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营销工作中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探讨论文_赵祚,赵建宏,张绪斌

电力营销工作中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探讨论文_赵祚,赵建宏,张绪斌

(国网应县供电公司 山西应县 037600)

摘要: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社会对于电力的需求越来越多,加上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电力营销工作成为当前电力企业管理的关键和重点。通常来讲,电力营销包括业务扩充、业务变更、电价管理、电费回收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是连接电力企业与电力用户的纽带。而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电力营销工作中面临着许多的法律风险,需要电力工作人员的充分重视。鉴于此,本文主要分析探讨了电力营销工作中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以供参阅。

关键词:电力营销;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引言

电力营销的基本业务包括业务扩充、变更用电业务、电费回收管理、电价管理、电能计量管理、供用电合同管理、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等。电力营销作为连接供电企业与用户的纽带,在整个电力生产经营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电力营销工作面临的法律问题日益增多,法律风险日益加大,尤其是在电费回收、供用电合同及用电检查三个方面遇到的法律风险日益突显。深入分析供电企业在这些环节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努力防范和化解这些风险,对供电企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电力营销工作中的法律风险

1.1电费回收风险

电费回收与电力企业的利润息息相关,决定着电力企业能否实现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目前我国电力企业电费回收的方式主要有预收电费、现收、银行代收、托收、移动支付等,但是在实际的电力回收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用户拖欠电费的情况,严重的困扰着电力企业的管理。电力回收出现法律风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别用户的认识存在偏差,在向电力企业缴纳电费的过程中存在恶意拖欠的情况;二是目前大多数电费回收的模式是先供电后缴费,因此电力企业必然就承担了用户拖欠电费的风险;三是由于目前市场经济的影响,一些企业生存比较艰难,因此存在部分无力缴纳电费的情况。

1.2电合同的风险

供电合同中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其一,有效合同的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即供电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是否具有自然人、法人、委托代理^的资格。其二,合同填写是否准确,即对界定权利与义务起决定性影响的合同主要条款中,当事入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时间、期限和地点、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是否填写清楚明白。其三,产权界定是否明晰,目前在供用电纠纷中占比最高的便是触电人身损害事件,而现行法律法规以产权为界定判定责任方,故而合同中的产权界定至关重要。其四,合同审核,周密的合同审核能提前发现、化解合同中隐含的问题,避免经济纠纷的出现给电力企业造成经济效益和社会形象的不利影响。其五,签章是否合乎规范,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只有企业的公章和合同章具有法律效力,否则合同无效。

1.3用电检查风险

在用电检查工作中,相关人员对于违规用电和窃电行为的判定相当准确。但是却往往会忽视执行程序的合法性,在用电纠纷司法处理中,将自身置于不利位置,甚至可能会由于企业的严重违规,最终导致败诉。在调查中发现,有些工作人员没有相关证件,这样在检查中很多安全隐患无法及时告知用户,或者开具书面整改通知单得不到用户的认可,导致检查效果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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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力营销工作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2.1对电费回收法律风险的防范

一方面,应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明确电费债权的诉讼时效。由《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电费债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一旦超出这个时效期,则电力企业将不能再通过诉讼渠道获得法律保护,增加电费回收的难度。另一方面,要合理运用不安抗辩权。《合同法》第68条明确规定,在供用电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电力用户存在经营状况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等情况,则电力企业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终止向该用户的供电,以避免出现更大的损失。需要注意的是,不安抗辩权可能会给双方的利益造成较大的影响,同时造成供用电双方关系紧张。对此,相关法律对该权利的行使进行了限制,规定供电企业在行使权力的同时必须严格履行法律义务,避免出现随意断电的情况。

2.2针对供电合同的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针对供用电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电力企业必须充分重视起来加强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在与电力用户签订用电合同前必须对用户的偿还能力等进行充分调查避免出现电费回收风险,同时加强与用户的交流和协商确保合同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合同内容的制定方面应该严格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保证合同条款的严谨性和合法性避免出现与相关法律条款冲突或者模糊不清的情况。另外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供用电合同管理制度确保供用电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供用电合同的顺利履行,及时解决用电纠纷和电费回收问题。

2.3用电检查风险和防范

目前,供电企业用电检查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原电力部发布的《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虽然该法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程序繁琐、实效欠佳等缺点,但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为保证供电企业行为的合法化,企业应在遵守《办法》的前提下,通过供用电合同约定用电方在用电过程中应履行的义务、违约用电和窃电的法律责任。具体内容可参照《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这种做法既可避免《办法》法律效力层级较低带来的争议,又使得供用电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化、具体化。由于供用电合同多数属于格式合同,供电企业在合同中订立类似条款时,还应注意《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履行提示、告知、说明等法定义务,保证所订条款的有效性。下述一起供电企业查处窃电不规范引发的索赔纠纷的案例说明,供电企业应当通过供用电合同规范用电检查程序,并应当规范用电检查人员用电检查行为。某县电力公司用电检查时发现个体户陈某表计无铅封,随即按惯例认定陈某有窃电行为,当场拆除电能表,中止供电。其间,陈某及其家属均不在现场,电力公司未能通知户主到现场进行确认,也未对现场进行必要的取证。事后调查得知,当时在查电过程中,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事先未办理《用电检查工作单》,查电时未出示《用电检查证》,没有开具《违章用电、窃电通知书》。事后,因陈某不接受电力公司的检查结果,在该县消协2次调解不成的情况下,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因供电公司违约,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为陈某重新安装电能表,恢复送电。因供电公司认定陈某窃电证据不足,故法院判决认定陈某只承担依照窃电行为有关规定计算得出的补交电费300余元,而对于电力公司要求支付违约使用电费1000余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结束语

总而言之,经济持续发展的背景下,社会在电力方面的需求随之不断提高,促使电力体制急需进行改革和优化,同时将电力营销作为企业管理重点内容。一般情况下,电力营销具体包括:电价管理和电费回收等内容,同时也是改善电力企业和用户的关键,因此,工作人员需要全面了解电力营销中法律风险,并对其防范措施予以实施,以实现营销风险有效控制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谢宇.电力营销工作中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探讨[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9(05)

[2]周聪,刘卫华.电力营销工作中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探讨[J].法制博览.2018(10)

[3]杨信法,管越.电力营销工作中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探讨[J].数码设计(上).2019(09)

论文作者:赵祚,赵建宏,张绪斌

论文发表刊物:《河南电力》2019年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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