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快速城市化的资本逻辑与发展趋势_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论文

中国快速城镇化的资本逻辑及其走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城镇化论文,逻辑论文,走向论文,资本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引言

传统中国立基于农耕文明之上,乡村大地孕育着生命和希望,农民植根于土地,农业哺育着城市。通常在交通便利或形势险要之处兴都设邑,都邑担负着军事、政治和文化的功能。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城市处于乡村的统治之下,在社会生活中处于从属地位,发展十分缓慢。鸦片战争以后,中国被迫开放一系列沿海、沿江或沿主要交通干线城市,作为对外通商口岸,列强则设立租界,城市现代化建设畸形展开,总体看来,这些城市规模小、数量少,只是乡土中国汪洋大海中的一些孤岛。至1949年年末,中国城镇化率还不到10%。

新中国成立以来,工业化与现代化成为国家发展的目标。城市发展虽经历了“变消费型城市为生产型城市”的过程,留下了深刻的计划经济烙印,但国家城镇体系及区域经济格局已轮廓初具。这一时期,中国城镇化总体水平的变化并不显著,至1978年年末,新中国成立30年后,城镇化率尚不足18%。

1970年代末,党的工作重心全面转向经济建设,中国市场化改革和渐进式开放的大幕随之开启。30多年来,中国成功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史无前例的改革开放实践带来了中国经济的腾飞和社会结构的巨大变化,也改变了中国的城镇化进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课题组《“十二五”中国城镇化发展战略研究报告》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城镇化过程分为3个阶段:第一,1949~1978年,计划经济是经济发展的基本手段,城镇化水平较低且发展非常缓慢而曲折。第二,改革开放以后,1978~2008年,城镇化快速发展。中国城镇化机制产生了根本性转变,最大的变化在于全球化和市场化的资源配置机制发挥了作用。中国尤其是沿海地区的经济成为全球产业分工链中的重要一环,人口向东部沿海地区集中,形成了若干人口密集的城市群。第三,2008年以来,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中国经济增长不再能依赖主要以出口为导向的策略,而要努力做到内需和出口增长并重,把城镇化与结构调整、转型与扩大内需紧密结合起来。国家统计局《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已经达到51.3%,也就是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化率按照每年近1个百分点的速度大幅提升①(图1)。2010年3月联合国经济与社会事务部人口司(UNDESA,2010)发布《世界城市化展望(2009年修正版)》指出,“中国在过去30年中城市化速度极快,超过了其他国家,目前全球超过50万人口的城市中,有1/4都在中国。”显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经步入了快速城镇化的轨道,各级城市逐渐成为地区性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传统意义的“乡土中国”正逐步嬗变为“城市中国”。

图1 1978~2011年中国城镇化进程和城镇化率递增曲线

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作为推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中国城镇化水平持续快速提高,城镇体系不断完善,目前已初步形成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小城市为骨干、小城镇为基础的综合性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北京、上海、广州等中心城市的国际影响力逐步提高,小城镇在吸纳广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城乡公用设施投资规模逐步扩大,服务能力日渐增强。城乡居民在城镇化过程中普遍受益,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同时,中国城镇化历程也面临着巨大困境。城乡差距不断扩大,生态环境每况愈下,资源耗竭难以为继,诸多社会问题无法回避,这些都成为城镇化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如果不能妥善破解这些难题,选择更合适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和路径,将会严重制约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历史地看,尽管城市早在改革开放前数千年已经出现,但是快速城镇化却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改革开放是中国城镇化实践的转折点。本文注意到改革开放与中国快速城镇化的内在关联,以改革开放为窗口,探寻中国快速城镇化的内在逻辑及其走向。文章分为3大部分:首先,从全球资本流动与积累、城市不动产“动产化”、农村土地“城镇化”等角度揭示中国快速城镇化的资本逻辑;进而,从马克思主义理论层面指出资本逻辑的悖论及其出路,即利用国家调控力量,统筹国内外资本、统筹土地与人口城镇化、统筹城市与乡村发展,使空间生产的剩余价值回归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最后,对中国快速城镇化进程的展望。预计在未来30~40年内,中国城镇化率有可能达到峰值75%,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建议建立城乡用地界限分明、建设用地市场统一的新型城乡格局,在空间上划分“城市地区”和“农村地区”两个不同的宏观政策区,探索城乡统筹视野下土地流转的新模式,努力为城市空间的合理扩张提供基本保障,为农村建设发展提供持续的内生动力。

2 中国快速城镇化的资本逻辑

改革开放以来,到底是什么因素导致了中国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一个最直接的感受,就是中国房地产业的兴起与快速爆发性增长,从而导致城市空间的大规模扩张。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1》,1995年以来房地产投资持续攀升;2000年以来房地产投资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一直维持在20%左右,房地产已经成为中国城镇化的一种重要空间形式(图2)。有人认为,中国城镇化进程全面加速的原因乃是房地产业的成长与扩张。这有一定的道理,但却并非中国大规模快速城镇化的主导因素,房地产业的成长与扩张不是因,而是果。中国城市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通过“招商引资”,将资本与土地结盟,实现“空间的生产”;从全球范围看,“空间城镇化”呼应着全球资本循环与积累的节奏,实际上是“资本城镇化”的表现,中国快速城镇化遵循着资本的逻辑。

图2 中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变化及其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

2.1 资本逻辑

资本是现代经济与社会分析中的一个基本概念,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有透彻的阐释。马克思认为,资本是生产力和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劳动力成为商品,货币转化为资本。从生产过程来看,资本作为一种生产要素,与土地、劳动力相平行,相比之下资本最具弹性和流动性,容易积聚和控制。所谓资本逻辑,概言之,就是资本不遗余力和无休止地进行自我生产、实现自我增值的运行逻辑。

在不同社会关系中,资本逻辑的运行方式和特点并不相同。马克思明确指出,资本不是物,而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生产关系。资本并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范畴,也不仅只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尤其不特指资本家剥削工人的那种经济关系,资本逻辑和资本主义社会是两个不完全相同的概念。资本作为一种发展经济的有力手段,虽然表现出相应社会制度的本质,但是不决定其本质,资本逻辑的发挥和利用取决于其掌控者的发展意图。

社会主义国家也需要利用资本来发展经济。前苏联在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时期,企图用国家行政力量代替资本力量来配置资源,在公有制的基础上完全按国家计划理性来组织社会生产。在中国计划经济时期也曾出现“铲除资本”、“割资本主义尾巴”、“宁要社会主义草,不要资本主义苗”等做法。历史实践证明,这些希望通过消灭资本来克服资本主义矛盾的路径违背了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最终走向了社会组织和经济生产的无效率,实际上是行不通的。改革开放后,人们重新审视资本逻辑的作用,逐步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摸石头过河”的方式逐步了解并适应资本逻辑,并取得了巨大成功,启动了中国高速的经济增长,实现了国民财富的快速积累。与此相伴的中国城镇化进程,明显表现出了逐步吸纳和顺应资本逻辑的特征。

资本逻辑主导下的城市化,意味着资本的增值成为城市化的内在追求,资本成为城市化的轴心,规定着城市化的脉动,决定着城市化的色彩,所谓城市化实际上成了资本的城市化或者城市的资本化。中国快速城镇化,在相当程度上,就是资本逻辑的集中表现,既有城市和乡村的快速发展、人居环境的迅速改善,也有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紧张的对峙和冲突。

2.2 城建资金的良性循环与招商引资

根据世界城市发展建设的一般经验,许多国家都将房地产开发作为城市建设的基本形式,城市政府每年也都要从房地产开发中获得大量收益。值得注意的是,城市政府从房地产中获取的收益,相当一部分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林志群,1992)。资本是一种基本的生产要素,政府通过对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使生地变为熟地,具有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生活环境,人们便喜欢这个城市。随之,城市地价升高,存量房地产(城市建成区)增值,这是房地产开发能够大量获利的深层原因。对于城市建设来说,城市土地不断增值,可以吸引更多的资本涌向这个城市,从而保障了城建资金的良性循环,这是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措施(图3)。在城市基础设施的高强度投入下,中国城镇化实现了大规模快速扩张。林树森(2011)指出:“按照马克思的理论,‘因为土地不是劳动产品,从而没有任何价值’,只有投入资本和劳动力才会产生价值。土地有不同用途,一定数量的土地,可以用来种庄稼,也可以用来盖房子、修公路、建公园。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盖房子经营的土地收益高于种庄稼土地的收益,是因为这块土地一经变为城市用地,它就和城市的固定资本联系在一起……土地的升值是因为城市原有各种投资(基础设施、硬软环境等)在起作用……”

图3 城市建设的资本循环

大规模高强度的城市基础设施投入,与改革开放后出现的“招商引资”这个关键环节有很大关系,即地方政府利用土地资源、优惠政策、廉价劳动力等可支配的资源,对地区的投资环境进行政策引导,舆论宣传,吸引投资者(主要是非本地投资者)到当地进行投资。这种做法源于因开放政策而成立的沿海开发区,早期主要集中在吸收制造业的境外直接投资(FDI),随即因其种种示范效应,如地方经济总量增长、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地方就业增加、地方政府基础设施投入的增加、城市形象改善、地方官员升迁等而被广为效仿,一度成为各级地方政府的主要工作和政策目标,并且在各级政府报告和工作计划中频频出现。如今,尽管招商引资已从吸收外资为主转向同时吸收内外资,从吸收第二产业投资为主转向同时吸收第三和第一产业投资,但是,其中主要的或者说积极鼓励的方面,仍然是来源于国内外加速流动的剩余资本。

2.3 城市不动产的“动产化”

对一个具体城市来说,可以通过招商引资,带动城市建设,形成开发区、新区或新城等,发展城市经济,改善城市形象。从全球范围看,这实际上是全球资本流动与积累的一部分,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快速发展正好赶上了经济全球化和城市国际化的世界潮流。

工业革命以来,资本主义发展一直面临着过度积累的危机,按照马克思的预言,资本主义将在生产力超出自己的时空界限时灭亡,但事实上资本主义却每每化解危机。1960年代以来,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因城市制造业利润率不断下降以及工会力量的相对强大而进行结构性调整。一方面,发达国家制造业向资本密集型产业持续转化;另一方面,大量的工业资本从老工业城市流向郊区、低度工业化城市和低度工业化国家。勒菲弗(Lefebvre,1972)“‘后技术’社会机制”一文阐述了其中的奥秘,即资本主义是通过对空间的征服和整合来维持的,那些曾经的“不动产”(即土地和空间)通过建筑和金融投机等方式被“动产化”,被卷入交换的洪流中,变成了流动的财富;从事“空间的生产”有着较高的利润,能够抵御平均利润率下降的趋势,因此“不动产”和“建筑业”不再是工业资本主义和金融资本主义的一个从属经济部门或次要分支,而是变成了首要的部门,逐渐处于中心地位。

受勒菲弗启发,哈维(Harvey,1978)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城市进程”一文中,区分了相互关联的3次资本循环:初级循环(primary circuit),即资本投资于工业生产过程;次级循环(secondary circuit),即资本投资于建成环境(built environment)的生产;第三级循环(tertiary circuit),即资本投资于科学技术研究以及与劳动力再生产过程有关的教育与卫生福利等社会公共事业。在资本运动的初级循环内,由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作用,会出现“过度积累”的危机,其主要表现为商品过剩、资本闲置以及工人失业等,于是资本家将资本投向次级循环。哈维认为,城市空间本质上是一种由各种各样的要素混合而成的建成环境,它包括工厂、铁路等生产性建成环境以及住房、商店等消费性建成环境。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城市建成环境的形成和发展是由初级循环内的资本转向次级循环的结果,也就是说,城市空间的生产是资本控制和作用的结果,是利润驱动的结果,资本主义的城市化过程,究其实质乃是资本的城市化。

不动产的“动产化”是资本逻辑下资本主义城市空间生产的具体表现和必然结果,资本从初级循环向次级循环的转移同时伴随着空间的转移,这些观点对我们理解改革开放后中国的快速城镇化提供了有益启示。如果说对外开放为中国接纳外部世界的剩余资本提供了机会,那么,中国有关土地市场化与住房商品化的一系列改革则为这些剩余资本的着床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造就了中国式的不动产“动产化”。

1979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其中关于合营企业“场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实际上提出了城市土地有偿使用问题。此后,我国逐步探索、建立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1982年、1984年先后在深圳、抚顺开展征收土地使用费试验;1987年深圳、上海等城市尝试实行土地出让、转让制度,建立土地市场;1988年,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及《土地管理法》,明确了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从根本上扫除了土地市场化的制度性障碍;1990年国家出台《城镇国有土地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了城市土地流动的基本原则和方式。1993年分税制改革之后,土地出让收入全部纳入地方预算,近年来各地土地出让收入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逐年提升,部分地方甚至超过60%。基于土地出让带来的巨大收益,多数地方都热衷于利用土地创造财政收入,或进行融资以推动城市发展,再通过城市发展不断扩大土地经营,形成“土地—财政—金融”的发展模式。2010年,中国84个重点城市土地抵押贷款总额达3.52亿元,同比增长35.3%,超过了同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增速(田彦军、郑伟元,2011)。各地通过土地出让筹集资金,极大地加快了城镇化进程。在1990~2010年这20年间,全国城市建成区面积由1990年的1.23万,增加到2000年的2.18万,再到2010年的4.05万,土地利用转化有加速的趋势②。

改变原来的福利住房体制,以解决短缺为名义推进住房商品化,也为空间的资本化不断注入新的动力。1991年6月国务院开始推进住房体制改革,以《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作为指导性文件,要求城市“将现行公房的实物福利分配制度逐步转变为货币工资分配制度……使住房这种特殊商品进入消费品市场”;1994年7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为建立房地产市场提供了政策支撑。1998年房地产改革,商品化和货币化瓦解了福利分房的历史窠臼。房地产市场逐渐确立了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按揭贷款进一步刺激了居民拥有商品房的梦想,也为房地产投资过热埋下了隐患。

在地方的“空间生产”过程中,由政府、金融机构、属地国有企业和开发商交互作用形成的中国式“增长机器”(growth machine),起到了带动作用。“城市经营”推进了中国城市空间的快速扩张,“不动产”部门逐渐成为中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消费性建成环境”也已成为中国资本的主要流通领域之一。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1年中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30.19万亿元,其中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6.17万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的20.4%。

2.4 农村土地的“城镇化”

在快速城镇化的进程中,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邻近大城市的农村地区,也受到资本逻辑的影响,导致农村空间的解构与重构。

尽管城市与农村都立基于大地之上,但是在城市与农村中,土地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体现出不同的社会关系。农村的土地在相当程度上是“自然物”,土地作为耕地,种植农作物,是一种自然资源。城市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经过填平整理,追加投资,很大程度上已经不再是自然物,而成为了“不动产”或资本,利用土地与房屋的投资收取租息,就是体现了它的资本性质。农村土地的城镇化过程,是土地从“自然物”向资产转化的过程。

前文已经指出,传统中国立基于农耕文明之上,农民植根于土地,农业哺育着城市,每个区域都是相对自给自足的整体,城乡空间组织表现为对自然的顺应,是一种自然经济,土地的资本属性不明显。土地利用的主要矛盾是地主占有土地并利用土地对农民施行剥削,这种土地所有权制度是封建性质的,是我们民族被侵略、被压迫、穷困及落后的根源,是中国民主化、工业化、独立、统一及富强的基本障碍。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任务之一就是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制度,解决自然经济状态下土地分配的矛盾。

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土地利用及其价值发生了根本变化,产生了新的矛盾。资本力量借由“征地运动”将农村用地变成城市用地,在这一过程中,虽然收获了土地的资本价值,但是,也导致了土地自然功能的流逝,为耕地安全埋下隐患。如前文所述,2010年全国城市建成区面积比1990年增加了2.82万,在所增加的土地中大约有1.78万来自耕地,也就是说,在城市扩张的用地中耕地占到63.1%。同时,工业化和市场化改变了传统的乡镇职能,催生了以非农产业为基础的新型城镇,解构了传统乡村的生产与治理秩序,在交通发达的沿海地区尤为显著。非农经济发展顺应资本的内在要求,带来了区域产业规划和功能划分,使城乡空间的安排体现了资本生产的总体性特征。

总之,改革开放以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通过城市土地和住房动产化、农村土地的城镇化(表1),资本作为占支配地位的现代生产关系,作为一种主体性的存在,其追求扩张和积累的本性已经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城镇化的时空秩序及进程,城乡面貌已经发生了剧烈变化。

2.5 资本逻辑下的空间生产模式

总体看来,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中国城乡空间逐渐实现了不动产的“动产化”,更多类型的生产型和消费型空间也随之涌现。就目前而言,中国的城镇化进程已为资本逻辑所主导,这一动因既可用来分析大规模的招商引资、农用地的快速城镇化以及工业用地与物流仓储用地、商服和居住用地的大规模出让,也有助于解释土地和空间价值被释放之后城建资金的良性循环和房地产行业的空前勃兴。从外部来看,对外开放使中国的城乡空间参与了全球性的资本循环,从计划经济体制渐进地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通过吸收外资和培育国内市场,中国正以空间发展的方式解决经济和社会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各级政府是中国快速城镇化的重要动力。中央政府在空间规划、银行监管和产业政策方面,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制定全局性目标与规则,进行整体调控。地方政府则通过划拨公共用地来建设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低地价吸引产业投资,或是出让商服和居住用地发展房地产等方式,促成资本在地方的积累和循环(图4)。

空间的生产是一个复杂而精密的政治经济过程,城市内部的空间生产、新城和乡村的扩张与发展都是这一过程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城市建设通过“基础设施投资—招商引资—全社会总投资—就业—税收(‘土地财政’)—基础设施再投资”,形成了城镇化的初级资本循环,而所谓城镇化或城市过程(urban process)也就相应地被物化为“空间的生产”,其运动轨迹和发展规律都遵循着资本的逻辑,不断地实行空间扩张以追求资本的增值。在此意义上,中国的快速城镇化可谓资本地域化的表现,是资本的城镇化,是空间的城镇化,它符合空间生产的基本规律。

从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义空间实践,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空间生产,中国的城乡面貌已发生了剧烈变化。过去30多年,中国城市建设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新城”建设(武廷海等,2011)。然而,面对土地和环境承载极限、频现的社会矛盾和乡土文化价值的复苏,中国的城乡建设与发展该何去何从?如何认识和对待城镇化进程的资本逻辑,保障中国城镇化持续、健康地开展,已是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与推进社会主义空间生产过程中必须回答的时代课题。

图4 资本逻辑下的空间生产模式

3 资本逻辑的悖论及其出路

在全球化的世界中,城市空间发展受到资本的控制,屈从资本的逻辑;城镇化过程就是资本的空间化过程,实质上是资本追求利润最大化在城市空间塑造过程中的体现。资本逻辑向城镇化领域广泛渗透,其影响深刻而广泛,并带来了诸多城市危机,因此,必须对中国城镇化的资本逻辑作辩证的思考。

3.1 资本循环的障碍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逻辑有着透彻而辩证的阐释与分析,认为资本逻辑是资本在运动中追求价值增值的扩张逻辑,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运行机制,它在带来生产力的巨大进步和物质财富迅速增长的同时,亦必然会产生阻碍自身扩张的力量,阻碍现代文明的健康发展。例如,资本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就要限制消费以积累更多剩余价值用来转化为资本,而资本逻辑的扩张又必然带来消费品的增长,继而破坏资本增值的社会前提;又如,资本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将自然资源和环境纳入资本的扩张系统实现增值,其后果则是带来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使全球环境和资源遭到破坏,并进而危及资本增值的自然前提。简言之,资本逻辑带来现代社会的诸多矛盾和沉重危机,造成矛盾和危机的根源是其固有的内在矛盾,即资本逻辑的悖论。

在资本逻辑的作用下,快速城镇化也带来了环境资源压力和社会问题,包括住房难、看病难、教育难、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等。近10年来,各地通过土地出让筹集资金,形成“土地—财政—金融”发展模式,通过土地抵押贷款融资,在相当程度上是建立在对未来土地收益增长的预期上,一旦土地市场出现波动,将可能引发严重的金融风险。在城市不动产“动产化”以后,空间作为投资对象的吸金作用十分明显,其稀缺性使得这种投资对象很特殊,在一定条件下很容易成为高额回报的投资领域。不过,一旦条件变化,这一领域亦有可能成为危机的源头,甚至是中心。可以说,2008年的金融危机从房地产市场开始就是这个原因,1997~1998年东南亚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危机以及1980年代日本房地产市场崩盘等,也都有这个因素。这种债务链条的危机,表面上呈现为资产价格的崩盘和经济的萧条,但是从根本上讲,仍然是资本逻辑无节制膨胀和资本过度积累的后果。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运用市场和资本文明,激发了社会的力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在此过程中又不自觉地产生了一种无批判的资本“狂热”,资本广泛渗透,实现了更大的自我增值,一方面深刻地影响了人们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也诱发了社会不公平,对此我们必须有足够的思想警觉。我们要辩证地认识和对待资本逻辑,力求在批判中诉求超越之路。

3.2 坚持资本公有化道路

从理论上讲,克服城镇化进程中资本逻辑悖论的根本途径,就是保证在资本扩张过程中,能够使剩余价值回归人类自身,回归与人类生存发展紧密相关的自然环境与社会文化环境建设中。按照马克思的分析,这种剩余价值的复归是人类社会的历史任务,不可能在资本主义制度范围内得到解决,而只能由社会主义来完成。为了保证中国快速城镇化稳妥地进行,需要进一步根据国情,利用强大的国家调控力量,对全社会生产的剩余价值进行宏观调控与统筹,使剩余价值回归到劳动者自身,用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要将人民群众的空间需要作为一切空间规划、建设、生产和分配的出发点和归宿,如果脱离人民群众的空间利益来扩大空间生产,必然会造成空间的异化。

资本本身并没有逐利能力,在资本主义社会操纵资本的是资本家,资本为资本家一己服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城镇化快速推进,这与资本全球化与资本危机的转嫁有关,但是资本进入中国后在哪里发展、怎样发展,并不能为所欲为,必须在国家控制下,从广大人民的需要与利益出发,利用资本,发展资本。事实上,随着经济危机使绝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陷入经济瘫痪的困境,中国通过启动城市化战略,拉动内需,改善民生,降低了危机的消极影响,保证了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说明在资本全球化的大潮中,我们必须而且可以通过坚持资本公有化,驾驭和利用资本力量,而为广大人民服务的。

3.3 兼顾资本的效率与社会的公平

今年恰逢邓小平南巡讲话20周年,回顾邓小平提出的改革开放的中心思想,希望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帮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这一政策在当年获得了全国人民的一致赞同,其基本前提就是不言而喻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平性。所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效率必须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之上(郎咸平、杨瑞辉,2012)。在改革开放实践中,如果背离了这个根本原则,就会陷入资本逐利的怪圈,结果是改革成果由少数既得利益者独享而改革成本则由全社会来负担。广大农民能否和城市居民一起享受到改革开放和城镇化的成果,农民的收入是否能迅速提高,历史上形成的巨大城乡差距能否逐步缩小,这些都是社会主义实践中的重大课题。

从人类文明的发展进程来看,城镇化是人口、产业要素在地域空间上的重新分布,人们为了更好的生活,从农村来到城市,城镇化本质上是人的城镇化,是由农民变为市民的过程。城镇化不只是土地的城市化、物质层面的“城市”发展或硬件设施的城镇化,更重要的是“人”的发展。然而,当前不少地方的城镇化实际上是一种典型的不完全城镇化。中国现行统计的城镇人口包括大量在城镇常住的农民工,2011年城镇人口为6.91亿人,其中流动人口(居住城镇半年以上的暂住人口)为2.30亿人,占到城镇总人口的30%③,大量流动人口虽然被算作城镇人口,但他们仍很难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与待遇,包括劳动就业、工资福利、子女教育、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购买等等;许多因城市扩张而“被城镇化”的农民并没有成为城市的主人,他们游离于真正的城市生活之外,实际上都处于“半城镇化”状态。

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生产的目的性,也就决定了城镇化问题的基本任务,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空间需要。在计划经济时期,曾一度片面强调发展生产建设,忽视改善人民生活,结果不仅直接损害了人民的利益,而且生产建设也一度退下来。改革开放以来,在成功地解决了短缺问题而逐步转向追求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十分需要及时关注人民生活,协调经济增长、土地非农化和人口迁移,改善和提高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广大人民的生活、医疗、教育等水平与条件,逐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我们必须在复杂的社会关系变化和各种力量的较量中,寻找和掌握平衡点,提高驾驭资本逻辑的能力,从而达到“共同富裕”和“社会和谐”的根本目的。所谓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或推动科学发展,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改变过去的城镇化模式,在现有资源、环境条件的约束下,充分利用市场手段,从城镇化的核心问题和核心价值出发,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国情和城乡特点的城镇化道路。

3.4 构建新型城乡格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化过程遵循了资本的逻辑,其核心是通过将不动产“动产化”的方式,实现了土地与资本的结合。然而,长期以来,一方面,由于政策制约,集体土地只有通过转化为城市用地才能实现“动产化”,才能与资本有效结合;另一方面,在越来越严格的土地约束下,所谓“统筹城乡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往往是通过城乡建设用地的增减挂钩变相占用农村建设用地,而关乎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农民就业、福利保障等长期性问题并未得到真正有效的解决,农村尤其是边远农村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这种“城市偏向”的城乡统筹,难以走出片面的“土地城镇化”的老路,城乡差距也日益加大,城乡人均收入比从1980年代初的2∶1左右,进入新世纪之后已扩大并稳定在3∶1以上④。事实证明,城镇化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城市单方面的建设,而应是城市与乡村、市民与农民能够平等分享城镇化的成果,城乡之间协调发展、共同发展。突破旧的城乡交换模式,优化资本分配方式,让城市与乡村共同分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福祉,是协调城乡发展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2010年6月李源潮在浦东干部学院“城市化与城市现代化”专题培训班上指出,中国的城镇化将由规模扩张为主导,转变为规模与质量并重、以提升质量为主导的新时期,“必须走一条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

随着中国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乡两大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也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一方面,城市部分已经大到不宜继续从农村汲取利益来维持运转。改革开放以前,城市从农村汲取了服务于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的资本积累。改革开放以来,城市的扩张又从农村地区获得了丰沛的资源、劳动力和土地供应,特别是2000年以来中国城镇化过程中采取的传统拆迁—征地方式,在取得巨大经济效益、推动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艰巨的社会维稳问题,其中关键是现行征地方式不能全然适应中国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已经到了不得不改的时候。另一方面,尽管国家要求“两个反哺”,事实上农村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仍然超过到50%(如前所述,存在大量流动人口),农村还没有小到可以依靠城市反哺而生存。因此,在未来30~40年的时间内,必须突出统筹城市与乡村发展,逐步构建新型城乡格局。

2012年3月“两会”以来,一个值得关注的话题就是深化体制改革已经到了“关键时期”。所谓“关键时期”,一个重要的含义就是当下改革的最大阻力已然不是意识形态的差异,而是实实在在的既得利益集团、既有利益格局的制约,其中包括城乡利益,这是最大的利益格局。要改革城乡利益格局,已经不能再靠局部的修修补补,而是必须因时制宜,因势利导,依靠制度和系统建设,进行城乡关系的顶层设计。根据前述对中国快速城镇化进程中资本逻辑的分析,本文认为在统筹城乡发展、合理调整城乡利益格局的制度设计中,城乡建设用地制度实居于核心的地位,城乡建设用地制度改革是一个十分关键的环节。2008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这说明国家已经在积极探索通过推进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来统筹城乡发展的新途径。

4 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的初步建议

基于对中国快速城镇化资本逻辑的辩证思考,本文建议统筹国内外资本力量,统筹土地与人口城镇化,以划定城乡政策区为基本手段统筹城乡建设,努力描绘一条通往明天的改革路径。

4.1 驾驭资本流动促进发展方式转型

随着经济全球化向纵深推进,资本的力量逐步消弭疆域的局限,在日益广阔的国际舞台上树立了发达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和金融霸权。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离不开资本,需要通过全球市场,在与世界各国的竞争与合作中发展自己,确立自己在全球经济格局中的地位。改革开放以来,通过“招商引资”和培育国内市场,中国的城市和区域发展从局部实验走向全方位开放,从“引进来”(引进外资或技术)到“走出去”(让中国制造进入世界市场),中国城市逐步加入全球资本的积累环流,以空间发展的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在此意义上说,中国快速的城镇化进程也是内外力量联动、统筹兼顾的结果。

从目前情况看,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全球需求结构出现明显变化,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的竞争更加激烈,气候变化以及能源资源安全、粮食安全等全球性问题更加突出,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抬头,中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可以说,在相当长时期内,中国的改革开放与城镇化进程都将在国际资本处于垄断地位、西方发达国家处于强势的环境下进行,中国的城市参与全球化竞争,无论在规模、手段还是在效益上,都长期处于弱势。因此,迫切需要以更广阔的视野,平衡国内外资本力量之间的关系来提升城市的国际竞争力。鉴于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为了稳妥应对风险挑战,提升在全球经济分工中的定位,必须进一步突出在改革开放进程中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在扩大内需战略中,城镇化既可增加投资,又能拉动消费,城镇化所带来的需求将是支撑中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最大潜力所在(李克强,2012)。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中国外贸出口一度受阻,“变农民为市民”成为拉动内需、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1998年中央提出城市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2000年“十五”计划中首次把城镇化战略作为国家重点发展战略之一,并认为中国推进城镇化的条件已渐成熟,要不失时机地实施城镇化战略。

从快速城镇化的资本逻辑来看,如果仅仅停留追求“城镇化率”的提高或“城市规模”的扩大,当然可以增加未来内需的“量”,但是不一定能提高内需的“质”,或者说不一定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因此,在继续推进快速城镇化的进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关键的问题,即驾驭、协调和优化城乡资本流动,扭转资本在中心城市过度集中的状况,推进农村地区和落后地区发展,使快速城镇化走上健康、公平、以人为本的轨道。中国空间辽阔,地域差异大,为了保持城镇化进程的平稳进行,可以充分利用中国城镇化的地域空间特征,通过引导资本在国内不同地区的循环,推动区域发展;同时,根据社会发展的情况,从全局出发来使用社会生产的剩余价值,用市场经济生产的剩余价值来进行公共品的生产,协调区域与城市发展,使经济与社会发展同步。中国各省的经济和人口规模都相当可观,但差距甚大,与许多国家只有一个城市群不同,中国多样性的特征,需要区域间的竞争合作,需要多个城市群以及大中小城市的协调发展,因此着眼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合理引导资本投向低度城市化地区、落后地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建设,可以成为未来一段时期内统筹国内外资本,保障中国快速城镇化洪流平稳运行的巨大“蓄水池”。

4.2 统筹土地与人口城镇化

前文已经指出,从空间生产的资本逻辑看,土地特别是城乡建设用地是真正的财富之母,是控制城乡关系的杠杆,统筹考虑城乡建设用地对建立新型城乡格局具有全局性的深远意义。20世纪中叶新中国成立后,确立了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以及公有制在国民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的根本地位,土地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改革开放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土地使用处于无偿、无限期和无流动的状态,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关系都从属于如何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这个国家战略目标。在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依靠过度汲取农业积累提供初始资本,建立起高度分工的城市工业体系,然而由于城市空间扩张规模并不大,农村土地征用问题并不突出。改革开放以来,一方面,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市空间扩张迅速,整体规模翻番,大量的征地引发了广泛的社会问题。可以预期,在未来30~40年,随着城镇人口进一步增长和人居环境的改善,城镇化建设用地仍将增长,尤其是特大城市及其周边地区⑤,城市用地需求问题特别突出。另一方面,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遵循资本的逻辑,大量的农村优质资源,包括劳动力资源、资本、生态资源和文化资源等都向城市集聚,最终留下一个困难重重的“三农”世界。在继续推进快速城镇化的过程中,如果不采取积极行动,那么随着农村人口的持续减少,农村用地的持续蚕食,农村的正常运营将难以为继。如何保障城市增量用地供给,并且规避用地矛盾?如何才能切实保障3.75亿农民的基本生活⑥?这两方面的问题直接关系中国未来城镇化能否健康、平稳进行,也是支撑中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础,并直接影响本世纪中叶中国城镇化的质量。

土地公有制是中国特色城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与资本主义国家截然不同的是,中国可以对土地利用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把资本逻辑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虽然城镇化进程中的许多问题都来源于此,但是解决问题的希望也寄托于此。具体说来,城乡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的直接目标包括两点。

一是保障城市用地供给,规避大规模的征地矛盾。未来中国城市群的形成和城市人口重新布局使城市内部的房地产需求持续上升。从城镇化的整个进程来看,未来还会产生更多的特大城市和大型城市,如何满足城市新增居民对房地产的刚性需求,这是主要矛盾。面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近期可以采取一些非常规的调控手段,但是从中长期看,仍然需要在宏观调控的基础上利用市场化手段加大供给,鼓励开发商开发更多元化的产品,引入竞争机制抑制房价,而不是直接通过限购来抑制需求。

二是盘活农村建设用地资产,为农村发展提供核心动力。中国改革从农村发端,农村改革的成功与突破曾经为城市改革与快速城镇化奠定了粮食安全的基础,提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乡镇企业也曾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离土不离乡”的小城镇建设,为改革开放初期一个有着庞大人口基数的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和城市社会转型,处理好工业与农业之间、农村与城市之间艰难的平衡提供了有益的实践。然而,由于农村土地改革并不彻底、集体土地流转的制度性障碍没有根除等原因,改革开放之初“三农”的辉煌未能在资本的逻辑下持续发展。目前,我国农村宅基地面积约16.8万,相当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4倍,如果能把这部分建设用地盘活,就可以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的建设用地供给问题。农村守着巨大的建设用地资源优势不能成功地转化为资本和农村发展的动力,而是演化为十分复杂的“三农”问题,陷入城乡差距不断拉大的窘境。要解决农村的问题,就必须盘活农村建设用地资产,赋予其强大的内生动力。厉以宁总结目前统筹城乡发展探索实践,认为应通过宅基地换房、节约土地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吸引企业参与城乡一体化改革以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服务设施建设、使进城农民和城市居民在生活上趋同等措施,最终实现“人”、“地”、“产”协调发展的目标⑦。

4.3 划定城乡政策区

综合考虑城乡两方面的发展需求及其内在关联,本文认为构建新型城乡格局、统筹土地与人口城镇化的一个基本的策略就是,在坚持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建立城乡用地界限分明、建设用地市场统一的新型城乡格局,一方面发挥农村土地资源优势,保障城市空间有序增长的用地供给,规避城市征地矛盾;另一方面借鉴城市土地改革经验,赋予农村一定的建设用地权限,促进农村的内生发展,最终实现快速城镇化进程中的城乡平衡与人地平衡。

图5 城乡政策区结构

城乡建设用地制度改革涉及方方面面,其中关键是土地流转问题。目前惯常的思路是将土地整理后的农村建设用地指标与城市建设用地指标挂钩,实现城乡之间的土地流转。通过这种农村建设用地向城市建设用地流转,可以提供相当数量的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但客观上也存在一定问题。例如,土地整理后的农村地区同样需要发展,单纯地将建设用地指标流向城市,实际上也影响了农村地区发展的活力与动力,以至于“三农”问题只有指望城市与工业的反哺。实际上,“三农”问题的解决,也可以通过另一种形式的土地流转,即建设用地在农村地区内部的流转,逐步加以实现。有鉴于此,本文提出在城乡统筹视野下将城镇化的中国在空间上划分为“城市地区”和“农村地区”的两个不同的宏观政策区,探索土地流转的新模式(图5)。

对于城市地区(通常称为城镇密集区、城镇群等),处于核心的是都市区,由于经济发达、人口密集,一些不同规模的城镇群往往“连绵”成区。城市地区作为中国对外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竞争、对内引领区域发展的战略要地,以一个或多个核心城市为中心,多个城镇共同组成,目前中国已形成了以3大城市群、7大城市带和50个大城市圈(中心城市)为基本格局的城市地区(顾朝林等,2008)。城市地区是资本城镇化的重要载体,是城市用地扩张的主要区域。就城市地区而言,一个主要的问题通常是如何在扩张过程中规避层出不穷且愈演愈烈的征地矛盾。本文建议,通过城市地区边界的划定,将划为城市地区的“农村”(在理论上将来都要变为城市)的居民,按城市居民对待,提供相应的福利和保障,实现“完全城市化”。对于城市地区的征地拆迁,须实施统一的政策,避免拆迁中愈演愈烈的投机行为,降低大城市、特大城市扩张的拆迁成本,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到目前为止,城市因征用临近地区土地同时吸纳了当地人口(约1.2亿),其数量占到过去15年城市人口增长量的近40%,如果参照这个比例,在未来30~40年内,在中国城镇人口新增4.34亿人中,因城市用地扩张带来的人口将达到1.74亿人。对于这1.74亿因城市用地扩张而被吸纳的农村人口,要改变传统的补偿安置方式(特别是改变单一的一次性货币安置为主的模式),从根本上解决被征地农民发展权问题。在实践上,可以根据具体的城市扩张进程,分阶段转化。值得指出的是,在城市地区中最终可能还包括一些零星的农村地区,但是这些农村地区从功能上看是从属于城市的,处于城市影响区的范围内,尽管在产业发展上还有农业存在,但是属于都市型农业,尽管还有“农民”,但是已经是“产业工人”,这样的农村地区受资本作用明显,显然已经不是传统的农村。

对于农村地区,主要功能是保证国家的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国防安全和社会稳定。农村建设用地主要是用来满足留守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在农村地区,也分布一些集中型居民点,包括县城、建制镇等城镇,以及乡集镇、村庄等村镇。其中城镇处于县(县级市)域村镇体系的顶层,主要功能是为县域生产生活提供较高等级的服务。目前,中国县域城镇化事实上是农村地区最具吸引力的地方,至少集聚了全县15%~20%的人口⑧;同时,县城与建制镇也属于全国或地区城镇体系的最低层,因此这些城镇的空间建设也可以运用资本的逻辑。本文认为,因为这个特征,县域城镇可以成为中国新农村建设的突破点和农村发展的希望所在。其基本的思路就是,将目前试点的县域村庄整理、土地整治工作与城镇建设指标挂钩,赋予农村城镇一定比例的开发指标,通过建立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将获取的土地出让金用于城镇和县域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建设,为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的提升提供物质基础与持久动力。初步匡算,如果有部分农民自愿离开原有农村集聚程度不高的宅基地,到集中的社区居住,那么人居建设用地规模大约可以节约一半。这部分自愿聚居的农民,假设占到全国3.75亿人中的2/3(即2.5亿左右),人均建设用地节约120,那么总体上就可以节约3万的建设用地,相当于1990~2010年这20年间的城市用地扩张的总体规模的1.5倍(表2)。这是农民自愿到农村型集中居民点居住后节约出来的用地指标,如果有一半即1.5万作为经营开发用地⑨,开发土地出让金收益,按照每亩67万元计⑩,则合15万亿元。静态收益两者合计,相当于人均6万元的投入,这个收入可以满足安置农民集中居住所需的土地平整与基础设施建设费用(11)。对于农村居民的住房建设问题,长期以来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考虑到目前城市保障性住房还没有完成的情况下也难以广泛开展,因此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还要依靠农民自建(当然并非目前的自由建设)。为了保持农村的空间秩序与宜居环境,建议为农民自愿到集中性居民点与集镇聚居提供“保障性用地”(更确切地说,提供“保障性住房用地”),这个用地所需的前期费用,如前所述,运用资本的逻辑,大致可以平衡。如果这个建议可以得到实施,那么经过30~40年的时间,2/3的农民自愿搬迁到集中性居民点(新型农村社区,包括核心村、集镇、县城),在这里配备不同等级规模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满足居民在不同层次的“生活圈”的需要,总体上就可以解决农村的居民的居住与提高生活服务水平,最终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目标。

通过建立城乡用地界限分明、建设用地市场统一的新型城乡格局,不仅为城市空间合理扩张提供了制度保障,而且为农村建设提供了内在的动力,这可以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基础,最终将形成符合中国国情、有中国特色的城乡空间,避免“城市不像城市,乡村不像乡村”的局面。

4.4 统筹城乡发展

自2002年提出“城乡统筹”以来,城乡关系的调整进入新的时期。然而,在大量的实践过程中,由于城市的经济实力和主导作用,往往表现为“以城统乡”的特征,其本质都是建立在对农村土地、水资源、空间资源等的索取之上,结果产生了大量的失地农民,形成了半城市化形态,进一步加剧了农村问题。因此,迫切需要从根本上扭转“以城统乡”的思想,建立以解决“三农”问题为目的城乡统筹发展思路(顾朝林等,2011)。

“盘活农村建设用地资产”可谓今后统筹城乡发展的一个关键,要同时兼顾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在实施层面,可以采取“集体所有土地股份合作化”(梁鹤年,2008)的方法,解决好耕地转用补偿和土地整理分配收益的核心问题。这里要进一步指出的是,需要严格控制农村建设指标,加强农村建设控制,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盘活农村建设用地,不能“一刀切”、一蹴而就,要防止农村地区“新城”、“卫星城”遍地开花而简单重复城市地区“土地资本化”的做法,避免走上美国式“郊区化”的老路。

在统筹城乡发展过程中,城乡空间发展要差别化对待。坚持城乡地域的空间分开,合理布局城镇体系、城乡居民点;同时统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最终实现均等化。特别要严格保护农村的开敞空间和生态环境,营造乡村的特色文化与空间,这是农村的宝贵资源、农村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发展农村经济、丰富城市生活、缓解城市压力的重要基础。

5 结语

19世纪末,霍华德(Howard,1898)面对英国城市化带来的诸多问题,在资本主义城市化模式的思考中,希望通过土地改革、城乡联姻,寻找一条通向真正改革的和平之路。中国的快速城镇化是改革开放的关键和总突破,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通过“招商引资”,将资本与土地结盟,实现“空间的生产”;从全球范围看,伴随着全球资本循环与积累的节奏,“空间城镇化”实际上是“资本城镇化”的表现,中国快速城镇化遵循着资本的逻辑。在资本的逻辑下,中国快速城镇化取得了巨大的经济社会成就,同时也带来了发展中的问题,面临着资本逻辑的悖论。从城市与区域规划的角度看,中国快速城镇化的基本走向,仍然需要抓住土地这一核心要素,真正通过统筹城乡发展,构建新型城乡格局,建立基于社会主义制度的新文明。

在资本主义社会,霍华德的理想终被资本主义所窒息,他的田园城市变成西方城区扩散(空间生产资本化的必然现象)的“遮羞布”(梁鹤年,2008)。如何避免田园城市的悲剧?我们认为至关重要的是,应进一步明确中国资本逻辑的社会主义目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综合了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是西方可望而不可即的理想。中国先哲很早就提出了兼顾效率和公平的解决之道,如《管子·权修》的论述很适合今天中国的情况:“野与市争民,家与府争货,金与粟争贵,乡与朝争治”,即农村与城市争夺劳动力,人民(企业)与政府争夺投资,资本与粮食争夺贵贱,地方与中央争夺治理权;管仲提出的解决方法:“野不积草,农事先也;府不积货,藏于民也;市不成肆,家用足也;朝不合众,乡分治也”,亦即要使农村不荒废,就必须把农业放在首位;要使政府不与人民争夺投资,就必须明白国家的财源是人民的(藏富于民);要使资本不过于放肆,就必须做到每个经济个体都可以自给自足(要对抗资本垄断,就得降低对资本的依赖);要使中央不用整天花精力去处理大小事件,就必须分权到地方,如此便可达到“治之至也”(梁鹤年,2008)。

本文揭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快速城镇化的资本逻辑,并努力在中国城镇化的内在逻辑中寻找问题的答案,其过程可能简化,结论可能简单,但是力求把握中国快速城镇化进程的实质与关键。本文的论述尚缺乏严密的数据和精确的模型支撑,结论也可能松散和不确定,但是有一点是明确无误的,那就是明确土地与空间在中国城镇化中的基本角色定位。从这个角度看,空间规划与建设将成为影响中国城镇化乃至中国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要素,本文提出的建议只是纸上谈兵,但是提供了一种理论和实践上的可能性,亦可被视为引发进一步辩论的邀请。

感谢清华大学顾朝林教授、毛其智教授、吴唯佳教授、于涛方副教授以及中山大学李郇教授、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杨保军副院长为本文提供帮助与支持;感谢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林树森副主任对本文初稿提出评论;感谢加拿大女王大学梁鹤年教授在本文定稿之际提出长篇评论与建设性意见!

注释:

①周一星(2006)认为,中国近期城镇化的超高速增长主要是口径调整的结果,有水分,并对城镇化有关数据进行了卓有成效的修订。考虑到国家统计局数据仍然是被广泛使用的数据源,并且是国家出台各项城镇化政策的基础,故本文仍采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

②王雷等:“中国1990~2010城市扩张卫星遥感制图”,《科学通报》,2012年(待刊稿)。

③2012年2月22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城镇人口规模按常住人口进行统计,包括城镇化户籍人口与半年以上的暂住人口。

④蓝海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演变路径”,《经济研究参考》,2005年第17期。

⑤于涛方(2012)研究显示,2000~2010年,全国人口最多的30个地级城市占总人口比重从2000年的24.6%上升为2010年的26.7%,集聚了近5000万人口;北京、上海和广州的总人口10年内增长了1540万之多,2000年占全部地级城市人口的3.5%,2010年增至4.5%。见:于涛方:“中国城市增长:2000~2010”,《城市与区域规划研究》,2012年第2期。

⑥2007年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报告》预测:“到2020年,人口总量控制在14.5亿人,城镇化率达53%以上。到本世纪中叶,人口峰值控制在15亿人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本文推测,在未来30~40年后,中国城镇化率达到75%的饱和值,届时城镇人口理论值将达到11.25亿人,相应地农村总人口达到3.75亿人。

⑦厉以宁为叶剑平、张有会著《一样的土地,不一样的生活:从天津市东丽区土地综合整治的实践看中国城镇化》一书所作的序。见:叶剑平、张有会:《一样的土地,不一样的生活:从天津市东丽区土地综合整治的实践看中国城镇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

⑧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2010年末全国共有建制镇19410个、乡(苏木、民族乡、民族苏木)14571个。根据16774个建制镇、13735个乡(苏木、民族乡、民族苏木)、721个镇乡级特殊区域和272.98万个自然村(其中村民委员会所在地56.35万个)统计汇总,村镇户籍总人口9.44亿,其中建制镇建成区1.39亿人,占村镇总人口的14.7%;乡建成区0.324亿人,镇乡级特殊区域建成区0.037亿人,共占村镇总人口的3.9%;村庄7.688亿,占村镇总人口的81.4%。考虑到有2亿多的流动人口存在(2012年2月22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居住在城市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为2.30亿人),事实上村镇总人口约7亿,建制镇建成区集聚的人口占到村镇总人口的20%左右。

⑨2012年3月20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的意见》指出,加快推进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意见》表示,加快推进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按有关规定采取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鼓励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以土地使用权联营、入股等形式兴办企业,盘活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

⑩国土资源部《2010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显示,全年出让国有建设用地面积29.15万,出让合同价款2.71万亿元,合每亩62万元;其中通过招拍挂出让土地25.73万,出让合同价款2.60万亿元,合每亩67.4万元。此外,全国105个主要城市年末综合地价为2881元/,合每亩192万元。

(11)目前,在北京周边地区园区基建和土地整理每平方公里大约需投资4亿~5亿元(大约每亩地需投资30万元,资金分3年投入),主要用于征地、开发和修路,其中征地和拆迁占60%,基础设施建设占40%(见:高通智库:“华夏幸福基业:‘园区+地产’模式——房地产标杆企业研究”,2012年3月18日)据此测算,在北京周边地区,农村社区按照5000人为一个基本单元,占地1,相应需要投入4亿~5亿元。如果每人投入6万元,5000人则合计3亿元。大致可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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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快速城市化的资本逻辑与发展趋势_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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