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明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泾源县卫生监督所 宁夏固原 756400)
【摘要】本文以卫生监督执法为主题,分析当前形势下的执法现状及其中存在的问题。首先结合我国卫生监督执法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了简要概述;主要分析了卫生监督执法的职权、内容,对执法现状及相关问题展开了具体讨论,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一些具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希望通过本文初步论述,可以引起更多的关注与交流,为该方面的理论研究工作、执法实践工作,提供一些有价值的信息,以供参考。
【关键词】卫生监督;执法;问题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31(2015)17-0249-02
由于我国经济水平的持续增长、现代化的转型初步完成,城市与城镇得到了迅猛发展,尤其是二、三线城市经济得到了发展;同时,由于城市或城镇化水平的提升,公共生活范围不断扩展,因此,对公共领域的卫生监督、行政执法等也提出了紧迫的要求,所谓的“街头官僚理论”,往往指向于此,但在具体的卫生监督执法中,确实存在街头官僚的行动逻辑,并且由于在自由裁量权、责任、方法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造成了一些不良的社会影响,所以,应该增加对卫生监督执法的研究与分析,并找到具体的解决办法[1]。
1.概述
在卫生行政机关,监督职权集中体现在卫生行政机关行使国家给予的指定范围内的卫生监督权利;另一方面,这些职权也是卫生行政机关的责任与义务。在具体的执法中,要求卫生行政机关、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要求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若出现未经法律法规允许而非法执法的情况,相关的单位机关或执法人员就要受到法律责任的追究与承担。
2.现状及存在问题
2.1 从法制方面看
首先,在卫生基本法方面,对于职业卫生法的制定不全面,卫生法反映出普遍的层次不高、刚性不强的特点,以现有的卫生法律、法规来看,完整性欠缺,法制不健全,在制裁部分力度也偏向于小的力度,因而未能达到相应的效果。
其次,在法制观念方面,认识有待提升,从现在的街道卫生监督来看,人治的现象依然存在,而且属于固有的思维定式,其原因集中体现在对权力的过分推崇,以及在卫生监督执法领域中,缺失了对执法人员的监督,社会舆论的评论结果虽能施加影响,但由于受雇人员大多来自于编制之外,所以都是通过开除解决事情,但实际上的问题依然存在,处于一种恶性循环之中,而且,还会通过不同区域间的人员调整抵消了社会舆论监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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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执法人员对于相关法律的认识存在偏颇或者了解不深;在社会卫生的监督宣传方面,卫生行政机关未能开展有效的活动,或者选择古板的通知形式告知,不仅普及率差,民众主动知晓的意愿更差,未能调动起民众积极性。
第四,在卫生执法的保障体系方面存在不足,因为违法行为的制裁落实较难,采用罚款了事的方式根本就不能阻止某些行为,损坏了卫生监督执法的权威性。
2.2 从执法方面来看
首先,基础的执法人员素质普遍较低、执法能力不强,当前的理论知识、素质比起前几年虽有上升,但被人们称“秀才执法”,可见,在执法的刚性上面存在缺失,要文明,但也要求依法行事,以法为基。
其次,在执法中存在利用执权谋取私利的情况,也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与行为,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卫生监督执法。
3.应对措施
3.1 健全法制、推崇法治
首先,从上面的现状与问题分析可以看出,在卫生监督执法方面,先要对现实情况进行认真、细致、全面的调查研究,然后,以国家的相关的基本法律为前提,制定出基本的符合当地情况的卫生基本法;
其次,提升对卫生与健康的认知,领悟卫生法的真谛在于保障民众的健康,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建设;通过进一步的修订与完善,可以在制度上完善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并充实其内容,增加法规的级别,强化其权威性;
第三,要求联合或者独立构建起卫生执法保障体系,为卫生执法提供坚强有力的后盾保证,以此增强卫生相关法律的震慑力,在强化法律理念的基础上,克服人治思维、权治思想、保守的发展思路;
第四,扶正法制观念,采用主题活动、讲座、印发传单等形式开展卫生法的宣传,扩大社会知晓度与参与度。
3.2 增加培训,提升执法能力
首先,卫生行政机关要对自身的执法能力与水准有一个清晰的反思与认识,从而,以基本的法律理论知识、执法素质为培训课程,然后,再制定出一些针对性较强的交流方法,解决与民众易发生冲突的问题;
其次,需要增加讨论,利用闲暇时间,展开对各种问题的筛选与集中整理,从而提高对执法的认知,增加执法的技巧与方法;
第三,要从素质与文明的角度进行培养,以原则、纪律为准,克服个人的不良行为,增加执法的公正性、公开性、公平性,给民众留下一个良好的执法形象。第四,需要注重团队建设,将个人主义放置一边,增加集体的合作精神。
3.3 健全机制
首先,坚持以民主化、公开化为卫生监督机构的办事原则,积极征求民众意见与批评,总结不足与教训,增加社会的监督力度,防止职权滥用、失职或者非法执法行为,呼吁群众检举,并进行调查,确认后严肃处理。
其次,应该织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社会民众等进行监督、评议,或者聘请一些专门的社会监督员,增加对卫生机构的监督与评议;有助于卫生监督机构在内部形成凝聚力,在外部接受日常执法的监督,可以从整体上提升其执法的文明化与有效化,从而为群众的身体健康提供重要保障。
4.结束语
在卫生监督执法方面,要注重系统化思维,以构建体系化的卫生监督执法系统为基础,健全法制、增加培训,提升卫生行政机关的执法能力、积极的完善执法管理机制,并设置奖惩性质的约束机制,再如增加评估考核机制、增加社会舆论监督以及其它监督。另一方面,需要积极的解决当前形势下,民众与卫生监督执法者之间的矛盾需要通过合理、正确的法律渠道与科学的方法来解决,避免盲目蛮干,给和谐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造成不良影响,需要增加执法的公正性、公平性与公开性,提高民众的觉悟与执法者的水平[3]。
【参考文献】
[1]李艳,吴传安,曹雪莲等.基层卫生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3(6).
[2]任波.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主要问题探讨[J].中国公共卫生,2014(7).
[3]吴艳,王利利.卫生监督法在实践中的问题分析[J].中国公共卫生,2015(11).
论文作者:李光明
论文发表刊物:《心理医生》2015年17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5/12
标签:卫生监督论文; 卫生论文; 行政机关论文; 民众论文; 社会论文; 职权论文; 法律论文; 《心理医生》2015年17期供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