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信贷的金融创新性分析

小额信贷的金融创新性分析

刘燕[1]2008年在《论小额信贷风险的法律控制》文中研究指明专向低收入阶层和微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小额信贷,在我国主要由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数量众多的非政府组织进行经营。小额信贷在金融创新和构建和谐社会中有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发展小额信贷业。但由于小额信贷在机构组织、业务操作模式等方面有自身鲜明的特点,所以其风险特征也就区别于普通商业银行。如何运用法律手段对小额信贷的风险进行控制成为值得研究的问题,因此,有必要针对小额信贷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制定统一的小额信贷法律体系:明确我国小额信贷机构的合法地位;完善我国小额信贷的监管法律体系;规定多元化的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完善小额信贷利率市场化的法律法规;健全我国小额信贷的信用评估体系。本文针对我国小额信贷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机构法律定位不清、监管归属不明、监管法律缺位等问题,在总结分析国外小额信贷风险法律控制的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经济现状和实际需求,提出了我国小额信贷风险控制的法律对策。

王绯[2]2007年在《小额贷款的模式与信贷技术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城镇就业问题和工业化、城市化加快带来的失土农民问题越来越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均衡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中央在连续叁年的1号文件中都把农民问题放在了突出位置,解决失土、离土农民问题更是新农村建设中的核心问题。如何为失土农民和下岗失业人员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稳定、正规、大规模的融资支持,同时又能够将相应的信贷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是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面临的挑战。商业可持续小额信贷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然而,按何种模式推动小额信贷的发展,如何在技术层面保证小额信贷运行机制的切实有效是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本文从国内低收入群体存在严重融资瓶颈和金融抑制的现状出发,对小额信贷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实施原则进行了梳理和阐述,论证了小额信贷必须遵照市场化原则、实现覆盖面和可持续,才能实现其社会目标和经济目标。进而分析了国际上小额信贷各类参与机构及其运作模式,并对照分析了中国小额信贷开展的现状,指出了中国小额信贷存在的差距及其成因。在此基础上,对小额信贷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对其创新根源、创新的运作机制和信贷技术的具体操作方法进行了分析,并指出了小组贷款技术和个人贷款技术的不同特点。本文的主要结论:1、小额贷款创造了一套解决低收入人群融资难的办法,其成功实施的前提是市场化的运行原则和以低端客户群体特点为中心的金融创新。2、小额信贷在国际上已发展成为兼顾开发性目标和商业可持续的新兴金融业务。3、我国小额信贷发展仍较为落后,需要从业务模式、资金技术和监管环境等方面加强工作。4、小额贷款是基于低收入人群特点的金融创新。5、小额贷款是利用低收入人群社会资产的金融组织制度创新。6、要针对不同市场和客户特点开发应用具体信贷技术。有关政策建议:1、监管机构需要制定或调整有关政策为小额信贷事业的发展创造适宜的监管环境。2、开发性金融机构应发挥市场引导与培育作用。3、鼓励地方金融机构作为小额信贷的直接提供者发挥积极作用。4、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小额信贷公司)和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创造正向竞争的市场环境。

詹芸芸[3]2007年在《中国农村反贫困:民间小额信贷模式选择的理性思考》文中提出缩小贫富差距对中国来说无疑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着名经济学家林毅夫说过,“我国当前贫富差距的主要矛盾不在于富人太富,而在于穷人太穷!”这句话道出了问题的要害。要解决贫富差距的问题,国家必须让穷人收入增加的速度快于富人。如果按世界银行《2000—2001年世界发展报告》中的贫困标准测算,中国农村的贫困人口约有2亿人,农村是中国贫困发生的“重灾区”。中国是一个有9亿农村人口的国家,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中国的全面小康,不缩小贫富差距,也无法实现共同富裕的最终目标。在摆脱贫困发展经济的过程中,资金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与财政投资和社会捐赠等相比,信贷则是一种最为适合农村特别是贫困农户摆脱贫困、提高生产的资金来源。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中国扶贫系统通过国际组织的帮助,引进了国际上成功的信贷扶贫方式——孟加拉乡村银行(GB)模式小额信贷。经过十多年的试点,小额信贷被证明是消除贫困最有力、最有效的工具之一。但是,它在中国的发展并不尽如人意:农业银行贴息贷款效率低下、农信社农户贷存比逐年增加,非正规金融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陷入困境。将民间资金用于反贫困是一个新的视角,而孟加拉乡村银行的小额信贷模式是国际上一个反贫困模式的成功例子。二者结合是否能为中国缓解贫困发挥作用以及该模式应如何选择,使得农民生产经营资金能得到解决,却又不阻碍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是本文将要探讨的问题。文章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信贷对收入的影响与小额信贷的理论综述”。第二章“发展中国家小额信贷反贫困的成功范例及借鉴”,对孟加拉和印尼代表性的小额信贷模式做出分析,找到对我国有益的启示。第叁章“中国现行小额信贷模式的绩效分析”,对我国现有的小额信贷模式作了剖析,找出问题的根源。第四章“民间资金对缓解贫困的作用及民间小额贷款公司模式分析”,为发展新型的扶贫小额信贷指出方向。第五章“民间小额信贷模式选择的理性思考”,在前几章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构思了民间小额信贷模式的总体框架。

彭向升[4]2016年在《中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非凡的成就。但从21世纪初,中国农村发展的相对滞后性问题不断凸显,继续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成为了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的问题。对于“叁农”问题的解决,农村金融的发展与支持至关重要。然而,农村金融仍是整个中国金融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农村经济主体的信贷和其他金融服务需求得不到满足的现象依然广泛存在。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叁中全会提出要“发展普惠金融”,即建立能够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特别强调要“坚持共享发展”,“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应是下一步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重点所在,是实现农民尤其是农村贫困人口共享发展,实施金融扶贫的重要途径。研究我国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非常关键的核心问题就是正确处理好中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中的政府与市场关系,发挥好市场和政府的作用。本文以马克思经济学有关农业、金融发展和农业发展的金融支持理论,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关理论为指导,通过借鉴西方经济学的相关理论,界定了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范畴,构建了政府与市场作用视角下中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理论依据。在此理论指导下,从中国农村普惠金融的现实考察出发,分析当前中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面临的问题、原因及形成机理。国外一些国家在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方面具有成功的经验,对中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具有一定的启示。在前文论述基础上,文章提出了促进中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总体框架设计,包括中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目标与原则、框架和路径。中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核心问题应是重塑政府与市场关系,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以及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引导扶持作用。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需要深化农村金融市场体制改革,发挥市场竞争机制、价格机制以及市场退出等机制的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引导扶持作用要求合理确定政府与市场边界,政府要致力于弥补“市场失灵”,同时减少政府干预过程中的“政府失灵”。

诸宁瑜[5]2011年在《论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文中提出90年代,小额信贷以扶贫模式被引入中国,经过20多年的时间,我国不断的创新和发展小额信贷的理论与实践。2005年,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决定在山西、四川、陕西、贵州、内蒙古5省市进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随着第一批7家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成功运作,2008年5月,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出台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之后,小额贷款公司在各地广泛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自发展以来受到了各方的广泛关注,特别能有效解决融资难问题,因此对其的研究从理论和现实都具有很大的意义。本文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数据、案例、比较等方法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进行论述。首先在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的基础上从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义发展出发,阐述了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设立、特点、资金管理和发展历程。然后肯定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创新性,从金融创新和可持续发展关系的角度分析了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理论基础。接着提出目前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存在的市场地位、资金渠道、经营风险、竞争激烈、内部治理等问题,并重点以浙江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为例,分析浙江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行情况和特点。最后针对目前的问题提出从小额贷款公司自身建设和国家政策扶持两方面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苏静[6]2015年在《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减贫效应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贫困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贫困在发展中国家的表现尤为突出。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自改革开放以来的30多年里,持续保持了年均9%以上的经济增长率,创造了“中国奇迹”,但贫困问题并未得到根本性消除,贫困尤其是农村贫困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和社会进步的突出障碍。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农村反贫困事业,并且将农村金融视为缓减农村贫困的主要力量和基本政策工具。为了促进农村金融有效地发挥减贫功能,政府先后对农村金融体制进行了多次改革和调整。特别是二十一世纪以来,政府基于“改革存量,发展增量”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新思路,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农村金融“新政”,力图实现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贫困缓减的良性互动。为此,深入研究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减贫效应及其特征,一方面不仅可以为检测、评价中国农村金融改革的政策效应提供现实依据,也可以为相关部门进一步挖掘农村金融减贫向纵深转型的内在动力机制进而推进符合中国国情的高效农村金融减贫模式的形成提供理论与决策参考;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扩展金融发展与贫困缓减的研究理论,丰富相关研究成果。本文首先结合农村金融发展相关理论和贫困与贫困缓减相关理论,从理论上系统研究了中国农村金融作用于农村贫困缓减的机制;然后在对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与农村多维贫困现状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借助前沿计量模型实证研究了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减贫效应及其特征;最后,结合国外典型国家农村金融减贫的实践与经验,就中国农村金融减贫的政策优化策略及其实现路径提出了相关建议。具体表现在如下六个方面:第一,在阐述论文研究背景与意义、界定相关概念、提出研究内容、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以及对农村金融发展与贫困缓减的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综述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与贫困缓减的典型事实和农村金融发展相关理论、贫困与贫困缓减相关理论,构建了农村金融发展作用于农村贫困缓减的理论分析框架,就农村金融通过经济增长、收入分配作用于农村贫困缓减的间接机制以及通过金融服务作用于农村贫困缓减的直接机制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对各机制作用于贫困减缓的传导路径进行了探讨。第二,在阐释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形成与发展逻辑的基础上,从需求与供给视角深入分析了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并利用参数模型分析了农村金融发展的收敛性。研究发现,伴随着农村金融改革的推行,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明显拓展,但是农村依然存在较强的信贷约束,并且不同程度的存在金融供给与金融需求结构上的“错配”。同时,各区域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和发展动态均存在显着差异。第叁,分析了中国农村多维贫困现状及其成因,并利用fgt贫困指数就中国农村贫困程度进行了测度。在此基础上,从经济、社会、环境与生态叁个维度构建了中国农村贫困程度评价指标体系,并利用熵权综合指数分析方法就中国2001-2011年农村多维贫困程度进行了测度与评价。基于fgt贫困指数与面板数据的研究表明,中国农村贫困广度、深度、强度整体上呈现逐步缓减趋势,但地区差异显着;基于新构建的农村多维贫困程度评价指标体系、熵权综合指数分析方法以及面板数据的研究表明,中国农村同时存在经济、社会、环境与生态叁大维度的贫困,且各维度贫困程度整体上呈现逐步下降趋势;经济贫困对农村总体贫困的影响占据主导地位,其次分别是社会贫困、环境与生态贫困;从贫困程度的地区分布来看,农村总体贫困程度以及各维度贫困程度均表现为东部低于中部,中部低于西部,各维度贫困程度均存在显着的地区差异,且经济、社会维度的地区差异明显大于环境与生态维度的地区差异。第四,在比较分析框架下借助状态空间模型与中介效应检验方法实证分析了中国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贫困影响的直接效应与中介效应。研究结果表明:(1)中国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贫困缓减的总体效应显着,并且大体上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动态变化趋势;(2)中国农村金融在促进农村贫困缓减的过程中直接效应与中介效应并存,且两大效应在时间上均呈现结构性变动特征:农村金融缓减农村贫困的效应中平均有45.83%的比例来自于农村经济增长的中介效应,平均有54.17%的比例来自于金融服务的直接效应;其中1986—1992年期间的中介效应占比为70.17%,直接效应占比为29.83%;1993—2010年期间的中介效应占比为38.14%,直接效应占比为61.86%。第五,借助pstr模型识别出了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贫困影响的非线性结构关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构建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多维贫困影响的pstr模型,并基于纵向贫困视角实证分析了中国农村正规金融、非正规金融对农村贫困广度、贫困深度与贫困强度的非线性影响效应。研究结果表明:中国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贫困广度、贫困深度和贫困强度的影响都是非线性的,呈现鲜明的门槛特征:(1)对应于门槛值前后,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对农村贫困广度、贫困深度的影响由促进转变为抑制,并且抑制效应随着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水平的提升而逐渐增强;对贫困强度的影响始终表现为抑制,跨过门槛值之后,其促进农村贫困强度降低的速度有所提升,但提升的幅度不明显;(2)对应于门槛值前后,农村正规金融对农村贫困广度的影响始终表现为抑制,跨越门槛值之后这种抑制效应得到进一步强化;对贫困深度的影响以门槛值之后的抑制效应为主;对贫困强度的影响由抑制转变为促进,但均不显着;(3)农村正规金融、非正规金融对农村贫困广度、贫困深度、贫困强度的影响均存在显着的地区差异。第六,采用PSTR模型和省级面板数据,基于多维纵向贫困视角实证分析了中国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贫困、社会贫困的非线性影响效应。研究结果表明: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正规金融在促进农村贫困缓减的过程中经济效应与社会效应并存,只是在不同的发展水平上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贫困缓减的效应均存在差异:(1)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能有效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农村居民教育文化水平提高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并且这种促进效应随着自身发展水平的提高而逐渐增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农村非正规金融只有在自身发展的较高水平区间才能促进农村内部收入分配和农村医疗条件的改善;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有效带来了农村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但是这种改善效应随着自身发展水平的上升而下降;(2)农村正规金融发展在自身发展的较高水平区间同样能有效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农村居民教育文化水平提高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但无论处在哪种发展水平区间,都无益于农村内部收入分配差距的缩小以及农村居民生活与医疗条件的改善;(3)农村非正规金融、正规金融发展对农村多维贫困的影响均存在显着的地区差异。整体上看,农村非正规金融、正规金融发展的多维减贫效应已经凸显,但是也还存在不同程度的提升空间与潜力。

王志强[7]2007年在《农户联保贷款技术创新与应用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农村金融改革不断深入,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商业信贷理应成为现代中国农村信贷的主流。世界“小额信贷革命”浪潮中,中国农村信用社农户联保贷款的商业化运作成功降低了农民的信贷准入门槛,并取得了一定的信贷投入规模、资产质量和利润回报。农户联保贷款技术在中国农村的实践表明小额贷款商业化运作具有可行性与持续性——富有比较优势。一方面,农户不用任何抵押,通过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可以得到生产所需贷款;另一方面农信社通过这种方式,降低了信贷风险,并能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团体贷款等技术作为小额信贷的核心技术,在农村信用社实践过程中体现出巨大的比较优势。农户联保贷款是一种正规金融机构提供规范的贷款产品,符合小额信贷降级模式的发展规律,并在小额信贷原理的指导下,不断创新。在中国农村社会向小康型的转变过程中,联保信贷模式被不断赋予时代内涵与区域特色,其目标群体与瞄准机制都发生了变化。响水农村信用社的实践运用小额信贷的核心技术环节;与此同时小额信贷的传统控制技术被放松。覆盖面是小额信贷公平性的考量指标,本文用一个县级农村信用社农户联保贷款规模变化反应覆盖面的广度与深度。目前正规金融机构农贷产品稀缺与供给不足的条件下,有效农业信贷配给与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问题是联保信贷持续发展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在我国新的利率浮动政策范围(基准利率0.9—2.3倍)内,在农村信贷配给条件下,阐述响水农村信用社农户联保贷款选择上限系数定价的成因。农村信用社联保贷款除了传统扶贫使命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农户客户群体。国际经验早已证明金融机构提供小额信贷可以持续盈利,在中国的实践证明亦然。本文用来自苏北响水农村信用社的实践数据,对农户联保贷款的商业运作理论进行了检验。用农村金融数据展示县一级独立核算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信贷近六年发展历程,用农业推广学中的农业创新“S扩散理论”,描述农户联保贷款的各个阶段的发展规律,特别描述农户联保贷款资产风险累积及资产质量恶化的情况,并对其根源进行探析。农户联保贷款持续发展必须克服核心技术衰退问题,进行综合创新技术提高核心技术应用效果,实现农户联保贷款的可持续发展。

谭民俊[8]2007年在《农村小额信贷效率改进的微观基础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运用协整分析、格兰杰因果分析与预测方差分解、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实证检验了农村小额信贷效率与农户收入增长的关系,分析了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效率状况、效率低下的原因以及效率低下导致农户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的后果;小额信贷效率改进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是通过资本积累、农村人力资本开发、产业结构变动以及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支持等各项渠道实现的;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效率低下的原因在于政府办金融以及过度管制导致农村信用社垄断农村小额信贷市场;提出了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效率改进的微观基础创新途径。建立了评估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效率的指标体系,农村小额信贷的宏观效率包括小额信贷运作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效率和政府监管农村小额信贷市场的效率;农村小额信贷的微观效率包括小额信贷机构效率、小额信贷市场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运用指标体系分析得出我国目前农村小额信贷效率较低,农村小额信贷效率低下集中表现为农户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实证分析了农户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金融抑制)的程度及其收入损失的大小,教育支出、医疗支出等对农户资金需求有重要影响。利用博弈分析工具,建立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农村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农户与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与农户之间的四个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分析农村小额信贷效率改进路径。分析了创新农村小额信贷资金供给主体组织形式可以改进农村小额信贷资金供给效率和创新农村小额信贷资金需求主体的融资模式可以改进农村小额信贷资金使用效率。分析了只有将农村信用社改造成为中小商业性金融机构,发展乡村银行,大力培育农村小额信贷组织,重新培育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鼓励和支持农业发展银行整合和发展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才能建立一个多元化、竞争性的小额信贷市场,才能改进农村小额信贷效率。分析了建立农村社会公共事业财政保障机制和加速农业产业化发展可提高农户使用小额信贷资金的效率和增强农户在金融市场上的融资能力。为了提高农村小额信贷效率,政府应加大农村地区公共事业建设的财政投入,支持建立农业保险体系。运用社会资本理论进行组织和制度上的创新,阐述了社会信用合作组织这一新型组织形式的内在运作机制和原理,分析了各种类型的社会信用资源,提出构建社会信用合作组织的选择依据。

刘芳[9]2017年在《印度普惠金融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e,也译为“包容性金融”)是以可负担的成本,将金融服务扩展至所有社会成员,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和社会低收入人群,向其提供价格合理、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以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与全覆盖性。它是联合国2005年“小额信贷年”活动中首次正式提出的概念,是对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的延伸。其核心理念是让所有人都能平等地享受金融服务,让所有人公平地分享金融改革发展成果。印度自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一直致力于普惠金融的发展,目前印度普惠金融的发展已经达到世界中等水平。印度普惠金融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其人口贫困率的稳步降低、普惠金融综合指数不断提高、普惠金融覆盖面不断扩大。印度之所以能够度过2008年的世界金融危机和实现近年来的经济较快增长,在一定程度上来讲,也是同其一直致力于普惠金融发展分不开的。当然,印度在其普惠金融发展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诸如之前爆发的小额信贷危机等。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叁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列为了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015年12月,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发[2015]74号),明确提出“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使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居于国际中上游水平”。分析研究普惠金融相关理论,探究印度普惠金融发展历程、实践探索,借鉴其经验教训,对于促进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研究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普惠金融的概念及相关理论分析。本部分首先分析了普惠金融的相关概念与特征。世界各国和各专家学者对普惠金融有着不同的内涵界定,在这其中,印度提出了“真正普惠金融”。从比较的角度来讲,普惠金融具有特定的主体性、广泛参与性、平等服务性和可持续发展性等特征;其次阐述了与普惠金融发展相关的金融发展理论、金融排斥理论和金融抑制理论等理论。第二部分,印度普惠金融的发展历程与实践探索。印度的普惠金融最早可追溯到其1904年开展的合作金融。从其发展历程来讲,现代印度普惠金融从1950年代至今大致可分为初创、逐步发展与快速发展叁个阶段。在这其中,印度在普惠金融组织体系建设、金融产品创新、薄弱环节强化、金融风险防范、消费者金融知识教育等方面进行了诸多有益的探索。第叁部分,印度普惠金融发展的成效与存在的主要问题。本部分首先阐述了印度普惠金融发展的成效。其发展成效主要表现在贫困率的稳步降低、普惠金融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弱势群体银行账户开设与使用率的不断提高、普惠金融支付体系的日益完善等方面。从国际比较的角度来看,印度的普惠金融已经达到了世界中等水平。其次阐述了印度普惠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其问题主要是贫困人口偿还能力低、金融产品创新有待加强、金融知识水平有待提高、普惠金融网点数量和类型有限、正规金融机构准入门槛高过度依赖非正规金融、普惠金融监管有待加强等。第四部分,印度普惠金融发展对我国的启示。印度与我国同为世界人口大国和发展中国家,面临着逐步降低人口贫困率等相同的发展任务与挑战。印度普惠金融的发展及其经验教训对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借鉴印度普惠金融发展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元化的广覆盖组织体系、促进普惠金融创新发展、提高金融基础知识水平、加强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普惠金融监管体制等。

刘忠[10]2015年在《我国普惠型农村金融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文中指出农村金融发展问题属于世界性难题,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特征使农村金融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改革也是促进新农村发展的重要动力和引擎。当前,我国正处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深化的关键时期,农村金融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党的十八届叁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普惠金融”第一次写入党的决议,意味着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春天到来,作为十叁亿人口中有八亿农村人口的我国来说,发展普惠金融的重中之重必然是发展普惠型农村金融,因此,我国普惠型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普惠型农村金融与以往的带有慈善性质的小额信贷扶贫模式不一样,普惠型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需要兼顾商业绩效和社会绩效两个目标,达到两者协调持续发展。我国从2003年实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2006年至2011年成立24个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其中,6个试验区以建设普惠型农村金融体系为目标,而红色革命老区广西百色田东作为6个农村金融改革实验区之一,更具有典范意义,其改革好坏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特别是革命老区广大老百姓的脱贫至富问题,更是引起了国家层面的高度重视。本文力图根据作者多年的金融工作实践,通过对普惠型农村金融改革发展进行实地考察和问卷,以对我国普惠性型农村金融改革理论与实践的考察为主线,广泛吸收普惠型农村金融发展的相关研究成果,结合国内外普惠型农村金融发展的实践探索,以广西百色田东的普惠型农村改革实践、绩效、可复制性和政策等进行了实证分析,提出了我国普惠型农村金融改革理论与实践的方法和思考。本文首先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对普惠金融和农村金融的概念及内涵进行了阐释,并以农村金融市场特征、结构、体系为切入点,对农村金融的约束性、普惠式发展约束性、融资方式、成本收益、信贷激励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试图探究农村金融所固有的本质属性;其次,在梳理了相关理论的基础上,考察了国内外典型的农村金融改革实践的模式和经验,同时,描述了我国当前普惠式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第叁,结合关于农村金融理论的发展规律,对我国的普惠型农村金融改革实践进行研究,提出从“机构论”到“功能观”、从“政府”到“市场”,再到“政府与市场”的理论演进规律,寻找普惠金融与农村金融的理论融合点,在理论与实践基础上提出普惠型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新思路;第四,重点对广西百色田东县普惠型农村金融改革进行考察,对田东农村金融改革背景的特殊性、实质性、复制性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进而提出“田东模式”的可复制性结论;最后,基于广西百色田东县普惠型农村金融改革和国内外发展普惠型农村金融的成功经验,从政府主导、市场引导和发展新业态、鼓励创新、市场选择等五个方面提出我国普惠型农村金融进一步改革发展的思路和对策。论文得出的主要结论如下:(1)融资博弈性结论。本文基于博弈论的分析方法对农村金融的供需进行分析,得出解决农村金融供需缺口的对策是:政府应该对金融机构涉农业务设计激励机制,对农户融资行为进行约束和监管,促使市场达到充分有效,使农村金融供需均衡得到帕累托改进。(2)理论融合性结论。本文通过对普惠金融和农村金融两大理论历史发展进行论述可见,发展普惠型农村金融是一个新思路,其融合点在于发展小额信贷、微型金融等新模式、新业态,最终打造成为一个多层次的完善的普惠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3)两性兼容结论。本文在总结前人的研究基础上,结合规模经济、成本边际递减理论认为涉农金融机构的普惠型金融服务的广覆盖达到一定规模后,其收益必然会随着涉农业务量的增加而增加,最终达到金融机构服务普惠性和可持续性相兼容发展的结果。通过对田东模式既普惠型农村金融的理论与实践的考察,提出我国普惠型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思路:全面建立充分、有效发挥其金融功能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让广大被正规金融排斥在外的农户、低收入人群和小微企业等都能及时地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因此,通盘考虑各项农村金融改革政策措施,政府应该从金融改革创新战略的高度来对农村金融改革政策进行顶层设计、科学筹划和整体融合,推动政府、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创新、市场等各种因素良性互动,推动普惠性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最终达到构建、完善我国普惠型农村金融市场服务模式和服务体系。

参考文献:

[1]. 论小额信贷风险的法律控制[D]. 刘燕. 北方工业大学. 2008

[2]. 小额贷款的模式与信贷技术研究[D]. 王绯.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7

[3]. 中国农村反贫困:民间小额信贷模式选择的理性思考[D]. 詹芸芸. 厦门大学. 2007

[4]. 中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研究[D]. 彭向升. 福建师范大学. 2016

[5]. 论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D]. 诸宁瑜. 浙江大学. 2011

[6].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减贫效应研究[D]. 苏静. 湖南大学. 2015

[7]. 农户联保贷款技术创新与应用研究[D]. 王志强. 南京农业大学. 2007

[8]. 农村小额信贷效率改进的微观基础研究[D]. 谭民俊. 中南大学. 2007

[9]. 印度普惠金融问题研究[D]. 刘芳. 河北师范大学. 2017

[10]. 我国普惠型农村金融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D]. 刘忠. 武汉大学.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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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信贷的金融创新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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