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村论文,儿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留守儿童现状
(一)监管不力,留守儿童的身心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在父母双方都外出的留守儿童中,有72.5%的留守儿童与其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约有10%与其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其余约17.5%则留守在姑姑、姨妈、舅舅等亲戚家。在这些委托监护人中,祖辈抚养者在精神和体力上都处于衰老的过程中,其自身就是一个需要照顾的老年群体,对孩子的管束难免会力不从心,也很难与孩子进行畅通地交流,老年人说话比较唠叨,孩子根本听不进去,还容易产生逆反心理;而若寄养在姑姑、姨妈、舅舅等亲戚家,其家庭环境对孩子的身心发展就更为不利,在亲戚的立场上是不便对孩子进行管教的,孩子也很难在这些亲戚家中找到归属感,总是会有寄人篱下的感觉,也容易和亲戚家年纪相近的孩子产生矛盾。因此无论是爷爷奶奶等祖辈抚养者还是姑姑、姨妈等其他亲戚代养者,他们对留守儿童的管理都只能是粗放型的,对留守儿童的照顾也仅仅停留在吃饱穿暖的浅层关怀,而更为重要的心理需求与发展则往往被忽视,使得家庭监护的覆盖面不到位,同时和学校监护也无法协调起来,从而带来了诸多方面的隐患。
(二)教育滞后,新的“读书无用论”在部分农村地区有所抬头
其一:家庭教育的弱化。家庭是孩子成才的摇篮,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学校教育的依托与基础,良好的家庭环境能够使孩子在学校学习中更加有信心,更积极向上。而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环境实际上是残破的,其家庭内部亲子之间的交往更多地具有时间上的长期间断性、空间上的远距离性、交往的非面对面性以及互动频率极低的特点,致使亲子之间的交往几乎成了一种正式的次级群体交往模式,造成了留守儿童父母成为孩子学习、身心发展事实上的“旁观者”。另外由于“补偿心理”,父母觉得长期在外对不住自己的孩子,就通过多给孩子寄零花钱来作为补偿,对孩子在用钱方面并不太严格限制,结果却养成了孩子花钱大手大脚的坏毛病。其二:没有家庭教育作为重要的支撑与后盾,学校教育“独木难支”。根据一项调查显示: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一般都不容乐观,他们中的成绩优秀者仅占10%,大多数留守儿童的成绩都处于中等偏下。其三:社会引导偏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价值多元文化的冲击,农村中个体经营方兴未艾,中小学周围林立的网吧、游戏厅、歌舞厅,对于那些缺乏父母管教的留守儿童来说简直就是一个“潘多拉魔盒”。据教育部门的一项统计,农村青少年初中升高中的比例已从1985年的22.3%下降到目前的约18.6%,更为严重的是,每年全国有近200万的农村少年在小学毕业后即走向社会,成为新的低文化素质劳动力。
(三)个体的畸形社会化,成为心理疾病的“高发群体”
留守儿童正处于人格形成的关键时期,即弗洛伊德所认为的“超我”牢固形成阶段,在这一时期,他们特别需要长辈尤其是父母的关爱与引导。但是留守儿童的父母远在他乡,无法及时地满足他们的心理需求,加上代养人教育观念陈旧、教育方法简单,致使他们长期生活在一个没有父母的爱、没有温暖的充满亲情的环境里,心理发展会出现很大的扭曲和变形,或变的抑郁寡欢,脾气古怪;或变的孤独内向,事事淡漠,甚至会乖戾失常,久而久之,极易形成偏执型、癔病型、自恋型的病态人格障碍,严重影响他们的正常社会化过程。一项历时5年的跟踪调查表明,农村孩子的心理障碍和行为异常比例高达19.8%,远高于城市孩子的8%,这其中,55.5%的留守儿童表现为任性、冷漠、孤独和内向,他们对待批评教育,往往采取逃学、游逛甚至离家出走的过激行为。
二、意见和建议
笔者认为,目前在我国城乡二元教育格局尚未完全打破,农民工子女进入城市公立学校还要缴纳高额借读费的情况下,鼓励农民工贸然采取家庭化流动的方式来解决其子女的监护与教育问题,对于那些农民工来说,不仅他们自身要承受城市失业、工伤事故、疾病等经济风险,其子女还要承担相当大的教育失败风险。
农村中小学是留守儿童受教育的主要场所,拥有丰厚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而这种资源优势是其它任何机构部门都无法比拟的;教师是职业的教育工作者,具备教育专业的基本素养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提高人口素养、传播先进文化是学校应尽的社会义务,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因此在做好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中,学校和教师应利用其自身独特的教育资源优势,义不容辞地发挥主导性作用,积极探索教育新路,勇于承担起更多的留守儿童监护和教育责任。
应在广大农村中小学提供食宿,配备以专门的生活指导老师,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资源优势;同时强化家庭的监护意识和教育责任,确保家庭教育力量的存在。不应政府资金注入,保障寄宿制中小学的正常运转。创新管理模式,寻求社会力量的支援。
摘自《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科版(京),2005.3.2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