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初派遣岛民与海事准备状况调查_明朝论文

明代初派遣岛民与海事准备状况调查_明朝论文

明初起遣岛民与海上备御实态考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岛民论文,海上论文,初起论文,备御实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6)09-0140-11

       洪武年起遣悬海岛民是朱元璋禁海与防海政策的重要内容,对有明一代海上秩序及备御产生重大影响。与明末清初迁界相比①,明初起遣岛民事件似未得到应有的学术关怀。尽管早先有安京、陈春声等触及明初福建部分海岛及广东南澳岛徙民等问题,但其着力点分别在介绍古代海界形态与明前期潮州海防建设影响中的人地关系②。近年来,谢湜又围绕舟山群岛、乐清湾玉环等处探讨东南沿海自明代倭乱至清初迁界以来地方社会的变迁机制与区域语境③。但整体而言,洪武朝起遣岛民似有诸多未发之义。洪武年间起遣岛屿的界限及各地起遣实况至今似尚未清晰理出;起遣后岛域状态及其对海上备御的影响尚不明确;明中期主张在海岛屯田、复县等呼声与起遣及防卫有何关联、缘何又屡议屡止等问题尚需探索。故拙文聚焦上述问题,钩稽史料,初作探研。

       一、洪武年间起遣岛屿的界限及其实况

       东南沿海江浙闽广诸处,自南宋起即聚集着数量可观的“贩海之商”④。忽必烈平宋后,其重商、重市舶政策继续推动着东南海商崛起⑤。朱清、张瑄等开创的海运体制,在催生出一批海运豪户的同时,也增强了海道所经地域的战略区位优势⑥。然而,至朱元璋立国时,大明面临着与宋元迥异的海上形势。

       元末,张士诚、方国珍等军功漕户分据苏、松、通、泰、杭、嘉、宁、绍、温、台、处诸郡。朱元璋降灭方、张后,其残党“窜入岛中”,“煽诱倭奴,相与为乱”⑦,“以故洪武中倭数略海上”⑧。此时西北战事尚未完全结束,沿海诸省卫所建置普遍偏少,朱元璋采取禁海、与日本南朝交涉及出海巡捕倭寇策略,阻遏倭夷与海盗的合流。同时,借机起遣海岛居民入内地,实行所谓的“清野之策”。甚至部分沿海州县的基层乡里处在海岛之上者也被迁入内地安插。

       起遣岛民的事件自洪武三年以来即见诸史料。洪武三年,安禄侯奏徙温州外海之苔山岛民人内地以避倭患⑨。四年十二月,靖海侯吴祯受诏籍方国珍所部温台庆元三府军士及海中兰、秀山无田粮之民尝充船户者111730人隶各卫为军⑩。十五年闰二月,命南雄侯赵庸籍广州海岛蛋户万人为水军(11)。此时起遣的人户,除民户、军户、船户、蛋户外,尚有渔丁、盐徒及无恒产者,各地虽见有零星记载,但大规模的持续性海岛起遣似未完全开启。至洪武二十年,情况方有显著变化。这次起遣源发于舟山附近兰、秀、剑、岱、金塘五山争利(12),按照明人郑若曾的说法,岛上民户“内相仇杀,外连倭夷,岁为边患”(13)。洪武二十年,汤和经略海上时以其民孤悬,徙之内地,改隶象山县(14)。对此,乾隆《象山县志》云:“信国疑苞蘖之萌也,乘兰、秀二山土寇之扰,定谋废县,而四十六山、南田十有余嶴禾黍尽为榛莽矣。”(15)实际上,舟山岛上居民并未完全起遣。

       按舟山地方原置昌国县,辖富都、金塘、安期、蓬莱四乡,另有昌国卫。洪武二十年起遣海岛居民时,革县治,移置昌国卫于象山县天门山(16)。四乡之中,金塘、安期、蓬莱三乡居民完全起遣内地,富都乡则存留四里500余户居岛,其行政管辖由定海县带管(17)。其外兰、秀、剑、岱、金塘、大榭诸岛民也在此时遣入内地(18)。浙闽沿海其他诸岛居民起遣也随之展开。

       宁波外海有南田山,原设三里村落,居民繁盛,有田地30顷,洪武时也被起发,“遂空其地”。据崇祯《宁海县志》载,此地发遣也在汤和起遣岛民之时,起因在于汤和认为此地“易于通倭”(19)。附近石坛山、大佛头等处也被遣徙,成为“空地”(20)。太平县东南海中有石塘山,“以倭寇数犯境”,居民被徙居腹里,“遂墟其地”(21)。台州之玉环岛,洪武二十年徙入腹里。史籍中言“一洗而空之”,未留人户。其他如南麂、东洛、高丕等岛屿之民也在洪武间为汤和所徙(22)。

       福建沿海不少岛屿居民也在洪武间起遣内地。如福宁州外海有嵛山,居民稠密,垦土成田,江夏侯周德兴以其地“孤悬海中,徙其民于七八都,此地遂废为荒榛”(23)。按周德兴经略福建缘海防卫也在洪武二十年,嵛山岛民起遣大概即在此时进行(24)。福州府连江县海上有上、下竿塘山,以防倭缘故,也在二十年“徙其民,附城以居”(25)。海中有海坛山,周遭700里,原先居民布散村落。洪武二十年,“以倭寇猝难备御,尽徙其民于县”。双屿、小练山、草屿、东草屿、堂屿、盐屿等岛居民也于洪武二十年徙于连山县安插(26)。泉州同安县古浪屿有居民2000余家,洪武时起遣入内地(27)。其他诸如福宁浮膺山,莆田县上黄竿、下黄竿、湄洲,惠安县东屿,晋江县澎湖,同安县大嶝岛、小嶝岛、彭舆屿、夹屿等岛居民也被起遣(28)。闽广交界之南澳岛也被起遣,成为“遗弃之地”(29)。广东珠江口三灶岛多有盗贼,洪武时都指挥花茂遣其民,“永不许耕”。新会县上、下川岛“居民以贾海为业”,洪武时为防海盗,也迁其民(30)。

       至洪武二十五年,部分地区因海上盗寇之乱,仍有起遣海岛居民的事件发生。如十二月,广东都指挥使花茂奏徙大溪山、横琴山岛上逋逃疍户等1000余户为军等(31)。此后,史籍中未见大规模起遣岛民的记载。起遣缘何集中在洪武二十年左右,而又在洪武二十五、二十六年结束?似与朱元璋开始加重海上防卫有关。

       洪武十七年前后,西北与云南战事基本结束。但朱元璋与日本南朝怀良亲王关于倭寇问题的多次交涉依然无果(32),其间倭寇继续寇掠缘海诸郡(33),遂命汤和、周德兴等经略浙、闽等处沿海防务(34)。汤和等人最大举措就是添置沿海卫所、籍民为军、修筑城池。起遣岛民也在此时持续性进行。在某种程度上,洪武二十年大规模起遣岛民与汤和之卫所建设似存有一定关联。如浙江都司添置卫所的高潮集中在洪武十九、二十两年。此前浙江卫所基本是一府一卫或一所,东南沿海仅有宁波、昌国、温州三卫及定海一所(35)。十九、二十两年,浙江沿海共增八卫二十七守御千户所。至于军力来源,多数从沿海府州县民户内抽籍(36),起遣海岛居民为卫所军户似乎也是其有效手段之一。而且部分史籍中确实可以看到以迁徙的海岛居民充卫所旗军的记录。如《明太祖实录》中记昌国县民多数徙为宁波卫卒(37)。嘉靖《宁波府志》云汤和所徙大小榭居民原居定海县海晏乡,后来也成为后千户所之军(38)。即便有不少安插在内地州县,也可改变悬海岛民“殊难管辖”的窘境,以避免其聚众为乱,或勾倭为寇。至于起遣大约在二十五、二十六年间结束,依据明人郑晓的解释,主要是二十五年以后海上已得安靖(39)。

       以地域界限言,所涉不可谓不广。史籍中所载洪武年间起遣悬海岛民遍及浙江、福建、广东沿海的多数岛屿。北起浙江舟山、岱山、兰山、秀山、金塘、大榭、小榭、石坛、南田、大佛头、石塘山、玉环、苔山、南麂、东洛、高丕诸山,中经福建嵛山、上、下竿塘山、海坛、双屿、古浪屿等处,南达广东南澳岛、横琴山、大溪山、三灶岛、上川岛、下川岛等岛屿,皆能见到起遣岛民的记录。

       起遣中较常见的原因在于防倭及悬海岛民“殊难管辖”。前述绝大部分部分岛民徙入内地者皆是如此。官方话语中经常提到岛民内相争利,外连倭寇,侵扰沿海州县;或张、方残党窜据海岛,勾倭入寇。如元末兰秀山民聚众为盗,洪武元年入象山县作乱(40),二年偷袭汤和征南大军(41)。十九年汤和经略海上时,兰、秀、剑、岱、金塘五山顽民争利,外连倭寇(42)。其他宁、台、温滨海大岛之民不少因汤和惧其引倭入寇而起遣(43)。明人陈仁锡云:“宁区之金塘、大榭,台区之玉环、石塘皆悬海山田……旧有居民,国初因倭乱遣入内地。”(44)其中玉环居民自宋元以来即常引海寇,孤悬海岛,难以防御。即使未勾连倭寇的悬海岛民也往往“殊难管辖”,或一些逋逃入户及原来海商入海为盗;或自元末起原本即为海盗。其他如广东大溪山、横琴山等岛上民户以操舟为业者,“会官军则称捕鱼,遇番贼则同为寇”。因“殊难管辖”,花茂徙其人为军(45)。赵庸徙广州海岛疍户也是因为其“无定居,或为寇盗”(46)。总之,起遣即是防倭禁海需要,也是将未化民编入州县户籍或卫所军籍进行有效管辖的举措之一。

       整体而言,各地起遣的实际情形,有属完全起遣,也有部分起遣。其中较多的属完全起遣。史籍中常见到“墟其地”(47)、“空其地”、“其地遂废”、“其地遂为茅草”,或“废弃岁久,置之榛芜”(48)、“今为荒墟矣”等(49)。部分起遣的记载仅见于舟山岛,其上尚存500余户。起遣人群或充沿海卫所旗军,或编入沿海州县为民(50)。起遣后部分岛屿尚存留一定的防御力量。如舟山起遣后,岛上改置中中、中左二所。洪武二十七、二十八年间相继筑螺峰、宝陀、岑江、岱山四巡检司城(51),弓兵总数达1000人(52)。永乐七年,又移置浙西海宁卫及乍浦、澉浦二千户所战船协哨沈家门水寨(53)。当然,多数地方未见相关设置的记载。

       起遣岛民事件如何定性与评价,自明中期起即褒贬不一。有人认为是清野之举,也是体恤岛民。较多地则认为,起遣岛民是国初海防经略中“千虑之一失”(54)。特别是嘉靖中期曾在东南沿海主持御倭大计的赵文华、胡宗宪、唐顺之及参与御倭事务的郑若曾等人多从海上军事防卫的角度等探讨此举失策。通过分析起遣后岛上人群生聚状态及中期倭寇、海盗等在海岛盘踞的情况,比较明前期在岛上防卫力量的缺乏或不足,确实可以看出其对沿海防务的诸多不利影响。

       二、起遣后岛上人群生聚与倭寇、海盗结巢

       朱元璋起遣岛民本为禁海、防海,避免部分“殊难管辖”的岛民与倭寇勾连,是特殊海上形势下的产物,对防海确实起到一定功效。但从长远来看,官民力量在海岛的削弱,往往给其他势力在海岛发展留有空隙。在海上有利可图,特别是海禁执行不力、官方巡捕力量废弛的情形下,朝廷很难在海上做到彻底的“清野”。

       洪武起遣并未禁绝部分岛屿人群的生聚。如舟山起遣后,岛上尚存富都乡500余户(55),居住在离所坡半里的地方(56)。“其民自读书、经商外,大半俱以力田、樵采为生。”(57)不少湖、湾等处皆垦为田(58)。“五谷之饶,鱼盐之利,可以食数万之众,不待取给于外。”(59)其他岛屿,有遣而复返者。这部分人户多因所安插新地生存不易,而又私自潜回岛屿。如温州海中苔山之民,“倭夷时觊登掠,且有海盗自他至者。其民以有司遐阻,或乃纵轶于绳法之外”。洪武三年,安禄侯奏徙于万安寺前。但不久风潮吞噬田土,民无恒产,又潜还岛屿。永乐十二年,倭夷侵犯,官兵难于赴救,岛民又被迁遣。“已至复去,殆不知其为几役矣。”(60)

       岛上有田土可耕,有鱼盐、贸易之利,自然吸引射利之徒向岛屿聚集。如浙江玉环岛:

       兹山向为沃壤,民人聚处,商贾贸易。自洪武二十年控海之兵,遂徙沿海居民于腹里,以致闽、广、温、台各处匪类私搭棚厂,聚居各嶴。或沿海刮土,公行私贩之盐;或群聚垦种,坐收无税之产;网鱼捕虾,捉蛇钓□。船艘千余,藏垢纳污。(61)

       所以,又有不少人士流寓海岛。至嘉靖时仅舟山一岛有生业的各县流寓人士“不下三千有奇”(62)。这些人中以浙江温台、福建、广东沿海各类人户为主。如福建地区本来即多山少田,又无水港,“民本艰食”。山岭地区靠肩挑步担,滨海福兴漳泉四府则靠海船运广东惠、潮与浙江温州粮米方可仰给(63)。不少势豪过海开垦岛上田土,收取无税之利。求取大利者,窝匿异货,交通番舶。又有沿海灶丁,以采办为名,私造大船,违禁下海,“始则取鱼,继则接济,甚则通番”(64)。其间的通番贸易或走私接济等有不少在沿海岛屿潜在进行。

       而且,这种情形似乎不是禁海能完全禁止的,确如明人戴冲霄云:

       福建边海,贫民倚海为生,捕鱼贩盐,愚弱之人方恃乎此。其间智巧强梁,自上番舶以取外国之利,利重十倍故也。今既不许通番,复并鱼盐之生理而欲绝之,此辈垦坐而待弊乎?故愈禁愈乱。(65)

       所谓的“禁海”,往往仅能禁些无势力的小民,其他势豪或著姓宦族之类有地方官勾连者,出海巡捕官军往往也不敢缉捕。如漳、泉著姓宦族主之番舶泊于近郊时,多“张挂旗号”,等其货行于他境,又有官文明贴封条,甚至“役官夫以送出境”。再到海船回番时,又在远近进行劫掠。“地方则又佯为之辞曰:此非此伙也,乃彼一艟也。”(66)如确遇上司责令水寨、巡司等官军捕获其寇盗人船,解送到官,他们又使出浑身解数诬陷巡捕官军。如闽县知县仇俊卿言:

       彼……反役智用倖,致使著姓名宦族之人又出官明认之,曰是某月日,某使家人某往某处糶稻,或买杉也,或治装买匹帛也。家人有银若干在身,捕者利之。今虽送官报赃,尚有不尽,法合追给。或者有司惧祸,而误行追惩,但据赃证与所言之相对,不料所言与原情实不同。其官军之弊于狱而破其家者,不知其几也……以致出海官军不敢捕获,不若得货纵贼无后患也。(67)

       其他地方如宁波,起初每年只有渔船出近洋打鱼樵柴,并不敢过通番。“后有一二家止在广东、福建地方买卖,陆往船回,潜泊关外,贿求把关官以小船早夜进货,或投托卿宦说关。”嘉靖二十年以后,宁波通番者始渐增多。“贪利之徒勾引番船纷然往来,而海上寇盗亦纷然矣。”(68)关于海禁、海商与海寇之关系,主事唐枢认为:“市通,则寇转而为商;市禁,则商转而为寇。始之禁禁商,后之禁禁寇。”(69)而都督万表等人则认为是海禁废弛之故,海禁严行时,海上很少有通番为寇者(70)。的确,明朝实际上在较长时期内缺乏强有力的维护禁海的海上力量,难以有效保障官方期许的正常海上秩序。射利之徒不仅冒禁下海,而且为夺利而相互争斗。万表在分析海寇起源始末时言:

       各船各认所主,承揽货物,装载而还,各自买卖,未尝为群。后因海上强弱相凌,互相劫夺,因各结□依附一雄强者,以为船头。或五十只,或一百只,成群分党,分泊各港,又用三板、草撇、脚船不可计数,在于沿海兼行劫掠,乱斯生矣。自后日本、暹罗诸国无处不至,又哄带日本各岛贫穷倭奴借其强悍,以为羽翼,亦有纠合富实倭奴出本附搭买卖者,互为雄长,虽则收贩番货,俱成大寇。或借其力,或借其资。(71)

       海上以力量强弱相凌而取利,武装聚众,在贸易外又行劫掠,自然容易养奸滋乱。特别是官方起遣的悬海诸岛为这些行为提供了便利的活动空间。自嘉靖十八年始,金子老、李光头、许栋、陈思盼、王直、林碧川、邓文俊、沈南山、萧显等海寇皆由此而起。他们“居有定处”,通常在沿海各岛屿隐泊结巢(72)。或勾引西番人交易,或用倭人为羽翼。在沿海有类似慈溪柴德美等通番大族相结,有各处“歇客之家”为之屯货,边卫之官与之“素熟”(73)。

       通过比较海寇、倭寇盘踞岛嶴与明初起遣岛屿,可以发现起遣后成为空地的不少岛屿被海寇、倭寇盘踞。如名寇金子老、李光头、许栋先后结巢双屿;陈思盼屯舟山附近长塗;王直屯舟山附近烈表港、柘林等处;徐海、林碧川、沈南山、邓文俊等结巢柘林;洪泽珍余党屯海坛山;许西池屯月港;谢老结巢南澳等。其他海岛尚有不知名之海寇盘踞(74)。不唯如此,原先设于海岛的水寨在正统、景泰间移入内澳后,退出的海岛如南日山、浯屿山等也逐渐成为倭寇、海寇的巢穴(75)。

       倭寇、海寇以悬海岛屿为基地,进扰东南沿海州县、卫所地方。明初起遣悬海岛民本为避免勾倭为乱,或将有可能生发的乱源纳入州县或卫所有效管辖内,实际上因缺乏有效维持禁海或防御的海上力量,反而使“墟其地”的海岛成为养奸滋乱的场所。嘉靖时主持御倭大计的赵文华、胡宗宪、唐顺之及参与御倭事务的郑若曾等多从军事防卫的角度阐释起遣岛民对海上防务的不利影响,认为此举是国初海防经略中“千虑之一失”。海岛再次纳入官方经营的视野。

       三、出海军巡哨海岛及其“有客无主”的备御窘境

       倭乱炽烈时期,官方对海岛的经营主要以出海军巡哨为主。海岛被纳入各哨兵船巡守信地之内。每逢春秋二汛,出海军泊守海岛,巡逻海上信地,与邻近各哨在信地连界处交相会哨。相同信地内,前哨、后哨出海军进行接哨。此种巡洋会哨制度脱胎于洪武、永乐年间京卫、在外卫所出海军船的海上捕倭,经正统间浙闽备倭官划分信地、分番接哨、连界会哨之调整,大致形成(76)。后因军备松懈,出洋之制渐弛,不少军船列船港次(77)。

       嘉靖间倭寇犯顺,多赖风汛。倭寇多先至浙东海上诸岛汇集、休息、汲水、樵采、侦察,然后视风向顺逆和各省守备情况定侵掠方向(78)。不少寇船盘踞海岛,潜图长期驻扎。不少官员纷纷主张修复祖宗出洋旧制,远哨海岛。首列此议者为督察浙直军务赵文华、浙直总督胡宗宪,继有南京工部尚书马坤、通政司左通政何云雁等(79)。如赵文华在其《条陈海防疏》内言:

       国初沿海每卫各造大青及八桨等船一百余只,置出海指挥统率官军更番出洋哨守,海门诸岛皆有烽墩可以停泊。其后弛出出洋之令,列船港次……不若海上扬(洋)山、殿前、窝集,反可泊船也……莫若乍浦之船守海上扬(洋)山,苏松之船守马迹,定海之船守大衢,则三山品峙,哨守相联,可遏乘寇。而又其外陈钱山,尤为贼冲,三路之要,宜俱设官分守。每于风汛时月,巡抚、海道等官相参巡察。(80)

       为此,在京各衙门会议御寇远洋之策。题请咨行浙直总督,令总兵官集太仓、崇明、嘉定、上海兵船,分为两哨,专守洋山、马迹。浙江兵船分为两哨,驻守普陀山、大衢山。最东陈钱山为浙直分路之始,由浙直更番共守(81)。各官如法试行之后,发现其中多有不便。一是陈钱、马迹在舟山之外,离内地太远,岛上无居民,声援不及,粮饷接济不便。二是陈钱水深,不可下椗,又无嶴可泊战船。马迹虽可泊船,但有蛟龙出没,放炮易惊。最后不得已而停止陈钱、马迹的守御(82)。

       陈钱、马迹设兵长期分守之议虽暂停,但派出海军巡哨海岛却依然运行。实际上,陈钱、马迹等在当时人看来较为险远的海岛,在汛期依然有兵船扎守巡哨,只是不像原先设想的那样长期分守。根据万历时任镇守浙江总兵官侯继高的记述,当时总镇标下中游左哨、中游右哨等兵船汛期出洋皆在陈钱及其附近花脑岛驻扎,巡哨陈钱、壁下、络华、殿前、浪冈、洋山等处,“东哨日本极东穷洋”(83)。至于其他岛屿,也被官方纳入出海军巡哨信地范围,适宜泊船避风者汛期多有水哨兵船驻守(84)。

       以舟山岛上沈家门水寨为例,此寨为汤和经略海上时所设(85)。永乐七年,移置海宁卫及澉浦、乍浦二所战船协守(86),半年更番(87)。以后每值风汛,又有定海、临山、观海等处兵船赴沈家门分哨。宣德十年,罢撤(88)。嘉靖时沈家门水寨恢复旧制,信地包括舟山南北洋面的诸多岛屿。由东南而哨历分水礁、石牛港、崎头洋、孝顺洋、乌沙门、横山洋、双塘、六横、双屿、青龙洋、乱礁洋,抵钱仓而止。“凡韭山、积固、大佛头、花恼等处,为贼舟之所经行者,可一望而尽。”由西北而哨历长塗、马墓、龟鳖洋、小春洋、两头洞、东西霍,抵洋山而止。“凡大小衢、滩、浒山、丁兴、马迹、东库、陈钱、壁下等处,为贼舟之所经行者,可一望而尽。”南北之哨皆以舟山为根底,初哨以三月三日,二哨以四月中旬,三哨以五月五日。六月哨毕,临观战船泊于岑港,定海战船泊于黄崎港,“仍用小船巡逻防守”(89)。

       明人郑若曾记录了嘉靖时浙东其他大小岛屿的巡哨情况。无论国初起遣与否,皆拨兵船巡哨。如大榭山,南临黄崎港,北由大猫海洋至金塘、鹿山,系先年起遣地方。内设黄崎、西山等七烽堠,拨军瞭报。又该中军哨兵船往来巡逻。韭山,为东来倭船辨方向之山,拨昌国总北哨兵船巡哨。三岳山,为从韭山所来倭船常过地方,拨中军哨船巡哨。旦门,外有东旦山,倭船从韭山来者多从此门突入,拨北哨兵船巡哨。三门、金齿门,岛嶴甚多,倭船多于此停泊休息,拨游兵及南哨兵船巡哨。大佛头山、朱门山,系贼船栖泊之所,拨南哨兵船巡哨。八排门,与南田山相连,上多膏腴田地,倭船停栖之所,拨南哨兵船巡哨。林门,倭船从坛头海洋突入,多结巢于此,系先年起遣之地,拨南哨兵船巡哨。坛头山、牛栏基,多避风泊船之所,拨中军哨兵船巡哨。竿门、青门,为倭寇停船避风之所,拨北哨兵船巡哨。大严山头,倭寇船自南麂、凤凰、霓嶴、玉环等岛来者,俱经此山,拨黄华港兵船巡哨。玉环山,先年起遣之地,为北来倭船必经岛屿,亦拨黄华港兵船巡哨。南麂山、凤凰山自明初以来,即有海寇栖泊,原来设兵船一枝哨守,后废。由江口关、黄华港兵船在此巡哨(90)。

       就诸哨出海军与海岛洋面地域配置来看,这一时期每支出海军巡哨信地四至皆有其他兵船会哨。处在信地交界处的岛屿便成为两支或多支出海兵船的共巡区域及会哨地点。如浙东洋山岛洋面,既是海宁备倭把总下许山哨、洋游哨信地南界之一,也是临观备倭把总下临观游哨、临观游左哨、临观游右哨信地之北界。在洋山,许山哨与定海备倭把总下北左哨会哨,洋游哨与定海总北哨兵船会哨,临观游左哨与海宁总兵船会哨,临观游右哨与浙西兵船会哨等。以浙江总兵侯继高所记全浙兵制信地看,沿海岛屿有兵船巡哨者多是如此(91)。以海中岛屿为中心,联点成线,梭织成面,是出海军巡哨海岛的一大特点。

       至隆庆、万历之际,海岛巡哨依然保持着较为严密的态势。此时全浙尚有水军60哨游哨海岛(92)。福建海上不少岛屿包括国初起遣之地又纷纷添设游兵扎守。如海坛山、嘉禾屿在隆庆初分别添设海坛游、浯铜游(93)。万历时,嵛山、台山、湄洲屿分别添设嵛山游、台山游、湄洲游。其他诸如五虎山者添设五虎游。与原设五水寨东西相距,南北相抵,“支洋皆在所搜”,“旁澳皆在所及”(94)。

       出海军哨道梭织,海岛会哨、接哨声势联络。故郑若曾云:“自御海洋之法立,而倭至必预知,为备亦甚易。”(95)但此时起遣居民岛屿的备御却面临着“有客无主”的窘境。岛上民少,且无行政建置。即使有开垦土地的岛屿,所获粮食也主要由沿海大户支配,成为“无税之产”。岛上千户所、水寨、营、堡、烽堠、墩台等防御力量缺乏有效的人力、物力等军需供应保障;出海军兵汛期哨逻岛屿也主要靠自身所携军需(96)。与起遣之前民户可以自卫御倭寇、海盗相比,海岛民众力量也难以配合军兵防卫(97)。一方面是海岛上有诸多膏腴田土可供耕种,另一方面是巡守军兵要靠陆上粮饷补给。在这种形势下,自嘉靖时起,又有官员主张在土地肥沃的岛屿之上实行屯田,分配军民耕种,并设立小县,收税养兵,以改变备御窘境。

       四、明中期海岛屯垦、复县之议

       首倡垦岛养兵之议者为赵文华。嘉靖三十四年,文华以工部右侍郎察视浙直军情(98),令温州知府龚秉德查报浙东海面旧曾设立卫所、开垦为屯、土地膏腴之岛屿。据其查报结果,上疏条陈海防事宜,主张开垦海岛,屯种养兵。

       据温州知府龚秉德申称:修拓海防,原设所同船寨一绳初制。其原弃田制……给兵,或五十亩,或百亩,悉令屯种。如福宁于(嵛)山、温州南麂、东洛等山、台州玉环等山、宁波九山俱不下百十万亩,开垦以时,养兵奚啻万人,而哨船可以依赖。(99)

       三十四年闰十一月,兵部题覆:不知各岛上是否有田无田,不如先备行浙江巡抚都御史胡宗宪会同巡按即查前项海岛,“如果有田可耕,设法召人屯种,量地给兵,或五十亩,或百亩。其立所、设司、水寨、船哨等项,应否查复旧制,质之人情,询之土俗,从实议奏”(100)。据此,赵文华又发咨文于已升任总督的胡宗宪,由其委守巡府县官员轮番往勘,查报诸岛中是否可堪屯种养兵。所及岛屿如宁波大谢、金塘等山、台州玉环等山、温州南麂等山、福宁嵛山等岛,认为“大者可开田万余顷,小者不下数千顷。海洋十余岛可共开田万亿顷,可供养兵亿万人”(101)。

       史籍中未见相关官员查报的具体情形,仅见胡宗宪幕僚郑若曾所记:“若兴此例,金塘一山即可垦田数万亩,岁入米几万石;玉环诸山,计之每岁可得米几十万石。”但实际情形是赵文华的主张“遭当道屡议屡止”。阻挡者认为,屯垦海岛存有两大隐患:一恐倭人结巢于此,“藉以为粮”,所需兵费更多;二是可能会导致大家争佃,秋粮难征,而且无益于小民(102)。地方上也有武官不主张开垦海岛,其理由大致皆属前一种担忧。如都指挥戴冲霄认为开垦荒岛得不偿失,“以万亩计之,不过千石。若寇据此以为巢穴,则攻逐之费不知几倍,是赍盗粮为小而失大也”(103)。后来充任总兵的王鸣鹤也认为海外绝岛应当计其要害,不应计其小利。岛上屯田所入之利似乎难以“供兵费之十之二三”(104)。

       在嘉靖倭乱时支持赵文华垦岛养兵主张的尚有都御史唐顺之(105)、南京兵部尚书张时徹等。尤其是张时徹从国初起遣后舟山岛上防务及土客耕垦情势出发,主张因时缘情,复县、收税、养兵。其建言记于《防海议》中:

       今所存四里之民日且繁庶,而各县之流寓有生业者,又不下三千有奇。地所楚者既足,以给公私之需……为今之计,倘得复立裁减小县,一知一典,补足二所军伍,择人以守之,则内有城池防御之严,外有舟师哨逻之密。(106)

       复县主张至终未获允准,仅在嘉靖三十九年改分守宁绍参将驻扎舟山(107)。万历《绍兴府志》言改驻时间在隆庆二年,以其专统水兵(108)。参将的设置于“有客无主”的情势依然无补。万历间舟山人施邦彦记舟山形势,依然是疲军孤守荒城,游民逋逃,“衣食奔走”。其恳请大学士沈一贯建言复设舟山县治,并于金塘、大榭等山增置屯田,以改变舟山粮差远附定海、“漫利客民”、武备稀疏的局面,但最终还是无果(109)。

       实际就客观形势而言,阻扰展复海岛者将“大家争佃,秋粮难争”与开垦海岛、收税养兵联系起来是不符合岛上耕垦情由的。因为即使官方不肯,边海内地大户也纷纷私垦海岛田土,争佃也难以避免。前述起遣后的玉环岛虽未有官方屯种,但闽广温台各处人户私搭棚厂、聚众垦种者数量众多。倭警之后,又有不少私家耕垦金塘、大榭、玉环、南田诸岛之上的膏腴沃壤(110)。黄宗羲在追叙明时舟山兴废时也慨叹:“舟山田土大半属之内地大户。”(111)

       针对私家豪民占种现象,万历十五年,又有两浙巡盐御史李天麟奏请开复金塘、大榭等山。他根据原先同知陈文所丈过田、山数额,主张如系奸豪隐占,“令自首报官”;“即召定海有力无地民开垦”,待耕种三年有成效后再起科。或迁附近卫所军丁屯种(112)。虽得旨“依拟行”,但未见具体情况若何。万历二十三年,福建巡抚许孚远又请开垦海坛山:

       惟海坛查勘年余,巳有成议,据该县丈量田地八万三千八百有奇,数尚未尽,岂得荒弃而不耕?其所议税银,田之上者,不过五分。地之下者,仅止三厘。民情巳无不输服。所议量追价直,似亦甚轻。然据该司参议陈应芳覆详,良为有理。山泽之利,本宜与民共之。彼既有开垦之费,难责以价值之输,尽从损豁,以示大公,未为不可。(113)

       据许孚远言,海坛山同南日山在其启奏开垦前,私家“开垦已多成熟”。海坛作为倭寇人犯之门户,应当经理屯兵。开垦海坛,承认原有耕垦状态,官为之量则起税,以为造城、建营、建仓、建署之费。添设海坛游兵一枝屯聚其中,有田可耕,有兵可守,虽有寇至,可以确保无虞。他还主张待南日山查勘明白后,“亦可为屯守之计”。若屯垦卓有成效,其他如澎湖、陈钱、金塘、普陀、玉环、南麂等岛也可照此查议屯垦。最终户部覆言:听其便宜施行,且请移文浙江抚按查陈钱等处,照海坛设法开垦(114)。

       此外他还提到私家阻扰官方查议岛田的情形:

       再照沿海诸屿,民间私垦甚多,其相率归于势豪之家。一经有司查理,辄为讹言挠阻,以故常格而不行。(115)

       岛屿开复如此难行,究竟是部分当局官员弊大于利的客观考量,抑或既得利益势豪之家与部分官员暗中牵制,抑或兼而有之?总之,开岛呼声自嘉靖朝始,经隆庆、万历以至天启诸朝,总是多有掣肘。天启六年,锦衣卫指挥同知昌嵩奏请召民垦种金塘、大榭等岛。尽管私开岛土已较为普遍,朝廷仍然以“遣官垦采无裨岁课。奸民勾引反生事端”回绝(116)。兵部尚书王在晋依然抱着禁绝奸民豪户私自开垦海岛就可弭绝釁端的一厢之愿(117)。

       至明季,浙东诸岛又成为鲁王、唐王政权之栖息地,黄斌卿、孙嘉绩、朱永佑、张名振、张肯堂等遗臣率部保聚于此。在抗清、避清的同时,内部又激烈地上演着争正统的角逐。

       洪武朝起遣悬海岛民是朱元璋禁海、防海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属特殊海上形势下的产物。起遣地域遍及浙闽粤沿海的众多岛屿,虽有部分起遣的现象,但较多的属于完全起遣。起遣人群多编入近海州县户籍,或充为沿海卫所旗军。起遣的本意在于避免部分“殊难管辖”的岛民与倭寇勾连为乱,或将有可能发生的乱源纳入州县或卫所有效管辖内,在当时对防海御倭确实起到一定功效。但从长远来看,官民力量在海岛的削弱,往往给其他势力在海岛发展留有空隙。在海上有利可图,特别是海禁执行不力、官方巡捕力量废弛情形下,朝廷很难在海上做到彻底的“清野”。各类射利之徒纷纷向海岛聚集,垦田、通番、走私、接济,官方期许的正常海上秩序并未维持多久。国初“墟其地”的海岛在中期成为养奸滋乱的场所,海盗、倭寇纷纷结巢海岛,进扰东南沿海州县、卫所地方。

       嘉靖朝的倭乱又促使官方再度将海岛纳入经营视野。其间主要以出海军巡哨的方式进行管辖,适宜泊船避风的岛屿汛期也有水哨兵船扎守。但此时不少岛屿的备御却面临着“有客无主”的窘境。一方面是海岛上有诸多膏腴田土可供耕种,另一方面是巡守军兵要靠陆上粮饷补给。为改变此种困境,不少官员纷纷主张在土地肥沃的岛屿垦土屯田,分配军民耕种,并设立小县,收税养兵。或出于部分官员弊大于利的客观考量,或由于既得利益势豪之家与部分官员暗中牵制,这种呼声自嘉靖朝始,经隆庆、万历以至天启诸朝,总是多有掣肘。

       有明一代,部分海岛维持着军备时疏时密、岛民开垦、私家占垦的状态,官方未能大规模组织开垦或屯田,也未设立县治,而是艰难地维持着出海军巡哨体制。明清易代之际,海岛成为清人眼中“明季遗顽”的保聚之区,顺治间又相继起遣,至康熙、雍正二朝方相继展复。

       注释:

       ①学界关于明末清初迁界成果丰硕,如[日]浦廉一:《清初迁界令考》,赖永祥译,《台湾文献》第6卷第4期,1955年;谢国桢:《清初东南沿海迁界考》、《清初东南沿海迁界补考》,《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中华书局1982年版;顾诚:《清初的迁海》,《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3年第3期;李东珠:《清初广东“迁海”的经过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1期;陈春声:《从“倭乱”到“迁海”——明末清初潮州地方动乱与乡村社会变迁》,《明清论丛》2001年第2辑;韦庆远:《有关清初禁海和迁界的若干问题》,《明清论丛》2002年第2辑;鲍炜:《迁界与明清之际广东地方社会》,中山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3年;林修合:《从迁界到复界:清初晋江的宗族与国家》,台湾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叶锦花:《迁界、复界与地方社会权力结构的变化——以福建晋江浔美盐场为例》,《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5期;龚缨晏:《南田岛的封禁与解禁》,《浙江学刊》2014年第2期;赵轶峰:《关于清初粤东迁海民生代价的思考》,《中国史研究》2014年第3期。其他兹不赘述。

       ②安京:《试论中国古代海界问题》,《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0年第6期;陈春声:《明代前期潮州海防及其历史影响》,《中山大学学报》2007年第2-3期。

       ③谢湜:《“其人如在”——14-18世纪舟山群岛的国家与社会》,《宋元明国家与社会高端学术论坛》,南开大学,2013年10月,第321-337页。谢湜:《14-18世纪浙南的海疆经略、海岛社会与闽粤移民》,《学术研究》2015年第1期。

       ④葛金芳:《南宋海商群体的构成、规模及其民营性质考述》,《宋元明国家与社会高端学术论坛》,第154-164页。

       ⑤李治安:《元和明前期的江南政策与社会发展刍议》,《宋元明国家与社会高端学术论坛》,第190-195页。

       ⑥关于海运问题的相关研究,可参阅高荣盛:《元代海运试析》,《元史及北方民族史研究集刊》第7辑,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陈高华:《元代的航海世界澉浦杨氏——兼说元代其他航海家族》,《海交史研究》1995年第1期;陈波:《海运船户与元末海寇的生成》,《史林》2010年第2期;陈波:《元代海运与滨海豪族》,《清华元史》(创刊号),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等等。

       ⑦(明)茅坤:《茅鹿门先生文集》卷2《书·与李汲泉中丞议海寇事宜书》,续修四库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1344册,第476页。

       ⑧(明)郑晓:《吾学编·皇明四夷考·日本》,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12册,第706页。

       ⑨(明)王瓒:《抚安塘记》,弘治《温州府志》卷19《词翰志》,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32册,第1028页。

       ⑩《明太祖实录》卷70,洪武四年十二月丙戌,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勘本,1962年,第1300页。

       (11)《明太祖实录》卷143,洪武十五年闰二月癸亥,第2252页。

       (12)民国《定海县志》卷15《故实志》,中国方志丛书,(台北)成文出版社1970年版,华中第75号,第459页。

       (13)(明)郑若曾:《筹海图编》卷5《浙江事宜》,中国兵书集成,解放军出版社、辽沈出版社1990年版,第16册,第474页。

       (14)(明)郑若曾:《郑开阳杂著》卷1《舟山守御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第584册,第478页。

       (15)乾隆《象山县志》卷6《经制志三》,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476号,第409页。

       (16)嘉靖《象山县志》卷1《建置纪》,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30册,第29页。嘉靖《宁波府志》卷8《兵卫志》,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495号,第879页。谢湜考订昌国卫原设于象山而非舟山之说不确。《“其人如在”——14-18世纪舟山群岛的国家与社会》,《宋元明国家与社会高端学术论坛》,第324页。

       (17)民国《定海县志》卷1《舆地志·建置沿革》,第42页。

       (18)(明)郑若曾:《筹海图编》卷5《浙江事宜》,第474页。

       (19)崇祯《宁海县志》卷1《舆地志·山川》,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503号,第67页。

       (20)乾隆《象山县志》卷2《地理志》,第172页。

       (21)嘉靖《太平县志》卷1《地舆志上》,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第22册,第16页a。

       (22)(明)王在晋:《皇明海防纂要》卷5《靖海岛以绝釁端议》,续修四库全书,第740册,第15页。

       (23)万历《福宁州志》卷1《舆地志上》,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书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28页。

       (24)《明太祖实录》卷181,洪武二十年三月戊子,第2735页。

       (25)弘治《八闽通志》卷4《地理志·山川》,中国史学丛书,(中国台湾)学生书局1987年版,第3编第4辑,第257页。

       (26)弘治《八闽通志》卷5《地理志·山川》,第263、271页。

       (27)弘治《八闽通志》卷7《地理志·山川》,第387页。

       (28)安京:《试论中国古代海界问题》,《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0年第6期。

       (29)(明)郑若曾:《筹海图编》卷3《广东事宜》,第319页。

       (30)嘉靖《香山县志》卷1《风土志》,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第302页。

       (31)《明太祖实录》卷223,洪武二十五年十二月甲子,第3262页。

       (32)黄中青:《明代海防的水寨与游兵——浙闽粤沿海岛屿防卫的建构与解体》,(宜兰)明史研究小组,2001年,第22页。

       (33)(明)郑若曾:《筹海图编》卷5《浙江倭变纪》,中国兵书集成,第411页。

       (34)《明太祖实录》卷159,洪武十七年正月壬戌,第2460页;卷187,洪武二十年十一月己丑,第2799页;卷181,洪武二十年三月戊子,第2735页。

       (35)郭红、靳润成:《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656页。

       (36)《明太祖实录》卷187,洪武二十年十一月己丑,第2799页。

       (37)《明太祖实录》卷182,洪武二十年五月丁亥,第2745页。

       (38)嘉靖《宁波府志》卷8《兵卫志》,第860、867页。

       (39)(明)郑晓:《郑端简公奏议》卷2《淮扬类·乞收武勇亟议招抚以消贼党疏》,续修四库全书,第476册,第535页。

       (40)《明太祖实录》卷32,洪武元年五月庚午,第559页。

       (41)《明太祖实录》卷47,洪武二年十一月己丑,第940页。

       (42)民国《定海县志》卷15《故实志》,第460页。

       (43)(清)顾炎武:《肇域志·浙江》,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1992-1993页。

       (44)(明)陈仁锡:《无梦园初集·漫集一·纪浙江海屯》,四库禁毁书丛刊,北京出版社2000年版,集部第59册,第399页。

       (45)《明太祖实录》卷223,洪武二十五年十二月甲子,第3262页。

       (46)《明太祖实录》卷143,洪武十五年闰二月癸亥,第2252页。

       (47)万历《温州府志》卷18《杂志》,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齐鲁书社1995年版,史部第211册,第227页。

       (48)(明)章潢:《图书编》卷38《边海垦田之利》,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969册,第796页。

       (49)(清)顾炎武:《肇域志·浙江》,第2037页。

       (50)(明)陈仁锡:《无梦园初集·漫集二·纪海防》,第468-469页。

       (51)成化《宁波府简要志》卷1《城镇志·城池》,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74册,第723页。

       (52)民国《定海县志》卷12《军警志》,第406页。

       (53)《明宣宗实录》卷4,宣德元年七月乙酉,第100页。

       (54)(明)郑若曾:《郑开阳杂著》卷1《舟山守御论》,第478册。

       (55)天启《舟山志》卷1《城池》,中国方志丛书,(中国台湾)成文出版社1983年版,华中地方第499号,第35页。

       (56)天启《舟山志》卷2《闾里》,第131页。

       (57)天启《舟山志》卷2《风俗》,第115页。

       (58)天启《舟山志》卷2《山川》,第107、109页。

       (59)(明)张时徹:《防海议》,天启《舟山志》卷1《兵防》,第65页。

       (60)(明)王瓒:《抚安塘记》,弘治《温州府志》卷19《词翰志》,第1028-1029页。

       (61)雍正《浙江通志》卷95《海防》,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1册,第546页。

       (62)(明)张时徹:《防海议》,天启《舟山志》卷1《兵防》,第66页。

       (63)(明)郑若曾:《筹海图编》卷4《福建事宜》,第362页。

       (64)(明)郑若曾:《筹海图编》卷11《经略一·叙寇原》,第826页。

       (65)(明)郑若曾:《筹海图编》卷4《福建事宜》,第365页。

       (66)(明)郑若曾:《筹海图编》卷4《福建事宜》,第368页。

       (67)(明)郑若曾:《筹海图编》卷4《福建事宜》,第368-369页。

       (68)(明)万表:《海寇议·前议》,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第31册,第36页。

       (69)(明)郑若曾:《筹海图编》卷11《经略一·叙寇原》,第819页。

       (70)(明)万表:《海寇议·前议》,第38页。

       (71)(明)万表:《海寇议·前议》,第36页。

       (72)(明)郑若曾:《筹海图编》卷11《经略一·叙寇原》,第819-820页。

       (73)(明)万表:《海寇议·前议》,第36-38页。

       (74)(明)郑若曾:《筹海图编》卷8《寇踪分合始末图谱》,第670-689页。

       (75)(明)郑若曾:《筹海图编》卷12《经略二·御海洋》,第1021页。

       (76)参见拙文:《明代巡洋会哨制度及其在海疆防务中的地位》,《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5年第4期。

       (77)(明)郑若曾:《筹海图编》卷12《经略二·御海洋》,第1018页。

       (78)天启《海盐县图经》卷7《戍海篇第三》亦言:“凡倭舶之来,恒在清明前后。前乎此风候不常,届期方有东北风,多日而不变也。过五月风自南来,倭不利于行矣。重阳后风亦有东北风者。过十月风自北来,亦非倭所不利矣。故防倭者以三、四、五月为大讯,九、十月为小汛也。”(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589号,第606页)

       (79)(明)郑若曾:《筹海图编》卷12《经略二·御海洋》,第1023页。

       (80)(明)赵文华:《赵氏家藏集》卷3《条陈海防疏》,四库未收书辑刊,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5辑第19册,第218页。

       (81)(明)郑若曾:《筹海图编》卷12《经略二·御海洋》,第1024页。

       (82)(明)郑若曾:《筹海图编》卷12《经略二·御海洋》,第1037页。

       (83)(明)侯继高:《全浙兵制》卷1《水陆兵制》,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第31册,第113页。

       (84)关于浙江诸哨出海军巡哨信地划分,详见《全浙兵制》及《两浙海防类考续编》两书。

       (85)天启《海盐县图经》卷7《戍海篇三》,第612页。

       (86)《明宣宗实录》卷4,宣德元年七月乙酉,第100页。

       (87)天启《平湖县志》卷6《政事·兵防》,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27册,第360页。

       (88)《明英宗实录》卷3,宣德十年三月己卯,第66页。

       (89)嘉靖《定海县志》卷7《兵卫志·海防》,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502号,第253-254页。

       (90)(明)郑若曾:《筹海图编》卷5《浙江事宜》,第463-465页。

       (91)(明)侯继高:《全浙兵制》卷1《杭嘉湖兵制》,第117页。

       (92)(明)侯继高:《全浙兵制》卷1《水陆兵制》,第104页。

       (93)(明)王在晋:《皇明海防纂要》卷1《福建事宜·题设水寨》,第663页。

       (94)万历《福州府志》卷21《兵戎志三·海防》,福建师范大学图书馆稀见方志丛刊,第32册。

       (95)(明)郑若曾:《筹海图编》卷12《经略二·御海洋》,第1037页。

       (96)(明)应槚、刘尧诲等:《苍梧总督军门志》卷22《水寨事例·行营号令》,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1年,第238页;(明)茅元仪:《武备志》卷96《军资乘·战·军行》,续修四库全书,子部第964册,第230页;(明)佚名:《行军须知》卷下《渡险第七》,《美国哈佛大学燕京图书馆藏中文善本丛刊》,商务印书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7册,第238页。

       (97)天启《舟山志》卷3《人物》,第256页。

       (98)《明世宗实录》卷422,嘉靖三十四年五月丙辰,第7328页。

       (99)(明)赵文华:《赵氏家藏集》卷3《又条陈海防疏》,第220页。

       (100)(明)杨博:《本兵疏议》卷3《覆督察侍郎赵文华区处海防请下督抚勘议疏》,续修四库全书,第477册,第181-182页。

       (101)(明)赵文华:《赵氏家藏集》卷5《咨总督胡侍郎海防事宜》,四库未收书辑刊,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5辑第19册,第230-231页。

       (102)(明)郑若曾:《筹海图编》卷5《浙江事宜》,第474页。

       (103)(明)郑若曾:《筹海图编》卷5《浙江事宜》,第482页。

       (104)(明)王鸣鹤:《登坛必究》卷10《两直各省事宜·浙江》,中国兵书集成,第21册,第1460页。

       (105)(明)郑若曾:《筹海图编》卷11《经略一·清屯种》,第934页。

       (106)(明)张时徹:《防海议》,天启《舟山志》卷1《兵防》,第66页。

       (107)(明)申时行等修:万历《明会典》卷127《兵部·镇戍二·将领下》,第659页。

       (108)万历《绍兴府志》卷23《武备一》,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520号,第1734页。

       (109)康熙《定海县志》卷3《形胜》,国家图书馆藏缩微胶卷,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5年。

       (110)(清)顾炎武:《肇域志·浙江》,第2037页。

       (111)(明)黄宗羲:《行朝录》卷7《舟山兴废》,载沈善洪主编《黄宗羲全集》,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2册,第177页。

       (112)《明神宗实录》卷184,万历十五年三月壬子,第3444-3445页。

       (113)(明)许孚远:《议处海坛疏》,载(明)陈子龙等辑《明经世文编》卷400《敬和堂集》,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5册,第4341页。

       (114)《明神宗实录》卷284,万历二十三年四月丁卯,第5265-5266页。

       (115)(明)许孚远:《议处海坛疏》,第4342页。

       (116)《明熹宗实录》卷79,天启六年十二月戊辰,第3859-3860页。

       (117)(明)王在晋:《皇明海防纂要》卷5《靖海岛以绝釁端议》,第15页。

标签:;  ;  ;  ;  

明代初派遣岛民与海事准备状况调查_明朝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