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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价格通过市场的方式来确定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正是顺应这一要求而产生的,并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所接受。然而,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在国内的实践及不断推广的过程当中也陆续暴露出一些问题。本文将从建设工程管理实践出发,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报价、合同签定、企业构建定额体系、信息采集及发布平台等各个环节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并且针对这些方面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合同签订;构建定额体系;信息采集
一、工程量清单实施期间存在得问题
(1)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较低
具备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者受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员才有资格编制工程量清单,但在实际招投标或竣工结算审计过程中,由于编制人员的水平或责任心等原因,一方面造成清单的项目特性描述不清或欠准确,造成理解上的差错,如特性描述中漏写部分说明,业主或审计单位一般会认为应按常规考虑,未详细列出的施工内容已经包含在清单的综合单价中,而施工单位则会认为应严格按特性描述来考虑,应重新增加新的清单来补充原项目特性未描述的工作内容,从而发生不必要的结算纠纷。另一方面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水平较低经常出现计算错误以及定额套项错误。而且定额与清单中的工程量单位并不统一,导致输入数据时极易发生错误,也为此后的工程结算工作埋下了很多隐患问题。第三方面:由于图纸变更及编制人员水平差等原因,经常会造成实际结算工程量与招标清单工程量相差较大,最终结算价与投标价相差甚远。
(2)未形成特色的自主报价体系
在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模式中,具备较高定额水平的企业便意味着其报价竞争能力越强,因而占据更大的竞争优势,反之,一个企业的定额水平较低,其报价缺乏竞争实力,取胜的几率也就较小。目前,多数施工企业根据国家或地区的预算定额进行计价,没有形成自己的定额,报价无法反应施工单位的个别成本,以致报价缺乏竞争实力,这也使得施工企业在信息管理以及科学技术方面落后于国际水平。
(3)合同约定不详细不全面
部分施工单位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并不完善,而且并未明确规定施工材料的具体规格,也未约定详细的综合单价调整方式,以致建设单位与投标单位在项目判断与综合单价组成方面存在差异,施工合同无法表示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很容易引发纠纷问题。同时,招标工作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后,多数将中标后的综合单价作为结算依据,但实际工程却与清单描述存在较大差距,施工原则也模糊不清,而这为此后合同的签订工作留下了很多隐患问题。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将措施费分列的目的是不限制投标人的施工方法,投标人在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中可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施工组织设计来计算措施项目,但结算时清单的工程量与投标时的工程量往往不一致,工程量的变化,措施费能否调整,如何调整,一直是结算纠纷的重点之一。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有的施工合同虽明确注明措施费总价包干,不作调整,但在实际施工中如发生非施工方原因造成的措施费增加,特别是涉及费用较大的情况,例如:发现地下文物而增加保护措施,或因设计变更等引起工程量增加很多,如原始设计八层后变更成十层,造成措施费大幅增加的情况,如措施费不调整,就失去了合同双方平等、公平的原则。
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原清单报价需作调整,一般的施工合同约定是在投标单价基础上按原报价水平及思路作调整,但也常常因为原投标报价时综合单价存在错误而使调整后的综合单价“错上加错”。
(4)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方式落后
目前,多数施工企业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工艺技术等方面的费用资料精确度较低,反映不全面,无法为决策人员提供可靠的判断依据。同时,部分企业依然习惯使用定额方法,没有深人研究市场价格,也未提升企业的经济管理水平,没有利用新材料、新工艺以及新施工方法,自身的竞争实力较差,也无法获得预期的经济收益。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问题的解决对策
(1)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清单的编制质量水平
建设单位应充分重视投标前的准备工作,放宽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时间,为编制人员提供足够的时间检查核对,从而提升清单编制的准确度。同时,造价管理部门还应加强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成立针对性的培训班与研讨班,使工程造价人员学习更多的理论知识以及实际操作经验,掌握更多的新方法,新技巧,从根本上提升造价人员的综合素质。
(2)严格执行评标办法并建立报价澄清制度
当前,施工招投标在标会结束后,主要由投标专家完成评标与定标工作,这种评标方法有效避免了外界因素对招投标工作的干扰,增强了招投标工作的合理性,对此,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此种评标方法,确保评标工作的独立性。同时。还应建立报价澄清制度,澄清解释投标方案的科学性、施工技术的先进性以及项目报价的合理性,确保业主与投标人可以全面了解低价中标的原因,提升评标与定标工作的公平性与合理性,进而杜绝了恶意低价竞标却无法保障施工质量的行为,通过解释澄清,可以保证投标的竞争公平性以及定标的公开合理性
(3)强化施工合同管理力度
规范施工合同的签订规则,加强合同管理力度对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具备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施工企业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需要承担的风险范围,项目价款、支付条件、综合单价以及材料价格风险调整方法等内容,加大施工合同的监管力度,并健全合同备案制度,提升施工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以及准确性。而且还应及时修正合同中出现的背离法律法规的政策条款,以免引起合同纠纷,除此之外,施工单位还应建立解决合同价款纠纷的条例制度,以有效维护合同各方的经济利益。
(4)引导企业构建定额体系
目前,国家或地区的定额主要根据社会平均成本水平编制的,而且个别成本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编制基础,体现出了企业的差异性。但当前部分施工企业缺乏编制定额经验,而且技术水平较低,缺少造价数据支持,因而无法形成自主报价条件。但各省市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在此方面却具备丰富的经验,应帮助施工企业培训定额编制人员,并引导企业构建基础定额的消耗量标准,从而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调整定额含量,完善定额内容,并将新材料、新工艺等列入企业定额子项目中,从而帮助施工企业建立真正可以反映自身综合实力的定额体系。
(5)建立高效的信息采集及发布平台
施工企业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后,大部分的人工、材料以及机械设备的价格会根据市场行情定价,而且各建设方也会根据最新的信息引导计价活动,但其受渠道、资金以及人力等因素的限制,以致无法获得全面的最新信息。为此,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信息服务职能,首先,应建立完善可行的工程造价信息的收集与发布机制,通过监督,管理、反馈以及激励措施,确保采集的信息可以真实反映市场的实际情况。其次,应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作用,提升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与有效性。最后,应分类并编码工程造价数据信息,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与编码体系,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从而为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模式创造良好的信息平台。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推行标志着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已经由以往的计划经济模式转变为市场经济模式,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也必将不断积累经验,它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真正形成了“用水平决定报价,用报价决定竞争”的竞争局面,也有利于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从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而真正体现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
论文作者:张斌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1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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