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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8273(2010)07-0037-05
自党的十七大正式把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以来,社会建设就正式成为我国发展范畴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也成为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个新概念。如何进行社会建设,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都面临着许多新问题。
社会建设实践性很强,它具有两方面的基本特征:一是目的性含义,即通过社会建设推动社会朝着正义的方向发展,促进社会进步,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改善社会成员的社会福利状态,增强社会团结。二是手段性含义,即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社会建设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相辅相成,成为党和国家为实现整体性战略目标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例如,在土地革命时期,社会建设服务于反对大地主和买办资产阶级政权、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战略目标;在抗日战争时期,社会建设服务于抗击外来侵略、实现民族解放和国家独立的战略目标;新中国成立后社会建设服务于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和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战略目标;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建设服务于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目标,等等。
一、中国共产党社会建设的实践发展
中国现代意义上的社会建设是从20世纪开始的,主要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的,贯穿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人民群众在社会领域和政治、经济领域一样,深受压迫。毛泽东曾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指出,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普遍受到四条极大绳索的束缚——政权、族权、神权,还有女子所受夫权的支配,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对人的压迫。[1](p.31)这种状况决定了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不仅必须包括实现民族独立和推翻旧政权的政治革命、变革生产关系的经济革命、塑造新人的文化革命,也必须包括解除这四大绳索的社会关系变革和提高文明程度、推动社会进步的社会建设。没有这样的变革和建设,也就难以解放广大人民群众,使他们成为革命的动力。
回顾20世纪以来的历史可以发现,从旧民主主义革命开始,中国的志士仁人就在不断推动社会革命与社会建设。辛亥革命之后中国所出现的地方自治运动中,就包含着如办理地方学务、卫生、道路工程,开展慈善公益、救助贫困、养育孤儿等社会建设内容。随着现代工业的建立和劳工问题的出现,社会建设的内容又扩展到劳动救济事业和合作运动等方面。此时,社会建设已成为推动民族振兴、改善民生的一个重要方面。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据地建设中,社会建设曾取得了巨大成就。
1.土地革命时期
在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找到了武装斗争和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就必然面临着建设革命根据地的任务。革命根据地不仅要进行军事建设、政权建设、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同样也必须要进行社会建设。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系统的社会建设,是土地革命时期在赣西南闽西的中央苏区开始的。基于巩固红色政权和扫除旧社会的遗毒,以及把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从旧的制度和习俗下解放出来的需要,中央苏区推行的社会改造和社会建设:其一是革除包办买卖婚姻,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保护妇女权益的政策,同时劝禁缠足、束胸、戴饰等损伤妇女身心健康的旧习俗,肃清三从四德、男尊女卑、守节守贞等旧道德礼教,极大地推动了妇女解放;用禁止和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法,破除民众对鬼、巫、神的迷信;其二是禁止种植和吸食鸦片;禁止赌博,规定民间赌债一律取消,使民众彻底摆脱毒和赌的危害;通过没收族田、祠产,取缔祠堂、庙宇等活动场所,打击土豪劣绅,剥夺族长族权的统治,开展反宗族观念的宣传教育,建立少先队、赤卫队、贫农团、妇女会等组织,用新的组织、文化、价值体系来取代宗族关系;改造那些脱离生产、职业不正当的土匪(含会党)、盗贼、娼妓、兵痞、差人、赌棍、乞丐等游民,使他们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或成为红军战士;开展对革命军人和家属的抚恤优待,对受灾民众、老弱残废、鳏寡孤独、难民实行救济,对工人、职员、各类技术人员与儿童分别实行福利津贴、休假制度、职业培训、义务教育,对雇佣劳动者、店员与家庭服务人员实行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与死亡保险;为防止传染病发生与蔓延,保护和增进民众身心健康,开展群众性的卫生防疫和清洁卫生运动;建立覆盖整个红色区域,包括从适龄儿童到青壮年在内不同年龄层次的教育体系,广泛推出以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和改善群众精神面貌为目的的墙报、戏剧、报刊和俱乐部等文化项目。[2](pp.128-185、221-231)
这些社会建设的措施极大地解放了农民和其他劳动者,提高了他们的文明程度,改变了他们的精神面貌,也大大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对革命的支持和参与。这也是红色政权为什么在强敌包围和多次围剿下能够存在的原因之一。
2.抗日战争时期
抗日战争时期,抗日根据地也进行了大量的社会建设,其中晋察冀边区是具有代表性的范例。1940年8月,中共北方局公布的晋察冀边区政府的施政纲领(“双十纲领”),包含了丰富而重要的社会建设内容:二五减租,调整阶级关系;设立救灾组织,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优待抗属;实行普及义务的免费教育,每村建一所完小或高小,每区建一所中学,扫除文盲,开展民众识字和文化娱乐活动;提倡清洁运动,改良公共卫生,预防疾病;实现八小时工作制,改善工人工作条件,禁止使用妇女、童工从事妨碍身体健康的劳动,男女同工同酬,产假继续领薪;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各民族相互尊重,优待少数民族;尊重不同的宗教信仰。[3](pp.37-42)上述政策不仅调整了各阶级之间的关系,调动了各方的抗战积极性,有力地支持了抗战这个中心任务,而且也在极为贫穷落后的中国北方农村大大提高了民众的文明程度、文化水平、福利水平和组织程度,促进了社会进步。类似的社会建设,也同样出现在其他的抗日根据地。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在社会建设方面有了大量的实践,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很长时间里,社会建设在党的理论中还缺乏相应的概括。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内容明确概括为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和新民主主义的文化三大内容,却没有明确提出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建设概念。理论上的这个缺陷,也是因为改革开放时期党的工作重心是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容易被忽视。当时,社会建设的概念最早是由孙中山在《建国方略》中提出的,但其主要内容是指中国人如何学会开会。[4](p.413)后来,致力于民族振兴的一批社会学家和贤达,如梁漱溟、晏阳初、瞿菊农、杨开道、张鸿钧、许仕廉、章元善、孙本文、吴景超等,都在社会建设的概念下,对中国的工业化与乡村建设、社会事业、文化建设与心理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并有所实践,[5]但是他们的主张没有包含坚决的反封建和反旧中国政权的内容,因而在对社会建设的认识和实践的范围上也必然受到局限。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由新民主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建设过渡,社会建设也从原来战争时期在根据地局部地区开展向全国普遍推开。其中包括:颁布婚姻法,主张婚姻自主,反对包办婚姻,主张男女平等和一夫一妻制;颁布《土地法》和实行土改。广大农民分得了土地,彻底打碎了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实现了翻身,并通过组织来开展生产和为自己提供公共服务;全国城乡广泛开展识字扫盲和普及教育运动;消除黄赌毒,破除迷信;普及公共医疗服务、防治传染病、推行爱国卫生运动;在城镇实行广泛就业的政策,基本上消除了失业;依托企业和单位建立社会管理体制,以及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体制,等等。
这些政策,大大减少了中国青壮年中的文盲,提高了人民的健康水平和人均寿命,普遍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社会福利水平,也有力地支持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开展,为其后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条件。
当然,改革开放之前实行的社会管理体制也存在缺陷。为在有限的生产力和粮食供应条件下搞工业化,国家以户口制度区分了城乡以及大中小城市的居民身份,以不同的单位和经济的所有制区分了劳动者的身份与待遇。这种体制以行政手段作为生产和消费资源的主要分配机制,限制了个人和家庭的选择权,不仅使微观的经济效率受到影响,而且人们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也是有差别的,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公平的。此外,这种管理体制也缺乏社会组织发展的空间,不利于社会资源的发展、动员和运用。
从不同历史时期共产党领导的社会建设实践可以看出,社会建设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福利和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在任何时期都是党的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党的宗旨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党所领导的革命和建设事业取得人民支持的一个基本条件。社会建设的基本方法,就是党充分依靠群众,通过社会各方的协同和群众的参与,通过尊重群众在实践中的各种创新,来进行社会建设。回顾历史,放眼当前和未来,在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提高对社会建设的自觉性,认真破解相关难题,从而把社会建设推向新的水平。
二、当前社会建设的背景和政策取向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以现代化为目标的经济建设成为中心任务。在明确了到20世纪末中国的发展目标是达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800美元并实现小康之后,带着人均国民生产总值800美元的社会将是一个什么面貌的问题,邓小平在1983年到当时已达到这个水平的苏州考察,在考察中他看到:第一,人民的吃穿用问题解决了,基本生活有了保障;第二,住房问题解决了,人均达到20平方米;第三,就业问题解决了,城镇基本没有待业劳动者;第四,人口不再外流,城乡差距缩小了;第五,中小学教育普及了,教育、文化、体育和其他公共福利事业有能力自己安排了;第六,人们的精神变化了,犯罪行为大大减少。[6](pp.24-25)
对苏州的考察,增强了邓小平对聚精会神发展经济的信心,也反映了邓小平关于搞经济建设最终是为了提高人民福利和促进社会进步的思想。但是,也需要看到,邓小平对于如何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保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还缺乏更多的认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改革的主导者更多考虑的是如何提高经济效率和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改革主要围绕着经济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主要围绕着提高效率而展开的。回过头来看,改革开放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旦启动,特别是在实行以地方为主体的发展模式①和引入市场经济机制的改革后,原有的社会管理体制和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体制受到很大冲击,导致大量社会问题的出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成为农村基本的生产制度,导致三级所有、以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解体,以此为依托的对“五保户”的保障、照顾缺乏劳力家庭的分配体制、农村合作医疗、传染病防控、基础教育都难以为继;公有制企业的改制打破了以企业为载体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制,在一段时间里造成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供给的缺失;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实行中央与地方的分税制之后,主要承担公共服务的县级财政严重缺乏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权,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就业人口的大量流动却没有相应的公共服务体制配套。一方面,经济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出现了严重的滞后甚至倒退。看病难看病贵,上学难上学贵,以及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成为人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一方面,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需要对原有的经济体制进行改革,特别是对企业体制进行改革,以提高效率,而另一方面,企业的“减员增效”导致了大量的下岗失业,造成相当部分家庭的收入、福利受到影响,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由市场机制引导的生产和资源配置,在微观层面提高了效率的同时,也造成了利益分配的不公平,城乡、地区和不同阶层之间的差距不断扩大,引发或加剧不同群体之间在利益上的冲突。而价值观的多样化、社会利益群体的多元化和社会的高度分化,导致社会矛盾的高发,冲突激烈程度上升,治安事件、刑事案件、信访量和群体性事件处于高发状态。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发展和人民群众是否满意的关系突出地摆在了人们的面前,集中地表现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关系。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不仅要求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同时也必须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不解决好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社会矛盾,不处理好人民群众如何普遍、公正地分享发展成果的问题,就无法维持社会的稳定,也无法使经济发展可持续。
面对这种新的情况,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强调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把保障民生和维护稳定作为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并把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一起并列为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中,我们党在“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问题上认识的又一次深化。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这种深化的具体表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个重要成果。根据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在明确了社会建设在整个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中的重要性之后,根据十七大报告的要求和在社会领域所面临的问题,我们认为对于当前所面临的社会建设的主要任务,可以作以下的优先排序: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和逐步实现公民享有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建立和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缩小保障水平的差距;建设平安社会环境,尽量化解不稳定因素,提高社会的和谐程度,确保社会安定团结;在确保劳有所得的基础上,努力在分配领域体现社会公正,控制和逐步缩小收入分配的差距;建立和完善社会管理体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推进社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培育和扶持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广泛动员社会资源参与社会建设。
三、当前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随着社会建设的推进,我们面临一系列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1.如何进行财政体制改革以实现公民享有基本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逐步缩小社会保障的差距。目前我国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责任主要还是由县级机构承担,而税收的分配从中央、省级、市级到县级比重逐级降低。县级政府之间所承担的事权责任相差不大,但所拥有的财力差距很大,许多地方县级政府所承担的事权和取得的财权不相匹配,成为目前公共服务欠账和存在城乡、地区之间差距的主要原因。进行以事权和财权相匹配为目标的财政均衡体制改革势在必行。这样的改革具有很广的牵涉面和很高的复杂程度。
2.如何提高依法调处社会矛盾的能力。利益的分化、人民群众维权意识的增强使社会矛盾处在高发期。在各种社会矛盾中,政府与群众的矛盾凸显,其中不仅有发展过程中政府行政不规范或侵犯群众利益所引发的矛盾,也有政府在向群众提供利益时,缺乏统筹性、连续性和均衡性而引发的矛盾。在一些矛盾露头时,如果处理的方式简单化,甚至违法违规,往往引发连锁反应,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处理好政府与群众的矛盾并不那么简单,涉及党风政风和执政能力的问题,应引起高度的重视。
3.在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范围和程度都不断扩大和加深的条件下,收入差距,特别是财产收入差距将不断扩大。如何在收入差距上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将成为突出挑战。在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方面,如何解决好传统体制所造成的因身份、户籍、行业不同而享有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差别待遇,是能否体现社会公正的关键。
4.如何搞好在社会大变动条件下的社区建设。虽然中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速度很快,但基本国情决定了城乡两元结构将长期存在。同时,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又出现了本地户籍居民和外来人口之间的新型二元结构。因此,社区建设必须以上述双重二元结构为前提,一方面,需要探索以工商业为主导,人口大量流入、就业较为充分、社会分化与矛盾突出的城镇社区建设,同时,也要探索依托弱势的农业,公共服务设施相对落后,老、弱、妇较为集中的农村如何进行新农村建设的道路。
5.如何建立符合国情的社会管理组织架构与群众自治组织还有待探索。目前,乡镇的行政管辖范围过大,管理困难。同样,作为群众自治组织的居委会和行政村的规模也过大,难以落实群众自治。在当前强势资本弱势劳工的劳资关系失衡格局中,如何切实发挥工会在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中的作用,把工会发展为社会建设的一大枢纽性组织亟待破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四大支柱之一,也是公众参与社会建设的基本渠道,在社会建设和政治建设的过程中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6.如何培育、扶持、管理、规范有利于提高人民福利和有助于实现有序的政治和社会参与的新型社会组织,是社会建设中“社会协同”的主要方面之一。社会组织是社会资源动员和有效运用,不同群体利益的有效表达和实现政治参与,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必要形式。在现实生活中,一方面社会的多元化导致社会组织有了丰富的生长土壤,另一方面也面临敌对势力渗透的挑战,需要加强对社会组织规范管理的能力。
7.更重要的是如何促成社会团结。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作为一种基本的经济关系,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已不可避免地成为一种极为重要的财产关系,以雇佣劳动方式存在的劳动关系将长期存在,传统体制所形成的身份差别一时难以打破,社会阶层的分化和在一定程度上的固化将不可避免。在经济领域之外,不同的宗教信仰并存,不同的民族相处,如何形成超越阶级与阶层、超越宗教与民族的社会团结?核心是如何建立协调不同阶层和群体之间利益的机制,使之达到平衡。
以上关于社会建设中面临的问题,反映出我们在社会建设领域面临着艰巨的任务。对于这些问题,同样没有现成的答案,需要我们在实践、政策和理论上不断探索。通过社会建设,全体人民共同分享发展的成果,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同时也不断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注释:
①这种以地方为主体的发展模式不仅指地方政府承担经济发展的责任,成为经济发展的组织者,而且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责任也主要由地方政府承担,但并没有相应的以匹配事权的财政收入分配体制作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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