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质量监督是建筑工程施工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其工作的有效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的施工质量及效益。本文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对其质量监督模式的创新方法展开了探索和介绍,为有关需要提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模式创新
0 引言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生活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问题越来越受重视,人们对建筑施工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确保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满足人们对建筑工程质量的要求,做好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十分必要。但是,当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现状仍不能令人满意。对此,本文展开了探讨。
1 工程质量监督现状
1.1 监督模式跟不上形势
1.1.1 监督模式一成不变
当前,许多地方的监督模式仍采用传统的模式,已无法满足当前工程施工的要求。各地区监督模式有所差异,监督职责定位不清,导致监督责任分散,不利于有效承担相应工程监管责任。部分地区仍沿用节点验收的监督模式,不利于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相关参见单位仍将监督机构作为评判标准,过于依赖监督部门,社会舆论仍将工程质量问题归咎于监督部门。
1.1.2 监督模式不完善
目前一些监督部门的监督模式不完善,监督形式大于结果,监督模式不能有效针对工程质量突出问题。监督检查的模式重复性较大,比如材料质监部门和工程质监部门是两个条线,两种部门,但监督过程有所穿插,势必造成重复管理,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另外,在信息化管理的过程中,对于数据的录入和统计也经常产生重复劳动,不能进行统一管理,影响监督效率。
1.2 监督效果不明显且威慑力不足
当前存在的普遍情况是,监督部门轻视违法行为,相同问题一再违法。执法力度不足,违法成本低,不能有效遏制违法行为。由于前段时期房地产形势大好,房产开发雨后春笋般崛起,部分房产开发商为了迎合形势,争先恐后买地开发,由于交付时间有明确规定,不少开发商提前开工,不履行相关建设程序,未取得相关许可便先行开工建造,部分开发商甚至准备好罚金,主动向行政主管部门交代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形下,提前开工抢工期的工程经常出现施工质量问题,而往往这些提前施工的部分成了监管的盲区、质量的隐患,造成以后业主投诉量日渐增加。
1.3 房屋质量通病监督效率不足
房屋质量通病是社会重点关注的一个问题,随着投诉量的增加,社会对于质量监督部门的关注越来越多,对监督部门的要求越来越高。房屋质量通病的监督效果目前还不理想,工程质量通病长期存在,现行监督模式未能有效降低质量通病的发生,未能抓住工程质量问题根源。
1.4 监督力量与工程数量不成正比
近年来,建筑工程的数量以及规模不断增加,存在周期短、技术难度大、投资额大的特点,目前多数质监部门人数都存在一定限制,监督队伍的素质参差不齐,难以在短时间内发现关键问题,主要表现在知识面狭隘,现场经验不足,业务能力欠缺,对新文件新规定的熟悉掌握程度不足,缺乏法律知识及组织协调能力。部分监督部门现场未配备相应检测设备及信息化设备,只能靠目测等传统手段进行监督,不能将检测、资料、实物等融为一体,因而降低了监督质量。
1.5 勘察设计监督管理的盲区
目前,勘察设计监督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工程勘察设计也存在挂靠现象,有些建设单位为了降低成本,聘请私人设计工程图纸交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盖章出图,这些施工图纸质量参差不齐,导致施工上产生偏差。尤其是当这些情况出现在基坑围护设计中,更导致不可预估的风险。如今由于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一些中小型设计事务所不断涌现,不少事务所对于设计变更、技术核订单的签署比较随意,很多设计变更单都没有使用正规的变更单格式,或者采用工程联系单,无相关设计人员签名盖章等等,甚至有些变更单直接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去变更,与设计文件规范不符。对于设计市场一些违规现象,监督部门查处的案例相对较少,力度也不够大,配备的专业技术力量也不够,监督力量相对薄弱。
1.6 对于小型项目的监管存在盲区
目前30万到100万小型项目数量不断增加,尤其是一些园区的建设工程、村镇建设工程、小型装修项目游离于监管范围之外,这些小型工程不需要审领施工许可证,工期短,在施工过程中的监管由哪个部门来负责,如何进行监管,至今为止没有相关条文条例出台。近期某镇一处70年代建造的房屋出租给银行进行装修,拆除承重墙过程中发生了倒塌事故,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影响。诸如此类,如何规范小型项目建设市场,建立健全法规,建立相应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职责是一个迫在眉睫的课题。针对以上问题结合现阶段监督工作现状,提出对建设工程监管模式的一些思考和对策。
2 监督模式的创新方法探索
2.1 结合当前工程形势监督模式可以灵活多变
(1)监督部门应逐步取消监督模式老传统,逐步弱化节点验收。大力推行抽查式监督模式,采取不定时、不定人、不定地点、不事先通知的突击式检查,避免施工单位为了应付检查而掩盖工程质量缺陷。针对工程施工质量差异进行差别化管理,突出整治各方面问题严重的工程,视频巡查结合现场巡查,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安装摄像头,与监督部门联网,以便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动态。目前保障性住宅成片开发,规模、数量都与日俱增,其间存在不少施工单位同时施工,施工状况比较混乱的情况,可以针对保障性住宅或者成片开发小区单独成立巡查组进行监督工作,以保障施工现场的可控性。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另外,对于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地定期进行综合执法检查,在重大危险源施工之前进行交底检查,尤其在深基坑开挖前进行开挖条件验收,避免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2)监督模式应精炼有效,监督责任明确。监督机构的设立应条线分明,各司其职。明确各条线的工作职责,避免出现问题时各自委推责任,或承担不必要的责任。各条线的工作内容应避免重复性,应具备指导性、针对性、专业性,各科室各条线应互相配合、必要时进行联合工作,建立综合立体的监督管理体制。
(3)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制度。目前信息化管理制度在刚刚起步阶段,监督模块软件的设立应本着易操作、简洁、高效的原则,作为监督工作的一项辅助功能。打造完善的信息化平台,包括项目报监、工程监督、竣工备案、材料检测、监理报告等通过网络进行传输。各相关部门进行实时联网,实行数据分享,检测行业纳入信息管理,及时监控工地检测状况,动态显示工地材料检测数据,便于第一时间掌握材料处理结果。各区域监督部门内网与省市监督总站网络进行对接,由省市监督总站进行统一管理,通过网络及时发布新文件、新规范,以及工程质量指标,重大危险源情况等等,各区站可以通过网络进行交流学习,分析事故案例,掌握最新动态。
2.2 加大对提前开工项目的监管及处罚力度
针对目前提前开工的项目的不断增加,尤其是住宅工程,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监督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结合建设工程基建受理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另外联合相关部门如规划部门进行摇杆定位,及时发现提前施工项目。监督部门在日常巡查过程中进行兜马路式搜寻,增加六无工程巡查组,发现提前开工项目立即责令停工,要求办理相关建设程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加大处罚金额。对于责令停工的项目仍继续施工,则不予申领施工许可证,对于屡次触犯法律法规的相关企业则进行网上通报,并限制参加招投标活动。对于提前施工的部分,要求相关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工程质量实体检测,并出具房屋结构质量安全的鉴定报告纳入监督档案。
2.3 加强质量通病防治监管减少投诉率
针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通病的长期存在,监督部门应分析辖区内质量通病的根本原因,理清质量通病的现状。在监督工作中要求施工单位出具有针对性的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方案,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把控材料源头,安排合理工期。监督部门定期举行质量通病专项检查,严肃处理质量通病发生率较多的企业,结合住宅投诉率高的企业进行网上通报。监督部门定期举行相关培训,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综合观摩,提高施工质量水平。监督部门加强对住宅工程的材料抽检频率,通过第三方检测控制施工现场材料质量。建立质量通病的监理报告制度,将质量通病作为监理报告的一个专项内容,及时掌握质量通病的发生情况。监督部门定期举办质量通病研讨会,研究质量通病的新工艺、新措施,降低质量通病的发生,尤其是渗漏、裂缝等投诉热点。监督人员结合现场监督情况提出治理意见或防治措施,提高监督人员的综合水平。
2.4 加强监督力量配置提高监督人员素质
监督部门应加强对监督人员的培训及考评工作,促进监督人员提升业务技术水平。适当扩大监督队伍,增加专业人士,根据辖区内工程数量、特点、规模配备相应监督人员,目前不少监督部门都将监督资源平均分配,不管工地面积大小,数量多少都配备相同监督人员,导致监督效率下降,严重影响监督质量,因此监督人员配备应适应目前工程发展状况,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配,以达到最佳监督效果。另外在监督执法过程中应配备高科技设备,比如红外线测量仪、小型检测设备等,随时对现场实体进行抽查,对于有疑问的部位,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扩大检测,因而可以更有效的发现工程实体质量问题,杜绝质量隐患的发生。
2.5 加强勘察设计监管规范勘察设计市场
将勘察设计监督纳入日常监督工作中,采取集中监督、抽查和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在日常抽巡查监督过程中主要进行勘察设计直观检查,主要包括:(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3)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4)现场出示全套施工图纸,并且确定是否通过施工图审查;(5)施工现场设计变更台帐是否建立;(6)相关规定的其他相关内容。对于勘察设计的深度检查,采取集中检查及专项检查的形式,聘请相关专业技术专家参与检查,对于违法违规违反强制性标准的企业或个人进行处罚及通报批评,并纳入诚信考核。在专项整治检查中,同时加大对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及承发包等经营行为查处力度,聘请熟悉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审查的专家协助检查,对于弄虚作假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企业,对企业法人及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按规定进行处罚、网上发布,甚至吊销营业执照。
2.6 重视对小型项目的监管,控制质量风险
(1)政府应明确小型项目的监管责任主体。
(2)对于100万以下的项目纳入简易程序,监督部门对于小型项目进行首次交底及现场踏勘,在施工过程中由乡镇及园区负责监管,设立乡镇、园区建管中心,定期向监督部门汇报情况,设立报告制度,若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隐患及违法违规问题,由监督部门赴现场进行核实查处。
(3)加大社会监督的宣传力度,及时处理针对小型项目的举报及投诉。
(4)各乡镇、街道、园区组成巡视组,定期对本区域进行巡视,发现未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擅自开工的项目及时汇报建设主管部门或监督部门进行处理。
3 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是人们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及工作息息相关。因此,相关监督部门要创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模式,提高监督人员的专业素养以及质量意识,并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从而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房屋建筑工程结构质量监督工作方法的探索与实施[J].谢丽媛,丛龙军,张维来.工程质量.2014(S2).
[2]关于新形势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中几个问题的思考[J].宋献博.工程质量.2014(S2).
论文作者:罗家洪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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