐与和睦。社会主义社会不是只存在一个工人阶级的社会,而是存在多个阶级和阶层的社会。今天的实际情况与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预见有所不同,小生产者阶级或阶层以及其他社会阶层,不仅没有被经济进程所消解或消灭,而且呈现出不断再生的持久的生机和活力。社会主义社会不是超阶级的社会,不是无产阶级一个阶级的高度统一,而是存在多个阶级和阶层的充满各种矛盾的社会。正如党的十六大报告所指出:党执政的根本任务是“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包括促进始终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的“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的发展,也包括促进其他一切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发展,即包括“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的发展。“要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营造鼓励人民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进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因而,所谓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是通过有效协调,实现各种矛盾的缓和,达到各阶级和阶层的和谐与和睦的社会。这种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是社会分工高度发展的、多元化的社会,同时又是组织管理有效和高度整合、一体化的社会,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是开放的、稳定健康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是共同富裕的小康社会,是由小康向大康过渡的社会。
(三)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是多种所有制共存发展和全民的共同富裕。中国共产党人在探索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进程中,在深刻总结世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运动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完成了一系列关于社会主义理念的历史性转变。(1)由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邓小平讲:“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2](P373)因此,社会主义完全可以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只有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才是社会主义。(2)由单一公有制到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存在和发展的转变。在邓小平晚年,讲公有制为主体越来越少了,讲生产发展越来越多了,这是引人注目的一个变化。因此,在邓小平关于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的论述中,还潜含着一个更为深刻的思想,即:公有制多一点还是私有制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公有制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公有制;私有制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私有制。公有制和私有制都是经济手段。因此,仅仅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还不是社会主义,只有坚持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存在和发展才是社会主义。(3)由按劳分配到共同富裕的转变。在邓小平晚年,讲按劳分配越来越少了,讲共同富裕越来越多了,这是另一个引人注目的变化。邓小平反复强调:“贫穷不是社会主义”[2](P64);“经济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总不能叫社会主义。人民生活长期停止在很低的水平总不能叫社会主义”[3](P312);“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2](P123);“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2](P172)。因此,仅仅坚持按劳分配还不是社会主义,只有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不断发展提高的共同富裕才是社会主义。总之,“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2](P373)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坚实的经济基础。
(四)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是制度公正和社会正义得到充分实现。制度公正是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是实现政治文明的关键手段,是实现社会正义的制度保障。在市场化、现代化和全球化背景下,制度公正是根治道德滑坡、信用危机、社会腐败的根本途径。社会正义的核心价值是社会平等、机会公平,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这对于传统社会的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是一个重大的转变)。社会正义的实现是制度公正的核心价值和目标取向。因而,“制度公正”的含义也包括两个层次:一是指制度本身的公正,即制度体现的是社会公理、社会秩序、办事规范,它不受制于任何私利,不偏向某一特权阶层,代表的是国家和全民、全社会或者某一方面的全局性利益。二是指制度要保障社会正义,让公民在制度、法律和真理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偏私、徇情、枉法的事情发生。民主法治和司法公正是制度公正的核心内容,是社会正义的保证。因而,制度公正和社会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中国共产党人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方面,已经完成了一系列的理念转变:(1)由以阶级斗争为纲到社会和谐发展的转变。这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一个发展和升华。(2)由人治到法制的转变。党的十五大正式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纲领和治国方略,实现了社会主义执政党领导方式和治国方略史上的一个历史性转变和伟大创举,从而真正开始了奔向“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征程。(3)由封闭到开放的转变。她把中国推向世界,把世界引入中国,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世界交融互动,在世界规模上实现共产主义的特性。
三 确立以人为本和以社会为本:对马克思主义的丰富和重大发展
确立以人为本、以社会为本的社会主义发展观,在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运动史上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这一目标和纲领,是在总结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特别是在深入总结社会主义政党、尤其是执政党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所做出的创新性贡献,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的复归、继承和新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早在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之初,就提出共产党人的目的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联合体中,“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4](P294)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将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5](P649)。所谓全面发展,就是使“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6](P123);就是人的“自主活动”的发展,使“个人向完整的个人发展”[7](P75)。所谓自由发展,就是一个人不受另外的人的限制,在不损害别人的利益、别人的发展这个范围内的自由发展。马克思还进一步阐明:“共产主义本身并不是人的发展的目标”[6](P131),而“人类全部力量的全面发展”就是“目的本身”[8](P486),“人类能力的发展”就是“目的本身”[9](P927)。因此可以说,人类的目的是“人类能力的发展”或“人类全部力量的发展”,共产主义仅仅是达到这一目的的社会形式。
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按马克思的说法,要解决两个矛盾,即“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6](P120)。所谓人和自然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这是人摆脱了动物界对自然界的那种依赖,摆脱了自然界对人的绝对控制支配和统治,自然界不再是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不再与人们相对立。人的劳动真正成为一种自主的、自觉的和自由的劳动。这种活动与劳动将由高度的科学技术武装起来,并得到自觉的科学管理的控制。劳动不再是奴役或谋生的手段,而成为人的自我实现、自我解放、自我塑造与自我发展的手段,成为人们生活的乐趣和需求。总之,人摆脱了自然对人的支配和统治而获得自由,人从与自然的和谐中获得自由。所谓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就是消灭了私有制,消灭了阶级和阶级统治,消灭了一切经济上、政治上和精神上的剥削、压迫和控制而获得自由,人与人不再对立,人与社会不再对立,“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已经停止[6](P120),人已经成为自身与社会结合的主人。总之,人摆脱了人对人的控制而获得自由,从而实现人的解放,获得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自然,马克思不是“简化主义”者,他知道解决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的过程,是一个漫长的将把环境和人都改造过来的过程,其间要经历一个国家权力“归还给社会”的过程[10](P58),或者是地方实行“完全的自治”的过程[11](P413-414)。这就是说,马克思恩格斯当年已经提出了模糊的“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萌芽。这样,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就是实现两个矛盾“真正解决”的目标,就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真正本质,就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文化价值取向的根本理念。
但是,在国际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由于种种原因,却普遍发生了试图用“非自由”的手段达到“全面而自由”发展的目标,以致造成在很多情况下手段破坏目的、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的价值目标和纲领被抛弃或扭曲的情况。确立以人为本、以社会为本的社会主义价值目标和宏伟纲领,正是我们党深刻总结世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运动历史经验教训的结果,是我们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艰辛探索和伟大实践的必然结果。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有利于提高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已经鲜明地表明了社会主义以人的发展为核心的价值目标。而邓小平提出的社会主义“本质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则第一次向传统的社会主义的制度性标准提出挑战,他没有用过去传统的制度,诸如无产阶级专政、计划经济、公有制、按劳分配等具体制度来判定什么是社会主义,而是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和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目标取向来判定社会主义的本质。此后,江泽民同志提出和阐发的“三个代表”思想,更是进一步淡化了制度性准则,强化和凸显了其价值性目标取向。党的十六大以来,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确定为党的指导思想,同时提出并规划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纲领和宏伟目标,这是到目前为止社会主义运动史上对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和伟大纲领的最简洁、最明晰、最精辟的概括,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施的以“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的伟大纲领和伟大壮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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