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策群力,精益求精——对修订《鲁迅全集》的几点意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鲁迅论文,群策群力论文,精益求精论文,全集论文,几点意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81年版《鲁迅全集》是6种《鲁迅全集》(注:指1938年版《鲁迅全集》(1-20卷),1941年版《鲁迅三十年集》(1-30册),1956-1958年版《鲁迅全集》(1-10卷),1958年版《鲁迅译文集》(1-10卷),1981年版《鲁迅全集》(1-16卷),1978-1981年版《鲁迅手稿全集》(15函127册,1976-1985年)。)中最具权威性的一种版本,但不能称之为“定本”。据我所知,鲁迅研究界并没有任何一位同人否定这一版本的成就和特色;相反,凡是当年参加过这一集体项目(或者称之为“国家重大的图书出版项目”)的学者,无论出力多少贡献大小,都感到能为这个版本尽绵薄之力是自己学术生涯中的光荣,也是敬献给鲁迅在天之灵的一瓣心香。很多鲁研界的朋友只是认为,81年版《鲁迅全集》虽然收罗比较齐备,但并不是没有遗漏;虽然校勘比较精确,但并非没有错谬;虽然注释比较详尽,但并非没有失误。特别是20年来,鲁迅研究又取得了有目共睹的长足进展(包括新资料的挖掘,旧观念的转变),所以这一版本就显得更加需要增补修订。鲁迅著作是中国文化史、文学史、学术史、思想史上的经典,这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而历史上的经典又无不经过后人的反复校勘、辑录、注释,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在新世纪之初,在建党80周年和鲁迅诞生120周年前夕,重新修订81年版《鲁迅全集》的工作终于摆上了日程,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借此机会,我想发表几点粗浅的意见——主要谈校勘、注释和内容增补问题。
一 校勘问题
校勘是注释的基础。没有精细的校勘,就没有准确的文本,以文本作为依据的研究工作也会因此出现偏离。
现行81年版中,校勘方面的问题很多,其中包括古文校勘的问题、外文校勘问题以及现代白话文的校勘问题。比如:《古籍序跋集》的文字多处与手稿不符,既有误抄,也有擅改:原稿《唐书》排成了《新唐书》,《新唐书》排成了《唐书》,《玄怪录》排成了《玄怪》,唐朝大和年间排成了太和年间。鲁迅自署的“周树”改成了“周树人”,而周作人则变成了三个空白。白话文中校勘的问题更多。《社戏》中“舀一瓢水来给你喝”排成了“舀一瓢水来给你呵”;《马上日记》中谈到日记的“正脉”(一脉相承的“脉”)排成了“正派”,《吾国征俄战史之一页》中的“同仇敌忾”排成了感慨的“慨”。
除了讹误,疑点更多。比如《热风·随感录二十五》起句:“我一直从前曾见严又陵在一本什么书上发过议论,书名和原文都忘了。”“一直”疑为衍文。《〈幸福〉译者附记》中说“有血的文人趋向厌世”也不可解。人都有血,难道会有“无血的文人”吗?所以,我怀疑“有血”是“有血性”之误,脱一“性”字。《伤逝》中说子君“捶着一个人的衣角”。捶是敲打的意思。朱正先生怀疑“捶”是“拽”字的笔误,我以为很有道理。
那么,如何校勘出一种最为精确的鲁迅著作文本呢?根据史料学的原则,最佳方案是凭善本校正俗本。这就有一个如何确定善本的问题。比如《朝花夕拾》,有1928年9月未名社的初版本,也有三十年代北新书局的再版本,但在我记忆中,鲁迅似乎比较信任未名社的版本,觉得北新书局版“大约不过多几个错字”。又如《中国小说史略》,从油印讲义本到铅印讲义本,再到初版本,再版合订本,最后修订本,前后经历了十五年,最完善的是1935年6月北新书局出的第10版。《嵇康集》,鲁迅从1913年至1931年,十年反复校勘十次,自然以1931年的最后校本最为精审。
但是,并不是所有“定本”都比此前的版本文字精确。比如《呐喊》,是鲁迅著作中版本最多的一种,仅鲁迅生前就出过23版,其中1930年北新书局发行的第13版抽掉了《不周山》。就所收篇目而言,这一版成为了《呐喊》的定本;但就文字而言,因为第13版系重排本,错字反比初版为多。因此鲁迅手写了两张纸的《〈呐喊〉正误》,共改正误植45处。所以校勘《呐喊》,绝对不能以第13版为依据。
此外,并不是每一种鲁迅著作都有公认的明确的定本或善本,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使用的校勘法应该是“多本对照,择善而从”。我所谓“多本”,其中包括了手稿,最初发表的报刊,初版本,鲁迅生前最后版本,以及1973年出的白文本。目前出书付排前都要求“齐,清,定”,出版社的校对只对原稿负责,但是鲁迅著作的原稿出书后大多陆续毁弃,比如《呐喊》,我们目前能够看到的,只有《阿Q正传》的一页手迹(《不周山》的手稿归入《故事新编》手稿)。即使保存了原稿,其中也有笔误,比如《奔月》的手稿中,就把“悄悄地”写成“俏俏地”,《非攻》中描写墨子到了宋国的都城商丘,看到城里一片萧条,商店虽然减价而仍无买主。查手稿,“买主”写成了“卖主”,显系笔误。日记、书信手稿中笔误更多。如日记手稿把把辩证法的辩写成了分辨的辨,把费慎祥写成费仁祥,把《挥麈录》写成《挥尘录》。专有名词、人名、书名都有错误。书信原件中把颧骨的“颧”写成拳头的“拳”,把蜡烛的“蜡”写成腊肉的“腊”,把“军阀脑子”误写成“军阅脑子”,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可见校勘时不能不加鉴别,一律以手稿为据。对照手稿校勘,还应正确辨识鲁迅手迹。鲁迅1930年12月28日日记,手稿为:“午后内山书店送来特制本《乐浪》一本,其直九十元。”“全集”本将“直”排成了“其十一”,无人能懂,这就是误认鲁迅手迹的后果。
鲁迅著作的初版本,无疑具有重要的版本价值。因为鲁迅著作成书之前,大多已在报刊发表,结集时又作了苦心推敲,增删改动了不少文字。两相对照,是我们学习写作的生动教材。比如《孔乙己》从初次发表到结集,就修改了五、六十处。这篇小说提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原刊“温酒”均作“烫酒”(还有一处作“热酒”),虽意思一样,但以“温”字最为妥帖。同篇小说写穿长衫的酒客才有资格“踱进店里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原刊写的是“慢慢地吃喝”。长衫客“坐喝”跟短衣帮“站喝”形成了鲜明对照,“坐喝”当然要比“吃喝”准确。这是改得好的例子。但也有初版本文字反不及原刊文字的情况。比如《一件小事》中,车夫见老女人伏在地上,便放下车子问:“你怎么啦?”原刊是“您怎么啦?”用“您”这个人称代词,既表示了人力车夫对老女人的尊敬,又更符合北京人的方言特征,我认为比通行本中的“你”要更好。此外,初版本对原报刊出现的错误,也并非一律作了修改。比如《人之历史》一文在《河南》月刊创刊号发表时,把《圣经》中的《创世纪》误为摩西的作品,实际上《创世纪》虽为《摩西五书》之一,但并非摩西所作。鲁迅编辑《坟》时,因为此文是旧稿,采取了“随他错去罢”(1926年11月23日致李霁野信)的态度,在初版本中并未改正,81年版也未在注释中指出。
鉴于手稿、原报刊、初版、生前最后版各有特色,又各有局限,所以我建议采取汇校的办法。不过汇校也会出现两个问题:一,必须给编注者提供必要的版本。现在初版本上海文艺出版社已经重印,借阅甚易,但鲁迅生前最后一版难寻,建议人民文学出版社影印一套,分发有关工作人员。二,多本汇校,择善而从,有一个选择者的眼光问题,有目光如炬和目光如豆的区别。因此,修订81年版的文字,应持慎重态度,不要轻易擅改。
为了保证校勘质量,我还建议出版社特聘三位精通英文、日文、俄文的人员对《鲁迅全集》中援引的外文分头进行通校。已故马蹄疾先生校勘鲁迅书信时就发现多处外文的错标、误校,仅1910年12月21日鲁迅致许寿裳信中的一句话,就有两处误校。目前参加《鲁迅全集》注释的同人(特别是我)外文程度不高,因此请外文专家加强外文校勘极有必要。
校勘鲁迅著作,还有一个通假字如何统一问题。比如“雅片”和“鸦片”,“豫备”和“预备”,“前途”和“前涂”,这些异体字都是在鲁迅著作中同时出现过的。有些文章统一成通用字,但有些文章没有统一。此次重新校勘,似应有统一要求。
鲁迅著作的本文需要校勘,引文是否也需要校勘?如果引文原来发表时就有讹误是否也需要订正?这一点也需要统一要求。比如《“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引用梁实秋在《新月》上的文字:“至于如何可以到资本家的帐房去领金磅,如何可以到××党去领卢布,这一套本领,我可怎么知道呢?”记得58年版在“至于如何可以”之后漏掉了“做走狗,如何可以”七个字。漏掉了“做走狗”,鲁迅的反击就缺乏了针对性。81年版改正了这一错误,才使文章的内容变得顺畅。
二 注释问题
注释是81年版《鲁迅全集》的华彩乐章,集中体现了《鲁迅全集》编者的学术水平。但注释是一种专门学问,非常渊博,非常艰深。鲁迅著作被称为中国二十世纪初期至三十年代的百科全书,要注释好鲁迅著作自然需要有百科全书式的学者。但我们不是狄德罗,没有他那种百科全书式的渊博;不过,即使渊博如狄德罗,他也只不过在20余年中撰写了关于哲学、史学的条目1000多条,平均一年写50多条。所以,要完成《鲁迅全集》这样浩大的文化工程,必须集思广益,通力合作,非个人之力所能为。
搞注释首先要明确注释的目的。古代注释的体例很多,有的叫“解”,有的叫“笺”,有的叫“诠”,有的叫“微”……但我最欣赏的一种名称叫“义疏”。这是盛行于南北朝的一种注释体裁。“义”就是解释正文义理,“疏”就是疏通其义。我这样讲,绝不是提倡照搬“义疏”的体例。我只是欣赏其中的这个“疏”字。“疏”者通也。如果把鲁迅著作比做中国现代文化的汪洋大海,那么我们做注释工作的目的就是疏通通达这个汪洋大海的河道。注释的目的主要是让读者了解鲁迅著作的本义,并不需要离开文本发表注释者本人的价值判断——那是研究者的任务。研究者在自己的论著中,尽可以对鲁迅著作各抒己见,而不必强求一律。如果我们片面强调给《鲁迅全集》中涉及人物作盖棺定论,就很难保证注文的全面、准确、客观、公正。请允许我随手举几个例子。鲁迅在《娜拉走后怎样》的讲演中,曾说到“拳匪乱后”天津的“青皮”很跋扈。81年版对“拳匪”有一个注释。除了对义和团运动的功过作了评价之外,还特别指出,“拳匪”一词是统治阶级和帝国主义者对义和团成员的诬蔑。我认为这样注显得画蛇添足。因为在鲁迅著作中,“拳匪乱后”只是作为一个时间概念出现的,并不涉及对义和团运动的总体评价。加上这样一条注释,固然为义和团辩了诬,但同时也把鲁迅推到了“统治阶级和帝国主义者”一边。又比如《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关于“费厄泼赖”设有一个词条,这无疑是必要的。但注文在解释“费厄泼赖”的原义之后又加上一句断语:“但实际上,这不过是资产阶级用以掩盖自己的丑恶和麻痹人民群众的一个漂亮口号”。我认为这样写不但超越了《鲁迅全集》注释的任务,而且也不一定尽妥。事实上鲁迅此文的主旨,并不在对“费厄泼赖”进行评价,而只是在借题发挥。鲁迅的文章不是在谈英国文化,而是在总结中国的历史教训。鲁迅自己声明:“我不懂英文,因此也不明这字的函义究竟怎样。”鲁迅所议论的,主要是要不要“打落水狗”,亦即对本性不改的有害事物要不要实行恕道的问题。我想,前些年,《鲁迅全集》的注释问题之所以成为一个十分敏感的政治问题,成为了一个不仅涉及到中国文学史,而且涉及到中国思想史和中国革命史,涉及到八十年党史,以致关系到文艺界团结、政治思想战线稳定的这样一个重大而令人望而却步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对《鲁迅全集》的注释提出了过多过苛的要求。比如鲁迅在《我之节烈观》中谈到陈独秀,仅仅是因为康有为在五四运动前夕提倡“虚君共和”(即君主立宪),跟主张“民主共和”的陈独秀展开了一场辩论,但81年版的注释并没有介绍陈独秀反驳康有为的具体论点,因此读者对文中“陈独秀便斥他不兴”一句仍然不解,而把笔力集中在对陈独秀进行全面评价。然而事过境迁,回头一看,这条注文除对陈独秀早期的评价站住了脚之外,其它所有评价几乎全都发生了动摇。如果当时就事论事,就文论文,便不会出现今天这种尴尬局面。《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一文谈到林语堂,本来只需要介绍那篇引起争议的《插论语丝的文体——稳健、骂人、及费厄泼赖》,但注文仍然要在极其有限的文字里对他进行全面评价,说他三十年代“以自由主义者的姿态,提倡‘性灵’‘幽默’,为国民党反动派粉饰太平”。这样概括,自然在学术上要出纰漏,因为林语堂提倡“幽默”是在1924年5、6月间,并非始于三十年代。幽默理论在中国产生的社会效果,也有正负两个方面,并不是用‘为国民党反动派粉饰太平’一句话可以蔽之。同样,鲁迅1921年1月3日致胡适信,只是代表周作人声明对于《新青年》的意见,然而注释中又偏偏要对胡适作盖棺定论,说他“五四时期是新文化运动的右翼代表人物。后来先后投靠北洋军阀和国民党反动派”。现在看来,用“自由主义代表人物”替换“右翼代表人物”的提法更为科学。至于胡适跟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的关系,也远非“投靠”二字所能概括。因为跟胡适一起发表《我们的政治主张》的,不仅有蔡元培、陶行知,而且还有李大钊。胡适固然参加了北洋政府操纵的善后会议,但不久即辞去了善后会议会员,退出了会议。在《双十节的鬼歌》这首诗中,胡适还公开号召“赶掉这群狼,推翻这鸟政府”。国民党执政时期,胡适的所作所为,主要是争取思想言论自由,并不想参加实际的政治活动。基于以上情况,所以我想提出一个建议,就是要给《鲁迅全集》的注释“减负”,要明确我们注释的目的主要是扫除阅读鲁迅文本的知识障碍,而不是要对鲁迅著作中涉及的数百起历史事件,4100多位历史人物一一作出全面评价。那不仅不是注《鲁迅全集》应当承担的任务,也是我们力所不及的任务。
“减负”之后的精力用在哪里?当然应用于疏通鲁迅文本的障碍,在诠解典故、介绍背景、探明语源上多下些功夫。比如《〈呐喊〉自序》提到老朋友金心异访问S会馆,鼓励鲁迅为《新青年》写些文章。此处为“金心异”设了一个注释,指出“金心异”指钱玄同。因为林纾在小说《荆生》中虚构一个人物“金心异”影射钱玄同,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根据读者的需求,似乎还应补充两点:一是钱玄同在《狂人日记》发表前夕访问绍兴会馆的情况。这在《鲁迅日记》和公开出版的《周作人日记》中都有记载。二,林纾何以称钱玄同为“金心异”。《荆生》中说“姓金者性亦嗜金”,影射攻击钱玄同“贪财好钱”。“异”跟“同”是反义词。“心”跟“玄”同属二十八星宿之一。我不知这样理解是否穿凿附会?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鲁迅文本本身的错误要不要在注释中指明?我认为,只要态度审慎,事实确凿,为了对读者负责,是应该在注释中一一指明的。比如鲁迅写《柔石小传》,因为时间仓促,资料不足,把柔石的出生年代,考入杭州一师的时间,到北京大学旁听的时间,创办宁海中学的时间统统搞错了。81年版注释中指出了这些错误,这是郑重负责的态度。如果不予指出,读者很可能以鲁迅的这篇文章为权威性史料,以讹传讹,贻误后人。但81年版也有有错不纠的情况。比如,《热风·随感录四十一》,从尼采《札拉图如是说》的《序言》第三节中引用了两段话。第一段是:“真的,人是一个浊流。应该是海了,能容这浊流使他干净。”后来,鲁迅纠正了这段译文的错误,在《察拉图斯忒拉的序言》中改译为:“真的,人间是污秽的浪。人早该是海了,能容下这污秽的浪而没有不净。”前一译文中“浊流”是比喻“人”本身,后一译文中的“污秽的浪”(即“浊流”)比喻的是“人间”,即人类社会。后一种译法应该比较接近于原文。在这篇文章的注释中,应该提供鲁迅的新译文以便读者对照鉴别,否则对文意就会领会错误。再如,《说鈤》中说“铋化合物,其放射性凡四千倍于铀盐”,“四千倍”是“四百倍”之误。同一篇文章中还将“鈤盐”误为“铜盐”,将“钡盐”误为“锡盐”,“将“热量”误为“温度”,等等。这些错误,81年版没有指出,而日本学研社的译本中已经一一纠正。这种谨严的科学态度值得我们效法。
注释工作中另一个应该注意的问题,是行文遣词应力求中性,避免使用轻蔑性的词语和简单定性的词语。如不要轻易将某种报刊定为“反动报刊”,而应该具体介绍这些报刊的政治文化背景。介绍历史人物时,也不要轻易使用政客、官僚、军阀、党棍的称谓,而应该准确介绍他们的具体任职。“国民党反动政府”“北洋军阀政府”是在二十至四十年代执掌政权的中央政府,以直接称国民党政府或北洋政府为宜。
三 增补问题
81年版《鲁迅全集》比58年版增加了170万字(包括1100多封书信,149篇文章)。目前修订《鲁迅全集》,似可作两方面的增补:一,新发现的鲁迅佚文、佚简;二,未收入《鲁迅全集》的鲁迅的论著。据统计,新发现的鲁迅佚文(包括新钩稽的鲁迅校注、广告、附记、后记等)约七、八十篇;新发现的鲁迅佚简约15封。此外,还有《两地书》原信70封,《鲁迅、增田涉师弟答问集》(80余则),《中国小说史大略》。另一部分是未编入81年版的鲁迅科学论著。关于这些书收入不收入全集的问题,数年前发生过争论。反对收入者主要持以下两点理由:1.资料陈旧,错误甚多。2.《中国矿产志》系与顾琅合编,著作权归属不清。赞同者则认为:鲁迅的科学论著本来就是鲁迅全部著作中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收入全集不应受到指责非难。这些著作在今天也许已被新的科学成果超越而失去其应用价值,但它在中国近代科学史上的地位和作用并未因时间的推移而有丝毫的减损。比如《中国矿产志》,历史上就曾四次出版,经清政府的农工商部和学部审批鉴定,作为“中学堂参考书”和“国民必读”书发行。该书字里行间洋溢的爱国激情,至今仍给我们以深刻的教育和巨大的鞭策。当然,这部书是鲁迅和他的同学顾琅合写的,不是鲁迅个人的专著。但并非鲁迅个人的作品,也有收入《鲁迅全集》的先例,如周作人和瞿秋白以鲁迅名义发表的杂文。为什么收入《中国矿产志》,就一定要以分清哪句话属于鲁迅、哪句话属于顾琅作为前提呢?事实上,81年版中已经收入一些鲁迅的科学论著,如《中国地质略论》《说鈤》《人之历史》《科学史教篇》等,如果用资料陈旧与否作为取舍标准,这些文章岂不统统都应该割弃吗?所以,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作品本身,而在作者其人。如果作者是一般人物,其过时作品自然应该淘汰,否则确有塞破书库之虞。但对于文化巨人而言,则是吉光片羽,皆足珍贵,因为其经典之作固然能显示辉煌,而其起步之作乃至失败之作,也能展现其成长的艰难轨迹。在上述两种意见中,我是赞同后一观点的。
建国前后在报刊上发表的鲁迅谈话,有《关于猪八戒(与本年干支的关系)》《“面子”和“门钱”》《教育部拍卖问题的真相》《与〈救亡情报〉记者的谈话》《与申彦俊的谈话》《同斯诺的谈话》《在第二次全国木刻联合会流动展览会上的谈话》等。这些谈话记录虽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不能与鲁迅著作等量齐观。如增收入全集,可编入卷末的附录部分。此外,有些鲁迅生前未曾结集而原稿又已佚失的书简、文章也可作为附录编入,如鲁迅1927年1月15日致林文庆信。与鲁迅笔名吻合但无手稿印证的一些文章,如《反〈闲话〉》《“夜来香”》《题“偕行社”合影》等,也可编入附录。
总之,校勘,注释和内容增补,是这次修订《鲁迅全集》面临的三大问题。此外还有一些具体问题,比如,某些著作名称是否需要修订,像《汉文学史纲要》,从手稿本到厦门大学的油印讲义本都叫做《中国文学史略》,中山大学采用此讲义时改名为《古代汉文学史纲要》,收入1938年版《鲁迅全集》时才改用此名。是否要加修正,可以讨论。又如鲁迅书信的编辑体例,既可分人编排,也可按年代编排,各有利弊,也可以讨论。还有标点问题。鲁迅先生重视标点,他似乎说过,标点并非捆白菜的草绳,可有可无。因为改动标点,可以改变文意。比如《两地书》(一一三信):“现在是十七夜十时,我在‘苏州’船中。”苏州加有引号,说明乘坐的是苏州号。1958年版去掉引号,读者可能误解为在苏州坐船。目前整理鲁迅文本的标点有些混乱。鲁迅使用标点有其特点,比如多用逗号,少用顿号,现在加了很多顿号,如鱼鳖鼋鼍,犀兕麋鹿,丝麻米谷,金银铜铁锡,甚至“须发”两字之间也加顿号,有些过繁。此外,鲁迅使用的着重号,分空心点与实心点两种。实心点标明检查官删去的文字,空心点才表示着重的意思。这种使用方法在《关于翻译的通信》《两地书》中都有出现,现在也改得有些混乱。
最后还有一个小问题。因鲁迅生前条件所限,有些著作的版本跟作者原来的编辑意图有不尽符合之处,现在是否应该弥补,以遂鲁迅的初愿?比如,鲁迅说,他编《热风》时,原想收《两个桃子杀了三个读书人》和《“音乐”?》,“因为失掉了稿子,便只好从缺”,现在这两篇稿子找到了,这次重新编注《鲁迅全集》,要不要补入《热风》?请大家讨论。
今天是一次内部工作会议,与会的都是老友新朋,所以我谈得有些放肆。由于准备仓促,又受知识水平所限,难免有很多不尽妥当之处。好在我发言的目的是抛砖引玉。我希望能通过自己的肤浅之论,引出很多高明独到的见解。
(本文是作者2001年6月12日下午在《鲁迅全集》修订讨论会上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