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督学督导,既要挂牌又要履职
文|夏婧 李皓璐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实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的要求,教育部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于2019年6月10日制定并印发了《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的颁布既是教育领域督学制度的完善,也是学前教育建设的一个制度创新,为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实际教育教学的发展中,《办法》落实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点有哪些?在政策实施中工作重点放在哪里?如何促进责任督学督导制度扎实落实并规范、促进学前教育健康有质量的发展?本文就以上问题进行了剖析。
是的,路在何方?对于认知有限、没有多少人生经验、没有自制力、总是率性而为的婴幼儿,我这里说的路,并不是指用脚去走的路,而是能够满足宝宝的需求,或不致引发宝宝抵触情绪的想法和做法,这些都是可走的路。但妈妈们都认为这话太笼统,甚至很“虚”,有些不着边际。
直面落实难点
各地对政策的认识。随着社会公众对学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逐渐加深,学前教育的发展也越来越受到关注。为了规范学前教育有序发展,各地相继出台了很多政策予以保障。如在红黄蓝虐童事件爆出后,北京、四川等地已经率先设置了幼儿园督导评估条例并开始实行。《办法》中提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让幼儿园督导工作更加规范化与专业化,并规定教育督导部门根据行政区域内幼儿园布局和规模等情况,原则上按1人负责5所左右幼儿园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这一举措并未充分考虑到地区差异性,对于已经将幼儿园纳入教育行政部门严格管理之下、原本工作透明度就很高的地区,再设置责任督学可能导致新政策与已有政策并存,增加工作负担与执行难度,致使实践者在实践过程中陷入两难的境地,影响政策执行者对于新政的认识。
督导机构的独立化设置。《办法》中指出,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是指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以下简称教育督导部门)为行政区域内每一所经审批注册的幼儿园(含民办)配备责任督学,实施经常性督导。就目前情况来看,有些地区的督导部门名义上是人民政府督导室,但实际上是由教育局代为管理,挂虚名不履职的现象并不罕见。教育督导部门作为监督机构,理应是由政府部门统一管理,独立于教育行政部门之外。一旦督导部门依附于教育局发展,其行政权威性会降低,而且会因为承担除了本职工作之外的事情影响督导的办事效率,挫伤责任督学的工作积极性。
表2为某医院典型日蒸汽负荷量。从表2中可以看出,医院洗衣房、厨房、消毒所需要的蒸汽比例不到10%,生活、洗衣房热水比例为30%,其余为采暖负荷占60%。
责任督学队伍的构成与培养。《办法》中规定,教育督导部门按照《督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聘任熟悉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人员为责任督学。这一规定指出了幼儿园责任督学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各地区开展对于督学的筛选工作,但它并未对督学的具体标准做出明确规定。据了解,目前各地中小学(含幼儿园)阶段的督学以退休教师居多,督学队伍老龄化问题严重,导致督学有倦怠、养老的心态,督导工作难以高效、有效地开展。在培养问题上,《办法》指出教育部门要对新任责任督学进行入职培训,对入职后的责任督学进行定期集中培训。说明责任督学要通过不断的学习,逐渐掌握督导的技巧,若对培训的内容作出具体化规定,提高督学自学能力,也能使他们对照培训的内容检验自己的工作。
加强宣传力度,深化对挂牌督导工作价值的认识。要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挂牌督导的相关工作,使“责任督学”成为第三方监督力量,与教育部门相互关联、共同发展,二者形成联动机制,既可以减少利益冲突和人情纠葛,又能让监管落到实处。同时,因为教育督导部门与政府部门以及教育行政部门之间往往存在显性或隐性的隶属关系,导致具体的学前教育督导工作开展受到相关部门的牵制,所以在开展督导工作时要明确分工,树立责权意识,同时又要统协规划,促进督导工作具备独立性又不失专业性地展开。另外,通过大力宣传的方式,提高对督学的认识和对其工作的认可,明确督导机构组织成员的督学职权和责任,从源头端正对挂牌督导工作的态度。
1.2 种植布局趋于合理,栽培模式多样化 坚持川地与山地并进、设施与露地共有,套种与间作并举,在露地韭菜生产的基础上,又发展了设施大棚韭菜种植模式,并开始推行韭菜套甘蓝、韭菜套菜花,韭菜套萝卜等种植模式,还将多层覆盖技术应用到了韭菜生产上,实现了栽培模式的多样化,达到了均衡生产、四季供应。
打造第三方监督力量
责任督学的考核制度。《办法》第四条指出,建立责任督学考核制度,对责任督学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对优秀责任督学给予表彰奖励。在政策试行过程中,有地区发现因为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也没有对督学工作的独立性和公开透明作出硬性要求,导致督学职责界定模糊,影响了督学专业权威性的发挥。同时,《办法》中第六条指出,责任督学参照《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对幼儿园实施督导,每月不得少于1次。由于没有明确规定幼儿园督学的督导流程,导致在实践工作中督学难以把握适合幼儿园发展的督导方式,缺少参考的样本,工作初期还会有一股探索的热情,时间长了之后难免会出现工作倦怠、推卸责任等问题。
建立人才储备制度,严把责任督学入门关。责任督学是开展督导工作的有力保障,要努力建设一支责任心强、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专业化督学队伍,确保督学工作的有效开展。责任督学的人选最好是具备一定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知悉学前教育的相关法律政策的年轻人。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划分区域,合理分配督学的编制名额,给予督学一个长效保障。但由于各地区的督学人才储备较少,难以做到一区一督学,所以提高督学待遇,将其纳入编制体制是首要的事情。另外,要加强督学管理,组织督学队伍进行培训,帮助其掌握更多的督导理论知识,提升督导的专业技能。各地区的教育部门可以根据幼儿园工作需求开展相应内容的培训与指导,并基于幼儿园的一日生活和常规完善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使“责任督学”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为此,教育督导部门可以设定幼儿园主题活动月,如校园安全月、师德师风月、幼小衔接月等主题供幼儿园选择,然后根据主题设置的要求和标准进行督导,这样“责任督学”可以集中性地对幼儿园实施监督与指导。
完善问责机制,提高督学的专业技能水平。督导结果是幼儿园促进改进、不断完善的有力依据。首先,建立结果公布制度。督学要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向教育督导部门汇报工作,并将实际内容在政府网站、各大媒体平台等公开,由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其次,建立奖惩机制。各地政府要重视责任督学的相关意见,将其工作实况记录到年终考核中,使督学能明确自己的职责。再次,完善问责机制。不仅相关教育部门要履行职责,各位督学对于督导的幼儿园出现的问题,也要在其问题整改的过程中进行跟踪,直到问题解决为止。这样以督导结果为依据构建激励机制,推动教育事业不断发展。
我国的督导通常是上级对下级的督导,下级要背负考核的压力,为此在进行责任督导时,各位督学要树立以儿童发展为核心的理念,可通过建立幼儿园督导档案的方式保障工作的连续性,如在每一次督导之后,督学可以撰写一份简短的督查报告,内容可以大概包括儿童发展、领导管理、教师队伍三大方面。根据上一次的督导对比改进情况,从而指出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还应做出哪些方面的改善。这样督查报告不仅可以作为向教育督导部门汇报的材料,也可以作为幼儿园评定等级的依据。
(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
责任编辑:欧阳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