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二级市场的一大利好——写在国债净价交易利息免征所得税政策出台之际,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债论文,净价论文,一大论文,利好论文,写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为促进我国国债全价交易向净价交易的转变,推动国债二级市场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国债净价交易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最近联合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国债净价交易后有关国债利息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指出,自试行国债净价交易之日起,纳税人在付息日或买入国债后持有到期时取得的利息收入,一律免征企业所得税;在付息日或持有国债到期之前交易取得的利息收入,按其成交后交割单列明的应计利息额也免征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申报国债利息收入免税事宜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国债净价交易后的交割单。未试行国债净价交易的,仍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这一政策的出台,无疑对国债二级市场是一大利好消息。
国债二级市场,又称流通市场,它是和国债一级市场(发行市场)相对而言的,主要指已发行国债买卖转让的市场。国债一经认购,即确立了一定期限的债权债务关系,但通过国债流通市场,投资者可以转让债权,把国债变现。
提高国债流动性有多种手段,其中一个重要措施就是推行国债净价交易。所谓国债净价交易是指在国债交易中,将成交价格与债券的应计利息分解,价格随行就市,而应计利息则根据票面年利率按天计算,从而便于债券的持有人享受持有期间应得的利息收入。净价交易的国债一般是采用按年或其他分次付息方式的国债。国债净价交易不仅清楚地勾画出债券交易中卖方的收益程度与买方的支付成本,使双方利益比较明确;而且便于准确体现债券的实际价格,使投资者能对市场价格作出及时和更直接的判断。因此,国债净价交易方式在国际债券市场上得到广泛应用。
从2001年7月起,我国决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逐步试行国债净价交易。实行净价交易后,国债的结算价格将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国债价格,它可以清晰反映出投资者的资本利得,另一部分是应计国债利息,它可以真实反映投资者的国债利息收入。在净价交易条件下,由于国债交易价格不含有应计利息,其价格形成及变动能够更加准确地体现国债的内在价值、供求关系及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
国债净价交易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意义在于,国债净价交易制度试行后,由于价格由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两部分组成,从而为国债利息免税政策推出奠定了基础。根据新的免税政策,纳税人除了将国债持有到期时可以享受国债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待遇外,在国债到期之前的交易,也可按其成交后交割单列明的应计利息额免征所得税。因而,新政策对机构投资者的吸引力颇大。
而在国债全价交易状态下,由于国债交易价格包含债券应计利息,因而无法在交易过程中区分投资者的利息所得,所以投资者只有将国债持有到期才能享受到免税待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投资者国债交易积极性。
国债净价交易试行和免税政策的出台,将使投资者的投资策略更趋理性化。因为除了利率预期外,比价效应也将成为决定今后国债市场走势的主要因素,而过去在国债市场坐庄行为将可能而大幅减少,从而在另一方面提高了债券市场的流动性。
同时,免税政策的推出,还将使银行间国债市场与交易所国债市场展开互动。新的免税政策统一在两个债券市场间实施,这将有利于两个市场的债券品种的比较,为跨市场套利操作乃至今后两个市场的合并创造了条件。随着有关国债利息免税政策的出台,国债二级市场投资主体的税收缴纳问题将进一步明确和合理,这将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机构参与国债交易,从而为提高国债二级市场的流动性和增强债券市场的宏观调控功能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