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经济研究学术报告(2011),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术报告论文,经济研究论文,低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今年是第二年对低碳经济的研究做年度盘点,基于2011年的热点问题,以及当前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对去年的框架做了适当的调整,以充分的反映当前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所涉及的文献,其时间范围大体介于2011年1月至2011年11月,其中包括这期间出版的著作,中外各类学术期刊论文,国际国内会议交流论文,以及麦肯锡季刊、FT中文网等网络资源。
一、碳交易与碳税的研究
(一)碳交易
1.国外对碳交易的研究。以欧美等国为主在碳交易方面的研究已经进入到微观领域,比如碳交易对不同行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等。由于2012年《京都议定书》即将到期,未来碳交易市场将如何发展,受到国外学者的高度关注。但从总数上来看,由于碳交易市场相对完善,国外在该领域的研究相对较少。以下是对一些主要观点的梳理。
首先,以欧盟碳交易市场(EU ETS)为研究对象进而探讨碳交易对经济的影响。Djamel等对德国和法国的力价格、初级能源价格以及碳排放权价格之间的关系做了研究,表明碳交易对电力价格的影响取决于能源结构。在EU ETS实施初期,碳交易会增加生产成本,因而会影响到电力企业的决策,但随着碳交易的发展,其对电力生产商的决策的影响逐渐减弱[1]。而未来的初始碳排放权在分配时将更多采用拍卖的形式,这将有助于提高电力企业的效率;电力调度也不仅是追求成本的最小化或利润最大化,还将追求环境效益最优[2]。Karoline等采用案例研究法,就EU ETS对企业研发及变革的影响做了研究,指出由于计划初期缺乏严谨性和可预期性,目前EU ETS对创新的影响较小,但对不同技术、不同企业的影响存在差异,相对而言对碳捕捉和碳封存技术创新影响最大。研究也表明,EU ETS并不会从根本上改变企业的创新活动[3]从企业成本和竞争力角度而言,碳交易实施短期内会增加高碳行业的生产成本,甚至会影响到一国的国际竞争力,因此,在碳交易实施初期,确定纳入到该体系的行业列表是关键之一。
其次,从国际视角针对气候变化协议的发展方向对碳交易的发展进行预测。Gernot认为相比于EU ETS交易品种较为单一,CDM市场的交易品种相对更丰富,无论后京都时代的协议能否达成,EU ETS都将延续.而CDM的延续取决于发达国家能否做出更大的减排承诺,以及发展中国家能否设定排放总量上限[4]。Slobodan和Adisa表明,现有碳交易市场将会在地理以及参与的行业部门等方面扩张,也会在不同的交易机制下进行联合或扩张,但是这种扩张需要克服一些技术和非技术障碍[5]。
构建全球统一的碳交易市场,对降低交易成本具有重要意义。而由于涉及不同国家利益,现有碳交易市场的交易机制又不尽相同,这种统一在短期内无法实现。
2.国内对碳交易的研究。本年度,我国碳交易市场发展迅速,相继建立了一大批以碳排放权为主要交易物的环境能源交易所,但是整个市场处于“有场无市”的境地,市场制度的不健全和定价机制的缺失成为阻碍碳交易市场发展的瓶颈[6]。由于我国碳交易还处于初始阶段,该领域的研究在内容上表现出较为分散、不尽深入的特点。
在碳交易机制上,本年度值得关注的一本书是《碳排放交易制度的中国道路——国际实践与中国应用》,作者基于大量实践经验,提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碳交易发展路径,即总量分置的碳排放总量控制方法和区域分置的限排区域规划方法[7]。就区域分置而言,我国东中西差异较大,只有两个地区在经济金融发展水平、主要支柱产业、节能减排压力和潜力基本相当的情况下方能有机会寻求合作[8]。我国的这种区域差异客观上阻碍了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的建立。相比之下,欧盟碳交易市场之所以能跨越不同的国家,且运行良好,一个不容忽视的基础是欧盟内部差异较小。我国目前的碳交易市场是遍布全国不同区域,各自独立。从经济学角度看,这种分割不仅不利于降低减排成本,客观上还提高了交易成本,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因此,探索区域合作、建立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是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
碳交易市场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系统的支持,但目前国内碳金融的发展相对滞后,这种滞后也给了外资更多的机会。截至2010年5月,仅英国气候变化资本集团运作的CDM项目签约金额达到60亿元人民币。这些企业参与CDM项目运作,设立碳基金,或直接参与碳交易市场建设,对我国碳交易市场乃至金融市场安全带来一定影响[9],一些CDM项目所产生的碳指标出售价格偏低,导致国内企业碳资产流失问题。聂利彬等就如何做好碳资产盘查,以及如何从碳资产管理中获益做了较为详细的研究[10],王璟珉也设计了一套企业内部碳交易机制,该机制对于强化企业碳资产管理具有重要意义,而如何将该机制推广到企业,是未来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11]。因此,加强监管,发展碳金融具有急迫性。黄杰夫认为碳价格的发现、排放企业在碳指标上的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都需要传统的期货市场发挥功能,如果中国的期货产业不能介入到碳价格的发现中,碳交易在中国肯定会走弯路[12]。何林等就我国碳交易期货市场的交易产品、交易主体、交易机制等方面构建起了我国的碳交易期货市场的架构[13]。总体而言,碳金融的发展取决于两个基础:碳交易市场以及金融市场的发展情况。目前在我国,这两个基础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都有很大的差距,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理论研究。因此,目前国内学者的研究主要还是停留在宏观层面。“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十二五”期间要逐步建立碳交易市场。一些微观上的问题亟待解决,而理论层面的研究将进一步打破地域限制,以成熟的欧洲碳交易市场为研究样本,为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
碳交易市物的发展路径与对策也是该领域研究的热点问题。王名认为应该尝试建立国内版CDM运行机制,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培育支持低碳领域行业协会的发展[14]。殷维等基于森林碳汇,从交易模式、要素设计等角度提出了我国森林碳汇市场交易的路径[15]。杨志等对碳交易市场中配额交易系统与减排量交易系统的关系进行研究并指出,这两类市场具有较强的互补,如果将配额交易系统与其他减排量市场在一定程度上连接起来,能适当地输出风险,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适应能力[16]。碳交易市场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系统,碳交易市场的发展需要由完善的政策体系、法律体系、服务体系以及技术体系的支撑,因此,加强对碳交易市场支撑体系的研究也是未来的重要研究方向。
目前国内学者对碳交易的研究日益增多,主要集中在碳交易机制的整体构建上,而对微观的研究以及配套体系的研究相对较少。从历史的角度看,欧盟在建立碳交易市场初期,其理论研究也主要集中在宏观的机制设计上。对于国内学者而言,国际上已经有成熟的样本可供研究。研究范围应深入到微观层面,同时要加强对相关的政策体系、法律体系、监督体系的研究。
(二)碳税
1.国外对碳税的研究。在对国外有关碳税的文献进行梳理时,最大的问题是文献太少,而且很多文献还是研究中国碳税问题的。就收集到的材料来看,研究主题主要是对碳税的影响方面的研究。Benjamin从对汽车燃油征收碳税入手,分析了碳税对法国收入分配的影响。研究表明,在目前法国的碳税制度下,收入越高,所缴纳的碳税也越多;最穷的家庭缴纳的碳税占其收入的6.3‰,而这个比例在最富有的家庭中仅为1.9‰[17]。目前我国基尼系数不断扩大,贫富差距问题已成为一个必须面对的事实。国内学者就碳税对经济的影响做了大量的研究,但对收入分配的影响还鲜有研究,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未来碳税的开征时间、方式、税率等多方面问题,因此,对碳税的收入分配效应的研究有待加强。
Govinda对碳税补贴政策的研究表明,如果将征收到的碳税用来补贴生物燃料的话,将极大地刺激生物燃料市场的发展,如果只开征碳税,而没有补贴政策,那么即使税率再高,也不会刺激生物燃料市场的发展。研究也表明,碳税会引起GDP的严重下降,同时会对能源密集型行业以及农业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18]。一项对OECD国家9个能源密集型产业的研究显示,碳税会影响这些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而且这种影响会随着税收补贴和豁免政策的不同而产生很大差异[19]。Florian对化工行业的研究也证明,对某些地区的化工企业来说,可能会增加成本[20]。Todd分析了碳税对新能源发电的影响。作者假定对每吨二氧化碳征收20美元或50美元的税,如果这项政策能够持续下去,将会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21]。2008年,Hans提出了“绿色悖论”,他认为碳税会加速全球变暖,因为能源的拥有者担心未来的税收负担更重,因而在短期内加速开采。Ottmar认为“绿色悖论”成立的前提是初期的税负水平要低于一定的阈值,将来碳税的增长速度要高于资源所有者的贴现率[22]。目前我国的能源结构依然是以煤为主,碳税的开征实际上能有效促进能源结构调整。新能源的主要特征是温室气体排放量少,如果开征碳税,并用其对新能源进行补贴,那么将有效地促进新能源的发展。国内目前对补贴方面的研究还比较少,征收的碳税如何支出,如何以此来调整能源结构,调整收入分配,这些都有待进一步研究。
在借鉴他国经验时,各国也要注意结合国情。Henrik等通过对瑞典进行研究后认为,瑞典当前的能源结构是从很多年前发展过来的,并不能代表同期整个世界的状况[23]。一般来说,碳税会减少能源使用量,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同时还可以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但碳税有时也不能完全取得预期的效果。例如有研究显示,芬兰的碳税对单位GDP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具有显著的负面影响,而这种影响在瑞典、丹麦、荷兰则并不显著,原因是这些国家对一些能源密集型产业实施了税收豁免政策[24]。我国的能源结构是以煤为主的,很显然,开征碳税短期内很容易增加生产成本。
2.国内对碳税的研究。我国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目前已基本完成对我国碳税的研究,初步意见是“十二五”期间征收碳税,因此本年度碳税也成为国内学者重点关注的问题。
我国开征碳税具有诸多现实意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可有效抑制二氧化碳排放,减缓内外压力,应对贸易摩擦;二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动力;三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25~27]。但是碳税的开征也受各种因素的制约,比如经济、制度、财政、社会、征管、国际因素等[28]。从经济学理论角度看,开征碳税是符合经济学基本规律的,比如双重红利原则、庇古税理论、公共产品理论以及污染者付费原则等经济学理论都支撑碳税的征收。而目前对碳税的疑虑主要存在于实际操作层面[29]。碳税能否在“十二五”期间如期开征不得而知,但2010年国内学者就开征碳税对经济的影响做了大量研究。
开征碳税后对经济有何影响,可以从短期和长期两个方面来看。从短期来看,有学者认为如果将碳税收入用于降低其他税收,宏观经济受损程度低于将碳税收入作为一般财政收入时的受损程度[30],但也有学者认为,碳税会使生产成本提高、资金流入减少、就业下降,抑制经济增长[31,32]。一项基于长三角二省一市的碳税开征模拟研究表明,开征碳税对整体经济有轻微的负面影响,各产业对劳动的需求随税率上升而增加[33]从长期看,碳税是一个有效的环境经济政策工具,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结构的转型和经济的健康发展[34,35],但也有学者认为,碳税必将扩大基尼系数,扩大资本与劳动的收入分配差距,加剧社会不公,阻碍对外贸易的发展[36]。国内学者同样注意到了碳税对不同地区的影响[37]。此外,有学者就碳税对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的影响进行了研究,认为碳税对产业竞争力的影响程度没有理论预期的那么强烈,是因为如果存在着政府的资助或者免除的情况下,反作用可能被抵消,产业竞争力甚至有可能会增加[38]。整体而言,这些研究主要是定性研究,在碳税尚未开征前,争论还将持续。
与碳交易的研究不同,碳税的研究由于基础数据相对完善,为学者们进行定量研究提供了基础。诸多学者采用情景模拟法,就碳税对经济的影响进行研究。周晟吕等指出如果碳税收入直接归政府所有,征收30元/吨、60元/吨、90元/吨二氧化碳碳税,2020年的减排率分别为5.56%、10.45%和14.74%,GDP损失率分别为0.04%、0.10%和0.18%[39]。当约束条件是总产出减少幅度小于1%且CPI上涨幅度小于3%,应该选择的最优碳税定额税率为8.84元/吨,以此税率征收,可获得CO[,2]减排3.92%的环境收益,但需付出总产出下降0.99%和CPI上涨2.96%的经济成本;当约束条件是总产出减少幅度小于2%且CPI上涨幅度小于6%的情况,应选择的最优碳税税率为17.99元/吨,以此税率征收,可获得CO[,2]减排7.67%的环境收益,但需付出总产出下降196%和CPI上涨5.99%的经济成本[40]。一项基于CSGM模型的研究表明,不同情景下碳税对真实GDP的损失都不大于1%,但是碳税的征收对能源、电力需求与结构演变的影响较为显著[41]。基于2007年的投入产出比,有学者将中国经济分为36个部门,研究认为,如果税率较高(每吨二氧化碳征收100元碳税),那么就需要对一些影响较大的产业实施补贴政策;如果税率较低(每吨二氧化碳征收10元碳税),那么只会对所有行业的竞争力产生微弱的影响[42]。
从本年度的情况看,学者们对如何征收碳税以及相关的框架设计的研究很少,研究集中在如果征收碳税对经济将产生的影响等方面。未来对碳税的研究将聚焦在实施后的影响,尤其是对不同收入群体的影响上。
在对国内外关于碳交易和碳税的研究中发现国内研究相对滞后,国内学者当下关注的问题往往是国外学者十几年前关注的话题,这与我国当前发展总体状况有关。从整个国家发展方向来看,建立碳交易市场,开征碳税,都只是时间问题,在碳约束的时代,这些最终都要落实到实践层面,因此,打破制约,深入到微观、细节层面进行研究,是未来研究的发展方向。
二、低碳能源与节能服务的研究
能源问题是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重中之重,“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的约束性指标。发展低碳能源可以缓解经济发展过程中遭遇的能源瓶颈,提供新的经济增长点,还可以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遏制大气污染,在国际气候谈判中争取主动权[43,44]。
(一)低碳能源
目前低碳经济研究领域存在一个普遍问题,即对低碳能源、新能源、清洁能源等概念的混用。因此,本文在对低碳能源进行综述时没有做具体的区分,而是将以煤、石油为主的化石能源以外的新能源、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等全部归结为低碳能源。本文所指的新能源主要包括风能、太阳能、核能、生物质能等。同时,由于国内外的研究主题相对一致,因此,此处并不区分国内外的研究。
本年度对低碳能源的研究依然集中在发展与实施路径上,但多数研究还是认为推动低碳能源的发展必须依赖于政府的政策扶持[45],因此研究视角依然从宏观出发。范仙梅从财税的角度出发,认为要建立健全专项扶持基金制度来促进低碳能源的开发,同时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税收制度,完善补贴制度,优先采购低碳能源产品[46]。对于补贴制度,姚昕等认为如果取消对化石能源的补贴,二氧化碳排放将减少10.66%,但同时会使得GDP和就业分别下降6.52%和5.86%;如果将部分补贴投入到低碳能源部门,则能抵消这种负面影响[47]。鲍健强等提出了增强低碳能源价格市场竞争力的政策选择的路径和方法,具体包括补差粘合法,直接弥合高碳能源与低碳能源价格差的政策;改变斜率法,从科技和产业的角度,间接促进低碳能源成本和价格下降的政策;升降共调法,加大高碳能源的资源和环境成本,增加低碳能源收益的政策[48]。总体上看,这三种方法还是属于政策范畴。还有学者提出要改革决策机制,引入支持低碳能源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完善政策框架,出台相关实施细则,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完善配套环境和生态保护政策,强化环评审批的把关作用,同时要通过宣传、教育来深化认识等[49,50]。除了这些具体对策研究,杜祥琬和周大地也对我国的低碳能源战略做了研究,给出了21世纪上半叶我国能源发展阶段的战略定位,并详细阐述了我国“科学、绿色、低碳能源战略”的基本内涵及其所包含的“6个字战略”[51]。
政策、法律、发展规划是推动低碳能源发展的重要保障,尤其是在低碳能源发展初期,需要政府在资金、政策、法律等方面给予大量的扶持和补助,因此,学者们做的这些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这些对策都是从宏观层面进行的指导性、原则性的措施,缺乏可操作性。因此,未来对政策的研究要逐渐深入、细化,比如可以从财政、金融或其他方面入手,做专题研究。
实际上,发展低碳能源除了依靠政策外,还要大力借助市场手段。比如美国提出到2035年,美国80%的电力消费来自于清洁能源,同时,一些州要求电力企业使用可再生技术的发电量必须达到一定比例,这使得“可再生能源证书”(REC)市场诞生,芝加哥气候期货交易所顺势推出了REC期货合约[52]。再比如清洁能源标准,该机制与总量控制与碳交易具有相同的作用,有助于提高能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同时推动清洁能源的发展,而且这种方法在推动电力行业减排上成本更低[53]。这些市场手段目前在国内还没有被应用,这也是目前国内研究存在的一个问题,过多地强调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而忽略了市场的作用。因此,未来要强化对市场手段的研究。
发展低碳能源,核心是低碳技术。就技术创新路径看,主要有自主创新和技术转让。资金和技术始终是国际气候谈判的难点和焦点。就资金问题而言,亚洲开发银行的数据显示,从1997年到2008年,共有超过860亿美元被投入到与能源相关的工程中,其中43%投入到可再生能源中,26%投入到提高能效的工程中[54]。而对于技术问题,在没有强有力的外部制约的情况下,技术的自由转让是很难实现的,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国家利益。本年度学者们就如何推动技术创新做了大量的研究。技术创新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硬技术”,包括碳捕捉与碳封存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核能等。OECD国家主要是在这方面努力。二是“软技术”,包括计划、分析、信息处理、规则等方法。目前中国的电力系统缺乏灵活性,主要原因就在于“软技术”力量薄弱,因此,中国在发展低碳能源过程中,应在这些方面多作努力[55]。鲍健强等的研究强调了技术创新、市场机制对推动低碳能源技术发展的重要性[56],韩城等建议通过国际合作来提升我国低碳能源技术开发能力[57]。
技术转让以及国际合作同样受到学者关注。当前,发达国家和地区拥有最先进的低碳能源技术,如何掌握这些关键技术,与专利技术的许可使用密不可分,而目前没有任何具有国际法拘束力的技术转让协定[58]。此外,我国对清洁能源国际合作重要性的认识和实践也存在不足,表现在思想、制度上,认为清洁能源国际合作主要是获得国外资金和实物援助[59]。与中美合作进程缓慢相比,日本和美国在智能电网、碳捕获与封存技术、核能等领域展开了广泛的合作,将给全球清洁能源产业和技术格局产生重大影响[60]。更为具体的研究也显示,在日本电力市场,通过学习而取得的技术进步对于清洁煤技术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61]。因此,对于我国而言,当前要制定清洁能源国际科技合作国家战略,构建新的全球清洁能源合作框架,扩大我国在清洁能源领域的国际主导权[62]。单纯依靠技术引进来解决当前的技术障碍是不够的,如何通过制度创新,营造良好的环境来提高创新能力更为重要。
近年来,低碳能源的发展很快,但也存在诸多障碍,如果能得以有效解决,低碳能源将会以更快速度发展。通过对国内外学者的观点进行梳理,本文将这些障碍大体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物理以及技术障碍,二是政策制度障碍。从物理角度看,低碳能源的能量密度小,集聚效率较低,产业化投资大、成本高,同时,低碳能源的发展还受地理、材料等多种因素的制约。目前,我国掌握的关键技术还不多,自主创新太少。从政策制度层面看,最大的障碍是缺乏一整套支持低碳能源发展的政策,缺乏周密细致的规划,财政支持不足,产业体系薄弱,管理松散,标准体系和人才建设滞后[63~66]。刘贞等认为,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但初期的部分基本工作尚未完成,尤其是可再生能源的供给潜力及其经济可开发性评价[67]。任何新事物在发展初期都会遇到种种障碍,低碳能源当前面临着投资成本高,价格不具有竞争优势等障碍,因此,需要政府给予大力的扶持以促进其发展。
国外学者还对各国能源发展状况做了总结和梳理。Seksan等研究了生物质和固体废弃物在泰国的发展情况,主张通过焚烧固体废弃物来发电及余热二次利用[68]。印度在能源方面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在今后20年中,印度对能源的需求还将继续增加,但是碳氢化合物存量有限,尽管水力发电和其他可再生能源潜力较大,但无法满足经济增长的需求。实际上,解决印度能源危机主要还在于发展核能、太阳能以及提高能效方面[69]。一半能源需要进口的土耳其依托地理优势,在发展低碳能源方面具有诸多有利条件[70],但其低碳能源的发展也并不顺利。一项对伊斯坦布尔居民的调查显示,当地居民仅仅在理论上接受了清洁能源的概念,并没有付诸实践,只有在接受更多的信息和变化的基础上他们才会采取行动[71]。在德国,由15家公司组成的清洁能源联盟设定了自己的目标,这个由能源企业、汽车巨头等组成的组织把氢作为未来的主要能源,并通过技术创新使得以氢为燃料的汽车效率更高,并积极研发新的氢燃料,从今年开始,为进入市场做全面的准备[72]。Wojciech对波兰生物质能发展的前景做了研究[73],Konstantinos对希腊的低碳能源投资问题做了综述[74]。除以国家为研究对象外,国外的研究还以某种低碳能源为研究对象,比如A.L.Ahmad 就研究了由微藻(microalgae)转化的生物质能,与棕榈油相比,它在食物安全以及对环境的影响上更具有优势[75];Yukitaka等则对活性炭再生能源系统(Active Carbon Recycling Energy System)做了研究,指出在核能领域引入该系统可以有效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76]。国外对低碳能源的研究很多是以评述的方式呈现的,而且往往是以一个国家或一种低碳能源的发展进程为主线,对其进行系统梳理。这类研究为我国学者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方向,即归纳总结我国的低碳能源的发展情况,客观地评价其发展过程中的得与失。
总体而言,国内外学者对低碳能源的研究差异并不大,但相对而言,国外的研究更为微观,国内的研究尤其是关于低碳能源发展对策的研究主要是从宏观出发,这些研究有助于政府制定正确的政策,但是我国地区间的差异很大,有些政策在东部能起推动作用,而放在西部可能就会起到阻碍作用。因此,政策的制定要有针对性,中央政府要做好顶层设计,地方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地区的低碳能源发展战略以及对策。对于学术界而言,则要在方法上多下工夫,为实践多提供科学的方法和理论,以此来指导实践,推动实践发展。
(二)节能服务产业
“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被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节能环保产业也被放在了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首位。作为节能环保产业的分支,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合同能源管理是节能服务产业的一种商业模式,合同能源管理的出现成就了一个行业,有助于用能单位专注于主导产业的发展,有利于公用事业节能降耗,同时也有助于相关产业的发展[77]。2010年4月我国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之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出台系列配套政策,在这一系列政策的鼓励下,合同能源管理得到了快速发展。截止到目前,全国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共有1734家,但目前仍然面临着“叫好不叫座”的问题。国外近年在该领域有一些研究,但相对较少。
目前,合同能源管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制约因素是研究的重点之一。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切入,做了很多有价值的研究。从整个大环境来看,尽管“十一五”期间我国在能源管理体制上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体制还不健全,表现在行业管理欠集中、行政管理色彩浓、法律体系不完善、政府分头管理等方面[78]。吕荣胜从法律环境、政策支持、宣传教育、融资渠道等方面对国内外合同能源管理进行对比研究,以从中找出我国的不足[79]。从微观层面看,资金规模受限,融资不畅,节能量难以准确界定,项目周期长,节能效益难以及时回笼,这些因素严重制约了节能服务项目的实施。此外,项目实施过程中充满了风险,这些风险在政策、法律法规、市场、技术、管理、融资等方面都有所体现[80]。用能单位的信誉和认知度低,激励机制不健全,这些也制约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推广[81~83]。但魏玉剑等则认为合同能源管理难做的主要原因还在于节能服务公司自身[84]。Pengpeng等对酒店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做了研究,并对影响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的关键因素做了详细分析,指出测量与认证、信誉、可持续发展战略控制机制、技术,以及有效的协调是最重要的5项[85]。
综观之,制约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因素可以从三个层面进行分析:宏观层面,包括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等;中观层面,包括行业组织的问题、行业发展环境、相关行业的发展情况等;微观层面,包括项目融资问题、风险问题、技术问题等。目前对制约因素的分析已经相对完善,但是有些制约因素实际也是促进因素,比如政策体系。虽然我国政策体系尚不完善,但整体上是推动了合同能源管理的快速发展的,因此在研究时要注意区分。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制约因素目前已经不存在了,但是一些学者还在研究一些已经解决了的问题。而笔者在对合同能源管理进行实地调研时发现,很多现实中的问题却没有受到学术界的重视,学术界的研究对于节能服务公司又没有实际意义。这种问题目前普遍存在,这也提示我们做理论研究一定要紧密结合实践。
对策研究也是一个重点。陈晖回顾世界新能源和节能产业政策的形成过程,并从中得出一些普遍规律,比如国外的新能源和节能产业政策是由战略规划、法律法规、管理体系构成的一个完整体系[86]。很显然,尽管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但是缺乏完整性,缺乏统一的标准[87],因而在实践中存在很多问题,同时在政策的激励下,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88]。不仅仅是我国的政策体系不完善,目前整个欧洲也存在这个情况。Angelica等以2007-2010年欧洲39国的能源服务市场发展状况为样本做了研究,认为欧洲的能源服务市场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过去几年整个市场发展缓慢,主要原因在于缺乏一套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配套的政策不健全[89]。尽管国内的学者对对策问题做了大量的研究,但是基本上大同小异,缺乏系统性、完整性、操作性,未来的对策研究要逐渐向具体化、体系化、实用化方向发展。
用经济学理论研究合同能源管理,也是本年度值得关注的话题。合同能源管理本身涉及很多的经济学理论,比如信息不对称理论、外部性理论、成本—收益理论等,这些理论可以很好地解释当前存在的问题,并由此提出相应对策。陈剑和吕荣胜从供给和需求角度出发,认为目前节能服务市场的供给方良莠不齐,使得需求方外购节能服务的交易成本居高不下,抑制了节能服务市场的发展。田小平从用能单位的角度出发对交易成本居高不下的现象做了研究,认为用能企业外包节能服务后通常会带来生产成本的降低,同时也会引发一些交易成本,只有用能企业预期使用节能服务外包后生产成本的降低大于由此带来的交易成本时,才会选择这种方式[90,91]。但Michael认为用能单位在不同时间所实施的节能项目的收益是不同的,即使成本高,有些节能项目也必须实施,但大多数的项目如果成本超过收益,那么就会受到限制[92]。许用权等对节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做了研究,进行了信息系统的设计,同时对其运作模式做了研究[93]。魏玉剑等对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信息化的经验和启示进行了梳理[94]。这些研究基本属于对工具的研究,但也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对策。从我国来讲,节能服务目前存在“叫好不叫座”的问题,行业内人士认为主要原因在于没有一套较为完整的理论来解释节能服务项目的成本与收益,用能单位也很难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学者们的研究则认为企业缺乏节能意识是主因。对于这些争论,目前还没有深入的理论研究。因此,如何用成本—收益理论解释当前的问题,深化用能单位对节能服务项目的认识,有待进一步研究。
三、低碳城市研究
城市是温室气体的重要来源之一。“十二五”规划强调,城市化是一个核心问题,强调包容性增长。近年来,生态城市、森林城市等一系列概念相继出现,这些概念受到大家关注的重要原因是环境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
低碳城市是针对碳排放量而言的一种城市发展新模式,是通过提高能源效率和采用清洁能源来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实现在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上维持较低的碳排放量的目标[95]。何新东等认为低碳城市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也是一个整合的过程,其核心在于提高碳生产力[96]。低碳城市建设主要有局部推进型、特色产业型、系统规划型,但这些实践具有自发性、零散性和尝试性,尚未形成系统的发展框架[97]。建设低碳城市有助于打破当前城市发展中的瓶颈,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98]。
建设低碳城市的首要目标就是减少城市的碳排放,因此前提是要明确城市的碳排放源,要有详细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在此基础上,根据现行的技术力量,可以评估出城市的减排潜力,然后制定完善的减排战略。因此,如何建设低碳城市备受关注。诸多学者指出低碳城市规划的首要问题是确立合理的低碳发展目标,重点领域包括低碳空间布局、低碳产业、低碳建筑、低碳交通和低碳基础设施建设,此外,从发展路径层面看,主要包括加强宣传,普及低碳生活理念、消费模式,提高森林覆盖率,大力发展新能源,调整能源结构,加速低碳技术的应用等[99~103]。Steffen对上海和柏林进行对比研究,讨论了城市规划布局的重要性,同时对如何实现城市在经济、社会和环境方面的可持续发展给出了建议,比如建设紧凑型的城市交通枢纽等[104]。为减少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我国台湾地区推动了一项名为“健康可持续发展城市(Healthy Continually Developing City)”计划,主要包括建设环境友好型酒店、绿色能源商店、节能寺庙、素食餐厅以及减少废物等[105]。
这些对策研究对于推动低碳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其对策都是国家层面的低碳经济发展对策,是否都能为各级地方政府所用有待研究。去年笔者在综述中就提到这一问题,各地在制定“十二五”发展规划时,几乎是出自同一个模板,很显然,今年这一情况仍未得到明显改善。未来关于对策的研究除了要关注政府的作用外,还要关注非政府组织的积极作用,但是这一点目前尚未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此外,如何更好地依托市场来配置资源,将类似于合同能源管理这样的新型商业模式应用在低碳城市建设中,使政府将资源更多地配置在民生问题上,也是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
相比而言,国外的低碳城市建设很多都具有明确的目标,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与项目管理齐头并进,中央布局、地方主导、企业公众参与的低碳管理模式,重点关注生产、生活、能源以及交通领域,同时注重多种政策的综合运用,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106~108]。实际上,发达国家在低碳城市建设中,更多的是强调如何应对气候变化,而我国的城市除了要减排之外,还面临着产业结构的调整等多重目标,因此在这一点上,我国的低碳城市建设与发达国家有很大差异。从公众对低碳经济的认知程度来看,我国显然要低一些,这对于建设低碳城市是非常不利的,因此,未来要注意研究非政府组织在提高公众对低碳经济认知程度中的作用,推进公众参与。
从实践领域看,低碳城市的发展如火如荼,但是存在的问题也很多,如产业结构中高能耗产业比重大,煤炭在能源消费中比重高,城市规划不符合低碳城市理念,人均碳排放量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等[109]。很多城市盲目跟风,如江西省多个市区(县)的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及电耗等多项指标不降反升[110],有些则主要停留在口号上,没有实际行动,更有甚者,对外宣称是“零碳城市”。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缺乏一套完整的低碳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低碳城市的评价指标体系也做了一些研究,但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更多的研究是从低碳建筑的评价指标上做的。Scott从基于地理范围内的内部排放,由城市核心活动直接引发的外部排放,以及非核心活动引起的内部或外部排放三个层次的碳排放来定义低碳城市[111],其核心就是对城市碳排放的统计边际做了界定,这是对当前我国相关研究存在问题的一个重要补充。此外,Jonathan利用在中国可以获得的数据开发出了一种包含基本需求、资源效率、环境清洁、建筑环境、对未来可持续性的承诺的新指数,以此来衡量中国城市的可持续性[112]。
在欧洲,建筑的能源消费量占到整个欧洲能源消费量的一半,从全球范围来看,这种趋势还在继续扩张[113],因此,加强对低碳建筑的研究对于发展低碳城市具有重要意义。曹小琳等从全寿命周期费用的角度构建低碳建筑费用估算模型[114]。张陶新等也构建了一个可以有效测量建筑碳排放的模型[115]。G.Q.Chen等采用生命周期法,将建筑分为建设、装修、运营等9个阶段,分析了每一个阶段的资源投入以及碳排放[116]。当前,加强对低碳城市的认识,完善低碳城市评价指标建设、科学合理地测量碳足迹具有重要意义。
2011年10月,世界低碳城市联盟成立,中国的深圳、东莞、鄂尔多斯等城市成为加盟成员。但是低碳城市的理论研究目前远远滞后于低碳城市的发展,还没有对其发展规律进行归纳总结,也没有形成较为统一的模式,缺乏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因此,继续强化低碳城市评价指标研究以及低碳城市建设路径、发展规划的研究具有现实意义。
四、总结
根据收集到的低碳经济的研究材料,结合我国低碳最新进展,本年度报告对碳交易、碳税、低碳能源、节能服务产业以及低碳城市做了归纳和梳理。同2010年相比,除了对宏观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战略、路径进行研究之外,2011年的研究进一步细化,学者们开始从更为微观的层面入手,研究方向也更为细化,但是分而不散,还是围绕着当前的热点进行研究,并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观点和建议,进一步充实了低碳经济的研究。但是,目前的研究还存在很多问题,本文将其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理论研究滞后于实践,尤其是在低碳城市研究方面,这个问题更为突出;
二是理论研究脱离实践,一些学者研究的问题不新颖,不突出,在实践中早已解决的问题还在研究;
三是对策建议的重复性和不具体化,这个问题在低碳经济的研究中普遍存在,学者们提出的一些对策基本上大同小异,但是很多对策根本不具有可操作性,还是在泛泛而谈;
四是低碳经济实践中存在盲目性,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不结合地方实际情况,一哄而上,盲目上马一些看似低碳的项目,结果造成了产能过剩、资源浪费、环境恶化等问题。
本文在进行梳理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没有受到学术界的关注,除了在综述过程中提出的一些研究方向外,学术界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开展研究:一是中国低碳经济的宏观战略,研究我国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对我国的宏观经济、社会民生会造成多大的影响,比如中国如果实现低碳发展,对GDP的增速、物价水平、就业水平等宏观经济的影响有多大,值不值得做;二是研究“十二五”期间实现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目前各种指标已经提出来了,现在低碳经济的发展就是要把这些细化,所以要用经济的、行政的、法规的手段来实现,需要一个庞大的政策体系;三是要研究低碳经济目标体系的考评办法。因此,当前迫切需要加强以上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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