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资金的宏观配置格局谈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货币政策论文,格局论文,财政论文,资金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要:我国目前社会资金的宏观配置格局存在着国家预算不足,企业过度负债,居民部门大量盈余,银行部门作为信用中介集聚了绝大部分资金,成为国民经济投融资的主渠道。判断这一资金配置格局的优劣与否问题,第一应以国民经济是否运转顺畅为主要标志;第二须具有历史主义的态度;第三应实事求是地寻找问题的症结。本文认为这一格局的形成有其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其问题的症结不在于这一格局本身,或者说不在于政府财力不足,而在于把银行当做第二财政。解决问题的出路应是通过理顺财政与银行的关系,组建财政投融资体系,重建国家财政体制,而不是简单围绕着如何提高财政“两个比例”做文章。
一定时期的社会资金存量分布状况本身,是伴随国民经济运行而发生的社会资金在生产、流通、分配、消费过程中循环、周转而形成的部门配置结构。判断一国一定时期内社会资金宏观配置格局合理与否的标准不应当是一个超特定社会形态的抽象标准,合理的标准应是国民经济运行是否顺畅,是否实现了资源的有效配置,社会的产出是否逼近一国潜在的生产可能性边界。
从这样的观点来审视我国现存的资金配置格局有助于我们跳出仅仅就财政“两个比例”逐年下降以及信用过度集中于银行的局限,要求我们从国民经济运行状况深入一步地分析我们必须面对的这样一种客观的资金配置格局的成因和存在的问题,继而有助于我们按照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要求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现行资金配置格局的形成有其必然性
从社会资金的存量配置角度讲,我国目前资金格局的典型特征是:第一,财政预算内收入占GDP的比重逐年下降,1995年达到10.7%, 并且财政预算内收入占GDP的弹性系数“八五”时期为0.6:1,意味着财政预算内收入占GDP的比重仍存在继续下降的可能性; 第二,企业部门尤其是国有企业高负债经营,资产负债率平均要达到75—80%,从目前趋势看,若无有效的手段,企业负债率的比重存在着继续扩大的势头;第三,居民部门是唯一的盈余部门,据有关方面统计,居民收入几乎占到国民收入的70%左右;第四,在这样一种收入分配格局中,金融部门作为最终债权债务方的中介,集聚了绝大部分社会生产资金,事实上成为社会资金循环、周转的核心部门。
简而言之,仅就资金配置格局本身而言,经过十七年的改革,我们由财政部门主导配置格局转变成现今金融部门为主导的配置格局。
这一资金配置格局的转变经历了十七年的时间,而不是象有些同志指出的那样是一个“不知不觉”的过程,财政部门多年以来一直在呼吁重视“两个比例”下降的趋势。但是,为什么直到今天,社会资金配置格局的问题才引起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乃至产生一种“悔不该当初”的负疚心理?难道仅仅是直到近两年这一格局才突然恶化起来,或者是直到近两年这一格局本身的变化才被人所发现,所感知的吗?
显然不是。我们认为,尽管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方向和途径是在实践中逐步摸索逐步明确的,尽管改革之初的理论准备并不充分,但是发展商品货币经济,搞活微观经济细胞,培育市场主体,改善经济运行环境等是早已形成共识的改革思路。循着这一思路我们在实践中探索了一条打破统收统支的传统体制、逐步放权让利的渐进性改革路径,围绕着搞活经济、搞活企业,我们进行了一系列包括财政、金融、价格、贸易、投资、收入分配等综合管理体制、市场培育等的配套改革。从逻辑上讲,体制的转变与社会资金格局的变化在方向上是一致的,或者说社会资金格局变化是经济运行与管理体制变化的必然结果。承认必然性或客观现实性是我们对这一资金配置格局进行评判、分析时首先应加以明确的出发点。
其次,从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状况来说,持续的高增长和提前五年实现翻两番的成绩表明这一资金配置格局的转变迄今为止起到了主导的积极作用,这一格局变化的必然性中包含着极其显然的合理性。肯定其合理性的目的是为了纠正这样一种非历史主义的简单认识,即由于现今资金配置格局日益暴露出来的矛盾与问题而对此加以简单否定的倾向,乃至于不切实际地提出恢复财政“两个比例”的观点。
问题的要害在于,为什么迄今为止金融主导型的资金配置格局能够起到总体上说是积极的作用?又为什么进入九十年代以后,尤其是1994年以后,我们越来越感受到现行资金配置格局的非合理性?
二、金融主导型资金配置格局的合理性分析
如前所述,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是金融主导型资金格局形成的基础。那么,为什么这一资金配置格局起到了长期支持国民经济快速发展,而又在近年内日益暴露出难以为继的窘境呢?
我们认为,其深刻的根源主要在于宏观经济格局已经产生根本性的变化,具体说来,根本原因就在于消费品市场已完成了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战略性转变。
无须过多的证明,只要我们回忆一下,从建国到改革之初的1979年,按照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增长战略和财力高度集中的国民收入分配体制,经济体内蕴含着轻重工业严重失调,居民消费水平极其低下的因素。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随着放权让利政策和扩大企业生产、流通、分配自主权等措施的实施,在体制转轨过程中由偿还历史欠帐、收入攀比,隐形收入等等多种因素引起,通过多种渠道形成的国民收入向个人倾斜的趋势迅速增加着居民可支配的收入,进而形成了强大的消费热情,新三件、老三件消费热点的不断晋级,市场供需长期形成卖方市场的巨额需求。这一宏观格局直接给定了从放权让利中逐渐得到经营自主权的企业行为定式:第一是外延扩张型的增长方式;第二是非积累的负债经营方式,并随之形成了居民储蓄——银行贷款——企业负债的资金循环机制。
面对着几乎无需求约束的卖方市场,要求生产者注意产品质量,走内涵扩大再生产的增长道路显然成了不切实际的良好愿望。企业生产、流通、消费的过程在卖方市场的巨型吸力下运转顺畅,伴之以银行功能的增强,负债经营从微观到宏观上均产生了积极的效应,国家经济实力迅速增强,经济规模迅速扩大,经济增长取得了举世瞩目成绩。
在这一循环过程中,财政放权让利,企业负债经营,居民消费节余资金汇集银行,银行贷款给企业,一切均显得那么自然,速度效益型的特征表明得如此明显。而财政在这一循环过程中,在随着减税让利等措施而收入逐步减少的同时,在支出上通过逐步退出流动资金领域,降低建设资金的支出而勉强地维持着大体的收支平衡。
进入九十年代后,宏观供需格局开始明显发生变化,一方面是经过长达十年的扩张,尤其是非国有经济成份的发展,我国消费品生产的能力有了飞跃的发展;另方面是消费热点逐步淡化,消费品单一卖方市场逐渐为结构性的卖买方市场并存的格局所取代。由此两因素引起了部分消费品行业如:家用电器、服装等等的日渐剧烈的竞争局面,市场的约束力先在部分行业开始显现,这最突出地表现在1989年因治理通货膨胀而严控投资需求所导致的持续数年的市场疲软现象上。
粗放型的增长方式在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日益加剧了产业、地区、投资结构的矛盾。加上种种体制转轨过程中的磨擦与难以完全避免的秩序混乱,尤其是投资总量与投资结构的矛盾,大大加剧了宏观经济调控的难度。转轨过程形成的这种总量与结构失衡的无序状况要求中央政府加强调控力度,而在九十年代业已逐步完型的政府预算内财力不足与资金集中于金融部门的格局下,金融部门自然承担起不仅总量而且结构平衡的职能,成为政府调节宏观经济的主闸门。由此银行不仅承担起社会商业性资金供需的职能,而且还背上了大量的政策性资金供应的重负,银行尤其是四大国有独资银行事实上成了政府的第二财政。而与此同时,企业的生产结构远落后于市场结构的调整,受粗放型增长方式的惯性,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面对的是市场需求约束,竞争日益加剧的局面。但其竞争方式仍继续沿用着粗放型外延扩张的方式,通过负债经营以扩大生产规模。
所以,目前我们面对着的是这样一种格局:过度负债经营加剧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买方市场的形成限制了低质低效产品的价值实现,生产消费循环中阻,资金大量占压形成企业亏损;企业亏损恶化了企业偿债能力形成银行的不良资产;银行承担的大量政策性资金供应又加剧了银行自身的财务负担;而支撑银行资金急剧膨胀的资金来源,即银行对公众的负债又具有强烈的硬约束。软债权与硬债务的并存,银行处于两头受挤的局面,蕴含着极大的风险。
所以,我们认为,问题的关键并不仅在于资金宏观配置格局本身,而在于在买方市场已经确定的宏观经济格局下,如何通过进一步的制度创新来扭转现行社会资金的非良性循环,理顺财政与银行的关系,而远远不是一个提高乃至恢复财政“两个比例”的问题。事实上,单就政府实际支配的财力而言,预算内资金仅仅只是一部分,至多不会超过政府实际支配财力的40%,其他一半多财力绝大部分皆由金融部门承担着。所以当前问题的症结和要点是彻底理顺财政与银行的关系,重构政府财政新体制。
三、对理顺财政银行关系重新构建社会资金良性循环的思考
重建社会资金良性循环的关键依赖于“两个根本转变”的完成。从财政角度讲首先应制止财政预算内收入与GDP 增长不同步的趋势问题,就企业而言着重应加大企业组织体制的改造和债务重组,减少过度负债倾向;对金融来说,当务之急应是解决社会信用过于集中和政策性、经营性两重职能集于一身的问题;对国家而言,应设法加强财政政策对宏观经济的调节,改变目前单一依靠货币政策的状况。
这些问题互相联系,互相依存,需要通盘协作,周密规划。
从近期来说,我们认为,理顺财政与银行关系,建立适应于目前资金配置格局的财政投融资体系不失为一条缓解宏微观矛盾,重建政府财政新体制的有效选择。理由如下:
1.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辅之以政府的计划、政策和资金的调节才能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以及公平、效率的兼顾。
2.我国现今的经济总量与经济结构尚存在明显的失衡状态,通过财政、货币政策的协调以增量引导、调节存量的优化是必不可少的一种手段。
3.目前财政预算内财力不足,大量理应政府承担的调节功能不得已由银行承担,这既扭曲了财政与银行的关系,更不利于银行的商业化,尤其难以体现政府调节结构的政策意图。
4.现存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决定的社会资金配置状况,即使被证明需要进行大的调整,在实践中财政预算内收入的大幅度提高也是不现实的。在这种状态下,通过规范的财政投融资体系,采用财政贴息的办法,以小带大发挥财政预算的调节功能是一种现实可行的选择。
5.目前三大政策性银行的运营,由于财政银行间的认识尚未完全统一,其实际的政策效应还未得到有效发挥。同时,各地财政部门为弥补财力不足多头进行的投融资活动一则因缺乏合法身份或因部门利益动机处于不规范的状态,风险很大;另则从全社会信用总量的角度讲,这部分信用活动游离于社会信用总量的监控视野,极不利于宏观总量的平衡,亟待规范。
6.因政府财力不足,致使目前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背负沉重的政策性任务,既加大了信贷资产劣化的风险,又事实上引起了银行经营效率的下降,极不利于银行的稳健经营和信贷资金的良性循环。
因此,我们建议,以现有三大政策性银行为基础,以国家的产业政策为导向,统一现财政部门内部分散的财政投融资活动,建立一个规范统一财政的投融资体系。
建立起以直接的国家信用作后盾的财政投融资体系,应重点支持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的基础建设和政策性极强的农业基础设施、农副产品收购和重点企业的多种政策性资金需求。其整个授信业务应纳入全社会信用规划,按照以政策性为主兼顾效益的原则,实行财政贴息条件下的保本微利的经营原则独立运营,并接受由财政、计委、中央银行等部门组成的监事会的监理。其资金来源将以预算内建设资金低利借入和内外债筹措等为主。财政贴息的方式宜采取负债方低息供应资金的方式,确定合理利差,核定费用率,给其保本微利经营创造基本的条件。其资金运用以计委、经贸委等部门开出的项目融资需求书为基础,但须给其一定的选择权。财政贴息的责任实行中央、省两级分担办法,按照谁受益谁贴息的原则确定贴息比例。
通过组建财政投融资体系,关键能够缓解迫在眉睫的预算内财力不足与承担政府宏观经济职能的矛盾,按贴息5%计,500亿的预算内资金能够推动一万亿的资金投入,真正起到以小带大的作用。同时,理顺财政与银行的关系,低利注入资金等有助于缓解银行信用过于集中和企业利息成本负担过重的压力。在这样的条件下,配合资本市场的完善和企业债务的重组,才有可能逐渐形成社会资金的良性循环。
从此角度看,财政、银行面对着共同的难题,肩负着共同的使命,应当更紧密地携起手来,互相配合与支持,为理顺财政与银行的关系,为财政新体制的建设,为国家宏观调控财政、货币两大政策体系的协调配合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