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农场乡镇企业制度探讨_产权保护论文

共产农场乡镇企业制度探讨_产权保护论文

团场乡镇企业体制问题探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团场论文,乡镇企业论文,体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团场乡镇企业,已历经10年的风雨,从它一诞生,就出现两种观点:一种是,依托团场办起来的乡镇企业与传统的国有农场财产组织形式未分离,其存量资产应属于国有;另一种是,乡镇企业确与团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具有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和经营实体的特征,其存量资产的权属,应客观公正的体现出多元性。争论的焦点就是产权归属问题,而实质上是一个体制问题。

一、现实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团场乡镇企业存在的问题有很多。从管理体制看,依然按国有企业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政企不分;从市场进入看,它被团场列入二级经济核算单位,没有完全的经营和独立的法人财产权,人、财、物、产、供、销均由团场决定,没有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从资金配置的组成形式看,行政配置占主导地位;从财产构成看,投资主体复杂,产权关系不清;从人事制度上看,出资者缺乏对企业主要经营者的聘任使用权,仍然依靠行政任命;从劳动制度上看,未建立灵活机动能进能出的用工制度,职工的使用权仍由劳资部门调配。这些问题归结为一点,是一个体制问题。

1.产权关系不清。团场组建乡镇企业的方式不同,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主体之间从初创到至今,没有界定清晰的所有权份额。由于企业产权主体权责与企业经营主体权责不清,产生了事实上所有者代表——团场领导对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干预与企业所有者权益被经营者侵犯的现象并存。

2.企业经营行为短期化。在现有管理体制下,乡镇企业的投资决策权、收入分配权、人事任免权以及企业的经营战略均由团场控制,团场采取一硬二软,即硬的上交团场利润,软的职工收入和企业积累。经营者只有一种打短工式的“任期意识”,无论企业效益好坏,年薪制不变,企业亏损再严重固定工资有保证,没有任何风险压力。企业职工有全民职工的“护身符”,上班给工资,停产就回家,倒闭等待再分配。由于团场、企业、职工三者目标的弱化,以致团场负责、企业负亏、厂长负盈、职工“漠不关心”,企业缺乏内在凝聚力。

3.所有者主体错位。团场乡镇企业由多元化投入筹集的资金,其投向被团场指定的代理人行使所有权职能。由于资金的经营者不是所有者,所有者又不能运用资产的所有权选定经营者,更不能进入企业内部进行监督,保护出资者的合法权益,所有者财产保值增值不能保证,经营者只向行政委托人(团场)负责。由于代理人的管理素质低,奖惩制度不完善,这种代理人难免产生偷懒动机或为达到个人利益最大化而侵蚀出资人的财产,把个人目标渗入经营管理中去,其结果是,“有责任的人没有权力,有权力的人没有责任”。

4.所有者权属扭曲。团场乡镇企业是在兵、师、团一不投资、二不拨款情况下,依靠银行贷款、集资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办起来的,其中贷款大多是由团场计财部门担保,由企业自担风险并还款,通过这种筹资渠道所形成的资产,有的单位把其视为国有投资。在国家组织的企业清产核资或资产登记工作中,把本属于团场集体所有的资产,划定为国有资产,有的划定为个人资产,这种产权主体的严重扭曲,挫伤了职工举办乡镇企业的积极性。

二、改革的基本思路

一是坚定团场发展乡镇企业的正确性。从推动多层次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出发,各团场在探索多种经济成份的实现形式上,都不同程度的进行着有效的偿试,所创办的团场集体所有制企业,享受了国家赋予的各项优惠政策,得到了《乡镇企业法》的保护。这反映了团场发展的新集体所有制经济成份,适应了团场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发展团场生产力,增强团场经济实力,提高职工生活水平,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是科学合理地界定产权。团场集体乡镇企业存量资产的形成基本来自四方面:一是由团场集中的土地、闲置厂房、设备、资金、物资等投入;二是国家以减免税和贷款贴息扶植形成的资产;三是向职工摊派和职工带资进厂形成的资产;四是企业积累。从团场集体财产组织形式看,资产的多元产权较为复杂,因此,应科学合理的界定资产的归属。在具体操作上必须把握三个原则:

第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联系团场集体企业存量资产的构成,属于第一方面的应界定为国有资产;二三方面的应界定为集体资产。企业历年的积累,为职工集体所创造,对其产权的确认,是对职工所创造剩余价值合法权益的承认和维护。

第二,建立资产管理的组织机制。可按照农业部《乡镇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由师有关部门和有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组成产权界定小组,按法定程序,对所有权进行合理的界定,并成立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凡界定为国有资产的,调整会计帐目,上报国有资产管理局,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凡界定为集体资产、个人资产的,由集体资产管委会负责产权登记,核发资产占用证书、并对产权转让、兼并流转进行产权变更登记,逐步建立起权责利相统一的集体资产管理体系。

第三,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团场集体企业资产形成较为复杂,有些资产既难以划清投资主体,又没有相应的政策法规依据,对此,要充分论证,分别情况,公正公平的合理界定。

三是建立符合市场要求的体制和机制。

体制决定机制,机制决定活力。通过产权改革,明晰产权,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改变大量资源的闲置状况。团场乡镇企业要成为市场“主体”,不能一改了之,乡镇企业的经营管理要从团场分离出来,使投资者真正成为所有者,并按投入企业中的出资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力。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让所有者由企业外部进入企业内部,由外部决策转向内部决策。在治理结构上实现“三权”分离,从而达到相互制衡、互相促进、有效运转的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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