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通过对洛南县洛惠渠灌区饮用水水源地现状进行分析,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生活面源污染问题。李村水库水源保护区内北干沿线及库区周边永丰镇部分村组生产、生活对水源的污染风险增大;节水型社会建设进程缓慢;法律法规不配套。指出应采取的措施: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加强水源保护宣传及监督管理。今后发展对策:加强资源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生态产业体系建设;加强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并落实好资金、政策和组织保障措施,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地。
关键词:水源;保护;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1 基本情况
洛南县地处秦岭东段南鹿,境内洛河发源于洛源镇木岔沟,流经洛源镇后于五龙沟口,经28公里干渠入李村水库,年引水量平均为1500万立方米。
在洛河上游流域,洛南县政府划设了一级水源保护区,加强水源保护,洛惠渠灌区管理处制定了管理制度,布设了标志版、宣传牌,同时开展水利执法,防止水源污染,加强水质状况监测,合理利用水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教育引导水源保护区沿线群众增强爱护水资源意识,从源头上保障水质安全。
李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是洛南县政府依法划定,并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2007年被洛南县人民政府依法划定为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该水库总库容300万m3,建成于1979年,建成初期主要用于农业灌溉。1993年11月,县城水厂建成投产后,通过下游8公里干渠向县城水厂供水。日供水1.5万m3。随着县城城市规模的不断拉大,水库已由原来的以农业灌溉为主兼顾县城水厂供水转变为以城市供水为主,兼顾农业灌溉、生态补水等功能的综合性水库。
2 目前存在问题
2.1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张坪水库上游水源保护区内的洛塬镇各村有耕地,均为旱地,主要种植玉米、洋芋、蔬菜等农作物。
2.2生活面源污染问题。张坪水库上游保护区内洛源镇内各村有村民居住。
2.3李村水库水源保护区内北干沿线及库区周边永丰镇部分村组生产、生活对水源的污染。
3 保护水源的对策
3.1开展宣传引导、联合执法,确保水源安全卫生。
3.1.1在李村水库上游引水源头加强水源保护,制定管理制度,布设标志版、宣传牌等,教育引导水源保护区内群众增强爱护水源意识,从源头上保障水质安全。
3.1.2在李村水库架设播音系统,录制水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坚持每天播放;在水库大坝防浪墙上刷写标语,沿库区两边及供水渠道沿线设置大小警示牌、标语牌、制度牌。
3.1.3沿大坝及水库两端靠近公路、村庄的区域设置围栏,将库区与外界隔离,保障蓄水安全,确保水质安全;四是每年坚持与环保、卫生、公安、水务等部门开展2-3次联合执法,严历打击破坏水利设施及污染水源的行为。
3.2 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及污染清理措施,对李村水库及供水渠道进行巡查,及时处置影响饮水安全的人和事。经常组织职工对库区内的生产生活垃圾、杂草、树枝、漂浮物进行清理,对迎水坡坝面进行维修养护,
3.3 开展水库维修养护及水源保护工作。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十二五期间,根据省水利厅要求,我单位依据财政部、水利部关于《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11]463号)精神及《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商政水发[2012]174号)要求,组织技术人员编制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技术方案,从2011年开始实施,坚持每年开展水库、渠道维修养护工作,保证水源安全。
3.4 与灌区各镇(办)沟通协商,对水源地内种植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限制使用农药和化肥;对水源地内的养殖项目进行取缔搬迁;同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关停水源地内的采沙场,拆除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生活设施,清除施工场地垃圾及杂物;对水源地内的排水沟道进行整治,防治污水倒灌。
3.5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在显著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在一级保护区边界设置围栏等防护设施,对已损坏的围栏进行修复完善。
3.6 按照水源风险管理要求,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制度,在所有穿越水源保护区道路边设置警示标志,并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水源地道路运输风险管理。
3.7 与当地政府及李村水库附近相关村组协商,对库区周边67亩耕地进行土地流转或退耕还林还草,减少生产过程中人为因素对水源造成的污染。
3.8 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
3.8.1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分析,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统筹安排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限制高耗水项目,促进水污染防治和节水型产业的发展。
3.8.2在主汛期前,依据县管水库蓄水情况和年度气象中长期预测,制定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农业,后工业的次序,分配各产业用水量。
3.8.3加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实施力度。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逐年调整供水价格,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促进各产业计划用水、节约用水。
3.9加强监督管理。
3.9.1广泛宣传。利用媒体常年宣传,提高全社会珍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意识。在饮用水源地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公示牌及永久宣传牌,进行警示教育。
3.9.2加强监督。设立水行政执法监督电话、举报箱,接受群众举报破坏水资源事件,并及时查处。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发布水质简报。在社会各行业聘请行风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9.3综合执法,与环保部门配合,开展排污口普查,杜绝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与国土、建设、环保配合开展执法巡查。严格项目建设环评及“三同时”制度。与公安、法院、司法、镇村配合,开展综合执法,不定期进行防汛清障,严肃查处水事案件。
3.9.4加强宣传,在重要水源地可设置醒目标识牌,推动保护饮用水源地工作开展。加强对水资源保护相关法规的宣传,重点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污染保护法》在基层进行宣传,提高居民保护意识。
3.9.5严把企业准入关,禁止高排放、重污染企业进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对已有的工业企业进行环保评估,对水资源等环境污染超标的责令限期整改,不达标的予以停产关闭。定期开展环保巡查,对出现相关违法行为及时处理。
3.9.6完善河道管护长效机制,借推广河长制的契机,落实河道管护工作。维护河道、水源地附近生态环境,通过禁渔等措施来保持生态平衡。清理饮用水源地附近水面环境,禁止在保护区内养殖禽畜,对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限期搬迁或关闭。
结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加强水源保护宣传及监督管理;加强水资源保障体系建设,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分析,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科学划定水源保护区,落实管理责任;加强生态产业体系建设;加强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并落实好资金、政策和组织保障措施,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地。
参考文献:
[1]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2]洛南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规定。
论文作者:时东泉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23
标签:水源论文; 水源地论文; 水库论文; 水资源论文; 洛南县论文; 保护区论文; 李村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1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