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全国人大“教育学”(含索引)“教育投入”文献述评_教育论文

2004年全国人大“教育学”(含索引)“教育投入”文献述评_教育论文

2004年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教育学》(含索引)有关“教育投入”的文献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教育学论文,报刊论文,文献论文,索引论文,人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教育投入”的问题表现

统计年鉴显示我国教育经费投入每年都在增长。上海市教科院发展研究中心主持的2000-2002年全国教育经费进展情况分析认为:(1)全国教育经费实现了“三个增长”;(2)财政拨款和学杂费收入比例上升;(3)各级各类教育的财政拨款经费比例基本稳定;(4)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增长较快;(5)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增加,税费负担下降(上海市教科院发展研究中心,第5期)。但是更多的学者还是对当前我国教育投资状况忧心忡忡,指出教育投资中存在一些问题。

投入总量不足 几乎所有论及教育投入的文章都提到教育投入总量不足的问题。有论者按照发展中国家的公共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4%的比例标准,通过计算1985-2002年间每年应支付的经费和实际支付的差距,推算出这八年中国的公共教育经费总短缺额为10100亿,其中1996~2000年间——正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冲刺阶段——每年的短缺额都在1000亿元左右(张玉林,第11期)。1993年2月政府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第43条规定:“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到本世纪末达到4%”,到2000年,不但没有达到4%的承诺,反而低于1986和1990年的水准。自2001年起,政府意识到这一问题,于是《全国教育事业“十五”规划和2015年发展规划》中将目标的实现推迟到2005年(教育部网页http//www.moe.edu.cn/stat.jyguihua)(张玉林,第11期)。“九五”期间,北京市地方教育经费财政性经费占GDP的比例仍然低于4%的目标,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和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尚未完全做到逐年增长(盛世明,第3期)。而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教育投入总量不足的问题事实上已被放大了许多倍(广少奎,第1期;张玉林,第11期;葛新斌,第1期)。

投入配置比例失衡 许多学者都提到了我国教育投入在三级教育中的分配不公平、不合理的问题(王冲,第2期)。有学者强调教育投入在地域、城乡之间分配的不均衡问题(李成贵,第4期;李元春,第3期;王德文,第2期;李新生,第2期)。有学者认为我国教育投入的性别歧视仍然存在(马衍军,第1期)。由教育投入的配置比例不合理带来的问题也是学者们关注的热点。农村教育投入少,知识结构水平低的状况极大地影响了农业劳动力的转移;中等教育欠缺使高等教育投入高、见效低,尤其是在没有一定水平的中等教育支撑的基础上,近年来高校的不断扩招还造成高等教育低质化趋势。这种不合理教育结构容易形成”教育陷阱”(王可侠,第2期);教育投入不适当地向高等教育倾斜,存在着重高等教育轻初等教育的倾向(贾汇亮,第2期),实际上,这种投入倾斜也意味着教育投资风险的集中,教育过度使教育投资得不到应有的回报和造成教育投资浪费,给受教育者带来过度教育的收益风险(赵宏斌,第8期)。

投入利用效率低下 当前我国存在的教育经费课扣和挪用现象,客观上恶化了投入总量不足带来的弊端。本来较少的人均经费,往往被拿来搞“一无”、“两有”、“六配套”的学校的基础建设,使学校的正常活动缺乏必要的经费支持。学生员额不足,教育资源的利用率不高(广少奎,第1期)。同时,由于学生流失率、复读率居高不下带来的浪费现象,使得农村本来有限的教育经费更是雪上加霜(张玉林,第2期)。

“农村教育投入”问题比较严重 当前我国教育研究工作者对农村教育的关注,也是社会各界对“三农问题”关注的一个方面。2004年《教育学》正文和索引中共收录有关“教育投入”的文献59篇,其中绝大部分论述教育投入的都与“农村”密切联系——“农村教育”、“城乡二元”、“贫困地区”等等。事实上,农村教育的诸多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教育投资而引起的。面对农村教育现实,学者们不仅从他们的研究中彰显了一种教育良知,流露出对农民的满怀愧疚之情,更是表达他们对农村儿童的热爱、对农民的热情,对农村发展前景的关注和希望。

目前农村教育形势不容乐观。有人通过调查分析认为(葛新斌,第1期;李桂荣,第3期;张玉林,第10期),在农村教育领域教育投入存在的问题在加重、扩大和恶化当中。农村教育的投入问题,带有“农村特色”。尽管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农村民办教师问题已经得到解决,然而由于农村教育经费短缺,教师队伍不足等原因,民办教师又以代课教师的形式出现。这一部分群体根本无力得到待遇和教育水平的提升;同时农村数千万平方米危险校舍的存在,广大农村和农村学校正处于严重的“贫血”状态,仅靠其自身的挣扎显然无法摆脱债务的泥潭;教育投入短缺导致农村学校依然经常向学生伸手,教育内容贫乏和质量低下,这两个原因迫使贫困的农家子女无法上学,厌倦上学,“普九成果”在农村儿童的辍学率面前显得非常虚弱(张玉林,第11期)。由于教育投入总量不足,教师的工资拖欠(王德文,第2期;万小妹,第2期),校舍危房、教育债务(张玉林,第11期)、师资水平偏低、教育乱收费等现象屡禁不止(齐宪代,第4期)。教育资源的短缺形成的巨大市场与陈旧落后的体制相接,迫使学校自谋生路,走“产业化”道路,出现了种种“寻租”活动,使教育行为扭曲,教育腐败丛生(杨东平,第12期)。

二、教育投入问题的原因分析

在2004年度《教育学》收录的文章及索引中,对教育投资中出现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涉及到政府投入不足、投入渠道形式单一、缺乏政策与法律的保障机制等方面。

教育经费的落实和保障责任主要在于政府。公共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4%标准的政策目标是经过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批准的,但在执行中没有得到落实。80年代中期以后县乡两级财政承担了大多超过其支付能力的农村教育经费的绝大多数份额,因此拖欠主体主要是县级以上的三级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和省市级政府。到2002年底,全国有97%的县已实行“以县为主的”新体制,但拖欠悲剧仍然在各地继续上演(张玉林,第11期)。

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确立了基础教育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农村基础教育主要由县乡政府来举办和管理,这种体制的确在调动地方办学的积极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在实际运作中,这种体制又造成了政府权力为城市教育提供体制保障,而对农村教育不闻不问的局面,使城乡教育的体制保障出现了巨大差异。长期以来,农村基础教育的经费,主要不是来自政府的财政支出,而是依靠收取学杂费和教育附加费来维持(王本陆,第11期)。

有学者还从社会制度层面对资源配置的城乡差别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中国社会长期存在的城乡分割对立的二元经济结构和社会体制,这种不同并不是一种自然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制度安排的结果。城乡二元经济制度的种种设置与安排存在突出的“城市取向”,存在着教育资源配置上的某种不平等倾向。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及二元教育结构已内化成城乡人口不同的教育意识和教育观念,这种意识和观念的不同又会反作用于城乡教育差别的存在(张乐天,第8期)。教育资源的配置在过去的运行中更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的决策,形成了教育资源的“政治市场”:学校“讨价还价、主动争取”而获得办学资金,政府按学校所属的性质与地位进行资源分配。学校的办学标准模型是建立在城市学校基础之上,自然出现了教育资源配置的基本特征:先城市后农村,先重点再普通,先市民子弟后农村子弟,以城市和市民为中心,以农村和农民为外围的教育资源配置路线(刘剑虹等,第3期)。教育制度本身不公平,以“经济建设”为其价值取向。在各个政策和宣传中,体现“效益优先、兼顾公平”,将教育资源投向重点学校。为了效率和“质量”,自然要牺牲一些教育与公平(李江源,第12期)。

政府理应是教育投入的主要提供者,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政府之外的存量资金不能通过合理的渠道进入到教育市场中来。教育投入的问题,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投入来源单一、机制僵化所致。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教育的一大特点是穷国办大教育,庞大的教育需求与优先的政府财力的矛盾已经困扰着教育的发展。尽管国家对教育的投入逐年增长,仍然满足不了大幅度增长的教育人口的实际需要,期望国家短期内从根本上解决教育经费短缺问题并不现实,只有发动社会力量,充分调动企业、个人和社会团体办学的积极性,广开财路,多方筹资,才能增加全社会对教育的投入,变政府包揽办学为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现实选择(汪明,第2期)。

三、教育投入问题的解决办法

关于教育投入,我国的教育研究工作者们都从自身的研究特长出发,用各自独特的视角尝试提出问题的解决思路。总体来说都涉及必须提高生均预算标准、明确政府责任、加强法律监督、提高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力度、缩小区域和城乡差距、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形成多元投资体系、加强资源配置和重组、提高教育投资的利用效率等等。

(一)拓宽教育投入渠道

在探讨教育投入的渠道时,不少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有学者认为,中国的教育市场化一个显著的特点是教育机构自身在向市场寻求办学经费。除了多年来存在的校办工厂外,租赁房屋和招收择校生收取赞助费等也成为办学经费的筹措渠道。研究表明,学校通过不同的途径筹措的经费相当于政府拨款的22%;招收择校生是学校创收的最大来源,相当于学校创收的35%(秦行音,第1期)。还有学者通过调查,了解到温州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允许学生家长在缴纳学费之外向民办学校捐资,捐资款全部用于学校基本建设,其固定资产属于公有;允许投资办学者在学校具有偿还能力时取回本金,并获取不高于当时银行贷款的利息,以确保民办学校有可靠的经费来源(刘剑虹,第3期),也有不少学者将目光投向民办教育、个人捐赠等筹资形式(钟锦文,第4期;朱小梅,第5期;华同旭,第2期)。有学者认为,个人教育投资的客观条件已经具备,在积极教育消费心理与预期收益的驱动下,为了满足日益扩大的个人教育投资需求,必须积极探索合理、有效的投资途径(黄冬梅,第3期)。在新的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教育部提出应拓宽经费筹措渠道,建立社会投资、出资和捐资教育的有效激励机制(周济,第3期)。

教育领域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市场经济发展的影响,教育市场已然是一种客观存在。如何运用市场机制对教育投入进行调节,优化资源配置,成为许多学者关注的焦点。有学者分析了“九五”期间的财政数据,其中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占教育总投入的比例一直保持在54%左右,但非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教育总投入的比例却由1995年的24.8%上升到2000年的33.4%。教育经费市场配额的扩大,充分证明了教育市场的筹资功能(李桂荣,第3期)。有学者认为,我国教育经费在数量不断增长的同时,也实现了结构的重大变化,非财政性的教育经费投入从90年代的15%提高到目前的35%左右,其中来自学杂费收入的比重在全国各级教育支出中已超过16%,这标志着我国已改变了靠国家、政府财力单一支撑的教育发展模式(贾文胜,第3期)。还有学者认为应该鼓励竞争,实现以教育质量为核心标准的教育市场调节(周运浓,第5期)。

在肯定市场调节机制优越性的同时,也有学者认为,市场调节不能解决教育公平问题。人们的受教育程度虽然和其天赋、努力程度等因素密切相关,但这些并不是全部的决定性因素,在不考虑教育外部性的情况下,完全依靠市场调节教育,即使最具私人投资性质的职业教育投资也会产生投资不足与教育机会不均等的问题(陈兰枝,第1期)。市场对教育投资是有一个认可程度的,教育投资的投入应与产出相协调,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高学历失业者以及高学历做低职位工作者,就是一种严重的教育投资的浪费现象(马娴,第5期)。

关于拓宽教育投入渠道,研究者们对教育投入形式的论述也较多,希望通过自己的研究为政策决策者提供更多的选择路径。在对教育投入形式的探讨中,几位学者们不约而同地将注意的焦点集中在“教育券”这种形式上,有学者认为,发行教育债券可以弥补巨额教育投入缺口,有利于矫正我国过去支出中重“物的基本建设”,轻“人文的基本建设”的现象,可以将城市资金引向农村,还可向海外发行,吸引国际游资。在债券形式上则以长期型和超长期型为宜(王健斌,第1期)。有学者认为,教育券作为经费发放环节的革新,虽然只是一个经费转移渠道的改变,但是它包含着崭新因素,可以大大促进教育质量与效益的提高(周运浓,第5期)。也有学者认为,就目前的制度状况及人们对教育券的知识储备而言,贸然全面推行教育券必然难以成功。因此,我们必须认真考虑从现有的多元办学体制向全面的教育券计划转变的过渡措施(康永久,吴开华,第4期)。

(二)完善教育投入的政策与法律保障机制

面对教育投入存在的问题,借助于政策和法律来规范和保证教育投入很有必要。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有学者从人力资本的开发角度出发,认为目前中国增加教育投资不会产生教育资源的过度投资及劳动力的低度使用,应积极进行人力资本投资;针对我国高中教育收益率较低的状况,应对高中教育进行优先投资,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延长义务教育的年限,通过各种政府补贴提高个人投资高中教育的收益率,重点投资于农村高中教育(李元春,第3期)。也有学者从缩短城乡差距、地区差异、消除性别歧视的角度出发,提出自己的观点。例如,有学者认为,现阶段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卡着农村教育的喉咙,农村教育发展的关键是建立和完善教育对口支援制度,把对城市教育的过热投资转向农村教育的广阔天地(李林兵,第3期)。也有学者提出,西部地区的教育要面向世界,充分利用加入世贸组织及西部大开发的良好机遇,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改善教育投资环境,引导外国资本参与西部教育开发(王珏,第2期)。还有学者提出,中国的贫困地区的教育政策应考虑性别差异,可以考虑开展专门针对女童的财政资助政策(孙志军,第8期)。也有学者对“以县为主”的农村教育经费政策提出了质疑,建议改革教育经费分担机制,把义务教育经费的统筹重心提高到更高级别的财政部门(葛新斌,第1期;李成贵,第4期;常万新,第5期)。

有学者认为,义务教育法体系的日臻完善,为出台并实施提高义务教育财政重心的措施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常万新,第5期)。有学者提议建立完备的教育投资法律规范,引导和促进个人教育投资、民间资本进入教育市场的实现(黄冬梅,第3期;钟锦文,第4期)。有学者期望通过教育捐赠法的出台,建立完善教育捐赠事业的发展机制(朱小梅,第5期)。还有学者借助历史分析的形式,通过分析近代以来教育经费规范在中国近代宪法文本中的浮现,发现中国宪法对教育经费的界定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模糊到具体的漫长过程。宪法对于政府保障教育经费的责任范围逐渐加大,政府的教育财政责任越来越具体明确,并对现行宪法中是否可以在教育专章中加入保障教育经费条款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商丽浩,第10期)。

如何提高教育投资效率一直以来都是学者关注的问题。有学者提出,我们该借鉴发达国家教育管理制度改革的经验,在推进基础教育普及化的过程中,注重公立学校的经济效率,加强教育经费的财政管理,以达到以最少的教育投资取得普及基础教育的目的,或者以同样的教育经费取得最好的义务教育成效(周金玲,第2期)。教育部也强调要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提高农村教育投入效益。要建立工程建设质量的县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禁虚报、作假;要制定《教育投入法》,完善工程建设的各项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实行公开招标,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周济,第3期)。

面对农村教育投入存在的困境,有学者从伦理学的角度更深入地展开分析,认为正义原则应该成为我国分配公共教育资源的首要原则。正义原则的一般要求是平等分配、一视同仁。其特殊考虑是差别原则,它强调优待弱者和公平竞争。废除城乡教育双轨制,给予农村教育真正的国民教育待遇,这是用正义原则具体指导我国公共教育制度建设和改革的时代性要求,也是考验我国公共教育体系是否正义的基本标尺。为了真正废除城乡教育双轨制,必须认真反思我国教育制度的伦理基础,摒弃等级观念,让平等正义思想深入人心;必须改革国民教育体制,促进城乡教育平等,特殊优待农村教育(王本陆,第11期)。

还有学者认为,中国农村的教育危机并非全部来源于政府经费的不足。充足的经费不一定就能够确保农村的义务教育从此会向“健康”发展。但是如果政府兑现了承诺,而且又有一个基本上较为均衡的分配——不是向集中了各种“精英”子女的城市“重点”和“实验”学校,以及位于金字塔尖的高等学校过度倾斜——那么农村教育中那些明显触及“人道”的底线的最为基本的问题,都会在相当程度上得到解决。有鉴于此,化解这场危机可能不需要学者们去绞尽脑汁编造什么额外的“政策建议”了。它只需要一种在面对中国农村和农村中国人时最为缺乏的东西:政府的责任,抑或“行政伦理”(张玉林,第11期)。

有学者认为,教育投融资体制必须兼顾公共性机制的公平调控和市场性机制的效率配置力量。目前应以获取效率为阶段性目标和手段,实现从政府为主的教育投资体制向“大教育”、“大投资体制”改革的经济价值取向转变,并认为这一经济价值取向的转变对于解决小康社会进程中的教育经费比重、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以及保证弱势群体接受教育等政策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价值(楚红丽,第3期)。

总体而言,学者们在2004年教育投入问题的研究中既考察了教育投资的历史,又把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方法相结合,分析问题有理有据,开创了较好的研究风气,并为政府的决策提供了的依据。但是,有关教育投资的研究还存在一定程度的片面性。教育投资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需要在以后的研究中既立足于我国当前社会变迁与社会发展的现实状况,又联系国外教育改革和教育发展的多元性表现的趋势,从多学科、多角度来进一步作出理论分析,从而提出科学、合理并富有建设性的决策方案。

标签:;  ;  ;  ;  ;  ;  ;  

2004年全国人大“教育学”(含索引)“教育投入”文献述评_教育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