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推动审计基本理论的四大创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基本理论论文,经济责任审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审计动因的创新
对于审计产生与发展之动因而言,代表性的观点有代理论、信息论、受托经济责任论、保险论、冲突论以及信号论等。代理论认为,委托人和代理人都需要审计,从而促使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利益实现最大化;信息论认为,由于管理当局和投资者之间存在着潜在的信息不对称,因此,需要审计以降低信息不对称;受托经济责任论认为,审计伴随着受托经济责任的产生而产生、发展而发展,审计的目标在于促进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保险论认为审计是一种把信息风险降到社会可接受水平的活动,审计的本质在于分担风险;冲突论认为,利害冲突的存在会导致财务报表存在不实报道的可能性,因此,需要审计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信号论认为,在竞争激烈的资本市场上,企业为了融资的需要,就必须依赖审计向市场传递信号,以表明自身的经济状况。
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本动因在于公共受托责任关系的存在,因此,需要对领导干部履行公共受托责任的情况进行确认和解除。厂长离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之雏形,正是由于公共受托责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和发展的。随着经济责任审计的产生和发展,经济责任审计已经成为完善干部管理制度,监控权力运行、防止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民主政治发展的一项重要手段。经济责任审计动因是经济责任审计产生和发展的动力与原因,同时,经济责任审计实践工作的不断发展也促进了经济审计动因理论的不断发展。在当代中国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民主政治观已成为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一项重要动因,成为时代赋予经济责任审计的一项重要使命。为了监控权力运行、防止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就需要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来对领导干部权力的运行情况、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监控,以促进国家民主政治进程的发展。
二、审计关系人的创新
审计基本理论认为,审计委托关系包括三方主体,即审计人、被审计人、审计委托人。审计委托人为资源或财产的所有者,被审计人为资源或财产的受托经管者,审计人为确认和解除财产或资源所有者与财产或资源受托经管者之间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独立第三方主体。审计基本理论中的审计委托关系如图1所示。
根据对经济责任审计委托权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分析,可以看出,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人不仅包括代表全国人民、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公共财产或资源所有者、出资人职责的人民政府、政府部门,还包括党委组织部门和纪检部门。党委组织部门和纪检部门是党管理干部的重要部门,虽不代表全国人民、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公共财产或资源所有者、出资人职责,但根据《宪法》和党的有关规定,党管理干部原则是党执政地位的重要体现和执政的重要手段。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的审计,是加强干部管理,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因此,党委部门有权也有必要对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这一委托权关系的存在,推动了审计委托关系中委托人的创新。
从审计的对象来看,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为承担公共受托责任的领导干部,即特定的行为人;其他类型审计对象为承担公共受托责任或受托经济责任的管理层,即特定的行为组织。根据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和公共行政的行动理论,担任特定职务的领导干部也间接负有公共受托责任,并同时对集体决策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根据这一逻辑关系,承担公共受托责任的特定行为人,即领导干部,也应通过审计来确认和解除他们的公共受托责任,从而成为审计的对象。担任领导职务的特定行为人成为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这一审计对象的存在,推动了审计委托关系中被审计人的创新。经济责任审计推动审计委托关系的创新如图2。
三、公共受托责任内涵的创新
公共受托责任是指受托经营公共财产的机构或人员负有财政管理和项目计划以及汇报公共财产经营管理情况的责任①。根据上述定义,可以理解为公共受托责任包括行为责任和报告责任两方面。行为责任即受托人按照特定要求经营、管理公共财产的责任;报告责任即受托人按照特定要求报告经营公共财产情况的责任。经济责任审计是随公共受托责任的产生而产生,发展而发展的。审计正是按照公共受托责任或受托经济责任的内涵,来监控责任人的行为情况。根据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济责任审计实践工作的开展情况,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包括:被审计主要负责人所任职地区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状况,或者所任职单位的事业发展状况,或者所任职企业的经营发展状况;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规定、国家政策的执行情况;重大经济、经营决策情况;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情况;内部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主要负责人遵守有关廉政规定情况。可见,公共受托责任的内涵已从资源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拓展至组织的发展责任、国家政策制度执行责任以及廉洁自律责任。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特定行为责任要求的拓展,推动了公共受托责任内涵的创新。经济责任审计推动公共受托责任内涵创新如图3所示。
四、审计理论框架构建的创新
审计理论框架是审计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结构和机理。有关审计理论框架的研究,国外与国内有诸多学者进行过探讨,如Mautz&Sharaf(1961),Charles W.Schandl(1978),Anderson RJ.(1977)以及蔡春(1994)等。蔡春(1994)提出审计理论结构由审计本质、审计假设、审计目标、审计信息、审计规范以及审计控制手段与方式六个要素构成,对应形成六大块审计理论,包括审计本质理论、审计假设理论、审计目标理论、审计信息理论、审计规范理论以及审计控制理论。本文认为审计理论框架应包括审计理论结构与审计运行机制两大块②。审计理论结构是审计理论之基本要素及各要素的结构和相互关系,审计运行机制是审计各主体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机理、过程和方式。审计理论结构与审计运行机制是紧密联系、相互作用的两个方面,审计工作只有通过审计理论结构与审计运行机制的有效结合,才能促进审计系统的有效运行,以充分发挥审计的功能,实现审计目标。本文将审计运行机制内嵌于审计理论结构之中,从而形成审计的理论框架。
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人之间的作用关系可以用审计动因来描述,即受托经济责任关系。审计的本质为一种特殊的经济控制,即监控受托人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审计的目标为促进受托人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审计动因与审计本质、审计目标是紧密联系的一个整体,因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存在而存在,发展而发展。审计委托人与审计人之间的关系可以用审计委托机制来描述。审计委托人之所以可以通过审计人来监控被审计人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是由于审计假设的存在,即审计假设的存在才可以使得审计人对被审计人进行审计。审计人与审计对象之间的关系可以用审计执行机制来描述,而审计规范正是使得审计工作有序、有效展开的制度依托。审计人与审计信息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可以用审计信息传递机制来描述,而获取审计信息正是审计信息使用者与审计人之间发生作用的根本目的。审计信息使用者与审计对象之间的关系可以用审计成果运用机制来描述,审计信息使用者利用所获取的审计信息来监控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从而实现审计控制。审计环境是审计本质、审计目标、审计假设、审计规范、审计信息以及审计控制所共同依赖的内外部环境,同时也是审计动因、审计委托机制、审计执行机制、审计信息传递机制、审计成果运用机制所共同依赖的内外部环境。审计理论框架如图4所示。
注释:
①参考1985年最高审计机关亚洲组织第三届大会发表的《关于公共受托责任指导方针》。
②笔者曾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运行机制进行了构建(参见《经济责任审计的运行机制及其治理效率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认为经济责任审计的运行机制包括审计动因、审计委托机制、审计执行机制、审计信息传递机制以及审计结果运用机制。本文在此对审计理论框架的分析是建立在上述研究基础之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