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雷格涵义与指称理论再解读论文

弗雷格涵义与指称理论再解读论文



弗雷格涵义与指称理论再解读

刘 佳

(北京外国语大学 外国语言研究所,北京 100089)

摘要:涵义与指称理论是语言哲学领域的研究热点之一。弗雷格对专名的涵义和指称、语句的涵义和指称分别进行了细致的探究,但亦存在着概念界定不清、观点欠妥等问题。在阐释弗雷格涵义与指称理论的基础上,首先深入解读专名的涵义与指称,明晰存在的问题;再探讨简单句和复杂句的涵义与指称,指出其有待商榷之处;最后基于涵义与指称理论的不足,尝试对其进行完善,主张结合语言学、心理学和认知科学等学科,实现理论思辨到实证研究的转变。

关键词:弗雷格;涵义;指称;语言哲学

一、引言

语言哲学和分析哲学的创始人弗雷格曾提出哲学的三条基本原则:第一,严格区分心理学的东西(主观)和逻辑的东西(客观);第二,孤立的语词涵义(sense)很难获得,应将语词置于语境中寻找其意义;第三,严格区分概念和对象。[1]8-9基于这三条原则,他提出了涵义与指称理论,探讨了专名的涵义和指称、语句的涵义与指称,并试图厘清专名/语句、涵义与指称三者之间的关系。该理论的提出开启了哲学的语言转向时代,为语言学的发展做出了贡献。然而,该理论关于“专名”“间接涵义”等概念的界定不清,致使读者无法充分理解;其观点表述欠妥之处也引发质疑和争论。鉴于此,本文首先解读专名的涵义和指称,探讨专名、涵义和指称三者之间的关系;其次,阐述简单句和复杂句的涵义和指称,并对其内容进行评述;最后,基于弗雷格涵义与指称理论的贡献与不足,尝试对其加以完善,以期指出未来研究的发展方向。

二、专名的涵义和指称

涵义与指称理论中的专名是广义的,既包括人名、地名等通常所指的专有名词,也包括摹状词(description)、语词的组合及其他符号。下文中使用的“专名”为广义专名。弗雷格在其他著作中明确提及,“一个真正的语句是一个专名”。[2]127弗雷格虽然未对涵义予以明确界定,但不难发现,他将事物不同的表达方式视为涵义。成晓光指出:“涵义是具有识别性特征的声音或标记,通过它来选择一个对象,这是一种话语指向。”[3]83颜中军总结了四种专名涵义的性质,即客观性、媒介性、可共享性和组合性。[4]广义上专名的涵义具有客观性、媒介性和可共享性。涵义不同于意象(idea)。涵义是客观的,是为很多人共享的;而意象则是主观的,因人而异。例如:婚礼时墙上贴着的红“囍”字,指婚姻中夫妻二人一起迎接喜庆的一天,表示祝福。该涵义即为客观的,为很多人所接受。但是这个“囍”字的颜色是否是正红,呈现在每个人的视网膜上也都略有不同。每个人视网膜上呈现的这个红“囍”字即为意象,因人而异。其次,涵义决定指称,起到了媒介作用。因组合性是句子涵义的特点,在此不进行展开。弗雷格未对指称进行充分阐释,从其文可知,指称是专名所对应的客观存在的事物。既包括桌椅、树木、天空等具体事物,也包含梦想、友情、理论等抽象事物,这些事物可被人类感知。

冯建宁充分认识到科学技术的重要性,自2014年起连续2年参加了县农广校举办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并于2015年参加了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训,同年11月,冯建宁作为全省新型职业农民代表带着自己发明的专利产品“核桃树防护贴”,参加了第四届中国国际现代农业博览会。

在弗雷格理想的逻辑语言中,专名、涵义和指称应该是一一对应的,任何专名均不会引发歧义。然而,在自然语言中,专名、涵义和指称三者之间并非一一对应。大致有三种情况。第一,同一专名对应多个涵义,对应一个指称或无指称。如“土豆”具有“茄科草本植物,块茎可食用”和“全球第四大粮食作物”等不同的涵义,指称客观实在的土豆;而“孙悟空”也具有“唐僧的大徒弟”或“被压在五指山下的猴子”等多个涵义,但是该专名无指称。第二,同一涵义对应多个专名,对应一个指称或无指称。如“全球第四大粮食作物”这个涵义不仅对应“土豆”这个专名,也与“洋山芋”和“马铃薯”等专名对应,指称客观实在的土豆;涵义“唐僧的大徒弟”则无对应指称。第三,同一指称对应多个专名和多个涵义。如客观实在的土豆对应多个专名——“土豆”“洋山芋”和“马铃薯”等和多个涵义——“茄科草本植物,块茎可食用”和“全球第四大粮食作物”等。指称不是意义中的一种成分——一个人不知专名的指称,并不表明此人不理解该专名,也不表明他理解的不完整。[5]104弗雷格认为,专名具有涵义和指称,并且涵义决定指称。指称与涵义是一对多的关系,指称无法决定涵义,[6]就像我们提到霍金时,其涵义可以是“《时间简史》的作者”,也可以是“现代最伟大的物理学家之一”。霍金作为客观存在的个体具有多个不同涵义,当提到他时,很难确定以上哪一条为其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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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硫酸显色法是根据芝麻素能与经过氯仿处理的浓硫酸作用产生特殊颜色的物质,这种橘红色与芝麻油的剂量成正比。冉启才等对芝麻油进行碱练脱色、油脂净化、提取分离脂肪酸和不皂化物等处理,证明了芝麻素是引起橘红色化合物产生的原因,与芝麻酚、色素、脂肪酸、甾醇等无关。周祥德通过硫酸显色法证明 了目视比色会产生5%~10%的误差,定量的准确性不高。孙伟、李凝等发现浓硫酸显色反应可以出现稳定的橘红色,在常温下能够维持2~3 h,显色物质能够稳定存在于硫酸层中,与油脂色泽无关,颜色较深时也不必进行脱色处理[2-4]。

弗雷格对语句的涵义和指称也进行了详细的阐释。总体而言,弗雷格认为,语句的涵义是客观的、为许多人共有的思想。思想的客观性也可理解为语法意义的客观性,是可以被领会的内容。[9]语句的指称为真值,[3]91语句的真值是语句及其指称事态之间的一种关系,与专名同它指称对象之间的实—空关系相似。[9]简单句的真值和句子组成部分的指称密切相关。简单句的指称具有以下两个特点。第一,一个句子的指称就是它的真值。句子的一部分被指称相同而涵义不同的专名替代,句子真值保持不变。经典的例子是弗雷格提到的“晨星被太阳照亮”和“暮星被太阳照亮”。这两句话中,“晨星”和“暮星”的指称相同,均为金星。但二者涵义不同,在清晨看到金星,我们称之为“晨星”;在夜晚看到金星,我们称之为“暮星”。因此当语句中的“晨星”和“暮星”互相替换时,句子的真值不会发生变化,都为“真”。第二,如果一个句子的真值就是它的指称,那么“真”为所有真句子的共同指称;而“假”则是所有假句子共同的指称。例如:

克里普克此处对弗雷格的批评值得商榷,但弗雷格在阐述涵义与指称理论时的确存在不足之处。一方面,弗雷格没有统一通名、专名和符号。通名是自然语言中的普通名词,如“花”“河”“飞机”等,既是某个单独事物的称谓,也是某一类别的称谓,是同种类事物中不同成员的共用名称;专名是指自然语言中的专有名词,如“黄河”“巴黎”“柏拉图”等,具有单独性、个体性、特指性和可鉴别性;[8]符号分为语言和非语言符号。语言符号可进一步划分为有声(口语)和无声(书面语)。“通名”“专名”“符号”三个概念虽有不同之处,但在弗雷格的理论中,他使用的是广义的专名,不仅包括通名和专名,其他的一些语词组合和符号也可视为专名。弗雷格在论述时未统一这些概念,引发学者的争论和质疑。另一方面,“涵义决定指称”的观点过于绝对,值得商榷。上文已提及,有些涵义可以决定指称。然而,有些涵义无法决定指称。同样以“鲁迅”为例,“弃医从文”可为其涵义之一,但该涵义无法确定指称“鲁迅”。此外,有些专名的指称应由语境和涵义共同决定。[9]如“苹果”在不同语境中指称不同,可以是一种水果,或者一个具体的实在的苹果,也可能指称某个品牌的智能手机/笔记本,或者一部具体的智能手机/笔记本。只有将该专名置于具体的语境,才能最终确定其指称。

三、语句的涵义和指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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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滴水观音的汁液可以饮用。

基于人类现有认知及客观发现,句子(1)(2)符合客观事实,为真句子。前两个句子具有共同指称——“真”。而句子(3)(4)有悖于客观事实,为假句子,具有共同指称——“假”。

不同的是,克里普克(Kripke)认为专名有指称无涵义。他区分严格指示词(rigid designator)和非严格指示词(nonrigid designator)。“严格指示词是指该指示词在每个可能世界都指示同一个对象,否则就称之为非严格指示词或者偶然指示词(accidental designator)。当然,我们并不要求那个对象在所有可能世界中都存在。”[7]48克里普克认为,专名所指称的对象由该对象的本质属性决定,与这个对象其他属性的变化无关。既然专名是严格指示词,就没有必要讨论专名所谓的“涵义”,因为专名不具备可以决定其指称的涵义。然而,按照弗雷格的说法,描述专名的摹状词也可看作专名的涵义。那么,有些涵义可以确定指称。如专名“鲁迅”的涵义之一是“《狂人日记》的作者”。该涵义可以确定“鲁迅”的指称。由此可知,有些涵义不一定代表专名的本质属性,但可以确定指称。可见,克里普克对弗雷格涵义与指称理论提出的批评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1)地球围绕太阳自西向东运行。

复杂句的涵义与指称情况需另做说明。语法学家将从句划分为名词性从句、形容词性从句和副词性从句,认为从句是句子的一部分。弗雷格据此推测,从句的指称不是真值,而是与名词、形容词和副词的指称相同,即句子的一部分。它们的涵义也不是思想,而是思想的一部分。在直接引语中,一个句子指称另一个句子。例如,情景一:在课堂上,老师对学生们说:“请同学们遵守课堂纪律”;情景二:有人问到情景一中的一个学生关于上课时老师提到了什么,该学生回答:“老师说:‘请同学们遵守课堂纪律。’”情景二中“请同学们遵守课堂纪律”为直接引语,它指称的是情景一中老师说出的那个句子。即,在直接引语中,一个句子指称另一个句子。间接引语中,从句指称思想的一部分。例如,情景三:有人问到情景一中的一个学生关于上课时老师提到了什么,该学生回答“老师说让我们遵守课堂纪律”。此时,“老师说让我们遵守课堂纪律”是完整的句子,表达一个思想,而从句“让我们遵守课堂纪律”为间接引语,无法指称某一个句子,只能指称整个语句所表达思想的一部分。从句只能表达思想的一部分,原因有二:第一,从句中的语词无直接指称,只具有间接指称,所以它们的指称是思想。例如,“A撒谎说,他看见了B。”从句中“他”的间接指称为“A”,并非A本人,而是作为名字、作为思想的“A”。第二,从句中一般会出现非限定性指称,从句是不完整的,只有和主句一起才能表达思想。例如,在句子“无论谁偷吃了苹果都会受到惩罚”中,“无论谁偷吃了苹果”是不完整的,无法独立表达思想,所以只能成为思想的一部分。然而在两种情况下,从句也可表达完整的思想。一种情况是在“认为”句中,用真值相同的句子进行替换不会影响整句的真值。“认为”后面的从句是可以进行替换的,因其表达了完整的思想。另一种情况是主句和从句都可以表达完整的思想,但无法用真值相同的句子进行替换而不影响整句真值。例如,“冰的密度小于水,故冰浮于水面”这句话中,“冰的密度小于水”和“冰浮于水面”之间隐含着“密度小于水的物体均可以浮于水面”这一思想,无法用真值相同的句子替换其中任何一个句子而不影响整句真值。但在这种情况下,从句表达的依然是完整的思想。

(2)光的传播速度快于声音的传播速度。

(4)《行者无疆》的作者是顾城。

对于语句的涵义与指称,有一些值得推敲之处。首先,弗雷格提出涵义是指称的表达方式,那么语句中无指称的专名是否具有涵义呢?若无指称的专名无法表达涵义,含有这种专名的语句如何表达思想?[10]55-65而无指称的专名也可表达涵义,那该涵义从何而来?这的确存在自相矛盾之处。其次,Baker和Hacker指出,弗雷格的“指称”概念主要用于阐释名称和承载者的关系,一个专名指称它所代表的对象,或是指称我们通过它所讨论和研究的对象;但是当把指称概念延伸到概念词、谓词尤其是句子等非专名表达式时,弗雷格对指称这个概念的使用就不合理了。[11]针对Baker和Hacker提出的异议,Yablo提出一种解决方案。他认为只有当我们关心语句的真值时,才会关心语句的组成部分。找寻语句组成部分对应的指称无法确定语句的真值,它的真值取决于事物如何与主题相关,主题与真值完全不同。[12]例如,“李四通过刻苦努力取得年级第一的名次”,我们可以找到“李四”对应的指称,但是找到该指称并无法帮助我们确定李四是否得了第一,是否是通过刻苦努力取得的第一。此时,我们应该考察这句话的主题是什么。若我们谈论的主题是“李四如何取得年级第一的名次的”,而句子“李四通过刻苦努力取得年级第一的名次”正好与主题相关,回答了主题中的问题,那么我们就认为该句子的真值为“真”。然而,若我们谈论的主题是“李四的视力为什么下降”,那么句子“李四通过刻苦努力取得年级第一的名次”与主题并不相关,那么该句子的真值则为“假”。由此可知,Yablo认为和主题相关的句子真值为“真”,否则为“假”。最后,弗雷格并未给出间接涵义的说明或者定义,[13]129增加了学者们对涵义与指称理论的困惑。

四、总结与思考

弗雷格提出涵义与指称理论的初衷是解决哲学中遇到的问题,但该理论推动了哲学的语言转向,促进了语言学的发展,成为很多语言学分支产生以及发展的基础。一个专名对应着多个涵义,需要从不同层面去挖掘,且一个专名可能具有直接涵义和间接涵义,涉及到指代等问题。由于弗雷格并未对间接涵义做出界定,这也使得学者们从各自的角度出发,尝试阐释事物或者专名的间接涵义,促进了语义学的发展。在翻译学方面,翻译是专名之间的对应转换还是涵义之间的对译,不同的涵义对应着一个或多个专名,此类问题影响了翻译的不确定性,推动翻译学进行更深入的研究。此外,他认为语句可以下命令、提问题、讲故事,该观点的提出为奥斯汀等人提出“言语行为理论”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也对当代语用学基础理论的形成产生了巨大的影响。[14-15]由此可见,弗雷格的涵义与指称理论推动了语言学相关研究的发展,开启了语言研究的新篇章。

然而,弗雷格的理论并没有跳出语义描述框架的局限,更多的是关注语言的表象,[16]主要存在以下五点不足:(1)论述过程中未统一“专名”和“符号”等概念的使用;(2)“涵义决定指称”的观点过于绝对;(3)理论中存在自相矛盾之处;(4)“指称”概念的适用范围有待斟酌;(5)未界定“间接涵义”。在涵义与指称理论基础上,同时结合前人研究,本文试图对其进行完善。第一,理论中出现的“名称”和“符号”等概念均统一为“专名”。第二,相较于“涵义决定指称”的论断,“涵义和语境共同决定指称”的观点可能更可取。第三,涵义不一定是指称的表达方式,亦可是无指称专名的表达方式,而且表达方式存在多样化。第四,“指称”概念适用于专名,对语句的适用性有待进一步考察。本文认为指称适用于陈述性语句,陈述性语句的指称为其真值;对于疑问性、命令性和感叹性语句,指称并不适用。第五,弗雷格并未定义或充分阐释“间接涵义”。基于弗雷格的论述,本文尝试举例说明“间接涵义”的概念。以“A撒谎说,他看见了B。”为例,从句“他看见了B”的涵义为“A看见了B”的涵义,所以从句具有间接涵义,而非直接涵义。

本文指出了涵义与指称理论的不足之处并尝试性地对其进行完善,但指称问题不仅仅涉及语用学和语义学等语言学科,也涉及到心理学和认知科学等学科。仅仅局限于单个学科探究指称问题,容易产生片面的观点。我们应该使用发展的、全面的、多学科融合的视角来厘清专名、涵义与指称的关系。多年来,大量研究对涵义与指称理论进行了思辨与探讨,为基于该理论的实证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未来研究可以将语言学、心理学和认知科学等学科相结合,通过实证方法探讨专名/语句、涵义和指称之间的关系。在专名的涵义与指称探讨中,可以采用反应时方法中的启动范式研究不同涵义与同一专名语义距离的远近,多涵义专名与单涵义专名的认知机制,涵义、指称、专名三者之间的关系是否受到个体差异的影响;采用具有毫秒级高时间分辨率的事件相关电位(event-related potentials,ERPs)技术探讨专名与涵义的内在加工机制,考察二者的神经表征。在考察语句的涵义与指称时,可以采用生态效应较高的眼动技术考察在语句加工过程中,有指称的专名和无指称的专名对语句加工和理解的影响异同;多涵义专名和单涵义专名的加工机制在语境环境下是否表现不同,存在何种可能的内在理据;直接涵义和间接涵义加工特点的异同等。通过心理学和认知科学的研究思路与方法,为涵义与指称理论提供客观量化的、来自认知科学的证据,可为涵义与指称理论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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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nterpretation of Frege’s Theory of Sense and Reference

LIU Jia

(Research Institute of Foreign Languages, Beijing Foreign Studies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9, China)

Abstract: The theory of sense and reference is one of the hot topics in the field of language philosophy. Though Frege has discussed the sense and reference of proper names and sentences in detail respectively, 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 in terms of ambiguous definitions and improper statements. Based on the illumination of Frege’s theory of sense and reference, the article explains in-depth the sense and reference of proper names to clarify some existing problems. Moreover, the sense and reference of simple sentences and complex sentences are discussed and some unsolved questions are pointed out. Finally, a tentative improvement based on deficiencies of Frege’s theory is made and the shifting from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to empirical study can be implemented by combining disciplines of linguistics, psychology and cognitive science.

Keywords: Frege; sense; reference; language philosophy

收稿日期:2018 – 12 – 29

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中国英语学习者双语情绪词加工的神经机制研究”(2019JX034)

作者简介:刘佳(1991-),女,河北廊坊人,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心理语言学。E-mail: jiayou0826@163.com

中图分类号:H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 - 5124(2019)03 - 0039 - 05

(责任编辑 周 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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