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委员长会议——李鹏主持,决定22日举行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全国人大常委会论文,人大常委会论文,委员长论文,第三次会议论文,会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报北京6月15日讯
记者苏宁报道:今天上午在京举行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委员长会议作出决定: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将于6月22日至26日在京举行,会期5天。李鹏委员长主持了今天上午的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何椿霖首先向会议作了关于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意见的汇报。据何椿霖介绍,委员长会议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的主要议程有:审议执业医师法(草案)、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草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议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国引渡条约》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1997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1997 年中央决算; 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1997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全国人大代表团访问巴西、智利、秘鲁三国情况的书面报告等。
今天的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维澄关于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草案)、执业医师法(草案)和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修改意见的汇报。会议还听取了何椿霖关于九届全国人大与外国议会友好小组名单(草案)的说明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活动安排的有关规定(草案)的说明。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活动安排的有关规定。
规定指出,为保证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集中精力,思考、处理重大问题,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除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组织的外,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一般不题词,不出席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召开的会议以及接见、照相、颁奖、剪彩、首发式、首映式等事务性活动。
田纪云、邹家华、王光英、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彭珮云、何鲁丽、周光召、成克杰、曹志、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副委员长出席了今天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