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
摘要:随着电子商务在国内的飞速发展,第三方支付平台逐渐被人们熟知,并且使用人群越来越多。其中第三方支付平台结算支付模式以其安全、快捷等优势正逐渐发展成为目前电子商务中广为采用的一种支付模式,但是,第三方支付在推动我国支付体系创新和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如网络赌博、非法套现、洗钱等,这些问题对国内金融市场的稳定产生了严重的威胁面对这些问题,第三方支付平台已经成为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在互联网发展的同时,将与企业和个人结合的更加紧密。阐述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优势、现状以及分析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风险及监管。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问题;风险;监管
一、第三方支付平台概述
(一)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产生与发展
从电子商务从我国兴起以来,由于是网上交易,许多消费者会担心在支付之后不能得到商品或担心得到的商品不能令自己满意,而如果完全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的话卖家的权益又有谁能保证呢?这时急需一个有权威和实力的第三方来充当交易的中介方,于是在人们需要的情况下第三方支付就此产生了。2000年首信易推出网关支付平台,标志着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产生。目前第三方支付交易额的高增长凸显了广阔市场前景,我国的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近年来始终保持高速增长。第三方支付市场在经市场导入阶段、初步发展阶段、激烈竞争阶段以及垄断竞争阶段后,逐渐发展成为第三方支付产业。
(二)第三方支付平台概念
所谓第三方支付平台,是指一些和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中,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达、进行发货;买方检验物品后,就可以通知付款给卖家,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
(三)我国第三方支付模式
1、支付网关模式
支付网关模式是由第三方支付企业为前端的网上商户和签约用户提供以订单支付为目的的增值服务运营平台。平台前端连着各种支付方法供网上商户和消费者选择,平台后端连着众多的合作银行。从交易过程看,这种模式就是一个能够把签约用户与银行连起来的一个虚拟的通道,消费者通能够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将款项付给商家,为签约用户提供了一个能够兼容多家银行的支付平台。商家就只需要和一家第三方支付的公司签约就可以支持多家的银行接口,为商家节省了成本。支付网关模式的客户目标为中小型的商户,根据客户的规模和特点收取手续费,银行的利润就是来源于这些。
2、信用担保型支付模式
这种支付模式式解决了支付中介信用缺失的问题,它借助非独立第三方担保来增加信用。主要运作过程是非独立第三方支付公司为其母公司或关联机构提供信用中介服务,即在买家收到并确认商品前,代替买卖双方保管货款,在买家确认货物的质量与数量无错后再通知卖家结款。该模式依托其母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和大量客户资源,主要面向个人或中小型商户提供支付服务。
3、邮件账户模式
用户通过电子邮件进行网上在线付款,这就是邮件账户模式。邮件账户模式要求收款人与付款人都是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注册用户,都需要建立自己的账户。最具有代表性的是世界上最大的在线支付提供商一一PayPal,在我国称之为“贝宝”。这种模式的交易流程简单,只需要交易双方的邮件地址就可以实现网上支付,用户不需要开通网上支付功能,这大大减少了银行卡的信息在网上传递的各种风险。邮件系统是一种通知系统,用户在收到电子邮件通知系统的同时也将会收到应得的货款。
4、移动支付模式
移动支付的模式是以移动电子设备为支付工具,对所消费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账务支付的一种服务方式。伴随着智能手机和iPad等移动终端设备的普及,移动电子商务这一新生事物以惊人的发展速度成长起来,成为一道不可忽略的风景,也成为众多企业不可忽视的商务新阵地。
二、第三方支付存在的风险问题
(一)信息安全问题
第三方支付服务是基于开放的互联网为基础的,用户首先需要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注册信息,注册完毕才能进行交易。因此用户的大量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户、交易信息、电话号码等重要信息将会记录和保存在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数据库中。一旦业务系统出现问题,客户信息很容易被不法分子窃取,如果这些信息被利用,则会给双方埋下安全隐患,严重的可能造成金融损失,社会影响无法估量。在南京就发生过一起这样的案件,南京储户程某持自己的银行借记卡取现时发现账户上3万多余额不见了。经查询发现,程某的钱被以代缴的名义通过第三方支付企业上海捷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划转到了别人的账户中。程某从银行提取的账户交易明细显示,自己银行卡账户上的33500元存款,被分为5笔划走。划款事项为代缴。所谓代缴,就是持卡人与商户签订协议,从持卡人的卡里代扣一部分费用给商户。银行卡一直在自己手上,而且自己并未和“捷银支付”签订转账协议,钱何以悄无声息地被划转给了他人?后经过调查发现,程某的遭遇,实际上是捷银支付的系统受到攻击,导致客户信息泄露,不法分子通过技术手段利用系统流程设计的漏洞,在捷银支付的代扣系统中非法绑定代扣服务,从而导致客户银行卡金额被非法转移。此外,在整个社会诚信发展水平还不够高的情况下,第三方支付组织可能存在泄漏客户信息的道德风险等问题。
(二)资金安全问题
1、在未确认收货前,货款会存放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户内,随着交易额和交易数量的增大,存放在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内的资金总额会逐渐变大,在付款前资金在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内的时间平均有三天至五天左右,使得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信用风险指数加大,用户将一大笔的巨额资金储存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户远远不能像将资金存放在传统金融机构里使人放心,若第三方支付平台欠缺安全监控和措施,资金在达到相当的规模之后,就产生了资金安全问题和支付风险问题。有媒体曾经曝光的关于某些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携款而逃”的事件,对人们已经已敲响了警钟。
2、当部分第三方支付公司经历了一段时间洗牌后,若无法立足而是关闭、转产、破产,哪些留存的用户资金得到保全并退还也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三)违法犯罪问题
1、洗钱问题
首先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资金转移能够更加的安全与隐蔽。当消费者注册账户时第三方支付企业对用户的审核没有金融机构那么严格,因此犯罪者可以在完全匿名的情况下进行洗钱活动,监管部门也很难查找到交易双方准确的身份信息。而正是这种资金转移的便捷与监管的困难,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洗钱。其次,在反洗钱的监管工作中,需要对大额的资金交易进行监测,要根据其详细的交易记录判断是否存在洗钱活动。而网上支付需要通过对密钥、证书、数字签名的认证,这种加密技术在某种程度上保护了客户的隐私信息不被盗取,保证了正常交易的顺利进行,但同时也屏蔽了交易主体的身份信息,导致监管部门无从进行有效监管;另外,支付企业不能对每一笔交易都进行详细的记录,这些缺陷都增大了监管部门反洗钱工作的难度。
2、信用卡套现问题
由于信用卡能够透支消费且透支金额可以免息,因此通过信用卡非法套现问题一直无法禁绝。
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信用卡套现,不仅危害发卡银行、信用卡用户、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利益,同时更对整个金融市场秩序有着重大影响,其不仅影响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为不正当资金流入市场创造可能,还限制了第三方支付平台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为此,从2012年2月8日起,支付宝正式叫停信用卡的充值服务,也是为了规避非法套现的风险。
三、第三方支付监管问题
近几年国家和政府对网络交易的监管和发展日益重视,也频频发布相关指导并征求每个第三方支付相关机构的建议,各类规范和立法监管还是无法跟上我国第三方支付发展速度的节奏。
相比起欧美国家的成熟法律监管经验,我国对的第三方支付法律监管仍然存在以下的不足之处:
1、监管法律位阶太低
2、法律监管模式缺乏联动性
3、市场准入门摇过高且缺乏相应退出机制
4、客户备付金管理制度不完善
6、内部控制机制和自我评估机制欠缺
综上所述,我们要对加强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机构本身的义务履行、责任承担提出更高的要求,要能够自己发现问题,并在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时不仅第三方支付机构自身要有应急的处理能力还需要及时与主管部门沟通报告,对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也要严厉打击。
四、第三方支付存在的监管建议
(一)明确监管主体,建立协调机制
我国监管部门应明确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信息安全责任,首先第三方支付平台应对信息传输过程中的数据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控,及时填补网络漏洞;在网络环境下保护消费者的交易安全和信息安全是监管重点,也是监管难点。其次,实名制是最好的选择;最后,第三方支付平台应当承担用户信息泄露遭受的损失。应建立以人民银行为主,与多个部门共同监督的体系,人民银行应加强与有关各方的沟通与交流,建立协调机制,第三方支付的监督管理加强管理。
(二)加强监管,降低资金风险
首先,在客户备付金管理方面,不能由第三方支付机构一方管理,要有严格的监管制度,第三方支付机构账户内的巨额资金要管理用途透明化公开化,要在人民银行的监管下,由开户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共同管理,支付机构应当与商业银行的法人机构或授权的分支机构签订备付金存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出台以来,央行从多方面对第三方支付进行监管,这会让第三方支付行业的信用提高,也更加规范;其次,可以参照商业银行的保证金制度,要求第三方支付企业按照一定比例向监管部门或其他指定部门缴纳保证金。一旦第三方支付企业出现了资金问题,就可以动用这笔保证金用于赔偿各方面的一部分损失,将损害降到最低,避免社会惶恐,引起骚乱。
(三)完善机制,加强信息数据的保护
首先,政府应继续加强监管力度,尽管通过发放第三方电子支付牌照,规范了第三方支付行业,使一些信誉良好、盈利能力较强的第三方支付企业进入了支付服务市场。但这样还不够,可以考虑将第三方支付企业纳入金融机构的安全管理体系,使其能够以金融机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开展业务;其次,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增强安全意识,在日常的工作中,大部分信息数据风险要依靠职员来进行有效的控制,可以通过培训、宣传和教育等手段提升员工的信息安全认知,发挥员工在安全信息管理中的主观能动性,以自律的方式来实现信息安全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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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劲松.网络金融理论与实务[M].杭州: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2009.
作者简介:郑琨(1985.12-),男,河北唐山市人,2009年7月毕业于西南大学,在职研究生专业: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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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郑琨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9月3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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