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市场经济为什么需要政府——对经济学中老问题的新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中论文,政府论文,现代市场经济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关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问题,实际上是一个老问题。对这个老问题的讨论,有两种意见格外引人注目:一是以斯密自由放任为传统、后经米塞斯—哈耶克加以发展、再由弗里德曼的货币主义加以充实的市场自由主义论,一是凯恩斯主义的政府干预论。在整个20世纪,特别是自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发生大萧条以来,几乎在每一个大的经济周期转折时期,都可以找到这两种对立的观点。这种理论的对立,在今天仍然存在。
在亚洲金融风暴发生前就一再警告危机可能爆发的现年45岁的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克鲁格曼,支持新兴市场经济实施外汇管制,这显然是凯恩斯主义观点的现代反映。而现年43岁的哈佛大学教授赛克斯则认为,与其用紧缩性的预算政策与高利率来维持汇率,还不如放手让货币贬值。这当然是斯密主义观点的最新表现。在克鲁格曼和赛克斯之间,还有一个人,这就是斯坦福大学的斯蒂格利茨教授。台湾《工商时报》1998年9月29日发表了一篇题为“金融乱世,谁是当代凯恩斯? ”的文章,认为斯蒂格利茨属于介乎于前两人之间的第三者。作为比较典型的政府干预主义代表者,斯蒂格利茨认为,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就是存在比较明显的政府干预,一个完全无政府状态的市场经济,虽然可以比较好地解决经济的微观效率问题,但是很难从总体上提高国民经济运行的效率,同时对长期的持续增长也是无能为力的。斯蒂格利茨的政府干预主义思想,不仅表现在他的专门讨论政府作用的论著“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中,而且系统地体现在他的《经济学》教科书中。
在中国,也时常可以听到类似这两种相反意见的争论。搞宏观经济研究的学者,比较重视政府干预对经济稳定发展的意义,搞制度分析和微观经济研究的学者,则对“政府能做好什么”表示怀疑。前者强调,市场不是万能的,存在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需要发挥政府的作用。后者强调,市场有自己的运行和发展规律,这些规律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如果考虑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性,以及由少数人组成的政府存在“能力不足”和“集团利益矛盾”等问题,就使得政府干预难以奏效。
为了摆脱当前的经济困难,保证未来国民经济发展既有效、又稳定,我们是回到斯密?还是回到凯恩斯?是听克鲁格曼和斯蒂格利茨的,听宏观学派的意见?还是听萨克斯的,听制度学派和微观经济学派的意见?政府到底应当听谁的呢?
一、人们的生活离不开政府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生活离不开政府。从你刚一出生,就需要代表国家和人民行事的政府的帮助,如各种疾病的预防、义务教育、医疗保障、低收入家庭津贴和其它的福利等。可见,在现代社会,每一个人都需要政府,离不开政府的帮助。作为个人、家庭是这样,一个地区也是这样。如1998年,中国的长江流域、松花江、嫩江出现的历史上罕见的大水灾,如果没有政府强有力的救助,灾民的生活、生产就难以很快恢复。从这个角度也可以看出,政府对国民的生活和生产是必不可少的。发展市场经济,应当减少政府控制的范围,有一部分职能可以交给市场和企业去完成。但是,现代市场经济不是无政府状态的,政府除了为社会提供“公共物品”以及在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上作出贡献外,从福利经济学的观点看,政府的作用也不可忽视,尤其是实施反贫困政策,对穷人实行救助,为失业者提供失业救济和再就业机会等方面,政府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
二、从经济学史演变中得出一个折衷的结论
回顾20世纪走过的历程,可以看到市场自由主义和政府干预主义的交替、失灵”和“有效”的循环变化。这个世纪的上半叶,爆发两次世界大战,发生全球性的“大萧条”,失业、经济衰退、贫困等经济危机现象,令各国政府处于恐慌之中。凯恩斯在李嘉图、马克思和卡莱茨基等人思想的启发下,在“大萧条”不久就提出了被认为可以救治市场经济危机的药方——政府干预主义思想,同时,1935年的罗斯福“新政”的成功实践又向人们提示,政府干预理论不是不可以用的,在一定时期,政府用它来作为政策指导的基础,并不是一件坏事。
回过头来看这60多年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可以发现,西方国家应用“政府干预论”大约有30年左右的时间。两次石油危机后,虽然回到了“市场自由论”(见下图),但是在新旧世纪之交出现了靠自由市场无法控制的金融风暴,特别是在对索罗斯等人掌握的大量国际投机资本无法控制的新条件下,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尤其是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又不得不加强政府干预,重新使用资本管制的工具。
20世纪西方经济发展中“市场自由”和“政府干预”的交替变化
20世纪的经济史说明,有的时期,市场自由很成功,有的时期,政府干预很成功。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折衷的结论:无论是市场自由主义者,还是政府干预主义者,都具有从各自角度来理解的道理,他们在强调自身意义的同时,看到了对方的缺陷和不足。所以,问题不在于强调市场重要或政府重要是“正确”还是“错误”,而在于“角度”不同,在于侧重点不同。就如同“盲人摸象”一样,不是象本身有问题,而是盲人的经验和看法有片面性,他缺乏对事物的整体理解。
三、市场的缺陷不能用市场的办法来解决
在经济运行机制的选择上,人类花了几百年的时间选择了市场经济。但是迄今为止,被认为市场自由主义色彩最浓的美国,不仅有政府直接的经济活动,而且包括联邦储备银行和财政部在内的这些“政府机构”,也经常发挥着对经济进行强有力调控的作用。看来,即使是比较自由的市场经济,也没有忽视政府在经济中发挥的作用。从历史的角度看,政府在经济运行和调节中发挥作用,首先并不是基于“政府优越”的考虑,而是基于“市场缺陷”的考虑。在经过几百年市场经济的发展后,人们发现,市场愈益表现出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有一些事务,特别是属于宏观范畴的事务,靠市场是没有办法解决好的。
首先,现实中可能产生社会难以承受的总量不平衡现象。市场的价格参数(包括狭义的商品、服务价格和工资、利率、汇率等),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节供求关系,缓解供求非均衡程度,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信息传输既要时滞又有漏损以及消费者的偏好不断变化,各单个市场总是会存在或多或少的非均衡,这些单个市场的非均衡集合起来,会在国民经济总量状态上产生不平衡,如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失业、有效需求不足和过剩以及贸易赤字等。对这些表现在宏观层次上的“总量失衡”现象,靠市场本身无法解决,只有借助政府的宏观调控来缓解。
其二,除了上述静态意义上的不平衡外,经济发展过程中,还有可能产生经济景气的周期性波动,这种波动有时是常规的,有时可能是非常规的。对这种周期波动,市场的价格调节也是无能为力的,这要靠政府运用财政、货币政策来缓解。
其三,经济结构的调整。产业的成长和竞争的发育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是不均匀的,现实中可能出现市场难以解决的结构性矛盾。比如“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的生产和增长有可能出现失衡,出现“公共物品短缺”和“私人物品过剩”并存的结构性矛盾,这是市场无法解决的,它要靠政府财政以加大公共投资为基本内容的直接投资的力度来解决。
其四,由于历史条件、竞争能力等方面的差别,收入分配过程中通常会出现社会难以承受的不平等现象,对这种不平等现象,市场的“看不见的手”也是无能为力的。
其五,企业的赢利行为倾向于短期化,在完全自由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人的基本行为是利己,是使自身利益最大化,行为动机中的“利他”往往只会发生在对“利己”有益时才是可以接受的。这种强烈的“短期化”和“利己”行为,容易导致外部不经济,如环境污染、噪音等。在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外部不经济的扩大有可能累积到危及人们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危及到人类的安全。解决外部不经济的可供选择的途径是政府调节。
其六,市场运行的基本特征是竞争,竞争的和协和效率是有序,保证这种有序竞争的前提是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行为规则,这套规则既包括对“运动员”的约束,又包括对“裁判员”的约束,而制订规则的主体只能是政府,而不是市场本身。
上述这些现象在宏观层次上表现出来,属于集合现象,以“看不见的手”为主要调节手段的市场,无法应对和缓解,要借助政府宏观调控的力量。无论是现代资本主义经济,还是现代社会主义经济,都离不开市场调节,离不开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我们说,现代经济发展没有市场调节是万万不能的。但是,市场又不是万能的。市场有缺陷我们怎么办?政府如何对待市场的缺陷,采取何种有限的措施修正或减少市场的缺陷。
我们在谈论市场主体的行为效率时,不要忽视市场主体的短期目标动机,以及由这种动机带来的经济发展的长期不平衡趋势。虽然我到现在仍然认为表现这种长期不平衡趋势的“周期”将客观地永恒存在,无论外在于市场的力量多么强大,都不可能消除市场的周期,但是,我同时注意到,对市场经济运行施以有效的政府干预,并通过这种干预“矫正”由市场主体的利己动机带来的行为偏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缓周期波动的幅度,延长繁荣和缩短衰退的时间。我把这个结果叫做“调控周期的收益”。
尽管现在仍有不少经济学家怀疑政府调控周期的效果,而且我也认为不当的政府干预会使“调控周期的收益”为负,就是说加剧波动、缩短繁荣和延长衰退。但是,我还是主张政府可以通过“预调节”方式改变市场运行的惯性,在“调控周期”上有一定的主动性。
索罗斯利用“市场错误”的做法给我们的启示是:政府可以调控市场,可以根据市场的动态非均衡的变化顺应和改变趋势。这里要做的关键是,密切注视市场运行向上和向下变化的趋势以及这种趋势可能衰竭的迹象,在趋势反转的临界点(从上升反转为下降或从下降反转为上升)到达以前,采取“逆势而为”的政策操作;在一种新趋势刚刚开始时,则应采取“顺势而为”的政策操作。这就要求我们准确把握临界点和新趋势开始的时点。尽管每一次事件和程序都具有各自的独立个性,重复的事件和程序比较少有,不确定性决定着趋势起点和长度,不可能用计量经济模型来准确计算,但是,我们可以根据相机决策和微调理论在过程的某一个含有提前量的位置上贯彻政府的意愿。
四、政府在宏、微观层次上的不同职能
经济发展实际上是一个不断从非均衡到均衡过渡并实现质和量的扩张的过程。如果思维简化一些,我们可以将这种非均衡界定为微观非均衡和宏观非均衡两种基本形态。在凯恩斯以前,人们对宏观非均衡及其解决途径较少关注。
一般来说,市场的主要功能是通过价格等调节参数实现从非均衡向均衡的过渡,比如当供大于求时,价格下跌,企业收缩生产,供给减少,同时,买者增加购买,需求增加,市场表现为达到或接近供求均衡(完全和持续的供求均衡是一种理论的追求,实际中的常态往往表现为供求非均衡,但是,这并不排除市场和政策操作追求均衡的努力的意义);当求大于供时,价格上升,企业扩大生产,供给增加,同时,买者减少购买,需求下降,结果也会出现达到或接近供求均衡的趋势。但是,这种市场价格(这里讲的是广义价格,除了物品和服务的价格外,还包括作为资金价格的利率,作为劳动力的价格的工资,作为外币价格的汇率等)的调节作用是有限的,尤其是在宏观层面上,价格调节不起作用,这要靠非价格调节,在宏观层面上非价格调节的主体应当是一个能代表全民意志的“集体”,这个集体就是政府。
在明确了政府的基本作用首先是解决宏观层面上的非均衡之后,我们就可以逻辑地研究政府在这个层面上到底能做什么。对这个问题,经济学家的意见很多。理查德·马斯格雷夫在《公共财政理论》中,把政府的经济作用分为三种:一是稳定经济,建设一种实现充分就业条件下的经济;二是调解分配,按平等和效率原则建立起人们基本能接受的个人收入分配结构;三是资源再配置,减少从宏观角度来理解的资源浪费,提高全社会的资源使用效率。马斯格雷夫为政府界定的这三个职能,是各国政府正在做的事情,即使是强调市场作用多一些的美国政府也在做这些事情。
经济学家之间真正的分歧,主要是政府可不可以介入微观事务,如果可以,在什么范围内和多大的程度合适,与市场和企业之间如何分工。
从一个比较全面的角度来理解,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不仅可以涉及属于“长期”的经济领域,涉及总量平衡和收入的再分配等,而且可以涉及属于微观范畴的生产和消费两个方面,都可发挥调节作用,这一点既适应于中国这样的转型经济,适应于市场竞争发育不很充分、处于加速发展的经济,又适应于生产力很发达和市场发育比较充分的经济。在生产方面,对“怎样生产产品”、“生产什么”和“为谁而生产”有影响。当然,这种影响一部分是直接的,一部分是间接的,直接部分主要是指公共物品生产,间接部分则是指通过参数调节影响私人生产的行为,以达到属于共同意志的目标。
在消费方面,政府不必给人们分配消费品,也不必告诉消费者“消费多少”和“如何消费”,但是,政府可以通过影响人们对储蓄和消费关系的处理来达到调节消费者的行为趋势、消费结构和消费数量的目的。因此,政府对微观经济行为也不是没有作为的,尤其是,面对市场运行特别是包括证券和货币在内的金融市场运行的风险增大,政府怎么能够完全袖手旁观呢?
五、谁有能力对付国际投机资本?
在我们使用“现代市场经济”这个名词时,最容易想到的一个东西,就是国际投机资本,就是人们近年来经常讲到的以索罗斯量子基金为代表的对冲基金。据说,到现在为止,全球投机性对冲基金有好几千亿美元,这些资本在最近7、8年中到处袭击,1992年袭击英镑,1994年袭击墨西哥,1997年下半年袭击东南亚和东亚,1998年年中袭击香港和俄罗斯。一段时间,包括国际金融机构和强势政府在内的国家,对其显得无能为力。也正是在这个时候,经济学家忽然重新对我们的理论和政策进行检讨,检讨的对象既包括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国际金融体系,又包括近30多年来一直被市场经济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高高举起的“经济自由主义”旗帜。尽管以美国哈佛大学赛克斯教授为代表的新一代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还没有放弃让外汇市场完全自由,汇率的起落应当完全由市场自发地调节,你政府不要去管它,而且你也管不好的观点,但是,以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克鲁格曼教授为代表的新干预主义者提出的新兴国家应当实行有管理的汇率,甚至不排除一定时期的资本管制的思想,似乎更容易得到危机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支持。
新干预主义者和凯恩斯主义的干预主义者不同的地方在于,他不是一般地考虑“公共领域”的投资需求不足,不是一般地考虑市场经济在私人竞争之间还有一块需要由政府来填补的“真空”,而是考虑到新兴工业化经济的脆弱性,经济实力不强,市场体系不成熟,结构方面存在严重的问题,在这样的经济背景下,特别是在面对巨额无约束的国际投机资本冲击下,政府干预和管制是非常必要的。
如果从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和一国经济稳定的角度来分析,我比较赞同克鲁格曼的意见。在先不讨论“其它因素”的情况下,单纯从如何对付国际投机资本这一点来考虑,我想一国如何发挥政府对市场的积极干预,是很有意义的。这里讲的意义主要是指保证一国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稳定。尽管有的经济学家不大愿意听到“稳定”这个词,因为的确“增长”比“稳定”更能给人们带来直接的实惠。但是,对于加速发展的经济而言,长期的稳定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稳定,你虽然可以获得短期的高速增长,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大衰退、大萧条、大动荡,这种增长显然会失去它的意义。而如果我们讲的“稳定”从国内放眼到国际,就更为重要。
从国际投机资本对搞活一国的市场而言,应当说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它的最大问题是给市场带来几乎难以控制的动荡。我们当然不能因此而完全否定投机资本的存在和发展,黑格尔讲的“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也适应于现代市场经济中的投机资本。问题是,我们应当想一想,如果对投机资本没有管理和约束的办法,代价会是多大。那么,谁有能力并且可以更有效地约束投机资本呢?
有两种选择方案:
一是重建国际金融体系,这个体系包括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的措施,包括国家之间的协调行动,甚至包括成立如索罗斯所建议成立的全球银行或全球金融保险公司,以实现各国金融方面的协调行动,减少投机资本行为带来的突发性市场风险。
二是合理运用一国政府的干预,包括调整游戏规则和积极的市场参与。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这两个办法在不同程度上被利用了。不过,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代表的所谓“监控”,并不是代表“共识”的“集体行为”,而是反映其单方意见的行为,因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给予危机国家和地区的每一笔援助,都附加了满足该组织单方利益的条件,使授者和受授者之间的关系表现出非常明显的利益关系,使受援者处于不利地位。所以,在国际金融体系还是维持老格局的条件下,受援者付出的代价是很大的。减少代价的积极办法是灵活而有效地运用政府干预,政府出来建立和维持一种至少在本国政府看来是稳定的市场秩序。
1998年8月14日至28日,香港政府和对冲基金之间的对阵, 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至少可供研究的案例,尽管在直接的市场博弈之后,政府改用调整市场游戏规则的办法来对付索罗斯等国际资本投机商的围剿。有人担心这样做会使香港丧失市场自由的精神,并怀疑是否能将港股市场稳定下来。但是,后来的事实证明,香港1998年8 月的战役是比较成功的,它不仅保证了香港汇市和股市的稳定,9月至 12 月, 恒生指数从6000多点推到10000点以上,而且并未因此而牺牲市场自由。可见, 在面对国际投机资本冲击的新金融背景下,政府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出来。
六、发展中国家政府作用的定位
以上是从“一般”角度讨论政府和政策干预的意义,在这里,政府被看作是公共利益或公共意志的体现,这种“公共”性质决定了政府首先应当承担公共职能。下面,我们从“特殊”的角度来作进一步的分析,了解具有特殊规定性的政府作用的特殊定位。就是说,如果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同时面临加速增长、加速结构转换和制度改革的任务,与发达国家相比,“政府干预的作用是否应当多一些”?或者说,政府的经济职能是否应当“多出一块”?
在中国,对这个问题的较早讨论是樊纲教授发表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作用的定位”(注:《经济日报》1998年9月28日。)一文。 樊纲注意到,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是否应该或者能够比一般意义上的政府,特别是比发达国家的政府,在经济增长和经济转型过程中“多发挥一块”作用,关键要看发展中国家作为一个整体是否拥有“多一块”信息或知识,而一切关于东亚国家“集体行为”或政府作用的争论,都是假定政府可以在体制转型、在发展战略上集中各种知识和信息,然后制定出相应的政策,利用政府(通过政府)的特殊权力加以贯彻,使体制转型和经济发展的速度更快一些。实际上,这个假定的真实性存在一些问题,从“多一块知识”推论出“多一块作用”的观点要大打折扣,因为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所具有的知识、信息和政策操作技术的优势相对要少一些,所以‘集体行为’或政府的直接领导与干预的作用要小一些,而由市场选择的领域却很大。当然,从信息量的大小来确定政府干预程度的大小,并不能说明问题的全部,因为发展中国家要解决与发达国家的差别,不仅要处理“如何加速”(包括发展速度、结构调整和制度转换等)的问题,而且要考虑在同发达国家竞争时存在的因先天不足而带来的“不平等竞争”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让市场自发演进,势必支付更长的时间代价。但是,在加进政府作用后,演进的时间可以缩短,代价可以减少。
所以,从目的论角度出发,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多一些政府作用”是可以接受的。随着转型期的结束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政府干预的“多一块作用”应当逐渐消失。这样,从制度和发展角度来理解的关于政府的“特殊作用”就消失,剩下的是“一般作用”了。
七、经济萧条时期政府的“特殊作用”
前面讨论政府的“特殊作用”是从“横向”来把握的,为了全面分析,我们还可以从“纵向”来把握。在经济萧条时期,政府的作用是否可以多一些?提这个问题时,我们自然联想到1929—1933年西方经济世界出现大萧条之后,为什么会有罗斯福“新政”和凯恩斯政府干预主义理论的诞生。或者说,当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大萧条时,政府是放任市场自由演进,还是应当出来进行更多一些的干预,以达到缩短萧条延续的时间,减少因萧条给人们带来的痛苦如失业、贫困和生活下降的代价呢?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尽管我在强调政府对经济萧条的干预时,并未忽视对政府干预能力和效果的关注,并未忽视执行经济干预的政府是否是一个廉洁为公的集体,但是我担心的是如果没有政府积极而有效的干预,处于萧条之中的人民要遭受更多的苦难。所以,我认为,反萧条需要政府,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将来也是这样。
现在提供一个案例分析,对象是日本。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世界中的欧美经济持续增长,尤其是美国经济出现连续95个月的繁荣,这期间的日本经济一直低弥不振,特别是1997年7 月开始的亚洲金融危机以来,日本的处境几乎是每况愈下,1997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为- 0.7%,1998年在-2%以上, 用通货紧缩和萧条来概括日本目前的经济特征是不会遭到多少人反对的。如何振兴日本经济,最近两年,日本政府较多从财政扩张政策上来考虑,比较偏向于凯恩斯的解决方案。但是,克鲁格曼教授在1998年上半年建议用货币政策的办法。在他看来,实行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对解决日本目前的问题不会有效应,应采取扩张性的货币政策,基于日本已跌入流动性陷阱的情况,利率政策已被证明无效,而且日本的利率调降空间已经很小,所以应当用增加货币供应量的办法来刺激消费与投资。克鲁格曼主张日本应大量印发钞票,借此激发通货膨胀,目的是让日本人知道他们手上的钞票增加了,而且这增加是长期的,因而不必将它们储蓄起来,应该将它们消费掉或进行投资。投资和消费需求增加了,就会带来通货膨胀,适度的通货膨胀对复苏经济是好的,而它正是当今日本经济所欠缺的。他没有明确说通货膨胀应是百分之几,但从他的言谈中似乎可以选择5%左右, 而且这种通货膨胀政策不只是一个短期行为,而可能实行大约15年左右。新加坡一家报纸著文说,这个建议很大胆,有可能吓坏日本政府。(注:日本经济在高速成长之后为什么会陷入长期的衰退之中?对这个问题,国际经济学界有不少的解释。现在,我有一个还不成熟但是想提出来与读者共同探讨的想法。这就是“过低利率的危害”。迄今为止,日本的利率是世界上最低的。这种低利率政策,在开始实行时的好处是,可以极大限度地刺激投资和消费,形成旺盛的市场需求,并因此带动经济高速增长。但是,相伴而来的负面效应是人们通过从银行大量融资的办法,对房地产、短期货币和资本市场进行大量投资,结果推动经济虚假繁荣,形成房地产和资本市场的泡沫。一旦这种虚假繁荣不能持续,泡沫破裂,投资者的房地产和证券资产将大幅度缩水,收入增长速度迅速下降,向银行还款的能力突然下降,银行因此而形成大量的呆帐和死帐。结果,银行崩溃了,企业投资和家庭消费崩溃了,市场需求陷入长期的低弥不振状态,出现持续的通货紧缩。保持经济增长的唯一途径是扩大出口,在内需不足时出口的快速增长,势必造成巨额贸易顺差。在国际市场收缩,特别是有巨额顺差的贸易伙伴国的经济出现不景气时,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就至此停滞下来了,甚至出现持续衰退。所以,我想,解释日本国民经济出现连续3年的负增长,陷入严重的萧条过程之中, 与这一过程产生时的过低利率是有关的。中国应当汲取这个教训,不要走过低利率的路。)
我在这里描述克鲁格曼的观点,并不是想评价这个政策主张的可行性,也许实际的日本政府政策操作会选择“放松货币”和“放松财政”相结合,将凯恩斯1936年提出的理论和弗里德曼1963年提出的理论在同一个时期协调起来。而是想说明,如果不这样做,如果日本货币当局对日本经济的萧条坐视不管,日本经济的低弥局面就很难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改变,消费市场会越来越不振,失业率会进一步提高,最终有可能影响到全球经济的稳定增长。日本的情形是这样,东南亚和东亚的情形是这样,美国的情形也是这样。1998年7、8月,美国和欧洲几乎经受不起从亚洲刮来的冷风,股市暴跌,汇市震荡,经济增长出现放缓迹象,如果不是格林斯潘在9—11月连续3次减息,并且推动欧洲和其它国家用减息等办法刺激经济,就可能出现全球经济同时陷入衰退,重蹈1929—1933年大萧条的情形。
因此,从经济周期的角度看,在经济下滑途中,为了避免全面萧条,政府的作用(主要是用财政、货币政策刺激经济回升)是非常重要的。一国是这样,全球经济也是如此。
八、中国经济中的政府干预
中国经济是发展中经济,面临加快发展、缩小与发达国家差别的任务,这就要求更多地发挥政府的作用。但是,中国经济中的政府干预在不同时期的程度是有差别的。
我们大致可以将中国经济中的政府干预变化分成两个大的阶段,第一阶段是1978年改革以前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干预。在这一阶段,政府对经济的影响作用要比一般所讲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干预更强,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全过程都由政府决定,它不仅直接决定生产什么、怎样生产,直接控制交换过程,而且包揽分配和消费的决策,计划指令取代价格,行政分配取代市场选择,政府对经济活动的一切领域进行统一管制,政府的作用被推至极端。这种极端的政府干预,持续了25年之久,后来发现是不成功的,所以不得不选择将计划经济改造成市场经济的道路。
但是,从计划经济转到市场经济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需要一个过渡阶段。1978年以来到现在,仍然属于这样一个过渡阶段,我们也可以将这20年理解为政府干预的第二阶段。这一阶段的基本特征是,政府对经济活动直接影响的范围逐渐变小,在直接生产过程中的干预力度逐渐减弱,干预方式逐渐改善,由直接调控为主向间接调控为主转变,参数调节的作用增大。应当说,相对于计划经济而言,这个时期市场经济运行中的政府作用被大大地限制了,至少现在有了价格制度,微观经济活动的基本方面交给了市场。
近20年的实践证明,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选择是正确的,中国的加速发展并不一定要选择政府管制一切的计划经济模式。但是,走向反面的选择未必就是正确的选择,我们在强调市场的作用时,并不意味着政府完全退出历史舞台。尤其是在经济转型和国际化进程中,当我们的市场还很脆弱,产业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不高,风险防范体系还不健全时,强调“多一些政府干预”还是有意义的。这个意义不仅表现在加强平等和社会公正,实现政治稳定,而且表现在对长期繁荣、可持续发展和反贫困等方面作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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