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词“To Be”与Being概念研究之回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动词论文,概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从1963年开始研究希腊语动词“to be”,原计划写成《希腊语动词“to be”与Bei ng概念》一文①,但实际上于1973年完成了一部关于希腊语动词“to be”的书②。我 的目标是提供一种用以研究希腊存在论的语法导论。我试图在哲学家对“to be”的特 殊用法之外,对其日常用法及涵义的语言事实作一番描述,以澄清与巴门尼德、柏拉图 和亚里士多德所发展的关于Being的理论相分离的前理论(pretheoretical)要点。那时 我认为,而且现在还认为,我们对动词esti/einai/on在古代的用法理解得很贫乏,而 现代的大部分讨论都被错误的假设所损害了,尤其是把关于存在(existence)与系词(co pula)的观念无批判地用于解释古代的文本。现在我利用这个机会总结一下我的研究结 果,包括对这个动词以及对一些早期哲学文本的解释。
一、传统观点的扭曲影响
在我看来,不但在语言学家和文献学者对动词“to be”的传统解释上存在着混淆,在 对古代Being理论的哲学注疏上也是如此。这两种混淆互相影响,因为语言学家从哲学( 和相对肤浅的有关哲学研究)那里借来了他们的概念,而哲学家同样也利用语言学的理 论作为他们论述希腊存在论的基础,而且有时还把这些理论作为武器来攻击希腊的Bein g概念。我将从叙述公认观点的原则性错误开始,这一公认观点是指20年前占主导地位 的、至今仍然流行于许多教科书和评注中的观点。
1.一般认为,einai的用法可以划分为(1)意即“存在(exists)”,(2)仅用作系词③。 但这种二分法在理论上是不稳固的,在描述上是不恰当的。之所以在理论上不稳固,乃 是因为(1)是一个语义概念,而(2)是句法概念。一个合理的理论则应当把“exists”与 这一动词的其他涵义(meaning)相比照,而把系词的句子构造与其他构造相对比。这种 二分法惟一能够自圆其说的是,假设存在着涵义与句法的一一对应关系,这样系词的用 法完全没有涵义,而动词在独立构造中(而不是系词构造)总是意味着“exists”。但这 些假设一无是处。
2.比较语法学对einai及其印欧词根*es-的传统解释认为“存在-系词”的区分是当然 的(这种看法可以追溯到Brugmann和Meillet,并在对英语系词的某些解释中反映出来) ,进而认为,动词be(einai,es)最初和其他动词一样,也有具体的涵义。其最初的涵义 就是to exist[存在(方括号内的译文仅供参考)],或更具体一点意味着to be present[ 在场]或to be alive[生存]。与俄语及其他许多语言相似,在所谓名词性句子(nominal
sentence)中,谓语性名词和形容词的表达最初无需动词,如:John is wise就成为简 单的John/wise;John is a man即John/(a)man,等等。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发现 在名词性句子中引入动词是有用的,因为这样可以表达印欧语言中定式动词(finite ve rb)所负载的各种形式,如时态、人称、语气等。因此意即“exist”的动词be就被引入 了名词性句子,而逐渐丧失了原义,蜕变成一个“空”词或“纯粹的”系词,即满足每 一个句子都必须包含一个动词这一需要的句法功能。
这一历史性考察的理论被堂而皇之地写入了教科书④,但实际上没有任何证据能够支 持它。看似证据的东西其实是与其他动词相对比而产生的误导结果,这些动词(如turn
pale,grow tall[变得苍白;长高])既构成了一个谓词结构,也明显具有独立的涵义, 但又在时间的推移过程中逐渐被用作be的替代词或异干词(suppletive),甚至提供了现 在被综合进动词的词形变化的形式。(因此英语中的am,are和is源于*es-,而be则源于 印欧语言的*bheu-(to grow,to become[生成]),was源于*wes-(to dwell,stay in a p lace[位于]),法语中的étais,été,意大利语中的stato,西班牙语中的estar 皆源 于拉丁语的sto/stare(to stand[站立])。)然而,这些对比证明不了什么,因为在 每一 个事例中,已知的历史发展都预设了印欧语言中存在着一个基本的系词⑤。毫无疑 问, 最初的系词是*es-,即英语中的to be。印欧语言没有系词的前历史状态的观念纯 粹是 个天方夜谭。在希腊语的早期文本中,einai的系词用法无论如何都占压倒性的优 势, 比任何其他用法都更频繁。那种认为存在性用法不管怎么样都更基本或更原初的观 念不 过是偏见,这种偏见部分是由于误把存在当作普通的谓词,同时还掺杂着经验主义 的意 义理论,假定任何语词的原初意思都是具体而生动的,犹如休谟所说的“印象”。
因此,我试图进行一次温和的哥白尼式的革命:恢复系词在einai的用法系统中的核心 地位。我并不断言系词的用法更古老,因为这同样没有证据。我的观点是,在完全共时 性的语词中,作为系词的用法必须被认为是更基本的,其理由有三:(1)它在统计意义 上是占优势的;(2)它在句法上是基本的,而其他用法(表存在的、表真实的(veridical )、表潜在的(potential))在语法上则是从属性的,对一个更基本的句子起功能词的作 用;(3)就这个动词的整个用法系统来说,它在概念上是在先而核心的,这当然还有待 进一步廓清,但与亚里士多德的“核心涵义”(focal meaning,即proshen legomena) 框架中一个核心术语的统一作用有些类似。因此,如果我们采取上述系词的用法,我们 就能看到,为什么同一个动词可以具有多种用法:存在、真实、所有,等等。而如果我 们把其他用法视为优先的,那么回到系词的道路就变得艰难了,甚至是走投无路的⑥。
3.许多语言学家正确地指出,在我们的感受中,存在着一个to be式的动词,它是一个 同时作谓词、表方位、表存在(仅列此三种)的动词,但这样一个动词只是印欧语言的特 性。⑦看一看J.W.M.Verhaar编的专题论文系列《动词“Be”及其同义词》就会发现, 关于Be的主题本身只能参照印欧动词,从词根*es来定义。但为什么这一历史性的特性 拥有普遍的意义呢?基于印欧动词的区域性用法的一个概念如何提供了哲学理论的真正 主题呢?因此A.C.Graham就汉语迥然不同的情况论述道:
“to be”作为系词的功能依赖于句子构成的语法规则,如果某人在没有这一规则的语 言中发现类似的作用,那纯粹是巧合。⑧
这些源于语言学相对主义的论断趋向于加强哲学式的控诉,密尔等人就曾把这些控诉 对准了“关于Being本性的轻佻的思辨”,密尔认为这些“轻佻的思辨”既源于忽视了 存在意义的用法和系词的各种不同用法之间的区别,也源于认为“必须给to be找到一 个适合所有情形的涵义”。⑨因此密尔的教子罗素坚持认为“语词is的模糊性简直是可 怕的”,他抛弃了关于Being的统一的观念,转而认为我们需要区分to be的各种不同的 涵义,包括存在、同一和谓词。因此,这些逻辑的和语言学的批评集中于一个普遍的怀 疑,即传统存在论中的Being学说反映了一种对希腊或印欧语言结构普遍性的推测。
在这里,我无意于与语言学相对主义的一般论断进行斗争,当然也不会否认集表谓词 、方位、存在和真实四种功能于某个词,是印欧语言的惊人特性。其用法之多样是否应 当被视为一种涵义的模棱两可(ambiguity)的情形,对此我也不打算表态。⑩我所要否 定的是:to be集多种功能于一身必然是哲学上的缺陷。相反,我试图指出,独立动词 “to exist”的缺乏,一词兼表存在和真实(外加实在),而谓词功能优先,这些都提供 了不同寻常而获益匪浅的起点,用以对作为知识对象的“真实”之概念和“实在”之本 性进行哲学反思。这一点部分是由于那个令人困惑的“三千宠爱在一身”的词:如此之 多的基本观念和功能集中在一个简单的语言形式上。巴门尼德第一个把“what is”(to
on)作为核心主题引入了哲学讨论,结果他在著作中发展了的那个悖论式的论辩竟成为 西方思想史上最富创造性的创新之一。他首先发挥了to on的静态持续(stative-durati ve)的方面,提出了一个系统的论断:what is必然是不生不灭的。这一论断诱发了前5 世纪的元素理论(其中包括原子论),用以解释最基本的实在何以能够保持不变。(如果 说不可毁灭的原子理论已不再与我们相伴,那我们也许可以在现代物理学的守恒定律中 辨认出它的巴门尼德学说的影子。)同样是不变的实在这个巴门尼德的学说为柏拉图提 供了存在论的资源,以解释他自己不变的型相(Forms)。另一方面,因为esti不仅仅是 个表真和实在的动词,也是谓词的标志,故巴门尼德关于“what is”的悖论式的整体 主张,激发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发展出各自的谓词理论,而且事实上引导亚里士多德 提出了他的范畴体系,以解释何以“what is以多种方式被言说”。最后,亚里士多德 关于质料与形式、潜能与活动的学说也构成了对巴门尼德的变化悖论的回应(我们可以 在《物理学》第一卷的论证结构中发现这一点)。这样,西方物理学、逻辑学和形而上 学全都受益于那个气象万千的世纪,受益的一半就来自巴门尼德所挑起的哲学争论:他 大胆地尝试把动词to be的各种不同特性融入了一个单一的实体。
二、To Be的语言学理论
1.系词(The Copula)
为了把系词视为einai用法系统的核心,我们必须对系词本身作一番更为详尽的叙述。 语言学家常常把系词说成是名义动词,即仅仅是形式上的具有时态、人称和语气等动词 特征的“承担者(bearer)”。(11)因此某个新近的作者能够把系词的全部功能描述为“ 仅仅作为使动词化者(verbalizer)”,能把像cunning这样的形容词转化成一个动词短 语“is cunning”,从而成为与“打鼾”或其他定式动词属于同一范畴的词。(12)阿伯 拉尔是传统系词理论的创始人,或者至少也是使其成形的人,他正确地把系词的功能(v is copulatur)与定式动词联系起来。他在is仅仅提供谓词联系与并非用作谓词(copula t tantum et non copulatur)这两方面作了区分,而其他定式动词则兼而有之。(13)阿 伯拉尔理论的优点在于他集中考察上述动词功能,而非仅仅关注作为名义谓语的动词is 。他认为系词之所以分离出动词的特殊功能,而这些功能在其他动词如runs、sleeps中 是模糊的,只是因为后者把谓词(running、sleeping)的信息内容与动词形式联结在一 起。这种一般的动词功能可以被认定为命题性联结或谓词标志。根据阿伯拉尔的理论, 我们所称的系词就是以“X is Y”式的句子形式对这一功能的典型表述。
在这一形式的句子中,系词所表达的是其他动词要通过动词词尾变化来指示的,这两 种情形我们都称之为“谓词标志”。这里谓词所意谓的既有句法的方面,也有语义的方 面。(1)从句法上看,系词或动词词尾的作用是在两个词项之间制造出合乎语法的句子 ,否则就仅仅是列出清单而已,如John和running(或to run)。因此它所指示的就不仅 仅是时态、语气和人称,而是某种更基本的东西:完整句状态(sentencehood)。在许多 情形下,定式动词可以单独做到这一点,而无需名词,其中既可以是无人称动词(,pluit,“It is raining”[在下雨]),也可以是其主语能借助语境来理解的(,currit,“he is running”[他在跑])。(2)从语义方面看,如果我们把指示- 陈述形式作为基本形式,那么动词或系词就赋予句子的真断言(the truth claim)以形 式的表达。(在这里我们没有必要专注于这一真断言可能被疑问句、条件句结构或各种 语气所修饰的方式,在某些但不是全部上述情形中,所作的修饰会反映在动词词尾上。 )如果限制在陈述句的指示形式中,我们可以说,作为系词或谓词标志的is的语义功能 是承担句子性的真断言的记号,用作整个句子之断言的焦点。(概略地说,句子的真断 言与下述事实相对应:因为它确实有成真条件(truth conditions),所以它能够有真值 (truth value)。)(14)如果我们在发音时强调这一动词的话,系词的基本断言功能—— 更精确地说,系词和句子的断言功能之间的密切联系——就浮现出来,如:“Margret
is clever,I tell you!”[告诉你吧,玛格丽特确实聪明!]“The cat is on the mat
after all.”[猫就在垫子上。]系词的语义作用,作为句子性真断言的标志,让我们 理解了希腊语einai的一个最重要的特殊用法,即所谓的表真功能(veridical)——它以 自身(既可以是指示性的第三人称也可以是分词)表达了关于真与实在(reality)的观念 。如果我们无视这种系词和真断言之间的联系,而真断言又是所有陈述话语中基本的东 西,那么希腊语中的“Being”(to on)意谓“实在”这一事实就成为神秘的不可理喻之 物,而与其谓词功能了不相干了。因此,哲学家们常常易于忽视它的表真用法,或将其 与存在性用法相混淆,虽然就句子结构而言,这是基本的不同。对我的论断(即系词用 法是基本的)来说,这一点是一个最重要的支持,无论是表真用法还是表存在用法都无 法以彼此为基础而相互解释,但二者都可以在系词的基础上被理解。
在讨论einai的这些特殊用法之前,我要提醒注意一下这个系动词经常被忽略的两个特 性。(A)无论动词einai用作系词还是其他结构,它都只有持续体形式(现在时-未完成体 ),而没有不定过去时(aorist),即没有即时体或非持续体。(将来形式在体的比较之外 。)einai的这一形式特性(印欧语言中的*es-亦然)反映在其语义中就是状态系词,而与 变化系词相对照(如become,在古典希腊语中是gignesthai)。(15)Being与Becoming相 对待,相反对,如同stability之与change(稳定与变化),这一点远在巴门尼德和柏拉 图加以利用之前就已深深植入了系动词系统之中。
(B)在be的广义系词用法中,有一种表方位的用法,其补语或谓语不是名词或形容词, 而是一个位置副词(here,there),或是一个表方位的介词短语(at home,in the market place)。有些语言学家不愿把这些视为系词的用法,因为在此类结构中英语的is无法被 变化系词becomes所取代(尽管希腊语中的gignesthai可用于位置句)。然而表方位的is 的作用与动作动词截然不同(如goes there,arrives in the marketplace),也独立于 其他各种动词(如John works at home,Socrates talks in the marketplace)。Is的这 一用法,我称之为表方位系词,它表现出与一小部分状态(posture)动词的特殊类似。 状态动词可用作系词is的静态替代词,而且既可以带名词和形容词谓语,也可以带位置 短语,如sits,stands,lies。(16)由于这些联系,也由于位置句中更生动而具体的意思 附着在einai之上,而且这种意思常常暗示着存在性的细微差别,可以用英语中的there
is对译,所以einai的表方位和表方位-存在用法是其基本的涵义和动词功能。(17)对 于将希腊语动词to be的直觉感受理解为状态或位置动词来说,方位用法固然是重要的 ,但是,我仍然不相信它们比带名词和形容词谓语的系词用法更为基本。因为首先,能 够把位置修饰词加到系词句子中去,然后通过去掉名词性谓语来产生方位系词:Athens
is a city→Athens is a city in Greece→Athens is in Greece,John is busy→Jo hn is busy at home→John is at home。但是反向的产生就一点也不合乎情理了。鉴 于位置短语对大量句子来说是可选的修饰词,名词或形容词谓语的引入就预设了具有系 动词的基本结构,这一点我在别处已讨论过。(18)而在我看来,更重要的正是作为“使 动词化”和完整句状态的一般系词功能,而不是表方位的用法,才能够解释einai与真 和事实的观念的深层联系。
接下来我要讨论einai主要的两类非系词用法:表真与表存在。就本文的目的而言,我 们可以忽略其他非系词用法,如所有(esti moi,“I have”)和潜能(esti+infinitive ,“it is possible to”)。
2.表真用法(The Veridical Uses)
《希英大辞典》认为,每一个受到良好教育的希腊人都知道,在任何情形下,动词est i及其分词形式on都必须译为“is true”,“is so”,“is the case”[是真的;是 这样的;是这么回事]或某个等价的短语“esti tauta”(these things are so[这些东 西是这样的])(比较法语c’est cela“that’s right”[是对的]),legein ta onta“ tell the truth”,“state the facts”[说实话;陈述事实]。(19)比较语法学指出 ,这是印欧语言中*es-的一种前历史的用法。(20)亚里士多德本人也注意到这一点,并 把它作为einai的四种基本用法之一(《形而上学》卷五,第7章)。我所做的就是给这种 用法以名称:表真用法,并把它与一种明确的句子形式联系起来。适当的表真结构可以 用三种句法特征来刻划:(1)esti的可理解的语法主语不是一个名词形式(如man或hunti ng),而是一个句子性结构,在英语中可以用that从句表示;(2)这一动词结构是独立的 ,也就是说,不带名词的、表方位的或其他副词的补语,除了表比较的so(houtōs)以 外,从而引导(3)一个言语或思想的比较从句,用完整的表真结构来表达,并在所有情 形中被暗示出来:These things are as you say,。[这些东西即是你所说的 那样]。
如果不认为表真结构或者是历史地或者是转换地源于系词的用法,我还是相信只要我 们坚持把系词的语义功能视为真断言的标志,就容易看到这两种用法是如何合乎逻辑地 、自然而然地归属到一起的。To be的适当的表真用法(如在Tell it like it is中[照 实说吧])使真断言成为普遍而清晰的,而后者在系词的每一个陈述用法中都是个别而隐 含的(如The cat is on the mat),如同在每一个陈述句中一样。由于系词结构巨大的 适应性,使它有可能使“S is P”[S是P]句式粗略地等价于每一个名词-动词句子,系 词尤其倾向于用作动词,也就是说,用以代表上述定式动词及其谓述功能,即阿伯拉尔 所称的联系功能(copulativa vis)。正是因为系词作为谓词和完整句状态这一非常普遍 的功能,同样的形式(esti,“is”)才能用于表达上述表真观念:显示出隐含的真断言 (“This is how I say things are”[我所说的这些东西是这样的]),与实在概念相对 应(“This is how things really are”[这些东西实际上是这样的])。(21)
尽管我一般不情愿断定一种不同的用法在何时变成了一种不同涵义,但我还是倾向于 在这里提及einai的表真涵义或内涵,在这些情形下只译成系词或is的惯用法是不恰当 的。当分词(to)on用于意谓“真”或“事实”,以及它在希腊语中可以被一个词如alē theia或(to)alēthes所替换的时候,这一点是最突出的。(22)关于表真内涵附着于系 词结构之上,有不少明显的例证,如亚里士多德引einai而意谓“is true”:esti Sō kratēs mousikos,“that Socrates is musical,i.e.that this is true”[苏格拉 底确实精通音律,也就是说,这是真的]。(23)在英语中和在希腊语中一样,to be的功 能在Being与Seeming的对照中典型地反映出来:“He wants not to seem(dokein)but
to be(einai)the noblest”[他想成为最高贵的,而不想看起来是最高贵的](埃斯库罗 斯:《著作七篇》592)。这里又一次出现了表象与实在之间的哲学对比,这在to be的 前哲学用法中就酝酿成熟了。
3.存在性用法(Existential Uses)
我将简要地描述我们在直观上认作“表存在的”einai的三种用法,并倾向于以there
is甚至exists(第三人称)来翻译。(24)
(1)存在系词
(a)“There is a city(esti polis)Ephyre in a corner of horse-nourishing Argo s.”(《伊利亚特》,VI.152)[在马草肥美的阿耳忒斯的一端,耸立着一座城堡,名厄 芙拉。]
(b)“There is a certain Socrates(estin tis Sōkratēs),a wise man,student
of things aloft…who makes the weaker argument the stronger.”(《申辩》篇18 B6)[有一个所谓智者苏格拉底,凡天上地上的一切无不钻研,辩才且能强词夺理。]
也许这些就是希腊语的einai一词最普通的表存在用法,其中esti看上去起着双重作用 :断言某个主语的存在(There is a city…);然后述说之(The city Ephyre is in t h e corner of Argos)。绝大部分例子中的谓词用法是表方位的,如(a);而(b)的情形 是 相当罕见的一例,即一个纯粹名词性系词具有存在功能。很明显,在上述句子中作为 动 词句法的基础是系词的句法,但同时,这一结构又负载着一个附属功能,我将其分析 为 “为进一步的述谓而引入一个主语(introducing a subject for further predicati on )”,用以解释我们译为“there is”的表存在的细微差别。在大多数情况下,当ein ai 被解释为表方位时,它引入(即定位或断言其存在)其主语的方式是通过将其置于某个 确 定的地点或情境之中。但是,正如(b)所表明的,即使没有表方位结构的支持,esti 也 可以实现其功能。在这两种情形中,esti非常典型地存在于所强调的开始位置中(如 “t here is”总是在句首);但此开始位置对这个希腊动词发挥作用来说,既非必要亦 不充 分。(25)
当我们把上述句子中的einai划为表存在的一类时,这意味着什么?实际上,对句子直 观上的功能而言,说它断定了Ephyre或苏格拉底的存在是错误的。它仅仅是将其主语作 为被进一步述谓的主语,而更经常的则是作为此后情节所指称的地点,引入叙述或话语 之流。我们可能倾向于把它和形式逻辑中的存在量词联系在一起,因为句子中确实暗示 着被后面的谓词所说明的对象集合不是空的:“There is something,not nothing,whi ch is a city in Ephyre,etc.”[有某物而非无物,即Ephyre地的一座城堡等等]。但 对(1)型句子中的“存在”系词的分析所带来的麻烦是,它同样很好地适用于相同句子 的直接系词方式:“Ephyre is a city in Argos”,“Socrates is a wise man”。
逻辑上所蕴含的是一回事,所表达出来的又是另一回事。不管怎样,借助于开始位置 、表方位功能,或更一般性的语境特征(引导将来所指称的项目),(a)和(b)中的动词就 把完全属于句子整体的存在断言集于自身之中。系动词如何能假定这种功能呢?也许 是 因为这一动词本身并不提供词汇上的涵义,但是与确实包含内容的主语在人称和数量 上 保持一致,这样对系词的强调就用作对主语的关注,并且以强调的方式(通常是通过 表 方位)表现主语,从而就把注意力集中于主语本身,即is的主语,因此确实就是谓词 的 主语。
无论如何解释,类型(1)中系动词从属性的表存在功能指出了通往纯粹存在用法之路, 而不带系词结构,这就是类型(2)。
(2)存在句作用词(The existential sentence operator)
“There is someone(no one)who does such-and-such”(ouk)esit hos tis +关系从 句。(26)[有某人(或没有人)做了如此这般的事情]
在典型的例子中,此种类型的句子用于指人,但也存在着把逻辑公式()Fx的完 全的一般性赋予此种形式的变元,其中Fx代表关系从句,而第一个esti用作存在量词 :“there is someone/something such that...”。动词esti用作精确地肯定或否定 服务于后面从句的主语(的存在),并且断言被公式F所说明的集合是否是空的。这里找 不到系词结构的痕迹,也看不到从系词结构逻辑地或语义地产生这种形式的方式。但这 里存在着与类型(1)在逻辑上的部分重叠,因此可以认为这部分重叠负载着类型(2)的表 存在功能的系词结构。
这种的的确确的表存在用法是相对罕见的,我在《伊利亚特》头12卷出现的562次eina i的用法中只发现了4例。我认为,这就说明那种认为类型(2)无论如何都表现出*es-的 原初的、前历史的涵义的设想是不切实际的。那么,我们能对esti的这一用法提出历史 性的解释吗?我的看法是,它是系词用法经由句子类型(1)而形成的,在类型(1)中系词 借助引导谓词主语的位置联系和修辞功能而获得了“存在性的”内涵。如果承认这些内 涵,那么类型(2)的表存在功能就成为esti单独使用时所能获得的一个涵义,而无需名 词性的或位置性的补语。(表真的、表所有和表潜能的用法表现了当esti以非系词结构 出现所拥有的其他涵义。)
正是以类型(1)和(2)中esti的表存在功能为基础[其中在类型(1)中这一功能是从属性 的,而在类型(2)中它是优先的,但又直接用作继起的谓词的基础],我们才能理解一种 新的句子类型的出现,其中esti本身变成了语法谓词。
(3)存在性谓词(The existential predicate)
(a)“There are(no)gods”(ouk) eisi theoi.[有(没有)神存在]
(b)“Zeus dies not even exist” oud’esit Zeus.[宙斯根本不存在]
类型(2)在荷马的著作中很罕见,而类型(3)根本就没有出现过。我的早期样本是在前5 世纪的中期和后期于麦里梭、普罗泰戈拉和阿里斯托芬的作品中收集的,而他们很明显 表现出了哲学思辩的影响。(27)这一类型的句子有时被引以展现印欧语言中*es-的最古 老的涵义。相反,我却把它视为前5世纪的一种创新,它以esti在旧类型(1)和(2)中的 存在性功能为基础,但聚焦于存在本身(即是否有如此这般的东西这一问题);也是哲学 思辨、神学怀疑论以及肇始于巴门尼德的关于“Being”的普遍争论的结果。
无论起于何时,源于何处,这一句子类型中的动词可以被很好地理解为类型(2)(“The re is someone(no one) who...”)的缩写。这样,“Zeus is not”和“There are go ds”就可以解释为“There is no Zeus who...”和“There are gods who...”的缩略 版,获得这种概括性效果的方式是通过去掉带有特殊内容的关系从句,从而表现出(或 摒弃)某个或所有非具体化的谓词的主语。但是,那种认为在此类句子中存在动词自己 会构成谓语的观念,只是一种幻觉,希腊语似乎从未沦落为这种牺牲品。(28)Einai作 为谓词工具的功能是如此基本,以致它不能被轻易地视为构成了自足的谓语。(29)在希 腊语的语言学直观中,“There is no Zeus”(ouk esti Zeus)意即Zeus不是任何谓语 的主语,无法对他言说任何真的东西。因此希腊人并不与现代人分享对否定性存在的困 惑,因为这一困惑源于这样一种诱惑:假定“Zeus does not exist”说出了某些关于Z eus的真的东西。
三、To Be的早期哲学用法
至此,我的语言学考察所得出的结果是勾画出einai作为系动词的基础性地位,同时也 是表整体和位置的动词,由方位和持续状态这两种涵义来刻划。在非系词用法中,我注 意到关于真和事实的表真表达,同时我坚持认为,早期的表存在用法的范围是非常有限 的,而且与特定的位置和谓词语境密切相关。因此,表存在的类型1和类型2在荷马的著 作中可得到验证,而类型3朴素的“绝对”用法,其中einai单独用作存在谓词,却在前 5世纪之前渺无踪影,只见于后来哲学和智者思潮影响下的语境之中。(30)我的建议是 ,为了理解巴门尼德和柏拉图等早期哲学用法,表真概念(whether or not it is the
case that p[事情是否是p])被证明远比存在观念(whether or not there is such a t hing as X[是否存在着东西X])重要得多,尽管二者都存在。
为了阐明这一新的作为纯粹表存在(我所谓的类型3)的准技术性的用法,也许我可以引 证最早而又没有歧义的例子,即普罗泰戈拉的著名论断:就神而言,他既不知道“eith er that they are(hos eisin)or that they are not(hos ouk eisin),or what they are like in form”(残篇4)[他们存在,也不知道他们不存在,或者形式上是什么样子 ]。由最后一个从句提供的对照,保证了这里的einai指的是神的存在问题,而einai本 身也可以适当地译为“exist”。(31)
然而,对普罗泰戈拉另一处更著名的名言的自然读法是把einai理解为表真用法:“Me n is the measure of all things,of the things that are(ton onton),that they a re(hos estin),and of the things that are not,that they are not(hos ouk esti n)”(残篇1)。[人是万物的尺度,既是存在者之所是的尺度,也是不存在者之所不是的 尺度。]这里如果对有关说真话的那句成语(tell it like it is)稍微作一点修正,我 们就可以预见到意向性的being-so判断和陈述(hos estin)与世间万物()客观 的being-so存在方式之间的区别。对于这一事物“是”的方式与其被认为是的方式之间 的直观区别,普罗泰戈拉是否认其有效性的,而我们则可以发现二者恰恰是亚里士多德 对真之定义的两个方面,其中分词(ta onta)被用作表事实的情形,如同普罗泰戈拉残 篇1中那样,同时普罗泰戈拉命题中的定式动词被亚里士多德的不定式所取代,用以表 示思想和陈述中已被断定了的einai(32)。这一对比如此确切,因而普罗泰戈拉的著作 名为《论真理》也就并非偶然了。(33)哲学文献中的另一个早期例子显示出同一处表真 和表存在的语义是如何相互交织的,或者说作者是如何在这里犹豫不决的。麦里梭有条 件地假定他想否定的东西:在现象上呈现出多样性的实在。
If there really is(ei esti)earth and water and air and fire and iron and go ld,and living and dead,and black and white and all the other things men say
are true or real (hosa phasin...einai alēthē),if these things really ar e (ei tauta esti),and we see and hear correctly...(麦里梭,残篇8.2)[如果真存 在着土和水,气和火,铁和金,而且还有生的和死的,黑的和白的,以及人们称之为真 确或真实的其他一切东西,如果这些东西都真实地存在着,而且我们的所见所闻都是正 确的……]
麦里梭实际上坚持认为,事物所是的方式与它们对我们所是的方式之间存在着根本的 差异。他在用一种极端的方式陈述普罗泰戈拉所攻击的区别,因而普罗泰戈拉的命题就 有理由被视为对麦里梭的直接回应。而在麦里梭自己的陈述中,第一个esti非常明显是 表存在的:它看上去像纯粹表存在的类型3。但表真用法又使自己在总结性从句中浅斟 低唱:all the things men say are true(einai alēthē)[人们称之为真的一切事物 ],而最后出现在ei tauta esti中的动词就确实在“if these things exist”[如果这 些事物存在]和“if these claims are true”[如果这些论断为真]之间模棱两可了。 论文接下去又用带有系词结构的表真方式重复了关于实在或存在的主题:“these thin gs would not change if they were true”(or“real”:ei alēthē ēn)[要是这 些东西为真的话,它们就不会变化了]。
表存在的类型3在用法上的不稳定,不但是早期文本的特点,即便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 德的著作中也屡见不鲜。(34)一方面,毫无疑问,无论对麦里梭还是普罗泰戈拉,乃至 所有后来的希腊作家来说,独立使用的esti能够意谓“exists”或“there is such a
thing”。(35)另一方面,esti所执行的功能如此之多,其作为系词的角色如此优越, 以致于除了某些特殊的语境如神和神灵的存在之外,几乎不存在对其固定的存在涵义的 系统性依赖。但是,当柏拉图需要一种没有歧义的表达式以作存在断言的时候,他便求 助于系词结构:(to be something)而不是(to be nothing)。 (36)而 且,虽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使用类型3的句子来肯定或否定存在,但谁也没 有提到 把存在作为einai的一个基本概念。当亚里士多德运用其范畴表来说明Being(i t is)如 何“以多种方式被述说”的时候,我们偏向于把他所说的Being的不同样式描述 为存在 的各种不同种类、甚至是“exists”的各种不同的涵义。但亚里士多德并没有使 用这两 个术语,而且他有规律地通过to be的系词用法来阐明他的范畴之间的区别:“ Socrate s is a man”,“is wise”,“is 6 feet tall”,“is in the marketplac e”[苏 格拉底是人;是智慧的;有6尺高;在市场上]。无论是柏拉图还是亚里士多德, 存在总 是,是being something or other,being something definite[是这个 或那个 东西;是某个明确的东西]。对于本性不确定的主词,就不存在存在概念本身。( 37)因 此,表存在的类型3在文字用法上的限制和语义上的不稳定,就反映在清晰的哲学 思想 中:Being(就更不用说existence了)不是一个genos,即不是某种明确的事物。
我们在转向巴门尼德之前已经作了这么多的解释,目的是提醒表真用法比表存在用法 更适于对论证的把握,虽然为了获得完整的解释,二者和系词结构一起都是必不可少的 。对于什么是占主导地位的解释这场需要深思熟虑的挑战中,我认为,无论对柏拉图、 亚里士多德、einai的哲学用法,还是对巴门尼德来说,存在都是Being概念中附属的而 非基本的成分。存在概念(或einai表“to exist”的用法)必须包括在我们对巴门尼德 论辩的解释中,因为“what is”(to on)一方面与“nothing”相对照,另一方面也与 产生(genesis)和毁灭(perish)相对照。为了支持这些相对照者,to on必须是(a)somet hing rather than nothing[某物而非无物],(b)something that is already there[ 已在那里的某物],(c)something that continues to be there,something that pers ists[继续在那里的某物;持存的某物]。这些相对照者确定了to on涵义,其中对巴门 尼德来说,esti意即“it exists”,而其表持续和方位的涵义赋予存在的断言以确定 的形式。但是,无论在前哲学的用法、巴门尼德哲学诗的语境,还是后来普罗泰戈拉( 残篇1,见上)和柏拉图(《国家》篇卷五,476E—477A,见下)对其主题的回应中,都 找 不到任何原因能够设想巴门尼德在残篇2中用独词句esti表现的哲学主题,其论断的 意 义能恰当地理解为并被译为“it exists”。(38)
如何解释这一论断?如果巴门尼德的论辩是融贯的,前引的参照者就要求所主张的内容 必须是(a)某物而非无物(something rather than nothing),(b)业已在场(already pr esent),(c)有持续的保证(guaranteed to endure)。但这并没有告诉我们任何线索: 其论证开始于何处,我们如何理解其著作的最初形态,以便为他提供一个基本上合理的 起点。为此,我们必须关注诗中的语境,尤其是开篇的语境:隐喻式的开场白(the all egorical proem)。(39)
巴门尼德的主题(that it is and that it cannot not-be)被当作通往理性认识(noes ai)的两条“探索之路”中可接受的一条(残篇2.2)。这条探索之路被设想为通往何处? 显然,是通往知识和真理,从开场白及以后皆可以看出(2.4:“这是确信的途径,与真 理同行”)。在开场白中,沿着正确道路前进的旅行者是一个“knowing mortal(有识且 有死之士)”,驭骏马,驾名车,太阳之女把他引向光明(残篇1.10)。当他到达后,一 位女神许诺将告知一切,而首要的一点则是“对确信的真理不可动摇的心”。(40)
这就是巴门尼德给予我们的背景,从中可以理解他的主题:that it is and that it
cannot not-be。要解释这一主题,我们必须能说:什么是esti所断言的主语?这一断言 的内容是什么?我有信心认为,主语可以开场白及随后的语境中出现的线索为基础来确 定。从这些线索中可以看出,巴门尼德很清楚地表明,女神提出的是关于知识的许诺, 而it is的道路必然通往真理。因此,要理解女神所指称的主题中的“it”,必须从知 识和真理的领域出发,并且也可以认为是探索的鹄的和在开场白的第一节中开始的探求 对象——那时“骏马驰骋,任我所往”。因此我们可以把那时所指称的主语描述为“我 们的年青人要去发现的东西”,以及在揭开确信真理的面纱的过程中“他将会获知的东 西”。在主题使成为系统的整体之前,可以把主语的最初特征理所当然地刻划为“探索 的对象”和“可知的东西”,虽然更全面的特征还有待于在论辩的过程中清楚地说明。 (41)
关于探索的对象,esti说了些什么呢?这一探索既(a)可视为一个分岔点,也(b)可以为 了在范畴意义上直接地抛弃否定方式(that it is not)来辩护。最近的解释者们建议把 esti读作“it exists”。但是,这一观点对to be概念来说,实质上是犯了时代错误, 从而不利于从一开头就把巴门尼德扶上马鞍。如果我上面对语言学证据的解释的总结近 乎正确,那么要是巴门尼德或其诠释者把esti理解为毫无生气的“it exists”,而且 是基本的和占主导地位的涵义的话,二者当然是截然不同的。诚然,上面类型1和2的句 子所作的对照,就保证了“there is such a thing”是巴门尼德所依赖的背景性涵义 。但是,在前五世纪早期,一个无条件的esti的惯用涵义只能是表真的,我们知道在这 种情形下,关于实在的陈述就是:it is so或this is how things stand。这样,支持 最初论题的逻辑就成为不容置疑的:所知的或可知的必然如此(must be the case)而且 不可能不如此(not be so)。“For you could not know what is not(so)[因为你不可 能知道什么都不是的东西]”(残篇2.7)。(42)因此,柏拉图在回应这一论证时,让苏格 拉底在《国家》篇中问道:“Does a knower know something or nothing?...Somethi ng which is (on) or which is not (ouk on)?”[知者是有所知呢,还是一无所知?… …他所知的是所是的某物,还是什么都不是的某物?](V,476E-477A)对话者答道:“So mething which is(on);for how could anything which is not (me on ti)be known ?”[是有所是的某物,因为怎么可能知道什么都不是的东西呢?]这里,柏拉图完全采取 了巴门尼德的起点,因为他想使他的论证前提尽可能地自圆其说。无论对古人还是对现 代人来说,知识需要真理:所知的必须是实际如此的(what is known must be really
so)。(43)
这样,表真用法所提供的就不仅仅是用于理解巴门尼德初始的esti的惯用背景,而 且 提供了认可其必然为真的概念基础(最好理解为结果的必然性:如果p是可知的,那么 p 必然是如此这般的)。一旦这一起点被认可,巴门尼德将在表真的“what is(so)”的 基 础上,继续展开esti的更丰富的内涵,而esti的全部内容将依赖于这个词的其他用法 , 其中包括对巴门尼德的假设进行辩护的表方位联系用法,这一假设是说“to eon”在 空 间上是连续的,不可分的,并且即使不是球状的也是类似的。巴门尼德“being”概 念 的其他属性无疑一部分依赖于系词的用法(Being is unchanging,for if it is F,fo r any F,then it can never be not-F without falling into Not-being[Being是不 变 的,因为如果它是F,则若非变成Not-being则永远不可能是非F]),另一部分则反映 了 上面具体阐明了的存在用法:if it is imperishable it will persist[如果它是不 可 消灭的,则它将持续存在下去]。巴门尼德向einai更丰富的涵义的推进是否必然使他 陷 入模棱两可的错误,这并不完全清楚。考虑到其结论的令人惊讶的本性,我们也可以 对 此有所怀疑。柏拉图与巴门尼德针锋相对,竭力阐明“something can be X and als o not be Y without falling into nonentity[某物能够是X,且如果不成为不存在者 则 也不可能是Y]);而亚里士多德则不仅在范畴方面,而且在潜能-行为、基质-缺失-形 式 (《物理学》I)方面区分了being,以期避免巴门尼德通过单一意思的to on所抽取出 的 结论。这里,我认为柏拉图的诊断对巴门尼德论证的实际结构是入木三分的,如果巴 门 尼德把to on视为(1)表真的,即真理和知识所需事态的客观状态,还视为(2)表存在 的 ,即作为“主体(subject)”的真实而永恒的对象,而且又认为是(3)用作系词,即“ be ing F for various F's”,以及(4)表方位的,即在空间上是广延的,那么,便会导 致 某种不清晰,但并没有根本的不一致。(44)错误仅仅随着否定和一个假设而来,这个 假 设就是“what is not”在任何方面都必须是一个纯粹而简单的Non-being。从(1)“t he re is something which is the case,which is determinately so”[存在者如此 这般 的且确实如此的某物]向(2)和(3)“there is something which exists as an end urin g subject,and which is F”[存在着某物,它作为一个持存的主体而存在,并且 是F] 的推理,其有效性只需合理的(如果不是不可避免的)预设,即对事态来说,要成为 明确 地如此这般的,就必须存在具有明确性质的明确主体。从(1)中暗含着esti的主体 的命 题性实际存在物(propositional entity)向(2)和(3)的实体的或事物状态的实际存 在物 的范畴转换,这是不可否认的,它既与上面引述的麦里梭著作中的“if there thi ngs are true(einai alēthē)”和“if these things exist(ei tauta esti)”之间 的转 换相对照,也与其中einai alēthē在范畴上的模棱两可相对照:“if they are true ”和“if they are real”。既然命题性实际存在物与实体性实际存在物之间相似 的转 换和模棱两可也发生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身上,(45)而如果最早的希腊存在论的 悖论 式的esti却在这方面非常明确,那倒确实是令人惊讶的。(46)
对巴门尼德著作的诠释还提供了一种对假陈述和假信念之悖论的自然历史的解释,这 一悖论似乎在智者中很流行,而且屡屡出现在柏拉图的《克拉底鲁》篇(429D)、《泰阿 泰德》篇(189A10-12)和《智者》篇(236E,237E),并与早期的《欧绪德谟》篇(283E-2 84C)略有出入。如果虚假地言说就是说“what is not(the case)”,并且what is not
is nothing at all,那么虚假地说就是什么也没说,因此也就是根本就不说。对此悖 论而言,也许还有其他的维度,但显然,决定性的一步是从作为真假陈述和信念之对象 的what is/what is not不知不觉地滑入把what is not当作根本什么也没有,即不存在 。这一滑适足以与我们在巴门尼德的论证中所发现的那一转换相对照,而且也可以在麦 里梭的彷徨不定中找到对应物:一方面是怀疑作为各种现象的事物之确实存在,另一方 面又宣称我们无法正确地视听,或根本没有那么多像人们所说的真事物。因此,对麦里 梭(残篇8.5)来说,“true being”(to on alēthinon)作为真断言和真信念的内容, 既是(a)what really exists[确实存在的],亦是(b)what is true[真的]。在肯定的情 形中,这种模棱两可相对来说是无害的,有如(a)和(b)之相符(假定无法区别事实与事 物);但在相应的否定情形中,则会导致错误和悖论,因为如果对(b)的否定即说明对象 的虚假,那么也就是对(a)的否定。
由于我已在最近的一篇文章中详细考察了柏拉图对esti的用法,这里只就柏拉图的型 相理论中主要的和成熟的论述,简单列出我关于这一存在论词汇的基本结论。
(1)在所谓的苏格拉底对话中,einai的第一个相应的哲学用法与“What-is-X?”(即苏 格拉底式定义)相联系。例如,《拉凯斯》篇(190B7—C6):“我们应当提出关于善是什 么的知识”(eidenai hoti pot'estin aretē),“we say we know what it is”(eid enai auto hoti estin)[我们说我们知道它是什么],“But if we know,then we can
say what it is”(ti estin)[但如果我们知道,我们就能说出它是什么]。在《欧绪弗 洛》篇中,我们发现,事物的“所是”(whatness)与其他属性之间的对比使ousia(“es sence”,即what-is-it?问题的真实答案的内容或相关物)与pathos(“其他任何性质或 属性”)在术语上的区分固定下来了。(《欧绪弗洛》篇11A7—8)在这里,ousia还仅仅 是在what-is-it?问题(to hosion hoti pot'estin,11A7)中的动词estin的名词化。在 这些语境中,这一动词在句法意义上是系词,但在逻辑或认识论意义上则被语境中的用 法所加强,成为(姑妄称之的)定义性系词或“the is of whatness”[何所是的是],其 目标是探求事物的真实、固有的、深层的或本质的本性。
(2)更为技术性的用法直接从定义性系词中生长出来,在《吕西斯》篇中首次出现,其 中试图解释的是,使某事物成为被热爱的、友爱的和爱恋的(philon)导致了“至爱者(e keino ho esti prōton philon)的观念,因为我们也称所有其他事物是被热爱的”(21 9C7),这些其他事物是“那个首要的、真正被热爱的事物”(ekeino to prōton,ho h ōs alēthōs esti philon,209D4)的潜在的欺骗性“幻象”(ēidola)。在这里,新 颖之处一是(a)把定义性系词用作被讨论的概念的专名,或用作其主要的例子:what is
(truly,primarily)X[(真正,首要地)是X的东西],它预示着后期对话录出现的典型形 式to ho esti X;二是(b)通过与仅仅是“言辞上”被热爱的“幻象”的对照(220B1), 即它们只是因为与基本东西的关系才被说成是被热爱的(219D1),“what is truly(al ēthōs)dear”[真正热爱的东西](参见220B1,B4)中的系词的表真功能被加强了。正 是因为《欧绪弗洛》篇通过本质-偶性的区分,为“何所是的是”(the is of whatness )增加了精确性,而《吕西斯》篇通过引入实在与表象之间的对比加强了这一具有特殊 地位的用法的形而上学的重要性,所谓实在与表象之间的对比也就是F确实是什么和F的 影像或被假定的例子之间的对比。
(3)在柏拉图第一次清晰地阐述他成熟时期的理论——即《会饮》篇里狄奥提玛的颂词 中,“美”(the Beautiful)自身被宣布为一个臻于极致的思索过程的目标,在其最后 阶段,所思索的(ho estin)不是别的,而只是美自身,思索者会知道“自身为美的乃是 何物”(auto...ho esti kalon,211C8)。这一方案正是在《吕西斯》篇中所出现的, 而且再一次带有通过与表象和幻象之对照而被理解的表真之势(“he will know what i s truly beautiful”[他会知道什么是真正美的东西])(211A5,212A3)。但在此情形中 ,所指的毫无疑问是型相(Form),因为这里我们获得了一个新的(或新形成的)理论,柏 拉图在其中第一次基于爱利亚学派在永恒不变的Being(aei on)和不定易逝的Becoming 之间建立的对立(211A1—5),为他的典型型相——“美”提供了确定的存在论地位。在 这一语境中,分词on既表存在(“it is forever”),亦用作系词(“it is not beauti ful in one respect,ugly in another”[它并非一方面美,另一方面丑])。(47)因此 ,完全可以把巴门尼德著作中与Becoming相对照的Being,很自然地认作柏拉图著作中 表存在的to on,虽然这一动词的体属于状态系词。
(4)在《斐多》和《国家》两篇中,型相理论得到了系统的发展,einai的哲学用法也 与此处列举的相去甚远。我仅仅强调三点。(a) to on的表真含义可以粗略地视为“tru th”的同义词,它在两部对话录关于型相的最初表述中是占主导地位的:在《斐多》篇 中(65B—67B),to on和ta onta与alēthēia和to alēthēs同时出现,用以表示“真 实实在(true reality)”,而这正是这位哲学家所希冀和追求的(而且在65D中被等同为 型相);在《国家》篇中(V,476A),型相是通过实在与表象的对照而被引入的——每一 个型相都是一,但又显现(phainesthai)为多(A7),其存在论地位被再一次用作为知识 的对象的to on来表达,完全为真的(pantelōs on)是完全可知的,而无论如何都不真 的(me on mēdamē)是无论如何都不可知的(447A3)。Being与Seeming(phainesthai)在 表真-知识意义上的对比,在这一节中被用来区分型相和“众多(the many)”。(参见47 9A7—B10)
(b)我们从《吕西斯》篇和《会饮》篇中熟悉了auto to ho esti(ison)“that itself
which is (equal)”这一用法,它又在《斐多》篇中逐渐从惯用法发展为半技术性的 对型相的指称(值得注意的是75D2和78D4,并回顾一下93D6),并带有与ousia平行的用 法,以表示型相的与众不同的being、essence或reality。(48)柏拉图又用同样的指称 再一次把型相引入《国家》篇核心的认识论段落:美自身和善自身,以及其他独一无二 的实体,“它们每一个都被我们称之为what it is (ho estin hekaston prosagoreuom en,507B7)”。在这一指称中,谓词形式“is F”被单独使用,独立于所有主词,而且 使其自身成为问题“what is it?”所要回答的目标。因此,ho esti[其所是]之在柏拉 图,犹如to ti eneinai[是其所是]之在亚里士多德,都作为给定的谓词F,而被定为对 问题“what it is?”的正确答案,因而用于表示客观的本质或确定的内容。此处这一 动词的句法仍然是系词的,但其述谓作用通过两方面得到了加强:一是定义式地探求事 物的真实本性,二是存在论意义上的二元论——柏拉图的新巴门尼德式的对立:Being 与Becoming,一与多,理智的与可感的。因此,在中期对话录的理论中,柏拉图对eina i的特殊用法就包含在三个方面的一致之中:(i)来自“what is it?”问题的定义性系 词;(ii)与Seeming相对照的真实Being;(iii)与Becoming和Perishing[生成和毁灭]相 对照的静止不变的Being。To on、einai或ousia的单独使用都会包含这些含义中的某一 个乃至全部。(49)谓词的句法如果不是显明的,就总是潜在的。(iii)看上去完全是表 存在的含义,但即使在这里,系词用法也会随时再现,而正是在系词用法的基础上,Be ing-Becoming之间的静态与变化的对照才建立起来。(50)由此看来,柏拉图的Being概 念并不是由系词与存在的混淆而形成的,相反,它是无时间-不变的Being(与Becoming 相对照)与在认识上可靠的、真实的Being(与表象相对照)之统一,二者在系表结构中被 表达或是可表达的,但更精确地说,是应用于型相的何所是(whatness)之定义性is,即 凝结为一体的auto ho esti[是其本身]的形式中。
(c)在对型相学说的爱利亚学派式的导论中(《国家》篇V),柏拉图以许多有趣的方式 超越了巴门尼德。首先,柏拉图接受了介于Being与Not-Being之间的直接的“心灵”实 在,把它作为介于知识和无知之间的意见(doxa)的认知状态的对象,从而为change和be coming提供了存在论的基础,而这一领域对巴门尼德来说恰恰属于错误和虚假的范围。 因此,柏拉图就通过给予意见以其自身的对象而解释了在知识之外的真意见的可能性。 其次,随着他的系词用法的发展,即型相(“what is F”)与特殊者(“what is and is
not F”)的并列指称,柏拉图开启了一条通往对谓词和to be的不同用法的哲学分析之 路,我们可以在《智者》篇等处发现他在这条路上的跋涉,而且正是这条路实际上导致 了亚里士多德的范畴理论以及他对本质谓词和偶性谓词的区分。另一方面,柏拉图在《 国家》篇中尚未在实质上超越巴门尼德的地方是Being的否定式概念,即what is not i n any way(to mēdamēon),因为它是不可描述、不可理喻的,这正是巴门尼德所坚持 的,而且也是柏拉图在《智者》篇中会最终同意的。直到柏拉图开辟出一条道路,既可 以否定真理的“being”,又不致陷入这个毫无指望的空无一物的否定实体,他才会避 免假陈述和假信念的困扰。
作为希腊存在论的语言学导论而不是对此主题的历史性考察,本文所讨论的业已足够 。就结论而言,我想说一句反对语言学相对主义的指控的话,因为这一指控宣称,古代 的存在论被一个偶然拥有的、集存在和谓词功能于一身的动词所败坏或扭曲了。动词ei nai具有多种功能,而且这些功能在印欧语言之外很少结合起来使用,这当然是千真万 确的。但是,如果希腊存在论始于存在与系词之间基本的混淆,那么它的第一个任务早 就应当是区分二者,但这既不是柏拉图所做的,亦非亚里士多德所为。相反,他们都系 统地使存在概念服从于谓词,都倾向于以后者来表达前者。在他们看来,to be总是去 成为某种明确的东西,对一个人来说to exist就是去做人,去生活,对一条狗来说,to
exist就是去享受狗的生活。不是存在——它至多是个难以捉摸的概念,而是to be的 另一种用法给巴门尼德和柏拉图以一个哲学的起点:esti和on的表真用法,其对象则是 一个真判断必须传达的“事实”。因此,希腊的Being概念起源于素朴的、前哲学的“ 实在”概念,即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无论它是什么——只要它使某些陈述为真而另外一 些为假,某些意见正确而另外一些虚妄。但是,这一何所是(what is)的观念,即任何 区分真实与虚假、可靠信息与流言蜚语的东西,却不是印欧语言的专利。其中某些观念 在任何语言中都在发挥作用,因为在这些语言中总会出现孰真孰假,谁为知识谁为谎言 的问题。这一观念对语言基本的描述性的、传达信息的用法非常必要,以至它在某种意 义上注定是一种语言的普遍事实。对希腊语(以及印欧语言)来说,其特殊之处在于,用 于此种意义的“实在”的语言表达方式必须由这样一个动词来提供,其基本功能是表达 X is Y这样一种陈述形式的谓词和完整句状态。因此,Being理论在希腊最初出现时, 就与这样一个问题结下了不解之缘:为了知识和传达信息的话语成为可能,为了X is Y 类型的陈述和信念成为真实的,实在必须是什么?原则上说,这一涉及知识和传达信息 的话语的问题是任何语言都应该会提出的,而涉及X is Y这种句子类型的问题则反映了 更为希腊人所特有的观点。如果有人觉得希腊人的知识和实在理论从一开始就与谓词问 题和语言及思想的命题性结构纠缠不休的话,那还是让他谴责动词to be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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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语言的基础》第二卷,1966年,第245-265页。
②《古希腊语中的动词“Be”》,Reidel,1973年,《动词“Be”及其同义词》(第六 部分),J.W.M.Verhaar编(即《语言的基础》补编系列第16卷)。
③就我所知,J.S.密尔在《逻辑体系》(1843,I,iv,§1)中对这种二分法作了最早的 清晰叙述。而他的观点又得益于其父詹姆士·密尔的著作《人类心灵分析》。但更早的 哲学家如G.Hermann在1801年就已经使用了这种二分法。
④参见拙著《古希腊语中的动词“Be”》,第199页,注(21),关于Brugmann、Delbru ck、Meillet、Kuhner-Gerth和Schwyzer-Debruner的注释。比较John Lyons《理论语言 学导论》1968年,第322页:“甚至在印欧语言中,动词‘Be’的系词功能也似乎是次 生性的发展。”
⑤参见拙著《古希腊语中的动词“Be”》,第199-207页的论证。
⑥因此要解释系词*es-的状态值(stative value),就不得不假设一种未经证实的原初 涵义“to stay,remain”,其结果仅仅是一种与系词相对比的“be”—“become”式的 推测。系词的优先地位将在下面作部分地阐明。进一步的讨论参见拙著《古希腊语中的 动词“Be”》,尤其是第395-402页,第407-409页。关于这里的优先性断言的方法论评 论,参见《论动词“To Be”的理论》,载《逻辑与本体论》,M.K.Munitz编,New Yor k,1973年,第17-20页。
⑦参见E.Benveniste,“思想的范畴与语言的范畴”(Catégories de pensée et ca tégories de langues)和“在和有的语言学功能”(‘“étre”et“avoir”dans leu rs fonctions linguistique’),载《普通语言学问题》(Problèmis de linguistiqu e générale),第63-74页和第187-193页。
⑧《古汉语中的“Being”》,比较Lyons,《理论语言学导论》,第322页以下。
⑨见密尔的《逻辑体系》,注释③。
⑩最近出现了值得注意的远离密尔—罗素观点(即认为is具有不同的涵义,而希腊哲学 家本来是应当加以区分的)的趋势。例如,Benson Mate提出,柏拉图关于“is”的不同 用法可以以系词的单一用法为基础来理解[见《柏拉图著作中的同一性与谓词》,载《 智慧》(Phronesis),24,1979年,第211-229页]。试比较Jaakko Hintikka在本书中的 论文。依我之见,“is”是有不同的涵义还是仅仅有不同的用法,如果不考察意义理论 中的某些非常深入的问题,是无法回答的,因此这一问题最终是知识论的一部分。例如 ,一个词的各种涵义是在逻辑形式和概念性的真这方面就可以区分,而独立于这一语词 所适用的事物的种类和本性的任何事实性问题呢?语言学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句法 和句子结构问题,但认识论和形而上学必须被召唤来决定语言学的涵义如何与事物的本 性或我们的“概念框架”相关。
(11)参见Lyons,《理论语言学导论》,第322页以下。
(12)这是C.J.F.Williams在《何谓存在?》(Oxford,1981)中对奎因《词与物》(第961 页以下)的回应。这一对系词的看法忽视了作为同一性和谓词的“is”的区别,这种逻 辑上的区别并不反映在这一动词的句法上,也没有被煞有介事地认作“is”在涵义上的 不同。
(13)《逻辑入门》(Logica“Ingredientibus”),Geyer编,第351页,其中还引用了 阿伯拉尔“论系词与存在的术语”(On the Terminology for Copula and Existence) 其他段落,见《伊斯兰哲学与古代传统》(Islamaic Philosophy and the Classical T radition.Essays presented…to Richard Walzer),Cassirer,1972年,第146-149页 。
(14)试比较奎因的论述:“谓词把一个一般词项和一个个别词项联结起来构成一个句 子,这个句子是真是假取决于那个一般词项相对于个别词项所指称的对象(如果有的话) 而言的真假。”(《词与物》,第96页)这就清楚表明了在涵义中谓词远不只是一个句法 概念。
(15)关于状态—变化系词的对比参见Lyons,《理论语言学导论》,第397页以下。比 较Benveniste,《普通语言学问题》(Problèmes de linguistique générale),第1 98页:“etre...est...un verbe d'état,…est meme par excellence le verbe d' état”.
(16)关于作为be的静态替代者的状态动词,可参见拙著《古希腊语中的动词“Be”》 ,第217-219页。
(17)参见拙著《古希腊语中的动词“Be”》,第335-355页;及其中引证的J.Klowski 的著作,出自《哲学史文库》(Archiv für Geschichte der Philosophie)49(1967), 第138页以下。
(18)拙著《古希腊语中的动词“Be”》,第201页以下。
(19)试比较修昔底德VII.8.2:,“(Nicias)担心这个送信人会不报告(发出 了这封信的)事实”。Is表真实的用法见于莎士比亚的著作中,如《李尔王》,IV,vi. 141:“I would not take this from report:it is,/And my heart breaks at it”. (朱生豪译:“要是人家告诉我这样的事,我一定不会相信;可是这样的事是真的,我 的心要碎了”。)这个短语至今仍有生命力,而且在言谈中大量使用:“Tell it like
it is.”。
(20)拙著《古希腊语中的动词“Be”》,第332页,注②。
(21)关于判断和陈述的意向性it-is-so与世界上事物的客观性being-so之间的区别, 可参见我在26(1981)上发表的论文(第126页以下)。这和不定式与分词之间的区别相符 合,分别见于亚里士多德对真的定义:“说是者(what is,to on,客观意义上的)是(it
is,einai,意向性地)和说不是者(to mē on)不是…”(《形而上学》,卷4-7,1011b 26)。
(22)参见我在Phronesis 26(1981)109页中引述的《斐多》篇中的段落(65B—66C)。试 比较注(19)所引修昔底德的例子,以及ο εωυ λογοζ意即“真实的报导”(the
true report)的一节。
(23)《形而上学》卷5-7。
(24)这样,我忽略了被认作表存在的两种类型,即表生命(vital)的I型和表事件发生( occurrence)的V型。参见拙著《古希腊语中的动词“Be”》,第239页以下,第282页以 下。关于III型,见下注。
(25)在表示上面所说的类型(I)之复数的表存在类型(3)中,我们常常把某种量词(如ma ny,others)而不是esti放在开始位置:“因为有许多小路,到处都通往宿营地”。(《 伊利亚特》X 66)
(26)例子请参见拙著《古希腊语中的动词“Be”》,第277页以下。
(27)例子请参见拙著《古希腊语中的动词“Be”》,第300页以下。
(28)参见《为什么存在没有在希腊哲学中作为明确的概念出现》,载《哲学史文库》( Archiv für Geschichte der Philosophie)58,1976年,第323-334页。
(29)Einai用作独立谓语的情形出现在我所谓的类型I中——用于人的“表生命”用法 ,其中ouketi esti意即“他不再活着了”。
(30)进一步的讨论参见拙著《古希腊语中的动词“Be”》,第301-330页。
(31)希罗多德《历史》中有一例典型地非技术性的表存在用法,并带有类型(1)中的位 置限制,适与文中这一“纯粹表存在”的用法相对照:“There is no stag or wild b oar in all of Libya”[利比亚全境既无牡鹿,亦无野猪](IV,192.2)。
(32)参见注(21)。
(33)关于普罗泰戈拉“homo mensura”[人是万物的尺度]命题的解释,参见Phronesis ,1981年,第117-119页。
(34)这一不稳定性的主要例子见《后分析篇》II,1-2,其中ei esti的疑问是,最初 它表存在(“is there or is not a centaur[半人半马的怪物]or a god”),但随后又 分裂为“特殊的”(epi merous)和“无条件的”(unqualified,hapiōs)两种情形。其 中“无条件”的情形多少仍然是表存在的“whether or not there is a moon or whet her it is(?)night”[有月亮吗?是夜晚吗?],但“特殊的”情形则不然:“is the mo on being eclipsed?Or is it waxing?”[月亮是亏还是盈?](1-5)。这一问题已被 大量讨论过。(参见罗斯的评论:Gomez-Lobo在《形而上学评论》34,1981,第71-89页 )Barnes在《亚里士多德的<后分析篇>》(第194页)中把第二章中ei esti的“特殊的 ” 或“部分(patial,epi merous)”疑问,看作是对第一章中hoti问题的再次重新系统 阐 释(reformulation),所谓hoti问题是:“‘X is Y’是说X部分地是,因为‘X is’ 是 ‘X is Y’的一部分。即使这种解释是正确的,也说明了亚里士多德并没有协调一致 地 把ei esti(或hoti esti)全部认作存在。X is Y的系词结构(90a4)被处理为“无条件 的 ”(存在性的)esti的一种特殊情形。对我来说对这个棘手的事实似乎最合理的解释, 参 见我从Mohan Matthen处借用的谓词组合概念(见注(46))。根据这一看法,亚里士多 德 认为“X is Y”等价于“the YX exists”。
(35)除了上文讨论过的巴门尼德那个有疑问的例子,表存在的类型3比麦里梭和普罗泰 戈拉更早的例子出现在芝诺的残篇中,其句法尚未确定。在残篇1和3中,既可以读为“if(the)many exist”[如果多存在],也可以读为“there are always other
things between the beings”[在存在的东西中间总是存在着其他东西(或中介)]。在 残篇3中,“there are always other things between the beings”,位置 量词使人想起我所谓的荷马式的类型III,即上面类型I的复数。但残篇1开头的和,我倾向于把它们直接视为表存在的类型3的情形。
(36)见Phronesis中所引用的段落,1981,第130页,见注(17)。
(37)这里我既同意也是在部分地回应G.E.Owen的一系列研究。比较:“There is [for
Aristotle]no general sense to the claim that something exists over and abov e one of the particular senses”[对亚里士多德来说,某种高于一种特殊意义的一 般意义的东西并不存在](《亚里士多德部分早期著作中的逻辑与形而上学》,载《亚里 士多德研究文集》,卷3,Barnes,Schofield,Sorabji编=第165页,《四世纪中期的亚 里士多德与柏拉图》,During与Owen编)。“To be,then,is always to be something
or other”[这样,to be总是成为某个东西](《亚里士多德论本体论的诱惑》,载《 柏 拉图与亚里士多德新论》,R.Bambrough编,第761页以下)。“柏拉图在《智者》篇 中 阐明的Being概念不是存在概念。”(《柏拉图论Non-Being》,载《柏拉图批评文集I · 形而上学与认识论》,G.Vlastos编,第240页以下)。
(38)我所反对的观点却是D.Gallop和J.Barnes所捍卫的(前者见《“is”and“is not ”》,载《一元论者》62,1979年,第61页以下:后者见《前苏格拉底哲学家》卷1, 第161页以下。他们二人都追随G.E.L.Owen的观点(见《爱利亚学派的问题》,载《古典 季刊》,10,1960年,第84-102页)。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们可能没有认识到,Owe n在他自己论述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einai理论时,已经成功地暗地里破坏了他们的假 设:现代的存在概念是获取希腊哲学中to be之涵义的恰当工具。
(39)我这里的解释所遵循的思想主线在《巴门尼德的主题》和《再论巴门尼德》两文 中有更详尽的阐述(载《形而上学评论》22,1969年,第200-224页及23页,1969年,第 333-40页)。但这些早期论文中对esti和ouk的解释,现在看来过于简略了。
(40)尽管最近Tarán和其他编者重印了这部分残篇,但我认为无论在手稿的 证据上还是在名词构成规则上都是无法辩护的(参见Gnomon 40,1968年,124页)。对的读解在上下文中得到了更好的验证和保证:“确信的真理”以交错配列式的反 转(chiastic reversal)对下一节诗中的pistis alēthēs(真信念)做了回答。“只笃 信真理”这一思想是根本的,出现在2.4[追求真理的确信之路(Way of Persuasion)]和 8.50[在关于真理的pistos logos(真述说)的最后]中。
(41)G.E.L.Owen将巴门尼德的主题确定为“什么是能够谈论或思想的”(《埃利亚学派 问题》,第95页),却没有参照其序诗或上下文。Gallop首次指出了“一物”(a thing) 这一更为模糊的主题,但最终还是跟着Owen走了(《一元论者》,1979年,第68和71页) 。Barnes(《前苏格拉底哲学家》第一卷,第163页)与我所见略同,即认为esti是“diz ēsios”的固有对象,即探究的对象。
(42)“你也无法说出来”(oute phrasais,残篇2.8),也就是说,你无法对什么也不 是的事情提供任何可靠的信息。当然,你能够说,什么东西不是这样,因此巴门尼德在 残篇8.9处的论断“不是的东西(that it is not)是不可说的(ou phaton)”,就蕴涵着 比单纯的陈述更强的某种意味。(对那种把esti解释为“存在”的竞争性观点而言,也 会产生同样的问题,因为我们当然能够谈论并不存在的东西。)这也许是要加强巴门尼 德的论题的这一侧面,正是在这个论题中,错误陈述的悖论被首次提出来。
(43)因此,J.Hintikka正确地指出,根据残篇2.7,像“‘m知道p’要求‘p’”这样 的规则或可称为“巴门尼德定则”。参见他的著作《知识与信念》,第22页,注⑦。
(44)除了方位—空间性的涵义外(这一涵义并不应用于型相),柏拉图在《国家》篇中( 卷五,476页及以下)所采纳的巴门尼德的论证遵循着同样的步骤:从作为知识对象的表 真的on(478 A6:to on gnōnai hōs echei),到表存在的on,其否定是无(478 B12: mēden),以及作为系词的on,479 B9:“这众多事物中是否每一个都只能是这样的而 不能像有人说的是那样的呢?”由于系词用法与表真用法之间的这种密切关联(因为关于 事实或事态的较简单的例子总是能够以X是Y的形式构造出来),因此我对巴门尼德的est i的解读与Mourelatos的建议之间就没有真正的不可通约性。他把该论题视为谓语性句 子结构:“……是……”(其否定是“……不是……”)。无论哪一种解读方式,希腊语 中esti的基本系词功能都能够保证我们立刻就会感到这一句子形式即蕴涵在其中。我也 不排斥Mourelatos“思辨述谓”的观点(如他所说,这是“属于表真功能范围之内的“ 一个更为狭窄的概念)。但我并不认为有足够的早期证据,使einai“是什么”(quiddit y)的用法能够证明这种对esti的基本解读方式的限制。参见A.P.D.Mourelatos,《巴门 尼德的路向》(The Route of Parmenides),第55页-59页。
(45)对柏拉图来说,如前注;对亚里士多德来说,参见注(34)。Gallop对我的诠释提 出了三个反对意见,这些评注就表明了我对他的第二个反驳的答复——他认为将事态“ 用作诸如‘不生不灭’、‘不动’等属性的承担者”是“处于错误的逻辑类型”,这些 属性当属于类似于事物的存在物(《一元论者》,1979年,第66页)。我赞同他,而且这 也许代表了一种反对巴门尼德的论证的意见。但只有当我们假定巴门尼德没法忽略这种 逻辑类型的区分(而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当然不是这样),Gallop的意见才算是对我的解 释的反驳。对他的第一个反驳来说也大致如此,他认为,预设了真理的知识是可能的这 一观点的前提太弱,无法支持巴门尼德的论证,因为“一个怀疑论者可以振振有辞地回 应道,没有人知道什么,这正是因为没有可知的真理”(同上)。在我看来,这一反驳似 乎错把巴门尼德当成笛卡尔了。为什么非得认为巴门尼德是在反对怀疑论者呢?他意在 论证如何获得真理和我们在那里会发现什么,而不是是否有这种东西。
Gallop的第三个反驳比较有实质性:如果我们拒绝认为“不是如此这般的东西”是知 识的一个对象,那么我们如何达到对非存在(non-existence)的拒斥呢——而这恰恰是 否认生成和毁灭所要求的?我承认我们必须在to mē eon中找到一种“不是”(not-bein g)的涵义,且等价于“无物存在”(nothing at all),而且,如果这正是表存在的eon 的意谓,则巴门尼德的Being必定是表存在的。但是,正如我在上面所指出的,如果作 为一种确定事态的to eon被理解为包含或暗示了一个真正的(“存在的”)主词和一定的 属性,而且如果它的否定式(to mē eon)被理解为否认to eon所包含或暗示的任何东西 (everything),那么,“不是的东西”就必须被解释为一个空的非存在物(blank non-e ntity):没有主词(“what does not exist”),也没有属性(“is not F”for every
F),而不是一种恰当定义了却未曾实现的事态。显然,这样理解的Not-being就不仅仅 是不可知的,也是不可描述的。柏拉图正是通过把这种根本无法限定的Not-being与对 于F的不同取值而言较确切地限定了的not-being-F区别开来,才缓解了巴门尼德的论证 。
(46)对于古希腊哲学中einai一词从命题性的解释向存在和系词的解释的轻松转换而言 ,据我所知,最有启发意义的说明是Mohan Matthen在一篇未刊论文中提出的“述谓复 合体”(predicative complex)思想。他把述谓复合体定义为“有一个普遍者和一个特 殊者构成的东西,而这个特殊者是普遍者的例示”。因此,富有艺术气质的Coriscus是 这样一个存在者,“当且仅当Coriscus富有艺术气质才存在着”。用语法术语说,一个 述谓复合体(或更准确地说,它的语言学表达)是普通系词句的定语性型变:对应于“X 是Y”,我们可以假定一个在逻辑上等价的述谓复合体的存在,即“YX存在”(the YX e xists)。因此,对于(1)“苏格拉底是健康的”,我们可以获得相应的(2)“健康的苏格 拉底存在着”,二者的真值条件被认为是同一的。进一步说,真值条件对于(1)的表真 型变来说也是一样的,即(1A):苏格拉底是健康的,这是事实。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 学》卷4.7中毫不费力地在(1)和(1A)之间滑行。(参见1017a33-35,这在《智慧》(Phr o nesis),1981年,第106的注释中解释过)如果(1)变形为(2),我们就会看到系词—表 真 —存在用法的滑动,何以在希腊语中如此轻松自然,因为所有这三种形式在逻辑上都 是 等价的。我认为来自Matthen的这种解释把握了某种对我们来说相当深刻也相当陌生 的 东西,而这种东西就出现了古希腊哲学家对einai一词的用法当中。而且,这种解释 还 表明,为什么我们惯用的存在与系词的二分实际上是把一种选择强加于解释者之上, 而 这种选择在古希腊文献中却找不到相应的材料。还有,我们在作为einai的主词的“ 逻 辑形式”上区分了命题性的(事实性的,fact-like)和实质性的(事物性的,thing-li ke )存在者,这种区分在上述解释中会再次出现,但仅仅是作为(1A)与(2)在构造上的差 异 而出现的。
(47)关于《会饮》篇211A1处on的双重释义,参见Phronesis,1981年,第108页。
(48)首次出现在65D13—F1处的一个成语性变体中,后来又从74B2前进到75D和78D,参 见phronesis,1981年,第109-111页。
(49)关于表真用法与“存在”用法的融合(前者是与“显得”相对的“是”,Being ve rsus Seeming;后者与“生成”相对的“是”,Being versus Becoming),参见《国家 》篇卷六,508D5-9,在这里to on首次与“真”(alētheia)成对出现,散发着理性认 识的光芒;接着又与to gignomenon tekai apollumenon,即黑暗和变化无常的意见的 来源相对比。这与接下来的部分(508E-509B)中所做的对照当然是相容的,只是稍微有 点差异。在后来这部分中,善之型相作为真理和知识的原因,这种作用与其作为认识对 象的Being之来源的作用(to einai te kal ten ousian)是不同的。在那里,作为可知 事物的Being与作为可感事物的产生(genesis)和成长是平行的,而且必须是指作为知识 的适当对象的诸型相的稳定的存在(stable existence)。(Shorey把einai...ousia译作 “存在和本质”(existence and essence),从而认识到这两种思想都在起作用;但若 要在其动词与名词形式之间寻找什么根本的意义差异,那就错了。在479C7处,他将ous ia单独译作“存在或本质”,再一次正确。)
(50)参见如注(47)中引用的aei on的双重句法。对如的表达式来说,另一种 带有的惯用法明确地指示出:持续性的从而潜在地是述谓的力,而非严格的存 在意义上的力,这种惯用法比如:,因为在《国家》篇卷六484B4(参见《斐多 》篇79A9、80B2等处)型相是作为知识的对象的,这马上被484C6处具有表真暗示()的所加强了:“那些真正缺乏对事物的真正所是(veritable being)的知 识的人”(Shorey译)。因此,485B2处的,就是对知识的哲学之爱(eros)的最 主要的对象,同时也与ousia相对照,因为ousia被生成和毁灭搞得迷失了方向。当然ei nai表真和表持续存在的用法的融合是由柏拉图的理论有系统的激发的:型相是知识和 真理的可靠对象,只是因为它们是永恒不变的。(在技术性的上下文中,这一不变的是 其所是(being-what-they-are)是由强系词用法所表达的,如to ho esti。)遍布《国家 》篇卷六一卷七的to on和ousia所传达的,正是这种“真的实在”(true reality)加“ 永远稳定的实在”(eternally stable reality)而成的统一体,如(紧接着刚才所引用的章节)——486A8:观照所有时代和一切实在(ousia);486D10:思想就会自然地导向(每一事物的理念);486E2:要充分完全地理解to on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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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es H.Kahn,“Retrospect on the Verb‘To Be’and Concept of Being”,原 载S.Knuuttila and Hintikka编:The Logic of Being,D.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 ,1986)