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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军十分重视部队的精神教育,把精神教育作为凝聚军心、加强军队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用以统一官兵思想、加强军队政治控制、增强部队战斗力和保证各种任务完成。
一、突出“爱国主义”教育,激励官兵“为国献身”
爱国主义教育是外军精神教育体系中的核心内容,目的是让官兵产生一种“亲密忠诚、自豪和满足的感觉,这种感觉会转化为道德上的责任,促使官兵去为共同利益,为国家和个人去行动和作出牺牲”。外军普遍认为,理想的军队应该是“事业型”的军队,即军队的主体成员具有很强的爱国主义精神,当兵从戎是为了其共同的“事业”和“理想”。因此,外军把宣传“国家至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为国家献身无尚光荣”作为精神教育的主要任务。例如,美军要求每个军人必须明确宣誓:“我是美国的一名战斗员,到部队服役是为了保卫国家和我们的生活方式”,“向国家奉献个人的一切”。这些誓词正是美军进行爱国主义精神教育的具体体现。韩军把“民族感”作为军人的最高信仰,认为“爱国心”、“民族优越感”是军人的重要素质之一,是最高的个人利益,是部队最实在的士气。军方要求官兵理解大韩民国民族思想的精华,重塑民族之魂,弘扬民族传统,为奠定“民族共同体”伦理观做贡献。以色列国防军强调激发官兵的民族意识,发扬犹太民族传统和文化,它要求所有军人都要向民族负责。以军把这种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作为部队建设的不竭财富,把因游离之苦带来的爱国之情这一以色列特有的民族精神作为最重要的内容予以突出,并与以色列的“国土”紧密联系起来,把它渗透到官兵意识中去,让官兵明白“战败即亡国”的道理,从而增强军人对国家的责任感,坚定官兵为国家安全不惜牺牲自身的信念,自愿为国家安全与利益服兵役、尽义务。
二、利用宗教信仰,对官兵进行精神控制
发挥宗教的作用是外军精神教育的一个十分重要方面。外军根据官兵绝大数信奉宗教的实际,在军队中配备专职宗教教员,专门从事传教工作,以达到调适官兵心理、情绪,从思想上、精神上控制军队的目的。譬如,美军各军种均设牧师局,陆军营级单位、空军联队、海军大中型舰队,都编有随军牧师。随军牧师是美军正式委任的在编军官,身着军服,授予军衔,负责讲经布道,了解士兵的思想动态、部队的士气、人与人的关系,帮助军人启发自身的尊严,“解决我们当代的问题,包括种族关系、开小差、吸毒酗酒,以及使合格的官兵继续留队”。外军的宗教信仰与其国家的社会制度和民族的宗教观念、宗教活动是紧密联系的。德国联邦国防军中的随军牧师,是根据政府与天主教及基督教教会领导间的专门协议进行活动的,宗教教育以“人生意义”作业、祈祷仪式、宗教集会、个别谈话、业余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印度则利用官兵对“梵天、毗湿奴和湿婆”三大主神的虔诚,把他们的宗教信仰巧妙地转化为为军方政策、稳定军心、激励士气服务。在战场上,随军牧师经常深入到前沿阵地,利用战斗间隙,举行各种宗教活动,宣扬“业报轮回及其解脱”,利用军人“信后世,信前定”的宗教热情,号召士兵“为信仰而斗争乃至献身”;利用教徒们的虔诚心理,削弱官兵对死亡的恐惧,以维护和提高战斗力。
三、重视非权力因素,增强精神教育的影响力
发挥军官的模范作用,运用人格的力量和非权力影响,做到以身施教是外军精神教育的一个特点。外军认为,“叫军官们做出榜样,士兵就会跟着干了”,强调“每个军官在自己适当的职权范围内都要身先士卒”。德国联邦国防军《作战指挥条令》指出:“军队要依赖于技术,但更依赖于‘领导’,在精神教育中尤其如此,因为精神教育的各项规定和措施都需要通过各级领导去落实”,并且强调,一个好的军事领导不应使下级有忍辱负重之感,而是让他们心甘情愿地服从命令,自觉自愿地拼命工作。为此,德国联邦国防军要求各级领导在精神教育的各项工作中,身先士卒,为下级树立榜样,平时“吃苦在前”,战时“冲锋在先”。印度军队要求军官在平时训练中必须了解他们的士兵,与士兵们同吃、同住、同操练。这样军官既能及时掌握士兵的思想动态并予以解决,又能赢得士兵对军官的信任和尊重。以色列把军官的以身作则看作是制胜的一个先决性条件,强调,“军官的座右铭是用榜样而不是用命令来领导”、“军官唯一的‘特权’,不是‘指挥’士兵上前线,而是身先士卒‘带’他们上战场”,“对指挥官,尤其是战场指挥官来说,最根本的要求是,他必须位于第一线,而且必须亲自率领士兵冲击”。正是军官的这种身先士卒、以身作则的示范效应,使官兵之间的关系更加融洽,影响和教育了部队,并逐步形成了一种团结战斗的精神。
四、提升官兵的人文素质
在对官兵进行精神教育过程中,外军很重视提升军人的人文素质,并注意把基本文化教育和公民价值、责任课结合起来。韩军强调,要把“国民精神教育”寓于一切教育活动之中,坚持主张,“要把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结合起来进行”,以培养军人的部队道德和良好的人格态度,使军人尽人生的义务和责任。由于传统儒家哲学对韩国有着深刻的影响,因此,韩军当局认为,如果“父子、君臣、夫妇、兄弟、朋友”这十种人际关系真正做到了“父慈子孝,君仁臣忠,夫义妇德,兄良弟悌,朋友有信”,就实现了“十义”,这是军人作为社会一员即作为大韩民国的国民所必须具备的“国民伦理”。同时要求官兵更要具备一个军人的基本职业道德,做“优秀的社会一员”,“对自己的使命不持任何疑念”,时刻以“饱满的热情和高超的实践能力”去完成自己的任务。以色列军队也采取了一系列提升官兵文化素质的措施,如对基本文化教育不足的军人进行补课教育、实行选送军官上大学的制度等。
外军在提升官兵的文化素质的同时,还强调把培养军人的主动、独创精神作为精神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美军认为,“培养官兵的主动、独创精神,激发部队的士气,是搞好部队各项工作的基础,只要官兵具有了主动、独创精神,部队中存在的许多问题就可以很好地得到解决”。德国联邦国防军《作战指挥条令》则明确指出,各级指挥军官“必须具备很强的主动、独创精神”,政治教育的主导思想和根本目的就是“千万百计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重视培养官兵的创新精神,使得官兵在作战中能自觉地依靠自己的决断,找出与战场环境相适应的新奇方法来完成任务。
五、借助社会力量进行精神教育
外军认为,充分利用社会的力量不仅可以提高精神教育的有效性,而且能扩大军队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和威信。二战结束后,外军逐渐意识到,治理军队不能脱离社会,沟通军队与社会、部队与军人家庭的联系,有助于激励官兵安心部队工作,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讲,可以提高部队的战斗力。例如,美军很重视家庭对军人的影响力,它要求连队的军官和士兵的父母保持经常联系,连、排长应在士兵晋级、受奖或者有其它显著成绩时给他们家长去信报喜。“新闻发布卡”是美军社会化教育的另一种形式,军方每年同地方报社签订合同,当士兵有什么突出成绩受到表彰奖励时,军方就填好“新闻发布卡”寄到士兵的家乡报社,地方报社予以发表,用社会舆论工具来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美军还把每年的5月23日作为“军人配偶节”,每年的11月24日至30日为“全国家庭日”。在这两个节日期间,军地双方都要开展庆祝活动,目的是要社会承认军人和军人家庭所承担的牺牲和作出的贡献,鼓励军人和军人家庭进一步支持军队建设。以色列军队素有“生产社会组织的车间”、“国家学校”之称。以军当局认为,军人的思想观念态度必然会受到社会的影响,军队要结合社会特点,主动地采取多种方法对官兵进行精神观念上的教育和引导,让官兵能够时刻地贴近社会,以另一种心态体验到一个以色列公民的责任。因此,以军规定,以军精神教育的目的除了保持军队本身的活力和提高军队战斗力外,还要在同社会结合中充分展示军队的自身形象,以影响整个社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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